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进程_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

市场化进程_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
市场化进程_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

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

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

夏立军 陈信元

内容提要:本文以2001年至2003年间中国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为对象,考察了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差异以及中央政府基于公司规模和行业特征采取的“抓大放小”和“战略调整”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最终控制人政府级别、政府持股比例以及政府持股方式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

上市公司更可能由低级别地方政府控制、政府持有股权比例更低;并且,大规模公司、管制性行业公司更可能由高级别地方政府控制、政府持有股权比例更高。但在政府持股方式上,市场化进程的影响并不稳定,而大规模公司由政府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小,并且管制性行业与非管制性行业公司无显著区别。这些结果表明,地区市场化进程以及中央政府采取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

具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级别和持股比例上)———地区市场化进程减轻了地方政府控制公司的经济动机,而国企改革策略使得地方政府具有控制大规模公司和管制性行业公司的政治动机。上述结论在剔除深圳和上海地区公司以减轻样本特殊性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以减轻内生性问题以及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成立。

关键词:治理结构 内生决定 市场化进程 国企改革策略

3 夏立军,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制度与治理研究中心(Center for Institutions and G overnance ),邮政编码:200433,电子信箱:su fexlj @https://www.360docs.net/doc/e210050709.html, ;陈信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邮政编码:200433,电子信箱:xychen @mail.

shu https://www.360docs.net/doc/e210050709.html, 。本文系陈信元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政府管制、公司治理与企业价值”(项目批准号:05JJD630028)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制度环境、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

(项目批准号:06B J Y 016)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特别感谢两位匿名审稿人以及中国社科院剧锦文研究员、朱恒鹏研究员、复旦大学陆铭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李增泉教授、南京大学陈冬华教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张奇峰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方轶强博士等的宝贵意见,但文责自负。

一、引 言

传统上,公司治理研究主要关注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这一研究思路忽略了治理结构背后的更重要、更基本的因素,即公司所处的制度环境。由于公司总是处于特定的制度环境中,并且其行为倾向于趋利避害,适应所处环境,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内生于公司所处的制度环境。了解制度环境如何影响治理结构,应当是公司治理研究的基础(Williams on ,2000;陈信元、陈冬华和朱凯,2004;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近年来,随着研究积累及认识加深,公司治理研究已逐渐推进到分析制度环境与治理结构之间关系的层面。例如,La P orta 等人的一系列研究发现,一国法律体系对其治理结构具有重要影响。他们发现,普通法系国家的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最高,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大陆法系国家的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次之,法国大陆法系国家的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最低(La P orta et al ,1998),并且,一国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与其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负相关(La P orta et al ,1999)。R oe (2000)则认为,社会民主主义是造成欧洲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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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原因是,社会民主主义加剧了公司经理与股东的利益冲突,因而股东需要集中股权以监督经理。Faccio (2006)考察了47个国家中上市公司的政治联系情况,研究发现,在腐败程度越高、限制对外投资越严重以及官员行为越不受制约的国家中,具有政治联系的公司更为普遍。Leuz 和Oberholzer 2G ee (2006)以印尼上市公司为例,考察了公司政治联系与其融资策略及长期绩效的关系,结果发现,

具有政治联系的公司进行国外融资的可能性更小,并且当这些公司的政治保护人失去权力时,那些未能顺利地与新政府建立政治联系的公司,业绩将会下滑,并由此导致其转而增加国外融资。

在以中国为背景的研究中,Fan 、W ong 和Zhang (2007a )以中国上市公司为对象,考察了公司总经理的政府任职背景对治理结构和企业价值的影响,他们发现,总经理的政府任职背景对董事会职业化程度及企业价值具有显著负面影响。Chen 、Li 和Su (2005)对中国私人控制的上市公司建立政治联系的原因和后果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财政赤字和政府任意行为越严重的地区,公司越倾向于建立政治联系;并且,具有政治联系的公司往往拥有集权式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Fan 、Rui 和Zhao (2006)基于中国23个省部级高官腐败案件,考察了上市公司管理层与腐败官员的密切联系对公司融资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在腐败官员被逮捕之后,相对于和腐败官员无联系的公司来说,和腐败官员有联系的公司负债融资程度明显下降。Fan 、W ong 和Zhang (2007b )考察了中国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建立金字塔式组织结构的原因和后果。他们发现,在财政赤字越少、失业率越低、政府更具有长期目标以及市场化进程越快、法治水平越高的地区,地方政府控制的公司与其最终控制人之间的层级越多。他们认为,这主要源自于法律对国有股权转让的限制,而层级数的增加是国有股权转让受到限制时的一种替代性分权方式。

从现有文献来看,关于制度环境如何影响治理结构的研究已经取得不少进展,这些研究对于理解不同制度环境中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原因和后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一领域的研究尚属起步阶段,相关的很多重要问题尚待深入研究(R oe ,2004)。尤其是,关于一国内部以及转型经济和新兴市场中的制度环境因素如何影响其治理结构的研究还很缺乏。从以中国为背景的研究来看,虽然近年来研究者已经开始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原因,但少有研究能够回答中国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的主要方面是怎样形成的。①

Fan 、W ong 和Zhang (2007b )主要关注上市公司与最终控制人之间的层级数是如何决定的(层级数为1相当于政府直接持股,层级数大于1意味着政府间接持股),本文则进一步考察了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政府级别以及政府持股比例的内生决定,而这两者可能是相对层级数来说更为重要的治理结构特征。并且,在考察治理结构的形成原因时,我们不仅考虑了地方政府控制公司的经济动机,还考虑了其政治动机,从而使得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内生决定的理论更加完整。此外,在分析政府持股方式的内生决定时,我们还考虑了政府级别、政府持股比例、公司改制上市期间、样本特殊性等因素对政府持股方式的可能影响,这也是对上市公司与最终控制人之间的层级数内生决定的进一步检验。具体而言,本文以中国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差异以及中央政府基于公司规模和行业特征采取的“抓大放小”和“战

略调整”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最终控制人政府级别、政府持股比例以及政府持股方式的影响。

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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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选择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因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最终被各级地方政府控制,并且这些公司与地区制度环境关系密切,便于从经验上考察不同地区制度环境对治理结构的影响。

李涛(2002)考察了公司改制上市前业绩对上市时政府持股比例的影响,冯根福、韩冰和闫冰(2002)研究了上市公司绩效、

公司规模、持股主体与行业分布等因素与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变动的关系,郑国坚和魏明海(2006)考察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IPO 前的业务关联性、组织形式和产权性质等特征形成的内部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IPO 股权结构的影响。但这些研究仍是从企业层面因素出发考察股权结构的形成原因,未能分析更为基础性的制度环境因素对治理结构的影响,研究结果也难以避免内生性问题的困扰。

这三方面均与公司股权相关,代表了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内容。我们认为,地区市场化进程以及中央政府采取的国企改革策略将分别影响地方政府控制企业的经济和政治动机,从而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安排。本文的实证检验结果支持这一理论,研究结果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原因,增进关于一国内部以及转型经济和新兴市场中的制度环境因素如何影响其治理结构的研究积累。

后文安排如下:第二节对地区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待检验的研究假说;第三节给出本文的实证检验方法;第四节是实证检验结果及分析;最后一节给出研究结论和启示。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本节结合中国的有关制度背景,对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待检验的研究假说。大体上,市场化进程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可以由经济收益理论来解释,而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可以由政治成本理论来解释。(一)经济收益理论:市场化进程与公司治理结构

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在于缺乏竞争和价格机制,无法解决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和激励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市场化改革主要沿着分权化的方向进行,这种分权式改革既包括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经济分权(尤其是财政分权),也包括各级政府向下属企业的经济分权(主要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政府间的经济分权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而政治上的集权及以G DP 为基准的政绩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这种积极性(Blanchard and Shleifer ,2001;周黎安,2004;Jin et al ,2005;Li and Zhou ,2005;王永钦等,2007)。随着市场化改革

的推进,地方政府过多地控制下属企业对企业效率和地方经济的不利影响逐渐显露出来。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有动机放松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放松控制的方式,不仅体现为在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投融资等方面扩大企业的自主权,还体现为企业治理结构的改变,如将企业的控制权下放到下级政府、鼓励当地的低级别或限制当地的高级别政府投资兴办企业、减少企业

控制权的上收、降低企业中的国有股权比例、将政府直接持股改为间接持股,等等。①地方政府控

制企业的动机既可能影响到公司上市前的治理结构安排,也可能影响上市当时和之后的治理结构调整。例如,据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芜湖港”于2003年上市,在上市之前的2002年,安徽省政府将“芜湖港”的控股股东芜湖港务管理局正式下放给芜湖市政府管理,从而使得“芜湖港”的最终控制人由安徽省政府变更为芜湖市政府;“大同水泥”于1997年上市,在上市之后的2001年,山西省政府将“大同水泥”的控股股东山西云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放到大同市政府管理,从而使得“大同

