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

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
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

科学的规范结构

〔美〕R.默顿

一、科学与社会

对科学完美性的持续批评使科学家们意识到,他们不能超越于特定类型的社会结构。

科学家协会的宣言和声明都关注科学与社会的关系。受到抨击的科学制度必须重新考虑它的基础,重审它的目标,寻找它的基本原则。危机唤起了自我评估。既然科学家的生活方式受到了挑战,他们也就对敏感的自我意识状况有了警觉:自我意识作为一种社会的整合性因素,有其相应的责任和旨趣。当象牙塔之墙受到长期攻击时,它就变得摇摇欲坠了。在一个长久的相对稳定的时期里,对知识的追求和传播占有主导地位,即使这种追求在这一文化价值中没有占据第一位的话,科学家也要表明,科学是为人类谋福的一种方式。因此他们绕了整整一圈后, 又回到了科学在现代世界出现时的起点。

三个世纪之前,当科学制度刚刚能够宣称独立并且还需要社会支持时,自然哲学家便做出承诺:从文化上看,科学既能保证有效地实现经济功利目的,又是颂扬上帝的手段。科学的这一目标当时并无自我证明的价值。但随着无数成就的取得,工具变成了目标,手段变成了目的。这方面进一步强化的结果是,科学家们认为他们独立于社会,并认为科学是社会的独立存在的事业,而不是社会中的一部分。但对科学自治性的当头一击,使这种乐观的独立主义转变为现实地参与到文化的革命性冲突之中。这种问题的提出导致了对现代科学精神特质的明确化和重新肯定。

科学是一个难以概括的词语,它所指的是一些不同的、尽管是相关的事项。它通常被用于指(1)一套特定的方法,知识的证实依靠这套方法;(2)通过应用这些方法所获得的一些积累性的知识;(3)一套支配所谓的科学活动的文化价值和惯例;或者(4)上述任何方面的组合。我们这里所考虑的是科学的文化结构的一个基本形式,即科学作为一种制度的一定方面。所以,我所要考察的不是科学方法,而是制约科学方法的惯例。诚然,方法论准则常常既是技术上的权宜之计,又是道德上的规定,但我们这里只关心后者。这是科学社会学的一个论题,而不属于方法论。同样,我们并不涉及到科学的重大发现(假设、统一性、定律),除非它们与关于科学的标准化的社会思想有关。这不是一种博学的冒险。

二、科学的精神特质(ethos)①

科学的精神特质是指约束科学家的有情感色调的价值和规范综合体。这些规范以规定、偏好、许可和禁止的方式表达。它们借助于制度性价值而合法化。这些通过告诫和凡例传达,通过偏好而加强的必不可少的规范,在不同程度上被科学家内化了,因此形成了他的科学良知,或者用现在人们喜欢的术语说,形成了他的超我(super-ego)。尽管科学的精神特质并没有被

①“ethos”通常被译为“精神特质”,其实它更确切的含义是指一定领域或时代的社会或文化的综合特征,主要指被普遍信守的价值观念。——译者

原题为《民主秩序中的科学和技术》,最初发表在《法律和政治社会学杂志》,1942年,第1卷,第115—126页。重印于罗伯特?K?默顿的《科学社会学》(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 1973年)一书第267—278页。

明文规定,但它可以从体现科学家的偏好、从无数讨论科学精神的著述和从他们对违反精神特质表示义愤的道德共识中找到。

对现代科学精神特质的考察只是一个更大问题的引论,这个问题就是对科学制度结构的比较研究。尽管收录所必须的比较研究资料的专题论著很少且零散,但它们还是为下述前提假设提供了某些基础:“与科学的精神特质相吻合的民主秩序为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机会。”这并不意味着科学的目标被民主体制所限定。各种很不同的社会结构提供了程度不同的对科学加以支持的某些样板,我们总会记得西芒托学院(Academia del Cimento)是由梅迪契(Medici)资助创办的;查理二世由于准许伦敦皇家学会的成立和赞助格林威治观测台而在历史上受到关注;在科尔伯特(Colbert)的倡导下,路易十四支持设立了法国科学院;应莱布尼兹的要求,腓特烈一世捐助设立了柏林科学院,而圣彼得堡科学院是由彼得大帝创建的(为的是驳斥俄国人未开化的观点)。但是这些历史事实并不意味着科学与社会结构的关系是随意的。还有一个进一步的问题是科学成就与科学潜力的比率关系。科学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发展是肯定的,但何种结构为它的最充分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背景基础呢?

