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1: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商业银行在面对不可预见事件时的业务连续性

管理措施,以确保银行的正常运作和客户利益的最大保障。

2:管理目标

2.1 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商业银行在遭遇重大事件或

突发情况时能够继续提供服务,保障顾客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2.2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业务连续性

管理制度,并对关键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

2.3 商业银行应定期组织业务连续性演练,评估演练结果,并

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3: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原则

3.1 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

商业银行应对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识别

关键业务和关键资源,并建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3.2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

应急预案,并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3 业务连续性演练和评估

商业银行应定期组织业务连续性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修订预案。

3.4 绩效评估和改进

商业银行应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绩效评估机制,并将评估结

果作为制度改进的依据。

4: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组织架构

商业银行应明确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组织架构,并明确相关人员

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顺畅进行。

5:关键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商业银行应就关键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和脆弱环节,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关键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6:数据备份和恢复

商业银行应对关键数据进行备份,并建立相关的数据恢复机制,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7: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

商业银行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连续性意识和

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正确、迅速地处理问题。

8:业务连续性演练和评估

商业银行应定期组织业务连续性演练,评估演练结果,并根据

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应急响应和危机管理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和危机管理机制,及时应

对突发事件,并做好危机公关和风险应对工作。

附件:

1: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制度

4:数据备份和恢复方案

6:业务连续性演练记录表格

7:应急响应和危机管理工作手册

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

定的对银行业的监管和管理法律法规。

2:《商业银行存款保险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

定的保障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规。

3:《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一、总则 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风险和灾害可能对其连 续性产生重大影响,为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和风险的有效控制,制定本《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业务连续性策略 ⒈\t商业银行应制定明确的业务连续性策略,确保在银行面临 突发事件、系统故障或其他灾害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保障正常业务运作。 ⒉\t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规模确定业务连续性策 略的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备份关键数据、建立备用系统、建立应急 响应机制等。 三、风险评估与管理 ⒈\t商业银行应定期对可能影响业务连续性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⒉\t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灾害应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对不 同灾害事件的处理流程、相关责任人的分工、联系人的信息等。

四、信息技术支持 ⒈\t商业银行应建立并维护稳定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确保系 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⒉\t商业银行应定期测试和评估关键系统的可用性与响应能力,及时修复和更新系统存在的问题。 五、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 ⒈\t商业银行应定期对员工开展相关的业务连续性培训,提升 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危机意识。 ⒉\t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沟通与信息共享,确保员工对业务连 续性管理的政策和流程有清晰的认识。 六、业务连续性演练 ⒈\t商业银行应定期组织不同层级的业务连续性演练,评估业 务连续性策略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⒉\t商业银行应记录和总结业务连续性演练的结果,及时修正 和改进相关的措施和预案。 附件: ⒈\t业务连续性策略表 ⒊\t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材料

XX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制度

XX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系统与信息科技是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重要基础。为降低或消除因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导致重要业务运营中断的影响,快速恢复被中断业务,维护公众信心和银行业正常运营秩序,提高业务连续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业务连续性管理是指为有效应对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建设应急响应、恢复机制和管理能力框架,保障重要业务持续运营的一整套管理过程,包括策略、组织架构、方法、标准和程序。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要业务是指面向客户、涉及账务处理、时效性要求较高的银行业务,其运营服务中断会对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以下简称运营中断事件)是指因下述原因导致信息系统服务异常、重要业务停止运营的事件。主要包括: (一)信息技术故障:信息系统技术故障、配套设施故障; (二)外部服务中断:第三方无法合作或提供服务等; (三)人为破坏:黑客攻击、恐怖袭击等; (四)自然灾害:火灾、雷击、海啸、地震、重大疫情等。 第五条将业务连续性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

