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以国有企业为例

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以国有企业为例
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以国有企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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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以国有企业为例

作者:张钰晨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4年第20期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对于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生存和持续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而国有企业作为发展历程特殊、具有特殊性质的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文主要对中国国有企业的现状以及如何完

善公司治理做出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股权结构;激励机制;经营者市场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深入,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其治理效率仍未得到有效提升,对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国有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尽管经过了十几年的改革尝试,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仍然存在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由于国企的发展历程较之其他类型企业特殊,其结构中存在的先天问题改善时较为困难,导致如今国有企业依旧存在“内部人控制” 。

1.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形成“大股东控制”局面。

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对公司的绩效与价值起到显著的影响作用。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股权过度集中,产权约束机制又难以发挥作用,中小股东的权利往往被牺牲。我国尽管也做过股权分置改革,但改革之后上市公司依然难以贯彻同股同权等原则,难以形成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在国有企业的股份比例中,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股权,流通股数量少而分散,因而国家是最大的控股股东,股权高度集中。因此,大股东的主观意志基本可以完全代表企业的意志,大股东一股独大,中小股东的话语权无法得到保障,股东之间缺乏制衡。如果大股东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缺乏判断力,由于中小股东没有机会对企业决策产生影响,将出现严重的决策失误,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制约关系失衡。

现代公司治理要求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我国的国有企业监管格局,尽

管从形式上来看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国有企业”的形式,但是其实质还是委托代理关系,无论是监事会还是公司的董事会,都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管理层和董事会之间仅仅是互相牵制的关系。在国有企业的多重委托的情况下,代理人之间往往追求相似的目标,这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串通合谋提供了契机,造成“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致使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制约的力量进一步被削弱。而政府监管部门的官员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

[国有企业,市场]市场转型下的国有企业改革研究

市场转型下的国有企业改革研究 【摘要】市场的转型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强调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样国有企业就要剥离特殊性,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后,国有企业应该把握时机,在形式上深化改革,同时也要进行体制改革。市场转型下搞好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使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研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改革思路,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决定》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从形式到体制的方向。市场从起基础性作用转型为起决定性作用,说明了市场将逐渐告别垄断,趋向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市场的转型对国有企业改革意义深远。 一、市场的转型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三十年来,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国有企业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转变,逐渐由职能部门转变为市场主体。首先是扩大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由职能部门改革为具有自主权的利益单位。其次是企业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如今,中国的国有企业经历了发展变革,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下的一种利益主体,生产力和效能逐渐提高。然而,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历史特殊性,使得国企中存在行业垄断、不公平竞争、腐败等问题。市场的转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些国有企业的弊端,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开创新的阶段。国有企业改革还将深化下去,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之后,国有企业要做出相应调整。 第一,明确国有企业在非竞争性中的作用。国有企业一直以来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存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强调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样国有企业就要剥离特殊性,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在非竞争领域,国有企业要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性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起到调控、引导和保障的作用。 第二,国有企业要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市场由起基础性作用转变为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把政府的主导力逐渐减弱,政府在市场经济下,要转变职能,转向服务、监管等领域。这样一来,市场经济的一些缺陷就很容易暴露出来。国有企业这时就应该充分发挥社会效能,在政府主导力淡化之后,弥补市场盲目性等问题,在使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健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着力于推动国有企业从资产形态向资本形态转变,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以往,国有企业在人们的理解下等同于公有制,国有企业就是国有资本。在市场从基础作用到决定作用的转型后,国有企业减轻了原有的制度束缚,国有企业的改革更加开放,市场的转型有利于国有企业释放企业活力。转型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改革空间,国有企业不再

2020年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要点 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方案的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包括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职工基本情况、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等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年月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前言 国企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发展、稳定被称为改制中的三个轮子”,其中,难度最大、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的当数人员安置。可以说,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就是人员安置是否到位、职工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保障,职工安置是关系改制成败的首要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市国企改制的又一次尝试,通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_______ 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使新企业成为本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现有职工。 2 ?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按需设岗、任人唯贤、竞 争上岗。 3.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政策应享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以各种帮助。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1.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 )在册职工 _____ 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 _________ 名。 (2)离休人员 ______ 名、退休人员________ 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 ______ 名。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年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扎实进行、务效。 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部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最新公司治理:解开中国国企改革的关键一环

