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总结【易居中国】(精)

2010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总结【易居中国】(精)
2010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总结【易居中国】(精)

2010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总结

崔霁王佩 2010年是房地产调控的大年,也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厉调控年。2010年的房地产调控始于2009年12月7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国务院办公厅1月7日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十一条”)为标志,以“平稳发展”为总体基调的第一轮调控;第二轮调控以国务院4月17日印发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国十条”)为标志,以“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为总体基调;第三轮调控以各部委在9月29日前后下发的关于落实“国十条”为标志,其中财政部、国税局、住建部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住建部、国土部对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提出四项要求;央行下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建部、国土部、监察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通知》。这轮调控以“巩固调控”为总体基调。

一、2010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特点

纵观2010年的三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基本呈现以下特点: 1、三轮调控“一轮严于一轮”

三轮调控均是对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的一些积极变化做出的及时反应。第一轮调控是针对金融危机过后2008年四季度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第二轮调控是由于第一轮调控未取得成效,国务院对待房地产市场的态度由“平稳发展”转向“坚决遏制过快上涨”;经过两轮调控的房地产市场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金九银十”的到来,市场又表现出积极的变化,因此第三轮调控出击,主要是国家有关部委针对“国十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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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一步严格要求地方政府出台细则进行落实,动用行政手段,表现在地方进行“限购”等。而被很多业界称为“房地产新政”的三轮调控,实际上很多政策在几年前就已提出,如信贷政策;有些甚至在房改初期就已经提出,如住房保障政策。只不过很多政策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诸多因素,并没有有效的落实,才导致中央一轮接着一轮的重申。 2、既调“需求”,又调“供应” 调控——平静——反弹——再调控。2010年,房地产市场如此这般的反复了三次,热闹非凡。市场蠢蠢欲动,政策频频加码,市场与政策经过激烈的博弈和对冲。今年的三轮调控总体上从供应和需求两个面上进行调控:需求端,首先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的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供应端,继续努力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调整供应结构,增加公租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 3、严“商品房”,宽“保障房” 主要体现在对商品房的信贷、交易、税收等进行严格;而对于

保障房的土地、税收、融资等方面放宽管理。同时在商品房的政策方面也有紧有松,以紧为主,房地产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方面,既有提高门槛,如对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加大;也有降低门槛,但提高门槛远多于降低门槛的,如商品房二套房首付调高到50%,三套房停贷等。 4、行政手段“一轮强于一轮” 三轮调控总体上从扭转供需关系为切入点,在土地总量增加的支持下,加大中小户型商品住房面积,对建设住宅用地进行结构性调整,弥补了多年执行不力的保障性住房。强化和严格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提高了首次购房和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并在全国停止对家庭第三套房

的贷款。以经济手段为主,如差异化的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利率、增加供应等;短期性行政措施为辅,如“限贷”、“限购”、“限价”、“限外”等。但行政手段在第一、二轮调控中并不明显,在第三轮调控中表现十分明显,主要是各地出台了“限购”这样一个较为强制的行政手段。

表格1 2010年第一轮调控主要政策列表发布机构时间政策条目政策内容

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建设;

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

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

《关于促进国务院 1月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

房地产市场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办公厅 7日平稳健康发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

展的通知》管理;

加强市场监测;

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的

落实。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城市

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

表格2 2010年第二轮调控主要政策列表发布机构时间政策条目政策内容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

房价过快上涨;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国务院关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

的调节作用;

国务院 4月于坚决遏制

部分城市房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

办公厅 17日价过快上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的通知》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

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

工作任务;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

管;

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

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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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3 2010年第三轮调控主要政策列表第4页发布机构时间政策条目政策内容免征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关于支持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9月公共租赁住花税;财政部 28房建设和运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日营有关税收的契税与印花税;优惠政策的免征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通知》免征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的土地增值税;免征经营公租房取得租金收入的营业税与房产税。《关于调整财政部房地产交易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9月国税局 29环节契税个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日人所得税优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建设部惠政策的通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约谈直至追究责任。暂停第三套房贷: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抬高首套房贷首付比例: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 30%。第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支持政策保障房建设贷款需要:继续支持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建设部《关于进一9月步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国土部 30国发〔2010〕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日 10号文件的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监察部通知》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对违规房企限制融资和购地:违法违规的开发企业,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调整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

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稽查:重点对象是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2010年我国房地产重点调控政策分类分析 1、住房保障政策:大力发展公租房,建保障房商品房“双体系”

住房保障建设是今年我国住房政策的重点,明确了住房保障发展的资金支持渠道之一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同时,着重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三类保障性住房制度体系的建设日渐完善。在建设总量方面,我国出台多部相关政策敦促各级政府完成三类住房建设量。随着保障住房政策的逐步建立完善,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同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12月10-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2011年“积极稳健、审慎灵活”的宏观经济政策基调和六项主要经济任务。提出: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将“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在经济会议上并列来提,这是没有过的。多年来,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双轨”模式,已经在住房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式下成型,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为未来的住房发展明晰方向,大力发展保障房也成为不争的事实。

“双体系”将带来的影响:

市场供应结构将发生变化。实行“双体系”后,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和覆盖人群会显著上升,市场化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和覆盖人群会相应下降。从国家和地方提出来发展规划看,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的供应结构中的比重将超过一半,未来三年计划建设总量将超过2000万套。住房市场供应结构正在发生翻转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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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有助于抑制过高的房价。保障性住房的大量供应,使我国城镇居民的居住保障变为现实,大量买不起房的城镇居民有了多种解决住房问题的新渠道,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共同面市从总体上压低了房屋均价,为稳定房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保障性住房的大量供应,能够大幅度减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对商品住房的市场需求量,虽然不能够使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绝对值发生反转,但会影响商品住宅市场的涨幅和涨速。房地产企业调整发展思路和战略。由于市场分化,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将会面临较大的选择性考验。是继续从事激烈的商品房建设开发,还是部分转向收益水平有限但稳定的保障房市场,将成为部分企业面对的选择。房地产企业势必调整自己的开发理念、营销策略和发展战略。国有房地产企业将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充当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力军。 2、土地政策:拆迁条