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确保重要业务在运营中断事件发生后快速恢复,降低或消除因重要业务运营中断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业务持续运营。 第六条根据本行业务发展的总体目标、经营规模以及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风险偏好,确定适当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 第七条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组织架构,确定重要业务及其恢复目标,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配置必要的资源,有效处置运营中断事件,并积极开展演练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评估改进。 第八条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二)坚持预防为主,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将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效结合; (三)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障人员安全;实施差异化管理,保障重要业务有序恢复;兼顾业务连续性管理成本与效益; (四)坚持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应对运营中断事件的整体有效机制。 第九条将业务连续性管理融入到企业文化中,使其成为银行机构日常运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章业务连续性组织架构 第一节日常管理组织架构 第十条董(理)事会是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决策机构,对业务连续性管理承担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核和批准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 (二)审批高级管理层业务连续性管理职责,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人们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风险的增加,商业银行需要采取相应的 措施来确保其业务连续性。为此,监管机构制定了商业银行业务连续 性监管指引,以确保银行业务稳定运作,防范金融体系风险。 一、背景介绍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其业务连续性的重要性 不言而喻。面临的挑战包括自然灾害、网络攻击、人为错误等,这些 风险可能导致银行业务中断,给金融市场和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为了保护金融市场稳定和消费者权益,监管机构制定了商业银行 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二、指引内容及要求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1. 业务连续性管理框架: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框架,包括明确的战略、政策和程序。此外,银行还应指定内部负责人 和团队,负责监督和落实业务连续性措施。 2. 风险评估和防范:商业银行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导致 业务中断的内外部风险。根据评估结果,银行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安全保障、备份系统和危机响应计划等。

3. 业务连续性测试和演练:商业银行应定期进行业务连续性测试和演练,以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和响应机制的可靠性。同时,银行还应记录测试结果和演练过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修复和改进。 4. 供应商管理:商业银行在选择和引入供应商时,应审慎评估其业务连续性管理能力。合同中应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数据备份、安全保障、恢复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5. 人员培训和意识提升:商业银行应加强员工的业务连续性培训和意识提升,提高员工对业务连续性重要性的认识,并指导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6. 风险报告和监测:商业银行应及时报告可能影响业务连续性的风险信息,包括内部和外部风险。监管机构将通过监测和评估来确保商业银行按照要求进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和控制风险。 三、监管机构的角色与责任 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连续性进行监管和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角色与责任: 1. 审查和评估:监管机构将定期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措施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指引要求。如发现问题,监管机构将要求银行改进和完善业务连续性措施。 2. 指导和培训:监管机构将向商业银行提供指导和培训,帮助其理解和落实业务连续性指引。监管机构还会组织培训活动,提高银行员工的业务连续性意识和能力。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高业务连续性管理能力,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技术故障等原因造成重要业务运营中断所产生的影响,快速恢复被中断业务,保障银行机构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众信心和银行业正常的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中国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重要业务是指面向社会客户、涉及账务处理及处理时效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其运行服务的中断会给商业银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会对公民、法人或组织的权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严重后果的业务。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因下述原因,导致商业银行重要业务异常或中断,产生不良影响或资金损失的事件,包括: (一)信息系统各类技术故障和配套设施故障; (二)自然灾害(如火灾、雷击、海啸等);

(三)外部影响(如发生黑客攻击、第三方无法提供合作或服务等)。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损失程度和范围划分事件等级。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业务连续性是商业银行通过对突发事件的规划和响应,使重要业务得到有序、快速恢复,实现持续、稳定运行的能力。 第七条本指引所称业务连续性管理是商业银行为保证重要业务持续运行而建立的一整套管理机制、办法、制度、方案、标准和程序的有机整体。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使重要业务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能有序、快速恢复,消除或减少因重要业务中断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实现业务的持续运营。 第九条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社会责任原则:应以切实有效履行社会责任为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重要目标。 (二)预防为主原则;应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提高重要业务所依赖关键资源的健壮度,提升风险防御能力,消除或降低业务运营中断发生的可能性。 (三)重要业务原则:应选择重要业务进行连续性管理; (四)恢复优先次序原则:应根据重要业务的重要性和影响大小确定恢复的先后次序;

