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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Jutal Offshore Oil Services Limited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於2005年11月24日註冊成立

開曼群島

秘書證明書

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Century Yar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British West Indies

吾等,Codan Trust Company(Cayman)Limited,作為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公司」)的助理秘書,謹此證明以下均是經公司全體股東於2006年8月28日通過而採納的書面決議案的真實副本,且該等決議案自獲採納以來並未作出修改。

議決:

1.採納公司新組織章程細則(「組織章程細則」)(隨附由公司一位董事簽署

並註有「A」字樣以供識別的副本)以取代及取締本公司現有組織章程細則;

2.公司的法定股本通過增設662,000,000股與現有股份享有同等權利的每股面

值0.01元的額外股份(「股份」)由380,000港元增加至7,000,000港元。

(簽署)

Jonathan Law

代表

Codan Trust Company(Cayman)Limited

助理秘書

日期:2006年8月29日

公司法

獲豁免股份有限公司

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經修正與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

(於 2006年2月28日由單一股東

根據通過的特別決議採納)

1.本公司名稱為Jutal Offshore Oil Services Limited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2.本公司註冊辦事處為the office of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Century

Yar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T,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British West Indies。

3.在本組織章程大綱下述條文所規限下,本公司的成立宗旨並無限制。

4.在本組織章程大綱下述條文所規限下,本公司根據公司法第27(2)條規定擁有,且能

夠在任何時候或不時行使作為一個具有充分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所擁有的全部行為能力,而不論是否符合公司利益。

5.除非已獲正式取得執照,否則本組織章程大綱不允許本公司經營根據開曼群島法例

須在取得執照下方可經營的業務。

6.除為加強在開曼群島以外地區的業務外,本公司將不會在開曼群島與任何人士、公

司或機構進行業務來往;但本條文不應被詮釋為妨礙本公司在開曼群島執行及訂立合約及在開曼群島行使一切在開曼群島以外地區經營業務所需的權力。

7.本公司股東的責任以其當時各自持有股份的未繳股款為限。

8.本公司的股本為港幣380,000元,分為38,000,000股每股港幣1.00元的股份。

9.本公司可行使公司法內的權力以在開曼群島註銷及在其他司法管轄地區註冊。

公司法(修訂本)

股份有限公司

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於 2006年8月28日的股東大會上根據通過的書面決議採納)

索引

主題章程號

表 A 1

解釋 2

股本 3

資本變更 4-7

股權 8-9

權利變更10-11 股份12-15 股票16-21 留置權22-24 股份催繳25-33 股份沒收34-42 成員登記43-44 登記日期45

股份轉讓46-51 股份傳遞52-54 聯繫不到的成員55

股東大會56-58 股東大會通知59-60 股東大會程序61-65 投票66-77 代理人78-83 代表代理的公司84

成員的書面決議85

董事會86

董事退休87-88 董事資格的取消89

執行董事90-91 候補董事92-95 董事的費用及開支96-99 董事的利益100-103 董事的一般權利104-109 借款權力110-113 董事的議事程序114-123 經理124-126 高級管理人員127-130 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登記131

記錄132

印章133

文件鑒定134

文件銷毀135

股息及其他報酬136-145 股份溢價146

投資147-148 認購權準備金149

會計記錄150-154 審計155-160 通知161-163 簽字164

清算165-166 免責167

公司名稱以及公司組織大綱和公司章程的修訂168

信息169

解釋

表 A

1. 公司法(修訂本)附錄中表 A 的各項規章不適用於本公司。

解釋

2. (1) 在本章程中,除非下文另有說明,否則下表中第一列內的術語應具有第二

列中對應的含義。附录13B 1

3(1)

術語釋義

“章程”現有章程或在各個時期經過補充、修訂或替換的章程。

“關聯人”指定證券交易所的規則中規定的含義。附录 3

4(1) “審計師”公司目前的審計師,可以包括任何個人或合作夥伴。

“董事會”或“董事”公司董事會,或出席公司董事會議、達到法定人數的董事。

“資本”公司在各個時期擁有的股本。

“淨工作日”與通知的期限有關,該期限不包括通知發出之日或視為發出

之日,也不包括發佈日或生效日。

“結算中心”公司股份上市或報價所在的證券交易所之當地法律承認的

結算中心。

“公司”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監管機構”公司股份上市或報價所在的證券交易所所在地的監管機構。

“債券”及分別包括借款債券及借款債券持有人。

“債券持有人”

“指定證券公司股份上市或報價所在的證券交易所,上述證券

交易所”交易所應為公司股份上市或報價的主要地點。

“港幣”及“$”港幣,香港法定貨幣。

“總部”董事會在各個時期確定的公司的主要辦公場所。

“法律”開曼群島公司法第22 章(經整理、修訂的 1961 年法律 3)。“成員”在各個時期經正式登記的公司股本的持有人。

“月”日曆月。

“通知”除非另行特別說明,否則均指書面通知。本章程中將詳細規

定其含義。

“辦公地點”公司目前的登記辦公地點。

“普通決議”在提前不少於十四(14) 個淨工作日發出通知之後,由合格

成員在股東大會上親自投票、或由公司成員的授權代表、或

在允許使用代理人的情況下由代理人投票後以簡單多數通

過的決議即為普通決議;

“付清”付清或視為付清。

“登記冊”董事會在各個時期確定的在開曼群島之內或之外保存的公

司成員的主要登記冊及任何分支機搆登記冊。

“登記處”董事會在各個時期確定的用於保存與任何類型股本有關的

成員分支機搆登記冊的地點,上述類型股本的轉讓或其他所

有權憑證也將在此(董事會另行說明的情況除外)提出登記

並進行登記。

“印章”在開曼群島之內或之外的任何地點使用的普通印章或任何

一個或多個複製的公司印章(包括證券印章)。

“秘書”由董事會任命、承擔公司的任何秘書職責的任何個人或公司,

包括任何助理、副手、臨時或代理秘書。

“特別決議”由合格成員在股東大會上親自投票、或由公司成員各自的授

權代表,或在允許使用代理人的情況下由代理人投票後以不

少於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的決議應為特別決議,該決議應提

前不少於二十一 (21) 個淨工作日發出通知,並說明(不影響

本章程的效力)提出特別決議的目的。如果特別決議獲得擁

有上述任何大會(年度股東大會除外)的參加權及表決權、

並且合計持有不少於有權股份票面價值百分之九十五(95%)

的多數成員的同意;或在年度股東大會中獲得擁有參加權及

表決權的全體成員同等比例的同意,即可在提前不少於二十

一(21) 個淨工作日發出通知的情況下將決議作為大會的特

別決議提出並通過;

為了任何目的,依照本章程或法令中的任何條款,對普通決

議提出明確要求時,應進行特別決議。

“法令”目前對公司、公司章程及/或本章程具有效力或產生影響的、

由開曼群島立法機關制訂的法律及所有其他法令。

“子公司及指定證券交易所的規則規定的含義。

控股公司”

“年”日曆年。

(2) 在本章程中,除非標題或上下文中的內容與以下解釋不符,否則:

(a) 單數含義的詞彙應兼指複數,反之亦然;

(b) 單一性別含義的詞彙應兼指另一性別及中性;

(c) 個人含義的詞彙應兼指公司、協會及團體,不論是否為法人;

(d) 詞彙:

(i) “可以”應理解為許可;

(ii) “應該”應理解為強制;

(e) 除非出現相反的意圖,否則“書面”一詞應指列印、印刷、攝影及其他以可

視形式表現文字或圖片的方式,並且包括以電子顯示方式所作的表述,但相關文件或通知及成員選舉的送達方式都必須符合各項相關法令、規則及規章的規定;

(f) 在提到任何法律、法令或法定條款時應包括經修改或重新制訂的已生效的

任何法令;

(g) 法令中定義的上述詞彙及表述如與本章程上下文中的主題不相矛盾,則應

具有與其相同的含義;

