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根据专家经验和历史数据,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进行定性评估 ,确定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
综合风险评估
综合考虑定量和定性评估结果,对危险化学品的整体风险进行评 估,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05
安全管理措施与建议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 安全职责,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化学品
如氰化钠、氯化汞等。
易燃易爆化学品
如汽油、甲烷等。
有毒有害化学品
如苯酚、氯乙烯等。
03
“一重大”解读
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 临界量等进行辨识,确定是否存在重 大危险源。
辨识内容
3
涵盖范围
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 输等环节,以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和单位 。
02
“两重点”解读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
包括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裂解 、聚合等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
储存设施
包括涉及上述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或成品储存设施 。
危险化学品“两重 点一重大”简介
汇报人:XX 2024-01-24
目 录
• 引言 • “两重点”解读 • “一重大”解读 • 危险化学品风险分析 • 安全管理措施与建议 • 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通过实施“两重点一重大”策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 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支气管炎或 支气管周围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局限性肺泡性肺水肿、间质 性肺水肿或哮喘样发作,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还会出现呼吸困难、轻 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泡性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严重窒息、昏迷或休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 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1氯
特别 警示
理 化 特 性
危 害 信 息
剧毒,吸入高浓度气体可致死;包装容器受热有爆炸的危险。
常温常压下为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常温下、709kPa 以上压力 时为液体,液氯为金黄色。微溶于水,易溶于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分子量为 70.91,熔点-101℃,沸点-34.5℃,气体密度 3.21g/L,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 1)2.5,相对密度(水=1)1.41(20℃),临界压力 7.71MPa,临界温度 144℃, 饱和蒸气压 673kPa(20℃),log pow(辛醇/水分配系数) 0.85。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氯乙烯、环氧氯丙烷、氯丙烯、氯化石蜡等;用作氯 化试剂,也用作水处理过程的消毒剂。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本品不燃, 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 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热后容器或储罐内压增大,泄漏物质 可导致中毒。 【活性反应】
强氧化剂,与水反应,生成有毒的次氯酸和盐酸。与氢氧化钠、氢氧化钾 等碱反应生成次氯酸盐和氯化物,可利用此反应对氯气进行无害化处理。液氯 与可燃物、还原剂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与汽油等石油产品、烃、氨、醚、松 节油、醇、乙炔、二硫化碳、氢气、金属粉末和磷接触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接触烃基膦、铝、锑、胂、铋、硼、黄铜、碳、二乙基锌等物质会导致燃烧、 爆炸,释放出有毒烟雾。潮湿环境下,严重腐蚀铁、钢、铜和锌。 【健康危害】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

584-84-9
40
过氧乙酸
过乙酸、过醋酸
79-21-0
41
六氯环戊二烯
77-47-4
42
二硫化碳
75-15-0
43
乙烷
74-84-0
44
环氧氯丙烷
3-氯-1,2-环氧丙烷
106-89-8
45
丙酮氰醇
2-甲基-2-羟基丙腈
75-86-5
46
磷化氢
膦
7803-51-2
47
氯甲基甲醚
107-30-2
8
氢
氢气
1333-74-0
9
苯(含粗苯)
71-43-2
10
碳酰氯
光气
75-44-5
11
二氧化硫
7446-09-5
12
一氧化碳
630-08-0
13
甲醇
木醇、木精
67-56-1
14
丙烯腈
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107-13-1
15
环氧乙烷
氧化乙烯
75-21-8
16
乙炔
电石气
74-86-2
17
氟化氢、氢氟酸
7664-39-3
60-34-4
58
一甲胺
74-89-5
59
乙醛
75-07-0
60
氯甲酸三氯甲酯
双光气
503-38-8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化学品品名
CAS号
1
氯酸钠
7775-9-9
2
氯酸钾
3811-4-9
3
过氧化甲乙酮
1338-23-4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1氯12氨3 液化石油气特别极易燃气体。
(4)输送氨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 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 志;氨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
在已敷设的 氨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氨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氨管道外壁颜 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 的规定。
应 急 处 置 原 则【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切断气源。
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 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 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 防化服。