科学的制度性目标是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实现这种目标所应用的技术方法提供了贴切的关于知识的定义:知识是经验上被证实的和逻辑上一致的规律的陈述(它实际是预言)。制度性的规范要求(惯例)来自这一目标和方法。技术性(认识性)规范和道德性规范的全部结构在于实现最终目标。有经验证据的技术性规范是适当的和可靠的,它是维护真实预言的先决条件;逻辑上一致的技术性规范也是做出系统化和有效预测的先决条件。科学的惯例具有其方法论上的存在理由,但它们之所以是必需的,不只是因为它们在方法上是有效的,还因为它们被认为是正确的和有益的。它们是技术上的规定,也是道德上的规定。

四类制度性必需的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

(一)普遍主义(Universalism)

普遍主义可以在下述准则中找到其直接的表达形式,即真理性诉求(truth-claims),不管其来源如何,都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标准,只要求与观察和早已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一种学说不管是被划归为科学之列,还是被排斥在科学之外,并不依赖于提出这一学说的人的个人或社会属性;他的种族、国籍、宗教、阶级和个人品质都与此无关。客观性拒斥特殊主义。实际应是,科学上被证实的规律的东西以其特定的内容反映客观过程和关系,而不接受任何强加的特殊有效性标准。纽伦堡的法令对哈伯制氨法(Haber process)来说是无效的,“仇英者”(Anglophobe)也不能否定万有引力定律。沙文主义者可以把外国科学家的名字从历史教科书中删去,但是这些科学家的贡献将永留于科学和技术史册之中。不管纯种德国人(echt-deutsch)或纯种美国人的最终成果多大,但每一项新的科学进展这一事实说明,其中包括某些外国人的贡献。普遍主义的规范要求深深地根植于科学的非个人性特征之中。

然而,科学制度作为更大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并不总与社会结构相整合。当更大的文化与普遍主义规范相对立时,科学的精神特质就会受到严峻的考验。如种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与普遍主义是不可调和的。特别是在国际冲突时期,当形势的主调强调效忠祖国时,科学家就会感到科学的普遍主义规范与种族中心主义这一特殊主义规范之间的冲突。这样的背景结构决定了人们需要承担的社会角色。从事科学工作的人可能会被转变成战争狂人结果也会如此。因此,1914年,93位德国科学家和学者,其中包括拜耳、布伦塔诺、欧利希、哈伯、爱德瓦?迈耶、奥斯特瓦尔德、普朗克、施莫勒尔和瓦塞尔曼,曾发表声明要求缓和论战,在这场论战中,德国人、法国人和英国人都披着科学家的外衣,去掩饰他们的政治面目。冷酷的科学家批评“敌人”的贡献,说他们带有民族主义偏见、相互标榜、欺骗学人、无竞争

性和缺乏创造性。可正是对这种背离普遍主义规范的反应说明了规范的合法性。因为从普遍主义的标准来说,民族主义偏见是受藐视的;但在另一种制度背景中,它会被当作是美德、是爱国主义。所以在谴责违背规范的过程中,惯例得到重新肯定。即使在对抗性压力下,各国科学家也都直言不讳地坚持普遍主义标准。科学的国际性、非个人性、实际上的匿名性特征被重申。(巴斯德的名言是:爱国者的学问不是科学)否定规范被认为是有悖于信念的。

