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论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论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论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物业管理条例》首次确立了业主大会制度,也确立了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地位。但是业主委员会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地位直接影响着业主委员会作用的发挥,以至出现业主委员会片面追求维权或不作为的现象。确立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开展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与引导是发挥其作用的重要环节。

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时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

1、业主委员会不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办事,滥用监督权。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手划脚,任意指责,把物业管理企业当成自己家的保姆,把炒物业管理企业鱿鱼时常挂在嘴上。

2、业主委员会把物业管理企业当成对立面,采取偏激的行动片面维权。一见业主有不满意就站出来维权,甚至鼓动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或者与物业管理企业对簿公堂、官司不断,以期达到维权的目的。

3、业主委员会随意忘记职责,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比如:不按规定定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违反业主公约的现象不闻不问,甚至带头违反业主公约等。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法律地位模糊、不具体,削弱了业主委员会应有的作用。《物业管理条例》从立法的层面上首次确立了我国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但该制度并不完善。业主委员会既不是组织又不是法人,既不是法人社团,又不是全体业主的代表人。业主委员会只是社区决策机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如此模糊的定位,决定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是一个争议的焦点。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业主委员会显然不可能承担确保每个业主不违约的义务。那么从理论上说,如果认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对每个业主均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应直接追究个别违约业主的责任,则前提是业主委员会与各个业主之间存在着某种代理关系。

业主委员会章程(讨论稿)

业主委员会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恒隆国际大厦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 所辖区域范围:恒隆国际大厦。 第二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本会成立后即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之日为本会成立日期。 第三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本会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其职责是: 1、选举、罢免本会委员。 2、审议通过《本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审议通过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七条本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3个月前,本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本会由7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聘任执行秘书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九条本会成立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经有20%以上持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本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就其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的特别会议。对提出的议案已经做出决定的,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第十条业主大会可以邀请物业使用人以及街道办、居委会列席会议。列席会

