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基本知识和解读

宪法基本知识和解读

一、我国宪法基本概述

(一)宪法定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 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及2018 年五次修改。

(二)宪法的内容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宪法的作用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 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 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宪法如何制定、修改及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五)宪法的基本价为何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

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

1. 对于在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

2. 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施。

二、我国宪法发展简史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49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正当性和最高权威性,或者说,实际发挥着正式宪法的功能。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规定了新中国的性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第二,规定了新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规定了新中国在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

第四,规定了人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二)1954 年宪法

1954 的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无论是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为我国以后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模式。但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从20 世纪50 年代起,这部宪法的实施便遭到了人为地破坏,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被束之高阁,难以发挥作用。

(三)1975 年宪法

1975 年宪法只具有政治象征意义,它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但与1954 年宪法相比,它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一次大倒退。

(四)1978 年宪法

1978 年宪法取消了1975 年宪法关于“全面专政”的规定,反映了人民要求发扬社会主

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强烈愿望。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 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对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所以,1978 年宪法也没有完全摆脱极“左”思想的影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

(五)1982 年宪法

1982年宪法由“序言” 及“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四章组成,共一百三十八条。它继承和发展了1954 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它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完善,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指南和保障。

三、我国现行宪法修改历程

1982 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需要,前四次修改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 年进行。这4次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和以往修宪实践,宪法修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党中央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第二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讨论,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和通过。

(一)1988 年宪法修正案

日期:1988年4月12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修改的主要内容: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肯定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

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确立了我国新的土地使用制度。

(二)1993 年宪法修正案

日期:1999 年 3 月15 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修改的主要内容:

•将“邓小平理论”的内容写进宪法序言。

•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明确“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同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的分配制度” 。

•修改了我国的农村生产经营制度,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

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

•增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将宪法第二十八条“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宪法基本知识和解读

宪法基本知识和解读 一、我国宪法基本概述 (一)宪法定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 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及2018 年五次修改。 (二)宪法的内容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宪法的作用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 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 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宪法如何制定、修改及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五)宪法的基本价为何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

宪法学知识要点

宪法学知识要点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基石,对于维护国家的和谐 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公民,掌握宪法学知识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就宪法学知识的一些要点展开阐述。 一、宪法的含义和性质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法律的宪法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宪制法、组织法、权利法、程序法等内容。宪法是最高的法律法规,是其他法律法规的根据和依据,任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宪法的性质是基本法律和国家制度法。它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法律,具有特别重要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二、宪法的内容要素 宪法的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权范围,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构。 2.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政治权利、民 主权利、教育权利、劳动权利等。同时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爱护社会公共利益等。 3.制度和实践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制度和实践原则,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科学发展观等。

4.国家安全和统一 宪法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和措施,包括国家安全观、国 家安全战略、国家政权安全等。 三、宪法的修正 宪法的修正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的。在 修正宪法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基本原则和程序,确保修正符合宪法原则和国家利益。 四、宪法的实施 宪法的实施需要通过具体法律法规进行,同时需要依靠司法机关的权威解释和 审查。司法机关对宪法规定的具体事项进行裁决,并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罚。 五、宪法的理论与实践 宪法作为法律规范的支柱,同时也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新的历史 条件下,需要根据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实践,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宪法理论和实践。同时需要对宪法维持的社会和政治秩序进行不断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宪法的实现。六、结语 宪法学知识的掌握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了解宪法规定的各项内容和原则,并 将其融入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同时,需要遵守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为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宪法重点知识总结

