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选课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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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解读

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解读

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解读1、什么是专业学位?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

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除了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外,还必须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如工程师、医师、律师、建筑师等。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2、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情况?(什么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学生,在入学时,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完全转入(除委托培养的外)长沙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根据培养类型可分为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的是通过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进入高等学校,以全日制方式学习(除委托培养的外,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须转入长沙理工大学),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学生。

培养合格后,授予硕士学历证书和相关的专业硕士学位。

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指的是通过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进入高等学校,以全日制方式学习(除委托培养的外,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必须转入长沙理工大学),按照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学生。

培养合格后,授予硕士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

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

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格式一、学科简介二、培养目标三、研究方向四、学制及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培养年限为2-5年,课程学习成绩有效期为3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附表)……课程分学位课、选修课二部分,除课程学习外还安排有学术活动等非课程学习部分。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基础课等必修课和学科领域基础课。

其中公共必修课为全校通开课,基础课和学科领域基础课的必修课由学生结合学科研究方向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要求学位课总学分不少于17学分。

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全校通开课)、专业领域选修课和研究方向选修课,要求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10学分。

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为及格、非学位课程成绩60分为及格。

实践环节包括开题报告、生产实习和参加学术活动,5学分。

1.学术活动。

全日制专业硕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五次本学科领域新技术进展讲座或学术活动,每次写出不少于500字的总结报告,由导师给出成绩。

成绩全部合格者,计1学分。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开学八周内完成,开题报告需经所在工程领域的领导小组和双导师审核通过,完成此环节获得1学分。

3.生产实践。

为提高工程应用实践能力,全日制专业硕士生须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实践内容由企业导师决定,全日制专业硕士生完成生产实践后须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此环节获得3学分。

六、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采取以学校导师指导为主,企业导师指导为辅,与学科领域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同时注重发挥各学科领域的整体优势。

导师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及身体健康,通过言传身教,使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人格修养同步提高。

课程教学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和要求2016修订版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和要求2016修订版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和要求(2016修订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制、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必修环节、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教学大纲等七个部分。

一、培养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各领域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更加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二、培养方式培养方式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

对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集中在校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并增强实践教学培养环节。

对于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

实行双导师负责制。

双导师制是指1名校内学术导师和1名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其中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部分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学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在基本学制基础上延长0.5年;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在基本学制基础上延长2年。

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对此有其他明确要求的,学制、最长修业年限以指导性培养方案中规定为准。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允许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在制定、修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时,课程及学分必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1.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课。

其中:1)政治理论课所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外国语为英语的研究生,在入学当年达到免修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外国语。

研究生院定期发布“研究生英语免修条件”。

2.专业课专业课包括研究生需要修习的本领域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程。

各领域应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和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并与学术型课程有必要的差异;要充分反映职业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能力要求,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

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

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为规范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管理,保证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 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 23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精神,具有科学严谨与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 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能运用外语工具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制及学习年限1.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5年。

学习年限最长为5年(含休学时间)。

2.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提前答辩,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0.5年,申请提前答辩者的学位论文开题也相应提前进行,并在论文开题前2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执行。

3. 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计划者,经学校批准,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1-2.5年,延长学习时间者应在正常学制最后一个学期结束前2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执行,并按当年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培养方式1. 培养采用课程学习、实践锻炼、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注意发挥学科团队集体培养的作用。

2. 实行双导师制,由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联合指导双导师中,以校内指导教师为主。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教学(音乐)】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教学(音乐)】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教学(音乐)】(专业代码:045111)培养单位:音乐学院;修订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先进教育理念、扎实理论素养、知能并举、教研兼长的高素质的中小学音乐课程专任教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音乐学专业基础,了解音乐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趋势,掌握音乐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音乐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新媒体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掌握音乐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具备开展校本研究和撰写教研论文的基本能力。

(五)能运用一种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初步具备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六)身心健康,具备适应社会和岗位环境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学制为2年,可延长2年。

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等四类。

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1.外语(2学分)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3.教育原理(2学分)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6.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1.音乐课程与教材研究(2学分)2.音乐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3.音乐教育学理论与教学实践(4学分)4.声乐演唱技能与表演(1学分)5.钢琴演奏技能与表演(1学分)(三)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1)中国音乐史论(2 学分)(2)外国音乐史论(2 学分)(3)文献研究与科研方法论(2 学分)(4)音乐学概论(2 学分)(5)音乐史学研究(2 学分)(6)中外经典音乐作品分析与名家研究(2 学分)2.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1)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Ⅰ(2 学分)(2)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Ⅱ(2 学分)(3)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Ⅲ(2 学分)(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Ⅳ(2 学分)(5)电脑音乐制作与剪辑(2 学分)(6)合唱指挥基础(2 学分)(7)钢琴伴奏基础(2 学分)(8)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 学分)3. 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1)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1学分)(2)班级及课堂管理艺术(1学分)(四)实践教学(8学分)1. 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内容。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的思考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的思考