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一、前言 为推进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保障银行业务连续性,保护客户权益和金融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管理条例》、《行业银 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本行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 1. 目的:明确本行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的目的、要求和组织架构,规范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本行业务连续性和应急响应能力。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信息技术、风险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 三、基本要求 1. 风险评估:本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定期对银行业务连续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银行业务连续性风险。 2. 应急响应计划:本行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计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有效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权益和银行业务连续性。 3. 组织架构:本行应建立健全的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和权限,切实保证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有效进行。 4. 培训教育:本行应加强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5. 技术支持:本行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保障重要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 四、组织架构 1. 领导小组:本行设立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批本行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政策、计划、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根据状况设立应急管理 中心并组建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程序,确保银行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运行。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尤为重要。业务连续 性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面临各种内外部风险时能够继续有效 地运营并为客户提供服务。 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定义 业务连续性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分析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相应 的计划和措施,以实现业务连续运营的管理过程。这包括对自然灾害、技术故障、人为错误和恶意攻击等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准备、应对和 恢复。 三、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重要性 1.客户信任: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良好实践将增强客户对银 行的信任和忠诚度。 2.金融稳定:商业银行是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 商业银行发生故障,可能会对整个金融系统产生连锁反应。 3.合规要求:监管机构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和实施全面的业务连续性 管理框架,以确保其在面临挑战时能够维持正常运营。 四、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本原则

1.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特点,对可能影响其正常运营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 2.预案制定:商业银行应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详细预案,并确保预案的及时更新和有效执行。 3.员工准备:商业银行应加强员工的业务连续性培训和知识普及,使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和应对。 4.信息系统保护:商业银行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物理措施来保护其信息系统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破坏。 5.业务恢复能力:商业银行应建立紧急响应机制,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尽快恢复业务。 五、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步骤 1.风险识别和评估:商业银行应对可能对其业务造成威胁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2.预案制定:商业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预案,包括预防、准备、应对和恢复策略。 3.测试与演练:商业银行应定期进行业务连续性演练,以验证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对能力。 4.监测和改进: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并根据反馈结果对业务连续性管理措施进行不断改进。 六、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挑战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解读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解读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解读 本文档旨在对《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进行详细解读,以便银行机构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监管要求。本文将对指引的每 个章节进行细化,并提供附件、法律名词及其注释。以下是对该指 引各章节的解读: 一、绪论 本章节概述了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的背景、目的和适 用范围。指引的制定旨在加强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确保金融 体系的稳定运行。本章还明确了指引适用的商业银行机构范围。 二、基本原则 本章阐明了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覆盖、风险导向、合规管理、持续改进等。指引要求商业银行机构在 制定业务连续性管理制度时应考虑这些原则,以确保有效的业务持 续性管理。 三、组织和责任 本章重点强调了商业银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组织和责任架构来 推动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要求商业银行机构明确业务连续性管理 的上下级层级关系、责任分工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组织结构。

