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第76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保育员岗前培训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定期召开辖区托幼机构工作例会,交流信息,布置工作;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托幼机构相关报表,并形成本辖区分析报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第七条其他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设备、大型游乐玩具设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儿童安全;

园区内不能种植有毒、带刺、有飞毛飞絮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对儿童生命、健康有影响的植物。

第十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招收有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观察室。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市

级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五条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如:法定传染病、霉菌或滴虫性阴道炎、性病、化脓性皮肤病、眼结膜炎等),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七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

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定期膳食评价,保证膳食平衡,满足儿童正常生长发育,托幼机构的炊管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全日制的托幼机构坚持每天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寄宿制不得少于3小时/天;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健康档案。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工作,1-2岁儿童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一年一次;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每半年进行一次视力筛查和口腔保健,每年进行一次听力筛查;积极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保证儿童身心健康;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的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

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有传染病接触史应检疫至检疫期后无发病方可入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

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开展儿童入托体检,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由成都市卫生局颁发的《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童入托体检工作的基本要求

2.托幼机构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3.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85)卫妇字第10号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七日)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一般可按下表分配时间。 七岁以内小儿一日生活行动时间分配 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对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二、婴幼儿的饮食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 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应占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每隔三至四喂小时一次,每次二十至三十分钟。

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要严格消毒。 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维生素D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婴儿喂养详见附表二)。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量见附表一)。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三)饮食卫生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

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一些建议一

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一些建议(一) 李秀君医生 成都华德福学校 学龄前儿童,尤其是三岁以前的孩子免疫力还没有发展成熟,对大部分细菌、病毒普遍易感。一旦传染病在幼儿园内发生,可能很快就会大面积传染,给幼儿的身体发育及健康带来不良后果,同时也会导致不良的社会影响。幼儿园作为集体活动场所,老师及保健医生有责任做好相关的卫生防疫工作,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有效控制传染病在校内大面积传播。同时婴幼儿的安全意识的建立,能够减少发生意外的几率如摔伤、跌伤气管异物等。。 目前中国的华德福幼儿园中,有部分家庭园或未经政府批准的托幼园所。考虑到这种情况,要确保孩子在园期间的生命安全,老师需要具备基本卫生常识,了解婴幼儿常见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基本消毒常识,掌握基本的急救术并持有证书。这些知识可以向附近的妇幼保健院及红十字会学习。 对于控制园内传染病涉及的相关工作有有几方面: 一、健康的园内生活节奏。 二、对于孩子,仔细的生活照顾,做好保暖工作,根据气候及时增减衣服,勿过热,过冷,保持衣物干燥。 三,定期有家长教育课程,保持家庭拥有健康的生活饮食健康。少带孩子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做好以上(一、二、三)点能有效加强孩子的免疫力。 五坚持每日晨检,有保健老师的园所由保健老师负责,没有保健老师的园所由老师负责。早上接到孩子时要有意识地观察孩子的状态,精神是否良好,

额头是否发热,皮肤及口腔是否有皮疹溃疡等等。 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原因,可引起传染病的病请家长把孩子带到正规医院由儿科医生确诊,明确是否传染病。根据病情轻重选择在家隔离或者住院医院。在疾病痊愈,隔离期满方可入园。 五:园所内的环境(包括空气)用品等定期清洗消毒。 1、幼儿餐具及水杯需要在流水下清洗,并确保每餐后高温消毒。 2、幼儿的擦手毛巾不能混用,每周消毒一次,在传染病发作期间 需要每天消毒。 3、马桶圈每日清洗消毒,马桶随时清洗,每天消毒,成人与幼儿 分开使用,不可混用。 4、确保教室每日上下午有一小时的通风时间,保证室内空气清 新。 5、每日紫外线照射教室一个小时。 6、每天做室内室外门窗清洁,每周消毒擦拭一次,传染病发作期 间每日消毒。需要尤其注意容易遗漏的门把手、水龙头开关。 7、玩具定期消毒,布类娃娃,木头类玩具均可在紫外线灯下面照 射,每周一次,对于日照丰富的地区可以改为放在阳光下暴 晒。不管选择哪种方法,都需要每小时将玩具翻面以确保每面 都被晒到。布类需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 8、孩子自用的被褥,床单,枕头套需要每周更换,传染病爆发时 期需要煮沸消毒。 六:班级里发现两例以上传染病例,应及时停课,班级及校园消毒应按照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设立、保育教育、监督管理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办园体制) 本市遵循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第四条(发展要求)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第五条(部门职责)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发改(价格)、财政、建设、卫生、民政、食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幼儿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规划布局)

