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

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
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政府为唯一公共服务供

给主体的体系已经无法适应发展的要求,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是根据地区差别、消费者差别实现的有差别化供给,是在促进公共服务核心价值观前提下的效率改进,并以此为基础的制度设计,以实现降低服务成本,提升公共服务的费效比。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实践始于英国撒切尔上台发起的反对浪费和低效益的运动,即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从政府各部分离出来。美国克林顿政府于1993年提出了国家绩效评估,推行各种服务改革措施。加拿大、荷兰、法国等国家也都进行了类似的

改革。在西方,这场改革实践被看作是“重塑政府”的“新公共管

理”运动,学者们从中总结出了新公共管理的十大原则:“催化促进性政府;社区政府;竞争政府;以目标为动力的政府;以结果为目标的政府;以顾客为动力的政府;企业型政府;有预见的

政府;权力分散的政府;市场取向的政府。”[1]

核心原则是公共服务的市场化。

新公共管理理论给传统公共服务指出了一条改进道路,在各国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功。新公共管理主张调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分离,改变传统上所有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模式,在政府管理中采用企业管理的方法,将竞争引入公共服务的供给

中,提高服务的绩效。

但是,新公共管理是否是公共服务的最佳指导理论,实践结果并非如此。

现在看来,新公共管理理论是一个模糊的公共服务理论,许多观点都涵盖了矛盾的两个对立面,是现实与理想并列的权变理论。它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为其理论基础,以市场价值观为核心,以私人企业管理模式为蓝本对政府进行再造,淡化公共服务与私人服务的界限,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短期效益明显,但是风险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显现。市场化理论试图在企业和政府之间找到一条通用理论,混淆技术手段和价值观的区别,侵蚀了服务的公共性,造成许多公共服务的供给失败,这已在各国得到了证明。公私服务一体化的改革,使公共服务成为依附私人服务的次要服务,政府与市场相互制约的格局被打破,形成共同失灵的现象。公共服务市场化强调外部竞

争才能提高效率、忽略了服务体系的组织重构也能提高效率。公共服务的供给是个政治问题,政治问题经济解决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目标还是个未知数。因此,市场化并非是公共服务的唯一选择,应该建立多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直接搬用西方理论指导我国公共服务改革,前景并不明朗。

二、建立多主体供给公共服务模式

我国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独立提供全部公共服务,导致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存在巨大差别,服务叠加和无覆盖现象共存,转移支付政策的不完善无法为服务均等化提供有效财政支持,服务供给不能满足差异化需求等。因此,我国公共服务的改革方向应是构建以政府为主的多主体供给体系,对服务的隐性资源和显性资源重组,根据服务的性质确定供给主体来选择供给方式,多主体供给不是简单的市场化,市场方式只是治理的手段,强调的是原则下的灵活性。应是一个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协调内部各组成部分的自适应矩阵,把服务中可转移的内容由低效率提供者转到高效率提供者,改变政府在提供与企业类似服务中的竞争弱势现象,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找到一个相对令人满意的供给方案,发挥资源的积分效应,实现最优配置。

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首先必须把握住公共的本意。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应该以公平为第一,在效率与公平之间达成平衡,使本来脆弱的社会服务不至于在效率的冲击下失去其本意。市场化公共服务的改革“强调价值与事实的区别与分离,试图建立一种价值中立(Value—free)的科学。研究的重点在于‘技术的合理性’和‘工具的合理性’,完全忽视了‘目的的合理性’

;忽略了公共行政最重要的方面———‘公共’

的层面。”[2]

服务的基本目标是保证服务公平,具体目标是提升服务效率。公共服务的分配需要公平,生产需要效率,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在于将两者用于不同的公共服务制度设计中。服务的生产与提供的分离,有助于过滤生产中的唯效率倾向,提升服务的公平性,无论服务主体是谁,都是一种间接供给,这种间接性是从公共性本意来理解的,尽管交易主体之间可能不存在障碍。混淆政府供给与私人供给的区别,公共服务的价值观就会错位。许多学者呼吁政府对市场的不干预,但现在日益明显的是私权力入侵公权力,私人服务理念在改变公共服务理念。因此,公共服务的供

公共服务的多主体供给

崔义中,刘静波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72)

【摘

要】我国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是政府、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个人等多主体之间的竞合性服务供给方式,以实现公共服务的持续改善的良性循环供给模式。

【关键词】公共服务;多主体;供给;

【中图分类号】F29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768(2007)05-0058-03【收稿日期】2005-09-08【作者简介】崔义中(1952-),男,河南信阳人,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教授;刘静波(1973-),男,陕西西安人,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专题研究1生产力研究2No.5.2007

!

"

给必须始终把握住公共的本意,突出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不能在市场化改革中陷入混乱的泥淖中去。人们往往醉心于公共服务改革后经济效益的改善,对社会资源的损失、社会保障的脆弱性却视而不见。公共服务是共有、共治、共享的服务,公共性是核心衡量标准,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是在逐点改进效率前提下更好地实现公平,并不意味着政府对传统价值观的放弃。

公共服务的供给体系设计应本着利益平衡的观点进行设计。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取决于最弱问题的解决,应对服务涉及的弱势群体进行损益分析,减少服务改革对该群体的冲击。在程序设计上预留利益补偿机制,满足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偏好消费的同时还必须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无偏好需求。公共服务组织的自利性会导致服务的偏离,为减少偏好强加现象,应建立相应的消费者利益表达组织并完善其参与方式,这就需要消费者、监管部门、服务提供者之间既独立又制约的组织结构设计。

多主体供给公共服务模式,适应了公共部门扁平化的发展趋势,是一个横向分权的共同治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替代、互补(外部结合)、嵌套(内部结合)。既可以一对多也可以多对一的提供服务,还可以纵向联合参与提供服务,提供的方式可以是市场化的,也可以是非市场化的,是政府与市场的无缝隙凹凸组合。公共服务具有基本性与选择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特点,根据这个特点进行主体选择:普遍义务性服务以政府供给为主,公益性服务以非营利部门供给为主,差异化服务以营利组织供给为主,选择性服务则应由多主体供给。多供给主体的选择是一种较优选择,是在合理分工基础上的各主体竞合供给。