公司治理:解开中国国企改革的关键一环

公司治理:解开中国国企改革的关键一 环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世界银行专家与中国研究人员合作,用了大约两年时间,以“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为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深人的政策研究,并完成了研究报告。公司治理这一选题,抓住了中国微观经济的要害,这一问题的延伸又涉及政府职能、金融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民间投资者等广泛领域。报告围绕企业制度建设,给人们以清晰的整体概念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与途径。仔细研究这一报告,进一步认识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性,选准切入点,持之以恒地深化改革,就会大大促进中国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建设。而这恰恰是中国体制转轨中必须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 为了改变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世行的这份《报告》提出了多项建议。这些建议涉及政策和法律框架、执行程序和改善公司治理实践的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深入研究这些建议,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里有一个绕不过去的基本问题,就是在保留一定国有成分情况下,如果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使公司治理有效

的话,就必须妥善处理政府——国家所有权人——公司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20多年始终困扰政府与企业而至今仍未解决的问题,就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我们始终在“是实行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还是政府直接干预”中徘徊。当发现直接管理企业有碍政府公正行使职能,企业又缺乏活力时,就倾向实行委托代理,如实行过的承包制、厂长(经理)负责制等。但是,在“国有企业”框架下,实行委托代理缺乏制度基础。承包者或厂长、经理们的努力并不必然反映国家所有权利益,实践证明,在所有者缺位情况下,一旦委托往往就失去了制衡。当发现企业失控或出现诸多非正常行为时,政府部门又倾向直接干预,如由政府部门直接选择经营者和通过名目繁多的“审批”来体现政府(部门)意志。 尽管我们一直在寻求通过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实现政企分开的途径,但由于传统国有企业制度的局限性,在实践中却陷入了企业经营权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收”与“放”不断拉锯的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所有权的委托代理体制并未建立,政企分开没有实质性进展。 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留一定的国有制成分,实行市场经济”是最重要的内涵之一。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制度性难题,即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体制如何有效结合;在保持公有制、国有资本情况下,如何塑造千万个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办[ ]76号 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xx城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 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23日 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 为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做实做强儆大国有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实体化运营为目标,推进市属国有公司实现“两个转变”,即从融资平台向实体经济转变、从投资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架构 市本级设立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xx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文旅公司)等四家国有公司,按照做实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工作思路,经过市场化转型改革,将四家国有公司转型成为业务独立、平行运作的市场主体。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能。 (二)企业定位 市国投公司转型为真正市场主体,发挥其投融资和资产经营方面的优势,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水利建设、类金融业务、产业投资为主,实行多板块业务经营。开展土地级开发业务,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拓展类金融板块业务,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出资设立创投公司,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市交投公司由市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调整为与市国投公司平行运行公司,鉴于当前市国投公司受发债因素制约,两公司间股权关系暂不变。市国投公司持有的市交投公司股权,由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市交投公司主要业务为高等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过提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拓展加油加气站、砂石资源开发等业务,实行多种经营。市工投公司以工业生产性服务为先导,以扶持“四新经济”为重点,以兼容平衡重点产业与中小企业服务的双轮驱动模式,经过产业基金和资本运营,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市工投公司重点对工业经济、工业发展进行投融资,主要业务为股权债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服务宛陵科创城和双创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根据公司布置和要求,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点战略部署,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在学习中,分局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学习贯彻好《指导意见》,对于坚定国有企业信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重大意义。 一、深刻认识《指导意见》对企业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锐意改革创新,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为公司做强、做优、做大,作坚强的后盾。 二、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分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员工学习,把学习领会《指导意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公司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具体改革任务相结合,与分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把握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加快推动公司发展的新动力。分局要把《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 三、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分局发展难题。从分局实际出发,做好整体规划思路,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分局向前发展。一要继续发挥分局艰苦创业精神和有效引领作用。要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需要,加快市场开发力度,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益。二要积极实现分局多元化发展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力量,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和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有效决策制度和执行监督机制。三要进一步落实分局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技术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绩效考核工作新办法、新路子。 四、强化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钱、财、物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及外协队伍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对广大员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 五、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努力构筑领

