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大连市驾驶证科目三外路考试注意事项和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要注意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可以不报告)。
┎要注意打开车门时要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二、起步:┎要注意动作的先后事项。
┎启动发动机前,要注意驾驶座椅调整、后视镜调整、检查仪表情况。
┎发动机启动后,手要及时松开点火开关(不及时松开超过三秒的不及格)。
┎起步顺序:1、踏下离合器2、挂一档3、打转向灯4、松开手制动5、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6、按喇叭7、加油起步(转速不超过2500转)。
┎起步时要做到不闯不跳。
三、直线行驶:┎要注意速度不要太快(10公里以上就可以了,一般二档)。
┎每隔20秒要注意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方向不能跑偏(不能超过15度)如前方有险情或有障碍的应减速或停车,不能转向。
四、变更车道:┎要注意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速度要保持在20公里以上。
┎不能连续变更车道。
五、通过路口:┎要注意减速慢行(要在30公里以下)。
┎要注意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
┎左转弯的车辆要注意仅靠中心点小转弯,右转弯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继续通行。
┎要注意交通信号灯(黄灯亮时已过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要观察左右交通情况。
┎要注意减速慢行(要在30公里以下)。
┎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或有人横穿马路的应停车让行。
七、会车:┎要观察左右交通情况。
┎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要开启右转向灯,避让前方来车。
┎要注意和对方来车保持安全的横向间距。
┎夜间会车还应在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为近光灯。
八、超车:┎要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交通情况。
┎要选择合理的超车的时机,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使的。
(要在车辆进入黄线后进行)┎开启左转向灯从左边超越。
┎超车时要和被超车保持安全的横向间距。
┎超车后要及时驶回原车道,不妨碍被超车正常行使的(要在30米外)。
九、靠边停车:┎要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交通情况将车停在框内就可以了。
┎停车后要先拉紧手制动、2推空挡、3松脚制动、4回转向灯。
驾照考试科目三评分标准

驾照考试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一、上车准备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或者P档),扣10分;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6、左转弯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它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八、超车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值安全距离,不合格;4、超车时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驾照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

驾照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内容、合格标准、评判标准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内容、合格标准、评判标准一、科目一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一)科目一考试内容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2、交通信号及其含义;3、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4、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5、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6、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7、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二)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一)科目二考试目的1、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2、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3、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二)科目一考试内容基本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牵引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
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
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
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济南科目三考试扣分标准

科目三详细评分标准: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⑾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②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6、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一)上车准备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情况,不合格;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二)起步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档),不合格;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不合格;7.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能及时纠正,扣10分;8.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9.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10.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11.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扣10分。
(六)靠边停车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2.驾驶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不合格;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4.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不合格;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小于50厘米扣10分,大于50厘米扣100分;7.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8.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9.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深圳科目三考试扣分标准

深圳科目三考试扣分标准
深圳科目三考试是指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的路考,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等。
根据深圳交警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科目三考试的扣分标准如下:
1. 完不成考试项目:未完成考试项目或完成不符合要求,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考试失败。
2. 技术动作不规范:考生在进行各项考试动作时,如果存在技术不规范的情况,会根据具体操作错误情况扣分。
例如,倒车入库过程中超过限定时间、倒车后车尾压线或压点等。
3. 规定动作不熟练:考生在进行规定动作时,如果存在不熟练的情况,会根据具体操作错误情况扣分。
例如,曲线行驶时超过车道线、过线行驶或直角转弯时车辆轮胎碰到路沿石等。
4. 事故行为:考生在进行考试项目时,如果发生碰撞、压线、错线、影响其他车辆通过等事故行为,将直接判定不合格,考试失败。
具体的扣分标准在考试时会由考官根据考生的操作情况进行评判,最终得分低于及格分数线(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90分)会被认定为考试失败。
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

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
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
科目三,又称大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
那么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是怎样的?以下仅供参考!
超车项目评分标准
1. 考生超车前要打左转向灯,不开转向灯的扣20分,开灯时间少于3秒的',扣10分;
2.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后,前车具备让车条件,但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3. 从被超车辆右侧超车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4. 超车时,与被超越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5. 超车时机选择不恰当,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6. 超车后向右急转,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7.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两侧及后方交通情况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超车项目考试技巧
1. 眼观六路
所谓眼观六路是指,在超车前,首先要观察借用车道的状况,以及被超汽车前方道路状况。
2. 降档提速
为了快速提升汽车速度速以便超车,手动档汽车需要先降档,然后再迅速踩下油门加速;自动挡汽车则要把油门迅速的踩到底。
3. 左右逢源
当超车并线完成后应直线加速,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在确定与后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后,并回原车道,切忌连续并线。
4. 遇静则缓
若被超车辆是停止在前方,且路面又非常窄时,超车速度一定要缓慢,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以防前面静止的汽车突然打开车门,发生碰撞。
【科目三超车评判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如下:
1. 上车准备: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不合格。
打开车门前
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 起步: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
起
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不合格。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不合格。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不合格。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扣10分。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
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
3. 通用要求: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不
按考试员指令驾驶;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车辆在行驶中连续2次挂挡不进;行驶中空挡滑行;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不按规定速度行驶;车辆行驶中骑轧道路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时间大于15秒);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考生未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
4. 扣10分情况: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和驾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