三、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及供给域

公共服务体系是一个多目标复杂的综合体,各供给主体都有其核心供给边界,即自身的能力边界,是服务目标和各主体的服务能力的耦合,在这一边界内,核心价值观得到体现,供给的费效比最高,服务域的界定不清会导致公共服务的羸弱和低效。确定供给主体时必须把握“在利益选择上以社会优先,在价值选择上以公正优先,在行为选择上以法治优先”。[3]某项服务是否适合政府以外的其他主体来提供,首先应看服务项目是否具备竞争性和差异化要求;其次看是纯公共服务还是准公共服务,抑或本来就应由市场提供而由于计划体制造成的政府错位提供的服务;最后是看技术条件,分析由哪些主体供给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共服务的预设目标。多种主体的供给比例是随公共服务项目的不同而改变的动态平衡。选择服务主体时,应由政府对某项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和营利进行平衡,以营利促公平,享受利益必须承担一定义务,在保证公共服务质量不降低的情况下,又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公共服务更多地应是供给主体以纵横一体化的互补方式实现供给的均衡。

(一)政府供给普遍义务性服务

多主体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的责任从微观上升到了宏观,体现在公共服务普遍义务服务的加强,差异化服务的减少,政府供给的核心在于向社会全体成员提供普遍的无差别的义务性公共服务。“坚持普遍性原则的益处并不在于完全一致的服务水平,即客观意义上说的每个公民必须获得与其他公民完全一致的服务量”。[4]这是一种机会平等,公共服务倘若在政治上提供给每一个人,那么以后的选择就不能排除其他人对公共服务的接受。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它不同于私人服务,不是简单的谁付费谁享受的问题,而是针对相当规模人群的共享式服务,要让所有服务接受者能够承担得起公共服务的价格、满意公共服务的质量。政府提供的是底线服务,是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对社会的发展而言,无疑具有基础性地位,其产生的发散效益惠及整个社会,因此考量政府为核心供给主体的公共服务的效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尽管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问题上一直备受责难,然而政府提供更多的是一个政治过程,这样的过程营利部门既无力也不愿意承担。

政府“主要供给基本非营利型服务,补充性兼营选择非营利型服务,逐步淡出基本营利型服务,不直接供给选择营利型服务”。[5]如纯公共服务产品;带有显著外部受益,能提供社会公平的准公共服务产品;法律服务、政策服务等宏观性服务。政府既是某类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又是几类供给主体中的领导者、监督者和选择者,扮演着一个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双重博弈者的角色。这体现在政府参与(政府供给)、政府支持(非营利组织供给)、政府鼓励(公民个人供给)与政府规制(营利组织供给)的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供给的公共性不仅体现在实体服务上,还应该体现在“虚体”服务中,即公民的感受、社会评价、道德氛围等。政府可以直接提供具体服务,并且可以和其他主体一起参与竞争,尽管这在整个供给体系中不占主导地位,但却是必不可少的,留下的供给真空由其他主体来补充。

(二)非营利组织供给公益性服务

“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往往有很多空缺,例如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者的保护等等,而这些人的利益恰恰是最需要关切而私人企业又不愿意介入的”。[6]相对于政府和市场在公共服务中的供给不足,非营利组织的补充不可缺少。应当偏重于对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公共服务,其服务多带有社会援助的特色。非营利部门具有良好的自适应性,起到两类主体的粘接作用,可以节约公共服务的供给成本,提升公众利益,政府通过对非营利组织授权、委托、合作等方式或与其联袂提供公共服务。

非营利组织是一个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广域组织,因此不可避免带有两种性质。“非营利组织有被商业机构同化的危险,另一方面,也有被公共领域收编的危险”。[7]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非营利组织,防止非营利组织失灵,自身间的竞争也不可或缺。从我国实际来看,事业单位改革中出现的企业化导向,使很多承担大量社会公益事业的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公益,出现了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下降的局面。因此,事业单位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将非营利组织的类别明晰化,消除非营利组织的官办和民办之分,保持其相对独立性,从设立宗旨规范其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角色,不能成为趋上的部门。现在的非营利组织从以前的事业单位转化而来,习惯于站在高处看问题和解决问题,对社会弱势群体关注不够,而弱势群体无力建立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因此,扶植从民间成长起来的非营利组织更为重要。非营利组织是公民自身利益的代言人,其关注点更多应来自于公众。非营利组织的壮大,使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者的选择过程中,形成多元均衡博弈格局,减少了社会公益表达缺少代言人的弊病。因此必须保证非营利组织在良好的法律、公共政策和公共道德的框架内运行,树立无边界合作的服务观,通过自身的努力,减少服务中的盲区,促进社会公益的最大化。

(三)个人供给志愿性服务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个人能够成为某些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这是一个完全不同于传统供给主体的新公共服务方式,公民个人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却不用建立一个有形的组织来为公众提供良好充足的服务。公共服务的个人供给更多地体现了公民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身事务,性质类似于非营利组织,但没有明确的组织形式,具有更大的自适应性。这种服务形式

!"

在西方国家主要是通过税收杠杆支持的,从事公益活动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为志愿者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

个人提供公共服务往往是那些影响较小的公益性事业或志愿服务,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建立了自信,积累了经验,激活了公众的真实参与意识,从而为进一步参加非营利组织奠定了基础。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成长的公民,其参与意识中的为己牟利的思想会逐渐变成为公牟利的思想,反过来又使政府公务人员的行为有了具体的参照对象,对醇化道德风尚,公务员自律意识的形成都有良好的示范作用。个人提供志愿服务的形式可以是自身独立提供或自助式服务,还可以借助一定的壳资源,参与到非营利组织内来提供服务,这也有助于实现从内部对非营利组织公益性的保障。

(四)营利组织供给差异化服务

营利组织供给公共服务则是对服务消费者细分的一种回应,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将有形产品作为服务的载体,使不愿平均无差别享受公共服务的部分公众可以在多付费的前提下享受更好的服务。市场不能解决公共服务的提供,但可以解决公共服务的生产。