例两次征求意见,在新中国历史上是首次(1)拆迁条例取消行政强迁,可能引发旧城改造停滞不前拆迁条例在经历了2010年的两轮公开征求意见后,在2011年1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主要内容是:一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二是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三是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是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

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五是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明确以“司法拆迁”取代“行政强拆”,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举措可以约束行政权力的滥用,遏制行政行为的冲动和盲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搬迁更加文明规范;但由于走司法程序的效率远低于行政程序,这一举措的负面作用是可能会直接导致旧城改造的停滞不前。一旦拆迁案件交给法院来裁决,这对我国司法机构的执行效率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可以预见,拆迁条例的通过可能会造成两种结果:一种是我国司法机构大幅提高效率;另一种是我国的旧城改造基本停滞不前。

(2)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企业禁止拿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9月26日晚间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为了贯彻落实4月份国务院出台的“国十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该政策着力点放在了保障房推地上和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土地行为,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消除囤地炒地等违法行为,同时保障房推地力度之大,将会引起商品住宅土地价格的进一步上涨。

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禁止拿地。这条是对“国十条”中规定的“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的细化。土地闲置的原因主要是两种:一种是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炒地囤地行为;另一种是由于政府的原因延迟交地,可能因为拆迁困难等,在现实中这一原因不在少数。在国土部日前公布的2815宗

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通知》规定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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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闲置地优先供给保障房,公租房成政策重点。《通知》要求,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对于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通知》中,公租房建设再次被强调。在三类政策性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预计公租房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土地不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通知》规定: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2009年底,国土部规定了住宅用地单幅出让的面积上限:大城市20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小城市7公顷。此后,不少地区采取住宅用地“捆绑”出让的供地方式,即单幅地块面积不超过上限,但总面积超出规定。一般偏好“捆绑”出让土地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大城市因为土地资源的有限,大幅地块越来越少。而中小城市地方政府希望引入知名的开发商,通过对大片土地的开发与运营,实现整体区域品质和档次的提升。这条政策执行难度较大,因为地方政府可以不“捆绑”出让土地,但是可以为目标开发商限制某些条件,分批出让土地,最终可以达到和“捆绑”出让土地一样的效果。可见,国土部对保障性住房供地的力度之大,并且规定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一些中心城市本身土地资源就越来越稀缺,这样规定保障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的供地总量占到70%,本身就稀缺的土地,加上要重点建设保障房,那么商品房整体可供开发的土地就会变少,只能推动地价的上涨。 3、金融政策:差别化信贷贯穿全年调控,抑制投资投机需求

(1)信贷政策逐步深化,提出严格标准“认房又认贷”

在 4月14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10号文件)第二大部分中明确提出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各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政策要求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9月底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被统一提高到了30%,提出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11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随着房地产调控的逐渐深化,原本不分一、二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终于也开始进入了差别化信贷时代。通知还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信贷政策是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更是成为我国房地产调控的主线。其中,又以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为主。与以往的信贷政策相比,2010年的信贷政策有六大特点:首次将信贷差别扩大化,即由“首套、二套及以上”两个等级变为“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三个等级;首次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升至50%;首次明确二套房需认房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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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认贷;首次提出暂停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房贷;首次提出对没有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贷款;首次提出公积金贷款利率差别化,限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对象。信贷政策明显细化也更加严格,中央通过抑制投资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图清晰可见。随着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出台和执行,银行的金融风险将进一步降低,改善性需求将会被抑制,很多刚性首套房的需求也有可能减缓入市,从而为进一步调控争取了时间。除此之外,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调整,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限制第三套房的贷款,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有利于杜绝炒房,是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进一步延伸。(2)险资获准投资商业地产,肯定不动产的投资属性未上市公司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对保险资金开闸,成为金融和房地产两大产业政策新亮点。中国保险业的资产目前已达4.5万亿元。保险资金的60%以上是寿险资金,资产负债的周期较长,加之又受到投资领域的限制,多数只能投资在银行、债券、基金等周期相对较短领域,形成资产和负债的不匹配。投资领域窄,收益率低,成为目前保险业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保险资金涉足未上市股权和不动产的投资,切实拓展投资渠道,能够提高资金的收益和利用效率,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中国保险业2010年前半年总体资产回报率为

1.93%,回报总额人民币755亿元。同期,保险业在存款、债券、股票和其他资产方面的投资余额为人民币4.17万亿元,存款所占比例约为30.5%,债券为51.8%,股票和其他股权相关资产方面的投资仅为15.1%。险资被允许进入不动产行业,特别是进入商业地产,对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明确的长期利好。此举向市场释放了一个信号,就是国家肯定了房地产发展对于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肯定了不动产的投资属性。但从另一角度看,更多资金涌入房地产业,给楼市调控多少增加新的难度。

4、财税政策: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部分城市准备房产

税试点

围绕“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目标,2010年我国房地产税

收政策总体趋紧。涉及交易环节的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对先前优惠政策的紧缩性调整,其目的在于抑制需求,调整后改善型需求购房将难以享受契税优惠,另外亦包括对土地增值税的从严征收。房产税首次出现在发改委年度工作计划中,充分证明国家层面确实在积极推动房产税改革。

2010年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若干计税问题。现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于1993年颁布,规定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并按照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方式为预征和清算相结合。但由于预征率较低等原因,一直没能充分发挥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的作用。

从政府来看,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减少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2006

年以前,我国每年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占房地产销售额的比例一直在0.5%左右,2009年也仅为1.64%。如各地能够按既定税率切实征收,假定某项目毛利率为30%,即该项目增值额=项目销售收入×30%(扣除项目金额=项目销售收入

×70%),由于增值额小于扣除项目金额的50%,按其所对应的税率计算,该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金=增值额×30%。那么土地增值税占房地产销售额的比例将达到9%,土地增值税征收额将大幅增加。

对政府而言,如果能够切实执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征收,将成为地方

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从而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严重依赖,调节财政收入结构。

从行业来看,土地增值税从严清算会显著降低企业利润水平,收窄房地

产企业的利润空间,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此外,还可以减少目前行业

内较为普遍的囤地或捂盘现象——由于囤地或捂盘而获得的额外收益,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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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要缴纳60%的土地增值税,加上囤地或捂盘的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将可能使开发商囤地、捂盘陷入无额外收益可图的境地,从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

