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简答09、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简答09、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简答09、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简答、论述题复习提要

1、行政法的法源。1-10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5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3、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2-18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这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行政专业部门与综合部门的权限划分、上级与下级的权限划分等都必须依据法律确立。各部门不能超过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否则即构成违法。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4、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2-19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所谓正当考虑、正当动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某一行政行为,在其最初的出发点和动机诱因上,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必须客观、实事求是,而不是主观臆断,脱离实际,或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追求。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所谓合乎情理指合乎事情的常规或规律。

5、行政法的作用。1-15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6、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3-25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等同。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并不是惟一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如果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也会拥有一定的行政职权,享有与行政机关同样的法律地位,成为行政主体。此外,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如政府某些临时设置的机关只负责管理内部事务,并不对外行使职权,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不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分从事民事活动而成为民事主体,如租用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品等时,它就不是行政主体。

7、行政机关组织法的基本内容。4-36

(1)法律依据

(2)隶属关系

(3)职责权限

(4)任职期限

(5)机构设置

(6)人员编制

此外,还有把行政机关的工作条例,副职设置以及行政机关组织法生效条件等

也作为行政组织法的内容。

8、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4-40

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每一点注意要稍微的展开一下。

9、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6-58

(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是行政主体

(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的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

10、行政相对方的权利。7-60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3)听证的权利;

(4)了解情况的权利;

(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11、行政行为的特征。9-69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12、行政行为的内容。9-72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13、行政立法的程序。10-83

(1)起草;

(2)征求意见;

(3)审查;

(4)通过;

(5)签署;

(6)发布与备案。

14、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1-91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重要活动之一,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原则。

(4)救济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15、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12-122

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都是针对违反行政法上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行政行为,二者常具有承接关系。在相对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但二者仍有本质的区别:

A.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为其设定新的义务,直接影响相对方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而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管理相对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不增添新的义务,只是强制相对方履行原定义务。

B.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制裁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其着眼点在于对“过去”违法行为的惩罚;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其着眼点在于对“将来”义务内容的实现。

C.原则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相类似,但二者有本质区别。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戒,因而处罚一般是一次性的,非另有理由,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施以两次以上的处罚,即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而执行罚则不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如义务人受执行罚后仍不执行,可再施执行罚,直到履行义务为止。

16、行政合同的特征。13-129

A.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一种方式,因此,行政合同可以在行政主体之间签订,也可以在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签订,但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一般情况下,在行政合同中双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行政主体一方拥有行政权。也有例外,即两个行政主体之间处于平等地位的合同。

C.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任何行政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执行公务,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例如,向企业紧急订货是为了国防、抢险救灾等需要;行政合同征用土地是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等等。行政合同的内容必须严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无自由处分权。而民事合同则不具备这一特点。

C.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单方和双方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单方的行政行为有行政主体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双方的行政行为须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行政合同的这一特征与民事合同大体相同。和民事合同所不同的是,在行政合同中往往包括有行政机关某些单方面的特权,如监督权、指挥权、合同变更权、解除权等。在某些国家,合同双方可以将这些特权通过协商的方式签订在合同中,而在行政合同法律的理论比较完备的国家,如法国,行政机关则理所当然地具有上述权力。因此,相对方只要明白他签订的是行政合同,即使是在具体的合同中未包括上述条款,也应该理解为他已就上述条款与行

政机关协商一致。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是双方的目的相同,有时双方目的相反,如一方为了公务,另一方为了营利。

D.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行政主体对其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合同,可以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单方加以变更或解除,但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单方面的变更和解除权。行政主体之所以享有行政优益权,主要是因为行政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国家的、公共的利益,国家为了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往往赋予行政机关许多职务上的优益条件,以保证行政合同制度的正确执行。当然,由于单方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对方受到损失的,应予以补偿或赔偿。

17、行政指导的特征。14-140

(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

根据行政活动是否决定行政相对方的意志,可以把行政活动分成权力活动和非权力活动两类。前者,是指行政相对方必须接受,并切实履行。后者,是指行政相对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不存在履行义务问题。

(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

根据行政活动是否产生法律后果,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前者意味着行政相对方不服从该行为必然受到一定的制裁后果。而后者则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行政相对方违反事实行为不发生法律后果问题。行政指导不要求相对方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在方式上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行政相对方对行政指导可以服从或协助,也可以不服从、不协助。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之间不产生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力)义务关系,没有法律效力。相对方如不服从行政指导,通常不适用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等处理手段。

