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病区备用药的管理,确保储备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方便临床用药。

要求:各病区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病区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1、各病区需要配备的备用药品品种与数量,由病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病区药房领取。

2、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3、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一份留临床科室、一份留药剂科。

4、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药品的贮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5、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西地兰等药品应专柜存放。

6、需进行皮试的过敏性药品应集中管理,设有特殊标识,统一标识。

7、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存放。

9、各病区每月进行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并及时处理;每季度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将超出基数的药品经检查合格后收回住院药房入库备用,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10、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凡发现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三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报损处理。

11、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问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要求:

储存: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保险柜),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各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交班时帐物点清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上报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主管院长批准,到住院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由住院药房发放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有备用针剂的科室凭电脑医嘱单、专用处方和空安瓿领取;无备用药品凭电脑医嘱单和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退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和贴膜。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和废贴的处理: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和废贴膜应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

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或手术中备用的已经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除按残余液处理外,还应在处方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上写明“患者拒绝使用”或其他未用原因;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退还住院药房。

效期管理:药剂科每季度定期检查,各病区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不用的药品,请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保存三年。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 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志。 (六)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麻醉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麻醉药品(如度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2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病区备用药的管理,确保储备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方便临床用药。 要求:各病区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病区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1、各病区需要配备的备用药品品种与数量,由病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病区药房领取。 2、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3、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一份留临床科室、一份留药剂科。 4、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药品的贮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5、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西地兰等药品应专柜存放。 6、需进行皮试的过敏性药品应集中管理,设有特殊标识,统一标识。 7、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存放。 9、各病区每月进行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并及时处理;每季度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将超出基数的药品经检查合格后收回住院药房入库备用,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10、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凡发现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三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报损处理。 11、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问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要求: 储存: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保险柜),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各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交班时帐物点清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上报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主管院长批准,到住院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由住院药房发放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有备用针剂的科室凭电脑医嘱单、专用处方和空安瓿领取;无备用药品凭电脑医嘱单和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退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和贴膜。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和废贴的处理: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和废贴膜应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 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或手术中备用的已经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除按残余液处理外,还应在处方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上写明“患者拒绝使用”或其他未用原因;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退还住院药房。 效期管理:药剂科每季度定期检查,各病区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不用的药品,请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保存三年。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患者治疗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存放、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 1.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药品品质、有效期、适应症等应符合新的临床应用要求。 2.严格按照独立交叉核查机制,保证药品品种的相对独立和互不冲突。 3.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配备方案实行药品分类管理。 4.严格按药品存放期限进行管理,半年内未使用的药品应退回药库。 5.制作药品领用清单,每月对比清单与实际领用情况进行查对,对药品的领用情况及时跟踪,避免药品浪费。 四、职责分工

1.主治医师 负责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的分析,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认真审核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问题,并严格按规定使用药品。 2.护士 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领用、发放、储存、管理,按照领用单制定药品领用计划并进行记录。保证药品在储存过程中不会受到阳光直射等因素的影响,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的干燥、通风、阴凉、洁净。 3.药剂师 负责药品的检查、验收、储存和有效期的管控,做好药品管理的档案记录,及时统计并上报药品过期、失效等情况。 4.医务处 对病区药品管理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病区药品管理工作。 五、药品配备 根据病区的特殊需要和临床实际情况合理配备药品。药品种类、规格、配备数量应考虑到病区日平均入院病人数、临床常见病种及其临床诊疗特点等因素,并结合近期医院决策的药品使用指导意见,周密梳理后实施。 六、药品管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医院病区内的备用药品管理的规范和程序。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概述: 1. 目的和范围: - 确保病区内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2. 责任与职责: -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和监督 - 病区护士负责日常的备用药品的使用和登记 - 药房负责备用药品的供应和验收 3. 备用药品的分类与设置: - 根据临床需求,将备用药品分为紧急药品、急需药品和常备药品等分类,并进行相应的设置 4. 备用药品的采购与验收: - 病区护士长根据病区的需求,向药房提出备用药品的采购申请 - 药房按照病区的需求进行采购,并进行验收,确认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5. 备用药品的存放与管理: - 病区护士长负责备用药品的存放、管理和库存的盘点 - 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柜或药品间,并进行定期的清点和整理

