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建设的报告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规定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7版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同时废止;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撤销应遵守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四条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四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六土地权属清晰,相关权利主体同意作为国家湿地公园;七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第六条申请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的,可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在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审核后符合晋升条件的设立为国家湿地公园;第七条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申报书;二设立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文件;三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晋升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共同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晋升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四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设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文件;法人证书;近2年保护管理经费的证明材料;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和相关权利主体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管理的证明文件;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及其范围、功能区边界矢量图;七反映湿地公园资源现状和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影像资料;第八条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第九条国家湿地公园采取下列命名方式:省级名称+地市级或县级名称+湿地名+国家湿地公园;第十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第十一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划定保育区;根据自然条件和管理需要,可划分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实行分区管理;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应当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等活动;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的面积之和及其湿地面积之和应分别大于湿地公园总面积、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的60%;第十二条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更名、范围和功能区调整,须经国家林业局同意;第十三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具体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完善保护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设置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第十五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釆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谐的社区共管机制,优先吸收当地居民从事湿地资源管护和服务等活动;第十七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国家林业局报送所在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情况,并通过“中国湿地公园”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湿地公园年度数据;第十八条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截断湿地水源;三挖沙、采矿;四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六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引入外来物种;八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第二十条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准予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本底条件是否发生变化;二机构能力建设、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等情况;三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四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情况;五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和档案管理等情况;六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第二十一条因自然因素造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特征退化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指导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实施补救方案,并向国家林业局报告;经监督评估发现存在问题的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国家湿地公园应当在整改期满后15日内向下达整改通知的林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整改报告;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导致国家湿地公园条件丧失的,或者对存在重大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撤销其国家湿地公园的命名,并向社会公布;撤销国家湿地公园命名的县级行政区内,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同时废止;内容解读近日,国家林业局重新制定印发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办法指出,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明确了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