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律制度

香港的法律制度
香港的法律制度

取自律政司在2008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序言

這本小冊子的初版於1991年刋印,旨在幫助公眾了解香港的法律制度的運作。冊中強調,法治是香港過往成功和未來希望所繫的重要因素,並且重點指出,公眾如果認識香港的法律制度,便可發揮作用,確保此制度繼續發揚光大。

2007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十周年。自這本小冊子初版以來,香港法律制度的憲制架構已有重大改變,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之下,香港原有的法律得以保留,而由於有獨立的司法機構,對法治的恪守亦能維持不變。隨着終審法院於1997年設立,終審權現已在香港行使,而《基本法》則為香港市民的各種權利和自由,提供在憲法上的保障。

本人希望這本指南的最新版本,如同之前各版一樣,有助闡釋香港的法律制度,加深公眾認識此制度對大家的重要性。

律政司司長

黃仁龍資深大律師

法治

取自律政司在2008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法治"是指一些基本法律原則,這些原則規限在香港行使權力的方式。法治一詞具有多個不同的涵義和推論,其主要涵義是政府和所有公務人員的權力均來自表述於法例和獨立法院的判決中的法律。香港的政府系統內貫徹著一個原則,就是任何人(包括行政長官)除非有法律根據,否則不可以作出構成法律過失或會影響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如果作出行為的人不能提出其行為的法律根據,受影響的人可訴諸法院,法院可能裁決該行為無效,不具法律效力,並下令受影響的人可獲賠償損失。這方面法治的原則稱為合法性原則。

其中一個合法性原則的推論可概述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遵守當地法律。此外,根據法治原則,法院必須獨立於行政機關。法院若要大公無私裁定政府的行為是否合法,司法獨立實屬必要。

合法性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兩個基本要素,但法治的原則並不僅限於此,否則只要賦予政府不受限制的酌情決定權,法治的要求即可達到。所以,法治一詞的另一個涵義可見於限制酌情決定權的一套規則之中。為此,法庭制定指引,以確保法定權力的行使不會違背立法機關的原意。這些指引關乎行政權力的本質和行使程序。屬前者的例子:對於一項聲稱是根據法定權力而作出的決定,法院可認為是明顯不合理,並且本非立法機關所設想者。屬後者的例子:在決定作出之前,受影響一方不獲申述的機會,而立法機關設想在有關情形下,受影響一方本應有申述的機會。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法院均會裁定有關決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基本法》規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日後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從而保證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會使法治得以繼續實施。

香港法律的來源

取自律政司在2008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全國性法律

若干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憑藉《基本法》第十八條在香港適用。

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條款作出解釋,香港法院在引用有關條款時,應以該解釋為準。

《基本法》

《基本法》的性質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儼如香港特區的小憲法,於1990

年4月4日公布,並自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區成立時

實施。香港特區的所有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及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必須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此外,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

《基本法》的最大特色,便是"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在這原則下,香港特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根據《基本法》,所有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有關國防和外交的法律外,不在香港特區實施。

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基本法》,授權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雖然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但授權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中央人民政府也負責管理香港特區的防務;維持社會治安的責任,則由香港特區政府承擔。

《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基本法》詳細載列香港特區居民的基本權利、自由和義務。有關權利包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言論、新聞和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遷徙的自由;信仰自由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基本法》也保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

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區的首長,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

區負責。香港特區行政會議協助行政長官決策。行政長

官主持行政會議,並委任其成員。

香港特區政府的首長是行政長官,政府的主要職權包括:制定並執行政策、管理各項行政事務、編制擬定並提出財

政預算及法例。

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是立法會,而《基本法》有對立法

會產生的具體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作出規定。根據《基本法》,立法會的職能主要包括制定法律、通過財政預算及公共開支,以及監察政府整體工作。

普通法和衡平法

普通法和衡平法,主要見諸香港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高級法院的判決。追溯歷史,至少自十五世紀以來,法官判詞的紀錄已逐步建立一些詳細的法律原則,規管國家與公民之間和公民與公民之間的關係。現時,源自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案例已盈千累萬,形成普通法。有關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及免受任意逮捕或監禁的權利,已於三百多年前判定的案例中載列。這些權利現在由《基本法》的條文保障。

普通法最獨特的地方,在於所依據的司法判例制度。案例可以引自所有普通法適用地區,而並不限於某一司法管轄區的判決。《基本法》第八十四條訂明,香港特區法院可參考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此外,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和司法機關有權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

參加審判。

香港制定的成文法

香港絕大部分的現行成文法,都是在本地訂立並載於《香港法例》中。香港很多法例都是根據獲轉授的權力而訂立的,稱為附屬法例。例如,某條例可轉授權力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即行政長官經諮詢行政會議的意見),就條例實施的細節訂立規例。

中國習慣法

部分中國習慣法適用於香港。舉例來說,根據《新界條例》(第97章)第13條,法庭可以認可並執行與新界土地有關的中國習俗或傳統權益;而在《婚生地位條例》(第184章)中,中國法律和習俗也得到承認。

國際法

現時已有超過200項國際條約和協議適用於香港。條約在立法施行之前,不算是香港本地法律的一部分,但仍可影響普通法的發展。舉例來說,法庭可引用某條約,以助解

釋法例。發展迅速的國際慣例法的規定,也可納入普通法內。

刑事法

取自律政司在2008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刑事檢控

香港的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司長全權負責。應否對某宗案件或某類案件提出檢控,是由律政司司長及代其提出檢控者決定。

在檢控案情嚴重或複雜的案件或涉及艱深的法律論點的案件時,警務人員及其他執法人員可向律政司司長或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政府律師徵詢意見。律政司司長在決定是否提出檢控時,會考慮兩點:第一,是否有充分證據支持提起法律程序?第二,如果是有的話,提出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在作出決定時,律政司司長無須受制於行政部門的任何指示或指令。

實際上,簡易層次的檢控工作大多涉及簡單的案件,可由警方或其他調查機關處理,無須律政司司長特別介入,而且所有上述案件均在裁判法院經由高級法庭主任代律政司司長審閱。

陪審團制度

極嚴重的刑事罪案,如謀殺、誤殺、強姦、持械行劫和某些毒品罪行,均由原訟法庭法官會同陪審團進行審訊。陪審團通常由7人組成,但也可經法官下令由9人組成。被告是否有罪,由陪審團決定。法官會籲請陪審團在作出裁決時力求意見一致,然而,陪審團可按5對2或7對2的大多數票作出裁決。

死因研訊的目的是要確定死者的身分、死因和與死亡相關的情況。某些案件必須由死因裁判官會同陪審團進行研訊。至於其他案件,死因裁判官也可決定是否有需要與陪審團一起進行研訊。死因研訊的陪審團由5人組成。

《基本法》明文規定陪審制度的原則予以保留。

辯護原則

多項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已透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適用於香港)第14條的辯護原則,已納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及《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第221章附屬法例D)內或被普通法所吸納。《基本法》保證這些權利予以保留,它們是:

?法庭上人人平等;

?受獨立無私依法建立具管轄權的審裁機關公平公開審訊的權利;

?極嚴重案件須由陪審團審訊的權利;

?假定無罪;

?舉證責任在控方;

?以無合理疑點作為舉證的準則;

?獲迅即詳細告知控罪的性質及因由的權利;

?獲給予充分時間準備辯方的案;

?可由律師代表的權利;

?不得無故推延受審的權利;

?獲得法律協助的權利;

?到庭受審的權利;

?傳召證人並確使證人出庭的權利;

?盤問控方證人的權利;

?免費獲得傳譯服務的權利;

?法庭上保持緘默的權利;

?針對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的權利;

?不可因之前被判有罪或無罪的同一罪行再次受審或判罰的權利;以及

?在候審或上訴期間獲得保釋的權利(批准與否,須視乎被控罪行的嚴重程度和各有關情況而定)。

民事法

取自律政司在2008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的主要分別,在於前者是以香港特區的名義提出,藉以遏止罪案和懲治罪犯;而後者則用以保護產權、討回財產及強制履行義務。

雖然民事訴訟經常由政府向個人(包括公司)提出,以及

由個人(包括公司)向政府提出,但更常見的還是由個人向個人提出的民事訴訟。

民事案的舉證責任較刑事案易於履行,舉證準則是基於可能性的權衡。

民事法主要包括合約法、侵權法、財產法、行政法、家事法及稅法。合約法是關乎個人(包括公司)之間就日常業務訂立的各種協議。香港是世界主要的金融及商業中心,每年有很多公司協議和財務協議都在香港訂立。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要確保這些合約草擬得清楚,力求避免引起爭議。

侵權法是處理因某人違反自己對另一人所負有的謹慎責任而引起的申索。

財產法對財產(包括土地及建築物)和知識產權(例如商標、專利及版權)的所有權及權利,都有所規定。

制定行政法是為了保障個人,以防政府或公共機構濫用權力。

家事法範圍廣泛,其中涉及離婚、子女管養權爭議、配偶及子女贍養費,以及財產分配。

稅法是關於評稅和追稅事宜。

法律語文

取自律政司在2008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基本法》第九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語文。"中、英文在法律語文方面均起著重要作用。

