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自然灾害巡查制度
大风天气巡查管理制度

大风天气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风天气的巡查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巡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大风天气巡查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大风天气巡查管理应当遵循主动预防、科学决策、精准巡查、及时响应的原则。
第四条巡查管理应当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巡查方案和措施。
第五条巡查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巡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巡查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巡查工作的督查和评估。
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加强大风天气的防范意识,做好自我保护和避险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确立大风天气巡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指导全市大风天气巡查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立大风天气巡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巡查任务,协调各部门和单位间的合作。
第十条成立大风天气巡查管理专家团队,负责制定巡查预案和技术规范,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各地开展大风天气巡查管理工作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巡查机构和人员配备。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大风天气巡查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巡查任务。
第三章巡查任务第十三条大风天气巡查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开展大风天气的预警和监测工作,提前掌握风向、风力等情况;(二)巡查城乡各类建筑物、设施、道路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三)组织开展防风减灾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搜集整理大风天气相关数据和资料,为科研和决策提供支持。
第十四条巡查任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巡查措施第十五条巡查工作应当采取综合防范、分类管理、重点巡查等措施,确保全面覆盖。
第十六条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部门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第十七条制定巡查计划和时程表,安排合理的人员和物力资源,提高巡查效率。
第十八条巡查人员应当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巡查任务。
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

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保护区的巡查管理工作,保护保护区生态环境,保障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景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管理机构保护区巡查管理工作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设立专门的巡查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三、巡查管理原则1. 依法巡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护区巡查管理工作必须依法开展。
2. 定期巡查。
保护区巡查管理工作要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巡查,确保全面覆盖。
3. 严格执法。
对违反保护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进行处罚并做好记录。
4. 客观公正。
巡查人员要客观公正,不偏袒,不玩忽职守。
四、巡查管理内容1. 生态环境巡查。
巡查保护区内的植被、水源、土壤、空气等自然环境状况,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及时处理。
2. 野生动植物保护巡查。
对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巡查,保护濒危物种。
3. 水土保持巡查。
对保护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巡查,确保水土资源合理利用。
4. 污染治理巡查。
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污染问题。
5. 灾害防范巡查。
对保护区内的自然灾害隐患进行巡查,采取预防措施。
6. 保护区边界巡查。
保护区边界进行定期巡查,防止非法入侵。
五、巡查管理程序1. 巡查计划制定。
保护区管理机构根据巡查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
2. 巡查人员培训。
对巡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巡查技能。
3. 巡查装备准备。
保护区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巡查装备,包括车辆、通讯设备、野外生存装备等。
4. 巡查实施。
根据巡查计划,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实地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 巡查记录和报告。
巡查人员要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情况进行报告。
六、巡查管理考核1. 巡查工作考核。
对巡查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评定,对积极参与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处罚。
2. 巡查效果评估。
对巡查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地质公园巡护巡查制度范本

地质公园巡护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公园的巡护巡查工作,保护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公园巡护巡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地质公园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巡护巡查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和设施,对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游客活动进行巡护巡查。
第四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巡护巡查制度,明确巡护巡查的任务、内容、频次、责任人和工作标准等,确保巡护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巡护巡查任务第五条巡护巡查任务包括:(一)对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进行巡查,确保地质遗迹的安全和完整;(二)对地质公园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巡查,确保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三)对地质公园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巡查,防止盗猎、盗采等破坏行为;(四)对游客的活动进行巡查,确保游客遵守相关规定,保护地质公园资源;(五)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六)其他与地质公园巡护巡查相关的任务。
三、巡护巡查内容第六条巡护巡查内容应包括:(一)地质遗迹的保护状况,如有无破坏、损毁等情况;(二)生态环境的保护状况,如有无污染、破坏等情况;(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状况,如有无非法捕猎、采挖等情况;(四)游客活动的合规性,如有无违规搭建、乱扔垃圾等情况;(五)安全生产的情况,如有无安全隐患、火灾隐患等情况;(六)其他与地质公园巡护巡查相关的内容。
四、巡护巡查频次第七条巡护巡查频次应根据地质公园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确保巡护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日常巡护巡查应至少每两天进行一次,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应增加巡护巡查频次。
第九条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应加大巡护巡查力度,确保资源的安全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雨季三防值班、巡检制度(4篇)