四、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 本章明确商业银行机构应开展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工作,以识别业务连续性风险,确定关键业务功能和关键业务资源。商业银行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五、业务连续性计划 本章要求商业银行机构建立完善的业务连续性计划,包括制定适用的运营程序、恢复策略和控制措施。商业银行机构应定期测试和验证业务连续性计划,并针对测试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应急响应与恢复 本章要求商业银行机构建立应急响应与恢复体系,包括灾难恢复团队的组织和培训、应急通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等。商业银行机构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附件: 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作为参考: ⒊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测试与验证指南。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金融体系: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等相关组织和机构的总体。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二、监管目标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商业银行在各种异常情况下正常运营,防范和 减少金融风险,确保存款人和借款人的利益和安全,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运行。 三、监管要求 (一)规划和预防措施 商业银行应制定和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业务连续性计划,明确应对不同风 险和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应急预案。例如,要制定防范系统故障的措施、恢复和救援措施等。(二)备份和恢复 商业银行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和系统,确保在系统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数 据和系统。备份应具备安全性和可靠性,并与主系统隔离储存,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三)测试和演练 商业银行应定期对业务连续性计划进行测试和演练,以验证计划的有效性和可行性。通过 模拟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情景,评估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并及时修订和完善计划。 (四)监测和报告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业务连续性风险。同时,商业银 行应按照监管要求,向监管部门定期报告业务连续性情况和措施。 (五)监管合规 商业银行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业务连续性监管工作,如开展监管部门的检查和复核,提 供与业务连续性相关的信息和数据等。同时,商业银行也应确保自身业务连续性措施与监 管要求保持一致。 四、监管机构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工作由相关银行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商业银行业务 连续性的监管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商业银行提高业务连续性管理水平。五、监管评估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连续性计划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商业银行监管的重 要依据。评估内容包括商业银行的业务连续性规划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备份和恢复措施是 否完备,测试和演练效果等。

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管理框架及其相关标准

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管理框架及其相关标准作者:谢宗晓甄杰董坤祥 来源:《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22年第01期

1 概述 業务连续性管理是信息安全很重要的一部分,在金融行业中尤为明显。本质而言,业务连续性管理是区别于信息安全的一个领域,但在实践中,又经常将业务连续性作为信息安全的一个控制域处理,如GB/T 22080—2016 / ISO/IEC 27001:2013《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A.17中所指出的那样,“业务连续性管理的信息安全方面”。这一点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开发分类中也能看出来。例如,业务连续性的两个基础标准,都是 ISO/TC 292(Security and Resilience)所发布的,如表1所示。

2 框架 几乎所有的业务连续性规范或标准都是以2003年发布的“DRII1)最佳实践”为基础。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并非一劳永逸的状态,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于是动态的过程,意味着需要持续改进,因此,适用于PDCA2)通用过程模型。ISO 22301和ISO 22313的本质是在“DRII最佳实践”的基础上加了一个PDCA框架,PDCA是一个通用方法论,对具体的控制起提纲挈领的作用。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要特别注意,《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银监发〔2011〕104号),该文件与推荐性标准的不同在于,其中规定了诸多硬性的指标,例如,第四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三年对全部重要业务开展一次业务连续性计划演练。在重大业务活动、重大社会活动等关键时点或在关键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之前也应当开展业务连续性计划的专项演练。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框架大致如下。 2.1 业务影响分析 业务影响分析通俗而言就是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需求分析阶段,是商业银行对其自身业务连续性的需求评估。其大致过程如图1所示。 恢复点目标(recovery point objective,RPO)是指为使活动能够恢复进行,而必须将该活动所用的信息恢复到某时间点。恢复时间目标(recovery time objective,RTO)事件发生后下列活动完成之间的时间段:产品或服务必须恢复,或资源必须恢复,或资源必须复原。RPO 和RTO示意图,如图2所示。 2.2 风险评估 业务连续性的风险评估,在方法上与通用的风险评估是一致的。区别在于评估的重点是业务连续性所需的关键资源。 2.3 业务连续性策略 此处的策略英文原文为strategy,而不是policy。确定业务连续性策略就是从BIA和风险评估的发现来识别需要采取的措施并以某种方式满足组织的业务连续性目标。该措施可能在中断事件之前、之中和之后都需要。业务连续性策略应该包括:应急组织架构决策与授权策略、业务恢复策略、数据恢复策略、系统恢复策略和危机沟通策略等所有的方面。 2.4 业务连续性计划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降低或消除因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导致重要业务运营中断的影响,快速恢复被中断业务,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连续性管理是指农信社为有效应对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建设应急响应、恢复机制和管理能力框架,保障重要业务持续运营的一整套管理过程,包括策略、组织架构、方法、标准和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要业务是指面向客户、涉及账务处理、时效性要求较高的银行业务,其运营服务中断会对农信社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以下简称运营中断事件)是指因下述原因导致信息系统服务异常、重要业务停止运营的事件。主要包括: (一)信息技术故障:信息系统技术故障、配套设施故