水泥”的最终控制人由山西省政府变更为大同市政府。②可见,地方政府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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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在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控制权在上下级政府间的下放,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例子还有:山东黄金(股票代码600547)的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山东省黄金公司成立于1975年,隶属于山东冶金厅,1979年改为由冶金部、山东省双重领导,1988年冶金部将山东省黄金公司下放给山东省管理;东方铝业(股票代码000962)的控股股东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原隶属于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和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2000年,国务院将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正式下放宁夏自治区管理;2001年,财政部将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持有的中金岭南(股票代码000060)股权全部划转给广东省政府的资产经营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此外,根据2003年12月16日《甘肃日报》的报道,2003年,甘肃省政府将其控制的70户国有工业企业,下放给省内的12个市州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尚德琪和牛彦君,2003)。

从放松控制的程度来看,提高当地国有企业中低级别政府所属企业的比例以及减少企业中的国有股权比重应当高于将

政府直接持股改为间接持股,因为前两种方式均涉及到了法定控制权的调整,而后一种方式仅仅是持股方式的调整,政府仍然拥有同样的法定控制权。从国有股权比例的调整来看,虽然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需要层层审批,但国有股权并非完全不能转让,并且政府可以选择在新设立的上市公司中保留较少的股权比例。极端的情况是,政府干脆放弃其对企业的控制权,即民营化。

理结构的决定,内生于地方政府控制企业的动机。而这一动机与当地的市场化进程密切相关。

由于政策、地理、交通、历史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差异明显。根据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03)的研究,市场化进程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分别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市场中介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总体上,在这五个方面,逐渐形成了东部优于中部、中部优于西部的不平衡格局。那么,这五个方面如何影响政府控制企业的动机呢?首先,在政府干预市场越少的地区,政府由“干预型”向“服务型”的功能转型可能越快,因而越倾向于和企业保持适当的距离,并且政府官员从企业中获得不当私利的机会也会越少。其次,在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的地区,非国有经济提供的就业机会也越多,从而地方政府通过控制国有企业实现就业目标的动机也越弱。第三,在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越高、产品和要素市场越发达的地区,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越强,因而经营和维持国有企业所需的专门知识也越多,成本也越大,而这将减轻地方政府控制国有企业的动机(Jensen and Meckling ,1992;张维迎和栗树和,1998);同时,由于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越强,可以用来监督国有企业经理的市场信息也越充分,这使得政府对企业放松控制后的监督变得更容易(林毅夫、蔡 和李周,1997)。此外,在中介机构发育和法律执行越好的地区,政府官员从企业中获得不当私利受到的约束可能越强,地方政府

对企业放松控制后也可以更有效地利用中介和法律系统对国有企业经理实施监督

。①以上分析意味着,在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地方政府越愿意、越需要、也越能够放松其对企业的控制,即地方

政府控制企业的动机更弱。从本文所要考察的治理结构来看,放松控制的方式包括政府级别、政府持股比例以及政府持股方式三个方面,因此,我们提出研究假说一:

H1:在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中,公司所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越快,其越可能被低级别政府

控制、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低、政府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小。

(二)政治成本理论: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

在地区市场化进程以外,中央政府的国企改革策略也会对地方政府在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上的动机和行为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一直面临着两难:一方面,国有企业低效率是客观事实;另一方面,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容动摇。为解决这一两难问题,1995年后,中

央政府采取了“抓大放小”和“战略调整”的国企改革策略。②

“抓大放小”,是指要重点抓好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同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

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改组步伐。“战略调整”,是指国有经济需要在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

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本文称之为“管制性行业”

)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中保持控制地位,而在其他行业和领域(本文称之为“非管制性行业”),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换言之,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中央政府根据公司规模和行业特征采取了不同策略,即鼓励对小规模、非管制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放松控制,而限制对大规模或管制性行业的国

有企业放松控制。这些国企改革策略作为中央全会的政治决定,自然会对地方政府的国企改革动机和行为产生影响。

由于中央政府采取这些国企改革策略,地方政府对大规模公司或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放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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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搞好大的,放活小的。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经济应该战略调整,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这与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的发现也是一致的,他们发现,市场化进程等公司治理环境的改善有助于减轻低级别政府控

制对公司价值的负面影响。这意味着,在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低级别政府控制的负面影响更小。

夏立军、陈信元: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

的政治成本,将会高于其对小规模公司或非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放松控制的政治成本,因此地方政府将会保留对大规模或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更高程度的控制。当然,在政治成本以外,地方政府也会考虑其放松企业控制权的经济收益。在公司规模上,大规模公司因管理复杂性相对较高,对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具有更高的需求,这将使得地方政府对大规模公司放松控制的经济收益较高,从而放松控制的动机较强。在行业管制性特征上,由于上述管制性行业的公司面临的竞争相对较弱,经营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所需的专门知识较少,这使得地方政府对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放松控制的经济收益较低,从而放松控制的动机较弱。但是,鉴于“抓大放小”和“战略调整”的国企改革策略是中央政府的政治决定,政治动机将是地方政府对大规模公司或管制性行业公司放松控制的主要考虑因素。因此,我们预期,地方政府对大规模公司或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放松控制的程度更低。放松控制的方式,同样可以表现在政府级别、持股比例或持股方式上。因此,我们提出研究假说二: H2:在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中,大规模公司(相对小规模公司)、管制性行业的公司(相对非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更可能被高级别政府控制、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高、政府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大。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由于中国上市公司自2001年年报起开始披露最终控制人资料,而本文需要利用这一信息,因此我们以2001年至2003年末所有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然后对其依次执行如下筛选程序:(1)剔除最终控制人不详的公司。最终控制人是指对上市公司拥有最大股权比例的最终股东。本文需判断上市公司是否最终由政府控制以及由哪一级政府控制,因此只要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最终控制人资料无法确定是政府控制还是非政府控制,或者无法确定是哪一级的政府控制,我们就认定其最终控制人不详。(2)剔除中央政府控制的公司。这类公司不便考察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对治理结构的影响,根据研究目标,剔除这类公司。(3)剔除非政府控制的公司。本文考察公有产权情况下的治理结构决定,非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与本文研究目标不符。(4)剔除注册地在西藏的公司。本文使用的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指数来自于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03),但他们未编制西藏地区相应数据,因此剔除这些公司。经过上述程序,最后获得1674家样本公司,这些公司最终被各级地方政府控制,其中2001、2002和2003年的公司数分别为556家、561家和557家。表1是样本筛选过程。表1样本筛选过程

三年合计2001年2002年2003年最终控制人类型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各年末上市公司总数3671100%1160100%1224100%1287100% 减:最终控制人不详公司数70619.23%21618.62%23719.36%25319.66% 中央政府控制的公司数68218.58%21718.71%22818.63%23718.41% 非政府控制的公司数59616.24%16614.31%19315.77%23718.41% 注册地在西藏的公司数130.35%50.43%50.41%30.23%

最终样本公司数(地方政府控制)167445.60%55647.93%56145.83%55743.28% 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类型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逐一整理而得,年度报告则来自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若公司最终控制人可确定为自然人、职工持股会、民营企业、村办企业、街道企业、乡镇一级的政府部门、乡镇集体企业或外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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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则认定其为非政府控制。①

若最终控制人为县级或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有关政府机构,则认定其为相应级别的政府控制。这些做法与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一致。在政府持股比例上,本文将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为不低于30%(代表政府持股比例高)和低于30%(代表政府持股比例

低)两种情况。②

这样界定的理由是,在持股比例低于30%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地方政府通常难以单独、

有效地控制公司。在持股方式上,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政府部门或类似机构,如国有资产

管理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那么界定为政府直接持股,否则界定为政府间接持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数据来自CS M AR 中国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

表2是样本公司的治理结构情况。从中可见,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控制的公司比例分别为表2样本公司的治理结构特征

2001年至2003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省级政府控制71842.89%22941.19%24343.32%24644.17% 政府持股比例高59035.24%19034.17%20436.36%19635.19% 政府持股比例低1287.65%397.01%39 6.95%508.98% 政府直接持股35 2.09%16 2.88%12 2.14%7 1.26% 政府间接持股68340.80%21338.31%23141.18%23942.91%市级政府控制72843.49%25245.32%24343.32%23341.83% 政府持股比例高52231.18%18032.37%17330.84%16930.34% 政府持股比例低20612.31%7212.95%7012.48%6411.49% 政府直接持股1468.72%6010.79%508.91%36 6.46% 政府间接持股58234.77%19234.53%19334.40%19735.37%县级政府控制22813.62%7513.49%7513.37%7814.00% 政府持股比例高1589.44%539.53%519.09%549.69% 政府持股比例低70 4.18%22 3.96%24 4.28%24 4.31% 政府直接持股44 2.63%15 2.70%15 2.67%14 2.51% 政府间接持股18410.99%6010.79%6010.70%6411.49%地方政府控制1674100.00%556100.00%561100.00%557100.00% 政府持股比例高127075.87%42376.08%42876.29%41975.22% 政府持股比例低40424.13%13323.92%13323.71%13824.78% 政府直接持股22513.44%9116.37%7713.73%5710.23% 政府间接持股