(h) 在提到正在執行的文件時應包括對手簽、印鑒或電子簽名或以任何其他方

式簽署後的文件的執行;在提到通知或文件時應包括記錄或儲存在任何數位、電子、電、磁性或其他可檢索形式或媒體上的通知或文件以及具備或不具備物理介質的可視資訊。

股本

3. (1) 公司股本應于章程生效之日分割為每股面值 $0.01 的股份。附錄 3

9

(2) 根據法律、公司備忘錄、公司章程以及任何指定證券交易所及/或任何監管

機構規章中的相關部分,公司購買或取得其自身股份的任何權力應由董事

會依照其認為適當的方式、條款及條件行使。

(3) 除非得到法律、指定證券交易所及任何其他相關監管機構的其他規則及規

章的允許,否則公司不得為任何個人購買或將要購買的任何公司股份或相

關事務提供經濟支援。

(4) 不得向持有人發行股份。

資本變更

4. 公司可以根據法律不時通過普通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條款,以便:

(a) 根據決議,增加其資本總額並將其分割為股份額;

(b) 將其全部或任何資本進行合併,並分割為大於現有股份的份額;

(c) 將其股份分割為數種類型,並且在不影響現行股份持有人原先擁有的任何

特殊權利的情況下,為其分別附加因董事會有權批准而未經公司股東大會任何批准的任何優先、延期、有限或特別的權利、特權、條款或限制。但在公司發行的不享有投票權的股份中,“無投票權”一詞必須出現在上述股份的名稱中;同時,如果權益資本中包括享有各種投票權的股份,則除享有最優惠投票權的股份之外,其他各類股份的名稱中必須包括“限定投票權”或“有限投票權”一詞;附錄 3 10(1) 10(2)

(d) 對其股份或股份的任何部分進行二次分割,使其小於公司章程中確定的份

額(但應符合法律規定),並根據上述決議在上述二次分割後產生的股份持有人之間,確定公司有權附加在未發行或新發行股份上的、與其他股份相比可以享有上述任何優先、延期或其他權利或應受到上述任何限制的一個或多個股份;

(e) 取消決議通過之日未被任何個人購買或同意購買的任何股份,並在其資本

總額中扣除上述取消的股份額。對於無面值股份,則可減少分割資本的股份數。

5. 董事會可以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候解決因上述條款中的任何合併及分割而

出現的任何困難。特別是在不影響上述條款的普遍性的情況下,可以在有

權獲得零星股份的成員中發行零星股份的股份或安排代表零星股份的股

份的銷售及適當比例的銷售淨收益(扣除該銷售的成本之後)的分配。為

此,董事會可以授權部分人士將代表零星股份的股份轉讓給其買方或為了

公司的利益而決定將上述淨收益支付給公司。上述買方不一定要對購買資

金的使用負責,買方對股份的權利也不會受到與銷售有關的任何不當或無

效行為的影響。

6. 經過法律要求的任何確認或同意之後,公司可以在各個時期通過特別決議

並以法律允許的任何方式縮減其股本、任何資本贖回準備金或其他未經分

配的準備金。

7. 除非發行條款或本章程中另有規定,否則應將通過發行新股募得的任何資

本視為公司原始資本的組成部分,上述股份也應遵守本章程中有關催繳及

分期付款的償付、轉讓及傳輸、沒收、留置權、取消、放棄、投票及其他

方面的條款。

股權

8. (1) 根據法律、備忘錄、公司章程及任何股份或任何類型股份的持有人所擁有

的任何特殊權利的規定,公司發行的任何股份(不論是否構成現有資本的

組成部分)可以享有或附加公司有權通過普通決議決定的股息、投票、資

本利潤率或其他權利或限制,如果上述任何決定尚未做出或特定條款尚未

制訂,可由董事會做出決定。附錄 3 6(1)

(2) 根據法律條款、任何指定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公司備忘錄及公司章程、任

何股份持有人所擁有的或任何類型股份所附加的任何特殊權利的規定,股份的發行條款中可以規定,或由公司或持有人做出選擇,以董事會認為適當的條款及方式(包括資本不足)贖回股份。

9. 根據法律,任何優先股均可在一個可確定日期由公司或持有人選擇發行

或轉化為可贖回股份,其贖回的條款及方式可由公司在發行或轉化前以成

員普通決議的方式確定。公司為贖回而購買可贖回股份時,應根據公司在

各個時期通過正常股東大會或針對特定購買而召開的股東大會所確定的

最高價格對以非市場方式或通過招標進行的購買進行限制。通過招標進行

購買時,招標應對全體成員開放。附錄 3 8(1) 8(2)

權利變更

10. 根據法律,在不影響第 8 條的情況下,除非某一類型股份的發行條款中另

有規定,否則可以在獲得持有不少於該類型已發行股份票面價值四分之三

的持有人的書面同意或經過持有該類型股份的持有人單獨召開的股東大

會特別決議同意後,在各個時期(不論公司是否正在進行清算)對股份或

任何類型股份目前所附加的所有或任何特別權利進行變更、修改或廢除。

本章程中與公司股東大會有關的各項條款在經過必要修正後應適用於上

述單獨召開的各次股東大會,但:附錄 3 6(1)

附錄13B 2(1)

(a) 最低法定人數(延期會議除外)為兩人(成員為公司時,應為正式授權代

表),並且持有或(通過代理人)代表不少於該類型已發行股份票面價值的三分之一;在該等持有人的任何延期會議上,兩名持有人親自(成員為公司時,應為正式授權代表)或通過代理人(無論其持有的股份數量)出席才符合法定人數;附錄 3 6(2)

(b) 投票中,該類型股份的各個持有人有權為其所持有的每一個股份進行一

次投票;並且

(c) 親自或通過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到場的該類型股份的任何持有人均可要求

進行投票。

11. 除非任何股份或任何類型股份的附加權利或發行條款中另有明確規定,

否則上述股份的持有人所獲得的特別權利不應因其他同級別股份的建立

或發行而受到變更、修改或廢除。

股份

12. (1) 根據法律、本章程、公司在股東大會上提出的任何方針以及相關的任何指

定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在不影響當前附加在任何股份或任何類型股份上的

任何特別權利或限制的情況下,尚未發行的公司股份(不論是否構成原始

資本或任何新增資本的一部分)應由董事會處理。董事會對尚未發行的公

司股份的銷售、分配、授予優先認購權或其他處理的物件、時機、原則及

條款擁有完全的決定權,但不得對股份進行打折發行。在對股份進行或授

權進行任何分配、銷售、優先認購或處理時,公司及董事會均不得向登記

位址位於任何特定區域內的成員或其他方面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任何分

配、銷售、優先認購權或股份。在沒有註冊報告或其他特殊手續的情況下,

董事會可能會將這種做法視為違法或不切實際。

受前款影響成員不得或不應因任何理由而被視為一個單獨類型的成員。

(2) 董事會可以提供擔保、可轉換證券或類似性質的證券,使其持有人有權根

據公司在各個時期確定的條款訂購公司資本中任何類型的股份或證券。

13. 在發行任何股份的同時,公司可以行使各種權利,支付法律所規定或允許

的傭金及回扣。根據法律的規定,傭金可以以現金、全額或部分付款的股

份、或兩者兼而有之的方式撥付。

14.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公司不得認可任何人以任何信託方式持有任何股

份,公司不應受到以任何方式認可(即使已得到通知)任何股份或股份中

任何零星部分的公正的、偶然的、未來的或部分的利益或(除本章程或法

律規定之外)與任何股份有關的任何其他權利的約束或要求,但登記持有

人整體上的絕對權利除外。

15. 根據法律及本章程的規定,董事會可以在股份分配之後、任何個人登記成

為持有人之前的任何時間,在有利於其他部分個人的情況下認可接受分配

者提出的放棄;還可以根據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實施的條款,向股份的任何

接受分配者授予實施上述放棄的權利。

股票

16. 每張股票的發行均需經過印鑒或精確複製,並應注明與其有關的股份的編

號、類型、標識號(如果有的話)以及已付清的款項,還可以採用董事會

在各個時期確定的形式。不得發行代表一種以上股份類型的股票。董事會

可用一般或任何特別決議的方式確定無需在上述任何股票(或其他證券證

明)上採用任何親筆簽名,而在上述證明上採用某些機械方式或印刷簽名。附錄 3 2(1)