當局考慮到《基本法》的規定,以及香港特區作為主要國際貿易和金融中心的地位,於1998年4月成立雙語法律制度委員會,就廣泛問題,包括雙語法例制度的政策及長遠目標,以及達到這個目標的方法,向政府提供意見。

普通法

普通法的原則可見於香港法院和世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院的判決。一向以來,該等法院幾乎只以英語宣告判決。普通法由盈千累萬的案例構成,若要把這些案例全數翻譯成中文,並不切實可行。雖然預計將來香港法院以中文宣告判決的數目會不斷增加,但大部分海外判例仍只會以英文撰寫。

成文法

為符合《基本法》有關雙語並用的規定,所有香港的法例均以中、英文制定,兩個版本具同等效力。當局在1989年展開雙語立法計劃,所有原本只以英文制定的法例,現在都備有中文真確本。香港的成文法律匯編現已全面雙語化。

《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經修訂後,提供多項指引,有助雙語法例的法律釋義,其中最重要的是第10B條。該條規定:雙語條例的中、英文本同等真確,並推定為具有同等法律意義。如中、英文本出現意義分歧,須在考慮條例的目的和作用後,採用最能兼顧及協調兩文本的意義。這個處理方法與《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及33條的規定十分相近。

法院

《法定語文條例》(第5章)於1995年7月修訂,令法庭可在於其席前進行的任何程序中,視乎法庭認為適當而兼用兩種法定語文或採用其中一種;令在法庭進行的程序中的一方或其法律代表或證人,可兼用兩種法定語文或採用其中一種,或採用法庭准許的其他語文;訂明法庭在於其席前進行的程序中,對採用其中一種法定語文所作的決定是最終決定;並賦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訂立規則和發出實務指示,以規管中文在法庭的使用。

當局正致力從各方面促進較高級的法院使用中文。司法機構為原訟法庭使用中文擬備了實務指示。此外,當局也有為懂中、英文的法官提供培訓,包括開辦中文判決書撰寫技巧課程。

不論程序是以英文或中文進行,任何人均有權以自己所選擇的語言作供,法庭會提供傳譯服務。

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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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

普通法基本上是由法官訂立的法律,主要見諸於香港特區法院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判決。普通法是靈活並且與時並進的。然而,遵循司法判例的原則往往使法官難以對已確立的法律原則作出修改。如果需要對法律作出重大而非增補性質的修改,則通常須以立法方式才能達到這個目的。

成文法

政府、立法會議員、法律改革委員會及社會人士均可提出修改法例的建議。一般而言,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草擬並提出法案、議案及附屬法例。根據《基本法》,香港特

區立法會議員也可採用個別或聯名方式,提出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法案;但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提出前必須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每年約有100條條例通過成為法律,而訂立的附屬法例也有數百條之多。

《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前,必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所有條例均由立法會制定,並經行

政長官簽署和公布後才生效。

法案向立法會提出後,必須經過三讀和委員會審議階段。首讀只是形式上的程序,由立法會秘書宣讀法案名稱。二讀程序開始時,先由提交法案的議員或公職人員致辭。該位議員或公職人員會簡介法案的原則及主要條文,最後通常會動議押後二讀的辯論。

期間,立法會議員可酌情決定是否成立委員會,以詳細審議有關法案。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委員會對法案的條文逐一加以考慮,而討論只可以圍繞每項條文本身的內容。委員會可對法案作出修訂,但只限於與法案主旨有關的內容,不得改動法案的原則。當全部條文都經過這樣的審議後,委員會主席便會向立法會報告,法案經修訂後或在無須修訂下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恢復辯論時,任何立法會議員均可就法案所引起的問題發言。負責法案的議員或公職人員有答辯權,然後議員便會表決是否對法案進行二讀。如表決通過,便正式對法案進行二讀,也即表示法案在原則

上得到贊同。

至此,法案即視為可以進行三讀。稍後,於同一個立法會會議席上,法案便會正式三讀通過。三讀通過的法案,經行政長官簽署和公布並作為條例在憲報刊登後,即成為法律。

法律改革委員會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是一個獨立的諮詢團體,負

責研究由律政司司長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轉介的有關法律改革的課題。法改會成員包括法律界和非法律界的知名人士,均是義務及非全職性質而獲委任的。法改會秘書處由律政司的政府律師組成,負責進行所需的研究和提供行政支援。法改會的報告書是向政府提交,並可供市民索閱。

法改會自1980年成立以來,曾就各種不同課題發表報告書,其中包括商業仲裁、離婚、欺詐罪、私隱、監護權和管養權,以及刑事責任年齡。法改會報告書所載的建議,大部分後來均透過立法得以落實。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

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是一個獨立的非法定委員會,於1984年成立,專責確保定期修訂《公司條例》(第32章),以切合商界和規管機構的需要。

此外,常委會也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所須作出的修訂,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目的是協助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實施該條例。常委會主席一職現由資深大律師出任,並由公司註冊處提供秘書處服務。常委會的成員來自相關的政府政策局和部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及學術、會計、銀行、商業、法律和公司秘書等界別。常委會現正積極參與重寫《公司條例》的工作。該項工作已於2006年年中展開,而常委會所擔當的?色,是主力就所有因重寫而提出的重要建議提供意見。

法律專業

取自律政司在2008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香港的法律專業分為大律師和律師兩系,執業範圍有清楚

的劃分。律師的出庭發言權是受到限制的,但大律師在所有准許有法律代表的法院及審裁處均享有不受限制的出庭發言權。在其中一個法律專業分流執業的法律專業人士,不得同時在另一分流執業。

雖然大部分法律專業人士都是私人執業,但也有為數甚多的法律專業人士,是在政府法律部門(例如律政司或法

律援助署)工作,或受聘於公共機構或私人公司為法律顧問,或在香港大專院校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

大律師

香港目前約有1,000名執業大律師,全部都是香港大律師公會("公會")的會員。公會的執行委員會每年改選一次,是大律師的管治組織。

大律師的行為操守和禮儀,受不時修訂的公會專業守則所約束。每一名大律師,不論執業與否,都必須維持大律師的應有水平和專業操守。執行委員會負責調查和審視對大律師行為操守所提出的投訴。如情況有需要,投訴會轉介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處理。審裁組會就事件作出裁定,如投訴被裁定成立,審裁組會施加適當的懲罰。

關於在香港進行的法律工作,大律師只可接受律師行或公會承認的專業團體的成員延聘。故此,在大部分案件中,與公眾接觸的是負責蒐集案件證據和會見證人的律師。大律師也可由律政司、法律援助署或當值律師服務按案件情況所需而聘用或延聘。至於在香港以外進行的法律工作,只要符合公會專業守則附件14所列的條件,大律師是可以由外地律師延聘或由當事人直接延聘的。

大律師如執業不少於10年,且表現出色和成就獲得公認,便可申請當資深大律師(這程序通常稱為"披上絲袍",因為資深大律師出庭時會身穿絲質長袍)。資深大律師通常處理一些較為複雜的案件。

大律師必須以獨營東主的形式執業,而律師則可以合夥形式執業。雖然大律師通常會共用一所大律師事務所,但他們的法律、財務和專業責任,都與其他共用該事務所的大律師分開,彼此互不相干。一名大律師是無須為同一事務所另一名大律師的行為操守負上任何責任的。

律師

香港目前有5,900名執業律師。律師行業主要是自我監管,

而香港律師會是律師行業的管治組織。經選舉產生的理

事會,在維持律師的專業水平及操守方面負有廣泛的責任。此外,理事會也負責簽發律師執業證書。

香港律師會的工作包括:調查公眾對律師的投訴(投訴可導致進行紀律處分程序);研究和評論立法建議;透過制定執業規則、指示和指引以訂立並維持高水平的專業及操守標準;以及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專業團體經常保持聯絡。

香港律師會負責訂立和監察律師的教育及培訓標準,並負責管理專業進修計劃。專業進修計劃是一項強制性計劃,適用於所有實習律師和所有持有執業證書的律師。該計劃包括為所有級別的律師提供強制性的風險管理教育。

香港律師會也負責為所有在香港執業的外地律師註冊和規管其執業事宜。香港目前有54家已開業的外地律師行,就其原屬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提供意見。外地律師可透過獲豁免參加香港律師會所主辦的海外律師資格考試或在該試中考取合格而獲認許為香港律師。

約有400名律師已獲認許以公證人身分在香港執業。香港法律公證人協會是公證人的管治組織。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主管委任香港公證人事宜,並負責委任公證人紀律審裁團,以組成公證人紀律審裁組,對公證人的行為操守進行研訊。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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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法院分為終審法院、高等法院(設有上訴法庭和