(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的目的在于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与协助,建立其所期望的行政目标。行政指导活动虽无强制力,但有主动性、创造性的特点。由于行政机关的权威性的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在资讯、知识、物力等方面大大优越于行政相对方,并对行政相对方诱导完成行政目标发挥积极能动的作用。

(4)行政指导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

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灵活性大、协调性强的经济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和某些社会管理部门等领域,容易取得效果。在这样的领域通过非强制手段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摒弃行政命令式的行政管理,发挥特殊的指挥活动。

(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行政指导必须尊重法律,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能超越行政机关的权限。职权范围,不能作出法律已明文禁止的行为。它可以作为执行行政政策与行政法律的中间产物的形态,成为行政机关法定权限、职权范围内的自由灵活的非强制性的行为。

(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方,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所为的行为。行政机关内部虽也存在行政指导关系,如上下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关系。但行政指导不同于行政组织系统内部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基于行政隶属关系、监督关系而产生的指导、监督等内部行为。

18、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15-151

(1)制裁的性质不同;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

(4)制裁的机关不同;

(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19、试述对行政立法的监督。10-86

(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0、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1-91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重要活动之一,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8)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

(9)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0)便民原则。

(11)救济原则。

(12)信赖保护原则。

(13)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

(14)监督原则。

21、试述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15-159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2)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已经设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来规

定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来规定行政处罚。

(4)国务院各部门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

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可以

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22、试述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17-196

(1)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第一: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第二: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不当。

第三: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

第四: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把握是学好行政法的关键,但它只是前提性条件,不能替代具体学习方法。在对具体内容的把握上,有以下几点值得考生参考:“实”是重点。凡是教材、法律规定中具有实用性、应用性的内容是司法考试的重点所在。因为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资格,它主要测试的是入门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因此,司法考试的性质决定其偏重于那些具有实际操作价值的内容。例如,行政法概述、行政诉讼概述这两章,作为编写教材是不可缺少的,但作为司法考试则是不重要的,因为概述所涉及的是入门所要掌握的基本原理,在法律实务中,它不会成为法官判案的依据,也不会成为律师辩护的理由。相反,作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类的内容,则几乎是司法考试必考的内容。因为司法职业每天所面对的是生活中发生的案件,而行政案件所要分析的首要的问题是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新”是考点。司法考试每年都会有所微调。调整无非是考试方法和考试内容两个方面。去年的司法考试,考试方法上的调整如论述题的增加;考试内容上的调整如证据方面的内容,由于有新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出台,证据方面的考题占了六分。在总分约40分的比例中,6分的分值应该说是占了比较高的比例。今年的司法考试,新的内容增加了行

政许可法、行政应急和政府采购法三个部分。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它裹挟了许多新的现代政府的理念,几乎是必考的内容。需要考生注意。 “特”是题眼。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很多,这恐怕也是司法考试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考”的重要原因所在。但其所涉及的内容在考试中并不能等量齐观。有的具有出题价值,有的不具有出题价值。具有出题价值的部分我们可以称其为“题眼”。就像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必须有“新闻眼”一样,应对司法考试也需要有“题眼”。题眼究竟何在呢?“特”往往是题眼所在,即那些特殊的制度、特殊的规则即是题眼所在。如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特有的规则往往是题眼所在;如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则也往往是题眼所在。对于考生来说,应对于此,一个比较有价值的方法是比较,将两种制度、两种规则比较着去把握,在比较中你可以找到特殊规则所在,同时也就能够找到题眼所在。 “本质”是关键。司法考试经常出现的题型是这样的题,它所考的不是你对某项制度或规则是否知道,而考的是你对这项规则或制度的本质的把握。这种题假定你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因为司法考试的门槛是大学本科,已具备了相当的基础知识,所要考的是你对该项知识的运用或把握。这就取决于你对这项知识或规则性质或本质的把握。如我们都知道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 第一编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形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和。 2、特征:?内容上具有明显公益性,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 ?形式上具有广泛性,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形式上具有多元性,行政法规出于不同性质、层次国家机关之手,来源多元 ?形式上具有变动性,行政直接面对社会生活 二、成文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选择题) 1、宪法和条约--行政法最高法律渊源 2、指定法--行政法基本法渊源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法律解释 ?宪法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地方解释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1、法律优先,法律高于行政,因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2、法律保留,法律对某些事项在一定范围内有所保留。法律沉默时,行政机关不能任意做出决断。在法律保留范围内,拒绝禁止行政机关行使权力,不在范围之内,允许行使权力。法律保留范围包括侵害保留、全面保留、重要保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平等对待: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时要平等对待老百姓,适用于侵害、受益领域 要求:?行政机关同时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要相同情况相同对待 ?先后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也要相同对待 ?行政机关无论同时面对还是先后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本质不同时应有所区别。 2、比例原则:行政法中的皇冠原则,适用于侵害行政领域 要求:?妥当性:行政机关所采取手段和利益必须能够实现公共利益 ?最小侵害要求:当行政机关拥有多个手段可以实现既定目标,应当选择对个人利益损害最小的手段 ?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原则 3、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诚实性原则),最早起源于德国,适用于受益行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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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类专业知识简答应用题 一、简答题 ⒈从逻辑功能上看把计算机网络分成哪两个子网?各自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⒉简述网络故障的诊断和排除过程。 ⒊什么是超线程技术,为什么说超线程的性能并不等于两颗 CPU性能? ⒋下图为主机箱前置面板线示意图,请根据要求回答如下问题: (1)“电源指示灯”对应着上图中哪一个英文标识? (2)“电源指示灯”连线的1线和3线各为什么颜色,分别代表什么含义?(3)该信号的连接是否具有方向性,如果方向接反会有何影响?