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应当有过1/2业主(业主代表)出席。会议决议、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过半数通过。遇到重大事项(包括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动用维修基金和续筹方案的决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须经2/3业主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代表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代表的缺额补选或增补,由本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本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本会义务: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5、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目标。 6、调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的纠纷。 7、建立本会档案制度。 8、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五条本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做出与物业管理事项无关的决议、决定 第三章会议 第十六条本会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次。有1/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在一周内组织召开本会的特别会议。 第十七条本会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的决议,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数与反对票数相等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坏处探讨? 自我国91年创建第一个业主委员会起,业主委员会已伴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走过了16个春秋。但迄今为止,全国所有住宅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比率不足30%,业主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少之又少。且业主委员会的公信力正在下降,笔者认为;现在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问题在于——组织的松散性、主观的随意性、提议的盲目性、诉求的偏执性甚至无理性、权力的无限性等。 业主委员会,应该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理应得到全体业主的信任。而在实际情况中,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并不了解,有许多时候碍于情面,叫签字就签字。更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因素则是从维权开始的!由于在购买及使用房屋或物业在收费的过程中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在主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协调的过程中而不能达到自身目的时,个别怀有一己私利、带有对立情绪的业主首先成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积极分子,但不管其成立的结果如何,我们可以看出,积极参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这些业主,首先是从维护自己所谓权益的角度出发的。狭隘的意识决定了参与的起点,绑架了大部分业主的意愿,这些组织者一般对相关政策一知半解,容易走极端,从一开始就在考虑如何全面对抗物业甚至撵走物业。而不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相关组织协调,在有法可依的框架下通过有理有据的协商,带领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努力而创造和谐、舒适、文明的社区,更不是通过努力使业主的物业保值、增值,而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甚至破坏、阻碍小区管理档次提升。所以,有的小区匆匆忙忙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是原先未投票及后入住的业主不承认的现象也存在不少,有的小区甚至出现两个业主委员会,弄得业主无所适从。所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特别是业委会主任必须由德高望重、秉持公正、知法懂法的有识之士担任。 业主委员会是为全体业主维权的组织,它无疑对物业公司无根无据的乱收费有维权作用。但为什么有的小区业主迟迟不愿成立呢?为什么有的物业公司却积极促成业委会成立呢?这似乎是一对矛盾,但究其原因,里面实际存在着利益的考量。因为有的小区保修期过了几年,物业公司却一直用不了房屋维修基金,但业主房屋渗漏等维修却不能不管,钱从何来,物业只能从物业服务费里挤;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就可以依法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业委会硬抗、不同意就违法了,也容易引起报修业主不满;另外,物业公司还可以利用相关物业法律法规,收取电梯年检费、二次供水增压分摊、小区专有变压器铁铜线损、高压线通往小区变压器的丝锯烧毁更新、公共用水、电分摊、单元门、单元门电子防盗系统以及大型设施设备(电梯、供暖锅炉、监控等)的维护更新。这些项目费用的使用,大都不在物业服务费成本内,物业光靠业主签字同意使用资金是十分艰难的,几乎用不上;但是如果有了业主委员会,情况就会大大改善,对物业公司确实有利。不然,这些沉重的额外负担会拖垮物业公司,同时对小区的发展提升、业主的房产物业保值增值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小区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一定要具有为小区全体业主负责的意识,凡事要站在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角度考虑,因为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包含着小区全体业主的信任、真诚、依赖和期待。所以,业主委员会更应保证所有的提案都公平和透明,敢于面对来自小区全体业主、社会以及主管单位的质询,所有行为都必须保证为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而不是部分业主的权益。业主委员会的责任感、关爱心、公信力、透明度、领导力、创新力和沟通能力非常重要,更重要的是;业主委员会应具备学习能力和懂得为小区创造文明、和谐、幸福而不是把小区搞得乌烟瘴气,这是小区全体业主的一份期待。 为了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的舒适生活和物业增值,业主委员会一定而且必须要学习如何通过专业的物业管理才能延长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学习如何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学习如何要求业主续筹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和大型设备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范文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范文 光阴如梭,xx年转瞬又将成为历史。xx年在全体业主的支持和配合下,在物业公司的辛勤维护下,鸿发香江花园得以良好的维持运行。业主委员会现将整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1、业委会对XX公司的服务进行有效的全面监督 普莱德物业公司于201X年11月1日入驻鸿发香江花园小区, 在全体物业员工尽责尽职的服务下,良好的维护了我们的家园,迅速的处理业主们日常生活面临的各种问题。对于他们的物业服务我们基本还是满意的,但是还是有细节和效率上的提升空间。业委会经讨论研究,多次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2、在第一年度物业合同到期后,及时续签第二年度物业合同,以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 物业日常工作还需要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所有业主应及时缴 纳物业服务费,以保证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小区日常工作及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3、自行筹集经费建设小区出入口智能道闸系统,实现小区单向行驶和专用出入口 在对开发商发函及催促一年多无果的情况下,自行筹集经费建 设小区出入口智能道闸系统,真正实现小区单向行驶和专用出口入口,

使得小区行车停车更加有序,减少堵车和刮擦的事故风险,提高了出口车辆的安全系数。 4、持续对开发商发函督促修复小区损坏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工程质量问题,并将相关报告提交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 对于业委会持续一年多时间的多次发函、持续督促,开发商均是拖延状态,并未实质性解决问题,并且开发商法人代表也由原来的李xx变更为张xx(我们查询发现这一开发商所有开发的楼盘在交房后均更变法人为张xx)。 接下来在新的一年里业委会决定启动物业维修基金程序,把小区内所有需要维修的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以解决现存问题,解决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维修后所有的维修成本我们将依照相关合同和发票通过法律渠道继续追究开发商责任,维护全体业主权益。 后续物业维修基金程序需要三份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届时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 5、电梯年检及费用报销 在201X年12月份完成xx年度的电梯年检(特种设备年检),小区39台电梯,每年年检费用为34243.00元,2018年度的电梯年检于xx年12月完成,由物业公司垫付,相关费用都将通过物业维修基金程序进行报销。 6、申请开通9路公交车香江花园停靠站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