17. (1) 如果某一股份由多人共同持有,則不應要求公司發行一份以上的證明。向

多個共同持有人中的一人提交一份證明即足以實現向上述全體持有人的

提交。

(2) 如果某一股份落在兩個或以上人士的名下,應將第一登記人視為通知對

象。根據本章程的條款,除股份轉移之外與公司有關的所有或任何其他事

項均應視為與單一持有人有關。

18. 在股票分配時,成為登記成員的每一個人都有權在無需付款的情況下得到

有關所有上述任何類型股份的一份證明;或根據董事會在各個時期的決定,

在首次以現金支付上述合理費用並支付每份證明的費用後獲得有關一種

或多種上述類型股份的多份證明。

19. 股票應在分配之後或向公司提出轉讓之後法律規定的或指定證券交易所

在各個時期確定的相關時間期限(以較短期限為准)內發行,除非公司有

權拒絕對當時的轉讓進行登記並且未對轉讓進行登記。

20. (1) 在每次股份轉讓時,轉讓人應交出其持有的證明以便註銷,並應立即進行

相應的註銷。股份受讓人在支付本款第 (2) 段中列明的費用之後,應向其

發放新的證明以確認股份轉讓。如果交出的證明中所包含的任何股份應由

轉讓人保留,則應就剩餘部分向其發放新的證明,但轉讓人應向公司支付

相關的前述費用。

(2) 如果董事會在任何時間為上述第 (1) 段中提到的費用確定了一個較低的額

度,則其總額不應超過指定證券交易所在各個時期確定的相關最大額。

21. 如果股票遭損壞、損傷或斷定丟失、被盜或被毀,可以在相關成員提出要

求並支付指定證券交易所確定的最高應付費用或董事會確定的較低數額

後,向其發放代表相同股份的新證明。在遵守證據及免責條款(如果有的

話)並支付調查上述證據、準備上述免責時董事會認為適當的公司費用及

合理的現金開支的情況下(在損壞或損傷的情況下,如股份證明已經發放,

應向公司提交原有證明),除非董事會對原始證明已被銷毀的合理懷疑得

到消除,否則不得發放取代丟失證明的新的股份證明。附錄 3 2(2)

留置權

22.公司對每個股份(未全部付訖股份)在相關的設定時間內催付或應付的所

有款項(不論當前是否應付)擁有優先及最高留置權。公司還對以某一成

員(不論是否與其他成員聯合)姓名登記的每個股份(未全部付訖股份)

中目前應由該成員或其財產向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擁有優先及最高留置

權,不論該款項的發生是在公司獲知該成員以外的任何人的任何公平或其

他權益之前或之後,不論該款項的實際支付或履行期限是否已經來臨,也

不論該款項是否是該成員或其財產與其他任何人(不論是否公司成員)的

共同債務或責任。公司對股份的留置權可以擴展至應向其支付或與其有關

的所有股息或其他款項。在正常或任何特殊情況下,董事會可以在任何時

間放棄出現的任何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的部分或全部不受本款的約

束。附錄 3 1(2)

23. 根據本章程,公司可以以董事會確定的方式銷售公司擁有留置權的任何股

份,但除非與留置權的存在有關的部分款項可以在當前支付、或與留置權

的存在有關的債務或約定可能在當前完成或履行,否則不得進行任何銷售。

在書面通知送達股份的當前登記持有人、或因其死亡或破產而有權接受送

達的人士後的十四個淨工作日期限屆滿前也不得進行任何銷售。書面通知

中應說明並主張當前應付的款項、或明確說明債務或約定並主張進行完成

或履行,同時應表明在違約情況下進行銷售的意向。

24. 銷售淨收益應由公司接收,並在當前可以支付與留置權的存在有關的債務

或責任時用於其支付或履行。剩餘的任何部分(在銷售前股份上存在當前

無法支付的債務或責任的類似留置權的情況下)應支付給在銷售時有權獲

得該股份的人士。為使上述任何銷售生效,董事會可以授權部分人士將所

售股份轉移給其買方。買方應登記為發生轉讓的股份的持有人,但買方不

一定要對購買資金的使用負責,買方對股份的權利也不會受到與銷售有關

的任何不當或無效行為的影響。

股份催繳

25. 根據本章程及分配條款的規定,董事會可以在各個時期就成員股份中尚未

支付的任何款項(以股份的票面價值或溢價計)對成員進行催繳,每位成

員(在提前至少十四 (14) 個淨工作日得到指定交款時間及地點的通知後)

均應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向公司支付款項。董事會可以決定對催繳的全部

或部分進行延期、推遲或撤回,但除非是作為一種寬限及恩惠,否則任何

成員均無權獲得上述任何延期、推遲或撤回。

26. 董事會授權催繳的決議獲得通過後,即應視為催繳開始。催繳可以一次性

或分期支付。

27. 即便與催繳有關的股份發生了後續轉移,催繳物件仍需對向其發出的催繳

負責。某一股份的共同持有人應共同並分別負責支付與之有關的所有到期

催繳及分期款項或與之有關的其他款項。

28. 如果與某一股份有關的催繳數額在指定付款日之前或當日仍未支付,則應

支付該款項的個人應支付自指定付款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的未支付款項

的利息,利率(年利率不超過百分之二十(20%)。)由董事會確定,但董事

會完全有權放棄上述全部或部分利息。

29. 任何成員在向公司支付由其個人或與其他任何人共同承擔的所有催繳或

分期款項、利息及費用(如果有的話)之前,均無權獲得任何股息或獎金、

親自或通過代理人出席任何股東大會並投票(除非作為另一成員的代理

人)、作為法定人數計算、享有成員的任何其他特權。

30. 在為收回任何催繳到期的任何款項而進行的任何訴訟或其他程序的審判

或聽證中,只需根據本章程規定,證明被訴成員的姓名已登記為與上述債

務的產生有關的股份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之一、催繳決議正式記錄在記錄簿

中並且上述催繳通知正式交付被訴成員即可;而無需證明發佈上述催繳的

董事會的任命及其他任何事項。但上述事項的證據應為債務的確定性證據。

31. 在分配時或任何設定日期與某一股份有關的任何應付款項,不論其是否與

票面價值、溢價或催繳的分期付款有關,均應視為經過正式發佈並應在設

定付款日期進行支付的催繳。如果該款項未支付,則應按照款項已到期並

根據正式發佈和通知的催繳進行支付的情況,對照本章程的條款進行處理。

32. 在發行股份時,董事會可以根據應支付的催繳總額及支付時間在接受分配

者或持有人之間進行劃分。

33. 董事會可以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候接受任何成員以貨幣或等值方式預付的

未經催繳且尚未支付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款項或其持有的任何股份所應

支付的分期付款,並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利率(如果有的話)支付上述預付

的全部或任何款項(直至上述預付款項成為當前應付款項)的利息。董事

會可以在向上述成員發出意向通知至少一個月後的任何時間裡償還上述

預付款項,除非在上述通知到期之前該預付款項已受到與預付款項有關的

股份的催繳。上述股份的持有人不應因上述預付款項而有權參與後續公佈

的股息的分配。附錄 3 3(1)

股份沒收

34. (1) 如果在催繳到期、應予支付後仍未支付,董事會可以在提前不少於十四

(14) 個淨工作日向應交人發出通知:

(a) 要求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項、可能產生的及實際支付日前仍將產生的任何利