普遍主义规范在科学职业生涯上要求向有才能的人开放,这是其另外一种表达形式。制度性目标提供了其理论基础。对科学职业生涯加以限制使其缺乏竞争性,不利于知识进步。自由追求科学研究事业应看作是一种功能性需要(functional imperative)。这使工具性与道义性相吻合。因此,当查理二世一反常态援引科学中的惯例,批评皇家学会把J.格兰特这样的政治算术家排斥在外时,他的训喻就是“如果能发现更多的这类人才,应该毫不犹豫地接纳他们”。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了科学的精神特质与更大的社会[要求]的不一致。科学家可以淡化阶级标准并缩小他们与低等地位人的距离,而不管他们的能力或成就如何。但是这会招致不稳定的处境。专门的意识形态意在掩盖阶级道德与科学的制度规范之间的不和。等级低下的人必然被看作天生不能从事科学工作,或者至少说,他们的贡献总被有意贬低。“从科学史中可以看出,物理学中的奠基人和伟大发现者,从伽利略和牛顿到我们现代的物理学先驱,他们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亚利安人,尤以北欧日耳曼民族人种占绝对优势。”因此意识形态围绕着“好”科学与“坏”科学概念打圈:亚利安人的现实主义、实用主义科学对抗非亚利安人的教条的、形式化的科学。或者说排斥的依据可以从作为国家或教会敌人的科学工作者的超科学角色中找到。结果,那些明确拒绝普遍主义标准的文化的代表者,通常也感到不得不对科学领域中的这一价值标准给以口头上的支持。普遍主义在理论上被或明或暗地肯定,但在实践上却受到抵制。

民主精神虽然把普遍主义当作一个主导性的指导原则,但当付诸实践时,却不够得当。民主化意味着逐步消除对不同社会价值观的流行和发展的限制。成就评价的非个人标准和地位的非固定化是开放民主社会的特征。但只要这些限制存在着,它们就被看作是充分民主化道路上的障碍。故此,从自由放任的民主允许某些领域的人的不同优势得到积累,允许那些与明显的不同能力无关的差异存在的方面说,民主过程通过政治权威加强了调控性。在变化的条件下,必须建立新式的组织结构形式以保护和扩大机会的平等性。政治工具可用以使民主价值付诸实践和维护普遍主义标准。

(二)“公有性”(Communism)

“公有性”是科学精神特质的第二个构成要素,它是从财产公有性的非专门的和扩展的意义上而言的。科学上的重大发现都是社会协作的产物,因此它们归属于科学共同体。它们构成了共同遗产,其中作为提出者个人的份额是极其有限的。用人名命名的定律和理论并不表明它们为发现者及其后代所独占,科学界的惯例也没有给他们以特权去随意使用和处置。科学中的产权由于科学伦理的基本原则而降低到了最小程度。科学家对他们的知识“财产”的要求限于承认和尊重此类方面,如果制度功能有效运作的话,这就意味着极有利于共同的知识财富的增加。因而命名法,如哥白尼系统,波意耳定律等,只是一种记忆性和纪念性的形式。

一旦把这种对承认和尊重的制度性重视当作科学家对自己发现的唯一财产权利要求,那么对科学优先权的关注也就成为“正常”的反应了。现代科学史中时常出现的关于优先权的那些争执,都是因对首创性(originality)这一制度性要素的重视而产生的。这些争执引发了竞争性合作。竞争的结果被公有化。而生产者获得尊重。国家也对优先权提出要求,少数科学领域的人被贴上了国家主义的标签:牛顿和莱布尼兹因微积分的优先权要求而引发的激烈争执就是一个例证。但所有这些并未动摇科学知识作为公共财产的地位。

科学的制度性概念作为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是与要求交流科学发现联系在一起的。保守

秘密是这一规范的对立面;充分和公开的交流是它的规定。由于促进知识的发展这一制度目标和追求承认的努力(它当然以发表的成果为基础),研究成果得以传播。一个科学家如果像H.卡文迪什那样不把自己的重大发现传播给科学共同体,他便成为矛盾集中的目标。卡文迪什因为他的才能,或者因为他的谦虚而受到尊重。但是,从制度方面来分析,依照科学财富共享的这一基本要求来看,他的谦逊是非常不适当的。尽管A.赫胥黎是个外行,但他对卡文迪什的这一评论却有启发意义;“我们对他的才华的敬仰由于某种非难而减弱;我们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是自私的和离群索居的。”这两个形容性词语特别适用于说明对一定的制度性要求的背离的情形。从卡文迪什的例子说,即便他不是蓄意这样去做,但隐匿科学发现是受到谴责的。