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

业主委员会主任发言

业主委员会主任发言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就职演说 大家好,我叫张金涛,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推选我成为咱们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咱们的小区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其中涉及的社会关系就像社会一样复杂。当我们单独一个人与政府或各种机构处于一对一的关系中时,普通个人是很少发言的,即使有不和谐的声音,大家也难以听到。但整个小区作为一个天然的会场,一个人的声音会因集中的人多了而显得特别响亮。在其它场合个人是很难找到“业主”这样唯一的身份认同的,因为其它场合中的各种关系就显得散乱而不集中不和谐的现象即使存在但也不显眼,而在小区内却截然不同。我们都知道业委会就是小区实行业主公共事务民主制度,协调办理物业管理公共事务和社区公益事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性是它的最大特点。要成为业委会成员的条件之首是必须热心公益事业,我们业委会成员为业主办事纯粹是“为人民服务”,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等等条件,我认为自己不仅具备了以上条件,,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懂得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知道经济核算,具备处理危机的能力,介于我的工作性质,有双休日,我也有时间来处理业委会工作。要做好业委会工作,先要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正确合理的运用它,

在处理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规,要协调处理好业主公共利益和事务,在此我也做好了良好的心理准备,准备在长期的业委会工作中接受我们广大业主的监督,同样要下定决定在面对业主的不理解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这样那样无端的埋怨、指责和非理性“待遇”时,一定要“拿得起放得下”,要“泰然处之”。 据相关统计资料,在我们身边最多只有3-4%的业主会有强烈维权愿望,而大多数业主是沉默的,只有通过我们广大小区业委会成员的不懈的宣传、屐以事实和法规来说话,使广大的业主觉醒,逐渐扩大维权的比例。美国管理学家法兰西斯说“你能用钱买到一个人的时间,你能用钱买到一个人的劳动,但你不能用钱买到热情,你不能用钱买到主动,你不能用钱买到一个人对工作的奉 献”,在此我向大家宣布,在这场唤醒、发动、普及法制教育的过程,我将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主动,投身到维权活动中来。谢谢!篇二: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就职演说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就职演说 大家好,我叫张金涛,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推选我成为咱们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咱们的小区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其中涉及的社会关系就像社会一样复杂。当我们单独一个人与政府或各种机构处于一对一的关系中时,普通个人是很少发言的,即使有不和谐的声音,大家也难以听到。但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好处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好处? 一、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所有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其他公共场所,都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只是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帮助业主管理这些公共的区域和设施,所谓管理,也只是做一些基本的安全、卫生维护,一些公共设施的小修小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公共的区域和设施(包括安防设备、供水供电设备、天然气设备、房屋外墙、楼顶防水、防雷设施、门禁系统、电梯设备等等)会逐渐老化和坏损,甚至有的设备使用到达年限后,必须整套报废和换新。这些大型的设备设施,物业公司是不会出钱帮我们维修或更换的。 现在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楼宇的年轻期,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公共区域广告费、各种场地费等等,减去各项开支,物业公司所获得的利润是非常丰厚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楼宇渐渐老化,日常的运营维护费越来越高,甚至有的大型设备需要整套更换时,物业公司要么要求业主集资进行维修,要么就以无钱维护为由,让楼宇的这些老旧设备带病工作,那么我们业主在使用这些老旧的设备时,轻者使用功能下降,重者会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物权法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委会有权选聘物业公司,并且有权和物业公司约定收费模式。这样的话,在楼宇年轻期,我们公共区域的广告费收入、场地费收入就可以纳入公共维修基金,委托银行代为监管,我们所交纳的物业管理费除去物业公司所有开支和合理的利润后,超出的部分,也可以纳入公共维修基金。需要用到这些钱时,业主委员会形成决议,按规约在小区公告后,就可以提取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或更换。一个小区和一个家庭一样,合理安排收入支出,就会有备无患。但现在的问题是,在我们的小区楼宇年轻时,这些钱变成了物业公司的超额利润,到了需要钱进行大型维修或设备更换时,却要我们业主自己另外掏钱。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我们在购房时,按购房面积每平方40元的标准交纳了一笔数目不少的维修资金,放在东莞银行代为保管,但这笔钱只有业主委员会通过决议,才能使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这笔钱就成了地方政府“永久保管”的小金库了。二、根据物权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我们都知道,一个秩序良好、安全干净的小区环境,不仅给广大业主带来舒适的居住感受,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为我们的房产带来增值保值。反之,假如,因为饲养动物、任意弃置垃圾、违章搭建等业主之间的问题或者因为公共设施维修维护、安全卫生等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和处理,造成小区居住质量下降,那么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损失。鉴于我国奇葩的土地供应制度、奇高的房地产税赋和奇高的房价,很多家庭都只有一套房产,假如因为种种问题造成居住困扰,又不得不忍受下去,会是怎样的一种体验呢? 对于很多普通家庭而言,房产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我们很多人,倾其所有,才完全拥有一套房子的所有权。可当我们老了,我们的房子也旧了。我们再来为各种居住问题烦心吗?只有依法依规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维护好我们最重要的资产!