市和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设立与退出 第七条(设置要求) 举办幼儿园应当符合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的教师、保育、卫生保健、保安、财会等人员; (三)有符合规定的保育教育场所以及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设幼儿园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筹设手续。 第八条(人员要求)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二)专任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规定; (四)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财会人员与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76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年九月六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 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总结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总结 篇一:幼儿园保健工作总结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维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本学期我园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育纲要》,牢固树立以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思想,促进了卫生保健制度的完善,加强了卫生保健工作的执行,促进了幼儿健康发展。 在组织好丰富多彩的活动的同时,做到室内外活动相结合。坚持开展体育游戏及艺术、语言等游戏,注意动静结合,幼儿一日生活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做到既有限定又有弹性,保证幼儿在原有水平上都能得到发展。其次,注重培养教师形成良好的卫生保健常规。 我园把安全工作渗透在每一个环节里,以确保幼儿活动时的健康与安全,而且通过各种活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设计了话题让幼儿展开讨论,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 我园教师注重加强幼儿体能训练,利用周围环境中一切有利的自然因素,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各项体育活动,还在各项活动中注意培养幼儿的毅力及团结合作的能力以及耐挫力,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二小时,户外体育活动不

少于一小时。平时在室内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清新洁净。 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热情接待每一位幼儿,使幼儿从开学初对医生的畏惧到以后的亲和。晨检时注重“看”、“摸”、“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每天出入园的幼儿身体健康。及时掌握生病幼儿的情况,晨检后反馈到班级,使带班教师可以对生病的儿童进行特殊护理,保育员也可以加强保育,做好全日观察。在防肠道传染病期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幼儿园的零发病率。 本学期,我们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的不同,对园内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坚持开窗通风,每日为幼儿提供清洁安全的生活空间。在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和防流感期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了缺勤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对缺席幼儿进行家访,了解缺席原因,对患感冒、发热的幼儿作好观察隔离工作,并主动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配合,同时增加了预防服药,提高了消毒的密度与强度,这一系列的措施确保了全园98%以上的高出勤率,保证了幼儿园的传染病的零发病率。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工作,对幼儿的疫苗接种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做好漏种幼儿的宣传发动工作,保证计划内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 认真筛查体弱儿肥胖儿,对营养不良和有肥胖倾向的体

如何做好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如何做好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新《纲要》指出:卫生保健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要保护幼儿身体健康,也要保护幼儿心理健康。学前期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生长发育迅速,然而身体尚未发育完善,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对疾病的抵抗力不足,容易受外界各种疾病因素的干扰,从而影响幼儿的身体健康。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对象正是在此其快速发育和成长中的幼儿,卫生保健工作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所以落实扎实有效的防病措施、保证供给幼儿全面合理的营养、加强体格锻炼等,是提高幼儿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也是幼儿园工作的重点,当然卫生保健工作也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所以做好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就需要家园共同努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各部门配合: 1. 入园前首先了解每个幼儿的健康状况 新生入园前,首先向家长发出一份“新生情况调查表”。通过调查,初步掌握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无慢性疾病或传染病等。同时对幼儿的饮食、午睡、大小便习惯及自我服务能力也进行了解,对患有营养不良等疾病的幼儿,还要作好“健康个案”。因此,入园后哪些幼儿食欲差,谁有偏食挑食习惯,保健医和带班老师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日常生活中有针对性的重点保护,如逢到季节变化,首先想到哪些孩子应加衣服;班内有传染病发生时,首先提醒易感幼儿家长对孩子多注意,及时隔离. 2. 入园后认真细致地做好晨午检检查工作 每天晨午检时间,保健医和带班老师都应对进入幼儿园的每位孩子从头到脚仔细观察一遍,从孩子的神色、脸色和情绪中判断是否有不适之处。常常有一些不易被家长重视的现象,却是在晨午检中发现的,例如风疹。 每逢季节交替、气候变化之际,患病的幼儿增多,不少幼儿需要带药来园服用。这些药品种类繁多,服药时间也参差不齐,保健医应不怕麻烦,坚持按治病需要,定时送药到口,服务到人,带班老师应提醒孩子吃药。 还应重视幼儿的心理保健。晨午间检查是接待孩子来园的第一窗口,因此保健医和老师在每位幼儿到来时总是主动招呼,热情问好。给孩子及家长的第一个印象是亲切愉快的。保健工作的认真细致,保健老师对孩子的关心爱护,促使家长对晨午检工作非常重视与支持。 3. 全园协调,共促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要始终坚持制度化管理,经常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各项卫生保健的规章制度,定期召开由园领导、炊事员、保教人员及家长组成的膳管会会议。做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心得体会

