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备用药品的审批、领用及储存,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2.范围:需要有备用药品的临床科室、部门(如门诊单元、手术室等)。

3.定义:无。

4.权责

4.1医务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批。

4.2护理部:备用药品的定期督查。

4.3药学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核及定期督查。

4.4护士长:负责本单元备用药品的监管。

4.5护士:正确保管、使用、补充药品及日常检查。

5.制度内容

5.1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

5.1.1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5.1.2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使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

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5.1.3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减少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5.2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

5.2.1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妥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效期近的先用。

5.2.2备用药品使用后,按使用数目及时下达医嘱并补充。

5.2.2.1病区备用药品使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

5.2.2.2门诊单元备用药品使用后,护士根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5.2.3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3备用药的贮存与养护

5.3.1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准备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5.3.2抢救车以外的备用药品应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固定存放位置,标签及标识清晰。注射剂、口服药和外用药须严格分开摆放。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病区备用药的管理,确保储备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方便临床用药。 要求:各病区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病区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1、各病区需要配备的备用药品品种与数量,由病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病区药房领取。 2、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3、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一份留临床科室、一份留药剂科。 4、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药品的贮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5、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西地兰等药品应专柜存放。 6、需进行皮试的过敏性药品应集中管理,设有特殊标识,统一标识。 7、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存放。 9、各病区每月进行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并及时处理;每季度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将超出基数的药品经检查合格后收回住院药房入库备用,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10、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凡发现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三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报损处理。 11、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问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要求: 储存: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保险柜),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各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交班时帐物点清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上报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主管院长批准,到住院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由住院药房发放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有备用针剂的科室凭电脑医嘱单、专用处方和空安瓿领取;无备用药品凭电脑医嘱单和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退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和贴膜。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和废贴的处理: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和废贴膜应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 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或手术中备用的已经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除按残余液处理外,还应在处方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上写明“患者拒绝使用”或其他未用原因;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退还住院药房。 效期管理:药剂科每季度定期检查,各病区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不用的药品,请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保存三年。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病区备用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区备用药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如夜班期间)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病区的药品。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病区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审批备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病区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病区备用药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金额作为病区支出。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病区备用药的管理责任人为各病区护士长,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的管理: 1.备用药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2.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3.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带锁),高警示药品专柜储存,贴有专用

警示标识。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4.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5.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6.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进行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特殊情况下备注。 7.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药师每月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将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上,并及时汇总并反馈给药学部和护理部,持续改进。 八、备用药品的品种、数量需要调整时应重新申请、备案。 九、病区负责人、护士长调整时,病区备用药需重新申请或在原申请表签字确认。

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救护车〕急救备用药品治理制度 1、急救药品治理 1.1医疗集团依据有关规定在病区〔救护车〕配备急救药品。各病区〔救护车〕配备的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地域或位置定位存放。 1.2急救药品的种类、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在医疗集团统一配备根底上,各病区〔救护车〕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1.3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按规定要求分类存放,标记明显。 1.4急救药品专人治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登记本记录登记急救药品种类、品名、规格、数量、用途、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1.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等是否与帐目相符。对长期未使用的药品,要及时与住院药房联系,调换为新批号。 1.6对距失效期还有六个月的药品,到住院药房调换。对过期、损毁、模糊难辨等药品,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 1.7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保证急救药品处于随时应急、可用状态。 2、备用药品治理 2.1病区内备用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肯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2备用药品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剂科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2.3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治理,负责领用、更换、保管、质量检查等工作。 2.4备用药品应定位按药品种类摆放。 2.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维持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2.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对距失效期还有六个月的药品,到住院药房调换。如发觉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剂科按规定处理。 2.7药品应按规定要求条件贮存,防止储存不当造成损失。 3、科室急救、备用药品领用流程 3.1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到药剂科填写本科室药品目录并备案。 3.2填写药品申领单,由药品会计记账并打印药品出库单。 3.3凭药品出库单到药库领取药品。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加强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医院 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存放。 医院应定期对各病区的备用药物进行检查和监管。 2.病区 病区应设立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使 用和上报。 病区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四、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1.备用药品种类 备用药品应涵盖常用急救药品、常用救治药品、重要抗生素和特殊药 品等。 具体备用药品种类应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定。

2.备用药品的数量 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每个病区的床位数、患者需求、历史药物使用 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预估和补充。 五、备用药品的购买和入库 1.购买 备用药品的购买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要,由病区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并向医院药剂科提交。 药剂科应按计划进行采购,并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 2.入库 药品送至病区后,病区药剂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包括确认药品名称、 规格、数量等。 验收合格后,应将药品及时入库,并进行分类存放。 六、备用药品的领用和使用 1.领用 医生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提前向病区药剂管理员提出申请,注明 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核对申请内容,并及时提供药品。 2.使用 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正确计量、正确使 用方法等。