展。从企业来看,将加大房企资金压力,迫使企业增供给、降价格。土地增值税的从严清算,对企业而言,将在两方面产生影响:一是项目方面,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能对部分企业造成较大的资金负担,从而促使这些企业通过加大推盘力度、降低销售价格等方式,来加速资金回笼,应对资金压力;二是拿地方面,土地增值税从严清算会加大企业的税收成本,影响企业资金周转,进而降低房企的拿地热情。从市场来看,可能加重观望情绪,导致成交进一步低迷。此次《通知》出台将增加购房者对于房价下降的期望值,使得市场观望情绪进一步升级,导致成交更加低迷,从而进一步加大企业降价的压力。 5、组织政策:78家央企退市政策,执行效果不显著 3月18日,国资委明确,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产业务。央企退市取得突破。3月19日,国资委进一步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有序退出的方案。早在2004年,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就拉开了央企房地产业务整合的序幕。但在本次政策出台前,这一整合基本停滞。根据国资委数据,非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央企房地产板块销售收入仅占央企房地产板块的14%,净利润仅占6%。目前清退效果并不显著。仅有中远集团、中国航天、中石化、中石油等7家央企挂牌转让其不足20家地产子公司的股权,剩余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这78家央企旗下共有房地产子公司227家,约占央企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公司数量的60%,资产总额占比15%。这一政策实际上将推动房地产市场从相对竞争充分的市场走向寡头垄断,78家央企房地产板块销售收入仅占央企房产板块的14%,资产总额占比15%,对市场根本造不成任何影响,而各地频出的地王,大部分不在78家

范围内,因此此政策仅仅是从规范央企经营范围的角度出发,而并非针对房地产市场来调控。

16家央企红名单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6、监管政策:预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

4月13日,住建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并明确提出,全面开展预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未获预售许可项目,开发商不得收取或变相定金、预收款等具体措施。

受该政策影响,目前我国有北京、广州、郑州、深圳、天津、青岛、南京、浙江(杭州、宁波)等省市出台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办法。尽管各地条文表述有所出入,但无一例外,都规定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的“专款专用”原则,以及由商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监管开发商预售资金使用的制度。预计随着各地预收款监管办法的落实,开发企业项目之间的资金调度难度将大大增加,有助于企业加速推盘。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有利于促进开发商快建、快销,避免开发商囤地、捂盘惜售等行为。另一方面,规定必须到购房人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资金才能被全部放开。为了能得到这部分资金,开发企业必须快建快销,从而减少捂盘惜售的情况。而在市场处于观望期的时候,开发企业可能通过加大促销力度等方式,尽快实现销售回笼。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部分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可能会面临洗牌出局的窘境。预售款被监管后,对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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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型房企而言,肯定会影响企业购地和继续开发的计划,尤其对于资金相对紧张的中小企业,这就等于变相提高了房地产市场的门槛,达不到要求的就会自动被淘汰。房屋预售款监管的最大作用是保证房地产项目资金安全,避免资金挪用带来的工期拖延,保证工程进度,防止开发商卷款走人的恶性事件。也有房产开发商提出相反的观点,认为如果政府突然实行预售资金监管,会打乱企业既定的资金使用计划,使企业失去对资金的调配力,同时会导致企业无钱拿地,影响后续市场供给,甚至可能带来未来房价的报复性上涨。 7、外资政策:限外政策逐步强化,严防热钱流入 11月4日,住建部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12月22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备案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并购、股权出资等方式新设或增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审批监管和数据审核;对境外资本在境内设立房地产企业,不得通过购买、出售境内已建、在建房地产物业进行套利。《通知》强调,加强对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以及对房地产市场风险的防范,抑制投机性投资。商务部将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外汇局等有关部门对此类项目备案材料严格审查。《通知》还明确,外商设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投资性公司,将不予审批。综观本次商务部的限外令,其政策力度比11月份外汇局的限令有过之无不及,对于目前境外资金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两大主要渠道(购买物业和股权出资)均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长期看,如果在执行层面能够完全到位的话,相信我国未来在管控境外投资投机资金、避免热钱冲击方面将取得有效的突破;而从短期来看,对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将有两点主要影响:首

先,2010年以来商业地产快速增长的势头有可能受到一定的延缓,尤其在中高档商办物业领域,由于其一直以来都受到境外资金的亲睐,如果在限外令之下境外资金进入国内的体量大幅减少,无疑将影响

这部分市场的增长速度;其次,使国内房企境外融资的渠道大幅萎缩,2010年以来,受楼市政策调控大背景的影响,众多房企在国内融资频频受阻的情况下纷纷开始尝试到境外通过发债、房地产基金等方式募集资金,而这在未来也将受到限外令的限制,从而将再次考验一部分房企的资金链。

三、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

1、对“量”的影响大于对“价”的影响

三轮调控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主要是对成交量的影响,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微乎其微。如5月份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由4月份7249万平米下降到6113万平米,环比下跌19%;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4%,5月份环比上涨0.2%,涨幅有一定幅度的下跌;10月份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由9月份9435万平米下降到8335万平方米,环比下跌13%;9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5%,10月份环比上涨0.2%,涨幅的变动较小。可见第

二、三轮调控对成交量的影响大于对价格的影响。

2、对“一线城市”影响大于“二三线城市”

从2010年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看,一线城市除了房价相对较低的广州外,其余三个城市同比跌幅超过40%,也体现了一线城市市场对政策的敏感度较高。

二三线城市表现则相对分化,杭州、南京、宁波、苏州、厦门等房价较高的华东城市,在2010年成交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跌幅超过40%,其中杭州跌幅达51%,杭州近几年来房价快速上涨,甚至有赶超上海的趋势,因此也成了本轮调控的重点,市场成交大幅缩水。而此外多数二三线城市市场表现则相对平稳,西安、贵阳、兰州、扬州等城市2010年成交基本与2009年持平,没有受到政策的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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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009年、2010年重点城市成交量列表

第16页单位:万平方米数据来源:中国房地产决策咨询系统(CRIC)