雨季三防值班、巡检制度在雨季期间,为了有效应对防洪、防涝及防台风的需求,必须实施雨季三防措施。
为确保这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建立健全的值班及巡检机制至关重要。
值班安排应指定专项组织,由训练有素的人员负责,旨在统筹协调雨季三防的各项工作。
在雨季来临时,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的值班制度,以保证对紧急事件做出即时反应,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状况。
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及应急处理技能,并熟悉各项应急预案与操作流程。
巡检制度方面,应制定周密的巡检计划,明确巡检的区域及频率,确保关键性的防洪、防涝设施以及台风防护措施的正常运作与维护。
巡检人员应对相关设施的运行状况有深入了解,以便及时识别并处理任何异常情况,并向上级汇报。
巡检结果应详细记录并进行整理,以便于后续的分析与持续改进。
值班与巡检人员之间应保持有效的沟通与信息共享,确保雨情、水情、气象等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
值班和巡检组织应与相关机构和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构建快速应急响应网络,保障信息的及时传达与执行。
通过建立和完善值班及巡检制度,可以显著提高雨季三防工作的应急响应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雨季三防值班、巡检制度(二)为了确保城市在雨季期间防汛、防涝和防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称为“雨季三防”。
为确保这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特制定以下雨季三防值班及巡检制度:值班制度:1. 值班人员需按照既定的值班计划执行轮班,确保全天24小时均有人员在岗。
2. 值班人员应准时上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禁止在工作期间酗酒、吸烟或进行其他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3. 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职责,对各类突发情况进行及时应对并上报相关信息。
4. 值班人员应携带必要的通讯工具,并确保通讯畅通无阻,以便能够及时接收和传递相关信息。
5. 值班人员除了应对突发情况外,还应执行相关的巡检任务。
巡检制度:1. 巡检范围涵盖城市排水系统、涵洞、下水道等与雨季三防相关的区域。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是为了确保我国在雨季期间能够有效应对水害事故,减少因水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雨季期间水害重点部位的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内容1.巡视检查范围巡视检查范围包括:水库、河道、堤防、城市易涝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等防汛重点部位。
2.巡视检查时间(1)主汛期(7月至8月):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2)关键期(7月16日至8月15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3)特殊天气:遇到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后,立即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3.巡视检查内容(1)水库:检查水库大坝、溢洪道、排水系统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库水位是否超过警戒水位。
(2)河道:检查河道堤防是否完好,河道是否堵塞,水流是否畅通。
(3)堤防:检查堤防是否出现裂缝、沉降、滑坡等险情,背水坡是否出现异常现象。
(4)城市易涝区:检查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低洼地区是否采取防涝措施。
(5)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检查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危险区域是否设立警示标志。
(6)旅游景区:检查景区内的水域、堤防、桥梁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巡视检查职责(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巡视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范围内巡视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上报巡视检查情况。
(3)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水害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巡视检查队伍:负责实际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巡视检查流程(1)制定巡视检查计划:根据巡视检查范围、时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巡视检查计划。
(2)组织实施: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按照巡视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巡视检查。
(3)发现问题:巡视检查队伍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防汛值班_巡查工作制度