国有企业改革:形势和重点(1)

国有企业改革:形势和重点(1) 中国经济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国有企业约占用工业总资产一半,工业贷款的三分之二以上,而只创造了三分之一工业产值。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始终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 在世纪更迭之际,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而国有企业面临的形势却变得更加严峻。其中对国有企业影响最大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除垄断行业外,国有企业的不可替代地位已不复存在。市场准入的逐步放开,不仅使大量的外资成为中国市场的进入者,而且民营企业大举进入更多领域,国有资本独占各个行业和领域并受到政府保护的局面已经消失。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 二是政府职能的重点转向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正面临新的挑战。为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政府改变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采取不同的政策的做法,对丧失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政府已经不能再用传统的方式和手段进行挽救,旧体制沉积于国有企业的大量问题成为最难处理的问题; 三是加入WTO使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阶段,在我们可以更多地利用国际经济资源加快发展的同时,也使企业竞争进一

步国际化。在那些国际化程度高的产业,长期达不到国际平均水平的企业,在国内也将难以立足。 形势发展的结果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作用强化,企业两极分化加剧。在销售收入、利润、品牌效应向一部分企业集中的同时,相当一批企业陷入困境。正如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攻坚阶段”。 推进国有企业深层次改革的重点是调整结构和制度创新。 在加快建立市场体制背景下,与过去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相比,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正进行重大调整: ——由着重搞好国有经济、国有企业,转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着力把经济总量做大。 ——由着眼于搞好一户户国有企业,转向抓大放小,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使国有资本向国家必须控制的领域集中,政府重点关注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关键少数。 ——由以减税让利作为搞好企业的主要手段,转向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市场环境、提供公共产品 ——为优势企业的壮大发展拓展市场空间;为竞争失败的企业退出市场开辟通道。 ——由政府通过直接干预搞好国有企业,转向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企分开,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 李世朗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延伸到垄断行业。可以说,目前除垄断行业这一计划经济最后的“堡垒”外,国有企业不可替代的地位已不复存在。市场准入的渐进放开,不仅使大量的外资成为中国市场的进入者,而且民营企业也大举进入更多传统国有经济垄断的领域,国有资本独占各个行业和领域并受到政府保护的局面已经消失,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这表明我国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阶段。本文就从分析了垄断的利弊、垄断行业的重新界定和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几个方面后,提出了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应避免的误区。 关键词:垄断;国有企业;自然垄断;行政性垄断;管制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识码:A 表面看来,似乎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适当退出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过程中各种矛盾的焦点所在,当然也就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研究的重点;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似乎是一个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显然,这种理解是十分片面的。事实上,垄断行业国有企业不但同样需要改革,而且其改革的难度并非如人们所想的那样简单,相反比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要大。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不仅关系着国有经济在新形势下的历史命运,其本身也隐含着远比人们想象中更为复杂的矛盾。 研究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理论联系实际对垄断的利弊进行辨证的分析,在这个前提下对我国的垄断行业作一个清晰的界定。本章将在这个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对策,并指出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应注意的问题。 一、垄断及其利弊的辨证分析 (一)垄断的内涵及形式 垄断问题,是一个古老的经济学命题。长期以来,经济学界对垄断与反垄断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对于垄断,虽然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和概括,给垄断以不同的定义。但总体上说,人们对垄断的基本认识是一致的。按照曼昆的说法,“如果一个企业是其产品惟一的卖者,而且如果其产品并没有相近的替代品,这个企业就是垄断”。1 曼昆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即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惟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进而,曼昆依据进入障碍的三个来源,将垄断分为三种类型,即由于垄断资源形成的垄断,政府创造的行政垄断以及自然垄断。但曼昆同时指出,虽然关键资源的排他性所有权是垄断的潜在原因,但实际上垄断很少产生于这种原因。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解读(配图)