2020年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心得体会20xx年回顾这一学期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全园教职工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工作得到了家长的肯定与赞扬,在此谈谈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年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心得体会篇1 20XX年就要过去了,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在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健康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思想,采取一系列的有效形式和措施,认真执行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园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局面,从而确保了全园幼儿的健康成长。现将一年来卫生保健工作总结如下: 一、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做到科学有序 我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指定了科学有序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要求全体保教人员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规范操作程序。在一日活动中保证有两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体育活动一小时,午睡时间为2小时,两餐间隔时间在3。5小时以上。同时我们针对肥胖儿要求多运动,吃饭时做到最后一个吃,吃前先喝汤,不挑食,不吃零食的好习惯。而且我们还针对孩子卫生习惯差的特点,特别注意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流水洗手,吃饭不挑食,不偏食,饭后漱口擦嘴,平时注意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咬手指,在注意自身卫生的同时,还要求小朋友注意保持公共场所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保持幼儿园的环境整洁美观。 二、保证幼儿膳食均衡合理 1、我园本着卫生、安全、富有营养利于消化的总要求,每周为幼儿制定营养带量食谱,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并保证按量供给。为了提高伙食质量,我们在菜肴的搭配、烹饪上下功夫,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2020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最终稿)

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 (2020) 2020.10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4) 3.场地和总平面 (5) 3.1场地 (5) 3.2总平面 (5) 4.建筑 (6) 4.1基本规定 (6) 4.2幼儿活动用房 (6) 4.3服务管理用房 (7) 4.4附属供应用房 (7) 4.5室外活动场地 (7) 4.6无障碍设计 (7) 5.结构和设备 (9) 5.1结构 (9) 5.2电气 (9) 5.3给排水 (9) 5.4暖通空调 (9) 6.装修标准 (12) 7.景观 (13) 附表1 (14)

1总则 1.0.1为规范成都市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及交付,促进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技术导则。 1.0.2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卫生、美观以及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 1.0.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除中心城区外,成都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1.0.4成都市幼儿园的建设及交付,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0.5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设施设备、环境景观、导识系统等方面内容,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得以清水房标准交付使用。 1.0.6新建幼儿园工程项目应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现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及相应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 1.0.7本技术导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0.8本技术导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豫卫妇社【2012】9号 河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团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范我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特组织制定了《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圆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所有招生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赢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离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将托幼机构龅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加强监督与指导。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 第七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托 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全省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和指导;掌握、收集和上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信息。 (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考核;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定期召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建立和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管理档案,收集、上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报表及分析报告。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动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卫生监测等服务和指导;及时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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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设立、保育教育、监督管理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遵循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第四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第五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发改、财政、建设、卫生、民政、食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幼儿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和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章设立与退出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应当符合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规定的教师、保育、卫生保健、保安、财会等人员有符合规定的保育教育场所以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 2 页共 4 页

申请筹设幼儿园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筹设手续。第八条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专任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规定;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财会人员与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通过相关业务技能考核。各类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有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并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慢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第九条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办园申请后,应当将幼儿园食堂设置情况抄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民办幼儿园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到民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公办幼儿园和国有资产参与举办从事公益服务的幼儿园,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幼儿园增设分园的,应当依照新设立幼儿园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幼儿园办园许可实行年检制度,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未取得办园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第十条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名称、地址等事项或者幼儿园终止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申请幼儿园终止的,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并依法进行债务清算。 第 3 页共 4 页