科学的公有性还反映在,科学家承认他们依赖于文化遗产,他们对文化遗产的态度是共同的。牛顿的名言“如果我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只在于表明他受惠于公共遗产的观点,并承认科学成就在本质上具有合作性和有选择的积累性。科学天才的谦逊不能简单地从文化上加以说明,而应认识到,科学的进展是以往的人与现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正是卡莱尔,而不是麦克斯韦迷恋于历史的创造神话说( mythopoeic )概念。科学精神特质中的公有性与资本主义经济中把技术当作“个人财产”的概念是水火不容的。一些讨论“科学中的挫折”的当代著作反映了这方面的冲突。专利要求使用的专有权,可这常常是无用的。隐瞒发明就是拒绝科学成果应得到传播这一基本原则,例如我们可以从美国联邦政府对美国贝尔电话公司一案的法庭裁决中看到这一点:“发明者是发现了某种有价值的东西的人。它是他的独有财产。他可以严守关于它的知识不让公众知道。”对于这种冲突的反应现在已有所变化。作为一种对抗性回应,一些科学家通过放弃专利要求,以保证公众可以利用其结果。爱因斯坦、密立根、康普顿(Compton)、兰格缪尔(Langmuir)都放弃了他们的专利要求。科学家被要求应成为新的经济事业的促进者。其他人则通过倡导社会主义以寻求这一冲突的解决。这些提议,无论是要求通过科学发现取得经济效益,还是要求通过社会系统的变革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都反映了在知识产权概念方面的差别。

(三)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

科学作为专门职业中的一类,通常把无私利性作为一个基本的制度性要素。无私利既不等同于利他主义,也与利己主义行动无关。这些等同混淆了分析的制度层面与动机层面的问题。求知的热情、无尽的好奇心、对人类利益的无私关怀和许多其他特殊动机都为科学家所具有。但把问题放在不同的动机方面似乎没有找对方向。其实正是对大部分动机的不同形式的制度性控制决定了科学家的行为。因为一旦制度要求无私利的行动,它就以惩罚为代价要求科学家遵从这一规范,而当这个规范被内化之后,它就以心理冲突为代价。

在科学的编年史中实际上很少存在着欺骗行为,这与其他活动领域的记载相比似乎是个例外,这种情况有时被归因于科学家的个人品质。这意味着,科学家是那些具有不寻常的道德修养的人。但事实上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从科学自身的某些特性中却可以找到更合理的解释。包括对成果的重复和证实等方面,科学研究要受到同行专家的严格审查。或者说,科学家的活动被控制到如此的严格程度,这或许是其他活动领域不能相比的——无疑这种看法有失恭敬。对无私利性的诉求在大众和科学的实践性中有坚实的基础,可以说,这要归功于科学家的正直。科学领域里存在着竞争,而竞争通过强调优先权为成就的标准而加剧,而且在竞争条件下,很可能导致以不正当手段去压倒对手。但这类冲动事件在科学研究领域中存在较少的发生机会。崇拜、非正式的派系、大量但无价值的出版物——所有这些及其他一些伎俩可用于自我膨胀。但是,一般来说,虚假的学说似乎是微不足道的和无效的。无私利性的规范向实践的转变,通过科学家对其同行的最终负责而获得有效的支持。社会化情操要求与权宜之计之间的充分协调,将有助于制度的稳定性。

在这一结合方面,科学领域跟其他的专门职业有一些不同。科学家并不以相同的方式去面对外行当事人,如像医生和律师那样。他们利用门外汉的轻信、无知和依赖性的可能性显

著减少了。欺骗、奸计和不负责任的说教(自我吹嘘)至少比在“服务性”专门职业中要少。但当科学家与门外汉的关系达到了至高无上的地步时,就会导致对科学惯例的规避。当有资格的同行所确立的控制结构变得无效时,滥用专家权威和炮制伪科学现象就会应运而生。