息;以及

(b) 說明如果該通知未得到遵守,可能導致催繳股份的沒收。

(2) 如果未滿足上述任何通知的要求,則在此之後、相關的所有催繳及利息得

到償付之前的任何時間,已經給出的與上述通知有關的任何股份可能因公

司的相關決議而沒收。上述沒收中包括公佈的、與沒收股份有關的、但在

沒收之前尚未實際支付的所有股息及獎金。

35. 任何股份沒收後,應將沒收通知送達該股份在沒收前的持有人。在發出上

述通知時的任何遺漏或疏忽均不應使沒收失效。

36. 董事會可以接受應予以沒收的任何股份的交付。在此情況下,本章程中有

關沒收的內容將包括交付。

37. 沒收的任何股份應視為公司的財產,並可根據董事會確定的物件、條款及

方式進行出售、二次分配或處理。在出售、二次分配或處理前的任何時間,

董事會可根據其確定的條款取消沒收。

38. 股份遭沒收的個人將不再因上述沒收股份而成為成員,但仍然應該向公司

支付其在沒收之日應該向公司支付的、與股份有關全部款項,以及(如果

董事會決定提出要求)自沒收之日起至付款止的相關利息,利率(年利率

不超過百分之二十 (20%))由董事會確定。董事會可以在其認為適當時進

行強制性支付,並且在沒收之日不對沒收股份的價值進行任何扣減或補貼。

但是,如果公司全額收到了與該股份有關的全部款項,則股份遭沒收的個

人的債務將終止。在本款中,根據股份的發行條款,應在沒收日之後某一

設定時間支付的任何款項(以股份的票面價值或溢價計)應視為在沒收之

日即應支付(儘管這一設定時間尚未到來),並且上述款項應在沒收後立

即到期並予以支付。但相關利息只應在上述設定時間與實際支付日期之間

的任何期間內予以支付。

39. 董事或秘書提出的有關股份在某一特定日期遭沒收的聲明應成為反對所

有聲稱對該股份享有權利人士的確定性證據。上述聲明(必要時可根據公

司轉讓文書的執行情況)應構成上述股份的有效所有權,同時應將處理股

份的接受人登記為股份的持有人,該接受人不一定要對利益(如果有的話)

的使用負責,其對股份的權利也不會受到與股份的沒收、銷售或處理有關

的任何不當或無效行為的影響。在對任何股份進行沒收時,應在沒收之前

向相關成員發出有關該聲明的通知,並且在通知之日立即進行沒收登記。

但在發佈上述通知或進行上述任何登記時的任何遺漏或疏忽均不應以任

何方式使沒收失效。

40. 儘管存在上述任何沒收,董事會仍可以在對沒收的任何股份進行出售、二

次分配或處理之前的任何時間,在全部到期催付、利息以及因該股份而產

生的費用得到支付並且其認為適當的其他條件(如果有的話)得到滿足後,

允許對沒收股份進行回購。

41. 對股份的沒收不應影響公司對已經發出的任何催付或應支付的任何分期

付款的權利。

42. 本章程中有關沒收的條款適用於根據股份的發行條款在某一設定時間應

該支付但尚未支付的任何款項(以股份的票面價值或溢價計),上述款項

在發出正式的催繳通知後即應視同應該支付。

成員登記

43. (1) 公司應在一本或多本登記簿中保留成員登記冊,並應登錄以下細節,即:

(a) 各個成員的姓名及地址,其持有的股份數量、類型以及為上述股份支付或

經協商視同支付的款項;

(b) 對各個人士進行登記的日期;以及

(c) 任何人停止作為成員的日期。

(2) 公司可以對居住在任何地點的成員進行海外、當地或其他分支登記,董事

會可以自行制訂和變更有關保留上述任何登記冊、維持相關登記處的規定。

44. 根據具體情況,成員的登記冊及分支登記冊在每個營業日應至少開放兩 (2)

個小時,以供成員免費檢查。其他任何人士可以在支付最高 $2.50 或董事

會規定的較低數額後,在辦公地點或符合法律規定的存放登記冊的其他地

點進行檢查;必要時也可在支付最高 $1.00 或董事會規定的較低數額後,

在登記處檢查。在指定報紙或其他任何報紙上依照任何指定證券交易所的

規定,通過廣告、或採取指定證券交易所能夠接受的、具有相同效果的任

何電子手段發佈通知後,可以在董事會確定的、每年不超過三十 (30) 個整

天的時間或期間內,關閉包括成員的任何海外、當地或其他分支登記冊在

內的、涉及所有或任何類型股票的登記冊。附錄13B 3(2)

登記日期

45. 儘管存在本章程中的其他任何條款,但公司或董事會仍可能將任何日期確

定為登記日期,以便:

(a) 確定有權接受任何股息、分發、分配或發行的成員,上述登記日期可以是

宣佈、支付或實施上述股息、分發、分配或發行的任何日期,也可以是此

前後不超過三十 (30) 日內的任何時間;

(b) 確定有權接收公司召開的任何股東大會的通知並進行投票的成員。

股份轉讓

46. 根據本章程的規定,任何成員均可將其全部或任何股份以普通或常見的形

式、或以指定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形式、或以董事會批准並受到控制的其他

任何形式通過轉讓文書進行轉讓。轉讓人或受讓人為結算中心或其指定的

代理人時,也可採用手簽、電子簽名或董事會在各個時期批准的其他執行

方式。

47. 如果董事會在其認為適當的任何情況下有權免除受讓人對轉讓文書的執

行,則轉讓文書應由轉讓人及受讓人或其代表執行。在不影響前款效力的

情況下,董事會還可以根據轉讓人或受讓人的要求,以一般或任何特別決

定的方式接受機械執行的轉讓。在對受讓人的姓名進行相關登記之前,仍

應將轉讓人視為股份的持有人。本章程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阻止董事會認

可接受分配者提出的、有利於其他人的對任何股份的分配或有條件分配的

放棄。

48. (1) 董事會有權在不給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對轉讓給未獲批准的個人的

任何股份(款項尚未完全付清的股份)、或根據任何股份獎勵計畫向員工

發行的、仍然受到轉讓限制的任何股份進行登記。董事會還可以在不影響

上述普遍性的情況下,拒絕對轉讓給四(4) 個以上共同持有人的任何股份

或公司擁有留置權的任何股份(款項尚未完全付清的股份)的轉讓進行登

記。附錄 3 1(2) 1(3)

(2) 不得向兒童、精神失常或不具備其他法律能力的人士進行轉讓。

(3) 在任何相關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在任何時間或在各個

時期將登記冊上的任何股份轉讓給任何分支登記冊,或將任何分支登記冊

上的任何股份轉讓給主登記冊或其他任何分支登記冊。如果出現上述任何

轉讓,則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否則要求上述轉讓的股東應承擔使轉讓生

效的費用。

(4) 除非獲得董事會的許可(許可的條款可由董事會在各個時期自行確定,並

且董事會無需任何理由即有權自行決定提供或保留該許可),否則不得將

登記冊上的的任何股份轉讓給任何分支登記冊,也不得將任何分支登記冊

上的股份轉讓給主登記冊或任何其他分支登記冊。同時,所有轉讓及其他

所有權憑證均應進行登記。分支登記冊上的任何股份均應在相關登記處進

行登記,登記冊上的任何股份均應在辦公地點或符合法律規定的存放登記

冊的其他地點進行登記。

49. 在不限制前款的普遍性的情況下,董事會可以拒絕承認任何轉讓文書,除

非:

(a) 已向公司支付指定證券交易所確定的應支付的最高數額或董事會在各個

時期要求的較低數額的費用;附錄 3 1(1)

(b) 轉讓文書僅與一種類型的股份有關;

(c) 轉讓文書已與相關股票及董事會為證明轉讓人有權進行轉讓而合理要求

的其他證據(轉讓文書由他人代為執行時還應包括授權書)一起存放在辦公地點、符合法律規定的存放登記冊的其他地點或登記處(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且

(d) 轉讓文書經過必要、適當的印鑒。

50. 如果董事會拒絕為任何股份的轉讓進行登記,則應在轉讓向公司提出之日

後的兩 (2) 個月內向各位轉讓人及受讓人發出拒絕通知。

51. 在指定報紙或其他任何報紙上通過廣告、或採用任何指定證券交易所要求

的、具有相同效果的任何其他手段發佈通知後,可以在董事會確定的任何

時間或期間(任何年份中均不應超過三十 (30) 個整天)內暫停股份或任何

類型股份的轉讓人的登記。

股份傳遞

52. 成員死亡後,存活者(死者為共同持有人時)及其合法的個人代表(存活

者為獨有的或唯一存活的持有人時)將成為公司承認的擁有其股份的任何

權利的唯一人選;

