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劳动保障表工资指导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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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2.08.20•【字号】哈劳社发[2002]97号•【施行日期】200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哈劳社发[2002]97号)各企业:现将《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二年八月二十日哈尔滨市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和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形势。

现就我市企业工资分配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一)坚持实行按劳、按效和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建立完善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工资分配体制。

(三)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和经济状况,自主选择决定分配办法。

(四)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要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兼顾企业内部各层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兼顾企业眼前和长远的利益。

二、企业工资分配主要方式(一)岗位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制。

岗位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是在测定的工作岗位劳动强度、技术要求及责职大小等因素而评定的岗位工资标准,适用于内部管理基础好的企业实施。

同时提倡企业探讨推行多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度。

如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

企业可以根据各生产经营岗位的实际对现行岗位技能工资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要提高关键岗位、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拉开差距,强化工资激励作用。

(二)计件工资制。

计件工资是有明确质量标准、产品数量准确、便于计算工资的分配形式。

使物质利益同所创造的经济成果紧密地结合起来。

2016年工资指导价位文件

2016年工资指导价位文件

3
工种 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工业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3、农业技术人员 4、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
5、经济业务人员 经济计划人员 统计人员 会计人员 审计人员
6、金融业务人员 7、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三、办事人员 1、行政办公人员
行政业务人员 行政事务人员 其他行政办公人员 2、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 治安保卫人员
单位:元 平均数
138232 83860 70002 73880 102347
64902 71287
59828 44095 66220 90287 65703 63283 65810 68974 70425 58976 59024 64704 54478 62682 56852 53381 53386 57902 50067 106649
消防人员 其他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 3、邮政和电信业务人员 4、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四、商业、服务业人员 1、购销人员 营业人员
推销、展销人员 采购人员
其他购销人员 2、仓储人员
保管人员 储运人员
其他仓储人员 3、餐饮服务人员
高位数 117025 98608 128913 88520 85720
中位数 71060 54813 69495 57332 76495
中位数 50465 46308 34667
37712 40000
33269 67347 39094
32423 32979 37781 34924 34663
31600 45037
42220 44600 49789
47581 42689 39735 36015 49355 37118 39188
33449
高位数

工资指导价

工资指导价

关于发布2010年沈阳市部分职位(工种)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部署及《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时提供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就业,我市今年对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进行了抽样调查。

经过信息采集、数据整理、汇总分析,形成了《2010年沈阳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2010年共发布291个职位(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本年度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通过调查全市520余户不同行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的用人单位,采集30500余名人员、万条信息。

此价位与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指标口径相同。

二、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反映的是2009年生产经营正常,职工工资发放正常企业的相关数据,基本反映了我市企业部分主要职位(工种)的工资水平。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包括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和平均数四种价位,具有不同的指导意义,其中平均数指导意义更广泛一些。

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选择高位数;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选择中位数和平均数;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选择平均数或低位数。

企业在选择价位数时要处理好指导价位与企业自主分配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但确定的工资价位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资指导价位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协商和确定劳动力价位时的客观参考标准,而不是政府规定的必须执行的标准。

企业应把工资指导价位做为参考依据,根据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调整企业内部各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理顺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3年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3年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3年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3.08.09
•【字号】锡人社发[2013]203号
•【施行日期】2013.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3年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3〕20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创建和谐劳资关系,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对无锡市501家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在对采集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2013年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公布。

企业在运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时,应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设计企业内部分配方案,合理确定企业各类人员分配水平及工资关系,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以政府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等宏观调控信息为谈判和协商依据,通过工资集体协
商形式确定工资分配水平。

附件:2013年无锡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二O一三年八月九日附件:。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4年鞍山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4年鞍山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4年鞍山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7.29•【字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4年鞍山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支付水平,提供开展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待遇的标准和依据,在对我市部分职位(工种)的工资价位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分析、汇总,形成我市2014年部分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4年共发布157个职位(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本年度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是通过调查全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采集相关数据信息,并结合劳动力市场实际供求价位,经过筛选及加工整理形成的。

二、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反映的是2013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以及职工工资支付正常的企业相关数据。

此数据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包括高价位、低价位和平均价位三个档次,具有不同的指导作用,其中平均价位指导意义更广泛,企业可依据经济效益水平等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价位。

三、企业可将工资指导价位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根据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并调整内部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理顺内部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适度增长,保持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四、2014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适用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7月29日附件:。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4.04.16•【字号】鲁劳社[2004]23号•【施行日期】2004.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劳社[2004]23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2003年全省全部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975元)为基数,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货币工资增长,下同)为9%,上线为15%,下线为5%。

工资指导线的执行时间为2004年一个日历年度。

二、各类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自主确定工资增长。

生产经营正常、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依照基准线增长工资。

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区间内增长工资。

经济效益一般、支付能力较弱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下线区间内增长工资。

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资可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

增加的工资,经审核可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要进一步完善工资分配的民主协商机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三、各市要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指导和调控企业工资分配、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建立稳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有利于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分配,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将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工资增长不得突破按效益对应执行的工资指导线上限,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企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者不得增长工资。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通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遂人社办发[2011]190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1〕190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三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促进企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制定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作为指导企业内部分配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工作小组或专人负责,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调查。

