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意实绩;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根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XXX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坚定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主动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剧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力量、文化水平和专业学问;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施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阅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阅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恰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依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阅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布置相关管理学问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举

①民主推举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举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举包括会议投票推举和个别谈话推举。

②民主推举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举职位、任职条件、推举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举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举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举;院党委依据民主推举的结果,结合平常把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讨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举的范围和参与对象。会议投票推举分为院领导推举、院推举会推举和科推举会推举三个层次,其中院推举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与;科推举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与;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与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根据个别谈话、征求看法、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化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看法。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看法。考察后依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看法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连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举同时进行。

(3)商量确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商量作出任免确定,或者确定提出推举、提名的看法。党委商量确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足发表看法。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看法。在充足商量的基础上,实行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

等方式进行表决。对看法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晰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确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前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施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商量确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托付护理部主任聘任。

4.干部沟通: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就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沟通;对特别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沟通。

5.降职、革职

(1)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含党支部书记)男一般为年满55岁周岁,女一般为年满52周岁者。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年龄可以恰当放宽,目前暂定为男不超过58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担任省、市级重点专科的正、副主任的,其任职年龄可暂按原规定年龄执行。其他由于有特别需要的工作岗位,由院党委集体研讨、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酌情放宽年龄要求。

②现任干部聘任期届满推举时,推举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不合格票数超过l5%或根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之和超过30%的,不再留任。

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测评为末位、经组织考察不胜任的。

(2)凡目前暂未能到达规定学历要求的中层干部,须向院党委提交学习计划,并在任期内必需取得在学资格,否则不予聘任。

(3)因工作力量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现职的予以降职运用或革职。其待遇根据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依据局党委《关于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的看法》的精神,我院将在部分科室的中层干部岗位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7.干部辞职

施行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自愿辞职。即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辞职者应向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在接到申请的2个月内予以审批或答复。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2)引咎辞职。即干部因工作严峻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经院党委商量后作出引咎辞职的确定。

(3)责令辞职。即院党委依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合适担任现职,由院党委依据考察考核情况提出责令辞职看法。

8.纪律要求

(1)党委会集体商量确定干部任免。不个人确定干部任免,转变院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确定。(2)严格根据干部选拔聘任有关程序执行,不临时动议确定干部任免。

(3)干部聘任期间,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现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商量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调整期间跑官、要官、打招呼,若查实则取消聘任资格。

(4)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5)任何干部不准不执行党委的聘任和调整确定,凡不执行者一律办理革职手续。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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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1.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第 2 页共 8 页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2.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 3 页共 8 页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1.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 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 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2.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doc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4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 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随着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医院管理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其中,干部选拔任免制度问题尤为严重。因此,本文将深入探讨干部选拔任免制度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一、干部选拔任免存在的问题 1.缺乏制度规范 许多医院在干部选拔任免过程中都缺乏完备、合理的制度规范,导致干部选拔任免过程缺乏权威性和公正性,不仅影响了医院管理的正常运行,也会对医患关系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2.缺乏公开透明 部分医院在干部选拔任免过程中缺乏公开透明,干部选拔条件不明确,被选拔人员的资历水平不得而知,导致许多优秀的医务人员无法得到合理的认可和提升机会。而且,这种不公开透明的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容易引起贪腐、权力之争等问题,从而损害了医院的形象和声誉。 3.重个人关系 部分医院在干部选拔任免中重视个人关系、人情因素,而忽略了干部选拔人才本身的条件和能力,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

或不适合担任该职位的人员被任命,进而影响医院工作效率和质量。 4.缺乏考核机制 许多医院在干部选拔任免过程中缺乏明确的考核机制,干部选拔任免一旦出现问题,就无法有有效的解决方法,从而导致医院丧失职业道德和管理威信,影响医院的发展。 二、如何加强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建设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建设,促进干部选拔工作规范、透明、公正、有效。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1.完善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为了避免干部选拔任免中的各种问题,医院要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包括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和程序、理顺干部选拔任免相关的权责关系、建立干部任职的监督机制等,确保干部选拔任免公正、透明、规范和科学。 2.严格干部选拔任免条件 选拔干部是为了优化医院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因此医院应该深入分析工作内容和业务水平,建立广泛的人才选拔活动,研究和制定选拔标准和程序,全面掌握候选人的个人思想、业务能力等情况,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促进中层管理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保证医院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加快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对象 全院所有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临床、医技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 二、职位设置及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章,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以发展的眼光统领科室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团结带领全科员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打造名医、名科。 3、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政、后勤或临床、医技、护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综合能力较强。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 4、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须具备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工作成效显著,任期目标完成良好。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享受十堰市级政府特殊津贴或荣获十堰市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十堰市级以上荣誉,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经院支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可延续任职至正式退休年龄。 5、临床、医技科室副主任岗位按科室所设专业确定职数。 6、护理管理干部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新任职务者年龄不超过38周岁。 7、临床、医技科室设置主持科室工作的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岗位一个。床位40张以上的科室,可根据专业设置及业务发展需要增设副护士长岗

