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站咨询群众和关心体贴就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二、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住站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站手续。

三、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来站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簿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四、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书写病历。

五、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待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站,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各科室外的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三、毒、限、精神、贵重药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戊二醛),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浓度。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观察病人反应,发现意外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医生。

七、各种处理必须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患者自带药品,未经本站医生批准,不予注射或处置。

八、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时清理、清点、每日供应室对换。

九、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妇检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四、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五、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六、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戊二醛)。

七、已用过的处置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消毒后,再同供应室对换。

八、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九、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清洁用具要专用。

人工流产室工作制度

一、人工流产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流产室必须穿戴工作衣、鞋、帽和口罩,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与手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二、人流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消毒用品要有明显标志,使用后的器械要及时检查清理,不得与消毒物品混放。

三、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试测负压,吸刮时,负压不得超过400mmHg。

四、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或业务站长。术后要仔细核对刮出的胚胎组织是否与妊娠月份相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

五、受术者术后需观察2小时,无异常方可离站。

六、人流室应每周彻底清理消毒一次。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及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保持室内整洁,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载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二、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

三、受术者进入手术室应查对姓名、手术名称、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四、手术室的药品、器械、敷料,未经站长同意一律不准外借,均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并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五、手术包及器械应定期消毒,并标明消毒日期,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及器械。

六、手术室内麻醉药、剧毒及消毒药品须有明显标志,根据医嘱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

七、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手术前后必须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手术后及时清理,消毒手术室,清洗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手套敷料。

八、凡与手术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手术室,如确需进入,应经手术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入内,听从手术室人员指挥,不得影响手术人员的工作。检验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为保证检验质量,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发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验目的。

二、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宇航局。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四、检验结束后,要及进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五、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六、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各种仪器定位,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灵敏度,加强质量控制。对剧毒、易燃、易爆,强酸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人员一律凭处方发药。收方后药房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二、药房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三、药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四、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五、药房实行“金额控制”,药房人员必须当日结帐,与收费室核对无误后将处方订成册。药品金额每月累计小结,年终结算。

六、贵重药品及毒、麻剧药实行“数额控制”,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做好逐日消耗统计,按月盘点,全年累计结算。

七、青、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等,需按常规皮试的药品,务必经注射室标明皮试

(一)后方可发药。

八、要搞好药品检查,每季度盘点一次,防止积压、霉烂、过期、变质和脱销。

九、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药房。B超室工作制度

1、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根据检查部位,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2、遵守操作程序。

3、B超报告结果当天发出。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书写并签名。

4、各种资料须归档统一管理。

5、室内仪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每月对B超机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

6、保持室内整洁。心电图检查工作制度(一)需做检查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须做床旁检查者应注明,申请做急诊心电图者,应及时安排检查。(二)常规心电图报告于检查当日发出,急诊心电图检查完毕发初步报告,当天发正式报告,遇有疑难病例,应组织集体讨论或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及书写报告,必要时随时复查,书写报告时,应做到对图形分析认真,剪贴规范。(三)对申请做运动试验的病员,应当严格掌握适应症,检查时须有医师在场,密切观察病情,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四)遵守操作规程,要求图像基线稳定,图形完整,遇有特殊病例须增加导联检查。(五)各种检查资料须归档统一保管,室内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每月对心电图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六)心电图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和更换卫生被服,室内禁止吸烟,传染病员应专人负责险查,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查对制度

一、开医嘱、处方和进行治疗时,应查对姓名、性别、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批号、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在使用青霉素、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普鲁卡因等药物,必须按规定浓度和程序进行过敏试验;注射后严密观察反应;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必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六、手术前应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术前用药。凡进行体腔内手术,必须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纱布块缝针和器械,严防遗留在体内。

七、使用器械包时,应查对姓名、消毒日期、消毒指示剂是否溶解;准备和收回器械包时,应查明品名、规格、数量、清洁度;消毒手术包时,应标明消毒日期。

八、检验、放射、辅助诊断、理疗等科室,在检查治疗时应查对姓名、性别、部位、检验标本与报告单是否相符。急诊抢救制度

一、凡遇重大抢救,立即报告站长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赶到抢救现场。

二、对急诊危重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迅速查清病情,采取治疗措施,对疑难、危重病员应请示上级医师会诊,必要时要请站外医师会诊,做好会诊记录。

三、严密观察危病员病情的变化,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按护理级别定时测量血压、脉搏、呼吸、出入量。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认真仔细地做好交接班的工作。

四、急救所需之各类药品及器械必须专人管理,急救药械实行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挪用和外借,用后均需及进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更新维修,以保证随时可用。

五、热情耐心地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取得其家属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以利病员的身心康复。

六、每次抢救完毕,要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总结讨论,并做好记录,以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提高急救技能。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