营利组织为政府生产消费品或服务,再由政府提供给公众;或者直接针对社会成员提供有差别性增值服务。很多情况下公共服务的供给稳定而需求不稳定,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种类多且庞杂,可以满足和发掘潜在的随机需求。此外,完成某一类公共服务所需的投入多,覆盖面小、任务复杂,由营利组织提供也是一种较优选择。市场化方式能够引导各供给主体合作整合利用资源,发挥自身核心供给优势,实现效率目标。营利组织在市场驱动下主动开拓未知公共服务空间,由传统的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差异化市场服务可选择的方式有:合约出租、政府采购、特许经营、政府资助或参股等。

营利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追求效率而漠视公平,造成某类公共服务供给真空、部分领域过度竞争的不良现象,必须由政府会同消费者或非营利组织对其进行监管。在我国加强规制和解制是一个并行的过程。以此要求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在效率和社会公平之间进行合理的权衡,在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充分满足各方需求。

四、完善多主体公共服务供给的建议

(一)建立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选择机制

公共服务的供给者选择是一个由政府部门代替公众进行代理选择的过程,必须从制度设计上保障公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对服务供给主体的选择。应当首先确定服务的种类、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质量承诺等公开意向书,由供给者认同后进入主体选择过程。主体选择过程由政府会同公众代表、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该项公共服务进行细化,分解成具体数量指标,对供给主体进行初选,再由各供给主体就其方案公开答疑,最终确定。公共服务的供给选择权不能由政府先制定利己性规则,再将这种规则强加于公众,规则的制定必须公开,结果必须公示。服务主体的选择标准必须由法律严格约束,可以采用服务选择主体与服务供给者之间相互协商而缔结的行政合同来规范公共服务的供给者。

(二)完善公共服务的评估机制

建议建立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共服务进行独立

评估。评估标准应该包括:公共服务的供给范围、供给标准、供给的指导价值观、供给的技术可行性。建议设立内外两个评估标准,外在评价包括公共服务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形象、工作作风、服务回应等方面,由公众、媒体等组成评估主体。内在评价包括服务提供者的绩效、愿景、社会责任感、连贯性(不同服务主体提供相同公共服务是否具有一致性)、适应性(是否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满足公众要求),由相关公共服务供给监管部门、专业化评估机构、第三部门等进行评估,公共服务的数理评估与公民感知度评估结合并通过专业计算加权得出结果。最后由监管部门综合确认。

对于难以直接评估的服务可以建立相对化服务评估体系,即现在服务提供者与原有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比较评估。还可采用跨地区标杆评估方法,选择一个和本地区比较类似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作为起始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善和提高。建议实行评估分级管理,连续一段时间处于较低级别的供给者表明其供给低效率或无效,相关管理部门应该给予其警告或重新选择供给主体。

(三)实现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监督约束

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委员负责对公共服务进行专业监管。并建立与之相应的360度监督主体,包括:专门组织监督、第三部门监督、竞争者之间监督、服务接受者的监督、媒体监督等。其中非营利组织还可以对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长效、专业的监督。实行过程和结果的双效监督,创造完整的可纠偏的公共服务监督链。建立公共服务的主体选择听证、公共服务的审计听证、公共服务的质量听证、公共服务的安全性听证以及信访制度、民调制度、社会征询制等,建议制定《公共服务质量法》、《公共服务评估标准》、《公共服务成本批露法》等。并赋予消费者相应的抗辩权和满足合理需求的要求权。

(四)设立公共服务供给的价格缓冲制度

市场的波动经常会给公共服务生产者带来难以预料的成本压力,因此,公共服务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价格缓冲必不可少,用社会力量化解服务的价格波动,减少社会震荡。政府应在成本透明的前提下制定公平的联合负担服务成本制度,在价格区间内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使公共服务的价格水平在公众可以承担的区间内波动。

【参考文献】

[1]蓝志勇.行政官僚与现代社会[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124-125.

[2]张成福.论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

—兼对主流公共行政理论及其实践的反思[J].中国行政管理,1995,(5).

[3]麻宝斌,周光辉.公共行政改革的理性思考与现实选择[J].社会主义研究,2002,(6).

[4][美]詹姆斯?M?布坎南,罗杰?D?康格尔顿.政治原则,而非利益政治:通向非歧视性民主[M].张定淮,何志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91.

[5]郭剑鸣.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的理论前景与现实路径——

—以广东公共服务业多元化发展为例[J].美中公共管理,2004,(1).

[6]王丽华.社会中介组织:公共管理的新模式[J].公共行政,2005,(3).[7][美]莱特斯?M?萨拉蒙.全球公民社会——

—非营利部门视界[M].贾西津,魏玉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03.

(责任编辑:X校对:G)

!"

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思考

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思考 摘要:提升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是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关键环节,伴随着时代的进一步发展,构建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需求, 因此本文将重点分析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政府;供给能力;制度安排 21世纪以来,我党开始逐步有计划地对基层政府部门进行改革,通过完善财 政体制,来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对公共财政体系,财政收 支结构的调整,来帮助政府获取更多的服务资源。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一般来说指 的是在特定的环境以及条件下,政府单位合理地配置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源,通 过资源的配置使用一定的渠道或者方式为社会大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种公共产 品的服务能力。基层政府在进行公共服务供给的过程当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基层政府是直接面对公众的,大量的社会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在很大程度 上都需要依靠基层政府来完成。所以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将直接影响着 我国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但是从当前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 供给能力还相对比较薄弱,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缺乏相应的财政基础, 相关资源不足,道出了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力不从心。而结合当前的现实情况来看 我国国内基本的公共服务资源,在配置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很大 一部分弱势群体不能够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城乡公 共资源分配失衡。 提升政府单位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课题,它涉及的要素是多 方面的,既包括政府单位自身的职能定位,也包括政府单位的价值导向,动力机制,供给模式等等,所以在当前的条件下,要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供 给能力,就有必要结合基层政府的现实情况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应当 加强以下几个环节。 1、进一步改革公共财政制度 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公共财政作为支撑的,一些经济欠发达 地区由于财力等方面的影响,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并不是很足,这种现象 并不是一种非腐变现象,根据清华大学平新乔教授的研究可以看出,在2014年,我国政府可支配公共财力达到3万亿,已经占到了整个中国GDP的19%,在他的 研究当中还指出,欠发达地区公共开支和GDP之比反而更低。这种报道也就很清 楚地揭示了当前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其中的原因并不只是单 纯的财力因素,更多的应当是价值导向以及行为导向等方面的问题。根据党中央 的指示,面对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少地区基层政府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 投入力度都在逐年增加,即使当前中央在不断的推出一些宏观调控政策,来抑制 资本过快的增长,由于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的观念尚未发生转变,把大量的精力和 资源都投入到经济运行之上,这就影响了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因此要进一 步提升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则必须进一步改革公共财政制度,构建更加完善 的公共财政体系,一方面,必须政府单位实现观念上的转变,将以经济建设为导 向转变成为比公共服务为导向这发展思路,在确保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的同时,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的结构,更加重视对于相关公共服务的建设。另一方面,重视对于一些重要领域的财政投入,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等等方面,这些 方面应当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 2、合理规范中央和地方公共服务事权关系