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

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 光阴如梭,2020年转瞬又将成为历史。2020年在全体业主的支持和配合下,在物业公司的辛勤维护下,鸿发香江花园得以良好的维持运行。业主委员会现将整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1、业委会对XX公司的服务进行有效的全面监督 普莱德物业公司于201X年11月1日入驻鸿发香江花园小区,在全体物业员工尽责尽职的服务下,良好的维护了我们的家园,迅速的处理业主们日常生活面临的各种问题。对于他们的物业服务我们基本还是满意的,但是还是有细节和效率上的提升空间。业委会经讨论研究,多次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2、在第一年度物业合同到期后,及时续签第二年度物业合同,以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 物业日常工作还需要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所有业主应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以保证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小区日常工作及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3、自行筹集经费建设小区出入口智能道闸系统,实现小区单向行驶和专用出入口 在对开发商发函及催促一年多无果的情况下,自行筹集经费建设小区出入口智能道闸系统,真正实现小区单向行驶和专用出口入口,使得小区行车停车更加有序,减少堵车和刮擦的事故风险,提高了出口车辆的安全系数。 4、持续对开发商发函督促修复小区损坏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工程质量问题,并将相关报告提交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 对于业委会持续一年多时间的多次发函、持续督促,开发商均是拖延状态,并未实质性解决问题,并且开发商法人代表也由原来的李xx变更为张xx(我们查询发现这一开发商所有开发的楼盘在交房后均更变法人为张xx)。 接下来在新的一年里业委会决定启动物业维修基金程序,把小区内所有需要维修的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以解决现存问题,解决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维修后所有的维修成本我们将依照相关合同和发票通过法律渠道继续追究开发商责任,维护全体业主权益。 后续物业维修基金程序需要三份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届时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

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展前景

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展前景 本文提要:业主委员会是伴着日益发展的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领域的法制化、现代化而产生的。从世界范围来看,自从1908年世界上成立第一个物业管理行业性组织——国际建筑物业主和管理人员协会(BOMAI)以来,物业管理就进入了法制化、现代化的时代。 随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广大业主越来越关注对其自身权益的维护,因此对业主委员会的关注程度也日益提高。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新兴的事物,是介于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沟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桥梁,它代表和维护着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它应是代表广大业主的共同意愿,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有效组织形式。 业主委员会是伴着日益发展的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领域的法制化、现代化而产生的。从世界范围来看,自从1908年世界上成立第一个物业管理行业性组织——国际建筑物业主和管理人员协会(BOMAI)以来,物业管理就进入了法制化、现代化的时代。我国的物业管理起步比较晚,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的法制化、现代化程度还相对落后,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不少的问题。 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的传统房产管理不同,现阶段的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管理服务体制,主要体现在它把以前不可能出现的业主自我管理与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统一专业化管理服务相结合,呈现出一种新的发展态势。 业主委员会的诞生彻底改变了过去对住宅区进行管理的旧观念,充分发挥业主的自主权与能动性,让业主自己进行自我管理。它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行使以下权利: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代替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实施;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可以说,业主委员会的存在有利于明确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利于促进形成物业管理市场的竞争机制,在物业管理市场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并且,随着国内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也将得到更加明确的保障。总之,业主委员会是广大业主实现自我管理的前提和关键。也就是说,没有了业主委员会,也就缺少了物业管理的主体,也失去了物业管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建立业主委员会,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建立业主自我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新体制的基础,也是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必然要求。 但为何这样一个有效的组织形式,在日常的运作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呢? 首先,问题主要就出在我国在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上面。从各地的立法情况看,虽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条例、法规,尽管也做了不同程度的努力,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业管理发展水平呈现的不平衡性,以及立法水平、执法力度的参差不齐,使业主委员会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界限不清晰,同时也使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日益增多的物业管理民事法律纠纷案件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就对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各方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统一性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加强物业管理立法研究与完善,加快立法进程就显得越发重要。 另外,目前存在的一些片面的认识也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它不仅会影响业主委员会的权威性与正常的运行,更且为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比如:有些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一个可以借用实现个人私利的”权力机构”,借助于它业主就可以随意向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要求,业主也可以把任何事情都甩给他们而自己却撒手了之;还有的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抗而设立的;也有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在解决完业主所托付的问题之后就完成了任务,至于它何去何从就不干业主的事了……