⒌阅读下列程序,请写出程序运行结果 #include main() { int i,j; for(i=1;i<=6;i++) { for(j=6;j>i;j--) printf(" "); for(j=1;j<=i;j++) printf("*"); printf("\n"); } } ⒍钢笔工具组包含钢笔工具、自由钢笔工具、添加锚点工具、删除锚点工具和转换点工具。请根据要求回答以下问题: (1)使用钢笔工具绘图时,哪种绘图模式是不可用的? (2)钢笔工具与自由钢笔工具,工具选项栏有什么区别? (3)如何使用转换点工具将图6-1所示的曲线调整为图6-2所示的曲线? 二、案例分析题 1.某单位申请了一个201.100.68.0的C 类网址,将其划分为6个逻辑子网,并完成以下要求: (1)写出子网的子网掩码。 (2)写出各个子网的开始与结束的IP 地址。 2.小张原来机器上有一条金士顿内存条,容量为 4GB , 请根据题目要求回答以下问题: (1)如果要添加新内存条的话,根据内存条的主要性能指标要从哪些方面来考虑购买?

电力拖动考试 简答题以及计算题

KT=,阻尼比=,超调=%,Tr=,Tp=,Wc=T h=5,超调=%,t=hT 2-8、泵升电压是怎样产生的对系统有何影响如何抑制 答:泵升电压是当电动机工作于回馈制动状态时,由于二极管整流器的单向导电性,使得电 动机由动能转变为的电能不能通过整流装置反馈回交流电网,而只能向滤波电容充电, 造成电容两端电压升高。泵升电压过大将导致电力电子开关器件被击穿。应合理选择滤波电容的容量,或采用泵升电压限制电路。 2-10、静差率和调速范围有何关系静差率和机械特性硬度是一回事吗 答:D=(nN/△n)(s/(1-s)。静差率是用来衡量调速系统在负载变化下转速的稳定度的,而机械特性硬度是用来衡量调速系统在负载变化下转速的降落的。 3-3、双闭环直流调速系统中,给定电压Un*不变,增加转速负反馈系数α,系统稳定后转速反馈电压Un和实际转速n是增加、减小还是不变 答:转速反馈系数α增加,则转速反馈电压UN增加,给定电压UN*,则转速偏差电压减小,则AST 给定电压Ui*减小,则控制电压Uc减小,则转速n减小;则转速反馈电压Un减小,知道转速偏差电压为零;古稳态时转速反馈电压Un不变。且实际转速N减小。 1、V-M调速系统的电流脉动和断续是如何形成的如何抑制电流脉动 整流器输出电压大于反电动势时,电感储能,电流上升,整流器输出电压小于反电动势时电感放能,电流下降。整流器输出电压为脉动电压,时而大于反电动势时而小于,从而导 致了电流脉动。当电感较小或电动机轻载时,电流上升阶段电感储能不够大,从而导致当电流下降时,电感已放能完毕、电流已衰减至零,而下一个相却尚未触发,于是形成电流断续。 2、简述比例反馈控制、积分控制的规律及其不同。 答:比例控制的反馈控制系统是(被调量有静差)的控制系统;反馈控制系统的作用是(抵抗前向通道的扰动,服从给定)反馈系统的精度依赖于(给定和反馈检测的精度);积分控制可以使系统在无静差的情况下保持恒速运行,实现无静差调速比例调节器的输出只取决于(输入偏差的现状),而积分调节器的输出则包含了(输入偏差量的全部历史) 3、简述ASR的退饱和条件。 答:当ASR处于饱和状态时,若实际转速大于给定转速,则反馈电压大于给定电压,使偏差电压小于零,则ASR反向积分,从而退饱和,返回线性调节状态。 4、简述双闭环直流调速系统中转速调节器的作用。 答:作为主导调节器,在转速动态过程中,使转速快速跟随给定电压变化,稳态时减小转速误差,采用PI调节器可实现无静差;对负载变化其抗扰作用;其输出限幅值决定电动机允许最大电流。 5、简述双闭环直流调速系统中电流调节器的作用。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

