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金融法实务方向

财税金融法实务方向
财税金融法实务方向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特色方向培养方案

方案名称:财税金融法实务方向

研究生部制表

2013年6月

金融法重点

一、金融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金融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监管、调控关系和金融业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的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调控关系和金融业务关系两大类: 1. 金融监管、调控关系。是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组织和管理全国的 金融事业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调控过程中形成的经济监督管理关系。 2. 金融业务关系,或称“金融交易关系”,是指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应业务活动而与其他金融主体之间 发生的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 二、金融法的本质、特点及其功能 金融法的本质与特点 虽然从形式上看,金融立法属于技术性立法,但是,从金融法调整金融关系的最终目的来看,是为一定阶级利益(统治阶级)服务的,是一国社会各阶层利益再分配、再调节的一种方式,是统治阶级实行经济政策、管理和调控经济的一种工具。 金融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子部门,具有以下特点: 1. 金融法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的特点。 2. 金融法具有融合公法和私法,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法的特点。 3. 金融法具有强行性、准则性特点,其法律规范多为义务性、禁止性规范。 4. 金融法具有调整范围越来越广、法律内容日益增多的特点。 金融法的功能,是指金融法通过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规范金融主体的行为,从而对整个社会金融生活产生的调节机制作用。

金融法主要包括以下三大功能: 1. 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2. 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和调控金融市场行为,协调、确保金融市场各参与者 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实现资金融通的个体效益目标和社会整体效益目标 的有机统一。 3. 确定金融宏观调控、监管目标,规范金融调控、管理、监督行为,完善金融宏观调 控、监管体系。 三、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 综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实际情况,中央银行在性质上应属于调节宏观经济、监督管理金融业的特殊国家金融调控与监管机关。对这一性质,应从以下两个角度加以理解: 1、作为国家机关,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机关相比,有着显著的特殊性。亦即它带有银行的性质,执行着金融机构的业务。 2、作为金融机构,中央银行虽然具有银行(金融企业)的一般性质,但它和普通银行相比,又更多地体现出国家机关的性质。 我们认为中央银行在性质上属于国家机关,是特殊的国家机关。 四、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作为特殊的国家金融调控、监管机关应有的作用,是中央银行的性质的具体反映,在各国的中央银行立法中具体体现为中央银行的职责。 中央银行的职能,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类: 按照中央银行的性质来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可分为调控职能、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中央银行的调控、监管、服务职能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统一的。 按照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为标准,中央银行的职能可分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三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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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中文系 <领先考研> 全套考研资料 厦门大学中文系从07年起基本采用统考了。整个系考试科目只有三个科目:601语言文学基础 802文学理论与文学评论写作 861语言学以下资料包含了所有中文系考研资料。 第一部分、历年考研试题 1-1、中文系历年考研真题包含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汉语基础,语言学知识综合,文学,应用语言学概论,语言学基础,文学基础,中外文论等所有中文系考研试卷30多套。其中文学基础03-06,古代汉语99-06,中国现当代文学99-06 中外文学 99,01-02 语言学概论02-06,语言学知识综合测试:2000-2002 语言学基础:03-06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2007 汉语基础:2002 所以试卷科目不尽相同。为考厦大中文系必备资料。¥100 第二部分、考试重难点(笔记讲义) 2-1、古代汉语讲义最新讲义。电子版发送。¥40 2-2、古代汉语实例讲解厦大本科生课堂讲解实例,电子版发送。¥20 2-3、汉语词汇学讲义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30 2-4、上古文学史讲义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20 2-5、隋唐文学史讲义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20 2-6、唐宋文学史课件讲义,电子版发送¥20 2-7、元明清文学史课件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20 2-8、古代文学史讲义厦大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40 2-9、中国现代文学史讲义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40 2-10、中国当代文学史课件厦大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40 2-11、文学史备课录厦大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25 2-12、西方文学史课件本科生课堂讲义,电子版发送¥30