公共服务供给主体

一、国内外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现状 中国: 1.我国公共服务供需结构失衡 相对于农村来说,我国城市的公共服务供给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城市居民的基本需要,也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如基础设施、社区保洁、社区绿化、便民利民网点、贫困家庭救助、计划生育辅导、家政服务和基础教育等方面。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政府主导和行政化倾向十分严重以及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我国城市公共服务供需结构呈现不平衡的状态,公共服务供给并不能很好反映我国城市居民的需求和偏好,具体表现为我国城市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并存。供给不足主要有法制、养老、就业培训、低保等以及一些城市居民急需的较为专业化的社区服务,如老年人心理辅导、 暴力家庭防治、问题少年矫治、智障儿童教育等方面,而供给过剩则主要是指与城市政府部门的“政绩”或“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如各类达标升级活动、小康工程等。2.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较为单一 当代中国城市的形成、发展和建设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社区居委会实际上是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办事机构,执行政府下达的命令和任务。无疑,在公共服务供给上,政府是较为单一并且强大的供给主体,它几乎提供我国城市居民所需要的一切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虽然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出现了私营企业、志愿组织或个人等供给主体,这些私营组织、非营利组织或个人也积极投入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过程当中,提供公共服务以弥补政府服务之不足,但是它们毕竟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互之间职责不够分明,彼此分工还处于无序的状态,并不能改变我国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局面。 3.我国公共服务供给资金短缺 我国原来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被打破以后,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了事权,却没有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财权,因而各城市的公共财政除了维持城市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转、投入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保证市区级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之外,能够用于公共服务供给的经费就难免偏于紧张,这就造成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资金短缺。同时,由于公共服务属于公益事业,私营企业收费太高就不符合公益目的且达不到准入标准,收费太低则难以保本经营,因而容易打消它们对公共服务供给投入的积极性;而志愿组织或个人则因纯粹投入、毫无盈利能力而使资金筹集异常困难,根本不能实现供给资金的正常运转,所以公共服务供给资金短缺的现象一直很难改观。 4.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缺乏制度保障 在相关的法律和文件中没有关于社区社团、民间服务组织、志愿组织等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服务职责的制度和规定。宪法和居民组织法虽然确定了社区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但是对社区居委会的自治领域、自治性质并没有明确的限定和解释,尤其对社区居民行使社区自治权力、表达居民意愿的主要途径———居民参与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如参与成员、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参与途径、参与内容、参与时间等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这种法制的模糊和缺失造成社区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之间权责不清,越权、缺位、推诿、扯皮及民意不达等现象频繁发生。 德国: 1. 德国政府层级和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划分 在德国,县和小城市政府在地方事务领域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欧盟法律、联邦法律和州法律,接受州政府的监督。否则,州政府就会到法院控告地方政府。对于州政府委托或转移的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公共经济】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方 倩 摘 要: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都极大地推动了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竞争的加剧,公共部门的弊端日益显现,公共物品 总量呈现出严重的不足,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尤其突出,而我国的教学、科研对这些问题的认 识尚处于不断的改进和发展之中,本文结合近几年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探讨了其对我国公共物 品理论教学与制库安排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共物品 私人供给 税收补贴 地方性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早在19世纪末,奥地利和意大利学者将边际效用价值论运用到财政学研究上,论证了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合理性、互补性,形成了公共物品理论。 林达尔均衡是公共物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它使人们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也是围绕着公共物品的供应展开的,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论文“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随即出现了大量关于地方公共物品的文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围绕着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方性公共物品展开了长期的博弈,地方性公共物品理论的提出,深化了公共物品理论,使公共物品走出了只讨论纯公共物品的领域(布坎南在1965年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非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进行了讨论,公共物品的概念得以拓宽)。 70年代以后,公共物品理论的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制度保证公共物品决策的效率原则。布坎南及其“公共选择学派”,研究了非市场决策,将公共物品供给的决定诉诸政治程序,用公众投票方式解决,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克拉克和格罗夫斯等人探讨了激励机制问题,旨在设计一种计划程序,诱导个人基于自己的利益而真实显示其对公共物品的偏好。 与此同时,通过制度安排,使公共物品私人供应成为可能,表明了从公共物品供应的角度探讨公共物品问题已经较为成熟,也是实践对公共物品理论发展的新要求。 二、公共物品理论新发展及其内容 (一)公共物品的分类问题。公共物品是可以进行分类的,如果边界不清晰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阻止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或是完全由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物品都会导致公共物品的短缺,这直接影响到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同时对于社会公平、收入分配等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1954年,P.萨缪尔森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首先给出了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公共物品有两个特质:一是排他性,二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随着公共物品研究的深入,关于公共物品分类的争论也日益激烈。一些学者从筹资角度将公共物品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连续性公共物品(continu2 ouspublic good),它主要是由政府通过征税而提供的公共物品(Warr,Robert,1982,1984),另一类是离散性公共物品(discrete public good),所谓“离散性公共物品”就是,当有足够的贡献者(contributer)来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时就提供,否则就不提供。比如造一座桥或一个图书馆,当有足够的钱支付成本时就建,否则就不建。 若根据有无排他性和竞争性,我们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三类:(1)纯公共物品;(2)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 — 4 1