必须具备的七个条件,以及九种禁止行为;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办法指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办法要求,国家湿地公园应划定保育区;根据自然条件和管理需要,可划分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实行分区管理;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应当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等活动;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的面积之和及其湿地面积之和应分别大于湿地公园总面积、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的60%;国家湿地公园应当设置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谐的社区共管机制,优先吸收当地居民从事湿地资源管护和服务等活动;办法明确,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二是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三是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四是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五是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六是土地权属清晰,相关权利主体同意作为国家湿地公园;七是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办法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是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是截断湿地水源;三是挖沙、采矿;四是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是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六是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是引入外来物种;八是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是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办法还规定,因管理不善导致国家湿地公园条件丧失的,或者对存在重大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撤销其国家湿地公园的命名,并向社会公布;撤销国家湿地公园命名的县级行政区内,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更名、范围和功能区调整,须经国家林业局同意;。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的备案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5.07.02•【字号】黑林规备〔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的备案报告黑林规备〔2015〕9号省政府:现将省林业厅2015年6月19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黑林发〔2015〕64号)及说明一式2份报请备案。
特此报告。
黑龙江省林业厅2015年7月2日关于《黑龙江省林业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说明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湿地公园是我省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抢救性保护湿地和扩大湿地面积的有效措施,是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是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途径,是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
我省湿地公园建设起步较晚,进展较快,从2008年国家批建我省第一批湿地公园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已建国家湿地公园41处,省级湿地公园17处,总面积达16万公顷,《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出台较早,其中未对湿地公园提出明确保护条款,我省也尚未出台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为切实解决我省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必要对我省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相关问题作出详细通知。
二、制定该文件的依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发〔2010〕1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办湿字〔2014〕6号);《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纠正湿地公园建设中存在的重申报轻建设、重经营轻管理、重干预轻自然、重开发轻保护等现象,落实好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汇报(共3篇)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汇报(共3篇)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汇报(共3篇)第1篇: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编辑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
(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
(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三)成立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四)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与当地社区利益相关者无严重利益冲突的证明文件;(五)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分区、名称作过调整,或土地被征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第六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一)湿地生态系统基本状况;(二)湿地保护与恢复情况;(三)湿地公园管理基本条件及能力建设情况;(四)湿地科研监测及科普宣教体系建设情况;(五)湿地合理利用及与社区关系协调情况;(六)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七)整体建设水平及示范作用情况。
关于XX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考察报告