医生应将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七、备用药品的药物过期管理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过期情况,并做好记录。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 1.盘点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2.补充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根据盘点结果,提出补充计划,并按照采购程序进 行补充。 九、备用药品的损耗和报损 1.损耗 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损耗,病区应定期对 损耗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2.报损 对于过期药品、损坏药品等需要报损的情况,病区应及时向医院药剂 科报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制度遵守和违规处理 1.制度遵守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二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

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八、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清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对接近有效期____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因长期未用过期失效的,护士长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备用药品的审批、领用及储存,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2.范围:需要有备用药品的临床科室、部门(如门诊单元、手术室等)。 3.定义:无。 4.权责 4.1医务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批。 4.2护理部:备用药品的定期督查。 4.3药学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核及定期督查。 4.4护士长:负责本单元备用药品的监管。 4.5护士:正确保管、使用、补充药品及日常检查。 5.制度内容 5.1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 5.1.1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5.1.2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使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

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5.1.3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减少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5.2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 5.2.1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妥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效期近的先用。 5.2.2备用药品使用后,按使用数目及时下达医嘱并补充。 5.2.2.1病区备用药品使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 5.2.2.2门诊单元备用药品使用后,护士根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5.2.3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3备用药的贮存与养护 5.3.1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准备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 录。(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020试行版)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 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 1、品种和基数 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 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 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 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

1、目录管理 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篇: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大输液制剂等),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按“5S”管理原则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一药品按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急救药品应专人管理,定点、定量放置,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 4.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管理。病区设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加锁保管;每班两名护士清点、交接并双签名,保证基数;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使用,用后保留空安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建立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时间、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及余量处理方式,护士两人核对签名。 5.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等应使用红色醒目标识,单独存放。 6.每月清查库存公药,检查公药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8.护理部、药剂科每季度组织联合检查,督导病区药品管理的落实。 第二篇: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备用药品管理 1.各病区药柜根据专科疾病需要,保存一定基数的药物,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药柜保持清洁整齐,不放置与药品无关的物品,各类药物可按种类或字母顺序排列,标签清晰,定位放置。

3.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每日清点、每周记录。 4.责任护士负责验收并检查药物质量及清点数量,并按药物批号顺序摆放,有计划地使用,防止积压变质过期。 5.贵重药按贵重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或放患者处保管,使用时由责任护士和治疗护士到患者处清点取回,输药时应当面向患者或家属交待,使用后空瓶保留交给责任护士点数无误后,在药瓶标签上打“×”后丢弃,晚夜班执行治疗后,可将空瓶留下,第二天交还药疗护士处置,至少二人核对,在药瓶标签上打“× ”后丢弃。 6.各类药物保管:根据不同性质,按药物说明书要求妥善保存。易挥发、潮解或风化的药物须装瓶、盖紧或真空包装;易被热破坏的某些生物制品和抗生素等,冷藏于2~10℃处保存;易氧化和遇光变质的药物,应装在有色密盖瓶中或放在黑纸遮光的纸盒内,放于阴凉处;易过期的药物应定期检查;各类中药均应防于阴凉干燥处;芳香性药品应密盖保存;发现药品有沉淀、混浊、异味、潮解、霉变或标签脱落,难以辨认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7.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停药后及时退药。 8.护士长每周1~2次监督检查药物治疗工作流程与质量。9.护理部定期组织检查药物管理情况。 二、毒麻药品管理 1、专人负责,专柜上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2、麻醉药使用后,凭空安瓿及专用处方领取。 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按规定排列,定位定量,每日班班交接。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逐班清点交接,保证备用状态并及时记录。 (4)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大输液制剂等),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按“5s”管理原则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一药品按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急救药品应专人管理,定点、定量放置,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 4.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管理。病区设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加锁保管;每班两名护士清点、交接并双签名,保证基数;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使用,用后保留空安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建立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时间、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及余量处理方式,护士两人核对签名。 5.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等应使用红色醒目标识,单独存放。 6.每月清查库存公药,检查公药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8.护理部、药剂科每季度____联合检查,督导病区药品管理的落实。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二)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____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账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以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3)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 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 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一样平常管理 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义务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一样平常管理工作。不定期搜检药品的数量、效期、表面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

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惩罚,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况。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办法,严厉按国家核准的药品仿单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辨别类存放、摆放整洁、有序。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辈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中为应对紧急情况或者某些特殊病患需求而事先准备的药品。合理的备用药品管理能够提高病区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病患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以确保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监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 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备用药品可分为急救药品、特殊药品和常备药品三类。 1. 急救药品 急救药品是指在病情危急或者发生突发事件时需要迅速使用的药品,如抢救用药、止血药品等。急救药品应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选择和储备。 2. 特殊药品 特殊药品是指用于特殊病患或特殊治疗的药品,如抗肿瘤药品、免疫调节剂等。特殊药品的储备应根据病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 3. 常备药品 常备药品是指病区日常工作中常用的药品,如退烧药、止痛药等。常备药品的 储备应根据病区的病患情况和用药需求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 三、备用药品管理流程 为了确保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病区应建立完善的备用药品管理流程。 1. 采购