一、宪法的概念:(1)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指国家机构组织法;(2)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即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指通过限制国家权力来保障公民权利的法;(3)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指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以及其他宪法渊源;(4)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典。 二、宪法:宪法是授予并约束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三、规范性宪法:具有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且在政治实践中发生实际效力的宪法。 四、近代宪法:是指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宪法。这一时期的宪法体现了自由主义原则,公民权利主要是自由权,国家的职能比较简单,以美国、英国和法国的宪法为代表。 五、现代宪法:是指20世纪初以来的宪法,宪法宣告的公民权利从自由权扩大到社会权,国家职能得到加强。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转型的标志是1918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六、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征:主要是指宪法典狱普通法律的区别(一)宪法在内容方面不同于普通法律。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普通法律也规定国家制度与社会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方面的内容,但它只规定其中某一方面的问题(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更为严格。在制定方面,1制定主体不同2批准条件不同。在修改方面1有权提出修改的主题范围不同2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严格3宪法修改的内容有特殊限制(三)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即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普通法是宪法派生出来的,普通法在制定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普通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否则会因违宪而无效。七、近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个人自由原则,近代宪法上的个人自由是指个人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而不受国家干涉的权利(二)形式平等原则,指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以实现相同的结果。(三)主权在民原则,指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具体是指制宪权属于人民所有,宪法授予国家机关的权力应当对人民负责。(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是指将国家权力的各个组成部分彼此分配,使其相互监督、制约,避免权力腐败和权力滥用。 八、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一)民主原则,(二)人权原则,人全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权利。(三)社会利益原则,是指个人利益之外的、又不特定的多数人所共同享有的利益。 九、公民权利的含义:宪法上的公民权利,意谓人的先天既存的和后天能够实现的价值在宪法上的一般承认,是宪法为保障公民的充分发展而宣告的公民在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十、公民权利与人权的区别与联系:所谓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即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照其人格尊严应该享有的权利。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2)权利主体不同(3)权力范围不同联系:从其存在形态上看,人权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一般认为人权有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三种存在形态,其中,法定权利即为公民权利。 十一、公民权利的特征1公民权利对人的不可或缺性2公民权利的不可取代性3公民权利的不可转让性4公民权利的稳定性5公民权利的母体性6公民权利在当代各国具有共似性 十二、未列举权利:即宪法文本没有明确列举出来的基本权利。在得到权威认定前,未列举权利具体体现为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应当得到宪法保护但在宪法文本中找不到明确的保障依据的权利需求。 十三、良心自由:是指公民在道德上对一定行为有义务为之的意识或信念。同思想自由一样,是公民的一项绝对权,不应受任何限制。 十四、表达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书面或形体语言的形式公开显示或传递自己的思想、意见、观点、主张而不受非法干涉的权利。 十五、公正审判权: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处于待判定状态或者受到刑事指控时,公民依法享有的接受法庭的公正审判及享受其他程序性保障的权利。 十六、从事科学文化艺术活动权的性质:就其性质来说,从事科学文化艺术活动权首先是一种自由权。科学文化艺术活动是一种非常个性化的创造性工作,不能对其强求一律,所以,科学文化艺术活动从性质上

宪法基本知识点

宪法基本知识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①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 2、宪法的基本内容 宪法基本内容包括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 3、宪政的主要特征 宪政的主要特征有:①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②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③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4.政体 政权组织形式一般就是指一国的“政体”,一种实现统治权益的政权体制或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所以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称为一国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其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形式是一种民主的代表制。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①群众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于一定居住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而建立,目的是解决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社会问题。 ②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的下属或下级组织,也不从属于居住地范围内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具有自身组织上的独立性。 ③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的基层社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 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7、国籍的概念 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

8、政治自由的涵义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9、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个人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和限制的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与狭义人身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与公民个人私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 10.物质帮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物质帮助权,是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具体包括:(1)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2)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3)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等等。

宪法的基本知识

第二章宪法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正确理解并正确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教学重点: 1.宪法的概念。 2.宪法的基本特征。 3.国体与政体的概念。 4.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概念。 5.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6.我国国家机构体系。 教学难点: 1.如何正确理解和正确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 2.公民应如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学生讨论。 学时安排: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2. 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的内容是关于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都必须服从宪法,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宪法的指导思想 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 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节国家制度 一、国家性质 1. 国家性质的概念 国家性质又称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 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有机结合。 二、政权组织形式

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

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的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

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 1、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宪法内容基础知识

宪法内容基础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度的基础,也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了解宪法的基础知识是每个公民应当了解的内容,下面将按照类别进 行介绍。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原则,其中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共产党领 导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等理论。 人民民主专政是指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 通过各种形式行使权力,实行代表制、民主制度等方式,保障人民的 权利。 共产党领导是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者。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 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基础。 二、宪法的基本内容

宪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机构、人民权利、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等方面。 国家机构是指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人民权利是指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出版、宗教信仰、 结婚、教育、劳动、财产等方面的权利。 基本原则是指社会主义原则,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共产党领导和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 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依法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等,包括宪法、 刑法、民法、劳动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 三、宪法的修订 宪法的修订是指对宪法内容的修改和完善。宪法的修订必须经过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 宪法的修订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必须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根 本利益。 宪法的修订必须尊重人民的意志和权利,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 建议。

最新宪法知识点汇总

宪法知识点汇总

宪法 一: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 2.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3)在制定或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人大代表提议--------全国人大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原则四.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现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充分不平衡发展之间的矛盾) 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五. 国家结构形式 ①国家结构形式: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②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 ③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为单一制,由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①历史传统:竖持集中统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历史发展的主流 ②民族分布:大杂居、小聚居,大分散、小集中 ③现实原因: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发展 ④国际因累: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六.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与国籍