障; (二)外部服务中断:第三方无法合作或提供服务等; (三)人为破坏:黑客攻击、恐怖袭击等; (四)自然灾害:火灾、雷击、海啸、地震、重大疫情等。 第五条农信社应将业务连续性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机构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确保重要业务在运营中断事件发生后快速恢复,降低或消除因重要业务运营中断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业务持续运营。 第六条农信社应根据业务发展的总体目标、经营规模以及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风险偏好,确定适当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 第七条农信社应确定重要业务及其恢复目标,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配置必要的资源,有效处置运营中断事件,并积极开展演练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评估改进。 第八条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二)坚持预防为主,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将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效结合; (三)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障人员安全;实施差异化管理,保障重要业务有序恢复;兼顾业务连续性管理成本与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解读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解读《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解读 第一章总则 1.1 本指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1.1 本指引的目的是规范商业银行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 1.1.2 本指引适用于所有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1.2 定义和缩略语 1.2.1 业务连续性:商业银行为保障业务的可持续运营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恢复和应对措施。 1.2.2 威胁:对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的潜在危害。 1.2.3 威胁评估:对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各种威胁进行评估和分析。 1.2.4 应急演练:商业银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针对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 1.2.5 责任人:商业银行内负责业务连续性管理的人员。

第二章业务连续性管理原则 2.1 风险识别与评估 2.1.1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 对可能发生的威胁进行评估和分析。 2.1.2 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的依据。 2.2 业务连续性计划 2.2.1 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业务 连续性计划。 2.2.2 业务连续性计划应包括预防、恢复和应对措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3 应急响应与恢复 2.3.1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能够快 速应对突发事件。 2.3.2 应急响应措施应包括组织架构、人员职责和应 急通信等方面的安排。 第三章业务连续性管理实施 3.1 预防措施

3.1.1 商业银行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策略和措施,预防威胁的发生。 3.1.2 预防措施应包括信息安全保护、灾备设施的建 设和维护等方面。 3.2 恢复措施 3.2.1 商业银行应规划有效的恢复措施,确保在突发 事件后能够尽快恢复业务。 3.2.2 恢复措施应包括备份和恢复数据、故障切换和 应急供电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3 应对措施 3.3.1 商业银行应制定应对措施,能够应对各类突发 事件。 3.3.2 应对措施应包括应急通讯、业务转移和关键岗 位备用人员设置等方面的安排。 第四章业务连续性测试和演练 4.1 测试计划 4.1.1 商业银行应制定详细的业务连续性测试计划, 包括测试目标、测试方法和测试周期等。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第一章概述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监管要求 1.4 风险识别与评估 1.4.1 内外部风险 1.4.2 风险评估方法 1.5 业务连续性管理框架 1.5.1 监管机构角色与责任 1.5.2 银行内部管理体系 1.5.3 业务连续性计划 第二章风险评估与业务影响分析 2.1 风险评估 2.1.1 风险辨识与分类 2.1.2 风险评估方法与指标 2.2 业务影响分析 2.2.1 业务关键性分析 2.2.2 业务影响评估 2.2.3 恢复时间目标设定 第三章业务连续性计划 3.1 业务连续性计划制定与更新

3.1.1 制定和审批 3.1.2 更新与测试 3.2 业务连续性计划组织与挂接 3.2.1 设计原则 3.2.2 数据备份与恢复 3.2.3 灾难恢复团队组织 3.2.4 业务恢复挂接与备援 3.3 业务连续性计划执行与监控 3.3.1 业务连续性演练 3.3.2 业务连续性演练评估与改进 3.3.3 监控与报告 3.3.4 业务连续性事件的跟踪和回顾 第四章业务负责人和员工培训 4.1 业务负责人培训 4.2 员工培训 第五章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管理 5.1 供应商和合作伙伴选择和评估 5.2 合同管理 5.3 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业务连续性计划要求第六章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 6.1 风险识别和评估 6.2 网络和系统安全 6.3 信息保护 6.4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的监控和报告 第七章业务连续性测试和演练