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设纳入劳动力市场建设体系,作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统计、工资及劳动力市场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制定。

二、强化责任,统一标准要求。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尽力扩大调查范围,根据本地非公经济发展情况,确定非国有企业应占有的比例,扩大抽样调查样本数目,对目前国家规定的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87个工种(职业)(见《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6号令)和调查表(见后附表)中列出的工种应认真组织调查,并按技术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确定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同时,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调查范围,调查表中没有而实际工作中又比较普遍的岗位,也可纳入调查统计。

《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09年)》

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09年)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目 录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9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二、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09年)第一部分 深圳市2009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总体分类表1、2009年特区内外工资指导价位表2、2009年分经济类型工资指导价位表3、2009年分企业规模工资指导价位表4、2009年分学历工资指导价位表5、2009年分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表6、2009年分职称等级工资指导价位表7、2009年分行业工资指导价位表8、2009年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第二部分 深圳市2009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新技术、物流、金融和文化产业工资指导价位细分类表9、2009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0、2009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表11、2009年批发和零售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2、2009年金融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3、2009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第三部分 深圳市2009年人力资源市场传统产业工资指导价位细分类 表14、2009年制造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2-表15、2009年建筑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6、2009年房地产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7、2009年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表18、2009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19、2009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20、2009年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21、2009年住宿和餐饮业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第四部分 深圳市2009年人力资源市场分工种及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表22、2009年分工种及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第五部分 深圳市2009年人力资源市场分工种及经济类型工资指导价位表23、2009年分工种及经济类型工资指导价位-3-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9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为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对人力资源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指导企业搞好内主要分配,我市从1999年开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历年来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当年度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所公布的工种数量和工资价位结构不断充实。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3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3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04.08.23
•【字号】穗劳社函[2004]373号
•【施行日期】2004.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3年劳动力市
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4〕373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直属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类企业合理确定相关岗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合理形成人工成本,促进国有企业搞好工效挂钩和内部工资分配,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2003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印发给你们,并在本市各劳动力市场和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公布。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广东广州公务员工资调整改革:基本工资和养老金今年都要涨

公务员考试热点-备考⽅案快捷导航29⽇,2015年⼴州市⼈⼒资源社会保障⼯作会议在市府礼堂举⾏。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杨秦通报,今年,⼴州将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基本⼯资调整改⾰,进⼀步规范机关津贴补贴。

同时,⼴州已完成1548家⽤⼯定点监测企业薪酬调查、最低⼯资实施情况调查,今年将按照省的部署做好最低⼯资调整征求意见⼯作,适时调整⼴州最低⼯资标准。

聚焦1薪资上涨趋势不会改变2013年5⽉1⽇,⼴州市按照⼴东省部署,将最低⼯资标准提⾼到1550元/⽉。

国家⼈社部《最低⼯资规定》第⼗条规定,“最低⼯资标准每两年⾄少调整⼀次”。

两年的调整时限即将到来,在⽬前经济下⾏压⼒依然存在的情况下,今年⼜⾯临是否进⾏调整的选择。

在29⽇会议上,杨秦通报,今年将不断提⾼劳动者报酬⽔平。

其中便包括将按照省的部署做好最低⼯资调整征求意见⼯作,适时调整⼴州最低⼯资标准。

⾄于⼴州最低⼯资何时可上调?⽬前已卸任⼴州市副市长的贡⼉珍在27⽇举⾏的市领导专场发布会上表⽰,如果省政府公布新的最低⼯资标准后,⼴州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执⾏。

此外,⼴州已完成1548家⽤⼯定点监测企业薪酬调查、最低⼯资实施情况调查,今年将开展2015年劳动⼒市场⼯资指导价位调查和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数据,为企业合理调整劳动者⼯资提供参考。

有⼈⼒资源专家分析,由于关联着许多其他因素,最低⼯资标准的调整可谓牵⼀发⽽动全⾝。

职⼯医疗期间待遇、试⽤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均与最低⼯资标准直接挂钩,任何幅度的上调都将带来企业⽤⼯成本更⼤幅度提升。

但长期来看,薪资上涨的趋势不会改变,⽽中低收⼊⼈群将会成为受益最明显的群体。

聚焦2今年养⽼⾦还会调⾼养⽼⾦怎么调,市民最关⼼。

去年,⼴州的企业职⼯⽉⼈均养⽼⾦⾸次达到3019元,居全国前列,这已经是⼴州连续第10年提⾼企业退休⼈员养⽼⾦⽔平。

同时,农转居⼈员⽉⼈均养⽼⾦805元,同⽐增长9%;城乡居民养⽼保险⽉⼈均养⽼⾦574元,同⽐增长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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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一)
单位:元/年
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一)
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一)
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一)
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一)
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表一)
按技能等级分组工资指导价位(表二)
单位院元/年
常州市企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表一)
常州市企业人均人工成本情况(表二)
单位院元
常州市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情况(表四)单位:豫常州市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情况(表三)(每百元人工成本所得销售收入)单位:元
常州市区2015年家庭服务业工资指导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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