原訟法庭)、區域法院、裁判法院、死因裁判法庭及少年法庭。此外,還有多個審裁處,包括土地審裁處、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和淫褻物品審裁處,各具司法管轄權,就指定範疇內的糾紛作出判決。

終審法院

《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明確承諾於1997年7月1日在香港設立終審法院,取代在倫敦的樞密院司法委員會,作為本港的最終上訴法院。終審法院具有《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賦予的司法管轄權。

根據《基本法》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的條文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委員會的推薦委任,有關任命須經立法機關同意。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上訴須由終審法院審判庭聆訊和裁決,而終審法院審判庭須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三名常任法官,以及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所組成。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設有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

上訴法庭

上訴法庭負責審理來自原訟法庭和區域法院的所有民事和刑事上訴案件,以及來自土地審裁處的上訴案件。此外,上訴法庭也對其他級別較低的法院提交的法律問題作出裁定。

原訟法庭

原訟法庭審理刑事和民事事宜的司法管轄權不受限制。民事案件涉及的範疇包括離婚、海事訴訟、破產、公司清盤、領養、遺囑認證和精神錯亂。原訟法庭也可行使上訴司法管轄權,審理來自裁判法院、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及淫褻物品審裁處的上訴案件。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審理民事和刑事事宜的司法管轄權是受到限制

的。民事方面,區域法院僅有權審理所涉款項多於50,000元但不超過1,000,000元的申索。如屬收地訴訟或訴訟涉

及土地權益的業權問題,有關土地的每年租金或應課差餉租值或年值不得超過240,000元。除一般民事事宜的司法管轄權外,區域法院對以下各項也具有專有司法管轄權: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提出的申索、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追討稅款的申索,以及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為追討欠租而提出的扣押財物程序。至於婚姻訴訟及領養申請,亦必須在區域法院展開(負責處理這類案件的法庭稱為家事法庭)。

刑事司法管轄權方面,區域法院可審理較為嚴重的案件,但某些極嚴重的罪行,如謀殺,誤殺和強姦等則除外。區域法院可以判處的監禁刑期最長為七年。此外,區域法院

也可行使多項條例(包括《印花稅條例》(第117章)、《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第360章)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第469章))所賦予的有限上訴司法管轄權,審理

來自各有關審裁處及法定機構的上訴案件。

裁判法院

裁判官可行使刑事司法管轄權,審理多種可公訴罪行及簡易程序罪行。裁判官的判罰權力通常以判處監禁兩年或罰款100,000元為限,但對於某些罪行有更大的判罰權力。

所有可公訴罪行最初均在裁判官席前提出;律政司司長可因應案情的嚴重程度而申請將案件移交區域法院或交付原訟法庭審理。不服裁判官的判決而提出上訴的案件,會由原訟法庭法官審理。

特委裁判官可由具備律師資格或豐富法律工作經驗的人士出任,專門處理慣常性質的案件,如小販擺賣或輕微交通違例案件等。特委裁判官通常沒有判處監禁的權力,而可判處的罰款則以50,000元為限。

死因裁判法庭

死因裁判法庭研訊以下各類案件:有人因意外或暴力而死亡;有人在可疑情況下死亡;有人突然死亡;在香港境內發現屍體或從外地運入屍體。

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具有司法管轄權審理對兒童(14歲以下)或少年人(14至16歲)提出的控罪,但殺人罪行除外。10歲以下的兒童是當作未屆須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因此所有法庭,包括少年法庭在內,均無司法管轄權審理涉及該等兒童的案件。不過,少年法庭有權處理涉及照顧和保護18歲或以下少年人的案件。

土地審裁處

土地審裁處有以下四項主要司法職能:

?土地被強制收回或因公共或私人的土地發展以致價值減損時,釐定政府或有關機構須給予受影響業權人

的賠償額;

?裁定有關大廈管理的爭議事件;

?裁定不服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並裁定不服房屋署署長就物業的現行市值所作評估

而提出的上訴;以及

?裁定所有涉及《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的事宜。

勞資審裁處

勞資審裁處為僱員與僱主之間的糾紛提供既快捷相宜而又不拘形式的解決方法。涉案雙方不得由大律師或律師代表。審裁處處理的案件,有指稱違反僱傭合約某一條款而提出的申索,也有追討解僱代通知金、欠薪、法定假日薪酬、年假薪酬、疾病津貼、產假薪酬、花紅、雙薪、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個案。

小額錢債審裁處

小額錢債審裁處負責審理所涉款額不超過50,000元的小額錢債申索。審裁處的聆訊不拘形式,涉案雙方不得由大律師或律師代表。

淫褻物品審裁處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於1987年生效,為設立淫褻物品審裁處作出規定。

審裁處的兩項主要職能是:

?裁定由法庭或裁判官轉交給審裁處的物品是否屬於淫褻或不雅物品,並裁定公開展示的事物是否不雅;

?將物品評定為第I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第I I 類(不雅物品)或第II I類(淫褻物品)。

行政事務審裁處及委員會

除了上述各司法機關外,還有多個由不同條例設立的審裁處,專門處理因不服根據有關條例作出的行政決定而提出的上訴。鑑於官員的決定對市民的影響日益廣泛,這類上訴權利也愈見重要。

行政上訴委員會

《行政上訴委員會條例》(第442章)於1994年生效,為設立獨立的行政上訴委員會作出規定。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具法律專業知識和對各方面工作富有經驗的人士,負責處理不服某些行政決定而根據法例提出的各類上訴案件。委

員會的聆訊是公開進行的,並准許上訴人出席和由大律師或律師代表。委員會可確認、更改或推翻決策者原來的決定,或作出委員會認為合適的其他決定或命令,以取代原來的決定。委員會須以書面說明裁決理由。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是根據於2003年4月1日生效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而設立的。在一些過渡性的安排下,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於同日取代內幕交易審裁處。審裁處由一名主席及兩名普通成員組成,主席由高等法院的法官或前任法官出任,而普通成員則不得為公職人員。審裁處的職責是在財政司司長所提出的民事研訊程序中,裁定是否曾發生涉及上市法團證券的市場失當行為(即內幕交易或五類特別指明的行為其中任何一種)、任何曾從事該失當行為的人的身分,以及因該失當行為而獲取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金額。審裁處可依據裁定作出命令。

證劵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

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在2003年4月1日設立的專職覆核組織,

主席由一位高等法院法官出任。審裁處的法定目的,是確保有關監管當局,包括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金融管理局所作的規管決定公平合理。設立審裁處,也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所作出的各種加強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問責性的措施之一。

委員會及專員

除上述司法機關和行政事務審裁處及委員會外,當局也有設立一些其他機構,監察某些特定法例的遵行情況。市民若感到受屈,可向這些機構求助。

選舉管理委員會

選舉管理委員會於1997年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成立。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主席是高等法院法官。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劃定選區的分界,並監督香港的公共選舉。

委員會就選舉活動發出指引,並設有投訴處理委員會,處理有關違反指引和選舉法的投訴。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工作,旨在確保香港的選舉可在公開、廉潔和公平的情況下進行。

平等機會委員會

平等機會委員會是一個法定機構,於1996年成立,負責執行《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第527章)。

委員會致力消除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和家庭崗位而產生的歧視。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如下:消除性騷擾及基於殘疾的騷擾及中傷行為;促進男女之間、傷健之間、有家庭崗位和沒有家庭崗位人士之間的平等機會;調查有關歧視的投訴;力求透過調解平息投訴。如試圖調解但不成功,委員會有權協助感到受屈的人在區域法院提出訴訟。

申訴專員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前稱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於1989年依據法例成立。申訴專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委任,負責監察本港的公共行政,致力確保:

?官僚習性不會影響行政公平;

?公營機構向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務;

?防止濫用職權;

?糾正錯誤;

?公職人員不致受到虛假或不公平的指責;

?人權得以保障;

?公營機構不斷提高服務質素和效率;

申訴專員按照《申訴專員條例》的法律框架行使其職能。該條例自制定以來,已經過三次重大修訂。

1994年,《申訴專員條例》作出修訂,容許申訴專員接受市民直接提出投訴(之前的規定是必須透過當時的立法局議員提出),亦可以在沒有接到投訴的情況下主動展開調查,並且以不披露個案所涉人士身分的方式公布調查報告。1996年,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擴大至處理關於政府部門及特定公營機構(包括香港警務處及廉政公署),違反《公開資料守則》的投訴。2001年12月,政府修訂《申訴專員條例》,賦予申訴專員獨立的"單一法團"法律地位,"永久延續"並且"可以起訴和被起訴"。這項修訂清楚表明,申訴專員"不得視為政府的僱員或代理人,亦不得視為享有政府的地位、豁免權或特權"。這項修訂亦給予申訴專員絕對自主權,處理本身的行政及財政事宜。這標誌着申訴專員公署全面脫離政府的體系、工作程序及行事方式。