- 备用药品的存放应符合药品的保存要求,避免过期或受损 6. 备用药品的使用与登记: - 病区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医嘱和规定的用药剂量进行使用 -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在病人的医疗记录中,并详细登记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 - 病区护士长应定期审核备用药品的使用记录,及时补充并调整备用药品的库存 7. 备用药品的报损与报废: - 发现备用药品过期或质量受损时,应立即报告病区护士长,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废处理 - 病区护士长负责备用药品报损和报废的记录和统计,包括原因和数量 8. 备用药品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 医院药学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 病区护士长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和指导,提高备用药品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概述,具体的制度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救护车〕急救备用药品治理制度 1、急救药品治理 1.1医疗集团依据有关规定在病区〔救护车〕配备急救药品。各病区〔救护车〕配备的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地域或位置定位存放。 1.2急救药品的种类、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在医疗集团统一配备根底上,各病区〔救护车〕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1.3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按规定要求分类存放,标记明显。 1.4急救药品专人治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登记本记录登记急救药品种类、品名、规格、数量、用途、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1.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等是否与帐目相符。对长期未使用的药品,要及时与住院药房联系,调换为新批号。 1.6对距失效期还有六个月的药品,到住院药房调换。对过期、损毁、模糊难辨等药品,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 1.7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保证急救药品处于随时应急、可用状态。 2、备用药品治理 2.1病区内备用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肯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2备用药品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剂科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2.3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治理,负责领用、更换、保管、质量检查等工作。 2.4备用药品应定位按药品种类摆放。 2.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维持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2.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对距失效期还有六个月的药品,到住院药房调换。如发觉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剂科按规定处理。 2.7药品应按规定要求条件贮存,防止储存不当造成损失。 3、科室急救、备用药品领用流程 3.1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到药剂科填写本科室药品目录并备案。 3.2填写药品申领单,由药品会计记账并打印药品出库单。 3.3凭药品出库单到药库领取药品。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加强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医院 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存放。 医院应定期对各病区的备用药物进行检查和监管。 2.病区 病区应设立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使 用和上报。 病区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四、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1.备用药品种类 备用药品应涵盖常用急救药品、常用救治药品、重要抗生素和特殊药 品等。 具体备用药品种类应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定。

2.备用药品的数量 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每个病区的床位数、患者需求、历史药物使用 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预估和补充。 五、备用药品的购买和入库 1.购买 备用药品的购买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要,由病区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并向医院药剂科提交。 药剂科应按计划进行采购,并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 2.入库 药品送至病区后,病区药剂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包括确认药品名称、 规格、数量等。 验收合格后,应将药品及时入库,并进行分类存放。 六、备用药品的领用和使用 1.领用 医生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提前向病区药剂管理员提出申请,注明 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核对申请内容,并及时提供药品。 2.使用 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正确计量、正确使 用方法等。

医生应将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七、备用药品的药物过期管理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过期情况,并做好记录。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 1.盘点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2.补充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根据盘点结果,提出补充计划,并按照采购程序进 行补充。 九、备用药品的损耗和报损 1.损耗 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损耗,病区应定期对 损耗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2.报损 对于过期药品、损坏药品等需要报损的情况,病区应及时向医院药剂 科报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制度遵守和违规处理 1.制度遵守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二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

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八、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清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对接近有效期____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因长期未用过期失效的,护士长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5篇)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病区急救备用药品领取、检查、使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的管理工作。 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 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所领取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有效期,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 层把关。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 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四)备用药品的摆放