1449

86.56%

465

83.63%

484

86.27%

500

89.7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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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根据Fan 、W ong 和Zhang (2007b )的研究,在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中,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中间层公司,通常是国有独资的集团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换言之,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我们对采用20%、25%、35%、40%、45%、50%为界以及对政府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公司单独检验的情况进行了稳健性分析,结论不变。

由于乡镇一级的政府部门控制的上市公司实为乡镇集体企业性质,其所受政府干预较少,更类似于民营企业,而不是国

有企业,与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一致,我们将这些公司归入“非政府控制”类型。

42189%、43149%和13162%,政府持股比例高和低的公司比例分别为75187%和24113%,政府直接

持股和间接持股的公司比例分别为13144%和86156%。这说明,大部分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最终被省级和市级政府控制、政府持股比例高并且由政府间接持股。从表2还可以看出,公司最终控制人的政府级别越高,政府持股比例高的可能性越大,并且省级政府控制的公司中政府直接持股的可能性最小。从表2中各年度间的变化来看,

政府直接持股的比例逐年降低,到2003年末仅有10123%的样本公司为政府直接持股。

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03)根据大量的统计和调查资料,采用“主因素分析法”,编制出中国

各地区1999年和2000年市场化相对进程指标。这一指标涉及五个方面,分别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市场中介发育和法律制度

环境。①

由于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在不同年度间相对稳定,本文采用他们报告的2000年度数据,指数越大代表地区市场化进程越快。从图1可见,市场化进程各分指标与市场化进程指标呈正相关关系,但不完全一致。市场化进程最快和最慢的分别是广东和新疆,且广东的市场化进程指数是新疆的两倍多,这也说明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差异明显。另外,其他数据如公司注册地址、行业类型、总资产以及上市时间等数据来自CS M AR 中国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我们对数据进行了抽样核对。本文数据处理使用Stata 810计量分析软件进行。

图1 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化相对进程指数

(二)检验模型和变量设定

根据上文分析,我们构建下面三个多元回归模型以检验本文的两个研究假说:

模型(1):Descend =β0+β13IndexMrk +β23ReguSize +β33ReguInd +β43Develop +β53

HaveBH +β63List 97

00+β73List 0103+β83Year 02+β93Year 03+ε

模型(2):Disper se =β0+β13IndexMrk +β23ReguSize +β33ReguInd +β43City +β53Province +β63Develop +β73HaveBH +β83List 9700+β93List 0103+β103Year 02+β113Year 03+ε

模型(3):Indirect =β0+β13IndexMrk +β23ReguSize +β33ReguInd +β43City +β53Province +β63Disper se +β73Develop +β83HaveBH +β93List 97

00+β103List 0103+β113Year 02+β123

Year 03+ε

其中,β0为截距,β1—β12为系数,ε为残差。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如下:11因变量

Descend 为序数变量,代表公司最终控制人的政府级别,当公司最终被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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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03)编制的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指标及其分指标已被广泛地用于研究中国各地区的制度环

境,并显示出较好的解释力,如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孙铮、刘凤委和李增泉(2005)、Fan 、W ong 和Zhang (2007b )、方军雄(2006),等等。

制时,该变量分别取值为1、2和3;Disper se 为哑变量,代表政府持股比例,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30%,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Indirect 为哑变量,代表持股方式,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政府部门或类似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即政府直接持股,则该变量取值为0,否则为1。由于Descend 是序数变量,而Disper se 和Indirect 是两值哑变量,模型(1)采用Ordered Logit 回归分析方法,而模型(2)和模型(3)采用Logit 回归分析方法。为减轻可能的异方差问题,所有回归结果的Z 值都经过Huber 2White 稳健标准误差调整。

21测试变量

IndexMrk 是公司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市场化相对进程指数。根据研究假说一,这一变量应与因变量显著正相关。在后文的稳健性分析中,我们还将分别考察市场化进程五个方面的分指数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以了解市场化进程与治理结构之间关系的稳定性。这些分指数包括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非国有经济发展指数、产品市场发育指数、要素市场发育指数、中介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数。ReguSize 为公司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代表公司规模,用以考察国企改革的“抓大放小”策略对治理结构的影响。ReguInd 为哑变量,代表公司所属行业的管制特征,当公司属于管制性行业时,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该变量用以考察国企改革的“战略调整”策略对治理结构的影响。根据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原则,我们将“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界定为管制性行业,具体包括以下行业:采掘业(B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C4);金属、非金属(C6);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 );交通运输、仓储业(F );信息技术业(G )。括号内为中国证监会2001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所确定的行业代码。根据研究假说二,ReguSize 和ReguInd 应与因变量显著负相关。

31控制变量

Develop 为公司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当年人均G DP 的自然对数,用以控制各地区经

济发展程度差异对因变量的影响。由于宏观经济变量(如经济发展程度与市场化进程)之间往往相关性较高,将该变量纳入模型,有助于更好地分离出市场化进程对治理结构的影响,防止出现伪回归问题。HaveBH 用以控制公司发行B 股或H 股的情况,若当年末公司已发行B 股或H 股,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由于B 股或H 股的发行要求以及发行后的国际影响与A 股存在很大差异,而这些差异可能导致发行B 股或H 股的公司在治理结构上与仅发行A 股的公司存在差异,因此在模型中纳入这一控制变量。在模型(2)和模型(3)中,增加了City 和Province 这两个控制变量,以控制政府级别对政府持股比例和政府持股方式的可能影响。当公司最终被市级政府控制时,City 取值为1,否则为0;当公司最终被省级政府控制时,Province 取值为1,否则为0。政府级别对政府持股比例的影响,有两种可能的方向,一是高级别地方政府有可能更加重视其社会性目标,或者其控制的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更小,因而可能在企业中保持更高的股权比例,以实现其社会性目标;二是高级别政府在股票发行额度制下容易争取到更多的流通股发行额度,从而政府持股有的非流通股占全部股份的比例更低。政府级别对持股方式的影响,可能是因为高级别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较多,为了提高管理效率,而倾向于通过设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方式间接持股。在模型(3)中,还进一步加入了Disper se 这一变量,以控制政府持股比例对持股方式的影响,该变量的含义与模型(2)中相同。加入该变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考察政府持股比例和持股方式这两种放松控制方式是否存在替代效应。

List 9700和

List 0103是哑变量,用以控制公司上市期间对治理结构的可能影响。当公司于1997年至2000年间上市,List 9700取值为1,否则为0;当公司于2000年之后上市,List 0103取值为1,否则为0。这两个变量的回归系数分别代表了1997年至2000年间上市、2000年之后上市的公司相对1997年之前上市的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差别。设置这两个控制变量,主要是因为中

9

82007年第7期

夏立军、陈信元: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

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先后经历了“总量控制、划分额度”阶段(1997之前)、“总量控制、限报家数”阶段(1997年至2000年期间)和“核准制”阶段(2000年之后),而股票发行制度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改制上市时地方政府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动机和受到的约束。Year02和Year03为哑变量,用以控制公司治理结构的年度间差异。当样本公司属于2002年度时,Year02取值为1,否则为0;当样本公司属于2003年度时,Year03取值为1,否则为0。

表3给出了检验模型中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样本数均为1674)。①

表3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变量平均值标准差最小值中位数最大值变量平均值标准差最小值中位数最大值ReguS ize21.110.9018.4721.0526.64HaveBH0.130.330.000.00 1.00 ReguInd0.340.470.000.00 1.00List97000.450.500.000.00 1.00 Develop9.390.677.979.4010.75List01030.110.310.000.00 1.00

四、实证检验结果及分析

(一)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政府级别

表4给出了模型(1)的Ordered Logit回归分析结果,从左至右分别报告了“全样本”、“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以及“工具变量法”三种情况。从“全样本”回归结果可见,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影响后,Descend与IndexMrk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正相关,与ReguSize和ReguInd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负相关。这说明,在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公司被低级别地方政府控制的可能性越高;大规模公司、管制性行业公司被高级别地方政府控制的可能性更大。这一结果支持研究假说一和研究假说二中关于政府级别的判断。此外,Descend与Develop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负相关,可能是因为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放松对企业控制的经济压力越小。Descend与HaveBH在0105以下水平显著负相关,说明发行B股或H股的公司被高级别政府控制的可能性更大。这可能是因为,高级别地方政府在获得B股或H股的发行权上更有优势,或者发行B股或H股的公司被地方政府放松控制的可能性较低。