位Q各科室在任护士长年龄不超过48周岁,在任未主持工作副护士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任免办法 1、中层干部的产生分公开竞聘和组织任命两种形式。 2、公开竞聘由院务办公室公布岗位要求,竞聘者自愿报名,根据竞聘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两种任职形式均由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任用。 3、中层干部一般任期为3年。重用提拔新职务的仍须在原职务岗位任职期满考核后任用,通过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破格提拔任职的除外。中层管理干部试用期满和任职期满,医院根据个人工作实绩、科室发展业绩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由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继续任职。 4、临床、医技科室第一责任人在任期内未完成工作任务指标且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或未获年终单项奖励的,延长一年任期。由分管院长、院长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本人写出书面深刻剖析原因并制定出下一年度科室具体任务指标,下一年度仍未完成具体任务指标予以免职。 四、权力和义务 1、作为科室行政与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干部应以身作则,讲奉献求实效,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严格服从医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2、中层干部要高质量、高标准开展科室业务及日常工作管理,不断探索和实施科室业务发展和医疗安全管理前瞻性新举措,努力完成医院分配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3、中层干部应按规定组织并主持各类科务会议,做好科室与科室之间的各种协调工作,准时出席医院院周会或中层干部会议,并定期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情况,请示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4、中层干部有义务对医院的院务工作在一定的场合内提出合理化建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 一、制度背景 医院干部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干部选拔任用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发展方向。为了确保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为医院干部选拔任用提供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规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示透明、竞争公平,任人唯贤、量才适用。 2.以能力为核心。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能力、素质、经验等方面的考察,推行能力导向,以为医院发展服务为核心,选人用人量才尽用、推动发展。 3.民主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民主程序,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程序规范、精细高效、结果公布、追责问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进行。 4.科学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注重用人单位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 5.依法依规。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秉公执法、明底线、守规矩,不能随意违反法律和规定,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基本要求 1.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决策和个人定岗相结合,做到既讲民主又讲纪律。 2.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3.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社会认可度。 4.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5.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予以处分。 四、实施步骤 1.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标准。制定《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管理办法》和《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明确各个环节的程序和标准。 2.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依法依规性。 3.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示和报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公示拟选人员的条件和要求,招聘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名。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是医院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套规定。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保持内外人员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包括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聘用合同签订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个应聘者都有平等的机会。 (二)职业能力优先。选拔任用工作应当以职业能力为基础,突出实际工作业绩和潜力。 (三)岗位需求导向。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根据岗位需求,选用最合适的人才。

(四)综合评价。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通过多方面、多指标的综合评价,确保选拔和任用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选拔任用程序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分为甄别、考核、公示、任用等环节,具体程序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干部甄别 第五条甄别的目的和方式 医院干部提拔的第一步是甄别。甄别的目的是对干部进行初步筛选,明确哪些干部具备进一步选拔任用的条件。 甄别方式包括考查干部的履职情况、发展潜力、绩效评价等,并可以适当运用面试、笔试等方式。 第六条甄别的标准 甄别应当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要求,参照医院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标准等,制定相应的甄别标准。 甄别标准应当明确任务和业绩要求、岗位学历和资历要求、职业能力和潜力要求等。 第七条甄别结果的公示和复审 甄别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干部及其他人员对甄别结果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由医院设立的干部选拔任用专责部门负责组织,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评定。 第三章干部考核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常用版)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拔任用院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6、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7、坚持选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 干部原则。 第三条院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医院中层干部的选拔、考察、聘用及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行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院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每年十二月上旬启动,实行一年一聘制。如遇机构调整、人事变动等情况,院党总支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在聘干部岗位。 第五条行政职能科室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的干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岗。 第六条选拔任用院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2、不准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医院中层干部; 3、不准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院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 中层干部任免工作; 4、不准在中层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 论中层干部任免的情况; 5、严守纪律,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院中层干部。 第二章职数标准 第七条严格控制中层干部职数,按科室规模配备中层干部: 1、医护人员10人以下科室,设主任1名;有护理单元科室,设护士长1名。 2、医护人员10—20人科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有护理单元科室,设护士长1名。 3、科室医护人员20人以上科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有护理单元科室,设护士长1名。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doc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精选资料XX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岁左右,一般不超过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岁。 ()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干部选拔程序()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 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1.干部选拔程序 民主 ①民主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提出考察对象。民主包括 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同时进行。 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 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3.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

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 5.降职、免职 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或免职。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根据局党委《关于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在部分科室的中层干部岗位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7.干部辞职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