关于XX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考察报告为借鉴成功经验,更好地推进我县湿地公园建设,我们重点考察参观了广州海珠、杭州西溪、常熟沙家浜三个国家湿地公园,考察组分别与接待单位就国家湿地公园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座谈,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一、考察概况(一)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位于广州城市新中轴的南段,占地1100公顷,分为海珠湖、湿地一期、湿地二期三个部分,建设前为海珠公园,xx年3月广州市政府耗资约50亿元采用“只征不转”方式从农民手中将万亩果园及周边土地征收,开始保护湿地,xx年9月湿地一期1000亩建设完成,建设投资约2亿元,xx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共投入建设资金约6亿元,xx年9月完成国家湿地公园专家组的验收。
海珠湿地公园建设投资全部为政府投资,建成后海珠湖实行开放,湿地部分实行收费门票参观,每天限流3000人。
现由海珠湿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湿地办)运营管理。
区湿地办为海珠区政府工作部门,编制32人,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湿地范围内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等职责。
区湿地办内设综合科、规划建设科、经营管理科;下属三个事业单位:海珠湿地维护中心、海珠湿地科研宣传中心、海珠湿地运营中心。
现湿地公园年均运行维护费用约1.2亿元,由海珠区财政预算解决,公园年运营收入约5000万元,按收支两条线交区财政。
(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
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区西部,公园总面积为11.64平方公里,距西湖不到5公里,是罕见的城中次生湿地,其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景观质朴、文化积淀深厚,是目前国内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总投资88.4亿元,分三期建设, xx年8月一期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启动,xx年5月1日建成开放,二期建设xx年5月启动,xx年10月建成开放,三期工程xx年1月详规批复,xx年5月建成开园。
共拆迁2600户,安置18000余人。
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报告文件范本

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报告1. 背景湿地公园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旨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本次评估报告旨在对某湿地公园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以提供改进建议和措施。
2. 分析2.1 管理措施分析首先,对湿地公园的管理措施进行分析是评估的重要一环。
通过对公园管理规划、巡逻和监测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可以了解到公园管理的整体情况。
我们发现,湿地公园的管理措施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方面做得相对较好,但在游客管理和社区参与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2 游客管理分析湿地公园作为一个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然而,游客的过度开发和不当行为可能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经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我们发现湿地公园在游客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缺乏有效的游客引导和监管措施,导致游客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2.3 社区参与分析湿地公园的管理不仅仅是公园管理部门的责任,也需要社区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通过与社区居民的访谈和座谈会,我们了解到社区参与湿地公园管理的意愿较低,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这对湿地公园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 结果3.1 管理改进建议基于对湿地公园管理情况的分析,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加强游客管理措施,包括加大游客引导力度,限制游客数量,加强巡逻和监测工作,以减少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建立健全社区参与机制,与社区居民进行定期沟通和合作,增加社区居民对湿地公园管理的参与度。
•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湿地生态系统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培养公众对湿地公园的尊重和关爱。
3.2 资金支持建议湿地公园的管理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
我们建议公园管理部门积极争取政府和企业的资金支持,并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如开展公益活动、吸引企业赞助等,以确保湿地公园的可持续管理和保护。
4. 建议基于对湿地公园管理情况的评估和分析,我们提出以下综合性建议:•加强湿地公园管理措施,特别是在游客管理和社区参与方面,以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效果。
调研报告:关于加快XX湿地建设的对策和建议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XX湿地建设的对策和建议调研报告 一、当前XX湿地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一是建设成效不大。虽然近年来XX湿地拉开建设序幕,推进重点项目开发,建成了五福源、福滋垟、西入口、北入口、南仙路等一批工程,但体现建设成效的项目不多,招商引资力度不够,尤其是大项目、大招商落地的基本没有。二是项目精品不多。对已建成的项目,流于一般的城市公园模式,运用先进技术、注重生态结合的项目还不多,对项目建设的精品意识还不高,追求精益求精打造传世之作的标准还不够。三是湿地文化元素不够。建成的项目较少体现XX湿地文化特色和温州地域文化,也没有很好地反映湿地的特有风貌,对湿地历史文化的挖掘和传承还没有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历史文化传承做的还不够。 (二)旧村征迁尚未完成。一是旧村整体搬迁。湿地内共有9个行政村,户籍人口4354户15312万人。随着全市“大拆大整”的推进,目前已完成6个村整村搬迁,剩下3个旧村也已完成100%协议签约工作。但调查发现,已搬迁6个村还 有273户房屋尚未拆除,剩下3个村还涉及1335户房屋需抓紧腾空和拆除,且拆后建筑垃圾还有62万立方米尚未清运。此外,湿地内还有38处宗祠庙宇以及XX戒毒所、啸秋中学、XX电管所等尚未明确拆迁方案,还未启动拆迁程序。二是拆迁安置工作。湿地内9个村搬迁,需安置住宅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目前安置房都已开工建设,其中2个在XX街道黄屿村,其余在状元街道三郎桥片区,完成结顶52万平方米。但通过调研,拆迁农民反映三郎桥安置区域学校、道路、农贸市场等公建配套建设滞后,安置房建设品质不高,安置工作进展较慢以及安置套型不匹配等问题。三是土地统一征用。对湿地内9761亩土地(其中村庄现状建设用地2180亩,耕地2300亩含基本农田1037亩,其他农用地5281亩)进行一次性征收,涉及到5个街道22个村,目前已进入征地协议书签订阶段,但由于涉及到“农征农”政策,还需要省政府审批确认,土地统征工作尚未完成。 (三)生态资源自身制约。一是自然植被物种单一。XX湿地大部分是农耕区,自然植被以及生物种类较为单一,主要为瓯柑、水稻等农作物,其中瓯柑种植就达5000多亩,湿地植物较少,生物多样性水平较低。二是水环境污染严重。