变迁中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与权力结构

变迁中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与权力结构* 吴春梅翟军亮 摘要:在传统公共行政到公共价值管理的理论演变和范式变迁的历史轨迹中,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权力结构均呈现出继承基础上的梯度发展态势,在阶段性问题的导向下,逐渐由政府的垄断供给和等级权力走向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供给和共享权力。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与权力结构的关联变迁中,呈现出双向良性推动的螺旋上升态势。中国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变革与权力结构优化的整体推进,需要发展治理民主以完善多元参与体系,培育公民组织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能,注重政府管理能力建设以推进网络化治理。 关键词: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权力结构;变迁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2)12-0013-05 政治 在公共行政百余年的演变过程中,学术界对其范式的变迁存在不同观点,如传统公共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和公共管理学三范式说①,老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三范式说②,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和公共价值管理③三范式说。公共服务作为公共行政理论的主要研究内容,随着公共行政范式的变迁而变迁,内嵌于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和公共价值管理等公共行政理论之中。从理论演变的历史轨迹中,可以探寻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与权力结构变迁的逻辑与态势,发现其中的普适性规律和经验,为中国公共服务供给变革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与权力结构的变迁逻辑 在传统公共行政到公共价值管理的理论演变和范式变迁的历史轨迹中,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权力结构均呈现出继承基础上的梯度发展态势,遵循问题建构→理论创新→实践探索的发展逻辑,在阶段性问题的导向下,逐渐由政府的垄断供给和等级权力走向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供给和共享权力。在供给方式方面,传统公共行政下的公共服务政府垄断供给,源于对市场失灵的纠正,着重解决市场条件下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新公共管理下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源于对政府失灵的纠正,着重解决政府垄断供给中的效能低下问题。新公共服务下的公共服务合作生产,源于对低度公民权的纠正,着重解决多元供给中的公民权弱化问题。公共价值管理下的公共服务合作供给,源于对过度竞争的纠正,着重解决多元供给中的合作程度低下问题。在权力结构方面,传统公共行政下的等级权力,源于对分工协作基础上秩序的追求,通过自上而下的具有强制性的指令发布与执行等方式来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新公共管理中的多元权力,源于对市场和社会在公共领域中价值的追求,通过领域开放、授权分权等方式来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政府权力垄断问题。新公共服务中的共享权力,源于对公民权的追求,通过社区合作生产等方式来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力结构失衡问题。公共价值管理中的共享权力,源于对公共价值创造的追求,通过合作伙伴型共享权力等方式来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中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力结构失衡问题。 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与权力结构的关联变迁中,呈现出双向良性推动的螺旋上升态势:(1)供给方式的变革推动了权力结构的优化。公共服务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农村社会建设中的公共产品供给研究”(项目编号:06BSH0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效率的民主嵌入目标下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主体的激励研究”(项目编号:10YJA810007)的阶段性成果。

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公需科目考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43个) 1.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 A.2015年3月5日 B.2015年3月15日 C.2015年6月27日 2.“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产业如何转型升级,()成为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结合的重要趋势,也是“互联网+”发挥重要作用的立足点。 A.跨界制造 B.跨界融合 C.跨界生产 3.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 A.公共服务 B.政府服务 C.益民服务 4.推进“互联网+”行动,必须坚持开放共享的原则,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A.开放 B.共享 C.开放、共享 5.依据“互联网+”发展程度,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形成了六个梯级。重庆市与广西、吉林、新疆、黑龙江排在第()梯级,互联网梯级指数仅为 6.09。 A.三 B.四 C.五

6.大数据(bigdata)或称(),指的是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 A.巨量资料 B.大量资料 C.巨量数据 7.大数据技术是指在成本可承受的条件下,通过非常快速的采集、发现和分析,从大量化、多类别的数据中(),是IT领域新一代的技术与架构。 A.提取信息 B.提取数据 C.提取价值 8.()是具有高期望值、高影响力、高成长性的新兴技术。 A.“互联网+” B.云计算 C.大数据 9.“互联网+”核心是()的净化与扩展。 A.物联网 B. B.互联网 C.大数据 10.()是互联网大脑的中枢神经系统。 A.云计算 B.大数据 C.数据 11.《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 A.均衡发展 B.公平 C.改革 12.《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要推动开展学历教育在线课程资源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探索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加快推动()服务模式变革。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问题与对策:基于上海的研究 容志 【专题名称】公共行政 【专题号】D01 【复印期号】2012年02期 【原文出处】《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6期第43~51页 【英文标题】The Problem and Resolution of the Public Service Supplied by Local Government: A Research Based on Shanghai City 【作者简介】容志(1980-),男,上海行政学院副教授,博士,上海200233【内容提要】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是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本文结合上海 区县、街镇的实际,梳理了当前基层公共服务存在的较突出问题,并剖析了 造成这些问题的各种因素。目前制约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既有主观原因,也有 客观原因;既有理念问题,也有体制问题,提高政府服务能力需要从多方面 着手。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性建议和意见。 The ability and performance of public service and society-managing made by local government is essential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in China. According to experiential investigation in local level of Shanghai cit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main problem and paradox of public service and administrative ability, then analyzes some institutional reasons leading to it. Finally, I present several advices for resolving these problems and enhancing the ability of public service and society-managing. 【日期】2011-8-11 【关键词】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上海Local Government/Public Service/ShanghaiEE222UU8657346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1)06-043-(9) 一般来说,在多层级、宽幅度的政府体系中,层级政府之间会根据管理事务的性质进行权力和任务的分工,以保证职责与能力之间保持平衡协调。如果说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全国性、地方性的制度、机制和政策层面起到主导性作用,那么基层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社区层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中国的具体语境下,大多数政策的真正落实还是在基层,执行政策与制定政策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成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本文立足上海基层政府(街道和镇)的实证调查,①通过系统梳理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问题和瓶颈,分析制约当前服务能力提升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体制性、机制性和技术性方面的创新路径和方法,促进上海基层政府建设和社会建设进一步发展,构建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设计

