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部制

高校大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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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为积极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于2010年底正式启动,其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构建有利于高水平大学科学发展的内部管理体系,推进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合肥工业大学将建设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作为学校“十二五”期间的总体发展目标,把“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作为实现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自2011年3月启动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以来,制度框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各项工作运行平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开展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

一、以“横向六模块、纵向三层次”为基本框架

《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在传统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存在着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界限模糊,管理与服务、经营与服务职责不清,办理权与监督权空间不明,使得体制运行缺乏活力,工作人员缺乏动力,部门单位之间、上下左右之间缺乏合力,各层级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合肥工业大学紧迫地认识到,要想提升学校的层次水平,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向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迈进,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解决发展的潜力、活力、动力与合力问题,达到活化机制、激发潜能、提高效益的目的。在此背景下,学校提出全面推进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和实践探索。

行政大部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明晰关系、明确职责、规范权限、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为原则,以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活化机制、激发潜能、提高效能为目标,全面推进职员制和管理重心下移,打通本研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机构再造、职责再造、流程再造和制度再造,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分离、经(营)与(服)务分离、(行)政与学(术)分离、办(理权)与(监)督(权)分离,构建与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机构体系。

行政大部制改革的基本框架。可以概括为“横向六模块,纵向三层次”。在横向上,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校务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六个模块,将学校现有的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等17个行政管理部门整合为校务部、教务部、财务部、总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6个运行部,原有的53个科室归并为29个办公室(中心)。形成“三长(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一师(总会计师)、两院(研究生院院长、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的管理运行模式,注重部(院)之间、部(院)内部的协调。加强贯彻执行学校内部政策方针的力度,明确督办权限与职责,强化执行力,

注重部门之间的合作。取消行政级别,全面推进教育职员制度,实行扁平化管理。在纵向上,按照“决策科学、综合协调、执行有力、运行高效”的要求构建决策层、运行层和执行层三层次管理模式。决策层即校级领导层,按照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室会议事规则,负责关系学校改革、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运行层即六大部(院),按照《行政大部制运行若干规定》及《行政大部制部务会议议事规则》负责学校政策方针、决策贯彻落实的协调运行以及部(院)内部事务的协调。执行层是六大部下各个办公室或中心,负责具体事务的落实执办。

二、以“四分离、两推进、一打通、一突破”为基本内容

加快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大部门体制,有助于提升效能,使高效行政机构实现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目的,既是贯彻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的客观需求,有事实现高校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合肥工业大学以四分离、两推进、一打通、一突破”为基本内容,积极推行行政大部制改革。

管务分离。在行政管理部门设置上,通过管务分离,构建以行政服务为中心的行政服务体系,即把行政管理部门中的属于服务的职能剥离,成立相应的服务中心,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不受具体事务和利益的干扰,专注于学校行政管理事务以及各项政策的制定、贯彻和修改,使得行政管理精干高效,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范围清晰,又可以使新成立的服务中心专门从事服务师生员工的工作,服务机构健全,服务职能得以强化和专业化,能够提供面向师生员工的全方位服务,保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此,学校成立了五大服务中心,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推行专业化服务。

经务分离。将经营职能从工艺服务中心分离,经营性或以经营为主的部门从原后勤集团划出,隶属资产经营总公司管理,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实施目标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服务重在突出服务,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在专业化服务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政学分离。从制度上进一步保证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决策和发展问题上的话语权,明确了行政事务与学术事务的范围,确定了校学社委员会的组成原则,决策内容和议事程序等。进一步分清行政管理和学术治理的界限,构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分离、各负其责的治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学术治理体制建设,行政管理在属于或者基本属于学术管理的领域逐步淡化,以致退出。加强学术委员、学位委员会建设,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办督分离。针对原来一些部门监督权与办理权合一的情况进行了调整,将监督权与办理权做了适度分离,对于监督和办理的职能也做进一步的厘清,使得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职

能更好地配合与促进。学校制定了“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作和任务轻重缓急实施分类督办、强化督办,提高执行力和办事效率。

推进校院两级管理重心下移。按照“院为基点、重心下移、经费包干、目标管理”的要求,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系。扩大办学实体自主权,进一步深化目标管理模式、改革学院的行政管理结构、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为骨干学科带头人配备秘书,强化服务功能。实行院领导任期制,院长实行社会公开招聘,校长提名、教授委员会审议;业务副院长由院长书记联合提名推荐;培养职业化行政院长队伍(全校范围公开招聘);书记、副书记按照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完善学院领导班子选拔任用的提名机制、任命机制、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