視乎投訴的性質及嚴重程度,申訴專員會對所指稱的受屈事件展開初步查訊或全面調查。如投訴只涉及輕微行政失當或不涉及行政失當,並且得到投訴人及所涉機構雙方自願同意,申訴專員可用調解的方式解決事件。

至於主動展開的調查,申訴專員主要是針對關乎廣大市民利益或廣受公眾關注的事宜,而且往往須就主要的行政制度及程序、工作程序以及行事方式進行檢討。

在所有事件中,申訴專員公署均會監察所涉機構如何落實公署所提出的改善或補救建議。這些建議雖然在法律上沒有約束力,但多年以來幾乎全都獲得所涉機構接納。

申訴專員公署不時安排講座、探訪及透過傳媒進行宣傳,加深市民對公署服務的認識,同時推廣開明問責的政府管治。申訴專員亦在亞太地區和國際的層面上,與其他地區的申訴專員定期保持聯絡。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是獨立的法定機構,就遵守《個

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事宜進行監察和監管。制定該條例,是為了在個人資料方面保障個人的私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主要條文於1996年12月20日

生效。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法定職能及權力包括:調查懷疑違反該條例規定的事宜;核准和發出實務守則,就遵守該條例的規定提供實務指引;促進對該條例所訂條文及保障資料原則的認識、理解及遵守;審核可能在個人資料方面對個人私隱有影響的建議制定的法例;視察資料使用者(包括政府部門在內)所使用的個人資料系統;研究和監察可能在個人資料方面對個人私隱有不利影響的科技發展;以及與香港以外地方執行類似職能的人士聯絡和合作。

國際合作

香港高等法院或以上級別法院的判決和裁決,可在大部分普通法適用地區強制執行,並可通過國際協議和安排,在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多個國家強制執行。根據交互強制執行判決協定強制執行香港法院判決的國家,其高級法院作出的判決,香港也會強制執行。婚姻法律程序中作出的贍養令,同樣可按交互強制執行原則在海外多個國家強制執行。

引渡協議規定,在締約一方的司法管轄區內被控觸犯嚴重刑事罪行或已被判罪名成立的人,倘在締約另一方的領土內被發現,該締約另一方須將有關人等移交。此外,香港法院可應某外國法院的要求,在香港取得證據,供該外國法院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之用。香港法院同樣可向海外法院發出請求書,要求取得證據。至於香港及海外刑事罪行的偵查及檢控方面的相互法律協助,以及在追討犯罪得益事宜上的相互法律協助,則由律政司國際法律科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直接提供及取得。

司法機構

取自律政司在2008年出版之刊物《香港的法律制度》

香港法院由香港司法機構負責運作,獨立於行政機關和

立法機關。在司法和行政意義上,司法機構是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執掌。行政支援方面,由司法機構政務長負責協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而政務長的職級與決策局局長相同。至於司法方面,則由在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取得專業法律資格及經驗的法官,負責主持在第8章所述各級公開法院進行的聆訊。較高級的法官部分是從本港的傑出大律師中聘用,其他則從司法機構內部擢升或從律政司高級人員中聘用。法官都是獨立作出判決,但當事人可根據法律的規定提出上訴。此外,法院設有司法常務官及副司法常務官,協助法官處理大量"內庭"工作(即在全面公開法庭程序之前、之後或取代該等程序所進行的工作)。

根據《基本法》,法官是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按照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而任命的。該委員會是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第92章)設立的獨立法定組織,由本地法官,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所有法官和裁判官均必須具備香港或另一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律執業資格,並有豐富的專業經驗。

法官的任期是受到保障的,可以一直任職至退休為止(區域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是60或65歲,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的法官則為65歲,視乎任命日期而定)。《基本法》規定,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才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如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職,審議庭須由行政長官任命,並由不少於五名當

地法官組成。此外,《基本法》又規定,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職,事前均須徵得立法會同意。

香港與世界任何地方一樣,司法獨立主要包含兩方面,即憲制上的獨立和觀點上的獨立。司法人員任命方式及任期保障能夠確保司法獨立。法官執行職務時,享有和繼續享有廣泛保障,不會因以法官身分審案時所作出的行為而負上民事責任。此外,立法機關不得質疑法官的行為。司法獨立是法治的一個基本要素。

《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的其他條款也可解釋。但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為準。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對本法進行解釋前,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

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由十二名成員組成,其中六人須來自內地,而其餘六人則來自香港。香港委員必須是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由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聯合提名,報

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任命。

《基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香港特區。修改建議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前,先由基

香港法概论总汇

香港法概论名词解释 1.附属法例: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条例授权其他机关或个人在指定的范围内制定的法律,这些附属法例通常称为“规例”、“附例”或“规则”。 2.“邻舍原则”:如果我们可以合理预见到我们的行为可能直接地、在合理范围或在可预见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我们便对该他人负有谨慎责任。 3.家庭子女:是指一个有特定意义的法律概念,不仅指婚姻双方的子女,亦包括被双方视为其家庭子女的孩子。 4.原诉传票:是针对案情事实没有重大争议,主要争议为法律问题的民事诉讼文书。 5.法律援助制度:是香港法治精神的基石。香港法治成功的一面,是重视和推行全面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是为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代表律师或大律师(有需要时),代表他们在香港的法院进行诉讼。 6.被胁迫:是指被告人的生命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威胁,且这威胁十分迫切。 7.诽谤:是指任何对当事人(原告人)以外的人(即第三者)发表有损原告人的陈述,使他陷于憎恨、耻笑、蔑视等反感之中,使他在社会一般正直人士心目中的地位被贬,或成为他们所回避的人。 8.传讯令状:是民事诉讼最常用的起诉文件,适用于所有侵权或合约的诉讼。 9.衡平法:由英国原来的衡平法法院的大法官在处理专门的申诉案件时,为避免过分重视令状和程序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而集中考虑案情的理据得失,由此而发展出的有别于普通法的法律规范。 10.罪刑法定原则:是香港刑法的基本原则,即犯罪与刑罚由法律明文规定,其内核是“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处罚”。 11.事实自证法则:是由马洪诉奥斯本案所确立的原则,是指如果损害事实本身即足以说明被告存在疏忽,原告即可免负举证责任。 12.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法院判定其有罪之前,假定其无罪。这一原则是“贯串整个英国刑法制度的金线”,影响到刑事诉讼程序的每一环节。 13.判例法是指从法院在判词内所列出的理据所推论出来并累积产生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14.企图罪是指被告人作出的某项行为只超乎该犯罪行为的预备作为者。 15.披露文件程序是指与讼双方得向对方提交一份文件清单,列出各自拥有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文件,不论这些文件是否对己有利。 16.可撤销婚姻:即可使无效婚姻,是指一段一直被法律认定为是有效而持续的婚姻,直至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才被废止或撤销的婚姻。 17.串谋罪是指两人以上协议实施不法行为或协议以不法手段实施合法行为。 18.协议分居即是夫妻之间私下同意将夫妻关系疏远,所以无须经法院批准或是牵涉诉讼程序。 19.庭内和解即“诉讼上之和解”,是指在诉讼进行中,法院法官利用劝解的方法,促使原告和被告同意而达成的和解。 20.习惯法是指被认可并上升为法律的传统风俗习惯。在香港,主要表现在关于家事法、土地法和继承法方面的规范。 21.“雷兰与弗莱彻法则”是英国判例法所确立的一项民事侵权法律规则,这项法则所规定的是绝对责任(严格责任),不以行为人的故意或疏忽为责任条件。 22民事诉讼的非正审程序是指正式审讯前的诉讼程序。一般在高等法院的内庭由司法常务官进行聆讯,不传召证人。

香港公司法说明

香港公司法说明 香港公司的概念: 香港《公司条例》第2条对"公司"作如下解释:公司是指依本条例组成注册的公司或指现有公司。香港的公司:公司是指具有法人团体身份,为法律承认有存在权利和责任,并与其发起人、董事和成员截然分开的社会组织。 公司的法律人格: 尽管各国的公司有许许多多的不同,但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公司属于法人。公司一旦成立,其在法律上便获得了独立的人格,有表征其独立人格的名称,并在财产、责任等方面与其成员相分离。 香港公司的分类: 香港私人公司,香港公众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香港控股公司,香港公司集团,香港海外公司,香港无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 不具法人资格的经营团体: 是指以商业经营、赢利为目的,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团体。主要有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二(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 香港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又称封闭式公司、不公开公司、少数人公司或不上市公司。它既非通常所说的私营公司,也非所谓的独资公司。 《公司条例》第29(1)条规定,香港私人公司是指一间其公司章程细则必须载有适当条文作出以下三方面限制的公司: 1.限制将其股份转让的权利; 2.香港公司成员的人数不超过50人,但不包括受雇于该公司的人,亦不包括先前受雇于该公司而在受雇期间及在终止受雇之后一直作为该公司成员的人; 3.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任何股份或债权证(债券)。 第29(2)条规定,2个或2个以上的人共同持有1股或多于1股的股份,该等人士须视为单独的1名成员。无股份划分的担保有限公司和无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只要其公司章程细则符合《公司条例》第29(1)条的规定,也可注册为香港私人公司。尽管如此,《公司条例》附表C、D、E只适用于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不管这些公司是私人公司还是香港公众公司。 原则上,私人公司也必须至少有2名成员和2名董事。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方法,香港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明文规定(见附表A第Ⅱ部分第2(a)条)。实践中经常采用的方法是:

力帆足球营销的成败得失

足球营销,要靠不断制造新闻,并利用新闻,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从而达到促进产品销售的目的。通常情况下,这种新闻分三种:一是球队的管理新闻,二是球队的赛事新闻,三是球队的 新闻。 制造新闻,不等于能制造利于企业的好新闻,能制造出利于企业的好新闻,不见得会充分利用新闻的价值来为己所用,这就涉及到足球营销的新闻策划与管理,它需要深厚的思维功底和良好的专业知识。我们看一下力帆集团近几年在此方面的成与败,得与失。 成在新闻的策划与管理 重庆摩托车民营企业三巨头(力帆、宗申、隆鑫)互为竞争对手,少有往来。2000年,力帆集团巨资收购竞争对手隆鑫集团旗下的隆鑫足球队,将其更名为力帆足球队,当时,媒体借此事在全国炒得沸沸扬扬,力帆品牌的知名度,从这个时候开始,才真正走出重庆地区。就在这一年年底,力帆足球队又获得全国足协杯比赛冠军,尹明善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抛出“八年寒窗无人问,力帆一球天下闻”这一极具新闻传播性的论断;第二年(2001年)尹明善先生策划了“力帆出资8000万元收购重庆洋河体育场”新闻事件,一时间,新闻悬念不止、传播故事不断,让媒体免费足足跟踪报道了三个月,力帆品牌的知名度在中国市场得到了迅速提升。 为了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扩大力帆品牌的影响力,为了铺平力帆集团多元化战略(包括OEM战略)的扩张道路(此战略的正确与否暂不谈),精明的尹明善先生又在2002年初,亲自策划了“力帆老板欲玩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力帆准备分拆在香港和内地上市,开展多元化业务发展和国际并购”的新闻,引来国内外媒体的争相报道。也就是在这一年,尹明善接受了英国最具权威的BBC广播公司的独家专访,尹明善精心制订的,利用“球队”不断的新闻策划,将力帆品牌的影响力,纵深化、国际化策略一步一步开始实现。 尹明善还嫌不够。在当时,中国摩托车出口最火的越南市场,围绕他的力帆球队,制造了一系列的,让力帆品牌家喻户晓的新闻事件,其中“足球公关攻打越南市场”是他的得意之作。尹明善注意到,越南老百姓心目中的偶像是足球明星黎玄德,于是将黎玄德引进到力帆球队,在当时的越南,这本身就是一大新闻。引进黎玄德成功后,不到三个月,尹明善再次策划了越南公安部足球队和力帆足球队在越南的友谊赛,黎玄德上半场代表中国力帆集团,下半场代表越南公安部,这场比赛使力帆品牌在越南市场几乎家喻户晓,其知名度仅次于日本的本田品牌。 从2000年力帆足球队诞生到2003年,力帆发展迅猛,国内产销总量和出口创汇均跃居全国同行第一,成绩的取得与尹明善一系列的球队新闻策划与管理是分不开的,尽管这支球队的专业水准非常一般。 败也在新闻的策划与管理 可是,最近三年(2003~2005),由于尹明善先生担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和工商联总会长及多项**职务,公务异常繁忙,加之中国足球令人失望的东西越来越多,他已经没有足够的精力和热情来主动制造球队的利好新闻了,而俱乐部的管理者们在新闻策划和管理上又很不专业,所以,一波接一波的媒体报道,有不少看似利于力帆企业的,实际上是在损伤力帆的品牌形象。 球员赌球现象,不是力帆俱乐部独有的,但是,从2002年年底开始,不知道什么原因,力帆球队的管理者们(包括尹明善先生)总喜欢拿它当事说,好像不说就难以找到有价值的新闻,于是出现了在俱乐部里不是今天这个队员不能上场比赛,就是明天取消那个队员的参赛资格,这种事情,媒体当然乐意报道,但是留给外界的印象很不好,时间一长,报道一多,小事说成了大事,“力帆球队总是难以干净”的印象,开始在公众中形成,这些公众当然也包括大量的摩托车目标消费群。 事情到这一步,对力帆的品牌形象和产品的负面影响,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形成。但是,好像力帆总是怕事情闹不大,2004年,针对队员赌球现象,尹明善又策划了“家长会”新闻事件,意思是请队员的家长来力帆俱乐部座谈,希望家长们多管教孩子,不要参与赌球……,尹明善这一创意之作,更为猛烈地引来媒体的连篇累牍报道,力帆集团从上到下,本以为是好事,殊不知,这不仅再次加深了在老百姓心中“力帆队员赌球现象严重”的印象,而且还传递出了一个新的信号,那就是,尹明善惩治赌球的方法已经黔驴技穷,力帆队员参与赌球,已很难根治。

试谈中国遗嘱继承法律制度完善(一)

试谈中国遗嘱继承法律制度完善(一) 内容提要: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有了较系统、完整的体系。它对保护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建立稳定和睦的家庭和亲属关系,推进社会的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都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继承法》制度于我国改革初期,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私有经济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私有财产越来越多,《继承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需要,完善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继承法》中遗嘱继承制度的立法缺陷,参照我国特别行政区遗嘱继承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大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前瞻的眼光,从遗嘱形式和见证人、特留份、遗嘱执行人三个方面,对我国现行遗嘱继承法律制度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遗嘱继承制度完善 遗嘱继承又称为指定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制度。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建立稳定和睦的家庭和亲属关系,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社会秩序,我国于1985年10月1日颁布施行第一部民事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使我国继承法律制度有了较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但《继承法》制定于改革初期,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公民所继承的遗产大多局限于生产生活资料,随着我国制度变迁与经济的高速发展,私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战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私有财产的数额越来越多,加上《继承法》的立法过于原则化、简单化,已经不能很好的解决公民在遗产继承中产生的矛盾与纠纷。《继承法》遗嘱继承法律制度在遗嘱形式、内容、执行等方面难免有立法上的缺陷,完善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一、关于见证人和遗嘱形式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遗嘱在继承法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规定什么样的遗嘱制度,在继承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关于遗嘱主要有两个问题,其一是保证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其二,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怎么得到执行。怎么保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这就涉及到遗嘱的形式问题;采取什么样形式的遗嘱,遗嘱包括哪些内容,这都是保证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但《继承法》对于几种遗嘱形式的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1、遗嘱见证人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遗嘱见证人是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都提到了遗嘱见证人①,但只是简单提及,对于见证人的见证资格、见证的内容、见证程序没有规定,使见证作用难以体现。见证人“在场见证”的作用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这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在场见证”是见证人在遗嘱人定制遗嘱后,直接将见证的内容附书面见证证明,录入录音、录像磁带中,或者是其他的形式法律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也没有规定。因此,遗嘱见证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见证人的见证作用也难以体现。 参考我国《台湾民法典》对遗嘱见证人资格的规定②,笔者认为应该修改完善遗嘱见证人的条文: 遗嘱见证人应该由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亲自指定。对见证人的身份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以及见证过程应标明在遗嘱中或标明在证明材料中。在紧急情形下,遗嘱人虽未指定遗嘱见证人,但确能证明口述遗嘱真实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遗嘱见证人:、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⑵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直系血亲;