湖南师大金融法期末考试重点

前言 此重点为湖南师大金融法期末考试重点,适用于师大法学院,人武学院与树达学院。仅供学习,禁止利用本文档获取利益。 一、名词解释: 证券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经营证券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是指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收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提供多样化服务的综合信用中介机构。 自营贷款: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利息的贷款。 信用贷款: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动产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证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以筹资为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社会投资人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以获取所需资金的行为。 开放式资金: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本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期货交易:从现货交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期货交易场所等固定场所内买卖某种标准化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交易活动。 经常项目: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转移等项目。 银行卡: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现金存取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 二、简答题 1、规定货币政策目标的意义。 答:第一,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表述引入了法律的准确性,从而使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是有明确的方向; 第二,使检验中国人民银行绩效的工作有了法律的标准:货币币值保持稳定,表明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做好了;反之,就没有做好工作; 第三,从法律的角度否定了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开始从双重目标制向单一目标制过渡。 2、货币政策工具 答:1.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法定存款准备率、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称“三大法

【读书笔记】朱崇实、刘志云《金融法教程》

《金融法教程》(第四版) 作者:朱崇实、刘志云法律出版社 第一章总论 1.时至今日,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市场已经成为现代经济运转中最核心的领域。 2.货币是金融活动的基础,没有货币,就谈不上金融运行。货币是金融活动的最初形式,有了货币才可能有金融活动。 3.金融的含义: 广义:资金流通——货币在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流转; 狭义:货币资金的融通,即与金融机构有关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 狭义金融又分为: 直接融资:资金的最终需求者通过金融市场直接从资金的最终供给者获得所需资金,例如发行股票; 间接融资:资金的最终需求者和最终供给者之间存在金融中介的资金融通,例如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银行再贷款给企业或个人。 4.银行业是金融业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 5.金融法就是调整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金融法并不是独立的法律分支,而是一个由民商法规范、经济法规范、甚至还有一些行政法规范、刑法规范、国际法规范等构成的复杂组合。 7.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金融交易关系(金融机构与客户) 金融监管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 金融调控关系(央行)。 8.经济领域的社会关系可分为 民间社会经济关系——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适用金融交易法; 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国家进行干预、管理和组织→适用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 9.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产生两种经济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金融调控关系属于前者,金融监管关系属于后者。 10.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一方面,金融监管是金融调控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障,另一方面,金融调控的一些手段和工具如存款准备金等可为金融监管当局利用,便于开展金融监管工作。 11.维持币值稳定是各国货币政策共同的、最核心的目标。 12.金融调控着眼于金融总量,金融监管着眼于金融机构运行,前者属于国家宏观管理措施之一,作用于宏观经济领域;后者属于外部市场管理行为,实施或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13.金融监管的产生最初是金融业本身的要求,而金融调控的产生却是整个市场经济失灵时的要求。 14.金融监管的官方监管主要有两种模式:中央银行的监管和政府专门机构的监管,后者又分为单层多头监管模式(中国: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双层多头监管模式(美国:联邦+州)。 15.虽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联系密切,但二者性质迥异且存有冲突,不宜由央行独立承担,理由如下: 一、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央行可能会因考虑到被监管机构的财务稳定性

自考金融法重点复习(整理)

结合《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职责分工的规定,论述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名词解释 1.金融法:是关于我国国内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 3.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 4.信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种法律行为。 5.回租租赁:简称回租,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卖给出租者,然后再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入使用。 6.转租赁:简称转租,它是承租者把租来的设备再转租给第三者使用,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引进外资或设备。 7.票据贴现贷款:是指贷款人用信贷资金购买未到期商业汇票,向贴现客户贷出现金的一种特殊贷款形式。 8.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9.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10.外汇管理:是国家对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 11.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12.外汇担保:是指我国境内机构对国外其他机构借入外债或发行外汇债券等向外国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13.利率:也叫利息率,它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贷出或存入金额本金的比率。 14.汇率,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15.信用卡:是银行向用户发行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它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储蓄和汇兑等多种功能。 16.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17.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8.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19.封闭是基金:是相对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债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0.契约型投资资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21、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的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该款额叫存款准备金。 22、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3、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金钱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24、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 25、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第一章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制度 1、中国人民银行的立法目的和特点 答: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 2、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 答: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负责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金融市场准入的审批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 职责: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二、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 三、依法审批和监管金融机构; 四、依法监管金融市场; 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管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六、持有、管理和国家外汇和黄金储备、经理国库; 七、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作; 八、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预测工作。 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和手段 答:目的为一、维护金融安全;二、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三、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 手段分直接手段和间接手段。直接手段包括:金融机构许可证审批权;宣布停业或关闭的权利;贷款权和处