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应标识清楚、醒目,便于清点、检查。 3.麻、精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五)急救备用药的补充流程 1.各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2.药品因过期、失效、破损,需应补充的,需将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由药剂科统一集中进行销毁,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二) 1.病房小药柜配备少量常用和急用的治疗药品,药品基数由临床科室根据医疗需要由科室负责人、医务部、护理部协商后提出清单,由药剂科确定。 2.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3.小药柜药品由护士长委派专人负责药品基数的请领、消耗药品的补充和药品的储存养护工作。小药柜管理人员定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药品批号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应查找原因并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 4.病房小药柜的药品应定位存放,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区存放,外用药有醒目标识,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小药柜的药品分品种存放,拆零药品需有适当的拆零包装,标注的名称、规格、批号与药品包装盒一致,禁止存放、使用无标识药品,严禁一盒存放数种药品及不同规格的药品。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备用药品的审批、领用及储存,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2.范围:需要有备用药品的临床科室、部门(如门诊单元、手术室等)。 3.定义:无。 4.权责 4.1医务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批。 4.2护理部:备用药品的定期督查。 4.3药学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核及定期督查。 4.4护士长:负责本单元备用药品的监管。 4.5护士:正确保管、使用、补充药品及日常检查。 5.制度内容 5.1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 5.1.1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5.1.2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使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

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5.1.3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减少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5.2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 5.2.1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妥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效期近的先用。 5.2.2备用药品使用后,按使用数目及时下达医嘱并补充。 5.2.2.1病区备用药品使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 5.2.2.2门诊单元备用药品使用后,护士根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5.2.3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3备用药的贮存与养护 5.3.1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准备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内容: 一、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由药剂科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三、备用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____医院规定临床科室配备基数药品的品种不超过____种。 四、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____医院备用基数药品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五、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补充领药申请进行领取。 六、贵重药、自费药、抗菌药物不作科室备用基数药品。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及其他批准有效的科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

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八、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内用药品与外用药品分开放置,静脉与肠胃药品分开放置,看似、听似、多规药品分开放置,并贴有相关标识,防止差错。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有计划地使用,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对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贴有统一标识,提醒注意。 九、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十、基数药品应列入交、接班内容并定期清点、补充。交接班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十一、各病区应定期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详细做好登记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十二、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各临床科室应定期自查,对六个月效期以内的药品,及时到药房退换效期较长的药品。凡属各病区责任心不强导致药品过期失效的,需向药房交回过期药品,进行集中销毁,相关药品报损金额由本科室相关负责人承担。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申领与补充 1.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提出备用药品目录及基数,由护理部和药学部核准。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并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2.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3.病区根据核准的品种和数量,到药房领取,药房从HIS出库到相应科室。 4.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药房领取药品,以保持基数不变。 三、备用药品储存 1.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2.急救车中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1)统一储存位置:抢救车应放置在治疗室,抢救车前9种药品为全院统一目录,顺序、位置不可随意变动,依次为:肾上腺素、尼可刹米、山梗菜碱、阿托品、多巴胺、去乙酰毛花苷、去甲肾上腺素、利多卡因、地塞米松。(2)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各种标识(听似、看似、多规、多剂型、高危药品)全院统一;(3)统一清单格式:药品清单、温湿度、效期检查等表格全院统一。 3.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4.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5.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6.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7.温湿度记录,上午记录时间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8:00-8:30),下午一般在下班前半小时(4:30-5:00)。 温湿度:常温0-30℃,阴凉不超过20℃,冷藏2-8℃;湿度35-75%。(特殊药品按说明书要求,例:前列地尔,要求<5℃冷藏),温湿度记录应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温湿度需要调整的应做好调整记录。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 1.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3.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4.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5.各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五、效期管理 近效期药品:有效期小于6个月之内的药品。 1.病区备用药品每月进行效期检查,按照“左进右出,近期先用”原则使用。药品效期实行色标标签管理,对有效期小于6个月的用‘近效期药品’标签标注;同一药品存在多个批号,药品存放区域标注“不同批号药品”标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3. 药品使用补充或因效期更换要做好记录补充或更换后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等内容。 4.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 启日期,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