但本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免除已故成員(不論以獨有或共有方式)的遺

產所應承擔的與其獨有或共有的任何股份有關的任何債務。

53. 因某一成員的死亡、破產或清算而對某一股份擁有權利的任何人可以在按

照董事會的要求證明其權利已經產生後,決定成為該股份的持有人或將其

指定的某些人士登記為相關的受讓人。如果其決定成為持有人,則應在登

記處或辦公地點(視具體情況而定)將其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果

其決定以另一人士進行登記,應進行以該人士為受益人的股份轉讓。上述

通知或轉讓,應按照成員的死亡或破產並未發生、通知或轉讓仍由該成員

簽署的情況,適用本章程中與股份轉讓及轉讓登記有關的條款。

54. 因某一成員的死亡、破產或清算而對某一股份擁有權利的人士在成為該股

份的註冊持有人後,應有權享有其股息及其他利益。在該人士成為該股份

的註冊持有人或對上述股份進行有效轉讓之前,董事會可以在認為必要時

停止支付與該股份有關的任何應付股息或其他利益。但是,在條款75(2)

中的要求得到滿足的情況下,上述人士可以在大會上投票。

聯繫不到的成員

55. (1) 在不影響公司依照本款第 (2) 段享有之權利的情況下,如果股息權益支票

或股息單連續兩次未兌換為現金,則公司可以停止以郵寄方式發送上述支

票或股息單。在股息權益支票或股息單第一次因無法投遞而退回後,公司

有權停止發送上述支票或股息單。附錄 3 13(1)

(2) 公司有權以董事會認為適當的方式銷售聯繫不到的成員的任何股份,但

除非出現以下情況,否則不得進行上述銷售:附錄 3 13(2)(a) 13(2)(b)

中文译本

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 中文译本 AL/ALAC/ST/0311/1 原文:英文 日期:2011 年 3 月 9 日 状态:定稿 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 (ALAC) 有关 2014 – 2016 年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会议拟定日期 的声明 本文件的原始版本是英文版,可从以下网址获得:https://www.360docs.net/doc/195172305.html,/correspondence 。 如果本文件的非英文版本与原始文件在理解上存在出入,或者发现存在这种出入,请以原始文件为准 第 1 页,共 2 页 简介 作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员工 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 (ALAC) 就 2014 – 2016 年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会议拟定日期所发布的随附声明,由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 (ALAC) 主席 Olivier Crépin-Leblond 和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 (ALAC) 副主席 Cheryl Landon-Orr 草拟。 此声明根据一般会员组织 (RALO) 提供的意见做出。3 月 3 日,一般会员员工呼吁地区性 一般会员成员针对拟定会议日期提出地区性意见。 3 月 9 日,随附声明已按有关 201 4 – 2016 年拟定会议日期的公众咨询流程提交,并抄 送给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董事会秘书长。 [简介结束]

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 (ALAC) 有关 2014 – 2016 年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拟定会议日期的声明 我们所在地区已经审查了会议的拟定时间表,并证明该时间表已获得一致认同,以下情况例外: –在芬兰和瑞典,仲夏节是重大节日。2014 年,仲夏节刚好是 6 月 20 日至 22 日,而 2015 年,是 6 月 19 日至 21 日。其他北方国家也会庆祝仲夏节,即使日期略有不同。在芬兰和瑞典, 人们通常会在星期五至星期日庆祝。在一些其他国家,仲夏节的日期是固定不变的。 –总而言之,在一月和二月初,务请谨慎决定,因为这段时期是亚太地区的假日期间,包括 中国新年。因此,2015 年 2 月的拟定会议日期可能并不适用于该地区,即使从当前时间表看 起来有多种合适的备选方案。 而第 47 轮会议的日期,即 2013 年 7 月 14 日至 19 日(不在当前公众咨询范围之内),可能会与几个欧洲国家的暑假相冲突。为此,我们欣然公布,在确定 2014–2016 年公众咨询期间所涵盖的夏季日期时,我们会考虑到欧洲节假日,并避免七月和八月。 第 2 页,共 2 页

此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之用文义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此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之用,文義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爲準 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Jutal Offshore Oil Services Limited 之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於2005年11月24日註冊成立 開曼群島

秘書證明書 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Century Yar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British West Indies 吾等,Codan Trust Company(Cayman)Limited,作為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公司」)的助理秘書,謹此證明以下均是經公司全體股東於2006年8月28日通過而採納的書面決議案的真實副本,且該等決議案自獲採納以來並未作出修改。 議決: 1.採納公司新組織章程細則(「組織章程細則」)(隨附由公司一位董事簽署 並註有「A」字樣以供識別的副本)以取代及取締本公司現有組織章程細則; 2.公司的法定股本通過增設662,000,000股與現有股份享有同等權利的每股面 值0.01元的額外股份(「股份」)由380,000港元增加至7,000,000港元。 (簽署) Jonathan Law 代表 Codan Trust Company(Cayman)Limited 助理秘書 日期:2006年8月29日

公司法 獲豁免股份有限公司 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經修正與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 (於 2006年2月28日由單一股東 根據通過的特別決議採納) 1.本公司名稱為Jutal Offshore Oil Services Limited巨濤海洋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2.本公司註冊辦事處為the office of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Century Yar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T,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British West Indies。 3.在本組織章程大綱下述條文所規限下,本公司的成立宗旨並無限制。 4.在本組織章程大綱下述條文所規限下,本公司根據公司法第27(2)條規定擁有,且能 夠在任何時候或不時行使作為一個具有充分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所擁有的全部行為能力,而不論是否符合公司利益。 5.除非已獲正式取得執照,否則本組織章程大綱不允許本公司經營根據開曼群島法例 須在取得執照下方可經營的業務。 6.除為加強在開曼群島以外地區的業務外,本公司將不會在開曼群島與任何人士、公 司或機構進行業務來往;但本條文不應被詮釋為妨礙本公司在開曼群島執行及訂立合約及在開曼群島行使一切在開曼群島以外地區經營業務所需的權力。 7.本公司股東的責任以其當時各自持有股份的未繳股款為限。 8.本公司的股本為港幣380,000元,分為38,000,000股每股港幣1.00元的股份。 9.本公司可行使公司法內的權力以在開曼群島註銷及在其他司法管轄地區註冊。

中文译本

Ⅱ. Literature Review A.Related Translation Theory 1.Foreignization Translation 美国着名翻译理论学家劳伦斯·文努提(Lawrence Venuti) 1995 年在他的《译者的隐身》中提出了异化和归化的概念。所谓异化,指“要求译者向作者靠拢,采取相应于作者所采用的原语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他提出一种反对译文通顺的翻译理论和实践,认为翻译目的不是在翻译中消除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而是要在翻译中体现这种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他主张异化翻译,其目的是要发展一种抵御以目的语文化价值观占主导地位的翻译理论和实践,以表现外国文本在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异化翻译的前提是文化是有差异的,交际因语言社团之间和语言社团之内的文化差异而变得复杂。异化是以原语或原文作者为归宿,着眼于民族文化的差异性, 坚持文化的真实性, 旨在保存和反映异域民族特性和语言风格特色, 为译文读者保留异国情调, 让读者感受不同的民族情感, 体会民族文化、语言传统的差异性, 有利于文化的交流, 丰富译文语言的表现力。 把异化翻译法归因于十九 世纪德国哲学家Schleiermacher[2]的翻译论译者尽量不惊动原作者,让读者向他靠近{“The translator can either leave the writer in peace as much as possible and bring the reader tO him ,or he can leave the reader in peace as much as possible and bring the writer tO him .‘Bring the reader tO the original text’ would correspond tO requiring him tO process the trans— lation in context of the original;The translator thus tries tO transport the reader tO its location,which,in all reality,is foreign tO him.”(Schleiermacher,1838: 219,as translated in Wilss,1982:33)。

ISO 8501[1].1-2007(中文译本)