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发言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发言稿 各位业主、各位邻居、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我们有缘走到一起,非常不容易。我们都希望有个美好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我们成 立业委会的目的,就是要大家发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共同献计献策。物业公司是 我们的服务管家,他们有责任维护我们的小区安全、整洁、规范、有序,让我们时刻体会 到家的温暖。我们还要加强与住建局的联系,做好政府部门与业主的上传下达工作。我们 一家老小生活在这里,今后会碰到很多问题,业委会的职能,就是解决问题,让我们工作 生活更舒心。 业委会工作也是个费力不讨好的事,需要大家有奉献的精神,人人都来参与,及时换届,一届比一届强。我们要大公无私,廉洁奉公,时刻把业主利益放在第一位。大家都很忙,业委会也很重要,全国小区无数事实证明:有业委会的小区比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生活 更舒适,业委会工作得好的,小区业主更幸福。我希望我们的小区业主,能精诚团结,一 大家子其乐融融,做成让别人羡慕的小区。 邻居们,朋友们,前途是光明的,工作是复杂的,我们经验或许不足,工作或许怠慢,但只要我们善于倾听大家的意见,有大家的支持,一定会做得越来越好!谢谢大家! 各位来宾、各位业主: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相聚一堂,在这里召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标志 着我们小区物业管理的完善和成熟;标志着各位业主参与、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维护自身 和共同合法权益有了合法的途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组织化的一个崭新 局面。从今以后,广大小区业主有了困难,有了矛盾,有了纠纷,甚至有了委屈,就有了 调解、诉求、解困的地方,有了可依赖的组织,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将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小区的业主们不再是孤立无援的`个体了,有了维护 自身物业权益的自治组织,这是全体业主共同努力的硕果。 作为渡口社区主任,应邀参加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与大家一起共同见证小区业 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我的心情非常激动,让我们首先以热烈的掌声预祝本 次业主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选出小区好的当家人,选出合格的业主委员会。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在此我向参与筹备业主委员会的热 心人真诚地道一声:你们辛苦了!还要向为促成这次大会的顺利召开,给予支持、帮助的 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探讨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中作用和成立业委会协会的必要性

探讨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中作用和成立业委会协会的必要性浏览次数:310 | 发布者:学习学习2013/6/19 12:21:51 | 分类:观点 | 评论(0) 分享到:0 提示:学习交流! [2013安徽社区事务高峰讨会一以物权法为基础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会刊 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 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合肥业主论坛 近几年来合肥市与全国一样,房地产建设发展很快,老百姓的安居乐业的生活质量也随之提高,小区内物业多种服务管理行业迅速发展,物业服务让广大小区业主所接受,但也看到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与国标、省标、市标要求有很大差距,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在日渐加剧,成为社区里的常见话题。尤其是围绕着物业费和服务标准不相符,业主和物业公司各执一词,各说各理,业主维权成了新的问题。 经过二年的探索和实践,得出一个结论:物业管理的主要矛盾是基层政府物管部门没有专业职能人才占60%、物业服务不达标占40%。