通信软件基础 Linux简答与应用题简化版

简答题与应用题: 1、 试简要说明Linux 内核构成,并简要说明各部分的功能? 答: MMU :内存管理单元,完成地址映射(应用虚拟地址方式) VFS :虚拟文件管理系统,提供了统一管理计算机资源的途径。使统一规范计算机资源的使用格式成为可能,方 便传输 SCHED :进程调用单元。支持多任务运行。利用软件中断的特点,将CPU 的时间线划分给各个任务,完成多任 务管理 IPC :进程间通信单元。实现多个不同程序在运行时可以进行数据交换、通信。 NET :网络。网络不做为通用设备,以特定工作单元存在。负责计算机系统与其他计算机相互通信的接口。 2、 通常可采用哪几种方式来开发嵌入式Linux 系统?给出示意图。 答:方式有: (1)连接型(宿主机/目标板链接开发) (2)可移动连接型(利用可移动的存储器作为宿主机/目标板之间的中介) (3)标准化(在开发板上进行独立开发) 3、 为什么要建立交叉开发平台?在何种情形下可以不必建立? 答:嵌入式系统的构造决定。嵌入式处理器多为专用的cpu ,1、必须将用C 编写的程序编译成能在该专用平台 上运行的机器码。2、C 语言库是必需的,必需提供能在专用cpu 上运行的库的二进制代码。以上两点要求有这么一种编译工具能够实现两种CPU 之间的交叉。当执行应用程序的平台和用来建立应用程序的平台相同时就可以不建立交叉开发平台。 4、 【NO 】试简要叙述GNU 及其所提供的开发工具链。 答: GNU 是“GNU's Not Unix”的递归缩写,它是一个自由软件工程项目组织。提供各种开源代码。提供一 整套的开发工具链包括:GNU 工具链基础,内核头文件安装程序,Binutils (二进制工具)的安装程序,引导编译器安装程序,C 库安装程序,全编译器安装程序,完成工具链的设置。 (1) ? 第二引导加载程序 ? 内核 ? 根文件系统 (2) (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一、基础理论 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⑶、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 ⑷、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

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 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 ☆符合程序法规定 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 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 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 (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2)排除不相关的考虑。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不能因为被处罚的人是高级干部而从轻处罚。 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 ⑶、比例原则 行政行为要权衡各种利害关系,以作出最佳利益判断,体现法的实质公平。 比例原则的三项子原则: ☆适当性原则——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达到该目的。如果手段根本无法达到目的,就是违反妥当性原则。比如以轻微罚款无法达到噪音超标污染的整治。