2009 年我国开始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实行全 日制专业学位教育这一全新培养模式,其既不同于 以前仅仅满足在职人员需要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 育,也不同于全日制的学术性硕士教育。不同的教 育模式最后必然体现为课程模式的差别,课程作为 教学的载体,也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重要渠道。为 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必须遵从学科特点,建立起与 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三、确立基于综合能力需求的课程质量观 课程观是构建课程体系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 南。“知识本位”课程观强 调 知 识 的 系 统 性、严 密 性。“能力本 位 ”的 课 程 容 易 忽 略 对 研 究 生 综 合 职 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 办学层次上与学术型硕士属同一层次,同时要求研 究生在实践中能够进行应用研究和开发创新。所以 各项基本要求不能比学术性研究生的要求低,只是 侧重不同。所以专业学位教育应力求摒弃学科教育 的“知识本位”课程观,但是又需要避免“能力本位” 课程观,打破传统的学科框架,以综合素质为基础, 应用能力为本位,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 四、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课程的整合 专业学位教育的跨学科性和复合性,以及目前 课程设置中广泛存在的二元困境,要求必须宽口径 培养,切 实 突 出“厚 基 础 理 论,博 前 沿 知 识,重 实 际 应用”的特点,对有关课程通过组合、交叉、融合,将 有内在联系的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内容或问题进 行统一与整合,形成一个协调的整体,并且使内容相 互渗透,在教学以及学习上发挥最大的效益。 1. 打破 学 科 界 限,跨 学 科 整 合,实 现 课 程 综 合化 在遵从知识整体性、系统性的前提下,将多个一 级学科,或同一级学科下的多个二级学科涉及的课 程门类进行整合,重点放在不同课程、不同学科知识 的合理搭配和有机整合上。课程内容的综合化主要 体现在多个不同学科知识的综合,理论知识与实践 知识的综合,职业技能与个人能力的综合。 2. 注重能力需求,综合能力培养核心化 实现 “课程综合化”的关键是课程的载体具体 化。以职业岗位的需求做为载体,在坚持知识整体 性和系统性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基本能力、专业 能力和职业综合能力( 如国际上普遍注重的四项关 键能力: 跨职业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个 人能力) 的需求,并以这些需求为核心,把掌握知识 和技能、发展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性心理 品质等各类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着眼于提高学生 的综合职业素质。 3. 分层次模块化设置,一体化实施

全日制研究生认定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认定标准全日制研究生认定是指根据学校认定标准,给予学生资格的一种认可,一般将获得全日制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称之为全日制研究生。

通常情况下,学生通过达到学校指定的条件来获得全日制研究生资格。

全日制研究生资格认定标准原则上是学校根据研究生教育形式、学分制及研究生课程安排等具体情况订定的,主要由学民、学分要求、学位授予、学业成绩几部分内容组成。

一、学分要求研究生全日制认定资格要求为毕业前和毕业后至少完成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所有学分总和,这包括本科必修课学分、本科选修课学分、研究生必修课学分以及可选课学分。

本科必修课学分占学校学位授予课程统计学分60%-80%。

学校学位授予要求所有学分至少以学校学位授予课程统计学分的60%为基本要求,学生未完成的学分部分应在毕业前3学年内补完,学生可以在毕业前将实现学位要求的所有学分完成从而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学籍。

本科生在按学校学位授予课程统计学分的60%-80%学分毕业并取得学位的情况下,可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学籍。

三、选课要求学生在选择研究生课程时,需要按实际需要依据国家规定的课程安排和学校的专业要求来选课。

学生将根据学校的承认,完成相应的课程学分要求,然后可以享受本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权和全日制研究生学籍认定资格。

四、成绩要求除了学分要求外,学生还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在选修课程和研究生课程中按规定的学分绩点进行考核,学生的总学分绩点不低于2.0分,全部研究生课程绩点不低于2.3分,没有不及格课程记录。

五、思想品德要求学生在申请全日制研究生学籍时,还必须具有正确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素质。

思想品德要求清醒,勤奋学习,遵守学校纪律等,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不得有违背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要求学校还会要求申请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的学生有确认书和有职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确认书要求,学校将有关申请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的有关内容具体拟定,由学生在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学籍之前签字确认。

职业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是指以学生本人身份申报职业资格等级考试的资格证书,学校可以要求申请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的学生拥有某种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 [2009]23 号目录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 2-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 6-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 9-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 12-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16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19 -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23 -关于制订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6 -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 29-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34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 年。

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全日制).