商业银行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支付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利用活期存款账户,为客户办理各种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和转移存款等业务活动。 2资本盈余:指银行发行普通股时,其发行价格超出票面价去掉发行费用的余额。主要由投资者超缴资本所形成,此外还反映银行资本的增值部分及接受捐赠所增加的资本等。资本盈余可以转增资本,发放股息。 3留存收益:是尚未动用的银行累计税后利润部分,是银行所有者权益的一个项目,其大小取决于企业盈利性大小、股息政策及税率等因素。 4资本性金融债券:是商业银行为弥补资本金的不足而发行的资本性债券,其性质介于存款负债和股票资本之间,又称为附属资本或长期债务。 5基础头寸:是指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与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之和。 6在途资金:也称托收未达款,它是指本行通过对方银行向外地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票据。 7垫头:即抵押率,是抵押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与抵押物估价值之比。 8票据贴现:是一种以票据所有权的有偿转让为前提的约期性资金融通。从持票人来讲,贴现是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贴付利息取得现款的经济行为。 9呆账准备金:指从银行收入中提取的、用于弥补贷款损失的一种价值准备。 10经营性租赁:指出租人向承租人短期租出设备,在租期内由出资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保养、维修、纳税、支付保险费和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等,是一种短期租赁。 11融资性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商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承租期满,货物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的交易。 12信托投资:指由信托机构将个人、企业或团体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最后将投资收益和本金偿还给收益人,银行收取手续费的金融信托业务。 13个人理财: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一定的财务假设,综合考虑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通过现金流、资产价值、各项财务指标的分析,帮助客户制定个性化的理财规划,推荐需要的金融产品,并出具理财报告。 14进出口押汇:是银行融通出口商的一种方法,由出口方银行和进口方银行共同组织。进出口商进行交易时,出口商将汇票,连同提单、保单发票等全套货运单据向银行抵押,借取汇票金额一定百分比的资金。由银行凭全部货运单据向进口商收回贷款的本息。在汇票由受票人偿付后,银行留下预付的金额,加上利息和托收费,其余贷记给出口商。 二、简答 1、现金资产管理的目的及原则。 目的:在保证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将持有现金资产的机会成本降到最低程度,作为银行经营安全性和盈利性的杠杆,服务于银行整体经营状况最优化目标。 原则:(1)总量适度原则:银行现金资产的总量必须保持在一个适当的规模上,在保证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为保持现金资产所付出的机会成本最低时的现金资产数量。(2)适时调节原则:银行要根据业务过程中的现金流量变化,及时地调整资金头寸,保证现金资产的规模适度。(3)安全性原则:银行在现金资产特别是库存现金的管理中,必须健全安全保卫制度,严格业务操作规程确保资金的安全无损。 2、银行并购的原因和影响是什么? 银行并购的最根本原因是追求利润和迫于竞争压力。具体原因有:(1)追求企业发展:通过并购迅速提高银行资本及资产规模,以便满足和实现《巴塞尔协议》的资本规定,和减少过度竞争所造成的两败俱伤。(2)追求协同效应:银行并购后,其总体效益要大于两个独立银行效益的算术和,提高竞争性指标。包括:①经营协同效应:产生规模经济,并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综合实力;②财务协同效应:银行并购后:税率、会计处理的惯例和投资理念等会发生变化,可帮助银行合理避税、产生预期效应等。(3)管理层利益驱动:银行管理层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同时为了追求高收入,他们往往具有扩张的动机。 影响:(1)并购带来更多的金融产品,提高了银行的收益水平及现金净流入(2)并购改善了产品的推销和销售(3)并购可将银行融入有吸引力的新市场(4)并购改善了经营管理水平(5)并购降低了银行经营成本。 