简答与应用题简化版

简答题与应用题: 1、什么是嵌入式系统?主要有什么特点? 答:以应用为中心,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并且软件硬件是可剪裁的,能满足应用系统对功能、可靠性、成本、体积、功耗等指标的严格要求的专用计算机系统。他可以实现对其他设备的控制、监视或者管理等功能。 与通用的计算机系统相比,特点为: (1)面向特定应用,一般都有实时要求; (2)集先进性的计算机技术、半导体工艺、电子技术和通信网络技术于一体的并且在不断创新的知识集成系统; (3)嵌入式系统是和具体应用对象有机结合在一起,因而其升级换代也是和具体的产品同步进行的。 (4)嵌入式系统的软硬件设计着重于高效率性。在最大限度满足应用需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是必须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5)嵌入式系统软件一般都固化在存储器芯片中。 2、嵌入式系统有哪几个部分? 答:嵌入式系统通常由嵌入式处理机、嵌入式外围设备、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嵌入式应用软件等几大部分组成。3、嵌入式操作系统的作用是什么? *实际是一组软件模块集合 满足多任务处理、稳定运行、安全可靠、占用系统资源少、特有的实时事件处理、便于维护和管理、简洁良好的用户界面 4、什么是Linux?什么是嵌入式Linux? 答:严格来讲,Linux是指由Linux本人维护并不断更新的内核。 一个嵌入式Linux系统指的是一个基于Linux内核的,但不包含有关这个内核的任何专业的库或是用户工具的嵌入式系统。 5、用Linux内核构建嵌入式操作系统有什么优势(优良特性)? 答:(1)程度代码是可以获取的,可高度高; (2)有完整的源码,软件丰富并且免费; (3)得到众多硬件生产家的广泛支持;包括cpu、计算机外围设备 (4)完善的通信协议、软件标准和文件管理机制; (5)提供完全免费且优秀的开发工具; (6)广泛的社群支持 (7)无需购买licence,是免费的; (8)不依赖特定厂商、供应商; (9)成本相对低廉。 6、RTOS(嵌入式操作系统)强调的实时是什么概念?与中断的关系? 答:实时指的是特定操作所消耗的时间(以及空间)的上限是可预知的。操作系统能够在规定响应时间内完成客户服务程序。中断程序响应中断并完成是在固定时间内。 7、什么是实时Linux?涉及到哪些软硬件内容? 答:实时Linux(RT-Linux)通过在Linux内核与硬件中断之间增加一个精巧的可抢先的实时内核,把标准的Linux 内核作为实时内核的一个进程与用户进程一起调度,标准的Linux内核的优先级最低,可以被实时进程抢断。正常的Linux进程仍可以在Linux内核上运行,这样既可以使用标准分时操作系统即Linux的各种服务, 又能提供低延时的实时环境。它在硬件上涉及到硬件中断,软件上涉及到对高优先级的实时硬件中断的快速响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Linux系统; 软件:中断服务程序、进程调度程序,硬件:嵌入式系统所采用的中断管理硬件。 8、试简要说明Linux内核构成,并简要说明各部分的功能? 答:

西交简答计算题

三、简答题(共16分) 1.(4分)已知系统的传递函数为 2432s s ++,求系统的脉冲响应表达式。 2.(4分)已知单位反馈系统的开环传递函数为 K s s ()71+,试问该系统为几型系统?系统的单位阶跃响应稳态值为多少? 3.(4分)已知二阶欠阻尼系统的单位阶跃响应如下,如果将阻尼比ζ增大(但不超过1),请用文字和图形定性说明其单位阶跃响应的变化。 4.(4分)已知各系统的零点(o)、极点(x)分布分别如图所示,请问各个系统是否有非主导极点,若有请在图上标出。 三、简答题(共16分) 1.2431113 2s s s s ++=++-+ g(t)=e -t -e -3t ,t ≥0 2.Ⅰ型;稳态值等于1 3.上升时间 调节时间减小(大体上); 4. 无非主导极点; 非主导极点; 非主导极点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6小题,共44分) 1.(7分)用极坐标表示系统1421 2s s ++的频率特性(要求在ω→∞、ω=0、ω=ωn 等点准确表示,其余定性画出) 2.(7分)求如下系统R(s)对C(s)的传递函数,并在图上标出反馈通道、顺馈通道。 3.(6分)已知系统的调节器为 G s T s T s s T T 03434110()()(),=++≥、 问是否可以称其为PID 4.(8分)求如图所示机械网络的传递函数,其中X 为输入位移,Y 为输出位移。 5.(10分)已知单位反馈闭环系统的开环传递函数为40110011s s s (.)(.) ++,请绘出频率特性对数坐标图(Bode 图),并据图评价系统的稳定性、动态性能和静态性能(要说明理由)。 6.(6分)请写出超前校正装置的传递函数,如果将它用于串联校正,可以改善系统什么性能? 四、计算题(共44分) 1.ω→∞点 ω=0点 ωn=0.5点 曲线大体对