《一站到底》20130201期题目及答案---10

《一站到底》20130201期题目及答案 第一轮肖扬PK肖冰 1、在一场正规的斯诺克比赛中,红球一共有多少颗?15颗 2、《福布斯》足球俱乐部价值评估排名,连续八年第一的是哪个英超俱乐部?曼联 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纽伦堡审判发生在哪个欧洲国家?德国 4、1912年元旦在南京宣誓就职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人是哪位革命先驱?孙中山 5、在庄文强、麦兆辉指导的影片《关云长》中,饰演“关羽”的是哪位香港武打巨星?甄子丹 6、凭借电影《夺命金》获得2012年第49届台湾金马奖影帝的是谁?刘青云 7、韩国围棋界有“二李”,其中“大李”指的是李昌镐,那么“小李”指的是谁?李世石 8、1984年,中国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是在美国哪个城市举办的奥运会上实现的?洛杉矶 9、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例之一—昆阳之战是刘秀击败谁的关键一战?王莽 10、公元前27年,哪位罗马帝国的创始人建立了元首制?屋大维 11、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明教五散人彭和尚的名字叫什么?彭莹玉 12、在荆轲刺秦的故事中,荆轲觐见秦王时身边带着哪位武士?秦武阳 13、内地著名演员佟大为的老婆叫什么名字?关悦 14、2006年版话剧《暗恋桃花源》中,首位内地版“云之凡”的扮演者是哪位女演员?袁泉 15、横贯中国新疆中部的天山山脉西端伸入哪个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 16、因海盗而闻名的非洲国家索马里的首都是哪里?摩加迪沙 17、游戏《轩辕剑4外传苍之涛》中,月曜使者的名字叫什么?檀越之 18、形容舆论极大影响事实时,我们会说:众口铄金,下一句是什么?积毁销骨 19、二战中著名的敦刻尔克大撤退的军事行动代号是什么计划?发电机计划 20、西汉时期,为救自己的父亲,感动汉文帝而废除肉刑的人是谁?缇萦 21、被誉为“台湾偶像剧教母”,曾捧红偶像组合“F4”的制作人是?柴智屏 22、“祝你平安,哦祝你平安”,这首《祝你平安》的原唱是我国内地哪位女歌手?孙悦 23、法网男单的奖杯叫什么杯?火枪手杯 24、2012年伦敦奥运会董栋获得的是哪项运动的金牌?男子蹦床 第二轮李岱雨PK栗璐雅 1、唐朝时期把都城成安迁到了如今河南省的哪个城市?洛阳 2、我国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道家学派的创立者,是诸子百家中的哪位人物?老子 3、台湾“纵贯线”乐队是由罗大佑、周华健、张震岳和谁组成的?李宗盛 4、歌曲《启程》《黑白配》的原唱是哪位台湾女歌手?范玮琪 5、2010年南非足球世界杯中,金手套奖得住是西班牙的哪位球员?卡西利亚斯 6、葡萄牙球星C罗现效力于哪支西甲足球俱乐部?皇家马德里 7、被称为“天下第一鼓”,并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陕西哪里的腰鼓?安塞腰鼓 8、1988年我国哪个省全省成为了经济特区?海南 9、为纪录片《海洋》中文旁白的是哪位内地著名演员、导演?姜文 10、“Bruce Lee”(布鲁斯·李)是哪位香港已故武打巨星的英文名字?李小龙 11、宋代诗人叶绍翁的名篇《游园不值》中,“应怜履齿印苍苔”的下一句是什么?小扣柴扉久不开 12、张若虚《春江花月夜》中,“人生代代无穷已”的下一句是什么?江月年年望相似 第三轮庞啸PK包坤 1、世界第二大洲,有“热带大陆”之称的大洲是?非洲 2、有“热带海洋”之称的是哪个大洋?印度洋

现行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现行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继承是一个古老的而常新的话题,自人类社会有了剩余财产以后,继承作为一种制度就与人们的社会、经济、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继承作为取得财产的重要方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继承法律制度在民法的众多法律制度中,也具有其独特的作用,因此,继承法律制度历来同样为统治阶级所重视。 我国继承法颁布于上个世纪的八五年,当时,个体经济开始萌芽,私营经济尚不被承认,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起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经济生活中私有财产不仅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认为应当对现行继承制度予以增补、完善。以期能适宜于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服务于已经入世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一、现行继承法存在的缺陷 我国现行继承法采用的是限定继承原则,又称为有限责任继承原则。其核心是限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即继承人只需在继承遗产的限度以内为被继承人清偿债务,不需以自己的财产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这种制度符合现代社会家庭成员人格独立、责任自负的理念,具有其积极的意义。但是它明显是保护了被继承人的利益,而忽视了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利益。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必须对所涉及当事人的权利予以平等的保护,这是现代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精神的需要,也是评判法律之善、恶的标准之一。现行继承法未给予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权益以平等的保护,是其存在严重的缺陷之一,其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没有对接受和放弃继承规定明确的期限,使得继承关系长期不稳定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是开始。这意味着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就概括地转归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债权由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只能向继承人行使;债务由继承人承担,债务人只能向继承人清偿。通常情况下继承人不仅仅只有一个,这就需要在一个合理的期限使继承关系确定下来,使被继承人的所遗留下来的债权债务能得以尽快了结。然而,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继承人的确定必须要到“遗产处理前”,在此之前继承人实际上都不确定,继承关系始终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此外继承法没有规定遗产处理的期限,使得这种不稳定的状态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 1842年8月29日,英国政府强迫清朝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予英国。1843年4月,英国向其任命的香港总督先后颁发了《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这是两个关于香港政治体制最早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这两个文件建立了香港的政治制度。从这两个文件的内容和香港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到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一些特点。 第一,具有鲜明的殖民主义性质。香港总督是英女王派驻香港的代表,是香港的首长,下设行政局、立法局协助他工作,有很大的权力,但最终权力集中于伦敦。香港制定的法律不能违反英国政府的训令,英王对香港制定的法律有否决权,英王会同枢密院、英国议会都可为香港制定法律,《王室训令》第二十六条还规定有十项内容的法案,总督不得以王室名义批准。《英王制诰》强调要维护英国政府对香港的各项权益,凡授予总督的一切权力,总督必须认识到只能按照伦敦给予他的指示去行使这些权力。由此鲜明地体现了香港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特色。从英国占领香港一百多年的历史来看,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大都是英国委任的,只是到了19XX年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以后,英国才急急忙忙提出要在香港实行代议制,19XX年才有了部分民选议员的产生。行政、立法两局中开始时没有华人,到1880年立法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到19XX

年行政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到本世纪70年代以后,行政、立法两局中才逐步增加了华人议员。 现在的《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是经过修订后于19XX年重新公布的,19XX年后又有一些改变,但这两个文件的许多条款仍保留了19世纪时的原文。香港的实际情况虽有些变化,如从19XX 年香港立法局开始实行部分直接选举,19XX年香港总督不再兼任立法局主席,行政、立法两局中华人议员增加了,高级行政官员中华人的数目增加了,但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性质基本没有改变。 第二,总督高度集权。香港政治制度的这一特点与殖民主义性质是紧密相联的,只有赋予总督以巨大权力,才有利于维护殖民主义的统治。香港政府出版的年报也承认:“港督是英女王在香港的代表,具有指导香港政务的最高权力,名义上又是香港的三军总司令”。《英王制诰》亦规定香港一切文武官员及平民都必须顺从英王委任之港督。可见在英国殖民主义统治下,即使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在香港也没有,长期没有选举制、代议制,全港都服从港督一人。 总督的权力主要有:1.享有英王授予的一切权力。即《英王制诰》所称“王室授权并指令港督兼总司令行使在他职权范围内之一切权力”;2.享有巨大的行政权。港督有权召开行政局会议,向行政局提出议案,在征询行政局议员意见后作出决定,有权否决行政局议员的意见并呈报王室,有权根据英王透过一名重要国务大臣的训令委任行政局议员、立法局议员,担任行政局主席并主持行政局

《一站到底》20130823期题目及答案---54

题库一: 1、杜比数字环绕立体声的基本配置需要几个音箱?6个 2、我们经常会用汉字“正”来计数,那么一个“正”字是代表几?5 3、印度尼西亚的首都,又名“椰城”的是哪座城市?雅加达 4、“凤凰国际机场”是位于我国海南省哪个城市的机场?三亚 5、诗句“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中的“故人”叫什么名字?孟浩然 6、别号为“六如居士”的是“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哪一位?唐伯虎/唐寅 7、歌曲《狐狸精》《灰色空间》的原唱者是哪位台湾男艺人?罗志祥 8、偶像剧《微笑PASTA》插曲《北极星的眼泪》是谁的歌曲?张栋梁 9、金庸笔下天下五绝之首的“中神通”指的是谁?王重阳 10、TVB电视剧《大太监》中,饰演“慈安太后”一角的是哪位香港女演员?邵美琪 11、清朝同治皇帝的姓是爱新觉罗,那么名字又是什么?载淳/爱新觉罗载淳 1、当我们说一台电脑是“486”或“586”时,这实际上指的是什么?中央处理器/CPU 2、“优盘”是通过什么接口与电脑交换数据的?USB 3、汉高祖刘邦的宠妃,后被吕后害死的是哪位著名歌姬?戚夫人 4、名著《三国演义》中,蜀国的哪位大臣在阵前骂死了王朗?诸葛亮 5、陆川导演的作品《寻枪》是宁静和我国哪位著名男演员主演的?姜文 6、汤唯和哪位天王级男明星一起主演了电影《月满轩尼诗》?张学友 7、歌曲《金色的孟加拉》是哪位印度诗人作词并谱曲的印度国歌?泰戈尔 8、法国作家雨果的“命运三部曲”指的是《海上劳工》《悲惨世界》和哪部作品?《巴黎圣母院》 9、被提名82届奥斯卡最佳电影的《弱点》,该片黑人男主角克尔.奥赫是从事哪个项目的运动员?橄榄球 10、电影《茜茜公主》中,茜茜公主嫁给了哪个国家的国王?奥地利 1、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上图案是由五角星和什么组成的?火炬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旅上除了五角星还有哪两个黄色的汉字?八一 3、刘德华代表作品《冰雨》中的歌词“你就像一个什么人把我出卖”?侩子手 4、经典歌曲《好日子》《辣妹子》是我国哪位歌唱家的代表作?宋祖英 5、世界上面积最大的高原是哪个高原?巴西高原 6、云贵高原上最大的湖泊是?滇池 7、曾效力于NBA犹他爵士队,现效力于芝加哥公牛队,身披5号球衣的大前锋球员是谁?卡洛斯.布泽尔 8、绰号“小鲨鱼”,从湖人队转会去费城76人队的NBA球星叫什么名字?安德鲁.拜纳姆 9、在电影《旋风小子》中,饰演反派“铁鹰”一角的是台湾哪位歌手?张震岳 10、李亚鹏版《笑傲江湖》中,饰演“采花大盗”田伯光的演员是谁?孙海英 11、名著《西游记》中镇元大仙的两名童子一个叫清风,另一外叫什么?明月 12、名著《红楼梦》第五回中,贾宝玉在秦可卿的房内梦游到了哪一个仙境?太虚幻境 13、孟加拉国的首都是哪个城市?达卡 14、曾是苏联加盟共和国,1991年4月9日正式独立的“格鲁吉亚”的首都是哪座城市?第比利斯 15、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梅庄四友”有秃笔翁、黑白子、黄钟公和谁?丹青生 1、夫妻老少配通常被俗称为:“老牛吃什么”?嫩草 2、我们常说“羊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什么”?奶 3、我国第四套人民币一元的背面图像是我国哪个著名建筑?万里长城 4、美钞正面右侧的徽记和号码是什么颜色的?绿色 5、汉字“酷”的第九笔是什么笔画?横 6、汉字“舞”的第九笔是什么笔画?撇