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国家标准化团体(ISO成员)的国际联合体。起草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技术委员会执行。与ISO保持联络的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也参与到工作中。当制定电子科技标准时,ISO与国际电子科技委员会(IEC)紧密合作。 国际标准是根据ISO/IEC方针第2部分的规定起草而成的。 技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准备国际标准,被采用的国际标准草案需要在成员内部传阅投票,最少75%的成员投票通过后方能公开出版发行。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中一些内容可能会涉及到专利权。ISO并不负有鉴定部分或所有专利权的责任。 ISO8501-1由ISO/TC35“油漆与清漆”技术委员会下属SC12“涂装油漆与相关产品前钢材表面的预处理”专门小组负责起草。 本第二版取代了第一版(ISO8501-1:1988)。与第一版相比,主要的变化是把补遗ISO8501-1:1988/suppl.1994作为附录A收录在内。 ISO8501在总标题涂装油漆和相关产品前的钢材的预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测评价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部分1未涂装钢材与全面去除已有涂装钢材的锈蚀等级与预处理等级——部分2 部分去除已有涂装的已涂装钢材的预处理等级 ——部分3 带有表面缺陷的焊缝、边角等区块的预处理等级 ——部分4 关于高压喷水除锈的初始表面情况、预处理等级和除锈等级 涂装油漆和相关产品前的钢材的预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测评价 第1部分未涂装钢材与全面去除已有涂装钢材的锈蚀等级与预处理等级 简介 油漆和相关产品等钢材的保护涂层的表现受钢材表面状况的显著影响。已知影响这些表现的重要因素包括: a)存在锈蚀和氧化皮 b)存在盐、尘土、残油和油脂等表面污物 c)表面粗糙度

毕马威经典24、36题中文翻译版本

KPMG经典24题 The Classical 24 Numerical Reasoning 图一:五个地区电话中心暂时的和永久的员工数量 1、在SW,实际每小时接待电话数量要低10%,比目标少,问:每小时目标是多少? 2、在NW,如果平均接电话数量不变,然后计划暂时和永久职工都增加6%,那么总共会增加多少的电话接待量? 3、如果SE地区的人员比例同E地区一样,但总人数不变,那么接待电话的数量变化是多少? 4、哪两个地区的永久员工拥有每小时总量最高的电话接待量?

图二:下表展示的是三个目的地为期四周的长途车旅行的限制票价和销售目标 5、如果将三个地区的销售目标合起来再超过现阶段的5%,那么在这4周期末还需要收入多少来完成目标? 6、在接下来的4周,目标是以平均价格每周卖120张票到skipdown,与现阶段相比。Skipdown的预期收益会增长%? 7、对hopworth来说,如果平均票价上升到50gbp,并且销售目标上升到44000gbp,要少卖多少票? 8、如果25个座位的长途巴士(去jumpford),上面的所有票都能卖光,那么在4周时间内需要多少辆巴士来完成销售目标?

图三:下表展示了新城的通勤人数和使用列车的人数 9、如果所有通勤者和列车通勤者在6月---8月的%增长趋势应用到9月----11月,那么11月的不乘列车的通勤者应是多少? 10、在10月,不乘列车的人比乘列车的人少多少? 11、如果11月的列车使用者比10月下降了百万,且列车使用者中习惯使用“METRO TRAIN”的人为15%,那么多少列车使用者没有使用“METRO TRAIN”? 12、7月,%多少的通勤者使用了列车,但没有使用“METRO TRAIN”?

中文译本 AS4684-2009

AS4684-2009 澳洲标准 高脚椅——安全要求 High Chairs—Safety Requirements

此澳洲标准由儿童家俱安全要求CS-003技术委员会编写。澳洲标准委员会在2009年6月25日认可。 此标准在2009年8月11日公布。 以下为CS-003参与编写者: 澳洲工商会 澳洲竟争及消费者委员会 澳洲产业集团 澳洲零售协会 澳洲商业家具行业协会 维多利亚消费事务局 消协组织CHOICE 澳洲消费者协会 卫生部(南澳大利亚) 旅游部门、公平交易和葡萄酒产业发展,昆士兰 家俱技术 澳洲婴幼儿护理产品协会 NSW公平交易办公室 威斯密德儿童医院 此标准起草号为DR05503. 澳大利亚标准希望承认专家个人参与对标准的发展贡献通过他们在委员会的表现和通过公众评审期。 标准保持更新 标准是变化着的文件,它反映出科学,技术和系统的进步。为使其能继续使用,所有的标准都会定期回审,新版本会公布。在编纂过程中,会不断修订。 条款也可能被废弃。读者必须要保证他们所使用是的正在使用中的标准,它包含标准公布后所有修订条款。 详细信息可以通过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195172305.html,.au网站浏览关于澳洲标准,草稿,修订和新发布的标准。 澳洲标准欢迎改进的建议,鼓励读者及时通知我们如有任何明显的错误或含糊不清的描述。联系我们可以通过email邮箱地址:mail@https://www.360docs.net/doc/195172305.html,.au或写到如下地址:GPO Box 476,Sydney,NSW2001

AS4684-2009 澳洲标准 高脚椅——安全要求 High chair——Safety requirements 以AS4689-2009初次出版

最好的外国文学中文译本

好心网友总结的外国文学最佳中文译本 关于外国文学最佳翻译的网上总结有不少,这里且列出一个来做个买书的参考~~本文来自网上的集合,参以楼下诸友之见。多有不到之处,还请列位指教。欢迎讨论。 1.强烈推荐草婴译得托尔斯泰。据读过原文的人认为,读草婴的感觉就像是在读原著。草婴的中文干净、简练、不拖沓、有韵味。比如上海译文出的草婴版的《战争与和平》短期无法超越,可惜由于草婴先生撤版,已不能出了。另外《战争与和平》上海译文八十年代出的高植译本也很好。另外还有就是《安娜卡列尼娜》了。 2.推荐汝龙的契诃夫,专业到了极点的。记得上世纪80年代初,一家出版社想出版契诃夫的作品,因与翻译契诃夫作品的专家汝龙谈不拢,便绕过汝龙,邀请了一些俄文专家,试译契诃夫的《套中人》。大家全都译这篇小说,为了看谁译得好。结果没有一人能够把契诃夫的味道译出来,最终还得去找汝龙。好像唱《失空斩》,只有马连良才是孔明的味儿。汝龙几乎译了契诃夫的全部作品。早在1952年他就出版了25卷本的契诃夫作品选集。契诃夫那种感觉——那种悲悯的、轻灵的、忧伤的、精微的感觉只存在于汝龙的字里行间。还有一种俏皮、聪明、绝妙的短句子,也非汝龙不可。感觉的事物只能感觉到,尤其是对于契诃夫这种凭感觉写作的作家,只有能够神会到作家特有的感觉的译者,才能去译,否则一伸手就全乱套。汝龙还译过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和库普林的《石榴石手镯》,也都译得十分出色,但在人们的印象中他还是契诃夫的专家。

3.戴骢的布宁和巴别尔 4.蓝英年译的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格医生》 5.金人译的肖霍洛夫的《静静的顿河》 6.金溟若的三岛的《爱的饥渴》。此为作家出版社早年内部发行版,强于现今的大陆译本。真的很好 7.李健吾先生译的福楼拜《包法利夫人》。真的是非常好的译本。完全是李先生的一种创作。 8.曹庸翻译的麦克维尔的《白鲸》 9.叶渭渠译川端康成的《雪国》和《伊豆的舞女》 10.傅惟慈译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 11.周作人先生译的古希腊、日本的作品。知堂的全部译文都是值得收藏和阅读的佳作 12.丰子恺的《源氏物语》。钱稻孙先生也译过部分。 13.林克的里尔克。黄灿然从英译本转译过里尔克,臃肿不可读。14.董乐山翻译奥威尔的《1984》,最近又出了个孙仲旭的译本。15.王道乾先生的杜拉斯,《情人》一书经典到不用说了。还有图尼埃的《礼拜五》和普鲁斯特的《驳圣伯夫》 16.朱维之的弥尔顿的《失乐园》 17.田德望先生的《神曲》。多年的苦心。另钱稻孙先生的《神曲一脔》文言。王维克先生的《神曲》是最早的中译本。但田先生的译本是完全根据意大利文翻译的。钱稻孙先生意大利文从小谙熟,父亲为清政府驻意大利公使,和父母从小在意大利长起。按理当是一个中文