完整word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 案例(1)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分) (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 (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3分) (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 1111 (1)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本案中两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对E公司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执照的处罚显然违法。(2分) (2)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E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E公司要求听证的,其应当组织听证。(3分) (3)不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偷漏税款的行为,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前后作出的两个行政处罚不是针对E公司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故不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3分) (4)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案中,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是分别针对E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E 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只能分别提起行政诉讼。(2分) 案例(2)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

浙江7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试题及答案解析

浙江省201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试题 课程代码:00923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 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在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之前就有了 B.法国行政法院的建立标志着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行政法的形成 C.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在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之后才产生 D.行政法和“行政国”的兴起没有任何联系 2.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警告 B.撤职 C.罚款 D.行政拘留 3.下列何项不是行政行为( )。 A.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行为 B.某县粮食局与农民签订粮棉订购合同的行为 C.某保安公司起诉公安局的行为 D.某公安局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4.下列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 A.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B.省会所在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C.国务院 D.经济特区所在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5.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 B.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 C.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D.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6.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几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A.2年 B.5年 C.10年 D.20年 7.《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 处罚款。这在行政法学上叫做( )。 A.行政处罚 B.执行罚 C.代执行 D.惩戒罚 8.在我国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不适用下述哪项程序( )。 A.选举 B.直接任命 C.公开考试 D.调任 9.对下列哪项可提起行政诉讼( )。 A.县工商局到商场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1

和倍应用题及答案

和倍应用题及答案 已知两个数的和与两个数的倍数关系,求两个数各是多少的应用题,我们通常叫做和倍问题。 练习题:甲桶里有油470千克,乙桶里有油190千克,甲桶的油倒入乙桶多少千克,才能使甲桶油是乙桶油的2倍? 答案与解析: ①甲、乙两桶油总重量: 470+190=660(千克): ②当甲桶油是乙桶油2倍时,乙桶油是: 660÷(2+1)=220(千克): ③由甲桶倒入乙桶中的油:220-190=30(千克)。 练习题:大白兔和小灰兔共采摘了蘑菇160个。后来大白兔把它的蘑菇给了其它白兔20个,而小灰兔自己又采了10个。这时,大白兔的蘑菇是小灰兔的5倍。问:原来大白兔和小灰兔各采了多少个蘑菇? 答案与解析: (160-20+10)÷(5+1)=25(个) 25-10=15(个) 160-15=145(个) 这道题是和倍应用题,因为有“和”、有“倍数”。但这里的“和”不是160,而是160-20+10=150,“1倍”数却是“小灰兔又自己采了10个后的蘑菇数”。

根据和倍公式,小灰兔现有蘑菇(即“1倍”数) (160-20+10)÷(5+1)=25(个), 故小灰兔原有蘑菇25-10=15(个),大白兔原有蘑菇 160-15=145(个)。 练习题:549是甲、乙、丙、丁4个数的和。如果甲数加上2,乙数减少2,丙数乘以2,丁数除以2以后,则4个数相等。求4个数各是多少?(☆☆☆☆) 答案:甲、乙、丙、丁分别是120、124、61、244。 练习题:有3条绳子,共长95米,第一条比第二条长7米,第二条比第三条长8米,问3条绳子各长多少米?(☆☆☆) 答案:39米,32米,24米。 练习题:果园里有桃树、梨树、苹果树共552棵.桃树比梨树的2倍多12棵,苹果树比梨树少20棵,求桃树、梨树和苹果树各有多少棵?(☆☆☆) 答案:桃树、梨树、苹果树分别是292棵、140棵和120棵。 练习题:某驻军有三个坦克连,共有115辆坦克,一连坦克数量比二连的2倍多2,而二连的坦克数量比三连的3倍多1。请问:一连比三连多几辆坦克?(★★★) 答案:59。 练习题:两袋大米共重150千克,第二袋比第一袋多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含案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总复习 一、名词解释 1.行政权 P3 2.行政法律关系 P18 3.行政机关 P38 4.行政行为 P64 5.抽象行政行为 P66 6.行政许可 P115 7.行政复议 P219 8.行政诉讼 P244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题所备选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每小题2分) 1.下列选项中,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是(A)A.房屋产权登记 B.对公务员的奖惩 C.政府规章的适用 D.劳动争议的终局仲裁 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指导性质的行为是 (B) A.国务院法制局拟定的国务院年度立法规划 B.国务院发布的《20XX年产业发展政策纲要》 C.公安部发布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规定 D.环保局责令超标排污企业限期整改的通告 3.在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A.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 D.行政主体就是指国家机关 4.在关于行政权的下列说法中,哪项是不正确的?(D)A.行政权是一种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权力 B.行政权也是一种必须加以控制的权力 C.行政权是职权与职责的统一 D.行政权只能依法由行政机关享有 5.下列可诉的行政裁决行为是 (D) A.国务院对规章适用冲突的裁决 B.市监察局对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申诉意见的裁决 C.省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土地所有权的行政复议裁决 D.专利评审委员会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裁决 6.在下列选项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B)A.国务院各部委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7.张某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A市大田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罚款50元,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应向哪个机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D)A.向A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向A市大田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C.向A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D.向A市人民政府或A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8.张某被某市公安局强制遣返,在途中窒息而亡,以下正确的说法是哪项?(C)