中国农村女子继承法律制度及现状.doc

中国农村女子继承法律制度及现状- 在现实生活中,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一大部分农村妇女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这是现行法律和传统习俗的冲突在女性继承权上的体现。为了合理的解决这一现实问题,需要了解中国历史上有关女性继承的相关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 中国历史上的大部分时期只有男子有继承权,唐代以后出现了关于绝户女儿的继承权的规定。在绝户女儿继承的问题上,唐代完全保护绝户女儿的继承权,宋代进行了限制,明清法律几乎完全剥夺了绝户女儿的继承权。唐代和五代时期,已经明确的将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加以区别,宗祧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财产继承则采用“诸子均分”。若有遗嘱者则采用遗嘱优先的原则,不按法定顺序继承。女子出嫁后,原则上在娘家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出现“户绝”的情况,依据唐代的敕文“自今后,如百姓及诸色人死绝无男,空有女,已出嫁者,令文合得资产”女子可以依法取得全部遗产。由此可以表明,唐代完全保护绝户女儿的继承权。此外,在分家析产时,在室女可以分到相当于未婚兄弟聘财一半的财产作为自己的嫁妆费。到了宋朝,有关继承的法律制度,就比唐律规定得更加详细,更具灵活性,可以说已经达到封建继承法制的顶峰了。除了沿袭以往遗产遗产兄弟均分制和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权外,还规定出嫁女继承份额为男子的三分之一。①宋代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南宋规定了户绝继承人的两种继承方式“立继”和“命继”。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受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

1/3收归官府所有。在宋代,女儿是户绝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女儿作为户绝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在明代被打破了,按照洪武二年的一项立法,四世以内的任何一个侄子都享有较亲生女儿优先的继承权,学者将其称为”强制侄子继嗣”。明清的法律不仅颠倒了宋代法律关于户绝财产第一继承和第二继承的顺序,而且将“近亲”的范围扩大至四世以内的所有侄子。这样一来,女儿享有继承的机会微乎其微,她们的继承权实际被剥夺了。明、清两代,法律关于“强制侄子继嗣”的推行可谓深入人心,成为全国大多数地区通行的习惯和准则。②例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对自己绝户女儿的身份和处境有很清醒的认识,她对其父亲林如海的财产实际上没有继承权,而由林如海的堂侄继承。所以,林黛玉说:“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民国时期的立法者放弃了中国传统的宗祧继承原则,采用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方法,规定女儿与她的兄弟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完全相同的继承权。但是在新法的施行过程中,效果欠佳,基本还是以传统继承方式为主。 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肯定了在继承时同一顺序的男女在继承地位平等、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份额受继承顺序的影响,与继承人的性别无关。目前社会的独生子女家庭中,由于处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人数单一,基本没有继承纠纷。但在广大农村的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由于村民法律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受传统习俗的影响,他们认为出嫁女、改嫁妇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没有继承权,在继承时自然将其排除在外。《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

2019司考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点: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2019司考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点:法的继承与法 的移植 (一)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椐 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 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继承是客观 存有的,法就是在继承中发展的。法作为文化现象,其发展表现为文 化积累过程,其继承是不可避免的。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法能够而且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法的继 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人类社会的经 济发展具有连续性,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 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形成的关系,都遇 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的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即使一方面这些 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预先规定 新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经济基 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法也必然前后相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法不 但受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制约,而且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 改变了,法律制度和法律观点不会全部消失,新兴的阶级会在不同水 准上加以利用。法的发展有其自己相对独立的发展道路。法的相对独 立性决定了法律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法的相对独立性是社会 意识相对独立性的体现。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在反映 社会存有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能动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这种独特 的发展规律就在于每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及其形式,都同它以前的 成果有着继承关系。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在法的历史发 展过程中,各个不同的法所形成的法律形式、术语、概念、典籍、着 作等就成为人类共同的文化成果,并作为文化遗产一代一代相传下来。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如法国资产阶级以奴 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二)法的移植 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为本国所用。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 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 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法的移植以供体(被移植的法)和受体(接受移植的法)之间存有着共同性,即受同~规律的支配,互 不排斥,可互相吸纳为前提。 法的移植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 较落后的国家为促动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要性,市 场经济要求冲破一切地域的限制,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把国 内市场变成国际市场的一部分,从而达到生产、贸易、物资、技术国 际化。一个国家能否成为国际统一市场的一员在很大水准上取决于该 国的法律环境,因而就要求借鉴和引进别国的法律,特别是世界各国 通行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所以法的移植是法 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香港法概论不定项选择题

香港法概论不定项选择题 1、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源自于英国,属于普通法系,因此,香港法的源流是()。 A、普通法 B、成文法 C、衡平法 D、判例法 2、香港的律师制度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支柱,其将律师分为两大类,即()。 A、事务律师 B、资深大律师 C、御用大律师 D、讼务律师 3、香港刑法中规定的未遂犯罪即不完整的罪行,包括以下类别()。 A、预备罪 B、煽惑罪 C、串谋罪 D、企图罪 4、香港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同时,重视对罪犯的矫正和改造,其主要的刑罚种类包括()。 A、死刑 B、终身监禁 C、监禁 D、罚金 5、承担民事责任必须具有责任能力,而在责任承担人中,()承担的是“转承责任”。 A.动物饲养人 B.雇主 C.委托人 D.政府 6、1971年10月7日是香港婚姻法的转折点,《婚姻制度(改革)条例》规定,从即日起,废除原有的三种婚姻形式,即()。 A、旧式婚姻 B、“妾侍”制度 C、新式婚姻 D、宗教婚姻 7、在香港的刑事诉讼过程中,不享有逮捕权的机构是()。 A、入境事务处 B、海关 C、法院 D、廉政公署 8、香港和内地都是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独立法域,因此,香港与内地的法律冲突在性质上属于()。 A、国际法律冲突 B、区际法律冲突 C、法系的冲突 D、法律渊源的冲突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 A.区域法院 B.裁判法院 C.高等法院 D.终审法院 2.香港的律师制度承袭英格兰的传统,分律师和大律师两大类,他们在 方面皆不尽相同,但却没有高低从属的关系。 A.工作性质 B.工作范围 C.专业训练 D.专业守则 3.在香港,刑事罪行(犯罪)的构成应具备以下要件。 A.犯罪意图 B.作为 C.犯罪行为 D.不作为 4.在香港,只有年满的人,才能作为民事侵权救济中的完全责任能力人。 A.16岁 B.18岁 C.21岁 D.23岁 5.普通法一直依赖推定来确定一个人的父母亲身份,其中,以两种科学方法来断定父母身份。 A.以母亲的婚姻为基础的推定 B.从出生注册而衍生的推定 C.血型测试 D.血液DNA测试 6.在香港刑事诉讼过程中,保释制度是一项较规范的制度,其中,警察保释的种类包括。 A.财产担保 B.现金担保 C.自签担保 D.人事担保 7.香港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准则,是民事诉讼法的