在外行人看来,科学的声誉和高尚道德情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技术发展成就的结果。每一项以科学为基础的新技术都为科学家的正直诚实提供了佐证。科学似乎在实现着其目标。然而,科学权威有可能并且确实被盗用于获利目的,这主要是因为外行常常不能把虚假学说与这种权威性的真正主张区别开。极权主义代言人关于种族或经济或历史的所谓科学主张,对未受教育的外行人来说,与报刊上关于膨胀的宇宙或波动力学的报道并无二致。对这两种情况,平民百姓都不能验证,而且这也可能与常识背道而驰。如果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对一般公众来说,神话比科学理论看起来更合理和更可理解,因为它们更接近于常识经验和文化偏见。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科学成就的原因,人们多数易于接受明显地打着科学招牌的新神秘主义。借用的科学权威给了非科学学说以威望。

(四)有条理的怀疑主义(Organized Skepticism)

有条理的怀疑主义与科学精神特质的其他要素都有不同的关联。它既是方法论的要求,也是制度性的要求。暂时的悬而未决性和借助于经验与逻辑的标准对观念的客观审视,经常使科学陷于与其他制度的冲突之中。科学旨在寻求关于事实的答案,包括潜在性的问题,涉及到自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它因此会与其他关于这些相同问题的认识发生冲突,这些认识已被其他制度具体化而且常常仪式化了,科学研究者都知道神圣事物与世俗事物之间的不同,也清楚在这两者中,一者要求绝对无疑的尊崇,另一者则要求作客观的分析。

正如我们已提到的,这似乎是抵制所谓的科学制度侵入其它制度领域的根源。与经济团体和政治团体相比较,有组织的宗教团体对科学的这种抵制已变得不太显著了。当一些特殊的科学发现似乎有损于教会、经济或国家的特定信条等,冲突还可能存在。认为怀疑主义威胁着当代的权力分配,是相当不贴切的,这常常是一种含混不清的忧虑。一旦科学把它的研究扩展到了已存在某些制度化观点的新领域,或当其他的制度扩展到对科学的控制时,冲突就变得严重了。在现代的极权主义社会中,反理性主义和中央集权的制度控制都制约着科学活动的范围。(ROBERTK.MERTON,CHAPTER ONE OF SOCIAL RESEARCH AND THE PRACTICING PROFESSIONS 林聚任译)

浅谈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一)

浅谈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一) 论文关健词:双顿科学社会学知识社会学知识观 论文摘要:双顿科学社会学在对知识社会学批判的基础上开创了一种对科学的新的研究路径,其研究基.氛是对科学知识的实证一功能主义分析,在这种知识观的基础上,形成双顿传统。 一、知识杜会学的知识观 “知识社会学是科学社会学的前身或发展的最初阶段。知识社会学一般是指考察观念与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关系,或知识与社会实在之间的相互影响的学科。“知识社会学是与这样一种假说一起出现的,这个假说认为:即使是真理也可以从社会方面加以说明,因为它们与它们出现于其中的历史上的社会有着联系。默顿说,“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马克思的认识论对知识社会学产生了重大影响。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命题。人类对自然的改造中创造自己的生存方式,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社会关系,同时也创造了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知识作为一种处理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工具,它依赖于人的存在,反映了人的利益。马克思说:“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这些变革时,必须时时刻刻地将下面的两者区分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民借以意识到的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对知识做了两种区分:自然科学和意识形态。 曼海姆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形成知识社会学中的马克思一曼海姆传统。曼海姆认为:“实际思想的出现和结晶在许多方面受各种各样纯理论因素影响,这些因素与纯理论因素相反,可以被称作存在的因素。这种存在决定思想,也不得不被看作是事实。曼海姆拓展了马克思存在的概念,由此涵盖世代教派、职业群体等因素;取消经济因素在决定人类思想结构中的独一无二的地位。在这之后,曼海姆又将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关注扩大至一般知识。认为:“人类思想结构本质上都含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任何有关真理的声称不过是一种自欺。 曼海姆主张在自然科学和文化间区分,自然世界的现象及其之间的关系是永恒不变的,对这类客观现象的正确知识只能凭借超然观察对感性事实的信赖,以及精确的测量获得。文化知识则依赖于一个时期的群体对文化现象的理解。这样曼海姆的知识观实际上区分了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两种知识状态。把自然科学看作是知识社会学的特例,知识社会学的主要任务只是对文化知识做社会性的考察,去说明像美学、道德、哲学体系等这类专门知识。 二、默顿科学杜会学的认识论 默顿在批判知识社会学范式的基础上开创了科学社会学,形成了新的研究“范式”。 1.默顿继承了知识社会学实证主义的科学观 知识社会学和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派都坚持实证主义科学观。科学的目标是拓展准确无误的知识,默顿在科学的规范中列举出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作为科学的精神气质。普遍主义是指关于真相的断言必须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性的标准,要与观察和以前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就是说(科学)知识的合法性要么符合其内在逻辑,要么与实在相符。有条理的怀疑更要求在科学家接受或承认已有科学成果的过程中,防止人和社会因素对科学的干扰。后来默顿学派又列举出了情感中立、理性精神客观性、无偏见性等,把这些列人科学的精神特质,这是典型的实证主义的科学观,这点实际上与曼海姆对科学的定位相同。默顿开始对科学做社会学的经验性研究。默顿的博士论文《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提出了著名的默顿命题:清教与科学的关系假说;经济、军事对科学研究范围的影响。默顿运用引证分析、内容分析、集体传记研究等计量分析对英国的17世纪近代科学兴起的特殊时期进行了经验性的考察。默顿后期对科学奖励系统、科学评价的分析更是经验性研究的典范。