(1)病区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使用情况,制定备用药品采购计划,并报送 给药品采购部门进行统一采购。 (2)采购部门应根据病区的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药品供应商,并进行招标 或询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3)采购部门应及时将采购的备用药品送达病区,并与病区进行验收,确保 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2. 存储 (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中,避免阳 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 条件符合要求。 (3)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的分类和名称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药品的名称、 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3. 使用 (1)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和临床指南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相应的用药记录表,并在用药后及时补充和更 新备用药品的库存。 (3)使用过期的备用药品或者药品包装破损的情况下应立即报告并进行处理。 4. 监测 (1)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备用药品的库存、使用情况进 行统计和分析。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工作。 2.目标 2.1保证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效期和外观质量100%合格。 2.2保障抢救、急用时能及时获取。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各病区、诊间备用的药品。 4.名词定义 备用药品是指在药房之外,各临床科室储存保管的、用于临床急需情况的药品(包括抢救车上的药品)。 5.内容 5.1为确保抢救急需,全院各病区、门诊、特殊检查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备用抢救车、转运箱和输液治疗车药品。除ICU、急诊科和小儿科外,全院抢救车贮存的药品统一清单目录、品种规格和备用数量;全院转运箱和每辆输液治疗车的备用药品统一目录、规格和数量。科室填写《医院病区/门诊抢救车药品基数申请表》、《医院病区/门诊转运箱、输液治疗车药品基数申请表》,经临床主任、护士长及药剂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备用抢救车和转运箱及输液治疗车药品。 5.2科室备用药品采用基数管理。各科室根据收治患者特点和临床需要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目录,填写《医院病区/门诊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临床主任、护士长及药剂科主任审批签字后备用/取消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科室备用药品目录以本科室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基数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存放于临床科室与药剂科住院/门诊药房。 5.3住院/门诊药房根据《基数申请表》内容发放/收回相应的药品,并指导药品储存中的注意事项。 5.4使用备用药品,由临床医生开具临时医嘱,备用药品消耗数量由住院/门诊药房根据基数及时补发。 5.5各病区科主任、护士长为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药品保管员,药品保管员应由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病区备用药品(包括治疗室、抢救车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柜)是医院药房的延伸,是药品应用于患者前的临时存储场所,其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强病房小药柜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医院病房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基本标准 (一)建立存放于急诊科、病区抢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抢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 (二)药学部和各相关科室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备用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到病区药房交旧领新。 (三)各科室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四)各病室药品,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 (五)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别放置并按保管原则保存,标识规范、完整、清晰,病区备用药柜须有专人管理,药品编号定位放置,每日检查,定时适量领取,防止积压,保证供应。 (六)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或标签不清及涂改者,不得使用。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屉、箱)存放并加锁(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保存于专用保险柜内),按需要固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开具处方,向药房领回,班班交接清楚,麻醉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其空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有残余量登记并经第2人核实后方可丢弃,登记并签名。 (八)抢救药品必须按基数与医院统一规定的排列顺序保存于急救室或柜(箱)内,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 (九)病区备用药柜应随时接受药学部的检查、核对与指导。 (十)药学部对备用(抢救)药品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二、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满足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需要设立的备用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药品专管员,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理工作。 (二)备用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设立备用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学部中心药房会同病区根据其需要设定品种数量,用后凭处方或医嘱单及时补充。 (三)备用药柜一般不配备麻醉药品、易制毒药品类特殊管理药品,如临床确需配备时,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并按特殊管理药品相关制度管理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以备查。 (四)备用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交药学部统一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 1.根据专科疾病特点和需要,确定病区备用药品种类,包括基数药、抢救药、高警示药和毒麻药等,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并在中心药房备案。 2.病房内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设有备用药品基数及效期一览表,专管护士每周检查药品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交药学部统一处理,并重新请领补齐基数。护士长每月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并登记签名。 3.设有专用交班本,定储存位置,每班清点记录并有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4.病房内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定期与药房核对并根据临床需要增减备用药的种类和数量。 6.护理部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 二、病区备用药品保管、存放、使用规定 (一)基数药管理、存放要求 1.基数药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类存放药柜中,药柜保持清洁、整齐、干燥。