推进职员制改革。取消管理人员行政级别,取消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等称谓,一律改称职员,办公室或中心主任为六级或五级职员担任,下面为七级一下职员,根据工作性质设不同的主管岗位,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解决校内新的管理体制与外部接口的问题;5级职员+任职高级职员岗位=正处级;6级职员+任职高级职员岗位=副处级;7级职员+任职中级职员岗位=正科级;8级职员+任职中级职员岗位=副科级。

打通本研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培养体系的贯通,打破资源优化配置的壁垒,提高人才培养的效能,这是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核心内容。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上,招生办公室、学生就业中心、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等均已将本科生和研究生打通管理,学校目前也正在进一步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教材、平台、基地、师资、模式等方面,全面打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育教学体系。

把“以事权的科学配置作为核定各部门设置及岗位职数的依据”作为一大突破。在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具体操作中,一方面,学校重新审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于不该部门管理的,或者只能重复设置、交叉设置的予以清理,简化和规范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在减事的基础上核减岗位,因事设岗,因岗聘任。既避免人浮于事,又避免事浮于人。另一方面,通过对行政部门事权的科学配置,使得各办公室(中心)的岗位设置更加合理,行政管理岗位上的人数有较大减少,通过减事而减人,有望避免精简后膨胀,膨胀后再精简的恶性循环。

三、以“四再造、三转变、两提高、一满意”为具体措施

我们深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问题,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不仅是设计问题,更是操作问题;不仅是原有体制的改革问题,更是现有制度的创新与衔接问题;不仅是机构重设问题,更是职责、流程、制度再造问题。我们主动尊重高等教育管理规律,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目标,打破原有行政框架,通过职能调整合并、机构精简,形成全新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

机构再造。设立四部两院(校务部、教务部、财务部、总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院)下设办公室(中心),建立扁平化行政构架,弱化行政色彩,强化服务职能,构建服务体系,形成全新的组织结构管理框架体系。

职责再造。通过调研讨论、斟酌核查,围绕“干什么、怎么干”两个问题,重新拟定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制定了《合肥工业大学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重点解决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实现了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加强了各部门、岗位间工作的有机配合。

流程再造。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优化工作路径,提升工作效率。工作流程向全校公开,既方便了广大教职工办理业务,又以制度形式确定了工作程序,规范了工作运行,同时也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将流程再造与信息化平台建设相结合,真正实现管理的信息化,提高管理效能。

制度再造。根据大部制改革运行情况,适时完善各种制度建设,出台了《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行政大部制运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合肥工业大学部(院)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文件,规范了大部制改革后各项工作运行。同时根据新的管理运行模式,对于原来制度体系进行重新梳理、再造、重构、构建与中国现代大学相适应的内部制度体系。

实施“321工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化“三转变、两提高、一满意”活动,即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让师生员工满意,努力营造风清、气和、向上的人文环境氛围。

行政大部制改革运行两年,已初显成效:

行政管理效能化。构建了“决策科学、综合协调、执行有力、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清晰界定决策层、运行层和执行层的边界,缩短了管理链条。通过改革前后对比,较好地将学校领导从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便于更好地研究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决策,同时也提高了学校工作的执行力和运行效率。以前一件事需要几位校领导协调,现在决策过后由“长”协调运行即可,效率大大提高。

服务体系专业化。学校改革中把服务职能从管理部门中分离出来,使得行政管理精干高效,服务更加专业。成立的五大服务中心直接面向教职工与广大学生,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比以前更强,由于专业化分工明确细致,服务效率更高了。比如说,学生资助中心成立后,学校将原来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政策水平比以前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提高了。

政学权限清晰化。构建行政和学术各负其责的治理模式。原来的行政部门四级管理(处、副处、科、副科)变成部和办公室两级管理,取消了干部行政级别,全面推行了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学术委员会主要又教授组成,校领导不参加,从制度上保证学术权利独立运行,现在学校学术评价、学科发展论证等都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有效地保障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制度顺利实现。

人才培养一体化。改革前,学校本科生培养和研究生培养归两个部门负责,两个领导分管。改革后,从招生、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条件建设和教学质量保障等都统一管理,优化了教学资源的配置,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合肥工业大学副秘书长陈鸿海