3、政策保障房建设有实质性推进

2010年全国政策保障房的土地供应、资金筹集、开工和在建规模都有了和往年大不同的进展。各地和建设部签订的责任书,国家财政600亿配套资金的下拨,政策重点逐步转向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国务院领导人三次现场办公开会等都是过去所不曾有过的。2010年已开工580万套保障住房,这基本奠定了保障住房开发总量和分类的大幅度提高已成定局。

4、政策效用呈现短期性和常态化

房地产调控政策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短期化特点。2010年调控政策(撇开保障住房建设)的实施贯彻力度,从2009年12月份起到2010年4月中旬达到高点,又从5月份开始呈现边际效用递减的状况。8月份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出现回暖迹象,9月份故态萌发,导致主张继续从紧的社会舆论逐步高涨,第二轮调控政策出台。目前人们对房价下跌的预期虽然浓厚,但十分脆弱;开发商的资金只是趋于紧张,而非绝对紧张;多空双方深度博弈仍处势均力敌之势,市场陷于极度胶着状态。

(本篇文章节选于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与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合作出版的《2010中国房地产业报告》中第三篇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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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中国指数研究院10月8日发布《2015年9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5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为1081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67个百分点。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36%,涨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0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0%,涨幅较上月收窄1.4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5.64%,涨幅较上月扩大1.81个百分点。 一、市场情况:百城均价继续双涨主要城市同比回升明显 2012年1月-2015年9月百城价格指数 9月百城住宅均价继续双涨。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

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5年9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为1081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8%,涨幅较上月收窄0.67个百分点。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36%,涨幅较上月扩大1.2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00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0%,涨幅较上月收窄1.4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5.64%,涨幅较上月扩大1.81个百分点。 9月各级城市成交同比继续回升。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9月市场成交持续回暖,其中一线及二三线城市月度周均同比依然呈现增长趋势。具体来看,一线城市月度周均成交继续回升,同比增幅75%,环比微幅下降23%%,其中上海同比增幅达121%领先其他三市。二三线城市月度周均同比多呈现两位数增长,环比小幅上涨6%.从全年累计同比来看,一线城市累计增幅在50%以上,二三线城市累计增幅超四成。 二、中央地方政策再宽松助力库存去化活跃市场 首套房商贷首付降至五年内最低。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从上年930新政以来,已有三轮信贷政策放松(930、330、831新政),到三季度,其政策效应减弱,主要城市成交量和同比均出现回落。此次商贷门槛的降低将进一步扩大首置刚需和部分改善型

中国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1 中国房地产市场现状 我国房地产业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然而随着国内的投资速度放缓,但是消费需求依然旺盛,供给结构不合理,导致房价虚高,空置率居高不下。虽然我国房地产投资额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房地产销售额也以每年超出27%的速度增长,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却是:中国房价总体已高得离谱。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中国房地产蓝皮书》来看,中国的房地产的增幅一直保持在20%以上,同时房地产价格一直呈显著上升的趋势。 2 房地产市场中博弈行为分析 2.1 房地产市场的内涵 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很复杂的市场,是整个房地产产权交易的集合。房地产的交易过程就是房地产博弈过程,同时房地产的价格也是市场上主体之间博弈行为的结果。随着产权的受让方以一定的价格获取房地产产权,产权让渡方让渡房地产产权以获得相应的资金回报,交易的价格由此形成。 2.2 房地产市场的博弈主体 房地产市场中的博弈主体有很多,一般包括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房地产的消费者、房地产相关专业人员、政府以及其他的金融机构。但是从价格的决定性因素角度来看,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博弈主体还是开发商、政府和消费者。他们之间既有相互之间的博弈,也有同类主体之间的博弈,最终决定了房地产的价格。 3 博弈模型与博弈分析 3.1 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博弈分析 首先我们通过土地的供给与需求曲线来看一下土地价格为什么会如此高? 通过图形可以看出,土地的稀缺性,房屋开发量不足决定了房地产商的需求曲线会向右移动(由demand1曲线向右移动变成demand2曲线),如今房地产商不惜投入大笔的资金进行土地的储备,大势“攻城掠地”的行为已经证明了他们的需求曲线向右移动;与此同时,政府也把有限的土地资源拿到市场上进行拍卖和抛售,说明了土地的供给在不断减少,而政府对于农村郊区土地的开发和强制征用也证实了可用作开发的土地在减少,这样土地的供给曲线就会向左移(supply1曲线向左移动变成supply2曲线)。经过曲线的移动后,两条曲线的均衡点也由E1变成了E2,很容易得到土地的价格升高了。 模型分析:首先对于某一块土地,假设当地政府和开发商是信息完全的,双方都知道对于这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收益为多少,双方博弈的焦点就在于如何分配这个收益E。作为政府,这块土地的成本就是基本的行政费用,而作为房地产商,他的整个项目的成本主要包括地价、建安费、销售费用等等。假设土地市场的逆需求函数为p=a-b×Q(p),土地的固定成本为C,那么政府的收益函数为

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2016新年伊始,楼市在各项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中拉开去 库存大幕。 春节前后,楼市已经迎来三轮政策利好。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首先送出“信贷大礼”,决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首 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付三成。 紧接着,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发布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三部门发布《关于 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对个人购买前两套住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来自部委的“政策包”密集出台,地方政府也纷纷跟进,甘肃、江西、山西、山东、安徽等多地都已出台楼市政策,采用信贷杠杆、税费减免、优化落户、房价补贴、政府回购等多种形式加速去库存,市场环境上涨趋势明显。 但2016年930之后,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地产政策有了明 显转向,尤其是国庆假期19个城市连发限购限贷新政。 一、2016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一)利好政策

1、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②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2、鼓励租售并举 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 3、居住证新政

中国房地产各阶段发展史(非常详细)