防汛值班巡查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在汛期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从防汛值班、巡查工作的组织、内容、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组织机构1. 成立防汛值班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水利站长、派出所所长、村支书等为成员。
2. 设立防汛值班室,负责日常防汛值班和巡查工作,值班室设在水利站。
3.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联络员,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值班和巡查工作。
二、防汛值班1. 防汛值班时间:自每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
2. 值班人员:由镇水利站、派出所、村(社区)防汛联络员共同负责值班。
3. 值班要求:(1)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接受上级指令。
(2)每小时巡查一次水利工程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4)做好值班记录,如实填写巡查、处置情况。
三、巡查工作1. 巡查时间:自每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实行每日巡查。
2. 巡查人员:由镇水利站、派出所、村(社区)防汛联络员共同组成巡查队伍。
3. 巡查内容:(1)水利工程设施:检查水库、河堤、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防洪排涝设施:检查排水沟、窨井、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畅通无阻。
(3)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4)应急预案:检查各村(社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 巡查要求:(1)巡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查,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2)巡查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做好巡查记录,如实填写巡查情况,发现问题拍照留存。
(4)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四、考核与奖惩1. 镇防汛值班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防汛值班巡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雨季防洪、防汛检查巡视制度

雨季防洪、防汛检查巡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雨季安全管理工作,“登邑中信城”工程项目部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建立冒雨巡查制度
1、检查施工现场积水区域的积水情况和周边排水设施是否畅通,及输电线路的巡查、排查。
2、高边坡有否坍塌情况检查,发现危及安全情况时及时进行修护。
3、宿舍、建筑物结构雨中安全情况。
二、雨后重点检查制度
1、检查特种设备基础是否积水情况,有积水及时排除。
2、检查脚手架基础有否沉陷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民工宿舍、在建建筑物基础有否沉陷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修整。
4、安全警示标牌有否倾斜倒塌,发现问题及时修整。
三、暴雨停止施工制度
1、遇及暴雨天气时,施工现场及时停止所有施工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区域进行歇息。
四、重点风险源观测(看守)制度
1、塔式起重机、脚手架派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宿舍、建筑物派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项目部。
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滑坡防治工作法律责任落实,最大限度抵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矿井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1、汛期排查
对矿区范围采动影响、地质钻孔、关闭井筒、水源井、水源孔等进行排查,对已有的已近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排查出来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并按轻重缓急上报,及时发现确定监测人及责任人,适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
2、汛中巡查
各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检查包片责任人状况的法律责任落实情况。
巡查结束后才应当及时编制地质灾害巡查报告保洁对存在问题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3、汛后复查
汛后复查主要针对已登记造册绍桑县的地灾点,对照汛前的排查情况,将一个汛期以来的变化情况逐一记录确保教育工作工作能落到实处,并总结工作,推广成功预报地灾的经验,指导地方病矿井的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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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自然灾害巡查制度
1. 引言
自然灾害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保护公众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文档将介绍自然灾害巡查制度的相关内容。
2. 目的
自然灾害巡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潜在灾害隐患进行及时巡查和处理,并在灾害发生时提供有效的救援和支援。
3.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自然灾害防范和应对的部门和人员。
4. 巡查内容和频次
4.1 巡查内容
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防汛设施(各类排水渠、堤坝等)的完好性和运行状况
- 地质灾害点(滑坡、崩塌等)的稳定性和安全状况
- 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和情况
- 地震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数据采集情况
- 气象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数据采集情况
- 疫情防控工作的执行情况
4.2 巡查频次
根据不同的自然灾害类型和地理条件,确定巡查频次,确保合理的覆盖范围和及时性。
对于较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地区,巡查频次应增加。
5. 巡查流程
5.1 巡查计划制定
每年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范围、人员和时间表,并将计划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5.2 巡查准备工作
- 对巡查范围进行事先调研,了解潜在灾害隐患情况
- 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工具,确保巡查人员的安全
- 建立巡查记录表格,将巡查内容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
5.3 巡查执行
根据巡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查,并按照标准检查巡查
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5.4 巡查结果处理
根据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整
改措施和时间表。
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6. 巡查报告
每次巡查结束后,编制巡查报告,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
报告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备案。
7. 巡查评估与改进
根据每次巡查的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并对制度进行改进。
评
估内容包括巡查范围、频次、流程等方面,以提高巡查工作效率和
指导灾害防范工作。
结论
自然灾害巡查制度是保障公众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制度之一。
通过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灾害隐患,能有效预
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巡查制度,能提高巡查工作的效率和灾害防范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