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设计 论文摘要:由以政府为单一供给主体的供给模式向以政府、企业、NGO组织、社区、私人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供给模式的转变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必然趋势。而多元化供给的关键是在把握公共性前提下,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引入旨在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的一系列微观运作机制。 论文关键词: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机制,效率 一、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的机理分析 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就是政府单一供给制,而这样的供给模式存在着垄断以及歧视等多种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因此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正在由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向多元化供给模式转变。多元化的攻击模式就是指:政府、企业、NGO组织、社区、私人等多元主体,采取一定的运行机制,共同实现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供给的新取向,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彻底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供给模式,因而在内容、形式、运作、效果上都呈现出了供给主体多元性、运作形式多样性、服务竞争性、效果监督性等特征。 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并不是指公共服务领域中的每一具体服务都必须由这些主体共同供给。其宗旨就是由公共服务的具体特征来决定供给主体,这供给主体可以是政府、企业、NGO组织、社区、私人的一方,也可以是它们的任意组合。总之,要以公共服务能更好的满足公众的需求为准绳,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益为目的。 二、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的必然性与可能性分析 作为一种新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的出现也绝非偶然,它与政府、市场本身的优势、不足以及公共服务的特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为: (一)公共服务政府单一供给存在的弊端要求实行多元化供给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基本上集中了所有的公共资源,提供着几乎所有的公共服务,可以说公共服务几乎全被政府所垄断。这不仅导致政府机构庞杂,政府负担过重,而且还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公共服务的成本日益提高等一系列问题。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社保、救济、教育和卫生等公共服务性支出只占去16.1%;而经济建设高达24%,行政公务费用为17%。同时,单一供给体制也带来较为严重的不平等现象,也就是说存在公共服务歧视现象,突出体现在城乡居民所享受的政府公共服务的不平等现象上,这正是造成城乡二元结构的原因之一。2006年农村人口8亿多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78%,但是2006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仅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7.75%。此外,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因此由政府单供给公共服务会不断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1994年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2%,到2006年上升则到了19.73%。 (二)公共服务市场单一供给存在的弊端要求实行多元化供给 实践证明由单一的市场来提供公共服务,也不能很好的满足公众的要求。首先表现为市场不能满足如灯塔、公共信息、国防等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对一种公共服务未付费的个人不能被阻止享用该公共服务的好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低,同时对国计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如果只是通过市场来供给,同样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其次,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不稳定性如重复出现的通货膨胀和失业,或消费和投资不平衡,会严重影响服务的供给。1929-1933年资本主义的大萧条正是长期执行自由主义政策,任经济自行发展的恶果。最后,市场主导下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市场失灵,使得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不仅会引起效率低下问题,也可能引起分配不公问题。如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等。 (三)公共服务的特性为实行多元化供给提供了可能性 公共服务的受益具有层次性说明了不能笼统的讲政府供给,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公共

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郁建兴吴玉霞 (刊于《学术月刊》2009年第12期) [ 摘要 ]服务型政府将满足公民需求作为最高目标,不仅要求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促进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其中,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是政府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都要面对的普遍性问题。针对公共服务的混合性和复杂性,本文提出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复合模型,复合供给模型是指在公共服务的供给参与方之间进行了两次分工。初次分工是将服务规划者(提供者)和生产者相分离,并可产生多种典型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二次分工是生产者将自己不能直接生产的服务,通过整合其他服务资源来组织生产,通过将分散的、异质性的服务需求与非规模化的服务供给进行对接来间接满足服务需求。复合供给机制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的各自优势,并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从而有利于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满足公民的异质性公共服务需求。[ 关键词 ]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复合模型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今世界公共管理变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有着密切联系。服务型政府以满足公民需求为最高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需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关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需要通过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进行积极的制度供给,整合全社会资源,为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一、服务型政府:从职能转变到体制机制创新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服务理念、职能体系、服务体制、服务方式的全方位深刻变革。当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政府必须发挥制度创新优势,加强制度设计与安排,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促进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服务型政府概念的提出,始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倡导“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新型政民、政社关系。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即成为学界关注的热门议题,学者们从政府职能、公民权利、制度框架、运行机制等多个视角展开了服务型政府概念的内涵。 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转型的目标,是相对于以往的“管制型政府”、“发展型政府”、“经济建设型政府”而言的。刘熙瑞认为服务型政府与传统管制型政府的本质区别在于其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指导理念,两种政府在管理理念、管理哲学和管理体制上皆有不同①。侯玉兰从理念、职能范围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了两者的比较,并首次提出服务型政府必须提供市场和社会难以提供的维护性公共服务和社会性公共服务②。郁建兴等将服务型政府看成是与发展型政府相对应的概念,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条件下,政府必须从发 ①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载《中国行政管理》,2002(7)。 ②侯玉兰:《论建设服务型政府:内涵及意义》,载《前沿论坛》,2003(23)。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协同治理研究》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协同治理研究》1问题的提出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时社会转型加快,中国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缺乏、供给效率低下等问题也随之凸显。政府组织、市场以及社会组织等该怎样建立主体协同治理的供给模式,进而实现并形成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应,这是眼下亟需解决的难题。 2文献综述 2.1农村公共服务研究综述。近些年中国在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公共文化建设、基础教育建设以及基础的公共设施供应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进步。聂应德等人认为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科技信息在农业上的服务以及农民维权服务等项目是农村公共服务的组成要素,同时它还具有一般公共服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及收益的外溢性等特点。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型,不仅具有“一主多元”的社会协同供给模型和农村参与供给模型等,还有学者综合具体的实践案例并提出了“复合供给”模式、“以钱养事+无缝隙服务”等模式。还有将农村的公共服务社会化分为参与型和合作型以及社会化的主体主导型等三种模式,同时着重分析了以上三种模式所具有的各自特点以及形式。在此基础上,根据一些权利,如选择和评估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定位必须尊重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农村居民的权利。农村的公共服务应由传统的政府单个中心模式向着政府和社会以及市场多中心互动的模式转变。史传林指明民间组织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公共服务和满足市民的需求,在农村地