7.1 测试策略和计划 7.2 测试的类型和频率 7.3 测试的设计和执行 7.4 测试结果的评估和改进 第八章业务连续性事件处置 8.1 业务连续性事件的发生和通报8.2 事件处置流程 8.3 恢复和恢复后控制 8.4 事件的评估和改进 附录: 附件三:风险识别与评估工具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法律名词1:相关注释。 2.法律名词2:相关注释。 3.法律名词3:相关注释。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支行、营业部、部室: 为加强我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保障各项业务安全、持续运营,经总部研究决定,调整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及业务运营中断事件处置相关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一)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二)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落实全区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各项管理职责。 二、业务连续性日常管理组织及职责 (一)业务连续性管理主管部门为综合部,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指导、评估、监督各部门的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协调业务条线部门确定重要业务的恢复目标和恢复策略; 3. 负责组织业务连续性管理培训; 4.负责组织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演练、评估与改进;

5.负责起草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等。 (二)业务连续性管理业务条线执行部门为营业部、风险管理部、市场部、科技部。其中风险管理部负责不良资产业务;营业部负责储蓄业务、对公业务、票据业务、现代化支付、电子商业汇票、全国支票影像、财税库银等业务;市场部负责对公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科技部负责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对主管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业务影响分析; 2.负责确定主管重要业务运营中断后的恢复目标和恢复策略; 3负责编制主管重要业务的本部门应急预案,包括账务处理、凭证管理等; 4.负责本条线重要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培训工作,包括预案培训、基本技能培训等; 5.负责本业务条线重要业务的应急响应与恢复; 6.负责重要业务的风险监测及内外部重大事件信息收集、上报; 7.负责主管业务条线连续性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 (三)业务连续性管理科技条线执行部门为科技部,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对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及业务影响分析; 2.负责确定重要信息系统的恢复顺序、目标及策略; 3. 负责编制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4.负责重要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包括预案培训、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 第一章:引言 1.1 背景和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定义和缩写 第二章:监管要求 2.1 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 2.1.1 业务连续性战略规划 2.1.2 政策制定和角色分配 2.2 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 2.2.1 风险评估 2.2.2 业务影响分析 2.3 控制和保障措施 2.3.1 控制措施 2.3.2 保障措施

2.4 业务连续性计划开发和维护 2.4.1 业务连续性计划开发 2.4.2 业务连续性计划维护 2.5 测试、演练和培训 2.5.1 测试 2.5.2 演练 2.5.3 培训 2.6 监测和报告 2.6.1 监测 2.6.2 报告和评估 2.7 外部合作与溢出风险管理 2.7.1 外部合作管理 2.7.2 溢出风险管理 第三章:监管工具和方法 3.1 业务连续性自评工具 3.2 监管评估方法 3.3 监管合规与纠正措施

第四章:监管流程与责任 4.1 监管流程 4.2 责任分工 第五章:附则 5.1 监管变更与更新 5.2 执法和处罚 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指本文所述的监管指引。 2、业务连续性:指商业银行在遭受意外事件或灾害等造成业务中断时,通过适当的控制措施和保障措施,保证业务连续性并降低损失。 3、自评工具:指商业银行自行评估其业务连续性情况的工具,用于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4、监管评估方法:指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业务连续性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5、监管合规与纠正措施:指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在业务连续性方面不符合监管要求时采取的合规措施和纠正措施。