小学数学应用题的11种基本数量关系与练习题

小学数学应用题的11 种基本数量关系 加法的种类:(2种) 1. 已知一部分数和另一部分数,求总数。例:小明家养灰兔8 只,养白兔 4 只。一共养兔多少只?想:已知一部分数(灰兔8 只)和另一部分数(白兔 4 只)。求总数。列式:8+4=12(只) 2. 已知较小数和相差数,求较大数。例:小利家养白兔 4 只,灰兔比白兔多3只。灰兔有多少只?想:已知较小数(白兔 4 只)和相差数(灰兔比白兔多 3 只),求较大数(灰兔的只数)。列式:4+3=7 (只) 减法的种类:(3种) 1. 已知总数和其中一部分数,求另一部分数。例:小丽家养兔12 只,其中有白兔8 只,其余的是灰兔,灰兔有多少只?想:已知总数(12 只),和其中一部分数(白兔8 只),求另一部分数(灰兔的只数)。列式:12-8=4(只) 2. 已知较大数和相差数,求较小数。例:小强家养白兔8只,养

的白兔比灰兔多 3 只。养灰兔多少只?想:已知较大数(白兔8 只)和相 差数(白兔比灰兔多 3 只),求小数(灰兔的只数)。列式:8-3 =5(只) 3. 已知较大数和较小数,求相差数。例:小勇家养白兔8 只,灰兔 5 只。白兔比灰兔多多少只?想:已知较大数(白兔8 只)和较小数(灰兔 5 只),求相差数(白兔比灰兔多的只数)。列式:8-5=3(只) 乘法的种类:(2种) 1. 已知每份数和份数,求总数。例:小利家养了 6 笼兔子,每笼4 只。一共养兔多少只?想:已知每份数( 4 只)和份数( 6 笼),求总数(一共养兔的只数),也就是求6个4是多少。用乘法计算。列式:4×6=24(只)本类应用题值得一提的是,一定要分清份数与每份数两者的关系,计算时一定不要列反,不得改变两者关系。即“每份数×份数=总数”。不可以列式“份数×每份数=总数”。 2. 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例:白兔有8只,灰兔的只数是白兔

大学物理期末考试简答题和计算题

一、简答题 1、为什么从水龙头徐徐流出的水流,下落时逐渐变细,请用所学的物理知识解释。 2、简述惠更斯-菲涅耳原理的基本内容是。 3、请简述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内容及数学表达式。 4、简述理想气体的微观模型。 5、用你所学的物理知识,总结一下静电场有哪些基本性质及基本规律。 6、简述理想气体分子的统计性假设。 7、请简述热力学第二定律的两种表述的内容。 8、请阐述动量定理的内容,并指出动量守恒的条件。 9、比较静电场与稳恒磁场的性质。 10、“河道宽处水流缓,河道窄处水流急”,如何解释? 11、指出下列方程对应于什么过程? (1),V m m dQ C dT M = ;(2),P m m dQ C dT M =;(3)VdP RdT =;(4)0PdV VdP +=。 12、请简述静电场的高斯定理的内容及数学表达式。 13、卡诺循环是由哪几个过程组成的?并讨论各过程热量变化、做功、内能变化的情况。 14、一定质量的理想气体,当温度不变时,其压强随体积的减小而增大,当体积不变时,其压强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大,请从微观上解释说明,这两种压强增大有何区别。 15、在杨氏双缝干涉实验中,作如下调节时,屏幕上的干涉条纹将如何变化?试说明理由。 (1)使两缝之间的距离变小; (2)保持双缝间距不变,使双缝与屏幕间的距离变小; (3)整个装置的结构不变,全部浸入水中。 16、请简述稳恒磁场的高斯定理的内容及数学表达式。 二、计算题