摘自《中国高等教育》2013年第七期

高校大部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为积极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于2010年底正式启动,其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构建有利于高水平大学科学发展的内部管理体系,推进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合肥工业大学将建设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作为学校“十二五”期间的总体发展目标,把“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作为实现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自2011年3月启动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以来,制度框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各项工作运行平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开展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 一、以“横向六模块、纵向三层次”为基本框架 《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在传统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存在着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界限模糊,管理与服务、经营与服务职责不清,办理权与监督权空间不明,使得体制运行缺乏活力,工作人员缺乏动力,部门单位之间、上下左右之间缺乏合力,各层级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合肥工业大学紧迫地认识到,要想提升学校的层次水平,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向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迈进,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解决发展的潜力、活力、动力与合力问题,达到活化机制、激发潜能、提高效益的目的。在此背景下,学校提出全面推进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和实践探索。 行政大部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明晰关系、明确职责、规范权限、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为原则,以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活化机制、激发潜能、提高效能为目标,全面推进职员制和管理重心下移,打通本研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机构再造、职责再造、流程再造和制度再造,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分离、经(营)与(服)务分离、(行)政与学(术)分离、办(理权)与(监)督(权)分离,构建与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机构体系。 行政大部制改革的基本框架。可以概括为“横向六模块,纵向三层次”。在横向上,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校务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六个模块,将学校现有的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等17个行政管理部门整合为校务部、教务部、财务部、总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6个运行部,原有的53个科室归并为29个办公室(中心)。形成“三长(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一师(总会计师)、两院(研究生院院长、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的管理运行模式,注重部(院)之间、部(院)内部的协调。加强贯彻执行学校内部政策方针的力度,明确督办权限与职责,强化执行力,

高校导师制的运行和管理模式研究

高校导师制的运行和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高校导师制的工作集教育管理、辅导答疑、思想指引和就业指导于一体,全面贯穿于大学阶段的整个过程,这对于改进高校学生管理方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但导师制在运行中仍存在职责范围模糊、运行管理和评价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方案,旨在使高校导师制真正落到实处。 [关键词]高校导师制指导教学管理 一、导师制的概念和起源 “导师制”是一种在本科阶段运行的由专业教师对所分管的学生进行学习辅导、思想跟踪和就业指导的制度。本科导师制将教师的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相结合,克服了高校教师与学生相脱离的弊端,对学生管理起到了有效的辅助作用。可以说,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但加强了“教书”的针对性,也提高了“育人”的实效性。 导师制(tutorial system)最早起源于英国的牛津大学,由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首创,19世纪末20世纪初导师制开始应用于本科生的培养。学生被录取之后,到学院报到时学院会给他指定一位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业和品行、协助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指导他如何取得进步。“导师每周辅导学生一次,地点一般在导师办公室、宿舍或在校园大小酒馆里,边讨论边喝咖啡,既轻松又和谐。”①在导师的密切关注下,大部分学生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业,并在行为习惯上受到导师言传身教的影响而形成严谨踏实的作风。当时导师制的实施对于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大学生良好学风和品德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我国,导师制的引入时间较晚。“2002年9月北京大学开始在新生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在社会上引起反响。北京大学每个本科生导师平均指导4~5名本科生,这些指导老师的职责大概有三项:一是负责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指导;二是对低年级学生给予从中学阶段到大学阶段学习方法的帮助;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学生选择专业提出一些建议。”② 二、高校实施导师制的必要性

浅析高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及若干问题

浅析高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及若干问题 摘要:2014年某高校作为本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在一年多的学分制改革试点过程中,该校在教学方面、收费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变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同时也不免凸显出一些问题,本文较为详实地介绍和分析了该校学分制改革的成功实例,并明确指出当前影响学分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一些尖锐的矛盾和问题。 关键词:学分制教学改革;学分制;收费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7-0116-02 2014年9月份,某某大学有幸与其他7所高校被指定为本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在学分制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本着配合本省高校教育发展改革目标,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从而促进该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宗旨,深度贯彻上级有关学分制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将该校学分制改革

实施情况、经验以及存在问题介绍如下: 一、教学改革情况 (一)教学投入方面 为保障学分制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该校加大在教学实验设施方面的投入。2014年主校区立项建设特教中心综合大楼项目,修建分校区部分体育教学场馆;多方筹集经费新增设备,加大实验室硬件建设,及时更新仪器设备,实验仪器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开展实验室只能信息化管理化平台建设探索工作并初见成效,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投入专项经费升级改造教务管理系统,满足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下学生选课、培养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各个教学环节的要求;出台了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自2014级以后为每位学生都配备了专门的学业导师,指导学生适应学分制教学改革进行选课以及学业规划;加大对实训基地以及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建设投入以及管理,并与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创业学院。 (二)课程建设方面 开展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的积极探索,利用暑期学校引入网络通识课程工学生学习;升级改造了课程中心平台,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推进课程视频网络资源共享,以满足学分制改革的需求。