幼儿园卫生保健的工作计划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989 (计划范本系列) 幼儿园卫生保健的工作计 划详细版 When The Goal Is Established, It Analyzes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nditions Of Organiz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Organizational Goals To Be Achieved And The Ways To Achieve Them.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幼儿园卫生保健的工作计划详细版 提示语:本计划文件适合使用于目标确立时,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秋天的到来,天气的逐渐转凉,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阳光春苗幼儿园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以下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保教工作规范,实施保育员一日工作细则,提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程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证幼儿营养均衡。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每周制定适合幼儿的带量食谱。要求搭配合理,营养充足,品种不断更新,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搭配。 2、严格执行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规定,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保证环境设施要安全整洁,各类场所物品定期消毒。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 3、完善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根据不同年龄段开展体格锻炼,制定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增强机体抗病能力。坚持每日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下同)幼儿园管理工作,严格准入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城区幼儿园办园水平,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满足广大城区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成都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二)本要求是我市城区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要求,是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按本要求对现有幼儿园进行审核,未达到本要求的幼儿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达到相应要求。新规划、建设幼儿园,仍按照《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执行。 (三)其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本要求,按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制定标准,并报 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园舍及设施设备 (一)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 (二)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以及影响采光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幼儿园应创设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的活动环境。 (三)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要求,符合安全、卫生、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 于人流疏散。

(完整版)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

幼儿园老师卫生保健知识 卫生消毒常规 (一)通风换气常规 活动室每天早晨幼儿入园前15分钟开窗通风(视天气情况灵活掌握),冬季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寝室每天紫外线灯消毒半小时。启用空调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一般冬季室温不超过15-18度;夏季室温不低于27-28度。幼儿进出室内外温差较大的房间应及时增减衣服。 (二)环境卫生常规 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1、活动室 空气新鲜,地面整洁。玻璃明亮,光线充足。室内摆设整洁舒适,布置无尘垢。 2、寝室 定时开窗和关窗,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床铺整齐,窗明几净。床栏杆、暖气、窗台、柜子、灯罩、电扇等无尘土。墙壁干净,无蛛网,床下无杂物。 3、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三)个人卫生常规 1、幼儿园要在家长的配合下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保持幼儿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8)保护幼儿视力。活动室采光好,阅读、书写、绘画活动有良好的照明。注意用眼卫生,一次连续近距离读、写、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近视幼儿适当缩短。保持良好的读写姿势。 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常规: (1)仪表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 (2)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3)不得在幼儿寝室、活动室和其它幼儿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五)清洗消毒常规 1、玩具、图书要保持清洁,一周一消毒。 2、餐具、餐桌一餐一消毒。餐具要先按规范清洗消毒,做到洗后无污物。 3、小毛巾、水杯专人专用,一日一消毒。 4、床单半月一换,被褥一月一晒。 5、为保证幼儿随时饮水,下午水杯不宜过早消毒,最好在下班前消毒;消毒时应将所有水杯(包括未出勤幼儿的水杯)、点心盘和点心夹放入消毒柜消毒。 6、每天下班前应将饮水器(或保温桶)中的余水倒干净,以免积水垢;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参与园(所)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参与儿童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保育要求的制订。儿童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每日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调整。儿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餐、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为2~小时/日为宜。 (四)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巡视时,应当观察生活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收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的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 2、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托幼机构应当制订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的工作职责,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4、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二)膳食安全 1、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儿童食堂和食品库房应当定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保证食品新鲜。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

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 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 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 150 名儿童至少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学设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学设计 Teaching design of health care management methods in nurseries and kindergartens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教学设计 前言:小泰温馨提醒,本教案根据教学设计标准的要求和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将教学诸要素有序安排,确定合适的教学方案的设想和计划。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托儿所幼儿园是儿童集体保教机构,其根本任务是保障和促进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健康。为了加强对托幼机构保健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我们组织制定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便对托幼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本《管理办法》未提及的其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仍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执行。现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内容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教办〔2012〕33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成都市幼儿园(含托儿所、学前班等托幼机构,以下同)的食堂、食品管理,保障婴幼儿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特制定《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17日