1、一颗子弹从枪口飞出的速度是500m/s ,在枪管内子弹所受合力由下式给出: 5 510500t 3 F =?- 其中F 的单位是N ,t 的单位为s 。 试求:(1)子弹飞出枪管所花费的时间; (2)该力的冲量大小? (3)子弹的质量? 2、1mol 单原子理想气体从300K 加热到350K ,问在下列两个过程中各吸收了多少热量?增加了多少内 能?对外做了多少功? (1) 容积保持不变; (2) 压力保持不变。 3、一平面简谐波的波动表达式为 ()0.02cos 5020y t x ππ=- (SI ) 求:(1)该波的波速、波长、周期和振幅; (2)x =5m 处质点的振动方程及该质点在t =2s 时的振动速度; (3)x =10cm ,25cm 两处质点振动的相位差。 4、设一简谐振动其方程为3cos(2)4x t π π=+(SI 制),求: (1)振动的振幅、频率和初相位; (2)t =2.0 s 时的位移、速度和加速度。 5、一热机在1000K 和400K 的两热源之间工作。如果(1)高温热源提高到1100K ,(2)低温热源降到300K ,求理论上的热机效率各增加多少?为了提高热机效率哪一种方案更好? 6、在杨氏双缝干涉实验中,用一很薄的云母片(n =1.58)遮盖其中的一条缝,结果使屏幕上的第8级明条纹恰好移到屏幕中央原零级明纹的位置。若入射光的波长为550 nm ,求此云母片的厚度。 7、一轴承光滑的定滑轮,质量为M =2.00kg ,半径为R =1.00m ,一根不能伸长的轻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

填空题: 1.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进行(行政权)规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2.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和监督机关。 3.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选任)由权力机关通过选举产生行政职务。 4.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5.《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赔偿案件的管辖同于(行政)诉讼案件。7.《行政诉讼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围、条件和(程序)。 8.《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9、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10.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 11、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容)三大要素构成。12.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13.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一般采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规定和(折衷)规定。 14.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15. 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授权立法)。 6;(行政许可证)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17.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18.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在我国行政职务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21.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22.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24.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25、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26、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 27.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28、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29、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30、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1、行政法律关系的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32、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33、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34、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35、依据行政行为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 36、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 37、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 (个别的行政指导)。 38、《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 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9、、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 40、行政赔偿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 行政行为两种,对这两种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41、确立行政诉讼受案围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列举式)、(概括式)、(结 合式)等三种。 42、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43、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44、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 行政机关。 45、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 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46、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47、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4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 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 49、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50、(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51、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52、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 人)和(被上诉人)。 53、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立案,并通 知原告。 54、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 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55、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5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58、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表现出来的。 59、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 是(效率原则)。 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61、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 的行政机关管辖。 62、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6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 违法责任原则。 64.行政关系的(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2.行政法的调节对象是(行政关系)和(一定围的监督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3.在行政法律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6.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 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 为)和(精神财富)。 7. 行政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8. 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 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关法律解释)以及(国 际条例)。 9.根据行政法调整对象的围不同,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 法)。根据行政法规的性质不同,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根据行政法的作用不同,行政法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 政监督法)。 10.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具有(行政)与(立法)的双重属性。 11.依据行政立法法权的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12.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中央行政立法与地 方行政立法)。 13.根据行政立法容、目的和功能的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 与(创制性立法)。 14.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为(条例、规定和办法)。 15.有权制定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省级政府、省府所在地的市府、经国 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16.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和备 案)等步骤。 17.行政行为就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 为。 18.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9.根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 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20.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 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21.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 与具体行政行为)。 23.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 (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24.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即(主体条件、主观条件、客观条件 和法律效果条件)。 2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 不产生法律效力。 26.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 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28.行政法制监督的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 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29.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 监督)。 30.国家审判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31.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32.以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个人相对方)与(组织相 对方)。 33.以其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相接相对 方与间接相对方)。 34.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 为(抽象相对方与具体向对方)。 35.行政授权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36.行政职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故行政授权又被称作行政职 权的转移。 37.被授权组织包括三类,即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 38.被授权组织具有独立的( 行政主体 )的法律地位。 39.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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