顺德大部制改革实施方案

顺德大部制改革方案 将原有的41个党政部门大刀阔斧砍为16个,精简幅度接近2/3。而仅有的10个区政府 工作部门,有7个局长由常委或副区长兼任。顺德区此次精简机构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最多“1正5副”制机构职能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党委机构(6个)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组建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将区监察局、审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不再保留区监察局、审计局。区信访局并入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在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内设机构挂牌。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牌子。 ●区委组织部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将区人事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 组建区文体旅游局,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将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除文体许可及文化综合执法以外的职责、旅游局除旅游市场监管以外的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不再保留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旅游局。 ●区委政法委员会 区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区委社会工作部 组建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合署办公,挂区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牌子。将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职责,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除残疾人就业培训以外的职责,区农业局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区民政局双拥优抚、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归口区委社会工作部,按各自章程运作。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学制与学期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三~六年(包括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并达到〈大学生体质标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以四年为标准修业年限计,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实施细则见有关规定。 二、学期 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季、秋季两个长学期和一个暑期短学期。长学期安排19周,其中用于教学17周,考试1.5--2周;短学期安排3--4周,主要用于安排选修课、讲座、军训、实习、设计、创新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学分计算 一、理论与实验课程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计2.5学分; 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计15学分; 三、创新教育活动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个本科生修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实施细则: 1、竞赛性活动获奖 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2、论文发表 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教 育部《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意见》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二)课程与学分 1、学分制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 (1)必修课: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学生必须掌握的文化 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程。 (2)限选课:指与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相关,构成专业特色的部分课程组合。学生根 据个人爱好、专业定位、学校开设课程,在限选课程组合模块中选修若干课程。 必修课所占比例要不高于70%,限选课不低于30%。作为必修课的语文、数学、计算机、英语、体育等基础课程约占总课时的40%。 2、学分计算方法: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绩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 重要依据。 (1)学业课程学分的设定:以学期为单位,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 依据,一般课程以每学期每周授课时数为学分数,折合18个学时计1学分,即每学年总课 时/18=课程学分。学分计算取整数。 (2)独立开设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训、社会调查以36课时为1个学分。 (3)毕业实习一年学分为20分。 (4)学业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期末考试(考查)成绩、期 中成绩、平时成绩(学习态度、测验、作业)情况等综合评定后确定,并随学生学习成绩单 一起,一式三份,一份报实习处,一份报班主任,一份自存。 总平均成绩=期末*50%+期中*3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 用于有期中考试科目) 总平均成绩=期末*8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用于无期 中考试的科目和模块考试) 总平均成绩及格(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及格者,可通过补考或申请重修,在成绩合格之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学分折合计入总学分。 (5)实习成绩考核以就业办评价为主,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工作 表现和实习情况做出书面评定,成绩合格,取得实习学分。 (6)专业技能证书学分:学生必须要取得一个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以获相应学分。高级为15学分,中级为10学分。可累计加分,不封顶。 (7)每个学生的德育学分每个学期规定为5分。每学期德育学分评定由班主任负责, 会同学生处、学生考评小组(或班委会)、任课教师意见,操行合格的取得整学期德育学分。 3、成绩考核及学分绩点 (1)学生学习质量优劣,通过学分绩点评定的方式来衡量。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是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绩优劣的主要指标,最高绩点为1.5,最低绩点为0。绩点与考 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等级考试成绩考查成绩绩点 A85——100优1.5 B75——84中1.2

大部制改革的优势和弊端

大部制改革的优势和弊 端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优势:·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亮点一:体现一个“综”字 方案综合考虑了改革的长远目标和当前的改革重点,综合考虑了当前国际大环境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并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需要和可能。此次机构改革方案的形成和提出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适应了我国新时期、新阶段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机构改革,必须符合这样一个整体要求和时代背景。” 亮点二:突出一个“转”字 方案突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体现了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方案将突出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到部门职能的配置上。比如,合理配置国家发改委的宏观调控职能。方案提出,国家发改委应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

的重大问题等。同时,要进一步减少国家发改委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亮点三:探索一个“大”字 方案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推出了若干个大部门。 比如,拟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是一个大部门,它不是以往工业管理部门的回归,而是按照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工业改造相结合和军民结合的要求,负责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的部门,但不干预企业市场经营活动。又比如,拟组建的交通运输部,将公路、水路、民航融为一体,对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将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再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将从体制上打破“白领”和“蓝领”的区分,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社会保障体系。 亮点四:关注一个“民”字 方案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了若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而且方案明确了卫生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责,符合客观规律,是实事求是的。 亮点五:尊重一个“实”字