由于在改革开放和国企改革上,深圳和上海的做法相对其他地区比较特殊,并且深圳和上海是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所在地,深圳和上海的公司在治理结构上可能有别于其他地区。同时,在样本公司中,注册于深圳和上海的公司比较多。为了避免研究结果的出现只是由于深圳和上海的公司引起的,我们对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表4中“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部分报告了这一结果。从中可见,Descend仍然与IndexMrk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正相关,与ReguSize和ReguInd 仍然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负相关。这说明,IndexMrk、ReguSize和ReguInd对政府级别的影响,不是由于深圳和上海样本公司的特殊性引起的。Descend与Develop、HaveBH仍然负相关,但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这两个变量上的结果受深圳和上海的公司影响较大。

虽然市场化进程可能影响地方政府控制公司的动机,但地方政府的国企改革行为也可能反过来影响市场化进程,为了减轻地区市场化进程变量的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以下哑变量作为地区市场化进程的工具变量:若公司注册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营口这些经济特区或沿海开放城市的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则取值为1,否则为0。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央政府对部分地区首先实施了改革开放政策,由此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的不同。这种政策差异主要基于地

①限于篇幅,并且表2和图1已经提供了部分变量的情况,表3中只给出了其他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09

理位置,表现为沿海地区的改革开放先于其他地区,而理论上,地理位置不直接影响本文所考察的政府级别、政府持股比例和政府持股方式。因此,这一哑变量适合作为地区市场化进程的工具变

量。①我们采用这一工具变量对模型(1)进行了二阶段回归,表4的“工具变量法”部分报告了回归结果。从中可见,Descend 仍然与IndexMrk 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正相关,与ReguSize 和ReguInd 仍然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负相关。这说明,在控制了市场化进程的内生性问题后,市场化进程和国企改革策略对政府级别的影响依然存在。表4

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最终控制人政府级别的Ordered Logit 回归分析结果

自变量及模型参数

预测符号

因变量:Descend (政府级别序数变量,数值越大级别越低)

全样本

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工具变量法系数

Z 值

系数

Z 值

系数

Z 值

IndexMrk +0.565

12.19

3330.375 6.66

3330.428 6.67

333ReguSize --0.250-4.67333-0.355-4.88333-0.247-4.49333ReguInd --0.558-5.49333-0.627-5.57

333

-0.540-5.35333Develop ?-1.128-9.48

333-0.272-1.51-0.924-7.15

333HaveBH ?-0.309-2.4633

-0.196-1.21-0.226-1.80

3

List 9700?-0.062-0.60-0.095-0.82-0.059-0.58List 01

03

?-0.009-0.06-0.092-0.51-0.060-0.38Year 02?0.0550.480.0160.120.0410.36Year 03

?

0.231

1.95

3

0.080

0.570.192

1.62样本数

167413191674模型χ2

228.37

333

140.34

333

128.34

333

Pseudo R

2

0.0770.0520.042

注:333,33和3分别表示在0101、0105和0110水平以下统计显著(双尾检验)。由于因变量有3个取值,采用Ordered Logit 回归将有两个Cut 项,表中未报告这两项的估计系数。最后一栏“工具变量法”中:市场化进程的工具变量为“公司是否注册于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哑变量;在第一阶段O LS 回归中,IndexMrk 是因变量,除了工具变量外,自ReguSize 以下的所有变量也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结果显示工具变量在0101以下水平统计显著;在第二阶段中,IndexMrk 采用第一阶段O LS 回归的预测值。

(二)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政府持股比例

在后文的分析中,我们均报告“全样本”、“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以及“工具变量法”三种情况的结果。其中,“工具变量法”均指采用和表4中相同的市场化进程工具变量进行分析。表5给出了模型(2)的Logit 回归分析结果。从其中的“全样本”部分可见,Disper se 与IndexMrk 在0105以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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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7年第7期

①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4年5月

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兴办原有4个经济特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

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3月,国务院批准营口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政策;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原隶属广东省的海南行政区正式改制为省,同时划定海南省为经济特区;1990年4月18日,中国政府宣布开发、开放上海浦东,同年6月正式批准成立浦东新区。比起其它地区,这些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率先享受了减免税、信贷、投资、吸引外资、地方政府决策权等多方面的特殊政策,由此造成了其市场化进程普遍高于其他地区。虽然Acem oglu 、Johns on 和R obins on (2001)发现,在生存自然条件比较好的地区,欧洲殖民地历史对现有的制度环境具有正面影响,但我们未采用“本地区在解放前是否有过作为欧洲国家租界或殖民地的历史”作为市场化进程的工具变量。其原因是,即使具有租界或殖民地历史的地区在解放前拥有更好的制度环境,在解放后经历了彻底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十年“文革”之后,这些地区的制度环境也和其他地区没什么分别了。而处于沿海的地理位置,则是被中央政府选定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区的重要因素。

显著正相关,与ReguSize在0105以下水平显著负相关,与ReguInd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负相关。这说明,在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低;大规模公司、管制性行业公司中,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高。在“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以及“工具变量法”部分的结果中,Disper se与IndexMrk依然显著正相关,与ReguSize和ReguInd依然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市场化进程和国企改革策略对政府持股比例的影响,在考虑了深圳和上海公司的特殊性以及市场化进程的内生性问题后依然存在。这些结果支持研究假说一和二中关于政府持股比例的判断。

此外,在表5的三部分结果中,Disper se与City负相关但不显著,与Province显著负相关,说明市级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与县级政府没有显著差异,而省级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高。这一结果支持政府级别对持股比例影响的第一种解释,即高级别地方政府有可能更加重视其社会性目标,如就业、社会形象等,或者其控制的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更小,因而可能会在企业中保持更高的股权比例,以实现其社会性目标。Disper se与HaveBH显著负相关,说明在发行B股或H股的公司中,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高,即控制B股或H股公司的地方政府更加注重对股权比例的控制。Disper se 与List9700和List0103均显著负相关,说明在后期上市的公司中,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高。这可能是因为,地方政府持有较高股权比例的公司更多地在后期上市。

表5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政府持股比例的Logit回归分析结果

自变量及模型参数预测

符号

因变量:Disper se(政府持股比例哑变量,取值为1代表持股比例低于30%)全样本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工具变量法系数Z值系数Z值系数Z值

截距? 5.090 2.633337.598 3.38333 5.375 2.70333 IndexMrk+0.126 2.17330.113 1.6530.166 1.953

ReguSize--0.202-2.3133-0.311-3.31333-0.205-2.3233 ReguInd--0.370-2.70333-0.523-3.52333-0.379-2.74333

City?-0.127-0.72-0.203-1.01-0.142-0.80 Province?-0.540-2.96333-0.522-2.4133-0.518-2.76333 Develop?-0.217-1.64-0.222-1.13-0.269-1.703 HaveBH?-0.847-3.91333-0.618-1.9733-0.853-3.92333 List9700?-0.661-5.20333-0.724-5.17333-0.663-5.21333 List0103?-0.897-4.00333-1.103-4.41333-0.905-4.01333 Year02?0.0530.360.0660.400.0570.40

Year03?0.191 1.290.174 1.040.203 1.36

样本数167413191674模型χ2值83.2180.2482.44 Pseudo R20.0530.0640.052

注:333,33和3分别表示在0101、0105和0110水平以下统计显著(双尾检验)。最后一栏“工具变量法”中:市场化进程的工具变量为“公司是否注册于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哑变量;在第一阶段O LS回归中,IndexMrk是因变量,除了工具变量外,自ReguSize以下的所有变量也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结果显示工具变量在0101以下水平统计显著;在第二阶段中,IndexMrk采用第一阶段O LS 回归的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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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立军、陈信元: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

(三)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政府持股方式

表6给出了模型(3)的Logit回归分析结果。从中可见,在“全样本”部分,Indirect与IndexMrk在0110以下水平显著正相关,在“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部分没有显著关系,而在“工具变量法”部分显著负相关。这说明,市场化进程对政府持股方式的影响,与深圳和上海样本公司的特殊性以及市场化进程变量的内生性有关。这一结果不支持研究假说一和研究假说二关于政府持股方式的判断,可能是因为地方政府控制公司的动机主要体现在政府级别和持股比例上,而不是持股方式上。这一结果与Fan、W ong和Zhang(2007b)关于上市公司与最终控制人之间层级数的研究结果也不一致,这可能是由于两项研究的样本、控制变量、对特殊地区样本的考虑以及工具变量的不同所致,同时也说明市场化进程与政府持股方式的关系,还有待更深入、更有说服力的研究设计来考察。在表6的三部分结果中,Indirect均与ReguSize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正相关,与ReguInd没有显著关系。这说明,大规模公司被政府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高,而管制性行业和非管制性行业的公司被政府间接持股的可能性没有显著差异。这一结果不支持研究假说一和研究假说二关于政府持股方式的判断。可能的原因是,中央政府“抓大放小”或“战略调整”的国企改革策略关注的主要是政府级别和持股比例,而不是持股方式。