由于常年 受到生产生活、工业企业和农业面源等污染,湿地水环境污染严重,氮、磷、重金属等指标严重超标,整体水质基本为劣Ⅴ类。三是现有生态价值较低。XX湿地受人类活动影响,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由于长时间的垦殖,已基本丧失原始湿地属性。经专家测算,XX湿地现有生态价值仅为原生态价值的13.7%。因此,在保护的基础上,必须加快人工正向干预的力度和进程。 二、进一步加快XX湿地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和杭州的西湖、九江的庐山、青岛的崂山一样,XX湿地对温州而言不仅具有生态的意义,更是温州建设“山水城市”的核心元素之一。我们认为,XX湿地的功能定位:要做到杭州西湖和西溪湿地的结合,吸纳自然湿地和城市公园的特点,依托温州地域文化,全力打造集生态保育、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于一体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要发挥好XX湿地以及大罗山区域的自然、生态、旅游等功能,开发好教育、文化、医疗等功能,成为温州市乃至更大范围内居民最佳的综合型休闲养生中心;要通过精心的规划、开发和建设,积极推动与周边旅游资源的整合联系,把XX湿地和大罗山建设成为温州中心城市旅游集散基地,成为温州打造世界旅游城市的重要载体。 (一)突出生态优先。一是加强生态保护。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生态优先,最少干预”原则,将XX湿地划分为生态保育区、休闲活动区和旅游区,增加封闭保育区,展现自然野趣,将人类活动减少到最低程度。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找准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推行先进生态技术应用,运用温州建筑文化和绿色环保技术,做到配套设施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二是开展水环境治理。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治”,推行系统治水、全面治水,开展河道清淤、河面保洁、外污拦截、生态修复、农业面源防控等工程,彻底治理内源污染,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全面提升湿地水质,打造全市生态治水示范区。三是开展生态修复。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修复,构建生物群落,完善湿地生态系统,在主要观赏区引进园林观赏植物结合本地树种进行精细配置,其余区域和生态保育区进行粗放配置,做到乔灌草结合、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合理搭配、陆生植物与水生植物相结合、阔叶树种与针叶树种相结合、绿叶植物与彩叶植物相结合,使XX湿地成为一个湿地植物园。 (二)完成征迁“清零”。一是完成旧村拆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湿地内9个旧村搬迁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拆后地块进行重点清理和垃圾清运,研究湿地内庙宇祠堂的拆迁方案,根据其历史年限和文化内涵,分类进行保留提升和拆除安置,提前研究方案布局,并对公建项目抓紧启动拆迁程序。二是加快安置提速。加快完善三郎桥安置片区的教育、卫生、道路、商贸、菜场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安置摸文提速,做好对拆迁户的安置套型需求调查,并提高安置房建设标准,对电梯、停车位、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要提升建设品质,强化物业管理,建成品质一流的安置小区。三是推进土地统征。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对XX湿地一次性土地征用的政策支持,争取农征农政策尽早落实,更好地推进土地统征工作。 (三)加快精建精美。一是加快建设提速。深入实施XX湿地公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秉持“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的原则,立体化交叉式推进湿地分区分块建设,加快项目设计、基础设施、景观绿化、市政道路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优化内部旅游道路网,建成中兴大道延伸段、湿地主环线,并对南仙路进行生态化改造提升,同步完善各区块内部的游步道、慢行道以及水上环形交通旅 游线。建成湿地出入口公园,配置配套服务设施,满足360度出入湿地要求,提升湿地服务功能。二是实施精准招商。强化项目策划包装,积极谋划、储备和包装一批具备产业优势的项目,重点对湿地度假酒店、文化金融创意聚落、爱情庄园、瓯越民俗风情街、湿地养生体验园、生态禅养村、生态农庄等7个项目,通过“一对一”招商对接方式,实现精准招商。三是打造亮点项目。树立精品意识,建设一些具有湿地特色、结合地域文化的亮点项目,注重建设品质,发扬工匠精神,做到高标准建设。优化细化规划设计,加强工程科学施工管理,狠抓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健全现场管理人员培训、交流、日志等制度,开展标化工地创建,全力打造精品亮点工程。 (四)注重文化传承。一是注重湿地文化挖掘。对湿地内的38座宗祠和神庙道观、9座古戏台、“南仙垟”人民生活使用的遗存、反映当地民俗活动的船歌、社戏、唱南游等文化进行深度挖掘,结合温州地域历史文化,注重做好文化艺术在湿地保护建设中的传承和落实,恢复历史风貌、延续历史文脉,守住湿地灵魂,保持湿地个性。二是打造特色瓯柑文化。对目前湿地瓯柑种植面大而品质不高的情况,着力压缩种植规模,在靠近大罗山区域保留约1500多亩的瓯柑种植,进行无害化技术改良,提升 品质减少污染,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打造特色农产品生态品牌。三是加强生态科普教育。在湿地入口等关键地段建设生态教育展示中心,重点展示温州文化特色、湿地地域文化的文化产品,展示湿地生态、爱护鸟类、保护环境等主题,展示XX湿地的历史起源和演变过程,开展先进生态技术和生态环保知识的科普教育,使之成为温州重要的生态教育基地。 (五)发展生态产业。一是发展生态旅游。依托湿地优越的区位优势和独特的自然风光,做好湿地整体旅游策划,突出生态主题,适度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发展XX湿地特色旅游。对因湿地建设外迁的原居民,要加强转产转业研究,结合生态旅游产业,优先提供就业岗位。二是构建环湿地生态经济圈。依托于高教园区,积极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重点建设公共科研技术平台,发展创意文化产业;依托于温州附一医,重点建设湿地养生体验园、生态禅养村以及康复疗养中心等医疗服务产业;依托于大罗山,统筹整合XX湿地的旅游产业,构建环湿地生态经济圈。三是培育生态产业。积极发展生态文明、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生命健康、创业创新等与湿地产业相符合、功能相配套的复合型业态,发挥生态产业带动的经济辐射功能,在周边引进温州产业 缺失项目和新兴优质项目,全面培育温州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全力打造“三宜一体”“三生融合”的品质城市示范区。(弘利教育)
白龟湖实习报告

一、实习背景白龟湖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是平顶山市重要的水资源储备地,也是国家级湿地公园。
为了更好地了解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我于2023年6月至7月期间,在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二、实习目的1. 熟悉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状况;2. 学习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基本理论和方法;3. 了解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4. 培养自己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三、实习内容1. 地理环境考察实习期间,我首先对白龟湖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特点等进行了考察。