浅析高校本科生导师制

科技信息 本科生导师制起源于英国牛津、剑桥大学,是指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前提下,由专业水平高、品德兼优的老师担任本科生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生活以及心理进行个别指导的一种教学制度。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各大高校相继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它标志着国内高等教育已经为适应社会需求进行内部机制的深化改革。从教学大纲的重新修订到课程设置,从课程体系的整合到培养目标的确定,都以适应个性化人才培养为目标,构建与之相协调的教育管理体系。 1、建立导师制度的作用 本科生导师制度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有利于丰富学生思想教育的内涵,有利于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同时也有利于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实现个性化的发展目标。 1.1有利于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 专业性教育是高校教育的一大特点,学生的思想状况,职业规划以及个性培养都与专业教育有很大的关系。学生导师在充分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后,可以将专业学习与学生的未来就业,职业生涯规划联系起来,将专业的发展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从而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思想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 1.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 结合学生导师各自的研究专长,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在科研、课程设置等方面给以具体的建议和引导,帮助学生确立发展目标和方向。导师制度也为师生提供了多种互动的方式,如个别谈心、小组讨论等,从而增进导师与学生相互了解,对学生来说,可以获得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1.3有利于实现对学生全面的指导 本科生的专业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学习要求和任务。导师对大学生的全程指导,能动态地掌握学生的学习、兴趣、心理等方面的变动情况,帮助学生进行人生定位,并提前对学生加以充分指导,从而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1.4有利于整合第二课堂资源,促进学生素质拓展 第二课堂活动是对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是学生培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高校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主要依靠学生工作队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了文化艺术、科研学术、实习实践、志愿服务、体育健身、心理健康和就业创业等诸多领域。第二课堂的科研学术、实践调研和就业技能训练等活动与特定专业密切相关,导师制的实施使教师广泛参与到这些活动中,为学生提供及时的指导和帮助,对丰富第二课堂活动资源,提高学生参与热情作用巨大。 2、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传统的教学理念难以转变 本科生导师制是由导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中国传统的教学理念是以课本为基础的“灌输式”教学,重“传授”而轻“启发”,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觉性,这种情况与本科生导师制的宗旨相背离。但是由于传统的教学理念对中国教育的影响根深蒂固,一时难以转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 2.2导师资源的相对匮乏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胜任导师的职责。在本科生教育方面,往往要注意本科生从高中进入大学的学习、生活方式的转变过程中,他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定位都急需一些具有航标价值的真诚建议。还有要针对社会角色转变所面临的抉择问题,如何在学生对社会、前途的认知和适应都感到无所适从时,去指点和教导他们,则需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责任感和爱心的导师。这样的导师既能寓生活哲理于学术交流中,又能将治学精神反映在日常生活中,然而这种导师资源并不多见。 2.3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导师责任心有待加强 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管理模式的影响,部分学院或系对本科生导师制重视不够。另外,并不是所有的导师都能够从根本上认识到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其深远意义相当一部分教师不能处理好教书与育 人的关系。一些教师认为,学生的学习是学生自身的事,学的好坏与己无关,作为教师只要上好该上的课就行了,把教书和指导学习、教书和育人人为地割裂开来。即使在明确了学生的导师后,一些学生能见到导师的次数也很少,甚至对导师只知其名却未谋其面,导师也无法履行导师职责,这样的导师制对学生来说,根本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2.4导师工作评价制度不科学,激励性不强 推进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导师的聘后管理和评价是这个系统工程的核心。建立科学的导师工作评价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与评价导师工作,是有效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重要条件。导师工作评价既要利于评价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当下的开展情况,又要对未来的工作起引导作用;既要涵盖工作效果,又要涵盖工作过程。 3、做好导师制的主要方式 3.1正确选择本科生导师制的运行模式 我国各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运行模式不尽相同,导师制实施的效果取决于是否选择了结合自身特点的运行模式。在全面推行学分制的过程中,学生工作在落实辅导员工作制的基础上,实施以“本科生导师制”和“班主任制”相结合的“双师制”。有条件的高校既派班主任,也派本科生导师,低年级以“班主任制”为主,高年级以“本科生导师制”为主,两支队伍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在指导形式上,可根据师资条件,既可采用“一师多生”形式,也可用导师组指导的“多师多生”形式。在指导途径上,既有集体指导,也有个别指导,可采用教授讲坛、专题讲座、谈心交流等形式,加深与学生交流。在指导方式上,既可开展师生“面对面”商讨方式,也可利用电话、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键对键”式沟通。 3.2明确本科生导师的职责 导师制所遵循的大学理念应是培养智慧与理性的全面发展的人,而导师制培养的目标应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核心,发展探究知识和独立思考能力。导师制是基于人文关怀而产生的,它要求指导教师直接面对学生,不仅传授知识和技能,还要以自己良好的师德和人品影响学生,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3.3建立有效的导师制激励与监督机制 有效的激励机制必须充分肯定导师的付出,恰如其分地反映导师指导的质与量。由于导师大多会从事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并指导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本科生工作量的确定及其它工作中工作量的确定,还有劳动的付出需要全面考虑。考核本科生导师的各项指标要兼顾可以量化的部分和难以量化的部分,以及导师职责中规定必须完成的部分和导师根据自身特点增加的部分,结合导师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和学生表现等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反馈机制,落实实施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组织机构。 3.4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导师不是家长,但一定程度上却执行家长的社会责任;导师不是思政辅导员,又一定程度地履行其责任,但缺少一定的权限,使其处于两难境地,所以要履行好大学生导师制度,必须找到其工作的切入点,才可以发挥作用。可以考虑吸收一些优秀研究生充实导师队伍。现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增加迅速,师生比率比较大,可以选择在读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充实导师的队伍,使其管理的学生数适当少一些。由于研究生与本科生心理上比较接近,可以很快进入角色,发挥其管理与协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宁宏.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几点思考[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3):10-11. [2]戴翔等.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中需注意的若干问题[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54-55. [3]周营军.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实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126-128. [4]胡国富.我国大学生导师制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0(3):164-165. 浅析高校本科生导师制 西安邮电学院团委张瑞西安邮电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梅永刚 [摘要]本科生导师制是我国部分高校在借鉴国外高等教育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探索本科生教育 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一种新机制,本文主要阐述了本科生导师制的作用以及我国当前本科生导师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 提出了做好导师制的主要方式。 [关键词]高校本科生导师制 基础理论研讨 49 ——