表6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政府持股方式的Logit回归分析结果

自变量及模型参数预测

符号

因变量:Indirect(政府持股方式哑变量,取值为1代表政府间接持股)

全样本剔除深圳和上海公司工具变量法

系数Z值系数Z值系数Z值

截距?-8.801-3.53333-12.113-4.25333-11.868-4.45333 IndexMrk+0.137 1.913-0.015-0.19-0.217-1.863 ReguSize-0.290 2.733330.371 3.043330.294 2.81333 ReguInd--0.048-0.290.1670.94-0.021-0.13

City?0.0250.120.0870.390.1660.77

Province? 1.626 6.37333 1.803 6.09333 1.459 5.61333

Disper se?0.1150.650.0010.010.1450.83

Develop?0.268 1.460.534 2.26330.836 3.30333

HaveBH?0.602 2.0533-0.110-0.330.668 2.2833 List9700?0.951 5.76333 1.011 5.873330.946 5.79333 List0103? 1.046 3.59333 1.071 3.62333 1.067 3.70333

Year02?0.1350.760.1310.690.0880.49

Year03?0.392 2.03330.335 1.610.270 1.36

样本数167413191674模型χ2值130.38333134.09333130.16333 Pseudo R20.1220.1330.123

注:333,33和3分别表示在0101、0105和0110水平以下统计显著(双尾检验)。最后一栏“工具变量法”中:市场化进程的工具变量为“公司是否注册于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哑变量;在第一阶段O LS回归中,IndexMrk是因变量,除了工具变量外,ReguSize以下的所有变量也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结果显示工具变量在0101以下水平统计显著;在第二阶段中,IndexMrk采用第一阶段O LS 回归的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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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7期

夏立军、陈信元: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

此外,表6的三部分结果中,Indirect均与City没有显著关系,而与Province均在0101以下水平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县级和市级政府的持股方式没有显著差异,而省级政府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高。其原因可能是,单个省级政府相对单个县级或市级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数目更多,为了更有效地进行管理,更可能采用间接持股的方式。Indirect与Disper se没有显著关系,一定程度上说明国有股权可转让性和政府间接持股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替代性放松控制方式。其理由是,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越高,意味着国有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越大,如果政府间接持股是国有股权转让受到限制时的替代性放松控制方式,那么应当观察到Indirect与Disper se显著负相关。Indirect与List9700和List0103均显著正相关,说明在后期上市的公司中,政府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高。

(四)稳健性分析

为考察研究结果的稳健性,我们对表4至表6的结果做了一系列稳健性分析。其一,分别用市场化进程的五个分指标代替市场化进程指标,检验各分指标对治理结构的影响。其二,改变Disper se的定义,分别将其定义为“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20%、25%、35%、40%、45%、50%时,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以考察Disper se的不同定义对研究结果的影响。其三,对模型(1)和模型(2)在政府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公司分组检验。其四,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总量控制、划分额度”阶段(1997年之前)、

“总量控制、限报家数”阶段(1997年至2000年期间)以及“核准制”阶段(2000年之后)上市的样本公司分组检验。其五,对三个样本年度进行分年度回归,以考察可能的变量自相关问题对研究结果的影响。其六,采用上一期公司规模变量代替当期公司规模变量,以减轻公司规模可能的内生性问题。上述稳健性分析结果均显示,表4至表6的主要研究结论不变。此外,由于我们采用的是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03)报告的2000年度市场化进程指标数据,而样本期间是2001年至2003年度,这样市场化进程变量都是相对于因变量的滞后几期变量,这也减轻了市场化进程变量可能的内生性问题。

五、研究结论和启示

本文以2001年至2003年间中国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为对象,考察了地区市场化进程以及中央政府分别基于公司规模和行业特征采取的“抓大放小”和“战略调整”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治理结构(政府级别、政府持股比例以及政府持股方式)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上市公司更可能由低级别的地方政府控制、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低;并且,大规模公司、管制性行业公司更可能由高级别的地方政府控制、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高。但在政府持股方式上,市场化进程的影响并不稳定,而大规模公司由政府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小,并且管制性行业与非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没有显著区别。这些结果表明,地区市场化进程以及中央政府采取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级别和持股比例上)———地区市场化进程减轻了地方政府控制公司的经济动机,而中央政府的国企改革策略使得地方政府具有控制大规模公司和管制性行业公司的政治动机。上述结论在剔除深圳和上海地区的公司以减轻样本特殊性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以减轻内生性问题以及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

本文的理论启示是,考察或评估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种种经济后果(公司绩效、财务政策、会计信息等),需要考虑治理结构的内生性问题。例如,以往研究发现的政府级别、政府持股比例、政府持股方式等治理结构变量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有可能源自地区市场化进程、公司规模或行业管制特征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文的政策启示是,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上的变革,需要以变革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为基础,而不能仅仅关注治理结构本身。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研究对象仅限于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因此研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非上市公司,也不一定适用于非政府控制或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关于这些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如何形成的,可能有着不同的逻辑,而事实如何49

尚待未来深入研究。此外,本文考察了市场化进程和国企改革策略对治理结构的影响,但我们无法界定这些影响在多大程度上发生在公司上市之前、上市当时还是上市之后,这是本文的一个局限,也是未来研究可以深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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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第136页)

5

92007年第7期

贾春新: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资产组合配置的差异研究

The Difference of Portfolio Allocation betw een

State2ow ned B anks and Joint2equity B anks in China

Jia Chunxin

(G uanghua School of Management,Peking University)

Abstract:Whi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ank g overnment ownership and performance is a hot topic,there are very few papers focusing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 overnment ownership and bank prudential behavior.Based on portfolio allocation proxies, this paper studies the prudential difference of China’s state2owned banks and joint2equity banks.Empirical results strongly support the hypothesis that better ownership leads to m ore prudential behavior.Meanwhile,state banks are getting m ore and m ore prudent due to bank system reform.

K ey Words:C ommercial Bank;C orporate G overnance;Bank P ortfolio Allocation;Bank Prudential Behavior

JE L Classification:G210,G280,G340,O530

(责任编辑:晓 喻)(校对:晓 鸥) (上接第95页)

Marketization,SOE R eform Strategy,and E ndogenously Determined

Corporate G overnance Structure

X ia Lijun and Chen X inyuan

(Institute of Accounting and Finance at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enter for Institutions and G overnance at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 ong K ong;

Institute of Accounting and Finance at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bstract:Using the data of listed firms in2001to2003,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endogenous determination of corporate g overnance structure of listed firms ultimately controlled by Chinese local g overnments.S pecifically,we explore how the degree of regional marketization and the central g overnmentπs“seize big,drop small”and“strategic restructuring”of S OE reform strategies, based respectively on firm size and industry categ ory,in fluence the ultimate controlling g overnmentπs level,g overnmentπs share ratio and g overnmentπs shareholding method.We find that,in the regions with higher degree of marketization,listed firms are m ore likely to be ultimately controlled by low level local g overnments,and the local g overnments are m ore likely to control small ratio of shares.H owever,large firms and the firms in regulatory industries are m ore likely to be ultimately controlled by high level local g overnments,and the local g overnments are m ore likely to control a block ratio of their shares.The effects of marketization and industry categ ory on g overnmentπs shareholding method are not robust,and large firms are m ore likely than small firms to be indirectly controlled by local g overnments.The results together indicate that regional marketization and the central g overnmentπs S OE reform strategy shape the corporate g overnance structure of listed firms ultimately controlled by Chinese local g overnments. K ey Words:G overnance S tructure;Endogenous Determination;Marketization;S OE Reform S trategy

JE L Classification:G340,G320

(责任编辑:成 言)(校对:子 璇) 631

集团公司治理制度.doc

集团公司治理制度

集团公司治理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辽宁 XX 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集团公司 ) 整体经济发展与规范运作, 根据 <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 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 子公司 ) 。 控股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拥有或委托管理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相对控股是指集团公司经过直接拥有和间接控制该公司50% 以上的股权 , 或是能够实际控制其董事会。 第三条公司治理的目的是经过集团整体规范运作, 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 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集团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 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子公司完善董事会( 执行董事 ) 、监事会 ( 监事 ) 的构成和聘选程序 , 明确其主要职责 , 建立健全 相关议事规则 , 充分发挥其决策与监督职能。同时, 还要建立市场