关于宪法的22个知识点

关于宪法的22个知识点 1.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表现为:内容最根本、法律效力最高、制修程序最严, 2.宪法效力最高的表现:派生普通法律、任何法不得与其相违背、是最高行为准则。 3.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价值: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4.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5.宪法的本质在于其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6.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 7.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8.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9.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10.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并不是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当中的分权制衡。 11.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构成,没有附则。 12.宪法正文包含: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3.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宪法国家,但无成文法典。 14.美国1787 年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以《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 15.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08 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

16.新中国先后颁布了1个宪法性文件和4 部宪法(54、75、78、82) 17.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宪法性文件。 18.五四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9.我国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 20.现行宪法于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5次修改。 21.我国将每年12 月4 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2.我国的制宪主体是人民,制宪机关是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宪法知识点总结汇总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本章介绍的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在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本章的核心考点主要包括: 1. 宪法的分类:英国学者J. 蒲莱士提出了两种分类,即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此外,还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类型。 2. 宪法的历史: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实施的,分别于1988 年、1993 年、1999年和2004 年进行了修改。 3.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本章的难点是对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与中国宪法历史脉络的准确把握,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历次修改的内容,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本章主要是对我国国家基本制度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和基本社会制度的介绍,需要对各种基本制度的内涵有总体的理解。 在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宪法地位时,需要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人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有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对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有所区别。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 不受侵犯”。国家在限制私人财产权时,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补偿。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本章对国家基本制度介绍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多项单行法。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 度。 2. 我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实行直 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及秘密投票的原则,要认真把握各项具体的选举 程序。 3. 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 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设立自治机 关依法行使自治权(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5. 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 终审权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要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尤其要把握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及司法机关)和法律制度。 6.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它们 不是国家机关。基层政权对其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自治事 项。 本章难点是对各项基本制度具体内容与相互关系的清楚把握,尤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知识 作为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法规,宪法至关重要。中国自1949年建国以来,先 后制定了五部宪法,当前有效的是1982年宪法。本文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相关知识进行探讨。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包括宪法的内容和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法规。它规定 了国家的基本制度、组织形式、权力机构和职责等,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特点包括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稳定性、系统性、基本性和普遍性等。 二、宪法的历史 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部宪法是197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明确了无产阶级领导 地位和四项基本原则。第三部宪法是197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 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治国的原则。第四部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权力机构设置和人权保障等。最近一部宪法是2018年的修改案,进一步加强了宪 法对司法独立、人权、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定。 三、宪法中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基本原则包括: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四项基本原则、法治原则和依法治国、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全面依法治国、保护人民权利、爱国统一战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 四、宪法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它是国家各级机关和国家公民行使权力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宪法的法律效力来自于宪法本身和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五、宪法的修改和解释 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召开的宪法修正案公投批准。宪法的解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可给予解释。 六、宪法的实施和保障 宪法的实施和保障需要依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力,以及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组织的具体落实。同时,宪法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此,宪法教育也很重要,需要通过不同形式和途径,普及宪法知识,促进宪法的贯彻实施。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是维护人民权利和自由的基本保障。理解和学习宪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宪法知识整理

第一章宪法总论 一、名词解释 1、宪政: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 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2、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3、宪法修改: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4、违宪:违宪是指违反宪法,包括违反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就宪法文本而言,包括违反宪法的序言、正文和附则。(违宪只存在于具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的国家;在具 有柔性宪法的国家,宪法不具有高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并不存在违宪问题。) 5、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 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二、简答题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将宪法与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的其他组成部分,特别是法律相比较而言。)与普通法律相比较,宪法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由此决定了宪法在一个国家

的法的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 ①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宪法集中、全面地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重大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某一方面的问题。) ②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通常由特定的制宪机关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普通法律则通常由普通的立法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制定。) 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①人民主权原则。 ②基本人权原则。 ③法治原则。 ④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3、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内涵、功能、类型。 ⑴基本内涵 ①违宪审查通常只能由宪法明确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进行。

宪法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 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标准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根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根底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根本人权的国家根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 五种标准: 按标准性质 按照权力关系

按照利益性质 按照主体 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 宪法地位的三特点: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根底和依据。〔2〕与宪法相抵

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终究是什么——宪法的本质 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根底的根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根本权利的根底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标准,也是一种限权标准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 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标准性、普适性、公共性等根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 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宪法不是保护一般的公民权利,而是保护对公民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关系到人性本质的根本权利〔关于公民的人身、财产与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