区的供应,以及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改善农村地区和其他农村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中。 2.2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研究综述。对于有关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该如何界定,李倩表明,农村公共服务有政府部门、社区的集体组织、公司企业或个人以及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团体等四种供给主体。在以上的四种供给主体之中,处于主导地位并且起到不可或缺、无可代替的重要角色的是政府部门。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村民群众自治组织这三个主体,有学者是依据公共产品的属性来分类。针对于公共服务供给在农村的主体创新,赖扬恩认为其供给途径一般有四类组织形式,它们是:政府、农村社区、农村个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组织。由于供给主体多元是农村公共服务具有的特点,崔艳蕊与贾洪荣以此作为机制研究的出发点并得出政府组织、市场环节、农村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等是其供给主体。吕微、唐伟等人表示政府、社会化和市场化的供给组织形式是供给主体的主要承载方式。农村经济合作和非营利性组织以及个人是社会化供给组织的组成部分,国有、股份制和民营等性质的企业是市场化供给组织的部分。所以,由宏观角度可得出结论,政府、社会组织、市场是中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三大类供给主体。关于其作用,分析已有的文献资料可知,从不同角度都有学者对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进行了各类主体的分析,有学者认为民间组织的高速发展与公民个人和企业以及其他ngo组织的同心协力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并且慢慢的成为一种其他组织无可代替的重要供给力量。张菊梅认为乡镇的政府所具有的直接服务性和服务综合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下)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 (下) 一、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是国家的新政策 (五)“购买内容”的范围 我们开始第二个阶段,上面讲了购买的主体,购买的受体,都有有一个基本的原则的规定。这里面有一些规定比较明确,但实际上执行过程当中都可能有一些模糊的空间,而且到底怎么算,应该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出相关的一些规定。购买的内容,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从全国性的政策角度来讲,应该说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因为涉及到一个我们国家处于一个不同的发展,未来还有一个很好的发展空间。我们现在认定的是基本服务的内容,目前认定可能是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可能未来会认定是一些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比如说未来高中教育要不要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还有往下延伸幼儿园教育、托儿所教育要不要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还有一些基本的病例,哪些病是基本公共服务可以报销的,哪些是非基本的。比如说牙医,有些国家当做美容来考虑的,那就不是。有些国家是当做基本公共服务来考虑的。我看最近欧洲有些国家公民投票,决定老百姓每个月拥有3000块钱是不是他的最基本的收入。就是让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基本收入是不是基本公共服务。当然这些国家投票的结果是否定,认为还没到这个阶段。就是说整个社会,欧洲还没有发展到可以确保每一个人把基本收入当作一个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还没到这个阶段。如果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让每个人都确保一个基本的收入,可能也是一个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有些地方如果搞的好的话,那每一个人有一个基本的收入,我觉得也未尝不可以不考虑。当然一定要跟自己的发展阶段联系在一起。比如说一个镇,集体经济发展的非常好,每个人都可以有一个基本的收入,这个基本的收入实际上就是基本公共服务。 所以到底哪些东西可以买,哪些东西可以卖,从目前来讲,还不倾向于给他一个非常非常明确的清单。就说了一个标准,就是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他是有公共性和公益性的一个标准,但这个标准是比较原则的,大家在实际意义执行

2016年重庆市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总复习题答案汇总

2016年重庆市“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 复习资料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43个) 1.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 A.2015年3月5日 B.2015年3月15日 C.2015年6月27日 2.“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产业如何转型升级,()成为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结合的重要趋势,也是“互联网+”发挥重要作用的立足点。 A.跨界制造 B.跨界融合 C.跨界生产 3.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 A.公共服务 B.政府服务 C.益民服务 4.推进“互联网+”行动,必须坚持开放共享的原则,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A.开放 B.共享 C.开放、共享 5.依据“互联网+”发展程度,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形成了六个梯级。重庆市与广西、吉林、新疆、黑龙江排在第()梯级,互联网梯级指数仅为 6.09。 A.三 B.四 C.五 6.大数据(big data)或称(),指的是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 A.巨量资料 B.大量资料 C.巨量数据 7.大数据技术是指在成本可承受的条件下,通过非常快速的采集、发现和分析,从大量化、

