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申领与补充

1.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提出备用药品目录及基数,由护理部和药学部核准。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并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2.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3.病区根据核准的品种和数量,到药房领取,药房从HIS出库到相应科室。

4.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药房领取药品,以保持基数不变。

三、备用药品储存

1.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2.急救车中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1)统一储存位置:抢救车应放置在治疗室,抢救车前9种药品为全院统一目录,顺序、位置不可随意变动,依次为:肾上腺素、尼可刹米、山梗菜碱、阿托品、多巴胺、去乙酰毛花苷、去甲肾上腺素、利多卡因、地塞米松。(2)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各种标识(听似、看似、多规、多剂型、高危药品)全院统一;(3)统一清单格式:药品清单、温湿度、效期检查等表格全院统一。

3.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4.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5.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6.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7.温湿度记录,上午记录时间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8:00-8:30),下午一般在下班前半小时(4:30-5:00)。

温湿度:常温0-30℃,阴凉不超过20℃,冷藏2-8℃;湿度35-75%。(特殊药品按说明书要求,例:前列地尔,要求<5℃冷藏),温湿度记录应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温湿度需要调整的应做好调整记录。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

1.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3.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4.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5.各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五、效期管理

近效期药品:有效期小于6个月之内的药品。

1.病区备用药品每月进行效期检查,按照“左进右出,近期先用”原则使用。药品效期实行色标标签管理,对有效期小于6个月的用‘近效期药品’标签标注;同一药品存在多个批号,药品存放区域标注“不同批号药品”标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3. 药品使用补充或因效期更换要做好记录补充或更换后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等内容。

4.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

启日期,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5.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六、退回及销毁

1.各病区备用药品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

2.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应经过护士长、科主任签字后,交回病房药房集中销毁。

3.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自行承担。

七、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专人保管,专册登记,并有防盗设施。

2.药品使用后保留空安瓿或废贴。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4.建立药品使用专册登记表,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执行护士等,专册登记表至少保存三年。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 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志。 (六)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麻醉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麻醉药品(如度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2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病区备用药的管理,确保储备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方便临床用药。 要求:各病区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病区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1、各病区需要配备的备用药品品种与数量,由病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病区药房领取。 2、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3、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一份留临床科室、一份留药剂科。 4、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药品的贮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5、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西地兰等药品应专柜存放。 6、需进行皮试的过敏性药品应集中管理,设有特殊标识,统一标识。 7、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存放。 9、各病区每月进行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并及时处理;每季度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将超出基数的药品经检查合格后收回住院药房入库备用,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10、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凡发现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三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报损处理。 11、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问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要求: 储存: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保险柜),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各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交班时帐物点清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上报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主管院长批准,到住院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由住院药房发放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有备用针剂的科室凭电脑医嘱单、专用处方和空安瓿领取;无备用药品凭电脑医嘱单和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退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和贴膜。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和废贴的处理: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和废贴膜应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 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或手术中备用的已经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除按残余液处理外,还应在处方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上写明“患者拒绝使用”或其他未用原因;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退还住院药房。 效期管理:药剂科每季度定期检查,各病区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不用的药品,请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保存三年。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患者治疗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存放、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 1.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药品品质、有效期、适应症等应符合新的临床应用要求。 2.严格按照独立交叉核查机制,保证药品品种的相对独立和互不冲突。 3.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配备方案实行药品分类管理。 4.严格按药品存放期限进行管理,半年内未使用的药品应退回药库。 5.制作药品领用清单,每月对比清单与实际领用情况进行查对,对药品的领用情况及时跟踪,避免药品浪费。 四、职责分工

1.主治医师 负责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的分析,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认真审核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问题,并严格按规定使用药品。 2.护士 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领用、发放、储存、管理,按照领用单制定药品领用计划并进行记录。保证药品在储存过程中不会受到阳光直射等因素的影响,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的干燥、通风、阴凉、洁净。 3.药剂师 负责药品的检查、验收、储存和有效期的管控,做好药品管理的档案记录,及时统计并上报药品过期、失效等情况。 4.医务处 对病区药品管理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病区药品管理工作。 五、药品配备 根据病区的特殊需要和临床实际情况合理配备药品。药品种类、规格、配备数量应考虑到病区日平均入院病人数、临床常见病种及其临床诊疗特点等因素,并结合近期医院决策的药品使用指导意见,周密梳理后实施。 六、药品管理