附件 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一、健全机构 (一)管理机构 幼儿园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各园应建立、健全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膳食管理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应把膳食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监督机构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对食堂经费开支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每月不定期抽查采购、库存和饭菜质量,定期听取幼儿园膳食管理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家长通报幼儿园膳食管理的重要举措或计划,听取并转达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二、营养配餐 (一)膳食达标。幼儿园应针对各年龄段制定营养充足、比例合理的带量食谱,保证每日营养素、维生素、矿物质等摄入量达标。不得以含乳饮料代替奶类;不得提供含食品添加剂的饮料和含转基因的食品;不得以包、饺、糕、团、饼、酥、卷、条、饭、粥、馒头、粽子、烧卖、蔬果冻等糕点外的食品代替点心;不得提供糖果和油炸食品,尽量减少甜食。至少每季度进行1 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至少每年开展 1 次营养监测,指导家长科学喂养。 (二)种类丰富。幼儿园应根据本地区、本季节市场食品供应情况,结合伙食费标准等,合理地选择食品种类和数量,尽量减少采购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教程文件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 一、集体儿童保健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法治园、 依法保健的重要举措,是保护集体儿童健康权 益基本保证。 (二)、7岁以下集体儿童是容易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容易发生各种事故的特殊人群。搞好集体儿 童保健是防范传染病流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 集体儿童健康,保障托幼园所正常工作秩序,保 障社会安定的重要工作。托幼园所及儿童保健人 员责任重大。 二、集体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新生入园体检 目的——掌握入园儿童基本健康状况以便制定相应的保健措施。 内容——身高、体重、头围、胸围、视力、听力、口腔、牙龄有无出生缺陷、残疾,有无传 染病及其它疾病。每学期开学前进行一 次。新入园的插班生应在入园园三个月以

上的儿童返园时也应进行.新生入园体检实 行入园儿童健康体检合格证制度。这是一 项《母婴保健法》执法监督制度。新生入 园体检合格率必须达100%,新生入园体检 依法统一由当地主管妇幼保健机构检查发 证,新生持健康体检合格证入园报名注册。 2、入园登记 儿童入园后对其健康状况应造册登记,新生 应持妇幼保健机构统一印制的入园儿童健康 体检合格证登记。 3、晨检和三查制度 晨检——保健和保教人员每天必须进行的基 本保健手段之一,是例xing的工作制度目的一一查山患病的或疑似患病’的儿童,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分清责任,密切与家长的联 系。’ ,. 方法——主要查看精神状态,上呼吸道及眼、耳、,口腔、肢体无异常和外伤。 晨检应有记录。 4、儿童定期体检制度 依据国家规定每年“六.一”节前应进行一ci儿童体检,有条件的园所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安

幼儿园2018卫生保健工作总结

幼儿园2018卫生保健工作总结 导读:本文幼儿园2018卫生保健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随着全民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幼儿保健工作也就更加关注。下面快随来看看范文“幼儿园2018卫生保健工作总结”,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幼儿园2018卫生保健工作总结 本学期我们不断更新思想、改变观念、尽量把幼儿保健工作做好。现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 学习内容有《幼儿园教育纲要》、《保育员一日工作要求》,厂情厂况、当前时事等。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思想觉悟、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了解了现代信息,提高了自身素质。每月组织保育员学习和召开工作会议一次。通过当月对保育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共评出当月保育之星四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学期末我们根据一学期来工作比较突出的一位保育员评为托幼办先进。 二、协助副园长制定计划 制定出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各班卫生消毒的具体时间和保育员的工作要求、制度、职责以及较细致的奖罚方案。保证幼儿每天有两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时间,特别加强了幼儿体能方面的锻炼、增强体质抵御疾病的入侵。

三、做好晨检和全日观察工作 1、本学期特别加强了晨检工作、我们严格按“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来进行;并杜绝危险品的带入,及时向家长了解幼儿在家的健康情况,发现异常或传染病及时隔离,并根据幼儿的情况发放红、黄、兰牌标志,控制传染病病菌的传播,把好安全的第一关卡。 2、对患病儿我们将随时进行观察,按时喂药;及时了解班级幼儿的健康状况、协助班级共同做好生病幼儿的全日观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和定期体检工作 1、本学期新生入园141名,为了方便职工家长我们联系市第五医院9月8日来我园为幼儿作定点体检。新生必须参加体检并持有第五医院发给的健康证和基础免疫齐全的预防接种证,我们才给幼儿办理入园手续。我们及时对141名幼儿进行了体重、身高、血色素、疾病缺点的评价。体重达标51人、达标率36%,身高达标57人、达标率40%,血色素达到11g以上的140人、达标率为99。3%。轻度佝偻病7人、龋齿13人。 2、本学期九月份我们对3岁以下老生进行体重身高的测量、3岁以上幼儿进行体重测量。共体检幼儿261人、受检率99%、体重和身高的达标率分别为56%、52%。12月份对全园402名幼儿进行了体重身高的测量,其中有6人因故7未检,实检幼儿396人、体检率为98、5%,体重身高的达标率分别为55、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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