多类别的数据中(),是IT 领域新一代的技术与架构。 A.提取信息 B.提取数据 C.提取价值 8.()是具有高期望值、高影响力、高成长性的新兴技术。 A.“互联网+” B.云计算 C.大数据 9.“互联网+”核心是()的净化与扩展。 A.物联网 B.互联网 C.大数据 10.()是互联网大脑的中枢神经系统。 A.云计算 B.大数据 C.数据 11.《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 A.均衡发展 B.公平 C.改革 12.《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要推动开展学历教育在线课程资源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探索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加快推动()服务模式变革。 A.高等教育 B.基础教育 C.职业教育 13.新“24孝”行动标准中,其中第九项是()。 A.经常为父母拍照 B.教会父母上网 C.亲自给父母做饭 14.()以老百姓对文化服务、活动的现实需求和可及性、参与性为考量标准。 A.文化 B.文化服务 C.公共文化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四个维度,即供给主体、供给内容、供给方式、供给制度来分析,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存在着供给职能不明、供给投入总量不足、供给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基层政府应当结合国情,确定自身职能,调动各方力量,建设健全相关制度,以各种途径提升其供给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公共服务供给基层政府供给能力 一、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指的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的能力。它追求服务的有效性,以资源拥有为基础,其影响因素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方面是政府完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前提是否充足,包括其所需的物质条件、运行方式以及实际行政素质能力,另一方面是政府提供供给的有效性,也就是公共服务所达到的效果与反馈考核。归结到如何评价、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问题,即可以从政府服务供给中供给主体、供给内容、供给方式、供给制度等四个方面来考察和改进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从我国整体来看,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得到了政府的重视,根据2015政府工作报告,财政用于民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供给总量随着经济发展日渐增长、供给内容日渐丰富全面。2015年,政府开始以简政放权等手段逐渐划清自身与市场的界限,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激发了社会创造力,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也趋于多元化,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问题上体现了中央政府较强的供给能力,但是具体到基层政府,现状便不容乐观,其自身供给能力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二、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现存问题分析 1.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职能不明确 在供给主体方面,我国关于政府公共服务义务也写进了《宪法》中,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中明文规定了包括了如供给教育、医疗等基本民生公共服务的明文规定,但在上级政府和基层政府之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公共服务生产、供给的职责划分。 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必然导致上级政府与基层政府之间、基层政府各部门之间在公共服务供给上“踢皮球”、“办事难”、“利益争抢”、“相互推诿”的现象,甚至对于某些“责任重、供给难”的公共服务还会处于无部门管理、无人员服务的真空状态,公民获得公共服务的权利没有法律保障,追究责任也容易成为空谈,如医疗黑幕、环境恶化等问题愈演愈烈。 2.基层政府公共服务投入总量不足 在供给投入总量方面,虽然各级政府对于基层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投入结构处于不断优化的状态,由于基层政府财政对上级政府具有依赖性,其自身财政能力较为薄弱,若单从绝对数额角度考察,各级政府基层公共产品的投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相对于国家财政总支出而言,比重还是偏小,这与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很不匹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以文化教育和医疗等公共领域的供给为例。2014年全国普通小学为7681.02元,比上年6901.77元增长11.29%。其中,基层为7403.91元,比上年的6854.96元增长8.01%,201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1432个,比上年增加7034个。其中:医院258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73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029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15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6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3874个,基层与全国总体水平之间在数量和增长速度上都具有一定的差距。 3.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 在供给方式方面,自封建社会、民国、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直至改革开放,公共服务的生产投入和供给都是由政府管制和垄断,因此政府都被视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唯一主体。由于基层政府与其他主体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关系不明确,部分私营企业并不具备与基层政府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知识点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一.选择及填空 1.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物质产品和服务项目 2.公共物品的特性: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强制性。 3.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的是俱乐部产品。 4公共资源: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却无法有效的排他。 5.混合物品的主要特点是具有较大范围的正的外部性。 6.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规模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往往无差异,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非均衡性。 7.税收规范的角度,提出了资源如何在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进行最优配置的问题的是庇古均衡。 8.政府机构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工作目标,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竞争。 9.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 10.庇古均衡的最优供给是在消费的边际效用和税收的边际效用达到均衡时。 11.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章其所得的公共物品的边际效益的大小,来捐献自己应当分担的公共物品的资金费用,则公共物品的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的是林达尔均衡 12.准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和在一定范围内非竞争性。 13.公共物品供给的变化趋势: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供给结构趋向丰富,供给质量日渐提高。 14.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 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 15.政府供给的两种方式:政府直接生产,政府间接生产 16.公共物品及公共支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增 加是总的趋势 17.政府间接生产公共物品方式:政府与私人签订生产合 同,授权经营,出让经营权,政府经济资助,政府参股 二、名词解释 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的物质产品和 服务项目。 俱乐部产品: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 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 搭便车:人们都不希望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条件下,享 受通过他人捐献而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效益。 三、简答 1.以国防为例分析公共物品的特征。 (1)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如果在一国的范围内提供了 国防服务,则要想排除任何一个生活在该国的人享受国 防保护是极端困难的,那些在政治上反对发展核武器而 不愿为国防缴纳费用的纳税的人们,及时被投进监狱, 也仍然处在核武器所提供的国家安全保障范围之内。 (2)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国防一旦建立后,增加一个 受保护人不会减少其他任何人的受益程度,也不会额外 增加资源投入。 (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国防 的保护,不能将其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个人。 (4)消费的强制性。国防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有社会 成员都必须在国防的管辖范围内,受到国防的保护。 2.试分析教育属于什么物品?为什么 教育是混合物品。混合物品具有较大范围的外部性, 由于这种外部性,使得这类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变的不完全。一个人接受教育,受益的首先是个人,即 能提升个人的知识水平,找到更好的工作,获得更高的 报酬等;同时,教育具有形式上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因 此,按传统的衡量标准,教育是私人物品。但另一方面, 教育在给个人带来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大的正 外部效应,即将相当大的一部分利益通过受教育者外溢 给社会,使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和民族文化素质得到提高, 使他人受益。这种外部性是非竞争和非排他的。因此, 在这个层面上,教育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具 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因此,教育属于混合物品。 3.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私人部门提供私人物品有何不 同? (1)政府机构的官僚们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工作目 标。由于追求利润必然要减低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政府机构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便往往与相对较高的成本 相伴随。 (2)在政府官僚机构中,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 竞争,缺乏竞争意味着缺乏激励,从而会降低公关部门 的服务效率, (3)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因此,社会成员

中国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历史演变

中国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历史演变 摘要:我国自建国以来,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现了从政府包办、平均主义、无偿享受的“集权融合——公平至上”供给机制到市场化、社会化的“解制分立——效率优先”供给机制再到“多元竞合——均等共享”的一个过程。分析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展的历史演变,有助于我们对中国未来公共服务机制创新和发展的展望。 关键词: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供给机制;历史演变 公共服务作为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经济水平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创新和发展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从新中国建立至今,社会公共服务供给的总量大幅增加、服务质量有了极大提高、主体逐渐从单一到多元发展,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总结,并提出未来发展创新方向。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与经济学中的公共物品紧密联系、相伴而生,自从萨缪尔森提出“公共物品”开始,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两个主要特性,关于公共服务概念和特性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公共物品的特性来进行阐述,主要包括“物品解释法”、“价值解释法”、“内容解释法”、“利益解释法”、“主体解释法”、“职能解释法”等。①笔者借鉴相关学者的观点:公共服务通常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行为的总称。② 公共服务在实践中主要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两类,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公共安全保障等,是政府依据法律法规,为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福利而必须向全体社会成员均等化提供的公共服务。而非基本公共服务则是为满足社会公民多方面、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服务。 (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①靳永翥:《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以欠发达农村地区为研究对象》[M],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0——35页。 ②唐铁汉,李军鹏:《公共服务的理论演变和发展过程》[J],公共管理科学,2005(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