如果是液化气体泄漏,还应注意防冻伤。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尽 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若可能 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液体泄漏物。
用醋酸 或其它稀酸中和。
也可以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同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 的大量废水。
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 通风橱内。
如果钢瓶发生泄漏,无法封堵时可浸入水中。
储罐区最好设水或稀 酸喷洒设施。
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 再用。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m ,下风向疏散白天100m 、夜晚200m ;大量泄漏,初始隔离 150m ,下风向疏散白天 800m 、夜晚2300m 。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第一批、第二批)

1、氯
31、苯胺
第二批
2、氨
32、甲醚
1、氯酸钠
3、液化石油气
33、丙烯醛、2—丙烯醛
2、氯酸钾
4、硫化氢
34、氯苯
3、过氧化甲乙酮
5、甲烷、天然气
35、乙酸乙烯酯
4、过氧化(二)苯甲酰
6、原油
36、二甲胺
5、硝化纤维素
7、汽油(含甲、乙醇汽油)、石脑油
37、苯酚(石碳酸)
6、硝酸胍
43、乙烷
12、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
(即偶氮二异庚腈)
14、丙烯腈(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44、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
13、硝化甘油
15、环氧乙烷(氧化乙烯)
45、丙酮氰醇(2-甲基-2-烃基丙腈)
14、乙醚
16、乙炔(电石气)
46、磷化氢(膦)
17、氟化氢、氢氟酸
56、三氯甲烷(氯仿)
27、1.,3—丁二烯
57、甲基肼
28、硫酸二甲酯
58、一甲胺
29、氰化钠
59、乙醛
30、1—丙烯、丙烯
60、氯甲酸三氯甲酯(双光气)
47、氯甲基甲醚
18、氯乙烯
48、三氟化硼
19、甲苯(甲基苯、苯基甲烷)
49、烯丙胺(3—氨基丙烯)
20、氰化氢、氢氰酸
50、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
21、乙烯
51、甲基叔丁基醚
22、三氯化磷
52、乙酸乙酯
23、硝基苯
53、丙烯酸
24、苯乙烯
54、硝酸铵
25、环氧丙烷
55、三氧化硫(硫酸酐)
26、一氯甲烷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fa8887c19ec3d5bbfd0a7491.png)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等五个方面,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现将《措施和原则》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要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
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
要参照《措施和原则》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件应急处置原则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件应急处置原则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各国政府都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本文将探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措施和事件应急处置原则。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1.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各国政府实施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得到规范。
企业必须获得许可证才能开展相关的工作,而政府也会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操作符合标准。
2. 安全生产演练企业应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员工和公众安全。
演练内容包括危险物品泄漏处理、紧急疏散等方面。
3. 安全防范设施企业应建设安全防范设施,如安全用电、防静电、防爆等设施,以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
同时,对于危险品储存,应进行专门区域隔离,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和设施。
二、事件应急处置原则1. 确认危险等级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确认危险等级,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化。
针对不同等级的事故,应采取不同的预防和处置措施。
2. 人员疏散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第一时间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同时,对于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指导,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3. 危险物品处置在危险物品处置过程中,应先避免污染环境和影响公众健康。
对于有害物质,应及时清理和加倍注意防范。
同时,应加强相关监管,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故。
总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措施和事件应急处置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认真执行。
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意识,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
除了上文提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件应急处置原则,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方面需要注意。
一、危险化学品标识和包装危险化学品标识和包装是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各国政府都对危险化学品标识和包装制定了规定,企业必须遵守相应的标准。
标识和包装应该符合国际标准,以便运输和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应该清晰明了,标示出危险等级、危险性质、运输方式等信息。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是针对危险化学品(Dangerous Chemicals)安全管理提出的首批重点监管的规定,旨在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和处置,减少因危险化学品可能造成的环境、健康以及财产损失。