关于推行高校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的实践探讨

关于推行高校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的实践 探讨 摘要:高校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是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模式之一。推行高校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的前提为实现高校管理重心的下移、厘清管理重心下移后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从实践环节讲,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从机构调整、人员重组、组织和岗位再造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高校;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其全称为大部门体制,是现代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类同的事务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1] 我国对大部制的提法源于中共十七大报告,报告中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在我国推行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的大潮下,许多高等学校也开始进行大部制改革。目前,我国高校大部制改革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为代表的学部制改革;另一类是以山东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高校为代表的高校

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本文所探讨的为第二类。 笔者认为高校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是以管理重心下移和制定完善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为前提,遵照合并相近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围绕教学和学生工作转变职能,以去行政化、提高服务水平、创建职业化队伍为着重点而形成的高校行政管理模式。 一、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的前提 (一)管理重心实现下移 管理重心下移就是学校将人权、事权、物权下放给专业学院(主要体现为预算的制定和使用权的下放),由专业学院自行管理,并对专业学院的发展负责。管理重心下移后原本由职能处室承担的,如制定教学计划、人员招聘、资产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转嫁给各专业学院,这样一来职能处室可以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把注意力从各种制度的制定、监控、服务等家长式的角色转移到为各专业学院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的服务者的角色。工作任务的下移促使职能单位转变职能,这为推行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提供了条件。 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管理重心的下移是否一定有利于推行大部制改革?这就取决于学校对专业学院授权的程度。 (二)厘清管理重心下移后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职能部门大部制改革应建立在有规可依的基础上,才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入我校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能超过两周,请假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分别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查阅本院系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学籍,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电子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经学校批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报所在院系、教务处审核,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按时返校,并持本人学生证、缴费收据到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事前必须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因事请假的学生,必须将事假申请、父母单位或家庭所在地街道(乡)等单位开具的事假理由证明材料交寄学生工作办公室;因病请假的学生,必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请假无效;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期交寄请假材料的,应及时以电话、电报或其他通信形式请假,并在返校后补交请假材料。请假需经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报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两周内不报到注册者,不论实际听课与否,均作旷课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旷课时间计算:规定报到的当天按四学时计,其它按实际授课和实习学时计。