从城投行业角度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解读——借势转型,城投发展的新契机已到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对国有企业进行类别划分,以及通过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国资保值与增值等具体措施。这些内容的出现,对于城投类企业未来的发展必将产生影响——如何在“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政策环境下“求改革、促转型”,已成为大多数城投公司的当务之急。在此背景下,我们从城投行业的角度,结合过往政策,就《意见》对城投类企业的影响进行解读。 一、《意见》对城投类企业的影响 《意见》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八个部分(共三十条细则)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目标与举措,被视作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尽管《意见》并非针对城投类企业,但是我们认为它仍然能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管理增效三方面影响城投类企业的发展: 第一,《意见》第二部分第四条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其具体分类依据为企业的主业(产品与服务)所处行业与领域,这必然要求城投类企业有着清晰的业务架构——无任何主营业务,只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融资的城投类企业已难以为继(这与2010年下发的19号文对于此类城投公司的立场保持一致)。此外,无论被界定为“公益类”或“商业类”国企,引入市场机制、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意见》第五条与第六条对两类国企的经营方式有明确说明)都是城投类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

第二,《意见》第四部分(第十二至第十五条)为新时期的国有资产管理构建了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级管理体制,从而也为城投类企业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发展的方向:要么被界定为“两类国有企业”,要么转型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此可见,无论从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角度考虑,还是从公司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力角度考虑,转型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都将是城投类企业未来发展的最佳方向。 第三,《意见》中第三部分(第七至第十一条)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股份制改革与法人治理)、企业内部控制增效、薪酬绩效改革、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招聘与职工优胜劣汰)等四方面对国有企业管理效率的提升进行了指导。从城投行业的角度来看,落实上述内容仍需时间——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是大多数城投公司并未形成自我造血机制(工资由财政支付),导致其在短时间内不具备执行绩效工资的基础,同时也无法吸引高素质人才入职;二是大多数城投公司的员工整体素质不足,真正实现优胜劣汰存在难度;三是部分城投公司仍然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身份在企业任职的情况,对于这部分人员首先要解决其去留问题;四是部分政府长期将城投公司视作“政府编外部门”,这种认识误区也会对城投公司建立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造成阻碍。 通过对《意见》中影响城投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内容的解读,可以看出,城投类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已十分明确,实体化、市场化运营已是大势所趋,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已势在必行——“转型发展”、“明晰公司业务”、“市场化运作”(公益类企业也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作)、“追求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效率”必将成为城投行业未来发展所必须注重的“新名词”。

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重点难点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重点难点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与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重大成就。概括起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全国已有50%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骨干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48%进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有些还实现了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促进了机制转换和管理创新。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一些企业还探索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初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 在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对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决定设立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第一次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使国有企业改革进入由出资人依法推进,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新阶段。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在推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完善法规规章、加强业绩考核、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健全治理结构、加快结构调整、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二是国有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近年来,国有企业户数不断减少,但资产总量和实现利润大幅度增加。1998年到2004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从23.8万户减少到13.8万户,减少了42%;国有资产总额从13.5万亿元增加到22.3万亿元,增长了65.5%;净资产从5.21万亿元增加到9.33万亿元,增长了79.1%;实现利润从213.7亿元提高到7525.4亿元,增长了34.2倍。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1998年至2005年,中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由3家增加到18家,其中内地的15家企业全都是国有企业。上海宝钢集团由2004年的第372位上升到第309位,成为我国竞争性行业和制造业中第一家连续两年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南方电网、一汽集团等两家中央企业首次进入2005年度世界500强。 国有大型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电信TD-SCDMA技术已成为3G 的国际标准。四家大型中央冶金企业连铸比达到97%。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69家中央企业中,共有技术研究院、技术中心、研究开发中心等技术创新机构476家。2002年至2004年,中央企业共获得各类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5646项,投产的新产品22943个,采用新工艺17204项,实现重大工艺改进7427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04年共申请专利989项,平均每天2.7项;获得授权专利760项,平均每天2.1项。上海宝钢目前累计获专利授