3、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证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一定风险水平下使投资收入最大化,与银行经营的总目标相一致。主要功能有:(1)分散风险、获取稳定的收益:银行贷款利率较高,但风险较大。在没有合适贷款机会时,银行将资金投资于高信用等级的证券,获取稳定的收益,可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保持或提高利润水平。(2)保持流动性:现金资产无利息收入,银行为保持流动性而持有过多的现金资产会增加银行的机会成本。可销性很强的短期证券是商业银行理想的高流动性资产,既可随时变现,又有一定的利息收入。(3)合理避税:商业银行投资的地方政府债券往往享有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可利用证券组合避税,提高收益。 4、什么是利率风险?来源是什么?哪些方法可以衡量?如何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防范? 利率风险是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动使银行在筹集或运用资金时可能遭受的损失。 来源:重新定价风险、内涵选择权风险、基本点风险、收益曲线风险衡量:(1)资金缺口管理:是银行在对利率进行预测的基础上,调整计划期利率敏感性的资产与负债的对比关系,规避利率风险或从利率风险中提高利润水平的方法。包括:①资金缺口:利率敏感资产与利率敏感负债之差,用于衡量银行净利息收入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操作:当预测利率将要上升时,银行应尽量减少负缺口,力争正缺口;当预测利率将要下降时,则设法把资金缺口调整为负值)②敏感性比率:利率敏感资产与利率敏感负债之比(2)持续期管理:银行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的期限与结构,采取对银行净值有利的持续期缺口策略来规避银行资产与负债的总体利率风险。(①当持续期缺口为正值时,银行净值随利率上升而下降,随利率下降而上升②当续期缺口为负值时,银行净值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随利率下降而下降③当续期缺口为零时,银行净值在利率变动时保持不变)防范:(1)远期利率协议:买卖双方商定将来一定时间段的协议利率,并指定一种参照利率,在将来清算日按规定的期限和本金数额,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协议利率和届时参照利率之间利息差额的贴现金额。(2)利率互换(3)利率期货: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所进行的利率期货合约的交易。(4)利率期权:利率期权的买方获得一种权利,在到期日或期满前按照预先确定的利率即执行价格,按照一定的期限借人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卖方从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5、银行信贷人员怎样从表面现象中分析可能成为不良贷款的预警信号。 (1)企业在银行的账户上反映的预警信号:①经常止付支票或退票②经常出现透支或超过规定限额透支③应付票据展期过多④要求借款用于偿还旧债⑤要求贷款用于炒作本公司股票或进行投机性活动⑥贷款需求的规模和时间变动无常⑦银行存款余额持续下降⑧经常签发空头支票⑨贷款的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责任⑩借款人被其他债权人追讨债务,或索取赔偿⑾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要求贷款展期⑿从其他机构取得贷款,特别是抵押贷款 (2)企业财务报表方面:①银行不能按时收到企业的财务报表②应收账款的账龄明显延长③销售上升,利润减少④现金状况恶化⑤主要财务比率发生异常变化⑥审计不合格⑦应收款和存货激增⑧呆账增加,或拒做呆账及损失准备⑨成本上升,收益减少⑩⑾销售额下降⑿不合理地改变或违反会计准则,如折旧计提、存货计价等 (3)人事管理及与银行的关系方面:①主要负责人之间不团结②企业管理人员对银行的态度发生变化,缺乏坦诚的合作态度③在多家银行开户,或经常转换往来银行,故意隐瞒与某些银行的往来关系④董事会、所有权发生重要的变动⑤公司关键人物健康出现问题,且接班人不明确或能力不足⑥主要决策人心理过重⑦某负责人独断专行,限制了其他管理人员积极性的发挥⑧无故更换会计师或高层管理人士⑨对市场供求变化和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反应迟钝,应变能力差⑩用人不当,各部门之间不能相互协调配合⑾缺乏长远的战略,急功近利⑿借款人家庭出现危机等 (4)企业经营管理方面:①经营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员工年龄老化,纪律松散②设备陈旧、维修不善,利用率低③销售旺季后,存货仍大量积压④丧失主要客户⑤关系到企业生产能力的某些主要客户的订单变动