白龟湖地处豫西伏牛山和黄淮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平坦,气候湿润,四季分明。
通过实地考察,我了解了白龟湖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状况。
2. 水资源调查在实习过程中,我参与了白龟湖的水资源调查工作。
通过采样、监测和数据分析,我了解了白龟湖的水质状况、水量变化以及水资源利用情况。
3. 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实习期间,我还参观了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情况。
通过参观和与管理人员交流,我了解了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4. 水资源保护宣传在实习期间,我还参与了白龟湖水资源保护宣传的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水资源保护知识,我提高了当地居民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
四、实习体会与收获1. 提高了对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认识通过实习,我对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水资源是地球上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之一,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水资源保护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打下了基础。
2. 增强了实践能力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实地考察、采样、监测、数据分析等工作,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
同时,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合作,提高了自己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3. 培养了环保意识实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环保的重要性。
白龟湖作为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实习,我更加关注环保问题,提高了自己的环保意识。
最新湿地公园管理述职报告范本

最新湿地公园管理述职报告范本尊敬的领导和同事们:今天,我有幸在这里就任期内湿地公园管理工作进行述职报告。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团队在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环境教育、游客服务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下是我们工作的具体内容:1. 生态保护与恢复我们实施了一系列生态恢复项目,包括湿地植被的恢复和水体净化。
通过科学管理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显著提升。
2. 环境教育与推广为了提高公众对湿地保护的意识,我们组织了多次环境教育活动,包括生态讲座、导览服务和互动体验项目。
这些活动吸引了大量学校和社区团体的参与,有效传播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
3. 游客服务与管理我们优化了游客服务流程,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同时加强了对游客行为的规范管理,确保了游客体验的舒适度和湿地环境的安全。
4. 可持续发展策略我们制定了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包括绿色能源利用、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措施,以减少公园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5. 科研合作与技术支持与多所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湿地生态研究,为湿地公园的科学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6. 财务管理与资金筹措在财务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捐赠和商业合作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了公园运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7.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规划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面临诸如气候变化、生态入侵物种和游客管理等挑战。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科研合作,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环境教育的影响力,并探索更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最后,我要感谢所有支持和参与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的同事和合作伙伴。
我们期待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共同推动湿地公园的持续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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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建设的报告报告题目:切实加强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建设
报告内容:
一、引言
A. 湿地公园的重要性和保护意义
B.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能力建设的必要性
二、现状分析
A. 国家湿地公园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B. 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1. 缺乏一体化管理机制
2. 保护意识不足
3. 监测和监管手段不完善
4. 人员培训和监管体系薄弱
三、加强管理能力建设的措施
A.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1. 设立专门机构
2. 提升湿地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
B. 增强保护意识
1. 加强宣传教育
2. 提高公众参与度
C. 健全监测和监管手段
1. 完善科技设施
2. 强化巡查和执法力度
D. 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管体系
1. 建立培训机制
2. 完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成果评估和展望
A. 对改进措施的评估
B. 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和保护目标
五、结论
六、参考文献
此报告旨在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并提高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