1.物业服务公司的资质占95%以上都是靠关系和非常规手段获得的,每年审核查也没有从对小区服务实际工作中评定; 2.基层物管部门缺乏物业管理人才,大多数是其它部门兼管,隔行如隔山,官僚主义; 3.物业服务公司改变不了老的管理模式,又怎能提高服务意识呢?还是“管”字当头,服务意识谈薄,自身的定位和传统观念没有彻底转变; 4.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不熟知,维权意识浅薄,遇事总指望别人去维权或有他人维权,好似与自己无关,心不齐!一维权过于极端唯有抗物业费,伤害物业服务公司的同时也损害了大多数的业主利益。 在这样的背景下,物业服务公司不加强内部管理,又不提高服务意识只追求眼前的利盈,反而导致小区的物业服务成本上升,小区环境恶性循环,物业公司“入不敷出”难以为继,大多物业公司只好走为上策。 例如,华林家园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再加上小区公共部位的收益以及停车难等问题显出,引发业主的集体维权,并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强烈要求成立合肥市蜀山区华林家园业主委员会。申请成立业委会筹备组在南七街道又是一个难题,它为何处处刁难呢?如同求她们办私事似的,后来在丁岗社区委陈永国副书记的大力支持下,花了一年多的时

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

当前,在一些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矛盾不断,有的甚至发生“对立”,使小区管理陷入困境和混乱之中。可见,如何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已成为各级房管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 问题。当前业主委员会作用软化的主要原因1 .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相关的指导依据。截止目前,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运作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依据。当前,大多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还处于一种自发式或指定式的无规则运作状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对于如何指导、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具体履行哪些职能却未予以明确。此外,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它既不是法人组织,也不是社团组织。业主委员会究竟能够承担怎样的责任,能否作为诉讼主体,对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失误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予以明确。2 .业主法律意识不强,思想观念滞后。总体上说,业主目前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的积极性不高。对未真正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大部分业主缺乏关注度,态度漠然。这种态度导致业主委员会成员多是退休的老人,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业主委员会几乎成为一个“空中楼阁”

式的组织,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不少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缺乏足够认识。有的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就是带领大家“维权”,跟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搞对立,全方位地为业主争取“最大”利益;有的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既不是法人组织,又不是社团组织,对一些重大问题不能完全委托于它。 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的意见和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努力做到有法可依。首先是要制订、出台有关成立业主委员会运作的实施细则。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均对其进行了 相应的约束。业主委员会作为市场经济下的群众自治组织,从组建开始直至成立后的运转也应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运作的指导和监督。其次是要构建完善的业主自治机制。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构建完善的业主自治机制,除了要进一步加快如《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外,业主的自律和综合素质也非常重要。《业主公约》是业主自治自律最重要的合约性文件,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任何机构对违反《业主公约》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予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这决定了业主自治机制的严重缺陷和不足。因此,政府要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运行进行指导监督的同时,完善业主自治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最后是要确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

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双重视角 摘要 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应具有一致性。在实体法上,业主委员会应被界定为由全体业主组成之业主团体的执行机关与代表机关,相应地在程序法上具有当事人资格的应为业主团体而非业主委员会。除非另有约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团体提起诉讼时须经业主大会授权,其诉讼范围应限于保护业主的共同权益;对业主团体“怠于行使权利”须作出明确界定;基于原告资格与被告资格的一致性,业主团体亦应具有被告资格。 关键词: 业主委员会,业主团体,民事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