高校实行学分制弊大于利一辩#精选.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感谢对方辩友颇具激情的陈词,高校教育施行学分制固然有其积极影响但就现状而言,学分制的施行过程不可否认的是弊大于利。学分制的创始地哈佛大学已经于1986年取消了学分制,而且包括世界一流大学在内为数不少的高校实行的也并非是学分制。这是为何呢? 开宗明义:学分制是教育模式的一种,是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提出的初衷是为促进教育发展的,然而,在施行过程中其弊端愈演愈烈。当今中国大多数高校中,施行的学分制是将专业课程和选修课两者合二为一以学分来作为衡量的标尺。在当今社会经济和科技、信息迅速发展的21世纪,学分制早就失去了它的本质属性。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就学生而言,学分制把知识以量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无疑是对知识价值的贬低,更不用说各个学校、老师学术水平参差不齐,判断标准根本不统一。对于自觉性较弱的学生来说,其施行并未给学生的学习起到多大的辅助功效和正面的导向作用,反而用所谓的“选课自由性”使学生选课呈现出盲目性的特点,形成“凑学分”心理,导致学生仅凭兴趣听课,博而不精,且忽视对基础知识的学习,对学习产生应付心理和对知识的低探索性。选课也导致知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遭到破坏,使得学生的学习呈现断层现象。 其次,就高校教育而言,尽管我国目前已有80%的大学实行学分制,但是,大多数学校并不具备实行学分制的能力,如教学管理制度不完善,师资力量薄弱,缺乏强有力的考勤制度……甚至由此产生的收费混乱等问题,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我国推行学分制的难度。学分制作为一种尚不成熟的制度,其带来的班级管理混乱,集体荣誉感缺乏,学生知识结构不合理,60分万岁思想等种种弊端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大学生切身的利益。从获取学分来讲,“及格”与“优秀”的等级已被趋同化,这样的现状使得学生的学习动力又从何而来呢? 最后,从社会人才供需角度而言,社会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促进教育的发展,培育高质量人才才是教育的本质,据社科院数据显示,仅大中型跨国公司在中国需要人才就要70万~80万人,而面对即将毕业的近800万大学生中仅 有10%的人才符合要求。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与社会需求明显脱节社会人才供需矛盾不仅没有因学分制的施行有所缓解,反而使其愈发严重。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进步,试问,在种种弊端暴露的学分制的施行过程中,如何确保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呢? 因此,我方坚定的认为,高校教育施行学分制弊大于利。 最新文件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方便更改 word.

大部制改革方案要点

大部制改革方案要点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制),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作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围绕大部制改革问题,国内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15个职能部门等;三是合。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很显然,大部制是将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或将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关的部门整合为一个较大的部门。与按照政府专业管理职能设置政府机构的小部制不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体制。职能有机统一是大部制的精髓所在;宽职能,少机构则是大部制的鲜明特征。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与作用 学者大都认为,大部制改革的基本目的是拓展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学者具体分析大部制改革的目的,认为推行大部门体制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而是为了集中和综合决策,建立

国内高校学部制改革情况

国内高校学部制改革情况 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高校特别是巨型大学正在积极尝试“学部制”改革,“学部制”遂成为当下高校管理领域的热点话题。“学部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调整,而主要是为克服学院数量过多造成的弊端,促进相关院系、学科间交叉与融合的有效途径,旨在创新高校管理体制,创建现代大学制度。下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我国高校学部制的实施状况予以梳理和简单分析。 一、学部制简介 所谓“学部制”,是指在高等学校内部校和学院两个层次之间增加“学部”一级学术性组织或一级管理机构。学部制是超越学院层次的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的一种开放式跨学科组织,基本形式是在综合性大学里,学科相近的不同学院被整合在一起,形成“学部”,即院务会议领导下的学术指导、

科研组织和协调机构。

《浙江大学关于调整和加强学部功能的若干意见(试行)》(2008年7月26日)中指出:“学部主要是进行学术分类管理的平台,是教授治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受学校委托协调所辖学院(系)工作的机构。” 学部作为大学中的重要组织,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约12世纪中期)大学的教师法团。“学部”(faculty)一词最初是指某一学科领域,至13世纪中期它的外延扩大为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和大师聚集在一起,实施教学与研究的专门机构。在德国,一般意义上的学部指的是拥有自治权限的大学教师组织。在日本,由于推行1918年政府颁布的《大学令》,几乎所有的国立重点大学都实行学部制。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是日本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现设有10个大学部,共537个讲座。 二、我国学部制改革概况 近年来,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等20余所大学陆续启动了学部制改革,为推进学部制改革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目前,从学校网页的机构设置上清楚看到实行学部制改革的高校有: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还有一些学校仅在网上有报道该校已实行学部制改革,但从其网页机构设置中尚看不出已实行学部制,如:重庆工商大学、天津大学、西南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上海交大、中山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大,东南大学等。另外有不少高校的学部制改革仍在酝酿和探讨中。山