化的经理班子选聘机制 , 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 从而促进生产经营。 第六条各子公司须严格按照本准则规定的公司治理标准规范 运作 , 并可根据自身实际 , 制定适合本公司的治理制度 , 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 , 提高治理水准。 第二章母子公司体系 第七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是一个战略导向型的治理架构, 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经济、文化统一体。 第八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是控制与被控制的母子公司关系。 第九条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出资 , 依法行使出资人 ( 股东 ) 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 具有产业规划、资本运营、知本运营和企业文化传播等多种职能。 第十条集团公司实行母公司、子公司二级组织体制, 如果出现孙公司三级组织体系, 则由子公司对孙公司进行管理, 可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机制。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是整个集团的战略管理中心、投资决策中 心、资本运营中心、财务监控中心、资源管理中心、经营协调中 心和文化中心 , 其主要职能是 : ( 一 ) 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 二 ) 开展投融资、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资本运营活动; ( 三 ) 决定集团内的重大事项; ( 四 ) 推进集团的组织结构及产业结构调整;

优化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股权设计 精品方案】

优化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 近两年来,无论是深化国企改革,还是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成为一个卡脖子的关键环节。因此,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显得十分紧迫,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包括政府、投资者、监管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下面,我想就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问题,谈几点个人意见。 一、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的需要 一般来说,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法人治理之间有其紧密的逻辑关联。对于具有不同股权构成的公司,无论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还是相对集中,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原则,都是相同的。但能否根据不同的股权结构,对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权责利关系及三者之间有效制衡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就我国的上市公司而言,目前公司股权构成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具有决定性影响。这是由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以下特点决定的:一是,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50%的有890家,占全部公司总数的79.2%,其中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75%的63家,占全部公司总数的5.62%。而且第一股东持股份额显著高于第二、第三股东。二是,大股东中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占压倒多数,相当一部分法人股东也是国有控股的。统计表明,第一股东为国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公司总数的65%;第一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占全部公司总数的31%。两 1

者之和所占比例高达96%。 这种国有股一股独大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不容低估。首先,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正在探索和建立过程之中,出资人代表不在位的现象比较普遍,相当多的上市公司仍然直接或间接受到行政管理部门不恰当的种种干预。所有者的治理和行政性管理常常混为一谈。其次,相当多的以国有股为大股东的公司是由其控股母公司资产剥离包装后上市的,母公司原有的优良资产和精良人员构成了上市公司的主体,而非主业和不良资产以及辅业人员留在了母公司,这就使得这类上市公司似乎欠有母公司的经济债、感情债,在人员、业务、利益等诸多方面都与其母公司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再次,以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的构成往往难以按全体股东的意愿去选择和确定,对这些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也难以到位。 显然,在我国当前的体制背景下,国有股一股独大是不利于落实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原则的。尽快、尽量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降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份额,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突出、危害较大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受损,有的是受到蓄意侵犯。比如,公司的大股东在没得到董事会认可或由少数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擅权决定后,通过与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公平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转嫁包袱,为母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通过损害小股东的利益而使其关联公司受益。还有一种情况是,小股东利益连带受损。因为 1

最新公司治理:解开中国国企改革的关键一环

公司治理:解开中国国企改革的关键一环

公司治理:解开中国国企改革的关键一 环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世界银行专家与中国研究人员合作,用了大约两年时间,以“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为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深人的政策研究,并完成了研究报告。公司治理这一选题,抓住了中国微观经济的要害,这一问题的延伸又涉及政府职能、金融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民间投资者等广泛领域。报告围绕企业制度建设,给人们以清晰的整体概念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与途径。仔细研究这一报告,进一步认识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性,选准切入点,持之以恒地深化改革,就会大大促进中国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建设。而这恰恰是中国体制转轨中必须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 为了改变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世行的这份《报告》提出了多项建议。这些建议涉及政策和法律框架、执行程序和改善公司治理实践的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深入研究这些建议,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里有一个绕不过去的基本问题,就是在保留一定国有成分情况下,如果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使公司治理有效

的话,就必须妥善处理政府——国家所有权人——公司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20多年始终困扰政府与企业而至今仍未解决的问题,就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我们始终在“是实行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还是政府直接干预”中徘徊。当发现直接管理企业有碍政府公正行使职能,企业又缺乏活力时,就倾向实行委托代理,如实行过的承包制、厂长(经理)负责制等。但是,在“国有企业”框架下,实行委托代理缺乏制度基础。承包者或厂长、经理们的努力并不必然反映国家所有权利益,实践证明,在所有者缺位情况下,一旦委托往往就失去了制衡。当发现企业失控或出现诸多非正常行为时,政府部门又倾向直接干预,如由政府部门直接选择经营者和通过名目繁多的“审批”来体现政府(部门)意志。 尽管我们一直在寻求通过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实现政企分开的途径,但由于传统国有企业制度的局限性,在实践中却陷入了企业经营权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收”与“放”不断拉锯的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所有权的委托代理体制并未建立,政企分开没有实质性进展。 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留一定的国有制成分,实行市场经济”是最重要的内涵之一。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制度性难题,即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体制如何有效结合;在保持公有制、国有资本情况下,如何塑造千万个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

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2.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4.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监管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责任

深化国企改革全面进入公司治理阶段

深化国企改革:全面进入公司治理阶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底前将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中央“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公司”。标志着国资委监管的全部央企将全面进入公司时代。从“企业”到“公司”的历史转变,再次完证了深化国企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从企业治理模式向公司治理模式的转型,以加快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和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因此深化国企改革就是要全面进入公司治理新阶段。 深化国企改革总逻辑: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变全民所有制企业是计划经济下的企业形态,企业受到政府的直接管理,行政型治理是其典型的治理模式,该模式的三大内涵是资源配置行政化、经营目标行政化和高管任免行政化。行政型治理下公司治理行为的行政化问题严重,突出表现为“内部治理外部化、外部治理内部化”,即本来应该由内部治理履行的决策职能,如薪酬制定、股权激励等却由外部治理主体决定;而外部治理的很多职能,如“企业办社会”职能,却由内部治理承担。而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则需要市场经济下的经济型治理与之匹配,需要市场化配置资源、经济化经营目标,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前提下完

善公司的内外部治理机制,并实现由“权力制衡”向“决策科学”的转变。 中国企业改革的核心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然要求由政府计划管控下的行政型治理向以市场机制为主的经济 型治理转型。在计划经济时代,“低效率”、“预算软约束”、“吃大锅饭”等曾是贴在国企身上的标签;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导入后的一段时期内,行政干预过重、经营活力不足等仍导致大量国企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至上世纪末1.68万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严重亏损的竟有0.66万家,以至于要通过“三年脱困”这样“壮士断腕”的方式来渡过难关。正是基于此,我国开始进行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治理改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从而催生出近百家“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成就了中国航天、核电、高铁产业等的崛起,也支撑起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在治理改革取得成就的背后,我们还要看到,这种“自下而上”的渐进式改革走到今日,积累了大量问题。据统计,央企子公司仅有6%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母公司层面却有近70%。一方面,大量国企子公司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成为境内外的上市公司,导入了经济型治理模式;另一方面,母公司层面作为全民制企业却依旧贯彻计划思维下的行政型治理安排,并对子公司施

集团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方案样本

集团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方案样本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如下: 设置四个层次,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党委会。 一、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下设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二、监事会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有序有规则地进行经营,保证公司决策正确和领

导层正确执行公务,防止滥用职权,危及公司、股东及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第一,可随时调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审阅帐簿、报表和文件,并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二,必要时,可根据法规和公司章程,召集股东大会; 第三,列席董事会会议,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异议,可要求复议; 第四,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 第五,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公司治理、国企混改与资本运作》

公司治理、国企混改与资本运作 课程背景: 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造成为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心与重点。“混改”的核心在于公司治理的优化与经营效率的提升,因此本课程从公司治理的基础知识入手,详细解读混合所有制改造过程中的控制权问题、法律结构问题、员工持股问题等重点环节以及相关的难点问题;与此同时,通过证券化手段进行国有资本的运作增值也是广义混改中的重要一环,因此本课程从“混改”延伸至资本运作与产业基金投资等领域,进一步挖掘并开展关于如何支持创新驱动与国有资本做大做强的运作模式解析。 课程收益: ■了解国企混改的流程、模式与难点; ■熟悉公司治理的基本知识与优化路径; ■熟悉国有企业利用证券化工具实现资本运作的模式; ■掌握产业基金在创新驱动中的应用模式。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国资委相关同志、国有企业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 课程方式:讲授为主;课程中包含大量案例解读。 课程大纲 第一讲:新旧动能转换与国企混改 一、宏观经济的新旧动能转换 1.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经济转型 2.新旧动能转换与所有权制度改革的关系 二、国有资本混合所有制改造的经济意义 1.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 2.国企混改对于当前动能转换的驱动性价值 第二讲:国企混改、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一、国有资本的混合所有制改造 1.国企混改的历史沿革与经济意义 2.广义层面理解“混合所有制” 3.当前国企混改的主要模式与案例分析 4.国企混改的现行制度障碍与创新模式 二、公司治理的解读及其运用 1.站在“三会一层”的实操视角理解“公司治理” 2.在股权层面实现“权与利分离”的治理结构与工具 3.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性角色与定位 三、股权激励的工具与创新 1.期权与限制性股权等传统股权激励工具 2.超额奖励计划等创新型长效激励机制 四、合伙机制与股权多样性 1.项目裂变与内部创业机制 2.人才复制与人才培养合伙制 3.合伙机制在国企混改激励模式中的应用 第三讲:国有企业的资本运作与创新发展 一、基于资本市场的国有企业资本运作模式 1.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广义资本市场工具:永续债、ABS、并购重组等2.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国企运用资本市场支持助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同效应 二、产业基金助力创新驱动与动能转换 1.产业基金的基础知识 2.产业基金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进步的模式 3.产业引导基金推动产业升级的案例解析