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 录。(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 1.根据专科疾病特点和需要,确定病区备用药品种类,包括基数药、抢救药、高警示药和毒麻药等,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并在中心药房备案。 2.病房内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设有备用药品基数及效期一览表,专管护士每周检查药品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交药学部统一处理,并重新请领补齐基数。护士长每月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并登记签名。 3.设有专用交班本,定储存位置,每班清点记录并有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4.病房内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定期与药房核对并根据临床需要增减备用药的种类和数量。 6.护理部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 二、病区备用药品保管、存放、使用规定 (一)基数药管理、存放要求 1.基数药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类存放药柜中,药柜保持清洁、整齐、干燥。

2.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区域放置,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远效期在左,近效期在右,从左向右摆放,使用时按从右向左顺序使用。 3.基数药标签上注明药品、浓度、剂量和数量,标签规范、完整、清晰。 4.对相似、相近、易混淆药品应分区域放置,标识明显。 5.病区备用药柜应随时接受药学部的检查、核对与指导。 (二)高警示药品管理、存放要求 1.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2.在高警示药品存放处设置专用“高警示药品”标识贴,粘贴于药品储存处进行警示。 3.高警示药品药应单独存放并分柜放置,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高警示标识清楚。 4.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置与使用时,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配制与使用准确无误。 5.各科定基数,每班清点交接,使用后及时补齐。 (三)抢救药品管理、存放要求 详见《抢救车管理制度》。 (四)胰岛素管理、存放要求 1.未开启的胰岛素放冰箱冷藏室(2-8℃)保存。 2.胰岛素第一次开启使用时要注明开启日期、时间、床号、姓名、住院号,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使用有效期为4周,使用前检查胰岛素笔外观(胰岛素颜色、是否完好及有效期)。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1、病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包括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 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2、各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及科室用药特点,制订本科室备用药品目录,并送护理部、医务科、药剂科备案。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3、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4、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贮藏条件等。 5、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6、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 7、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8、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相对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9、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10、各病区备用药品基数首次备用时,根据各病区目录到药剂科 以科室领用方式从药库领取药品。 11、各病区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注意要将药品按照效期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12、各病区从药剂科领取药品后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抢救用药距失效期6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除采购困难药品外,6个月以内药品药剂科概不调换。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和医技科室自行承担。 13、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过期药品应经过护理部主任签字后,统一退回药剂科经审批后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病区药房负责对病区及医技科室过期药品的回收。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0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哌替啶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八)急救药品的管理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病区备用药品(包括治疗室、抢救车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柜)是医院药房的延伸,是药品应用于患者前的临时存储场所,其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强病房小药柜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医院病房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基本标准 (一)建立存放于急诊科、病区抢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抢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 (二)药学部和各相关科室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备用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到病区药房交旧领新。 (三)各科室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四)各病室药品,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 (五)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别放置并按保管原则保存,标识规范、完整、清晰,病区备用药柜须有专人管理,药品编号定位放置,每日检查,定时适量领取,防止积压,保证供应。 (六)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或标签不清及涂改者,不得使用。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屉、箱)存放并加锁(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保存于专用保险柜内),按需要固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开具处方,向药房领回,班班交接清楚,麻醉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其空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有残余量登记并经第2人核实后方可丢弃,登记并签名。 (八)抢救药品必须按基数与医院统一规定的排列顺序保存于急救室或柜(箱)内,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 (九)病区备用药柜应随时接受药学部的检查、核对与指导。 (十)药学部对备用(抢救)药品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二、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满足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需要设立的备用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药品专管员,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理工作。 (二)备用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设立备用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学部中心药房会同病区根据其需要设定品种数量,用后凭处方或医嘱单及时补充。 (三)备用药柜一般不配备麻醉药品、易制毒药品类特殊管理药品,如临床确需配备时,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并按特殊管理药品相关制度管理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以备查。 (四)备用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交药学部统一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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