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救护车〕急救备用药品治理制度 1、急救药品治理 1.1医疗集团依据有关规定在病区〔救护车〕配备急救药品。各病区〔救护车〕配备的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地域或位置定位存放。 1.2急救药品的种类、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在医疗集团统一配备根底上,各病区〔救护车〕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1.3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按规定要求分类存放,标记明显。 1.4急救药品专人治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登记本记录登记急救药品种类、品名、规格、数量、用途、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1.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等是否与帐目相符。对长期未使用的药品,要及时与住院药房联系,调换为新批号。 1.6对距失效期还有六个月的药品,到住院药房调换。对过期、损毁、模糊难辨等药品,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 1.7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保证急救药品处于随时应急、可用状态。 2、备用药品治理 2.1病区内备用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肯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2备用药品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剂科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2.3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治理,负责领用、更换、保管、质量检查等工作。 2.4备用药品应定位按药品种类摆放。 2.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维持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2.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对距失效期还有六个月的药品,到住院药房调换。如发觉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剂科按规定处理。 2.7药品应按规定要求条件贮存,防止储存不当造成损失。 3、科室急救、备用药品领用流程 3.1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到药剂科填写本科室药品目录并备案。 3.2填写药品申领单,由药品会计记账并打印药品出库单。 3.3凭药品出库单到药库领取药品。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加强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医院 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存放。 医院应定期对各病区的备用药物进行检查和监管。 2.病区 病区应设立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使 用和上报。 病区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四、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1.备用药品种类 备用药品应涵盖常用急救药品、常用救治药品、重要抗生素和特殊药 品等。 具体备用药品种类应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定。

2.备用药品的数量 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每个病区的床位数、患者需求、历史药物使用 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预估和补充。 五、备用药品的购买和入库 1.购买 备用药品的购买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要,由病区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并向医院药剂科提交。 药剂科应按计划进行采购,并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 2.入库 药品送至病区后,病区药剂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包括确认药品名称、 规格、数量等。 验收合格后,应将药品及时入库,并进行分类存放。 六、备用药品的领用和使用 1.领用 医生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提前向病区药剂管理员提出申请,注明 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核对申请内容,并及时提供药品。 2.使用 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正确计量、正确使 用方法等。

医生应将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七、备用药品的药物过期管理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过期情况,并做好记录。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 1.盘点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2.补充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根据盘点结果,提出补充计划,并按照采购程序进 行补充。 九、备用药品的损耗和报损 1.损耗 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损耗,病区应定期对 损耗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2.报损 对于过期药品、损坏药品等需要报损的情况,病区应及时向医院药剂 科报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制度遵守和违规处理 1.制度遵守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二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

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八、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清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对接近有效期____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因长期未用过期失效的,护士长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一、引言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院病区内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发和使用等环节,以确保药品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二、采购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 格合理。 2. 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病区备用药品的需求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3. 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及时与其沟通药品的质量 要求和交货时间等事项。 4. 采购人员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有效期内, 并及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采购台账上。 三、存储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中,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 稳定性。 2. 药品储存间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3. 药品柜应设有合适的温湿度控制装置,以保持药品的质量稳定。 4. 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摆放,并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等信息。