企业战略方案公司治理解开国企改革的关键一环

企业战略方案公司治理解 开国企改革的关键一环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文档资源★★★ 世界银行专家与中国研究人员合作,用了大约两年时间,以“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为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深人的政策研究,并完成了研究报告。公司治理这一选题,抓住了中国微观经济的要害,这一问题的延伸又涉及政府职能、金融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民间投资者等广泛领域。报告围绕企业制度建设,给人们以清晰的整体概念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与途径。仔细研究这一报告,进一步认识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性,选准切入点,持之以恒地深化改革,就会大大促进中国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建设。而这恰恰是中国体制转轨中必须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 为了改变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世行的这份《报告》提出了多项建议。这些建议涉及政策和法律框架、执行程序和改善公司治理实践的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深入研究这些建议,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里有一个绕不过去的基本问题,就是在保留一定国有成分情况下,如果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使公司治理有效的话,就必须妥善处理政府——国家所有权人——公司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20多年始终困扰政府与企业而至今仍未解决的问题,就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我们始终在“是实行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还是政府直接干预”中徘徊。当发现直接管理企业有碍政府公正行使职能,企业又缺乏活力时,就倾向实行委托代理,如实行过的承包制、厂长(经理)负责制等。但是,在“国有企业”框架下,实行委托代理缺乏制度基础。承包者或厂长、经理们的努力并不必然反映国家所有权利益,实践证明,在所有者缺位情况下,一旦委托往往就失去了制衡。当发现企业失控或出现诸多非正常行为时,政府部门又倾向直接干预,如由政府部门直接选择经营者和通过名目繁多的“审批”来体现政府(部门)意志。 尽管我们一直在寻求通过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实现政企分开的途径,但由于传统国有企业制度的局限性,在实践中却陷入了企业经营权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收”与“放”不断拉锯的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所有权的委托代理体制并未建立,政企分开没有实质性进展。 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留一定的国有制成分,实行市场经济”是最重要的内涵之一。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制度性难题,即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体制如何有效结合;在保持公有制、国有资本情况下,如何塑造千万个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放弃了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的政策,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即通过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企业制度创新来寻求国有经济与市场体制融合的有效途径。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新的企业制度中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是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 为此,必须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XX集团法人治理结构管控制度与操作流程

宁波天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管控制度与操作流程

服务单位: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管控制度 (3) 法人治理委托管理办法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法人治理线 (3) 第三章职能管控线 (5) 第四章附则 (8) 宁波天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书样本 (9) 第二部分操作流程 (11) 1.治理结构管控流程 (11) 2.必要事项委托管控流程 (13)

第一部分管控制度 法人治理委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宁波天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汉集团” 或“集团”)的整体利益,完善集团与各二级子公司/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体现“治理+管控”的基本原则,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确立集团的决策权、知情权、调控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对各单位的治理与管控在实现形式上各有不同,两者相互配合,构成一个严密的管控体系。 第二章法人治理线 第三条集团与各单位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各单位的重大决策应由各单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集团不得损害各单位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五条对于集团与各单位之间的治理线,运行程序如下: (一)集团对各单位重大事项的管理和监控,先通过内部程序进行,由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将重大事项议案报集团派出董事; (二)派出董事上报集团有关职能部门; (三)由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将议案报集团有关专业委员会审议,并经集团总裁办公会通过; (四)再通过法定程序,由集团派往各单位的董事人员,在各单位董事会 上表决通过;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 —— 2011届本科“工商管理”张译镭 摘要: 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改制的现状及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对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界定 进行了阐述;对现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 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分析;论述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机制 及其运行机理;提出构建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 几点设想,从理论上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的具体操作 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如果说以往的改革是如何“破旧”,那么现在的改革则是如何“创新和发展”。党在制定“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抓好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因而改革更加艰巨,发展更为重要。正是这种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改革,推动始终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核心的企业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转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轨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既包括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健全、配套改革的适应等宏观领域的改革,也包括市场微观基础的企业改革,而且后者更为重要。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既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主体,又是实现宏观经济正常运行的细胞。因此,企业的行为规范化,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接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首要任务。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是从上述考虑而列为转轨改革的首任。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面临着许多难题,有些是现在难以一步到位的改革,如社会保障体系与企业离退休、失业、医疗保险的完全接轨等。多年积聚的我国国有企业的许多问题,是在旧的企业管理体制下长期运作积累形成的,决不可能在原有体制下纠正,只能在新体制下逐步解决。近年来国有企业亏损严重,效益滑坡,负债直线上升。虽然经过这几年的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大多数国有企业(大中型)初步建成了现代企业制度,但大多数大中型企业还是没有走出困境。就目前的情形来看,

2015年国企改革分析及案例解析

2015年国企改革分析及案例 对2015年国企改革进行梳理,并附上案例分析 国企改革 国企的定义国企改革的历史沿革国企现状央企改革途径央企改革案例国企改革的忧虑地方国企现状地方国企改革进程及主要方式上海国企改革广州国企改革 (一)国有企业的定义 1、定义 按照中国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中国的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2、央企分类 ①国资委管理的企业 提供公共产品(军工、电信); 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石油); 提供竞争性产品(一般工业、建筑、贸易)。 ②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 四大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保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 国有五大银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工商银行);

三大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③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 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在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初,国务院国资委所管理的央企数量是196家,经过重组,至目前,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央企数量114家。加上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直接管理的金融央企,一共为126家央企。 3、央企的级别 正部级:中投集团、中信集团和铁路总公司; 副部级高配正部级:国资委监管的53家央企(中石化、中国银行、中石油等),中组部管辖;副部级:国资委直属的其他61家; 国资委监管的其他6000家国企(非央企,省级政府企业)为厅局级。 (二)国企改革的历史沿革 四项改革试点:

下的基金、汇园国际)合共持有29.99%。 (三)国有企业现状 1、当前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与一般的企业和公司存在一些差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责。 ②国资委委派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资委直接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资委主要通过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和委派董事、监事的方式来履行。③国有企业管理层主要由国资委任免和提名。 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国资委直接任免; 国有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人选,则由国资委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名。 ④管理层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组成。 由于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的配套改革措施并不完善,因此中长期激励收益一直难以有效落实。 2、管理体制弊端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去年5月下旬深入10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今年10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白小平带队组成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延安旅游集团、延安城投集团、延安能源化工集团、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延安水务环保集团等企业调研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资委和我市18户(集团)公司负责人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从1998年开始,先后历经了三轮大的改革。前两次改革因种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到底。2015年10月,启动了第三轮改革。当时有市属国有企业97户,其中,停产半停产企业46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51户。为了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事关延安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果断决策,启动新一轮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双轮驱动、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分企指导”的办法,一手抓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一手抓经营性企业重组整合。按照“两步走”的思路,第一步首先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对4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全面进行改制,妥善安置职工、化解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两年多时间完成改制任务;第二步对51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推动实现裂变扩张、做强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年多的改革实践表明: (一)“僵尸企业”改制全面完成 通过关闭清算、兼并整合方式,圆满完成46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安置困难职工6089人,解决3050户职工住房困难和近3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6603名参改人员实现统一托管,275名遗属得到认定,2483名退休职工领到了统筹外费用,为151名内退及“4050”人员补缴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改制企业资产实现集中统一运营,1070.19亩土地、5.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委托延安城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延安钢厂、第二毛纺织厂、石油机械厂464.56 亩土地移交市土地收储中心,有效解决了僵尸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涉及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省市企业60家,其中国企办教育8所、医疗机构14家、社区机构2家、市政设施53项,除洛川县政府未实质性接收延安炼油厂两所学校外,已全部通过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和自行撤销方式完成剥离任务。“三供一业”涉及160个小区、供水改造42521户、供电改造40499户、供热改造38787户,分离移交和资产划转全面完成,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420份,签订率100%;按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备案203项、招标139项;已完成21个小区9269户供水维修改造,完成55个小区22298户供电改造,完成49个小区13440户供热改造,使国有企业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三)公司制改革重组整合深入推进

