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2021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十大亮点

合集下载

2021版《安全生产法》解读

2021版《安全生产法》解读

文章标题:2021版《安全生产法》解读1. 《安全生产法》概述在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变革。

这次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构建现代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了对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要求。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2021版《安全生产法》进行深度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部重要的法律法规。

2. 企业主体责任2021版《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

这一系列要求,旨在引导企业从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切实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政府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法》对政府的监管责任也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要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和应急预警机制等。

可见,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作用不可或缺,是保障全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我对2021版《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充满期待。

这次修订将更加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我也意识到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5.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2021版《安全生产法》的深度解读,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和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这对于促进我国安全生产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我们也要注重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做到言行合一,让安全生产法在实践中得以充分落实。

结语:通过本文的解读,相信读者对2021版《安全生产法》已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期待我们能够在实际工作中,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更加扎实的举措,为促进我国安全生产事业的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1版《安全生产法》解读

2021版《安全生产法》解读

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将第四十八条改为第五十一条,第 二款修改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 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 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 急管 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 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 加一款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矿山、金 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 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 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 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 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 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 安全生产
增加违法条款
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 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 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第三十六条第三 款、第四款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 、 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 毁 其相关数据、信息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 可 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学习解读《新安全生产法》PPT

学习解读《新安全生产法》PPT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04.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 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05.违法将更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新的生产安全罪名。例如危险作业罪,对妨害安全 装置类、拒不改正类、擅自从事类的三类违法行为,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造 成人员财产损失,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的”,将依法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与此相配套,新安全生产法也多处 作出规定。
严格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求
在原来规定的爆破、吊装作业的基础上,增加动火、临时用电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 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以下十大亮点:
➢ 一、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 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 三、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四、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 五、对矿山项目建设外包、危险作业等做了针对性修改
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安全生产法之矿山安全
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
新增规定“矿山、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 当加强对施工T 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 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 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武器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关注员工心理、行为习惯
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 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 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 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 导致事故发生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
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条
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二款修改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 现信息共享。”
不得非法转施工资质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 加一款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矿山、金 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 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 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 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目 录
1 新安全法总体要求 2 新安法对企业的要求 3 新安法对政府部门的要求 4 新安法对第三方机构的要求 5 新安全法修改内容对比
01 总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 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 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安全生产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安全生产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1、新安全生产法在原有基础上新增17条,修改多少条?新《安全生产法》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17条,修改了57个条文。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内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新《安全生产法》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了各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安全生产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021版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18页)

2021版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18页)
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6月10日
安全法的历程
第一次修正 2009.8.27
第三次修正 2021.6.10通过, 2021.9.1实施
安全生产法修订 2002.6.29通过, 2002.11.1实施
第二次修正 2014.12.1实施
安全法的历程
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从历史最高峰2002年的约14万人,降至 2020年的2.71万人,下降80.6%;
重特大事故起数从最多时的2001年,一年发生140起下降到2020年 的16起,
PART TWO
第二部分 新安法十大亮点
亮点一:将“三个必须”写入法律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 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①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②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③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亮点七:增加了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很多须规制的违法行为。比如,《安 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 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 相关数据、信息的;第(八)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 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亮点八: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 增加了按日计罚制度 .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成本。
▣ 罚款的金额更高 .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2倍以上5倍一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
经营单位处以罚款,最高可至1个亿。 ▣ 惩戒力度更大
.一方面不仅处罚额度大幅增加; .另一方面规定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情节严重,实行终身行业和职 业禁入。
亮点九: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款、第一百零九条,明确高危行业必须投保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意见》,高危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八大类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保 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本企业的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因此,投保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是有效转移风险、及时消除事故损害的一种行之有效做法。

2021版新《安全生产法》解读(添加释义)

2021版新《安全生产法》解读(添加释义)

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九条
第一百零九 条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
发生事故应及时救治人员 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救治有关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 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 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七条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确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是全体人员共 同的责任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 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 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 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

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

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摘要:1.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和目的2.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修改内容3.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时间和影响正文:2021 年6 月1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对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于2002 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该法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如安全生产责任不清、监管不到位、违法成本低等。

因此,修订安全生产法,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监管力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修改内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多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新法规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为,罚款数额最高可达1 亿元,较之前的罚款数额有了显著提高。

2.加大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法明确,对于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拒不改正,监管部门可以按日连续处罚。

3.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新法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新法增加了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的相关内容,要求政府部门加强政务数据的安全保护,同时推动政务数据的开放利用。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时间和影响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 年9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后,新法将对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述2021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十大亮点
【实用版】
目录
一、引言
二、2021 年新修改《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1.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2.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3.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4.加大了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违法处罚力度
5.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6.强化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增加了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8.强化了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9.增加了信用惩戒和联合惩戒机制
10.规定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
三、结论
正文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根本大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 年,我国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本文将论述 2021 年新修改《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二、2021 年新修改《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1.“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三个必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写入了法律,体现了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强化了法治保障。

2.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社会组织等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形成了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强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加大了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违法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4.加大了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违法处罚力度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增强了法律的震慑力。

5.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规定了要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6.强化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7.增加了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排查治理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8.强化了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了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9.增加了信用惩戒和联合惩戒机制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信用惩戒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强化了对失信行为的震慑力。

10.规定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
新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权,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公共利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