金康94中文译本

金康94中文译本 2008-07-31 10:25:36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上述船舶一旦完成前个合同,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装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船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 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原因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未尽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船舶所有人对由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的,亦概不负责。 3.绕航条款 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4.运费支付 (a)运费应按第13栏规定的费率,按所装货物的数量计算以现金支付。 (b)运费预付。如按第13栏规定运费应预付,则运费视为已挣得,无论船舶/货物是否灭失,不得返还。除非运费已支付给船东,否则船东或其代理无需签发运费预付提单。 (c)运费到付。如按第13栏规定运费或部分运费为到付,则运费直到货物卸 完才视为挣得。不论(a)款如何规定,如运费或部分运费为到付,租家有权在开舱前选择按卸货重量/数量支付运费,且该重量/数量可由官方计量器或联检或理货确定。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而按最高兑换率折合并附加2%抵偿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5.装卸

金康合同94中文译本知识

金康合同’94中文译本 加入时间:2003-12-4 10:09:55文章来源:国航人网站文章作者:不 阅读:4542次 详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上述船舶一旦完成前个合同,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装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船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原因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未尽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船舶所有人对由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的,亦概不负责。3.绕航条款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4.运费支付(a)运费应按第13栏规定的费率,按所装货物的数量计算以现金支付。(b)运费预付。如按第13栏规定运费应预付,则运费视为已挣得,无论船舶/货物是否灭失,不得返还。除非运费已支付给船东,否则船东或其代理无需签发运费预付提单。(c)运费到付。如按第13栏规定运费或部分运费为到付,则运费直到货物卸完才视为挣得。不论(a)款如何规定,如运费或部分运费为到付,租家有权在开舱前选择按卸货重量/数量支付运费,且该重量/数量可由官方计量器或联检或理货确定。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而按最高兑换率折合并附加2%抵偿保

OAuth 2.0 中文译本

OAuth 2.0中文译本 (一)背景知识 OAuth 2.0很可能是下一代的“用户验证和授权”标准,目前在国内还没有很靠谱的技术资料。为了弘扬“开放精神”,让业内的人更容易理解“开放平台”相关技术,进而长远地促进国内开放平台领域的发展,笔者特意将OAuth 2.0协议翻译成中文。 目前OAuth 2.0还没有最后定稿,最新的修改版是第11个版本,本文下面的翻译即基于这个第11版本。原文见https://www.360docs.net/doc/195172305.html,/html/draft-ietf-oauth-v2-11。 关于OAuth 2.0的更多背景知识,请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 https://www.360docs.net/doc/195172305.html,/mathml/readpaper?pid=65 (二)术语中英对照表 由于OAuth协议版本较多(1.0,1.0a,2.0等),并且各个版本中的技术术语也各不相同,关于英文技术术语与中文的对应关系,我们以OAuth 2.0的第11版本中的描述为准。 另外有一些情况,一些英文术语不容易找到普遍接受的汉语释义,翻译过来反而可能引起误解,而英文术语本身可能更容易理解,因此就不考虑对这部分词汇做翻译了。比如,“web service”、“endpoint”、“user-agent”、“URI”、“cookie”等,你只需要知道它是什么就好了。 还有一些特别难于翻译的词汇,比如“profile”,这个词用在协议里,大概表示:协议功能的某个剖面、子集、子视图或轮廓。如果翻译成“视图”,容易让人想到“view”这个词,产生冲突,最后,我在这里创造了一个新词汇:“子态”。 下面是整理出来的重要技术术语的中英对照表: 云计算—— cloud computing

UL1083标准的中文译本

UL1083标准的中文译本 此标准主要是针对:市内使用的油炸锅,三文治,华夫饼机,爆米花机,烤盘类产品 UL1083有关油炸锅,三文治产品的要求 适用范围:以下翻译的标准主要是针对室内使用的油炸锅,三文治,华夫饼机,爆米花机,烤盘类。其它产品的标准请参照原文。 此标准不包括有关食品卫生,污染方面的要求,有关此类的要求请见ANSI/ASME F2.1-1986。(standard for food, drug and beverage equipment).每一标题后的方括号内标出了相对应的UL1083的序号,以备查询。 目录 1. 框架与外壳的结构要求 2. 机械组装 3. 电源线 4. 电线保护线套 5. 内部布线及接头 6. 发热管 7. 电气绝缘 8. 热断路器 9. 开关 10. 间隙 11. 过热保护 12. 人身伤害防护 13. 输入功率测试 14. 泄漏电流 15. 探针式温控器的跌落测试 16. 正常温升测试 17. 潮态测试 18. 打高压 19. 金属外壳撞击测试 20. 油炸锅,cooker/fryer and fondue 的循环煲油测试(cycling test) 21. 手柄和脚的承受强度测试 22. 可分离电源线的拉力测试 23. 热降解测试 24. 机械强度测试 25. 剪断发热丝测试 26. 非正常测试 27. 探针式温控器的插拔测试 28. 温控器或限温器的过载及寿命测试 29. 油炸锅,cooker/fryer 的电源线标贴的永久性 30. 生产线检测 31. 标识及说明 1. 框架与外壳的结构要求 1.1器具的形式及其组装所具有的强度和刚度,必须能承受使用中的违反操作规程的滥用,并在器具由于全部或部分损坏导致间隙减少,部件松开或移位,或产生其他严重缺陷的情况下,从而引起火灾,电击或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危险。 判断外科是否符合要求时要考虑的因素有:6.4 A) 机械强度 B) 耐冲击力

新加坡公司章程中文译本

新加坡公司章程中文译本 新加坡会计及公司管理局(ACRA)商业文件公司编号:200504219C 公司以新名称成立确认证明书 兹确认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于2005年3月31日成立的“MXLLVIEWPTE.LTD.”现已通过特别决议的方式决定将其名称变更为“凯德置地宁波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新名称自2005年4月28日起生效。 特此确认~ 2005年4月29日签字盖章。 高级助理登记官NG-L.OUGEOKCHOO夫人(签字) 新加坡会计及公司管理局(ACRA)(盖章) 新加坡会计及公司管理局 (ACRA) 公司编号:2005042X9C 公司成立确认证明书 兹确认MILLVIEW私人有限公司已依照《公司法》第50章的规定于2005年3 月31日成立;该公司是一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确认~2005年04年05日签字盖章。 助理登记官CHUASIEWYEN(签字) 新加坡会计及公司管理局(ACRA)(盖章) 《公司法》(第50章)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MILLVIEW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于新加坡共和国注册) 组织大纲 1. “公司”名称:MILLVIEW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注册办公地点将设在新加坡共和国。 3. 本公司成立的目标在于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对于本条各款所列经营目标,除非该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均不得参考或援引任何其他条款或其他各组条款的规定对其实施任何限制或约束;本条各款所列经营目标都能够作为一项独立的目标单独或与本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或其他各组条款所列全部或任何一项或多项其他目标共同实现;本章程所述任何部分或业务或目标被废止或被放弃均不得妨碍本公司从事任何其他经核准开展的业务;特此明确宣布,在本条名词解释中,本公司任何经营目标的定义不应参考任何其他目标或因两项或多项目标并列而受到限制,而且如果产生任何歧义,对本条定义的解释都不得夸大或限制本公司的权力: (1) 开展一家控股公司的业务并为此目的,收购或以其他方式获取任何个人、企业 或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业务、商誉、资产和负债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与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合并或达成合伙、合资或利润分成协议并从中获取相关利益; 发展成立、资助、设立、组建、形成、参与、组织、管理、监督和控制任何法人社团、公司、辛迪加、基金、托拉斯、企业或机构。 (2) 进口、出口、收购、销售(批发和零售)、租赁、配送并以其他方式处理和利 用通常处于制备状态、成品、半成品和未处理状态的货物、材料、商品、农产品和日用品以及以货易货的方式进行交易。

新加坡公司章程中文译本

新加坡会计及公司管理局(ACRA)商业文件公司编号:200504219C 公司以新名称成立确认证明书 兹确认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于2005年3月31日成立的“MXLLVIEWPTE.LTD.”现已通过特别决议的方式决定将其名称变更为“凯德置地宁波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新名称自2005年4月28日起生效。 特此确认! 2005年4月29日签字盖章。 高级助理登记官NG-L.OUGEOKCHOO夫人(签字) 新加坡会计及公司管理局(ACRA)(盖章)