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层及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为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从而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公司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凡是法律有规定的,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应明确分工,各行其职,各负其责, 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有效制衡 2、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 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法人治理结构- 基本原则: (1)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 (2)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补偿; (3)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 (4)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5)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这些原则是建立在不同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之上的,该原则充分考虑了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认识到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是利益相关者协同作用的结果,是来自不同资源提供者特别是包括职工在内的贡献。 实际上,一个成功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并非仅限于"股东治理"或"共同治理",而是吸收了二者的优点,并考虑本公司环境,不断修改优化而成的。当然,这并不否认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上的分类。 法人治理结构- 如何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1、对出资人来说,应该认认真真地从股东或股东会角度履行职责。 2、对董事会来说,应当确保董事会决策上体现出资人的意志,赋予董事会一些真正的、应有的职权,诸如选择经理的权力、考核经理的权力、对经理奖励和薪酬的决策权、其它应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等,还董事会应有的权力。三是董事会按照相应的程序履行企业的决策权,并视企业的大小情况来确定内部的组织机构。四是董事会应该建立相关制度,如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授权决策制度、对经营人员选择、考核、奖评制度等。 3、对于经理人,一是应该赋予经理人相应的执行权力。经理人只对董事会负责,不管董事会的决策是对的还是错的,董事会的决策经理人都应该无条件服从;二是赋予经理人选择副手的权力即组阁权,来保证行政系统的畅通无阻。 4、对监事会来说,监事会、监事更多的是监督企业的合规性,即监督程序是否合规、账务是否合规,是从它的合规性上进行监督。

公司治理与现阶段国企改革(曹延求)

公司治理与现阶段国企改革 曹廷求博士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 E-Mail: tqcao@https://www.360docs.net/doc/e210050709.html, 曹廷求简介 曹廷求,安徽安庆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山东大学银行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长期从事公司金融、公司治理、银行治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从2001年开始,在国内率先倡导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研究。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等国内高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几十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提名奖),承担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为多个大型公司、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咨询和讲座。 课程目标 ?理论深化:熟悉公司治理相关的理论体系、基本理论、国内外进展 ?国际视野:了解此领域的国际化倾向、国别化差异 ?实践能力:中国特点以及有针对性的应用能力 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发展脉络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背景及主要做法 ?面临的问题及其思考 国企目标 股权结构与股东行为 董事会 高管激励 公司治理理解的东西方差别 ?Shleifer and Vishny: 保护投资者正当投资收益的机制 ?张维迎:把最有能力的人选拔到最合适的岗位上 ?李维安:相互制衡、决策科学 规则、合规、问责 治理与管理的区别 治理与管理的联系 公司治理模式→企业发展战略 →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全球公司治理逐步演進 公司治理研究的发展脉络

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之前) ?公司治理开始兴起 ?以美国公司为研究蓝本 ?对企业理论的继承和发扬 ?争论的主要问题:董事会、高管薪酬、并购市场 第二阶段(90年代中前期) ?1992年英国Cadbury报告 ?英美、日德模式的特征比较 ?股东至上与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 ?传统企业与新型公司 第三阶段(1997年至今)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开始兴起 ?转型和新兴市场国家公司治理问题 ?集中型股权结构及其挑战 ?公司治理模式国际化差别原因分析,特别是公司治理法律观点开始兴起 ?公司治理从微观概念上升到宏观层面 ?公司治理评价成为新潮 国企改革的历程 ?国企经营权层面的改革(1979?a1986)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9年,《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决定》 ?1983、1984两步利改税 ?1985年拨改贷 ?国企改革向所有权层面过渡(1987?a1992) ?两保一挂?±承包制:保上缴利税、保企业技术改造、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1992?a?a)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1993年,公司法 ?1996年,《国民经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抓大放小 ?2002年,十六大报告,调动地方积极性,管事、管人、管资产相结合 ?2003年国资委 基本判断 ?国企改革进入了公司治理新阶段 ?中小问题基本解决 ?大型国企改革思路需要重新设计 ?面临的困难更加艰巨 主要做法 ?股权

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制约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节选) 在中国现阶段,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并且面临很多困难。根据我们所做问卷调查以及相关研究的积累,多重因素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1.民营企业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仍不尽合理 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控制权及其配置。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受企业的产权结构制约的。经验表明,企业治理结构会随着企业产权结构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发生变化,并逐渐从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合一的古典集权状态转变成为两者相互分离的现代分权状态。到目前为止,中国多数民营企业仍倾向于集权式治理结构。我们的调查表明,在一定阶段,集权式治理结构和家族式管理,对于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并不是毫无意义的,相反,它可能更有助于形成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从长期发展和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角度看,民营企业从传统的家庭制转向现代制,势在必行。在我们这次调查的企业中,XX公司是民营企业的主要产权形式,其比重占到样本企业总数的77.99%;股份XX占13.59%;合伙制仅仅占1.49%。但是,在这些被调查企业中,有455家(占样本企业总数61.82%)承认本企业本质上仍是家族企业。这就是说,尽管民营企业采取了XX公司等形式,但家族制的实质并未改变。仅有27.4%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不足企业股权比重的90%,29.7%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在90%以上,42.9%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为100%,后两种合计达72.6%。这就是说,到目前为止,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在本质上仍然是家族控制型企业。如前所述,家族制虽然能够适应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和企业发展的实际,但它毕竟是一种原始的企业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这种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有积极的一面,如企业内部各主要成员间的信任成本较低,从而有助于较小规模企业实现更有效的组织与管理;另一方面,它也有消极的一面,如只相信“自己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在更广的X围选择更有能力的人更有效地配置企业资源。正因如此,才有了民营企业集团化的趋势以及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要求。这种趋势和要求的出现,标志着传统的家族制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的历史过程已经开始。 2.创新能力的高低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民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发展到了价格竞争仍然普遍存在,但开始让位于创新能力竞争的阶段。创新已成为企业有无竞争力和竞争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和因素。任何一家企业,不管其规模大小,从事什么行业,只要离开了创新,就不可能有持续的竞争力。所谓企业竞争力,不外就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特异性及其成本优势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维护和扩展市场并由此获得更多长期利润的能力。在没有创新收益“外溢”的情况下,创新始终是一个有助于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异性增大、有助于企业战略资产积累、有助于更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助于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X畴。成功的创新,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家的新的更大的创新冲动,并由此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创新收益。正泰集团、万向集团、联想集团的实践均表明,强烈的企业创新冲动与偏好,是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的创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知识链接一: 按照法律形态来划分,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类型。 公司制企业,即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特殊情况为一个投资主体)依法集资联合组成,具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公司法人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①资合的性质。公司是由股东或出资人拥有所有权的企业,亦即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②承担有限责任。除无限责任公司以外,一般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都以其拥有的股权或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公司的经营业务由自己的组织机构来执行,与股东或出资人没有直接的关系。 在我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特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链接二: 狭义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做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本章思维导图 第一节企业治理及其运行机制 公司制企业的本质特征 公司制企业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是,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风险分担的不对称性。 二是,尽管委托人可以通过与代理人签订合约来约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但合约的谈判、合约的签订和合约的履行都要花费成本。 现代公司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二是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 公司治理就是要通过一系列机制来解决公司各类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就是要解决以

公司治理-我国国企改制中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作业 我国国企改制中的公司治理结构 姓名 专业 学号 2011年6月19日

我国国企改制中的公司治理结构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国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改革,在党和国家的带领下不断向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努力迈进。伴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也在逐步演变,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地融入到国企改制的进程中,而且日渐显现出它的重要性。我们在不懈地探索中发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企改制的核心问题,但也是最艰难的一个课题。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指的是企业的所有者、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上述三者在此结构中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企业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治理结构既是一套静态组织机构和制度安排,也是一个实际运行和监督指导的过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先后走过了国企经营权层面的改革,国企改革向所有权层面过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等三大阶段。与此同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演进也大致经历了探索、开始形成、实质发展的阶段。 一.公司治理结构探索阶段 早期的国有企业的公式治理结构是一种高度集中型的企业治理结构,也就是最大限度的剥夺国企经营自主权,政府完完全全掌握着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以及控制权。在此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由国家以计划供应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产、供、销活动也都由国家统一安排。此时的企业与公司相比,它还只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有公司之名却无公司之实。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看到,这种企业治理结构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反而造成了工业经济激励不足,导致企业生产效率低下。 1.1979年—1986年国企经营权层面的改革: (1)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针对国企长期经营绩效低下的情况,开始进行国企改革,拉开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序幕。改革初期,我国强调“放权让利”,改变原有的国企高度集中的经营方式,要求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2)1979年,《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决定》的颁布,国企实行了固定利润上交,超额利润留成的改革试验;实行固定资产有偿占有制度,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制度;企业内部实行厂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3)1983年、1984年两步利改税:“利改税”,就是将国有企业向国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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