深化国企改革全面进入公司治理阶段

深化国企改革:全面进入公司治理阶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底前将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中央“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公司”。标志着国资委监管的全部央企将全面进入公司时代。从“企业”到“公司”的历史转变,再次完证了深化国企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从企业治理模式向公司治理模式的转型,以加快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和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因此深化国企改革就是要全面进入公司治理新阶段。 深化国企改革总逻辑: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变全民所有制企业是计划经济下的企业形态,企业受到政府的直接管理,行政型治理是其典型的治理模式,该模式的三大内涵是资源配置行政化、经营目标行政化和高管任免行政化。行政型治理下公司治理行为的行政化问题严重,突出表现为“内部治理外部化、外部治理内部化”,即本来应该由内部治理履行的决策职能,如薪酬制定、股权激励等却由外部治理主体决定;而外部治理的很多职能,如“企业办社会”职能,却由内部治理承担。而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则需要市场经济下的经济型治理与之匹配,需要市场化配置资源、经济化经营目标,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前提下完

善公司的内外部治理机制,并实现由“权力制衡”向“决策科学”的转变。 中国企业改革的核心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然要求由政府计划管控下的行政型治理向以市场机制为主的经济 型治理转型。在计划经济时代,“低效率”、“预算软约束”、“吃大锅饭”等曾是贴在国企身上的标签;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导入后的一段时期内,行政干预过重、经营活力不足等仍导致大量国企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至上世纪末1.68万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严重亏损的竟有0.66万家,以至于要通过“三年脱困”这样“壮士断腕”的方式来渡过难关。正是基于此,我国开始进行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治理改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从而催生出近百家“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成就了中国航天、核电、高铁产业等的崛起,也支撑起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在治理改革取得成就的背后,我们还要看到,这种“自下而上”的渐进式改革走到今日,积累了大量问题。据统计,央企子公司仅有6%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母公司层面却有近70%。一方面,大量国企子公司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成为境内外的上市公司,导入了经济型治理模式;另一方面,母公司层面作为全民制企业却依旧贯彻计划思维下的行政型治理安排,并对子公司施

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思路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研究 (项目批准号:07A J Y 016)的阶段性成果。 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思路 * 王俊豪 [摘 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已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内容。本文提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基本政 策思路是:法律制度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先导;促进竞争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主题;民营化是垄断行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直接途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应以提高效率为基本目标;高效率的管制体制是深 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保障。 [关键词]垄断行业;深化改革;政策思路 [中图分类号]F630 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09)09-0007-04 一、法律制度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先导 1.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需要法律制度支持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将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领域,需要调整许多利益关系,因此,为了保证垄断行业改革的有效性,应该采取先立法、后改革的原则。经济发达国家在垄断行业改革的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如日本国会在1986年1月首先通过!国有铁路改革法?,然后在1987年4月将国有铁路分割改组为7个客、货运股份公司。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对垄断行业进行的重大改革,更清楚地体现了以立法为先导的原则,针对电信、煤气、自来水、电力和铁路等垄断行业的特点分别颁布了相应的法律,对各行业改革的重要问题作了规定,从而使改革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程序。[1] 但从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看,似乎有一种先改革后立法的传统,经过一段时期的改革,根据在改革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再制定相应的法律。这种立法思路虽然有针对性较强的特点,却是以巨大的改革成本为代价的。由于缺乏改革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程序,必然会产生不少混乱现象,同时也给投机者提供了 钻空子 的机会。例如,中国电信行业的无线寻呼领域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改革,有线通信领域在90年代初就实施相当力度的改革,可是至今尚未颁布一部!电信法?,在2000年9月才颁布了一个!电信条例?。因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但存在一些无序竞争现象。这些都与电信行业的法律制度建设滞后有关。中国铁路运输行业目前还是以1990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为基本法律,该法的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尤其不能适应铁路运输行业改 革的需要。在中国电力行业,1996年4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中国垄断行业中一部相对较新的法律,但该法规定的不少内容也已不适应当前电力行业的实际,更不适应深化电力行业改革的需要。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对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加强中国垄断行业法律制度建设的政策思路 根据中国在垄断行业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有效性,中国垄断行业改革应该采取 以立法为先导 的原则,根据各垄断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现行管理体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的目标等因素,由全国人大颁布相应的法律,为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确立法律框架。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垄断行业改革的目标、程序;改革的主要内容;确定执法机构,明确其责权;规定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基本内容,明确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对价格、服务质量、新企业进入行业的条件、竞争企业间的关系等重要政策问题作出原则规定。同时,在特定垄断行业基本法律的基础上,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管制机构制定具体的法规或规章制度,作为行业基本法的实施细则,以增强法律的可操性和动态适应性。 二、促进竞争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主题1.垄断行业的竞争理论 大量的实证资料证明,某一行业内企业数量越少,市场垄断力量就越大,垄断企业在不存在市场竞争机制约束的状况下,就会放松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从而导致生产低效率;垄断企业也不会自觉按照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制