税法方向硕士生必读书目(中文版)2011-9

经济法学专业税法方向硕士生必读书目 (中文版,2011年9月,共150本) 说明:鉴于经济法学领域已经出版了颇多著作教材,本书目主要列举的是较具可读性和参考价值的编著,重点突出了北大经济法学科的研究成果、适当兼顾了经济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学者和学术功底较好的中青年学者。另外,本书目基本没有涵盖近年在经济法学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出版的学术专著,但这些专著在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上可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书目是开放性的,可以不断补充、调整、删减,还可以融入其他老师推荐的重要书目。 Ⅰ.经济法理论(30) 1.[日]金泽良雄著:《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2.[日]丹宗昭信、伊从宽著:《经济法总论》,[日]吉田庆子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3.[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儿著:《现代经济法入门》,谢次昌译,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4.[法]阿莱克西·雅克曼、居伊·施朗斯著:《经济法》,宇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5.[德]罗尔夫·施托贝尔著:《经济宪法与经济行政法》,谢立斌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6.[德]罗尔夫·斯特博著:《德国经济行政法》,苏颖霞、陈少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德]沃尔夫冈·费肯杰著:《经济法》(第一、二卷),张世明、袁剑、梁君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8.[德]乌茨·施利斯基著:《经济公法(2003年第2版)》,喻文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9.[苏]B.B.拉普捷夫主编:《经济法理论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10.陈樱琴著:《经济法理论与新趋势》,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修订版。 11.时建中主编:《经济法基础理论文献辑要》(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2.杨紫烜著:《国家协调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3.杨紫烜、徐杰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版。 14.刘瑞复著:《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版。 15.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6.李昌麒主编:《中国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17.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4版。 18.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版。 19.史际春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金融法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金融法考 博指导与分析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考博资讯 从2014年开始,除专职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在招收以在职方式攻读的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将档案迁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本年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拟录博士研究生33名,专业目录中各招生专业各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均为初步意向人数,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状况确定,此数据仅供参考。 法经济学是该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属于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是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本学科培养的博士生应具有相关经济领域法律的系统知识,同时针对有关法律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理论分析能力。另外,各学科1101英语考试包括基础英语(占50%)和宏、微观经济学专业英语(占50%);2201经济学基础包括宏、微观经济理论(占70%)和数学(占30%);3317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包括线性代数(占40%)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占60%);3318西方经济学的考试包括宏、微观经济学(占70%)和计量经济学(占30%);3305法经济学基础包括法的经济学分析(占50%)和国际商法(占50%)。 (一)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 1.0202J1法经济学 研究方向01:金融与金融法。导师分别是史燕平、蒋先玲、吴青。 考试的科目: (1)1101英语(100%)。 (2)2205经济学原理(100%)。 (3)3305法经济学(100%)。 (二)复试须知 1.复试方案: (1)坚持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实行差额复试,按130%-15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总成绩=初试分数(满分300分)+专家组面试(满分100分)+导师对考生评价(满分100分)含专业素质40分,综合评价60分;专家组面试和导师对考生评价及格分均为60分。 (3)按总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金融法期末复习要点

一、名词解释 2.金融法律关系:金融法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行政保护: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单位和公民,依照行政程序加以处理,以保护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行为。 4.司法保护: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以保护金融法律关系的行为。 5.金融法律责任:是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金融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责任法定原则:是指当违反金融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后,应该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和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法律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才能成为追究责任的依据,确认具体的法律责任也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严格依法确认。 10.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当事人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1.票据基础关系:又称为“票据实质关系”,是指作为生产票据关系的事实和前提,存在于票据关系之外而由民法规定的非基于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 18.追索权:是票据权利的第二项内容,也称第二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付款或者被拒绝承兑,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请求付款未果时,向其前手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19.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依法给予拒绝的行为。票据抗辩所根据的是由称之为抗辩的原因,债务人提出抗辩以拒绝像票据债权人履行票据义务的权利成为抗辩权。 22.票据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以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名以外的有关事项的行为,即变更票据文义的行为。 23.支付结算: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行为。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银行转账结算。 24.担保: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6.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拥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券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7.最高额抵押: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28.质押:指债权人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其动产或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29.权利质押:指以权利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转让以优先受偿。

自考《金融法》学习笔记

自考《金融法》讲义 第一章中央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央银行法概述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 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其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职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依法审批和监督金融机构;依法监管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管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还需完成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货币政策目标 1.货币政策的目标,“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稳定货币币值是基础,发展经济是在稳定币值的基础上进行的) 2.货币政策目标的作用: ①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表述引入了法律的准确性,从而使银行运用货币政策的工具时有明确的方向; ②使检验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有了法律的标准; ③从法律的角度否定了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开始从双重目标制向单一目标制过渡。 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产生的程序与职责 1.产生,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 2.职责,召集主持行务工作会议,讨论决定中国银行的重大问题;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面工作,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上报国务院的重要文件,签发给各分支机构的文件和指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和重要规章。 二、货币政策委员会及其职责 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其职责是,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之上,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对下列货币政策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1)货币政策的制定、调整; (2)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 (3)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 (4)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 (5)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 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业务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1.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项,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款额成为存款准备金,这部分款额与商

金融法知识点总结(有重点)