中国房地产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理论突破与试点起步阶段(1978至1991年) 1978年理论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产权等观点。 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统建办公室率先挂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开发总公司,拉开了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序幕。 1981年,在深圳、广州开始搞商品房开发试点,在此之前,国内只有房地产开发,没有商品房开发,事业单位或是企业单位造房子主要是用于内部职工福利分配。 1982年国务院在四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 1984年广东、重庆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住房用地。 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1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复了24个省市的房改总体方案。 1987至1991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非理性炒作与调整推进阶段(1992至1997年)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深圳视察后发现特区市场经济之后变化很大,其中房地产开发相当成功,认为开发区的经验值得全国推广,于是他吹响了中国发地产开发号角,沿海城市一带开始展开,特别在海南、北海、广州、深圳等。 1992年房改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 1993年“安居工程”开始启动。1992年后,房地产业急剧快速增长,月投资最高增幅曾高达146.9%。房地产市场在局部地区一度呈现混乱局面,在个别地区出现较为明显的房地产泡沫。1993年朱镕基总理到海南视察,发现海南的房地产市场是已经失控,主要是土地市场形成了严重泡沫。于是下令停止银行贷款。政府开始第一轮紧缩性宏观调控,房地产泡沫破裂,造成了大量的烂尾楼和银行呆坏账。 1993年底紧缩性的调控政策落实,经济过热势头放缓,处在通货紧缩通道中,亚洲金融(行情,资讯,评论)危机爆发,日本、香港等地房地产泡沫破裂。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低迷之后开始复苏。 第三阶段:相对稳定协调发展阶段(1998至2003年)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房成为新的消费热点。1998年对中国房地产业来说是关键之年,分水岭就是上半年和下半年,很多开发商在1998年上半年都熬不下去了,把土地纷纷卖掉退出市场。但是到了1998年下半年,在6月份左右,政策面开始发生变化,出台了一系列的刺激房地产发展的政策,主要一个是取消福利分房,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这种政策使得有效需求在短期内爆发,并大幅快速上升。还有价格政策,在这之前商品房的价格受到物价局的管制,不能随便涨价,是限价的。但是在这时候取消了这些管制,为后来开发商涨价提供可能,这以后开发商自己喜欢怎么定就怎么定,开始乱涨价。1998以后,随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实施,房地产投资进入平稳快速发展时期,房地产业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1998 里程碑 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倡导贷款买房。 7月3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停止住房收入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被确定为基本方向。

中国房地产现状及对策研究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中国房地产现状及对策研究 学生姓名:侯金鑫 学校:南昌航空大学 专业:工商企业管理 年级: 学号: 指导教师: 2015年05月8日

摘要 现今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房地产业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同时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支撑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它也肩负着重任。房地产业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无可厚非的成就,它使我国的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它的过快的发展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了相应的问题。过快的发展使得我们只能片面的认识到这个不断壮大的行业,我们没有足够的经验来解决问题。随着政策,需求,竞争等环境的快速变化,中国房地产目前的局面也不容乐观。同时,房地产的市场开发,销售,以及监管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弊端,我国房地产市场想要健康的发展就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本文通过市场调研以及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分析房地产业所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房地产,国民经济,市场化,保障监管制度

目录 一.引言 二.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一)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先导性产业的作用。 1. 具有持续的高增长率。 2. 创新并创造了新的市场需求。 3. 具有突出的扩散效应。 (三)房地产业的支柱性地位。 三.住房市场化成就及问题 (一)概括发展 (二)八大成就 (三)存在的问题 1.政策混淆 2.住房供应体系不健全 3.房地产市场不规范 4.制度建设不完善 四.房地产中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片面的认知 (二)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缓慢 (三)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四)地方政府违规操作 (五)开发商的垄断经营 五.解决目前房地产行业存在缺陷的有效政策及手段 (一)对于政策混淆的解决手段: 1. 区分房地产政策和住房政策 2. 建立健全政策审批制度 3 加大房产政府调控力度 (二)解决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 1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 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3 逐步完善房地产业的信息披露制度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1.加强对商品性住房的预售许可管理 2.规范商品住房的预定和销售 3.严格控制监督住宅的建筑质量 4.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5.控制恶意垄断 五.结束语 六.参考文献

中国房地产政策演变10年

中国房地产政策演变10年 引言:中国房地产业自诞生开始,由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一直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律、行政等硬性强制手段,另一类则是税收、信贷等软性引导手段。 由于房地产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投资规模大、资金周转周期长。其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度非常高。因此,国家在信贷政策方面的引导,往往是极为行之有效的调控手段。当然,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复杂性,国家在对房地产市场采取或扶持或限制的宏观政策时,往往采取“组合拳”的形式,即同时采取行政、法律、信贷、税收等多项调控政策以期达到调控目的。 到目前为止,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根据其对房地产业或鼓励或限制的不同态度,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1986年住房改革开始,到1998年之前,是房地产市场的萌芽和起步阶段,国家尚未开始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第二阶段:1998年到2002年,吸取了第一轮房地产泡沫破灭的教训,国家开始谨慎展开宏观调控,政策导向还是以规范市场为主,兼有部分鼓励政策。 第三阶段:2003年到2005年,随着各大城市房价开始进入上涨通道,国家对房地产业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宏观调控政策开始第一次转向,以稳定房价为目标。 第四阶段:2006年到2008年6月,全国各地房价飞涨,开始影响民生,国家开始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政策目的为防止通货膨胀和房地产泡沫。 第五阶段:2008年9月至今,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为确保经济发展,抵御金融危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再次转向为扶持,目前宏观调控仍处在这一时期。 本文以梳理2005年后的房地产市场、为主线,同时兼顾其他重要的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政策,以期理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脉络。 05年年初,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国务院正式做出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决策。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业内将其称之为“国八条”。其将稳定房价提高到了政治高度,并第一次明确提出“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005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着重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点措施”,即“新八条”。