足球队宣传文案

足球队宣传文案 广告语,足球队宣传文案 1、绿茵场上演译精彩人生,天南地北回放动人时刻。 2、一霎那,沸腾叻,一群普通而特殊的爱好者,没人能拦住他们的魅力。 3、每一个人都可以做生活的主角,每一颗足球,都等待着带给发现它的人快乐。 4、在另一个舞台,星光依旧;用另一种姿态,演绎精彩。 5、真情演绎诠释中国梦想,群星闪耀照亮足球未来。 6、你足以成就生命的美好,中国影者明星足球队。 7、搅动绿荫一片,世界为你悦动,这次因你更出彩。 8、艺坛猛虎,体坛蛟龙,明星球队,卧虎藏龙,助人为荣。 9、星星之火燎原,热情点亮全场,众爱齐创未来。 10、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在荧屏上观看我在绿茵场上的闪耀。 11、他们踢的,不仅仅是一颗球,还是绿茵的,中国梦。 12、视界演艺众生,炉火纯青;绿茵铸就文明,球艺英雄。 13、风光影视圈,驰骋绿茵场;足下传递爱,快乐共分享。 14、公益足球队,只为你陶醉。影视聚新秀,明星等你来。 15、忘记星光,让热血流淌,昨日影星,今日球王。 16、“足”以成就生命的美好,中国影者明星足球队。 17、脚下踢出一个世界,手中托起一份爱心,带着星光与爱心驰骋绿茵场。 18、影者全明星,我的中国星,中国足球邀你来战。 19、爱心的力量,靠大家;足球的梦想,靠明星。 20、当明星,长大后的工作;踢足球,从儿时的梦想。 21、影视精英,闪耀绿茵,影者无敌,爱心不移。 22、那年,那天,闪耀中国;此时,此刻,轰动全城。 23、来自“星球”的我,梦想能守护“希望”的翅膀。 24、他们,银屏上的聚焦;他们,绿茵场的奔驰,腾飞梦想。 25、明星激情点亮足球梦想,文艺爱心播撒社会和谐。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受非法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条明确了继承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因此,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仅是继承法的立法依据,而且也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是: (1)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不收归国有,尽可能由继承人继承; (3)公民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 (4)保障继承人、受遗赠****利的实现; (5)公民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得到司法救济。 2.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 继承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的精神: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上,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同为法定继承人。 (2)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 (3)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

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 (5)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 4.互助互让、团结和睦 在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章 香港的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章香港的法律制度概述 一、序言 二、法系 (一)普通法系[system of common law;common-law system] 1、普通法系 2、普通法(common law) (1)普通法的定义 (2)普通法的特点 3、衡平法(Equity) (1)衡平法的定义 本科04年7月名词解释,专科05年7月、06年1月、07年1月名词解释 衡平法:由英国原来的衡平法法院的大法官在处理专门的申诉案件时,为避免过分重视令状和程序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而集中考虑案情的理据得失,由此而发展出的有别于普通法的法律规范。 (2)衡平法的特点 本科06年7月判断题 衡平法作为普通法的补充,虽然已撤销了衡平法法院,但衡平法的许多原则,却被保留了下来,时至今日,英美法系国家仍在沿用。(√) (3)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区别 (二)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continental legal system;civil law system] (三)社会主义法系[family of socialist laws;system of socialist laws] 三、法律渊源[source of law] (一)来自香港外的法律渊源 1、《英皇制诰》(Letters Patent)和《皇室训令》(Royal Instructions) 本科04年7月、05年7月、06年1月、07年1月判断题,专科05年7月、06年7月、07年7月判断题 1997年7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取代了《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性法律。(√) 2、英国国会法例 专科05年7月、06年7月、07年7月填空题 自1985年起,港英政府通过的工程,最后决定采用保留150多条英国国会法例,并以的形式重新制定。 3、全国人大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 (二)来自香港本地的法律渊源 1、成文法 (legislation) 专科05年7月、07年7月填空题 成文法是指由立法机关经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律。在香港,成文法分为条例和附属法例。 本科07年7月判断题,专科06年1月、07年1月判断题 香港的成文法分为“条例”和“附属法例”,“附属法例”则是立法会通过条例授权其

足球队横幅标语

足球队横幅标语 标语,足球队横幅标语 1、中国影者明星队,够强,够闪,够劲。 2、影者明星,踢出掌声;中国足球,影者致胜。 3、传递足球正能量。为中国足球喝彩。 4、星光闪耀绿茵场,国足梦想新能量。 5、梦想,从足下开始——影者明星足球队。 6、我们用影像的力量点燃激情,照亮梦想。 7、运动让你我更亲近,运动让你我更精彩。 8、万众瞩目,不止一处。足球,让你更了解我。 9、为足球喝彩——影者明星足球队。 10、国之星球,看不见的努力,看得见的梦想。 11、徜徉绿茵战场,激情熠熠星光。 12、上电影,花样人生;下球场,十一金刚。 13、感动中国,感动你足球人,我们一直在路上。 14、“影”迷球场,“星”球大战。 15、为影者明星加油为中国足球喝彩。 16、我们可以成为英雄,只为了九十分钟。 17、追梦更精彩,星光闪耀,梦圆绿茵。 18、你的荧屏,我的光芒;我的绿茵,我的激情。 19、明星伴你共飞扬,踢出我的世界杯。 20、为爱,传递能量;为梦想,挥洒汗水。 21、让足球放飞梦想——影者明星足球队。 22、荧屏精英,绿菌猛虎,爱心火种,世龙飞腾。 23、最会踢球的明星,最会演戏的球员。 24、星光耀眼为哪般,挥汗足下意飞扬。 25、星光芒,正能量——影者明星足球队。 26、星光,炫彩世界——影者明星足球队。

27、让星球飞起来——影者明星足球队。 28、明星阵容闪耀中国,足球风采轰动全城。 29、荧屏无影脚所向无敌,绿茵草上飞霸气冲天。 30、星光璀璨,影魅众生,球攀巅峰。 31、全明星动,茵茵绿场,梦的起步,铸造辉煌。 32、影者明星足球队,齐心协力争第一。 33、影者脚步绿茵驰骋,公益奋斗世界瞩目。 34、刚柔并济,执着进击,明星足球也很酷。 35、挥洒热血奏乐章,驰骋青春称霸王。 36、用生命演绎角色,将青春驰骋绿茵。 37、吾等声威冠九州,不进球门不罢休。 38、不同星光齐汇聚,共享一颗足球心。 39、小小足球,明星上阵;中国梦想,我们完成。 40、今天的影者明星,明天的足坛精灵。 41、愿这绿茵场上的风景能带给你美好。 42、星光熠熠耀群辉,足下生辉绿茵场。 43、影者明星,踢出掌声;中国足球,影者影者。 44、同粉丝从未失望,与球迷燃烧激情。 45、攻必克,守必坚,明星影者唱凯旋。 46、明星足球队,让我们一起追梦。 47、荧屏硬汉好男儿,赛场挥汗真英雄。 48、明星大牌齐聚,演绎一场别样精彩的世界杯。 49、精英影者无敌,看我球场奇迹。 50、戏里戏外真汉子,快步朝前不停歇。 51、好男儿既要做荧屏硬汉,更要在赛场洒汗。 52、星球队,国人梦——影者明星足球队。 53、和偶像一起,为中国足球加油。 54、用我们的努力踢出一道绚丽的世界波。 55、荧幕外的追风者,赛场下的演技派。

香港司法制度

胡雪蕾 09406102 人文与艺术系法学091

今天我在此浅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首先我们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印象为繁华之地,购物之都。再次我们看到的是司法制度这四个字,这让我们联想到这学期我们有一节课的名称为中国司法制度。套用其教科书中一句话,所谓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那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又是怎样的呢?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立了“司法独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的政治体制模式。以下将从法院,法官,司法活动原则,两岸司法协助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给予我们的启示论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 法院 就香港的法院而言,香港在回归后设立了,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较之回归以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终审法院且对原有法院名称进行了变动。现今设立了终审法院以后,毋庸置疑,香港特别行政区有了终审权,则终审法院既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法院,那么香港特别行政区曾经的最高法院则需要改名为高等法院。而且回归以后,香港并不是作为一个英国殖民地更不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国家而存在,先前的地方法院也改名为区域法院。虽然这些法院的名字被改变,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它们的具体组织,职权,法官的资格等都将予以保留。

在我看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结构,机制很值得我们学习,前面所提到其他专门法庭,就很具有代表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特别设立了很多专门法庭,例如,儿童法庭,死因裁判法庭等等。这些名词在大陆都鲜有耳闻。 法官 讲到法院,必要提到的就是法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对法官的任免予以阐述和解释。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的任免。对于他们的任免,他们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这简简单单的一条规定其实体现的“港人治港”的原则。他们再也不是一个听命于殖民统治的一个殖民地而已。 对于这两个法院的首席法官还需注意的是他们的任免须有行政长官征得香港行政区立法会的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司法活动原则 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活动原则包括,司法独立原则,遵循判例原则,实行陪审制度原则,公平的诉讼程序原则。 其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遵循判例原则和实行陪审制度原则。还记得大一上学期法理学老师反复强调的,判例非我国的法律渊源,但是它是香港法律渊源之一。从1905年起至今,香港的《判例汇报》已经超过100多册。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这些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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