金融法知识点总结 单选:20*1 (《保险法》条文银行法票据法) 简答题:4*10 (总论*2) 案例分析:4*10 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金融概述 金融: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的特点: 1. 金融的内容广泛 2. 金融的基础是信用 3. 信用融通的条件是金融市场 4. 信用融通的中介是金融机构 信用:现代金融运作的基础条件和形式。信用的特征: 1. 以相互信任为基础 2. 信用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3. 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4. 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信用要素: 1. 信用主体:授信人、受信人 2. 信用客体:商品或货币

3. 信用内容:债权债务关系 4. 信用工具:票据、股票、债券等 5. 时间间隔 信用体系: 1. 商业信用 2. 银行信用 3. 国家信用 4. 国际信用 5. 民间信用 6. 消费信用 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1. 经济发展决定金融:金融是依附于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决定着同期的金融状况; 2.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货币的运用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交换;促进储蓄和投资的增长,从而为经济 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了资金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效率; 3.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金融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令金融风险客观存在;金融对经济运行的广泛渗透性、 扩散性使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金融风险易于剧变成金融危机并严重危害经济。 实体经济:指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 虚拟经济: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虚拟经济的特点: 1. 复杂性 2. 介稳性:远离平衡状态、但却能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而维持相对稳定。 3. 高风险性

金融法英语考试大纲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是国家级行业性专业外语水平考试,旨在通过统一的标准化考试程序和测试标准,为中国金融业提供金融英语水平行业标准,测试并认定应试人员的金融英语语言水平及应用能力,促进金融从业人员及相关社会人员不断提高金融英语水平。 金融英语证书可作为金融业在职人员岗位任职、职称评定、涉外培训、海外机构任职、后备人才选拔以及大专院校学生入职金融部门等方面金融英语能力的参考依据。 二、考试对象 具备一定金融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的金融从业人员、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 三、考试时间与报名时间 每年考1次。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至9月。 四、考试成绩认定 考试合格者获得中国金融培训中心颁发的金融英语考试证书。证书按分数高低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得60分(含)-74.5分(含)者,获金融英语考试初级证书;得75分(含)-89.5分(含)

者,获金融英语考试中级证书;得90分(含)-100分者,获金融英语考试高级证书。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 一、考试要求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以专业英语为载体,测试应试人员所掌握的金融理论、政策与业务知识及其在业务环境中使用专业英语的能力,从而测试、评价应试人员专业英语与金融专业知识的结合程度。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金融理论与业务、金融政策与规制等方面。对专业知识要求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了解层次指对有关知识有感性认识;理解层次指对有关知识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掌握层次指能够利用知识分析、解决具体相关经济金融问题。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比重 (一)语言应用能力(30%) 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和应用常用词汇、词组以及专业词汇的能力;掌握和应用语法知识的能力;获取口头信息的能力;通过阅读获取书面信息并通过分析综合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金融理论与业务(30%) 1、主要考核内容及要求 (1)了解货币的类型和职能;了解货币制度的构成及其演变;了解货币流通及其计量;了解信用的功能与形式;掌握存款货币创造过程,并能简单计算派生存款。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要点

金融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A) A.纳入中央预算 B.纳入地方分支机构预算 C.总行纳入中央预算,分支机构纳入地方预算 D.以中央预算为主,地方分支机构预算为辅 2.中国人民银行(B) A.受国务院领导 B.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C.既是中央银行,也是商业银行 D.是事业单位 3.属于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的是(A) A.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B.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C.财政部部长 D.审计署审计长 4.当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到期前,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向中央银

)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称为(D A.拆借B.贷款 C.贴现D.再贴现 5.下列金融机构中,不在银监会监管范围的是(C A.城市信用合作社B.金融资产管理公司C.基金管理公司D.财务公司 6.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D )) A.10 亿元B.5 亿元C.3 亿元D.1 亿元7.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证服务属于(C) A.负债业务C.中间业务B.资产业务D.理财业务 8.下列不属于不良贷款的是(A) A.关注类贷款C.可疑类贷款B.次级类贷款D.损失类贷款 9.农村信用社的常设执行机构是(D) A.董事会C.社员代表大会B.监事会D.理事会 10.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是(C)