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进入世纪以来,国内地房地产市场日趋火爆,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地财富奇迹,在很多地区,房地产业甚至成为当地经济发展地支柱.在这种大地风潮之下,人们纷纷涌向房地产领域,不论之前做过何种工作,仿佛一旦进入房地产就可以资产翻倍.然而,经过几年盲目地火爆之后,房地产市场地泡沫不断增大,国家和政府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一些调控措施不断出台,房地产市场终于开始逐渐回归理性.那么,国内房地产业未来地趋势又是如何,当房地产企业不再暴利之后,房地产市场是否会如有些人所想地那样彻底崩盘亦或是逐步走下坡路呢?本文认为对这个问题地思考将有助于今后房地产市场地规范化发展.虽然在过去地几年中房地产市场展现出了不完善地一面,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内作为有着刚性住房需求地房地产业依然会继续稳定地发展下去,而本文地研究在理论上金额以指导我们今后更好地完善这个产业.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现状 房地产投资状况 从目前国内房地产地经济来源分析,房地产投资依然呈现出不断增长地态势,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比重也比较大.这种投资一方面来自国内民间资本地投入,另一方面就是国际投资.其中前者是主要投资来源,占到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总额地绝大部分,年这一比例约在左右,而从增长速度来看,除了年有较小回落,年至年都保持了高速增长状态,年随着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地出台,这一数据又逐渐开始归落.从投资结构来看,投资对象则逐渐由商业营业用房转向住宅投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房地产开发状况 根据中国房地产协会地统计数据,国内房地产开发整体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新开工面积增多,竣工面积增速减缓.随着国内对房地产市场政策地一些改变,一些开放商对土地地囤积情况逐渐向使用过渡,开工情况增加很多,但是为了保证足够地利益,往往故意要求施工单位减缓进度,导致竣工面积地增长很缓慢.二是拆迁规模受到遏制,但土地控制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房地产开发不断出现地负面拆迁新闻,国家也对此越来越重视,相继出台了若干文件用于规范拆迁规模和方式,但是土地使用依然难以得到控制,这其中既有开放商地想法,也有地方政府地授意,而且开发过程中屡屡出现经济问题.国家审计署发布地《个市县年至年土地管理及土地资金审计结果》,列举了个市县在土地出让、征用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合规、不规范地问题,实际情况可能远不止如此.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年联合召开地电视电话会议中,通报了年月至年月全国“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现象,其中包括一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至今年月日,全国共清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宗,涉及土地总面积万亩,其中耕地面积万亩.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房地产销售状况 从房地产市场地销售情况来看,销售量呈现出一定地波动,从年至年,销售量不断增加,即使在年中间有过短暂回落,但是从全年来看,销售量仍然是增加地,国家统计局公布地数据显示,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首度超过亿平方米.尽管面临严厉地楼市调控,商品房开发投资全年同比增速仍然达到.但是这一情况到年随着国家调控地坚决执行而发生了改变,数据报道年房地产市场相比年下降了左右,且这一比例依然在继续增加中.但是房地产销售价格和销售量有所不同,虽然调控力度很大,但是房价近年来依然处于高位运行,虽然在个别地区稍有回落,但是不具代表性,从全国范围来看,房地产价格依然较高.从房地产市场地需求来看,受中国城镇化运动地影响以及年轻人落户城市地主观意愿,房地产地刚性需求依然很强,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地因素就是投资性购房热度依然不减.中国城镇化是目前世界上有人类历史以来最大规模地城镇化,在“十一五”期间城镇化已经到了,规模是非常巨大地,这场城镇化运动也使中国人地生活发生了非常深刻地变化,也直接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一、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1、2007年 调控特点:限外限贷,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调控对象: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投机性需求 2007年年初,楼市走出一波上攻行情,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调控。 3月,商务部发布《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同月,央行开始当年首次加息(全年加息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0次),房企融资成本逐渐增大。 信贷成本的增加并没有阻挡房价上涨的脚步,地王纪录频频被刷新。为了进一步遏制房价上涨,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俗称359号文,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同时提高10%。随后的12月,央行、银监会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改变了359号文对购买第二套房一刀切的做法,保护了有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359号文显著抑制了投资需求,而不断加息也大大削弱了市场购买力。国房景气指数在2007年11月达到高点后掉头向下,直到一年半之后才开始反弹。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1月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12月1日起施行。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2004年版《目录》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政策特点简析 2007年的调控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量价齐升的背景下出台的,有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限制二套房贷两个主题。 其中,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范围限制更多的是出于产业安全的考虑,在国内

中国近十年房产调控政策

2003年-201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正文 ?我来说两句(1075人参与) 2013年02月27日19:57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手机客户端 ?打印 ?字号 ?保存到博客 2 2003年 (1项政策) 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保利地产11.59-0.25-2.11%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2004年 (2项政策)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抑制房地产过热的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

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 (6项政策)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涉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5年9月,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产信托 2005年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缴纳个税 2005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个人买卖二手房,须缴纳个人税。 2006年 (11项政策,调控从指导意见转向可操作性)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1978-1983年 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 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 1984年 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 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8年 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9年 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 1990年 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年 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1992年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1993年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1994年 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我国房地产现状分析

3.3 商业地产市场分析 3.3.1 我国商业地产行业现状 商业与房地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商业包括零售、批发、服务等一系列内容,属于经营方式的一种描述;而房地产则属于不动产的范畴,具有不动产的所有属性,以一种实物的形态被大众所认知。中国商业与房地产的结合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发展至今经历了基本需求、初现端倪、蓬勃发展、理性认识四个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商业经营与房地产开发逐步的紧密结合起来,产生了今天众所周知的概念-商业地产。商业地产一经出现,便以它的高回报、高风险、操作复杂等方面的特点,区别于单纯的住宅、办公等物业的开发,成为了房地产开发行业中的新贵。商业地产是房地产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形式,商业地产的开发和一个城市的建设水平及房地产开发水平有着很大的关系,同时也从一定层面上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建设水平和房地产开发水平。 从部分重点城市土地出让种类以及商业地产项目开发数量来看,商业地产已经呈现超越住宅地产的趋势。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718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其中,住宅投资49374亿元,增长11.4%;办公楼投资3367亿元,增长31.6%;商业营业用房投资9312亿元,增长25.4%。据(2013年1-6月全国商业地产市场投资运行态势)中数据统计:2013年,全国迎来购物中心供应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