5. 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记录一致。 四、配发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的配发应由专门的配药人员进行,确保发药准确、及时。 2. 配药人员应按照病区医生的开药单进行配发,确保药品的种类、剂量和数量 与医嘱一致。 3. 配药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发药的准确性。 4. 配药人员应及时将配发记录登记在配药记录表上,并将药品交付给护士或病 区医生。 五、使用管理 1. 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医嘱,并填写 用药单。 2. 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医嘱要求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剂量,并及 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上。 3. 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和使用方法,并及时向患者和 家属进行相关说明。 4. 护士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将即将过期的药品报告给病区主 管护士。 六、药品报损管理 1. 病区备用药品如出现过期、变质、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报损处理。 2. 报损药品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记录,并填写报损单,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报损原因等信息。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备用药品的审批、领用及储存,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2.范围:需要有备用药品的临床科室、部门(如门诊单元、手术室等)。 3.定义:无。 4.权责 4.1医务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批。 4.2护理部:备用药品的定期督查。 4.3药学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核及定期督查。 4.4护士长:负责本单元备用药品的监管。 4.5护士:正确保管、使用、补充药品及日常检查。 5.制度内容 5.1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 5.1.1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5.1.2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使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

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5.1.3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减少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5.2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 5.2.1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妥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效期近的先用。 5.2.2备用药品使用后,按使用数目及时下达医嘱并补充。 5.2.2.1病区备用药品使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 5.2.2.2门诊单元备用药品使用后,护士根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5.2.3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3备用药的贮存与养护 5.3.1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准备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 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申领与补充 1.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提出备用药品目录及基数,由护理部和药学部核准。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并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2.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3.病区根据核准的品种和数量,到药房领取,药房从HIS出库到相应科室。 4.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药房领取药品,以保持基数不变。 三、备用药品储存 1.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2.急救车中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1)统一储存位置:抢救车应放置在治疗室,抢救车前9种药品为全院统一目录,顺序、位置不可随意变动,依次为:肾上腺素、尼可刹米、山梗菜碱、阿托品、多巴胺、去乙酰毛花苷、去甲肾上腺素、利多卡因、地塞米松。(2)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各种标识(听似、看似、多规、多剂型、高危药品)全院统一;(3)统一清单格式:药品清单、温湿度、效期检查等表格全院统一。 3.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4.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5.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6.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7.温湿度记录,上午记录时间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8:00-8:30),下午一般在下班前半小时(4:30-5:00)。 温湿度:常温0-30℃,阴凉不超过20℃,冷藏2-8℃;湿度35-75%。(特殊药品按说明书要求,例:前列地尔,要求<5℃冷藏),温湿度记录应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温湿度需要调整的应做好调整记录。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 1.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2.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3.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4.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5.各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五、效期管理 近效期药品:有效期小于6个月之内的药品。 1.病区备用药品每月进行效期检查,按照“左进右出,近期先用”原则使用。药品效期实行色标标签管理,对有效期小于6个月的用‘近效期药品’标签标注;同一药品存在多个批号,药品存放区域标注“不同批号药品”标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3. 药品使用补充或因效期更换要做好记录补充或更换后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等内容。 4.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 启日期,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病区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等),交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一药品按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急救药品应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保管储存.储存各环节,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4。2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4.3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4。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病区护长、护理部、药剂科(晚