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具有处方权的医师须在注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二、处方由各服务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三、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药价。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七、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人管副站长批准销毁。消毒和隔离制度消毒、灭菌是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医源性感染和交叉性感染,保护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在从事手术、诊疗中,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执行。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二、诊疗换药处理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三、节育手术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常规,保证无菌操作。

四、手术包灭菌必须内置指示剂,指示剂未溶解的不得使用,并要查明日期。

五、进入组织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应达到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做到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交叉感染。

六、手术包每周灭菌一次,、无菌罐、无菌钳每周高压消毒一次;器械的消毒液使用期限为每二周更换消毒液(2%戊二醛)一次;碘酒、酒精罐每周高压消毒一次;凡浸泡消毒的器械要打开关节,盆盖上标明失效期;有质量控制监督记录。消毒材料、手套两周灭菌一次;泡手酒精每周过滤一次,保持75%浓度,用60人次后更换。

七、手术室和其它治疗科室在手术前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手术室每周用40%甲醛溶液(福尔马林)密闭熏蒸一次,每月做一次细菌培训。

八、受术者(病员)在住站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近隔离消毒原则处理,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

九、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换下污衣被服,放入指定地点,不得随地乱丢,不得在病房内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一、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后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避孕药具工作制度

一、建立本县避孕药具帐,做到进货、发货均在帐目上反映清楚。

二、每年六月五日前拟定下年进货计划,由站长核定签字报市计生委审查签字后报(市)药具站。

三、药具管理经费和零星销售回收经费由财务人员专帐管理。经费开支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避孕药具库坚持“先进先出”每季度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五、掌握乡(镇)药具管理和发放人员情况,每年培训2次,培训内容为药具管理知识和药具使用方法以及研究解决药具

管理知识和药具使用方法以及研究解决药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药管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和指导药具管理,发放。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师

1、站内每天均应有值班医生,负责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的各项临时性技术工作,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2、对急诊入站者应及时检查、填写记录、给予必要的医务处置。

3、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住宿,不得善自离开。当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4、值班医生和经管医生在下班前均应将危重受术者或待产妇女的情况记入交接班簿,并相互进行床头交接班。

5、值班医生在每日早会上应将住站人员情况作重点交班、对重点病员进行床头交接班。

二、值班护理人员

1、护理人员实行二四小时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医嘱,对受术者进行护理。

2、值班护理人员应经常巡视、了解受术者动态。交班前应将危重、术后、待产和新入院受术者或病员填入交班簿。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4、交接时,应清点受术者人数和病员总数,剧毒药品、抢救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病房物品。

5、早会时,由值班者重点报告住站人员动态,朗读值班报告,重点病人与白班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并发症管理制度

1、对在节育手术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并积极组织会诊和处理,防止后遗症发生。

2、对需要做技术鉴定的,要按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组织进行检查鉴定处理。

3、凡经市、县计生局或乡镇介绍个人来站,申诉有节育手术并发症的人,都要热情接待,详细询问情况,给予认真细致检查。

4、站内建立并发症人员档案,妥善保存,详细记录手术情况,病及处理经过,治疗结果。

5、定期随访和关心并发症患者,在积极治疗、合理用药的同时,做好本人和家属思想工作。

6、对明显与节育手术无关者,耐心解释,讲清道理,建议自行求医诊治。对一时难以确定是否与节育手术有关,可针对本人情况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建议再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作试探性治疗。凡住站诊疗并发症者,要与一般手术者分开居住、管理,严防相互串联闹事,影响其他人受术。

7、对生产,生活确有实际困难者,应及时向计生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建议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维护站内的正常工作秩序。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1、站应选择适当的在站或已出站(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举行站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事先必须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3、开会时由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站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4、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会:

1、站各临床科室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站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站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内容包括:

3、出站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站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内容包括:

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出站诊断和治疗结果是否正确,诊疗措施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站病例一起讨论,意外死亡的病例必须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会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前应将有关检查结果备齐。

四、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制定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体病理须报告后进行,但不应迟于2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医疗质量控制制度

1、在服务站站长、业务站长指导下,负责全站医疗、医技、护理、病案等质量的检查督促工作。

2、认真学习各项质量检查标准,掌握并熟悉各种质量标准并负责检查落实。

3、质控组要严格站内感染控制标准,除了配合市、县级疾病控制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的消毒、灭菌质量检查,即对无菌手术

包、手术器械、消毒液、空气菌尘等质量检测工作外,在服务站内部每月至少对上述内容自查一次,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统计、小结与分析,指导各科室工作。

4、质控组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对每份病历的病案医疗质量、既诊断、治疗、护理、手术、抢救等缺陷的有无极其分度与数量,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统计与分析,指导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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