【财政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

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精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职工安置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职工安置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置办法 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置措施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置企业的每一位职工。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 1. 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1)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2)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A. 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改制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 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a.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例如,工作0.3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4.3年的按5年计算)。b. 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改制企业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改制企业的工作年限。 * 法律依据: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3号)第1条第5款:“(五)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

《公司治理、国企混改与资本运作》

公司治理、国企混改与资本运作 课程背景: 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造成为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心与重点。“混改”的核心在于公司治理的优化与经营效率的提升,因此本课程从公司治理的基础知识入手,详细解读混合所有制改造过程中的控制权问题、法律结构问题、员工持股问题等重点环节以及相关的难点问题;与此同时,通过证券化手段进行国有资本的运作增值也是广义混改中的重要一环,因此本课程从“混改”延伸至资本运作与产业基金投资等领域,进一步挖掘并开展关于如何支持创新驱动与国有资本做大做强的运作模式解析。 课程收益: ■了解国企混改的流程、模式与难点; ■熟悉公司治理的基本知识与优化路径; ■熟悉国有企业利用证券化工具实现资本运作的模式; ■掌握产业基金在创新驱动中的应用模式。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国资委相关同志、国有企业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 课程方式:讲授为主;课程中包含大量案例解读。 课程大纲 第一讲:新旧动能转换与国企混改 一、宏观经济的新旧动能转换 1.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经济转型 2.新旧动能转换与所有权制度改革的关系 二、国有资本混合所有制改造的经济意义 1.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 2.国企混改对于当前动能转换的驱动性价值 第二讲:国企混改、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一、国有资本的混合所有制改造 1.国企混改的历史沿革与经济意义 2.广义层面理解“混合所有制” 3.当前国企混改的主要模式与案例分析 4.国企混改的现行制度障碍与创新模式 二、公司治理的解读及其运用 1.站在“三会一层”的实操视角理解“公司治理” 2.在股权层面实现“权与利分离”的治理结构与工具 3.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性角色与定位 三、股权激励的工具与创新 1.期权与限制性股权等传统股权激励工具 2.超额奖励计划等创新型长效激励机制 四、合伙机制与股权多样性 1.项目裂变与内部创业机制 2.人才复制与人才培养合伙制 3.合伙机制在国企混改激励模式中的应用 第三讲:国有企业的资本运作与创新发展 一、基于资本市场的国有企业资本运作模式 1.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广义资本市场工具:永续债、ABS、并购重组等2.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国企运用资本市场支持助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同效应 二、产业基金助力创新驱动与动能转换 1.产业基金的基础知识 2.产业基金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进步的模式 3.产业引导基金推动产业升级的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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