目录 摘要 (3) 一、绪论 (5)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5) 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界定 . 三、业主委员会之实体法定位 (6) (一)业主团体与业主委员会的应然定位 (二)业主委员会实体法律地位的实证法分析 四、业主委员会之程序法定位 (8) (一)业主委员会的原告资格之质疑 (二)若干具体问题的分析与讨论 . . 五.结论...................................................1 2 参考文献 (12) 一、绪论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问题,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有争论。无论是《物业管理条例》还是被寄予厚望的《物权法》,在这个问题上都采取了较为模糊的态度,由此也导致了各地法院在面对由业主委员会提起的业主维权之诉时无所适从,在是否受理上意见也不统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13 条规定:“业主共同权益受到侵害、妨害或者可能受到妨害的,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已经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为业主委员会;(二)没有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怠于行使权利的,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有关业主共同权益的生效裁判,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其诉讼利益归属于全体业主。”这一司法解释如获通过,似可平息有关争论。但关于业主委员会被赋予原告资格的理论基础何在、其实体法律地位如何、以业主委员会为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包括可能的败诉结果)何以归属于全体业主等问题,尚有讨论的空间。另外,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时是否需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共同权益”与“怠于行使权利”等概念应如何界定,亦应在解释论上作出合理的说明。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界定 目前学界对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探讨与争论,多集中于其有无诉讼主体资格。不可否认,这是实践中亟待解答的问题。但笔者认为,撇开业主委员会的实体法律地位即民事权利能力有无的问题而单纯去论证其当事人能力,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只有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双重视角下做通盘考虑,才能正 确审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诉讼法学者在论及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能力)的关系问题时,一方面提到两者应该具有一致性,但另一方面又言民事权利能力并非当事人能力存在的前提,当事人能力是诉讼法问题,诉讼法上的主体具有自己独立的、不依赖实体法而存在的特质。 [1]一些立法例上的规定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比如德国民法典中率先确立了自然人与法人并立的二元主体模式,无权利能力社团之生存空间被极度压缩,但其诉讼法中却认可无权利能力社团有被诉能力;日本民法典沿袭了民事主体二元化的构造,但其民诉法第46 条却赋予一部分非法人团体以完全的诉讼权利能力,规定“非法人团体,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当事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中除对公民(自然人)、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作出规定外,并无对其他类别民事主体的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49 条却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笔者认为,上述立法上的实然状态并不能证成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适当分离的正当性,因为此种分离或由于立法者出于某类政治因素的考量而 在实体法上故意忽略和否定某类民事主体的独立地位,如《德国民法典》中对无权利能力社团的敌视态度即因立法者欲将其纳入国家监控范围所致;或由于新型民事主体已大量存在于现实生活中而实体法未能及时跟进,如我国《民法通则》于1986 年制定时并未考虑到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团体会在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还可能由于单纯的立法技术原因导致了实体法的滞后。而法官几乎每天都面临着实体法规定之外的新型民事主体的诉讼,他们绝不

关于业委会主任发言稿

关于业委会主任发言稿 关于业委会主任发言稿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我们可以使用发言稿的机会越来越多,发言稿是在一定的场合,面对一定的听众,发言人围绕着主题讲话的文稿。写发言稿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业委会主任发言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尊敬的各位业主: 大家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业主在百忙之中听取我的竞选演说。我叫xx,现年xx岁,x族,中共党员,xx文化程度,曾担任xxxxxx,现在xxxxxxxx工作,为本小区xxxxxx幢xxxxxx单元xxxxxx楼xxxxxx 号业主。今天,我参加xxxxxx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竞选活动。我认为,我参加竞选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一、具有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历 20xx年至20xx年,我曾在xxxxxx住宅小区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在我担任xx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期间,曾解决了两大关系小区业主切身利益的事情: 一是开发商为业主多算房屋公摊面积。小区意见很大,为此,我先后数十次找到xxxxxx领导和相关部门,向他们陈述缘由,为小区业主讨公道。经过我和全体业委会委员的努力,最终,在xxxx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干预下,开发商为每位业主退回了多收的1万多元公

摊面积费用,为小区业主减少了不应有的损失,受到了全体业主的好评。 二是开发商在修建xxxxxx小区时,未按施工要求铺设地下主进水管道,致使小区饮用水水质和水压不符合要求,影响业主的健康和生活。在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我和业主委员会委员们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了书面申诉材料,并多次找到了他们当面陈述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建筑商最终按设计要求重新铺设地下主进水管道。 二、我是一名党员,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也是我竞选本小区业主委员委员的根本原因。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为全体业主无偿服务的组织。只有业主委员会具有为业主着想、为业主服务的思想,业主委员会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业主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化的保障。作为一名xxxxxx党员,我愿意无偿地为本小区全体业主服务,最大化地为全体业主争取到应有的利益。 一、进一步了解本小区业主对我小区物业服务的要求。 二、与其他委员一道考察xxxxxx市物业服务市场,力争引进服务质量优良,收费合理的物业公司。 三、督促物业公司按《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做好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四、重点整改本小区现在存在的业主经常被盗、卫生脏乱差和物业公司服务人员年龄偏大的问题。 五、发挥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桥梁作用,共创和谐小区。最后,