新加坡会计及公司管理局 (ACRA) 公司编号:2005042X9C 公司成立确认证明书 兹确认MILLVIEW私人有限公司已依照《公司法》第50章的规定于2005年3月31日成立;该公司是一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确认!2005年04年05日签字盖章。 助理登记官CHUASIEWYEN(签字) 新加坡会计及公司管理局(ACRA)(盖章)

《公司法》(第50章)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MILLVIEW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于新加坡共和国注册) 组织大纲 1.“公司”名称:MILLVIEW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办公地点将设在新加坡共和国。 3.本公司成立的目标在于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对于本条各款所 列经营目标,除非该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均不得参考或援引任何其他条款或其他各组条款的规定对其实施任何限制或约束;本条各款所列经营目标都能够作为一项独立的目标单独或与本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或其他各组条款所列全部或任何一项或多项其他目标共同实现;本章程所述任何部分或业务或目标被废止或被放弃均不得妨碍本公司从事任何其他经核准开展的业务;特此明确宣布,在本条名词解释中,本公司任何经营目标的定义不应参考任何其他目标或因两项或多项目标并列而受到限制,而且如果产生任何歧义,对本条定义的解释都不得夸大或限制本公司的权力: (1)开展一家控股公司的业务并为此目的,收购或以其他方式获取任何个人、企业 或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业务、商誉、资产和负债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与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合并或达成合伙、合资或利润分成协议并从中获取相关利益; 发展成立、资助、设立、组建、形成、参与、组织、管理、监督和控制任何法人社团、公司、辛迪加、基金、托拉斯、企业或机构。 (2)进口、出口、收购、销售(批发和零售)、租赁、配送并以其他方式处理和利 用通常处于制备状态、成品、半成品和未处理状态的货物、材料、商品、农产品和日用品以及以货易货的方式进行交易。

法律英语教程(宋雷著)中文译本

法律英语教程 ——宋雷著唐碧清译 Lesson 1 法律体系的基础 A.主要分类 法律是一国公民借以规范(regulate)他们与其他公民以及与国家发生关系的行为的规则总称(the set of rules)。 英国没有成文的规则总称,一项行为是否被认为与法律相符(in conformity with)由有关法律依据(authority)加以权衡。也许是制定法(statutes)(比如说王室公告或者议会法令),法学家的论述(像英格兰的布莱克斯通或者苏格兰的stair),或者既决判例的汇编(reports of decided cases)。如果这些都不符合情况,法官会通过分析以往在相似情形下作出的判决来做出他自己的判决。 法律的基础,按照历史的顺序是: (a)普通法(common law) (b)判例法(case law) (c)制定法 普通法:当英国的法律体系开始成形时,法官被委派执行(administer)“法律和王国的习惯”。他们在普遍习惯的基础上制定他们自己的规则和原则;这类法律被称为“普通法”,与特别法或者特殊法形成对照,比如说教会法或者地方习惯。 苏格兰的普通法与英格兰以及威尔士的普通法非常不一样,因为古老的差别被1707年的联合法保存着,在这种情况下保留了它自己的法律体系。 普通法的特征是它成长于法律人所记载的司法判决,而不是基于确定的制定法(enactment)。它通过审查过去在相同情形下作出的判决,通常被称为“判例”(precedent),从而得到执行,并且在此基础上得到普遍适用的判决。 判例法:判例法是普通法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引起的(bring about)。汇编存在于首创的案例中有记录的对律师有意义的关键点(reports exist of leading cases raising points of interest to lawyers)。这些汇编记载了法院发现的事实,提出的争论以及法官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这些判决所依据的原则约束着所有更低级的法院(lesser court)。因此,上议院,法院体系的顶点,于1861年决定它不能推翻它自己做出的先前判决,所以上亿元的判决对所有法院都有拘束力。高院的判决拘束郡法院(county court)。但其可以被另一个高院不予采纳以及可以被上诉法院推翻(overrule)。 制定法:最早的制定法是由王室在议会的同意下制定的。之后,随着议会权威的建立,新法的制定或者现存法律的修改都有法规或者议会法令完成。随着

语言学 泰戈尔 飞鸟集 中文译本 比较

毕业论文 (本科生) 中文标题: 泰戈尔《飞鸟集》三个中文译本的比较 英文标题:The comparison of three Chinese versions of Tagore’s “Stray Birds” 学生姓名:张伟才 指导教师:邓文靖 学院:文学院 专业:汉语言文学 年级: 2 0 0 7 级

诚信责任书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毕业论文(设计)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在网上发表的论文。 特此声明。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目录 1.中文摘要 (4) 2.英文摘要 (5) 3.正文 (6) (1)翻译目的 (6) (2) 翻译方法 (7) (3)语言特色 (10) (4)翻译效果 (13) (5)结语 (14) 4.参考文献 (15) 5.致谢 (16)

泰戈尔《飞鸟集》三个中文译本的比较 张伟才 (兰州大学文学院 2007级汉语言文学专业 320070908021) 摘要:本文对泰戈尔《飞鸟集》的三个中文译本作比较,从翻译目的、翻译方法、语言特色、翻译效果四个方面阐述三个译本各自的特点。翻译目的不同影响翻译方法,译本的语言特色是其翻译效果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飞鸟集》中文译本比较

The comparison of three Chinese versions of T agore’s “Stray Birds” Zhang Weicai (School of Chinese of Lanzhou University) Abstract:This paper compares the three Chinese versions of Tagore’s “Stray Birds” and elaborate their respective features in the four sides:skopos, translation method,translation characteristic,translation effect.Different purposes of translation effect the translation method and the translation characteristic is a important point of the translation effect. Keywords:“Stray Birds” Chinese version comparison

注明:本中文译本仅供参考,若有任何歧义,以英文原版为准。

烟花质量改善计划的产品测试和收费协议 本协议是由美国烟花标准实验所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运商会员) 共同签定,对美标所的烟花质量改善计划的收费方式作出约定。 这里的“发运商会员” 应包括参加本计划的发运商的子母公司和所有相关公司以及其他成员,这里的成员是指所有管理此公司或被此公司管理的,或与此公司处于相同管理机构之下的所有人士,还有此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主管人员。 这里的“进口商会员” 应包括参加本计划的进口商的子母公司和所有相关公司以及其他成员,这里的成员是指所有管理此公司或被此公司管理的,或与此公司处于相同管理机构之下的所有人士,还有此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主管人员。 为了严肃认真的改进中国烟花的质量和对美国联邦法规的合法性以减少其相关伤害,一些美国进口商和美标所经协商,志愿加入烟花质量改善计划,该计划涵盖在中国制造最终运往美国销售的UN0336,1.4G级烟花(原DOT C级普通烟花)和相关的造型品种(受管制烟花); 而本协议列出了美标所可以执行的质量改善方案,为了保护美国烟花进口商的利益。 因此, 双方同意以下条款: 协议期限 –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立即生效,只要发运商保持为至少一家进口商会员代理业务,则此协议保持有效,直至美标所终止此协议。 烟花测试 – 被美标所划定为第一类的烟花应当按照美标所质量改善计划在中国接受独立测试,附录A是该计划的详细内容。附录B是第一类烟花的明细表,美标所可能会对此表做修改。其它受管制烟花被划定为第二类,不须接受测试。 费用 –美标所需用一定的成本来执行质量改善计划。为支持本计划,进口商会员认可发运商会员就其发往美国的受管制烟花收取质量测试费。测试费现在定为第一类烟花美金0.45和第二类烟花美金0.25。此费用将每年评估一次,就实际需要作出调整。 发运商的责任 – 发运商会员同意就其发往美国的每箱受管制烟花收集质量测试费,发运商应将其所有第一类烟花货物接受测试以符合美标安全标准,测试由美标所授权的测试公司进行。该测试公司在确认了进口商会员和发运商会员的资格后,应当按美标所程序测试这些产品,并向发运商会员和美标所认证测试结果。发运商会员就其出口给进口商会员的每一箱受管制烟花收取测试费,按照上述的美标所设定或修订好的费用标准。在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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