学生不文明行为整治方案

学生不文明行为整治方案
学生不文明行为整治方案

学生不文明行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加强学生自我养成教育,为实现安全、文明学校的目标,根据院长学管例会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加强我校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深入开展抽烟、酗酒、乱仍垃圾、夜不归宿、打架等学生自律问题,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为目标开展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文明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防能力,加强监控学生不文明活动行为。

三、领导小组

组长:许毅明

副组长:劲松、郭学艳、鸿林、郭立新、建军、广珍、申冬青、贺德、尚延良、田志辉、玉臣、郭振海、建伟、石晓亮、

亚标、忠春、吴继军、原伟、

郭军、王鸣涛、王文萍、丁为民、永中、刚设办公室主任:建伟(兼)

成员:宋有生传忠罗飞

四、综合治理工作要求

1、确保安全底线,不发生各类恶性事件。

2、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机构和信息网络,并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全面开展工作,有效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不断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教育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4、切实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园文明。

五、方法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为确保活动能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学生处与院系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实行齐抓共管。

3、开展“学生文明习惯无小事”活动

5、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悬挂标语、广播站、校园网和升旗仪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综合舆论氛围。

6、执行“谁的学生谁管理”的工作模式

7、成立校园督察队,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督察

8、每周通过OA通报一次

8、工作专组每周抽查不少于2次

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各院系学生不文明行为整治责任书

为了落实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能有效开展,实现整治目标,学生处和各院系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本学期学生抽烟、酗酒、乱仍垃圾、夜不归宿、打架实现“零”目标,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

二、责任容

2、建立健全院系整治管理责任制。院系书记、学管主任为整治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制,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天天有检查、周周有报告”制度。

3、严格履行整治要求。执行“谁的学生谁管理”的工作模式

4、严格监督管理。

三、责任考核

5、各院系制定适合本单位整治细则,严格考核。

四、检查通报

6、每周通过OA通报一次。

院系责任领导:(签字)

学生处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关于各系成立校园安全文明监督岗的通知及

校园安全文明督察队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规校园不文明行为,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生活、成长营造一个舒适、宁静、文明的环境,为创建和谐校园而努力,决定成立校园文明监督岗和督察队。具体情况如下:

校园安全文明督察队由学生处牵头,保卫处与各院系密切配合,主要针对公共区域校园不文明行为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排查。其职责有:

1、对各系安全文明监督岗的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严禁校公共场合过于亲密的行为;

3、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泼乱倒;

4、说脏话、谩骂、打架斗殴;

5、吸烟;

6、不按时就寝;

校园安全文明监督岗由各系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下课等重点时段在教学楼附近设岗,针对本系学生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排查。监督其职责有:

1、严禁在本系公共场合过于亲密的行为;

2、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泼乱倒;

3、说脏话、谩骂、打架斗殴;

4、吸烟;

校园文明督察队和督查岗成员在值勤时间统一佩戴袖标,文明执勤。校园文明督察队主要以规劝的方式制止校园的不文明行为,有权责令违反纪律者当场改正,并消除影响;对于态度不好者,有权提出口头批评,并记录在案,超过三次通报其所在班级,

校园安全文明督察队执勤时间:

下午(4:00—5:00)晚上(8:00—9:30)

各系安全文明监督岗执勤时间:

上午(12:00—12:30)下午(4:00—4:30)

校园安全文明督察队在执勤过程当中须做到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损害督察队形象及利益,严格执行任务,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值班老师做书面请假,不得谎报、虚报检查情况,一经查出将严肃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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