A.承租人和供货人C.承租人和出租人B.出租人和使用人D.承租人和中间人 11.商业银行应当在取得不动产或股权之日起( B )内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A.3 年B.2 年C.6 个月D.3 个月 12.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 B )以内的贷款。 A.6个月B.1年C.18个月D.2年 1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 D A.有效B.效力未定C.企业法人不承担责任D.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14.随时可存、取,金额与期限不受限制的储蓄是(D)。 A.零存整取储蓄 C.存本取息储蓄 15.骗购外汇的行为属于(B A.逃汇 D.扰乱金融秩序行为 B.整存零取储蓄 D.活期储 蓄)。 B.套汇C.非法买卖外汇 16.贷记卡透支按( B )记收复利。 A.日B.月C.年D.星期17.银行下列业务可以适当收费的是( D )。 A.储蓄开户C.储蓄销户B.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 D.零钞清点整理

金融法练习题要点

金融法复习参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信托关系当事人的是( D )。 A.委托人 B.受托人 C.受益人 D.融租人 2.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员入股必须采用( A )方式。 A. 货币资金 B.债权 C.实物 D.以上皆可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A )。 A. 100亿元 B.5000万元 C.1亿元 D.20亿元 4.财务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是( A )。 A.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B.在境内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 C.在境内买卖或代理买卖期货 D.投资于非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5.存款合同是( B )。 A. 有名合同 B.实践合同 C.诺成合同 D.服务合同 6.银监会有权( A )个人账户。 A. 查询 B.查询、冻结 C.查询、冻结、扣划 D.查询、扣划

7.商业银行保证支付存款人取款是( A )。 A. 无条件的责任 B.有条件的责任 C.商业银行的主观承诺,没有法律约束力 D.相对的责任 8.银行与开户单位核定库存现金限额,通常为( B )的开支。 A. 1-2天 B.3-5天 C.5-7天 D.15天 9.下列存单不能挂失的是( B )。 A. 记名存单 B.不记名存单 C.可转让存单 D.不可转让存单 页31 共页1 选择题和名词解释我本人所做的,仅供参考。第 金融法复习参考题 10.未设担保的贷款是( A )。 A. 信用贷款 B.保证贷款 C.抵押贷款 D.质押贷款 11.下列不能作为贷款人的是( D )。 A. 工商银行 B.建设银行 C.农村信用合作社 D.企业 12.有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的机构是( B )。 A. 国务院 B.中国人民银行 C.财政部 D.商业银行 1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的责任承担方

最新自考金融法重点复习

最新自考金融法重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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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制度 名词解释 1.金融法:是关于我国国内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 3.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 4.信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种法律行为。 5.回租租赁:简称回租,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卖给出租者,然后再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入使用。 6.转租赁:简称转租,它是承租者把租来的设备再转租给第三者使用,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引进外资或设备。 7.票据贴现贷款:是指贷款人用信贷资金购买未到期商业汇票,向贴现客户贷出现金的一种特殊贷款形式。 8.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9.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10.外汇管理:是国家对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 11.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12.外汇担保:是指我国境内机构对国外其他机构借入外债或发行外汇债券等向外国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13.利率:也叫利息率,它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贷出或存入金额本金的比率。 14.汇率,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15.信用卡:是银行向用户发行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它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储蓄和汇兑等多种功能。 16.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17.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8.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19.封闭是基金:是相对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债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0.契约型投资资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完整版)金融法期末复习资料简答题论述题

金融法概述 ? 1、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是调整货币资金的流通、融通和信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2、如何认识金融法的性质和地位? 金融法的性质:本质上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原因: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强烈的经济属性;金融法具有经济法律部门的一般特征;金融法确立国家调控和监管金融业的法律原则,金融主管机关据此依法调控监管金融市场,体现金融法约束政府权力的经济法性质。 地位: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适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3、为什么说金融法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法? 金融法包括金融法律、金融法规和金融规章。其确立国家调控和监管金融业的法律原则,金融主管机关据此依法调控监管金融市场,体现金融法约束政府权力的性质。 ? 4、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主体)、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和内容(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或者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1~50人,股份公司股东人数>=2人,发起人2~200人 >=18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18为限制名师行为能力人 一般一届董事3年,董事会一人一票,且人数上股份有限5~19人,有限责任3~13人;监事会不少于3人 企业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日 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选举聘任总经理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出,独立董事特殊,且董事不能兼任监事 法人 盈利性法人(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 公司 合伙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个人独资企业 非盈利性法人(科教文卫)特殊法人(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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