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为人民服务不仅仅可以体现在大事上,更多的是体现在平常的一些细节上,接下来 是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干部入党转正申请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 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下面本站为您精心准备了一篇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欢迎参考!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总结写作的基本原则,但在总结写作实践中,违反 这一原则的情况却屡见不鲜。有人认为“三分工作七分吹”,在总结中夸大成绩,隐瞒 缺点,报喜不报忧。这种弄虚作假、浮夸邀功的坏作风,对单位、对国家、对事业、对 个人都没有任何益处,必须坚决防止。 着重加强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加快医务人员知识的更新, 提高医务人员的竞争意识,以扎实的业务水平和技术优势来面对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来带动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在党组织的协助下,经过对党章、党的理论学问的学习和领悟,我对党的认识进一步 进步,以愈加丰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学习当中。一丝不苟的来做好每一件事情,时辰牢记 本人是一名中共准备党员,要发扬党的优秀传统,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但是,检查起来,所存在的缺陷缺点也是不少的,在党组织的协助教育下,有的克制了,有的还需今后努力 矫正。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要更进一步严厉请求本人,虚心向先进的党员同志学习,留意克制本人的缺陷和缺乏,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我于*年*月*日被党组织吸收成为中国共产预备党员。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到*年*月*日我的预备期将满一年,现在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为了便于党 组织对自己的考察,现在我将一年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党组织作如下思想汇报。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 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 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 引言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指医院在干部人员选拔和任用方面所 采取的制度和程序。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选拔任用制度对于医 院的发展和稳定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必 要性、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法。 2. 必要性 医院干部担负着重要的管理职责,他们的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 到医院的运营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干 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必要的。通过制定制度和程序,可以确保干部选 拔和任用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对干部选 拔和任用产生不利影响。 3. 目标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目标是: - 确保干部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 促进干部队伍的多元化和专业化发展; - 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选拔环境,吸引有才华的人才进入医院;

- 提高干部选拔和任用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对医院的信任。 4. 实施方法 实施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方法如下: - 制定干部选拔和任用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明确选拔条件和程序; - 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干部选拔委员会,负责评估、选拔和任用干部; - 采用多元化的选拔方法,包括考试、面试、绩效评估等; - 对干部候选人进行全面的素质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道德品质、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等; - 打造透明、公正的干部选拔环境,确保每个候选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 定期评估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及时调整和优化干部的任用安排。 5. 总结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建立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合理的选拔和任用程序,可以确保医院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符

合岗位要求,进而推动医院的发展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这个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级医院注重,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1.二十选择程序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方式:xx通过民主推荐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民主推荐程序:制定工作计划,公布推荐岗位、工作条件、推荐范围及相关要求。X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提前将方案报局X委组织部,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提出建议;X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经过集体研究确定了调查对象。 (三)会议表决推荐的范围和参加人员。会议表决推荐分为三级:医院xx推荐、医院推荐会、支部推荐会,其中医院推荐会由xx护士长以上及30%以上职工代表参加;部门xx员工将参加分公司推荐会;实际参会人数一般不低于应参会人数的80%。 (2)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xx管理权限对确定的检查对象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组织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计划。 (2)对xx晋升xx的考察,应以个人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为基础。并征求xx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部门和相关员工的意见。想被任命为二级部门主管的需要征求一级部门主管的意见。调查结束后,将根据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调查个人谈话和征求xx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调查对象所在部门或部门的xx名员工。 继续聘用xx的调查可与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 xx的任命由X委员会根据xx的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或决定推荐、提名意见。X委员会讨论决定xx的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会议,并保证参会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汇报并充分发表意见。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对任免发表明确意见,如同意、不同意或延期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将以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有较大意见分歧或重大问题不明确,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是指医院内部根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干部进行选拔、任免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干部的能力和责任与其担任的岗位相匹配,进一步推动医院的发展进步。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在医院中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选拔程序:设立专门的干部选拔机构,经过对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征集、推荐和评价,通过面试、考核、选拔等环节,最终确定适合担任某个岗位的干部。 2. 任免条件:根据干部的岗位要求和职责,制定明确的任免条件,包括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业绩表现、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干部能够胜任担任该岗位。 3. 选拔标准:依据干部选拔的目的和要求,制定相关的选拔标准,包括德、才、能、勤、绩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进行评分或综合评价,从中选拔合适的人选。 4. 审查程序: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思想政治审查和廉洁从业审查,确保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职业道德,防止不良倾向或行为的产生。 5. 公示公告: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要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告,让广大员工了解干部选拔的程序、标准和结果,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6. 任期管理:医院干部的任期一般有规定,根据干部的实际工作表现和需要,可以进行延任、调整或更换,确保干部的连续性和适应性。 7.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任免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形式,发现和纠正在干部选拔任免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公平现象。

总体来说,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选拔出合适的人才,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保障,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某某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

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全]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实现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XX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XX委组〔XXXX)XX号)、《XX区卫生与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XX卫健委(XXXX)XX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干部职工和群众公认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五)干部党性品行、能力素质与任职岗位相匹配原则。

(六)能上能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包括以下职务: (一)医院职能科室正职、副职; (二)医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的正职、副职、护士长; (三)分院院长、副院长。 (四)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医院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胜任中层干部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基层工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情服务,乐于奉献; (四)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工作实绩明显;

(五)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正确行使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廉洁自律, 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得到群众认可;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原则上是医院中层后备干部,外聘或挂职干部例外。 (八)身心健康,无影响履职的疾病或隐患。 第五条担任医院中层干部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职能科室正职、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层副职2年及以上。 分院正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层副职2年及以上。 职能科室副职、分院副职、团委副书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层副职2年及以上、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专科必须为正高级职称)。 (三)临床及医技科室副主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护士长:本科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临床护理岗位或护理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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