Xx大学大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高校全面建立大学生导师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局面。根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大学生导师制是在实行班级制和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制的同时,安排专业教师兼职担任学生指导教师(简称导师),重点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引导、专业辅导,加强学生教育培养的一种重要形式。建立和实施大学生导师制度,是新形势下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学生个性化教育和主体性教育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优化师生关系、密切师生感情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推进全员育人、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促进教书与育人、学生因材选教与教师因材施教的统一,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严格管理与人格感化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更好地激发教师的职业光荣感、责任感和实现教学相长。 二、领导与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学工部侧重思想教育方面的工作指导;教务处侧重教学管理方面的工作指导;人事处侧重于导师聘任、考核的组织及工作指导;科研处侧重于科研工作方面的指导。 各系要成立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担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导师的选聘、上岗培训、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组织导师开展工作研究与交流活动等工作。 三、实施对象 1.学生导师制工作目前重点覆盖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2.在专科生中“抓两头、促中间、抓重点、抓特色”。具体以学业预警学生、生活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学习拔尖学生、自主创业学生为重点的指导对象。 3.院系可根据导师指导学生的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指导对象。 四、导师的配备 (一)各系专业教师、思政部教师、全体专职辅导员都必须担任学生导师。 (二)担任拔尖人才计划、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导师,作为大学生导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1 2010年10月12日修订 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对高等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方式的要求,我校依据《高等教育法》及其它教育法规,对《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进行了必要的修订,确定如下: 第一章学分 第一条学分是用于表示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计量单位,学生必须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方可被认定为达到学业基本要求。 第二条学生必须完成听课、自习、作业等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方可取得学分。学校以每门课程每学期最低教学课时要求为基本依据确定学分。教学课时是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堂学习时间或其它教学环节按此标准折算出的课堂学习时间,每课时的学习时间为四十五分钟。 第三条学分积点是评价学生已取得学分课程的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学分积点的高低取决于学分数和学分积点系数。学分积点系数与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相对应,按学习成绩的优劣从高到低排列。学生取得的学分数和学分积点是衡量其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各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应取得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 第五条我校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按课程结构分为公共基础课(要求修满和取得必修学分)、学科基础课(要求修满和取得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专业方向课(要求取得必修课学分)三类;按课程修读要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按课程对培养目标的重要程度分为主要课程和普通课程两类;学生进入专业所需修读的最低限度课程为专业入门课程。 (一)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在公共基础课所列的课程组中必须完成的最低选修学分,以课程组为选修范围。 (二)必修课是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其中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中的政治理论思想品德必修课、专业入门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方向课。学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并取得必修课学分。 1 1985年制订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1993年、1995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5年、2008年9月修订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 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 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 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 (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

学分制的优点和缺点详解

学分制的优缺点 优点:⒈ 相比传统的教学制度而言,学分制下的学习生活更为主动、独立,这样学生就不会因各种各样的要求而陷入被动境地,而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扬长避短,让兴趣爱好融入到学习中去,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例如在我们所推行的学分之中规定,年段拥有统一的课表,什么时候听课,听那一节课,甚至连作业,也都由学生自己安排。这样的规定还可以锻炼学生对时间的调配能力,有利于今后的社会工作。 ⒉ 取消了升级、毕业的年限,便于充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使学习能力强的同学不拘于课堂的限制,超前学习,提早完成学业,也能让学习能力较差的同学,有足够的时间来对已学知识进行巩固及加深理解。此外,还方便了因特殊情况而中途休学或停学的学生的学习。 ⒊ 在我们所构想的高中学分制中,学生是通过不断积累学分来随时获取与学分高低相对应的某高校的入学申请资格的,这就避免了传统教学制度中一考定终身的弊端,相对减轻了学生的升学压力。另外,学分是通过自主性的阶段性测验获得的,也就是说,参不参加测验,参加什么科目的测验以及测验的难度系数,学生都可以自由选择,这样,就避开了状态不佳、难度脱节等不利因素,使知识掌握程度不同的同学,都能按自己所设计的方式来获取学分、完成学业。 ⒋ 学分制下的科目设置要比传统教学制度力所拥有的科目更为丰富。在学分制下,只要学校有办学能力,便可自由开设各式各样的课程,以丰富学生的知识面,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尤其是在高中阶段,学校适量增开一些有关于世界热门科学问题的课程,将科技和生产中的前沿知识在课堂上作介绍说明,让学生有所了解,这样有利于培养、调动学生的科研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接受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⒌ 学分制要求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与此同时,增强了对教师队伍素质的要求。实行学分制有助于教师竞争意识的加强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例如,学生不但拥有选择课程的权利,还拥有选择教师及对教师教学进行比较和批评的权利,于是教师便能够通过学生的反映,自发完成自我的完善。 缺点:⒈ 由于学分制大幅度的放宽了对学生的要求,致使一些自觉性较差的学生忽视了学习的重要性,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将大量的时间放在休息和娱乐上,从而荒废了学业。较为随意的课程安排使一些应自0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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