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全日制)我校实施培养研究生和授予学位制度,要保持与发扬中国传统医药学特色,培养出高质量、高水平的中医药专门人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继承与发扬和质量第一的原则。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要把硕士研究生教学重点放在课程教学与科学研究或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上,做到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发扬优势,形成特色。

(一)培养目标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

2、具有系统、扎实的中医药基础理论、本学科专门知识及技能或具有较高的诊断与临床治疗水平,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熟悉本学科或某一领域内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掌握一定的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临床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古代文献资料和外文资料。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详见各学科的培养方案)结合学科建设,把握学科发展趋势,确定两个以上代表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的研究方向,且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应与培养方案上的研究方向一致。

(三)培养年限与总的时间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总的时间分配为:第一学期:确定培养计划;进行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学习。

第二学期:继续进行专业课程学习;撰写文献综述,进行开题报告的准备及学位论文的设计、筹备工作。

第三学期:①继续学习未完成的课程—专业课在本学期内完成。

完成文献综述;进行预实验。

②开题报告。

第四学期:开始学位论文的具体科研工作;继续临床、科研课题研究。

第五学期:继续学位论文的科研工作;参加一定数量的教学实践。

第六学期:结束临床、科研课题研究,撰写论文,进行答辩;评审学位。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教学(音乐)】

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教学(音乐)】(专业代码:045111)培养单位:音乐学院;修订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先进教育理念、扎实理论素养、知能并举、教研兼长的高素质的中小学音乐课程专任教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音乐学专业基础,了解音乐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趋势,掌握音乐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音乐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新媒体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掌握音乐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具备开展校本研究和撰写教研论文的基本能力。

(五)能运用一种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初步具备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六)身心健康,具备适应社会和岗位环境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学制为2年,可延长2年。

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等四类。

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1.外语(2学分)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3.教育原理(2学分)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6.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1.音乐课程与教材研究(2学分)2.音乐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3.音乐教育学理论与教学实践(4学分)4.声乐演唱技能与表演(1学分)5.钢琴演奏技能与表演(1学分)(三)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1)中国音乐史论(2 学分)(2)外国音乐史论(2 学分)(3)文献研究与科研方法论(2 学分)(4)音乐学概论(2 学分)(5)音乐史学研究(2 学分)(6)中外经典音乐作品分析与名家研究(2 学分)2.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1)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Ⅰ(2 学分)(2)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Ⅱ(2 学分)(3)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Ⅲ(2 学分)(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Ⅳ(2 学分)(5)电脑音乐制作与剪辑(2 学分)(6)合唱指挥基础(2 学分)(7)钢琴伴奏基础(2 学分)(8)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 学分)3. 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1)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1学分)(2)班级及课堂管理艺术(1学分)(四)实践教学(8学分)1. 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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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选课注意事项
一.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各专业的课程设置,结合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选课。
二. 分清所选课程的类别,如: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专业实践。
三. 学分数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总学分数≥29
公共课程=5学分;基础课程 ≥4学分;专业基础课≥4学分;专业课学分≥8学分;专业实践=8
学分
四.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分 考核形式




第一外国语(通过六级,免修) 3
=5学分 考试
自然辩证法 2




基础课程(2-3)门 ≥4学分 考试





专业基础课程(2-3)门 ≥4学分 考试




专业课程(4-5)门 ≥8学分 考试




专业实践 =8 考查

五. 经导师同意,可在全校各专业范围内选课;但课程类别须严格按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确定。
六. 201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网上完成个人培养课程计划,请导师网上同意并确认(2010年9月
12日以前完成),学生网上完成本学期个人的选课计划。从网上打印一份个人培养课程表,经导师签字、
本人签字后(进修生不需导师签字)务必于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5:00以前交学院办公室
(01606#),过时责任自负。
七.全日制专业学位选修《英语》、《自然辩证法》请按研究生院公共课表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选课,如情况
特殊的学生请到学院办公室内(01606#)刘老师处调整班号,英语通过六级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但须向
学院提出申请,按“关于英语课程免修申请的通知”要求办理免修手续。
八.每生每学期选课不宜超过20学分,研究生网上选课网址(http://202.115.6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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