业务连续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系统与信息科技是保障我社业务持续运营的重要基础。为降低或消除因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导致重要业务运营中断的影响,快速恢复被中断业务,维护公众信心和银行业正常运营秩序,提高我社业务连续性管理能力,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办法》以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连续性管理是指我社为有效应对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建设应急响应、恢复机制和管理能力框架,保障重要业务持续运营的一整套管理过程,包括策略、组织架构、方法、标准和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要业务是指面向客户、涉及账务处理、时效性要求较高的银行业务,其运营服务中断会对我社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以下简称运营中断事件)是指因下述原因导致信息系统服务异常、重要业务停止运营的事件。主要包括: (一)信息技术故障:信息系统技术故障、配套设施故障;

(二)外部服务中断:第三方无法合作或提供服务等; (三)人为破坏:黑客攻击、恐怖袭击等; (四)自然灾害:火灾、雷击、海啸、地震、重大疫情等。 第五条我社应当将业务连续性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确保重要业务在运营中断事件发生后快速恢复,降低或消除因重要业务运营中断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业务持续运营。 第六条我社应当根据本行业务发展的总体目标、经营规模以及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风险偏好,确定适当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 第七条我社应当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组织架构,确定重要业务及其恢复目标,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配置必要的资源,有效处置运营中断事件,并积极开展演练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评估改进。 第八条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二)坚持预防为主,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将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效结合; (三)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障人员安全;实施差异化管理,保障重要业务有序恢复;兼顾业务连续性管理成本与效益; (四)坚持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应对运营中断

银行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

ⅩⅩⅩⅩ银行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信息科技风险,确保本行信息科技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信息系统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的突发性情况。主要包括: (一)信息技术故障:信息系统技术故障、配套设施故障; (二)外部服务中断:第三方无法合作或提供服务等; (三)人为破坏:黑客攻击、恐怖袭击等; (四)自然灾害:火灾、雷击、海啸、地震、重大疫情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管理是指为有效防范和应对信息系 统突发事件釆取的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重要业务及其恢复目标,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配备必要的资源,编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处置应急事件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涉及风险评估、应急策略、信息系统恢复和重建、应急资源、人员分工等方面的行动计划和操 作指引。 第二章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本行信息系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分为2个级次。一级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由总行牵头组建,二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由分行牵头组建. (一)一级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由应急决策小组、应急指挥小组、应急执行小组和应急保障小组组成.各小组隶属应急决策小组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应急决策小组:行长为应急总指挥和应急决策小组组长;分管综合管理、运营管理、计划财务、风险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科技的副行长担任副组长;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应急决策小组负责决定应急处置重大事宜,包括决定运营中断事件通报、对外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批准启动总体应急预案等。 应急指挥小组:信息科技部总经理任组长,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行政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应急指挥小组负责运营中断事件处置应急指挥和指挥调度,督导应急处置实施。 应急执行小组:由信息科技部技术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技术人员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分析突发事件的数据信息和日志;明确业务重要程度和恢复优先级别,识别重要业务回复所需的必要资源,为应急决策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及时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与软件开发商、IT设备供应商的沟通协调。 业务人员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对业务的影响,分析评估各项重要业务在中断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经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1年第2号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实行授权管理,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业务风险。 第五条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充分向持卡人披露相关信息,揭示业务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是指发卡银行基于对客户的评估结果,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约发放信用卡并提供的相关银行服务。 发卡业务包括营销推广、审批授信、卡片制作发放、交易授权、交易处理、交易监测、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争议处理、增值服务和欠款催收等业务环节。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发卡银行,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办信用卡发卡业务,并承担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责任的商业银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发卡业务服务机构,是指与发卡银行签约协助其提供信用卡业务服务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商户等提供的受理信用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 收单业务包括商户资质审核、商户培训、受理终端安装维护管理、获取交易授权、处理交易信息、交易监测、资金垫付、资金结算、争议处理和增值服务等业务环节。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收单银行,是指依据合同为特约商户提供信用卡收单业务服务或为信用卡收单业务提供结算服务,并承担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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