一、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
1、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预防性措施: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和火灾等危险事件,包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安全培训等。
2、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质量管理: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危险化学品的质量满足国家规定的标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1、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措施,并定期检查相关设备及设施,确保安全使用。
2、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培训劳动者,使之掌握安全操作要领,熟悉应急措施。
3、企业应当建立责任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监管,做到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安全处置。
三、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
1、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造成的损失。
2、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应急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以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
3、企业应当建立责任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的监管,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总之,《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减少因危险化学
品可能造成的环境、健康以及财产损失,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以下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1.氯2.氨3.液化石油气4.硫化氢5.甲烷、天然气6.原油7.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8.氢9.苯(含粗苯)10.碳酰氯11.二氧化硫12.一氧化碳13.甲醇14.丙烯腈15.环氧乙烷16.乙炔17.氟化氢、氢氟酸18.氯乙烯19.甲苯20.氰化氢、氢氰酸21.乙烯22.三氯化磷23.硝基苯24.苯乙烯25.环氧丙烷26.一氯甲烷27.1,3-丁二烯28.硫酸二甲酯29.氰化钠30.1-丙烯、丙烯31.苯胺32.甲醚33.丙烯醛、2-丙烯醛34.氯苯35.乙酸乙烯酯36.二甲胺37.苯酚38.四氯化钛39.甲苯二异氰酸酯40.过氧乙酸41.六氯环戊二烯42.二硫化碳43.乙烷44.环氧氯丙烷45.石炭酸46.TDI47.过乙酸、过醋酸48.3-氯-1,2-环氧丙烷49.丙酮氰醇50.磷化氢51.氯甲基甲醚52.三氟化硼53.烯丙胺54.异氰酸甲酯55.甲基叔丁基醚56.乙酸乙酯57.丙烯酸58.硝酸铵59.三氧化硫60.三氯甲烷61.甲基肼62.一甲胺63.乙醛64.氯甲酸三氯甲酯65.氯酸钠上述化学品是危险化学品,需要重点监管。
其中,液氯、氨气、氢气、光气、氰化物、硫化氢等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具有极高的危险性。
其他化学品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管以确保安全生产。
2-甲基-2-羟基丙腈、膦、3-氨基丙烯、甲基异氰酸酯、硫酸酐、氯仿、双光气、白药钠等化合物在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
其中,2-甲基-2-羟基丙腈是合成多种有机化合物的重要原料,其CAS号为75-86-5;膦在医药、染料、农药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其CAS号为7803-51-2;3-氨基丙烯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品,常用于聚合反应中,其CAS号为107-30-2;甲基异氰酸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其CAS号为624-83-9;硫酸酐是一种重要的化学试剂,其CAS号为1634-04-4;氯仿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合物,广泛用于制药、染料、涂料等领域,其CAS号为67-66-3;双光气是一种有机合成试剂,其CAS号为60-34-4;白药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学试剂,广泛用于制药、电子、化工等领域,其CAS号为75-07-0.以上化合物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十分广泛,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 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 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氯是一种强烈的刺激性气体,经呼吸道吸入时,与呼吸道粘膜表面水分接触,产生盐酸、 次氯酸,次氯酸再分解为盐酸和新生态氧,产生局部刺激和腐蚀作用。
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局限性肺泡性肺水肿、间质性肺水肿或哮喘样发作,病 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还会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泡性水肿、急性呼 吸窘迫综合征、严重窒息、昏迷或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 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眼睛接触可引起 急性结膜炎,高浓度氯可造成角膜损伤。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 急性皮炎。
用温水加热气化器,不准使用蒸汽直接加热。
(3)液氯气化器、预冷器及热交换器等设备,必须装有排污装置和污物处理设施,并定
期分析三氯化氮含量。如果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及时排污)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
(5)充装量为 50kg 和 100kg 的气瓶应保留 2kg 以上的余量,充装量为 500kg 和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氯乙烯、环氧氯丙烷、氯丙烯、氯化石蜡等;用作氯化试剂,也用 作水处理过程的消毒剂。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