2.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区域放置,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远效期在左,近效期在右,从左向右摆放,使用时按从右向左顺序使用。 3.基数药标签上注明药品、浓度、剂量和数量,标签规范、完整、清晰。 4.对相似、相近、易混淆药品应分区域放置,标识明显。 5.病区备用药柜应随时接受药学部的检查、核对与指导。 (二)高警示药品管理、存放要求 1.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2.在高警示药品存放处设置专用“高警示药品”标识贴,粘贴于药品储存处进行警示。 3.高警示药品药应单独存放并分柜放置,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高警示标识清楚。 4.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置与使用时,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配制与使用准确无误。 5.各科定基数,每班清点交接,使用后及时补齐。 (三)抢救药品管理、存放要求 详见《抢救车管理制度》。 (四)胰岛素管理、存放要求 1.未开启的胰岛素放冰箱冷藏室(2-8℃)保存。 2.胰岛素第一次开启使用时要注明开启日期、时间、床号、姓名、住院号,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使用有效期为4周,使用前检查胰岛素笔外观(胰岛素颜色、是否完好及有效期)。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0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哌替啶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八)急救药品的管理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范本(10篇)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 9.对夜间、节假日的临时紧急用药应能及时从药剂部门获得。附1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2.麻醉药品临床备用设立一定基数,标识规范。 3.麻醉药品使用后,凭空药瓶及专用处方领取。 4.麻醉专用处方应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启,麻醉专用处方应专柜上锁,使用时登记编号,作废处方不可丢弃,及时退还药剂科。 5.药品及处方上锁后的钥匙应由专人随身保管。

6.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附2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临床使用的利他林、氯胺酮等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2.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3.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方应由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启,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专柜上锁,使用时登记编号,作废处方不可丢弃,及时退还药剂科。 4.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处方上锁后的钥匙应由专人随身保管。 5.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附3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临床使用的高浓度电解质制剂(____%氯化钾、磷化钾、>____%氯化钠)、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剂为高危药品。 2.高危药品备用应设立一定基数,专人负责保管,每日清点并登记。 3.专柜设障放置,标识规范醒目。 4.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附4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临床使用的a型肉毒素、三氧化二砷注射液为毒性药品。 2.毒性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注明公药或床号姓名,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3.一旦丢失、打碎或销毁,即逐级汇报,并通知保卫科、药剂科。 4.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附5易致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易致毒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注明公药或床号姓名,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2.专柜设障放置,标识醒目。 3.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附6放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范文(10篇)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一)病房药品管理 1、药物分类按药品种类可分为内服药、注射药、外用药、新型药剂(如贴剂、胰岛素泵等);按管理分类为基数药、毒麻药、抢救药、贵重药等。 2、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其他人不得私自取用。病人药物专药专用。 3、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药柜随时保持清洁整齐。 4、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数量及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内用药与外用药品分开放置,静脉与口服药分开放置,并按有效期限的先后,有计划的使用,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5、药瓶上标签明显清晰。内服药标签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剧毒药为黑色边。标签上标有药名(中英文)、浓度、剂量。凡标签不清、过期、破损、变色、浑浊等均不能使用,需及时更换。 6、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无过期,用后及时补充确保应急使用。 7、特殊及贵重药品必要时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 锁,班班交接有签名。 8、皮试液、胰岛素、肝素、疫苗、血制品及稀释后的抗菌素等放冰箱内保存。定期检查,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胰岛素第一次开瓶使用要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一个月内使用。

9、易被光线破坏的药物应避光保存,如维生素c、氨茶碱、硝普钠、肾上腺素等。 10、易燃、易爆的药品放置在阴凉处,远离明火、如过氧乙酸、乙醇、甲醛等。病人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姓名、床号。 (二)病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护理)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 3、 4、 5、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点,双方用正楷在专册签全名。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红处方)后,方可给该病人使用。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病人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批号、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6、如遇p.R.N,医嘱且当病人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生所开的临时医嘱,专用处方。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二)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6篇)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病区急救备用药品领取、检查、使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的管理工作。 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 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所领取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有效期,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 层把关。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 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四)备用药品的摆放

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应标识清楚、醒目,便于清点、检查。 3.麻、精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五)急救备用药的补充流程 1.各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2.药品因过期、失效、破损,需应补充的,需将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由药剂科统一集中进行销毁,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二) 一、全院使用规范、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如药物过敏、防跌倒、注意防滑、安全出口、安全用电、禁止吸烟等,标识清楚、醒目。 二、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伤病员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三、病区应备有护理安全约束工具及轮椅、平推车等,并保持功能良好,使用安全、方便。 四、定期对病区护理用具、仪器、安全通道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督促维修并做好记录。 五、有完善的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与持续改进管理办法和上报流程,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潜在隐患缺陷须及时上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组织讨论、分析,吸取教训,制定有效整改及防范措施。 六、各病区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如坠床、跌倒、烫伤、压疮、药物外渗、停水、停电、火灾等,医护人员人人知晓,熟练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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