上及节假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 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专人管理.药柜每周整理一次,包括清洁卫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按照医院高危药品目录)等应使用醒目标识,单独存放。 6。每月清查库存,检查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肃宁县人民医院2015—7-8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2 依据《药品管理法》 3 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4 内容 (1)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 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有效期等基本情况。 (3) 备用药品的检查 (4) 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5) 备用药的摆放 a 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低的药物放在最下一层。 b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c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6) 备用药品的交接 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7) 备用药的储存 按药品储存条件妥善摆放。高危贵重药品有标志,易混淆药品分开摆放或有标志。 5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6 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临床备用基础药品(抢救药品另有规定)。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剂科,护理部定期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包装、颜色、效期等。 三、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对常用药品基数不作要求。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调整,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药剂科主任确认,在西药库房备案以科室领药的方式领取。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以科室领药方式处理。 (二)摆放药品:各病区领药后,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根据药品包装及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存储。需2—8°C 冷藏保存的药品要存放于冰箱中,避光的药品严格按要求存放。 六、效期管理 (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二)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退还药剂科并及时补充;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七、退回及销毁 (一)药剂科只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概不负责备用药品因过期,破损等导致的损失。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自行承担。各病区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抢救用药距失效期6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6个月以内药品药剂科概不调换。 (二)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统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病区备用药品(包括治疗室、抢救车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柜)是医院药房的延伸,是药品应用于患者前的临时存储场所,其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强病房小药柜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医院病房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基本标准 (一)建立存放于急诊科、病区抢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抢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 (二)药学部和各相关科室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备用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到病区药房交旧领新。 (三)各科室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四)各病室药品,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 (五)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别放置并按保管原则保存,标识规范、完整、清晰,病区备用药柜须有专人管理,药品编号定位放置,每日检查,定时适量领取,防止积压,保证供应。 (六)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或标签不清及涂改者,不得使用。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屉、箱)存放并加锁(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保存于专用保险柜内),按需要固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开具处方,向药房领回,班班交接清楚,麻醉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其空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有残余量登记并经第2人核实后方可丢弃,登记并签名。 (八)抢救药品必须按基数与医院统一规定的排列顺序保存于急救室或柜(箱)内,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 (九)病区备用药柜应随时接受药学部的检查、核对与指导。 (十)药学部对备用(抢救)药品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二、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满足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需要设立的备用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药品专管员,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理工作。 (二)备用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设立备用药柜的病房可由药学部中心药房会同病区根据其需要设定品种数量,用后凭处方或医嘱单及时补充。 (三)备用药柜一般不配备麻醉药品、易制毒药品类特殊管理药品,如临床确需配备时,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并按特殊管理药品相关制度管理和使用,用后必须登记以备查。 (四)备用药柜的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应停止使用,交药学部统一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0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哌替啶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八)急救药品的管理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6篇)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病区急救备用药品领取、检查、使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的管理工作。 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 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所领取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有效期,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 层把关。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 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四)备用药品的摆放

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应标识清楚、醒目,便于清点、检查。 3.麻、精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五)急救备用药的补充流程 1.各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2.药品因过期、失效、破损,需应补充的,需将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由药剂科统一集中进行销毁,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二) 一、全院使用规范、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如药物过敏、防跌倒、注意防滑、安全出口、安全用电、禁止吸烟等,标识清楚、醒目。 二、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伤病员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三、病区应备有护理安全约束工具及轮椅、平推车等,并保持功能良好,使用安全、方便。 四、定期对病区护理用具、仪器、安全通道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督促维修并做好记录。 五、有完善的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与持续改进管理办法和上报流程,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潜在隐患缺陷须及时上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组织讨论、分析,吸取教训,制定有效整改及防范措施。 六、各病区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如坠床、跌倒、烫伤、压疮、药物外渗、停水、停电、火灾等,医护人员人人知晓,熟练运用。

病区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病区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病区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的管理,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2.适用范围: 本院医疗、护理、药学人员。 3.标准: 为加强病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订本制度。 3.1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使用我院药品目录外,非我院药剂科提供与调剂的药品。 3.2原则上不允许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特殊情况下由临床诊疗组责任医师申请,科主任审核,医务科审批,同时签署《自备药品使用登记表》(见附件)后方可使用,特殊情况主要指患者病情特殊或危急,院内药品供应困难或在用药品无法满足其诊疗需求且无药可替代,而患者有自备药品。 3.3《自备药品使用登记表》中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有效期、生产批号、使用数量、生产企业、用法、用量、可能出现的(主要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临床诊断、用药理由等,并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仟和义务。 3.4如患者符合自备药品使用指征,医师必须在医嘱中注明“自备药品”字样,护理人员根据医嘱确定是否为患者自备药品;配置和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除按常规进行查对、注意配伍禁忌外,还应查看药品购置发票原件、查对《自备药品使用登记表》是否签署完成,否则不得配置和使用。 3.5临床科室(病区)建立自备药品使用登记本,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床号、自备药品名称、药品购置发票号及购置地点、有效期、生产批号。

3.6患者自备药品包装破损、外观不整、标识不清、过期变质、无法定说明书或说明书不完整。以及无我国法定部门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或为非药品批准文号、主观不易判断药品质量等情况,不得使用。 3.7本院药剂科、临床科室(病区)不得为患者保管自备药品。 3.8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允许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给与行政处分。 3.9《自备药品使用登记表》纳入病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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