当好三个角色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_陈强

中国建设报/2012年/11月/30日/第008版 管理与实践 当好三个角色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陈强 近年来,在浙江省温岭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温岭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持续、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截至2011年,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23个,管理面积612万平方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2000多人,服务人口17万人,全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59个,占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的70%。近年来,繁昌小区、月河星苑、佳园东区等一批住宅小区先后被评为台州市二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和台州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实创物业服务公司和环雅物业管理公司去年被评为台州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支持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作为连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纽带,其良好运作关系到一个小区的安定和团结。正确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不断增多的矛盾和投诉、提高社区生活环境、稳定社会秩序是十分重要的。 高度重视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一)加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是促进社区和谐、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纠纷越来越多。这些纠纷大都牵涉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出台的《台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台州市业主大会实施办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公约》等规范性法规文本,都对加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载体,在小区管理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十分明确的。 (二)加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住质量的必然要求。当前,温岭市居民住房需求已进入面积增加与质量提高并重、单纯的生存型需求向舒适型需求转变的新阶段。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既需要提高住宅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也需要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创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居住质量,既是广大老百姓的迫切愿望,更需要充分发挥广大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作用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形成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者的合力,发挥更大更有效的作用。 (三)加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是助推温岭市物业管理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小区是城市的细胞。近年来,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扮演了各自的角色,在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因此,下一步温岭市物业管理要实现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毫不松懈地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工作,使之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真正成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助推器”。 当好三个角色,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实施自我管理的主要载体,要强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和完善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当好“家长”角色。 1.提高工作水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台州市业主大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和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制定适合小区实际的《业主大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公约》、《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等小区规章制度,使之处理小区事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20国美第一城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文档

2020国美第一城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文档 Summary document of the work of the owner committe e of Gome No.1 city in 2020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2020国美第一城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文 档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总结是将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并分析不足。通过总结,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指引下一步工作顺利展开。本文档根据工作总结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自我性、回顾性、客观性和经验性的特点全面复盘,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尊敬的xx第一城小区广大业主: 大家新年好! xx年匆匆而过,国美第一城业主委员会根据《国美第一 城小区管理规约》规定及授权,结合《国美第一城小区议事规则》要求,于xx年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广大业主争取合 法权益,努力提高小区居住环境、监督物业管理,发现小区各项问题并着手解决,工作取得了较多成绩,同时也还有的工作等着小区业委会和广大业主们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过去的一年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将在未来逐步解决诸多问题和完善我们共同的家园。 现在已经是xx年,猴年即将过去,猴年即将到来,在这 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展望来年新的起点,同时也梳理过去一年

业委会所做的工作成绩和不足之处,现业委会向广大关心小区发展的业主们汇报和回顾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第一部分监督物业服务,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职能 1、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沟通机制,与小区现任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例会讨论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小区业主们投诉的问题和制定积极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开会讨论总结,最终在上半年形成十八条整改意见,要求现任物业公司天岳恒公司进行相应整改。上述十八条整改意见的形成以及与物业公司正式会面沟通逐一讨论解决方案的历次会议纪要也已经及时公布。经过半年时间整改,大多数问题得以整改,但也仍有诸多问题物业公司以各种客观原因为由无法解决,业委会正在评估相关理由是否充分,对于确实存在多种客观条件和原因,导致物业公司确实无力自行解决的问题,业委会将考虑协调多方力量在未来逐步解决。 另外,对物业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业委会也在年终予以评估,天岳恒物业企业一年多来取得很多进展和成绩,但也仍有可以改进之处。同时,业委会多次向物业管理企业天岳恒公司明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是关系小区整体居住品质的关键,也是广大业主关心关注的焦点,物业管理有其专业性和复杂性,但物业管理的主体也是需要由全体业主所决定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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