20个主要城市在2013年下半年有约150个购物中心开业,平均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数量之多、体量之大,创历史新高。数据显示,2013上半年,全国商业地产投资额5010亿元,同比增长26%,高过住宅增速6个百分点。商业地产施工面积65344万平方米,增长22%,高过住宅9个百分点;商业用房新开工面积11778万平方米,高过住宅0 .7个百分点。 3.3.2 峨眉山商业地产现状 近年来,随着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房地产产业化进程的加剧,商业地产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商业网点为中心的一些商业辐射带。同时一系列的城市建设规划推动着峨眉山商业不断前进,并为其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从蓝光文旅公司高调进进峨眉山,打造峨秀湖项目开始,到被誉为“峨眉不夜城”的峨眉院子盛大开街,峨眉山的旅游地产链条又多了一个丰富且有决定性意义的元素。如今,峨眉半山·七里坪、峨眉·山与湖、天颐温泉小镇2期、峨秀湖国际度假区以及蜀尚国际、峨眉象城、中华药博园等旅游地产项目先后在峨眉山景区周边落户,这种丰富多样的文化整合和逐步健全的休闲度假产业链条,昭示着峨眉山一个新的休闲度假时代的来临。 峨眉山部分商业地产盘点: 天颐温泉度假小镇2期四季汤屋:酒店式公寓;

关于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分析

关于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分析 针对近期部分一线城市房价暴涨的问题,政协委员认为房地产应该落实分类调控、分地施策的方法。下面看下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详细内容。 目前房地产调控因城施政的方向非常明确,从全局来看,中国应该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房地产去库存也是主要任务。但是,个别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也应出台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6新年伊始,楼市在各项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中拉开去库存大幕。 春节前后,楼市已经迎来三轮政策利好。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首先送出“信贷大礼”,决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付三成。 紧接着,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发布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个人购买前两套住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来自部委的“政策包”密集出台,地方政府也纷纷跟进,甘肃、江西、山西、山东、安徽等多地都已出台楼市政策,采用信贷杠杆、税费减免、优化落户、房价补贴、政府回购等多种形式加速去库存。 “房地产是个区域性很强的市场,和工业企业的‘去产能’有所不同,是一种结构性市场,各地差异化很严重。”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云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各地应该根据中央的意图,因地制宜,“一城一策,如果这些税费优惠政策能落实,加上金融部门的支持,对去库存应该会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最终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市场氛围和政策的落实程度,但不太可能出现强烈的市场反转。” 政策松绑寻找新平衡 这次调整不仅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并且对于改善型、二套购房的群体也实行减税政策,优惠幅度几乎创下历史之最。更多相关房地产行业分析内容请咨询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武汉房地产产业运行态势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此次调整选择了契税和营业税的双降,也即购买环节和出售环节同时降税。 契税方面,新的调整意味着,原来购买首套住房,分别要交1%、1.5%、3%的契税,即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是1%,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是1.5%,非普通住房是3%。新政之后,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额不变,其他最多只交1.5%。

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

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 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 【摘要】在我国近年来房地产业朝气蓬勃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市场上陆续出现了房地产供不应求、房价地价上涨过快、投资炒作导致行业泡沫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政府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本文首先分阶段论述了近年来我国政府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而分析了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找出了导致这样效果的背后原因,最后分别从长短期角度给出了具有建议性和预测性的结论。 【关键词】房地产政策效果调控 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概述 2003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从2003年的“18号文”,到随后出台的“国八条”、“国六条”、“国十条”、“新国八条”,再到最新出炉的“国五条”及其细则,10年里国务院已先后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从调控的总体思路来看,从2003年至今的调控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03-2004年,这一阶段政府在政策意图上是鼓励发展房地产业。2003年发布的“18号文”开启了十年楼市调控的序幕,明确房地产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后,央行下发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房地产市场赢得了快速发展,很快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 第二阶段是2005-2008年,这一阶段政府的政策意图主要是对过热的楼市降温。2005年3月,国字号条文首次出现,“国八条”出台后不到半年,更严格的“新国八条”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2006 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即“国六条”。 第三阶段是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楼市成为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助力。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保持

中国房地产现状分析

目录: 一.了解房地产 (2) 二.我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 (2) 三.我国房价走势 (3) 四.房地产现状成因分析 (4) 五.对我国房地产的未来预期 (5) 六.报告总结 (5)

一、了解房地产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房地产由于其位置固定、不可移动,因而往往又被称之为不动产。它分三种存在形式: (1)单纯的土地,如一块无建筑物的城市空地; (2)单纯的建筑物,如在特定的情况下,把地上建筑物单独看待时; (3)土地与建筑物结合的“房地”,如把建筑物和其坐落的土地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这也就是说,土地和建筑既有各自独立的特质内容,又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不论土地和建筑物是以独立的形式存在或以结合的形式存在,都属于房地产,是房地产的一个部分。 房地产业:是从事土地和房屋开发经营的行业,属于第三产业。 二、我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 我国房地产业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一度销声匿迹,被福利化的单位住房供应制度所取代。自从20世纪80年代房地产业重新兴起,9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以来,我国住房分配和供应体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统计,自从1992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已超过五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由1992年以前的8平方米,提高到了现在的20平方米。 八十年代以前,没有人公开地把房地产看成商品,更不会把它作为商品来买卖。它自然就不会形成产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带动下,房地产业,这一亿万价值的巨大商品开始起动,开始流通。 1998年-2007年中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平均每年增长24.3%,销售额年均增长33.2%,但在200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全面萎缩,房地产交易量和房价齐跌。2008年全年总计商品房销售面积下跌19.7%,销售额下跌20.1%,十年来首次出现年度房价下跌。但2009年后,房地产市场开始反弹,量价齐升,房地产业反弹,泡沫再度出现。部分城市的房价增长过快,大型城市的销售价格,租金以及房价收入比出现不平衡,开发商高价抢购土地,购地价格已严重偏离合理水平,呈现泡沫化。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主要是大城市的局部性泡沫,但是今后可能向二级城市扩散。如果泡沫破裂,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短期内随着房地产的活跃,房价较低的中小型城市将面临上涨压力,但是长期来看中国房价仍面临下调压力。 三、我国房价走势 这是我们找到的我国2013年6月~2014年6月的一手房指数环比数据以及走势图:

中国房地产现状分析

中国房地产现状分析 1.泡沫成份开始收缩,市场价格在高位运行的同时面临较大的下降压力,一些城市的房价开始下降2007年以来,在紧缩政策调控下,我国的房市的泡沫成分开始收缩,一些城市的房价虽然仍然较高, 但面临着较大的下降压力,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调。 2.成交量萎缩,空置率上升与房价下调相对应的是,购房者观望情绪严重,房市成交量大幅萎缩,房地产商空置率大幅上涨。同时,近年来,房贷一直被我国银行界视为优质贷款项目,各大银行为了 争夺此项业务展开恶性竞争,不断降低门槛,导致房贷规模成倍扩大。房贷业务“一枝独秀”的繁荣背后,是潜在的巨大风险。据统计,我国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是直接或者间接 地来自银行贷款,而个人通过按揭贷款买房的人,占全部购房总数 的比例高达90%,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绝大部分风险系在金融机 构身上。并且,由于房价下跌,一些购房者将拒绝偿还银行贷款。 而这些风险最终无疑都会转嫁给银行,从而导致我国的银行业面临 巨大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加剧我国经济波动。 4.房地产中介经营困难由于房市不景气,成交量急剧下降,加上来自房市的竞争加剧和规范性制度约束增强,一些房地产中介出现 了经营困难和倒闭。 5.我国房地产业存在多大的风险。第一,中国开发商的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第二,垫资建设。 在土建时,让建筑承包商带资垫付,将成本转嫁给建筑承包商。第三,通过资本市场“集资”。即使在当前国家出台了这么多宏观调 控政策后,房地产股依然红火一片。这种结果值得决策者深思。当 泡沫破灭,开发商逃之夭夭,股民们将再次品尝痛苦和无奈。 交易行为种类

#2000年—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大事记

2000年—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大事记 (2) 2000年3月 (2) 2001年4月 (2) 2001年4月 (2) 2001年6月 (2) 2002年2月 (3) 2002年7月 (3) 2003年3月 (3) 2004年10月 (3) 2005年5月 (3) 2006年7月 (4) 2007年3月 (4) 2007年3月 (4) 2007年3月 (4) 2007年9月 (5) 2007年9月 (5) 2007年11月 (5) 2007年12月 (5) 2007年12月 (5) 2008年1月 (6) 2008年2月 (6) 2008年5月 (6) 2008年9月 (6) 2008年10月 (6) 2008年11月 (7) 2009年3月 (7) 2009年4月 (7) 2009年6月 (7) 2009年7月 (8) 2009年9月 (8) 2009年12月 (8) 2010年1月 (8) 2010年3月 (8)

2000年—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大事记 2000年3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内容 通知对已购公房上市征收个人所得税做出规定: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去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目的: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制度 2001年4月 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主要内容 通知取消了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整顿,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规范垄断企业价格行为,对经营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视(简称“两管三线”),等垄断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全面整顿;严格控制住房建设收费,并要加强监督检查。 目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减轻负担。 2001年4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主要内容 (1)对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至2002年12月31日之前免征营业税、契税; (2)对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在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契税;同时对于开发企业在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住房(不含别墅、度假村等高消费性的空置商品房),不予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目的: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2001年6月 建设部下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1)全面实施商品房预售和现售制度 (2)规范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广告和合同在使用当中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3)明确了开发企业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4)明确了房屋的交付标准及后续保障制度。 目的:提供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广告、定金、面积纠纷以及质量等问题的法律依据。 2002年2月 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下调通知》 主要内容

中国房地产市场分析状况

中国房地产市场分析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 一、目前的总体发展态势 (一)房地产开发总量及增长率 (二)销售总量及变化 1、销售增长速度放缓,出现有效需求不足端倪 2、存量住房市场火爆 (三)销售价格变动状况 1、总体发展态势 2、第一第二季度房地产销售价格分析,重点以北京、上海为例 二、地区发展态势 三、房地产行业效益情况 1、2001年上市公司效益分析。 2、2002年房地产上市企业业绩预测 四、目前的行业运行环境 第二部分:未来3到5年内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研究 一、政策因素的影响 1、土地供应政策的变化 2、预售条件及开发贷款门槛的提高 3、货币化分房政策的落实 4、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推行 二、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分析 1、GDP与人均GDP的高速发展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1、1、未来10年内我国GDP的增长情况预测 1、2、GDP的增长将带动“十五”期间住房消费的增加 1、2、1人均GDP的增长将增大住房消费支出 1、2、2为了实现GDP的既定增长目标,必然要发挥房地产对经济的杠杆作用 2、规模城镇化对房地产的推动。 3、西部大开发的积极影响 4、加入WTO对房地产业的长期利好 5、奥运带动城市建设,从而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三、、行业相关因素分析 1、技术因素变革(交通、通讯)的影响 1、1、交通技术的革新和交通工具的完善 1、2、现代通讯技术的进步 1、3、节能与供热方式改革。

1、4、节水、节地和治理污染。 1、5、住宅一次装修到位 2、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 3、消费者文化品位与生活方式的提升对房地产的影响。 第三部分、对全国房地产市场前景的总体判断 一、发展态势总体判断 (一)总体展望------三个判断 1、我国房地产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空间很大 2、我国房地产业仍将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3、未来三年房地产业将在高位上进行调整,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将有所降低,估计,未来三年增幅在15%左右 (二)未来三年房地产业运行格局 1、市供需两旺,但供大于求,空置房将增加 2、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3、住房金融快速发展 4、住宅投资性消费将进一步增长 5、行业集中度将提高 6、区域性房地产泡沫已经产生 二、市场需求分析专题 (一)市场消费需求观念的变化 (二)未来几年房地产潜在市场需求的预测 1、“十五”时期房地产市场投资总量的预测。 2、“十五”时期房地产市场潜在市场需求的预测 3、未来几年房地产消费主要群体特征 (三)消费者有效需求的变化方向 三、房地产周期性研究专题 四、中国房地产业的市场空间与竞争状况预测专题 (一)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多 1、外资房地产开发商的涌入。 2、地涌现出新的竞争主体。 (二)跨区域竞争加剧 (三)土地储备资源的竞争加剧 1、新的土地使用政策导致土地的供应量可能会供不应求 2、入世使得土地市场竞争加剧 (四)对消费者群体有效需求的竞争加剧 (五)市场营销和管理方面的竞争。 第四部分: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风险和挑战专题 一、政策风险 1、土地转让制度的改变,加大企业开发成本。 2、房地产企业贷款政策的改变,使得企业融资渠道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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