默顿的科学规范与现实

默顿的科学规范与现实 摘要:默顿规范作为科学知识流通、评价的基本社会学机制是不可或缺的。默顿规范代表着某种知识以何种方式被评价、以何种标准评价,以检验这种知识是否具有科学上的意义、能否被科学同行所承认的社会学机制。默顿以实证主义的科学知识观、小科学时代的科学价值观为理论基础,以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为研究方式所建立起来的这套规范体系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必然会随着其理论基础\思维方式的革命而被质疑与动摇。默顿科学规范理论必须革命,回归到认知性规范与社会性规范相统一框架中去[1]。 关键词:默顿;科学规范;现实 1 引言 默顿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人和结构功能主义流派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是最早对科学规范开展研究和阐述的学者,是科学规范论这一领域的拓荒者。然而,恰恰是科学规范思想,在科学社会学领域曾一度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争论。迄今,这一争论所引发的许多理论问题仍未完全解决。鉴于科学规范直接涉及到从科学制度的角度对科学本质的理解、对默顿学派科学社会学的认识和评价,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我国科学界的学术规范,培育良好的学术环境等,因而,从科学哲学的角度进一步评论和澄清有关默顿科学规范思想的若干理论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2 默顿的科学规范 2.1科学规范 科学规范,四种制度上必需的规范——普遍主义、公有主义、非谋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普遍主义,是关于科学成果的评价标准和科学界的准入资格的规范。公有主义规范有两重含义,其一,它要求把科学知识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无偿地交流和使用,反对把科学知识作为创造者的私有财产,要求科学家承认和尊重同行的知识产权。一个科学家的“知识产权”通过发表其成果而确立,对于这样的“知识产权”其他科学家应予以承认和尊重,即在无偿利用这一成果的同时应该注明其来源非谋利性,这一规范涉及对从事科学研究的动机的制度性控制,它要求科学家为追求真理而工作,要求科学家,以科学本身为目的,“为科学而科学”,“只问真伪、不计利害”。反对利用科学谋取个人利益,也不以服务他人和公共利益为直接目的有组织的怀疑主义,它既是方法论的要求,也是制度上的要求。科学中的“有组织的怀疑主义”规范,根植于西方源远流长的怀疑主义哲学传统。作为科学的一个制度性规范,“有组

科学规范类型与功能

科学规范类型与功能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在科学界、学术界不端行为屡屡出现的今天,科学规范的建构和完善已是当务之急。科学规范是指导和调控科学共同体成员行为的、具有普适性和长效性的指示或指示系统,也是评价科学活动和科学家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标准。根据科学规范调整的对象、科学活动的阶段或目标、科学家的权利和义务、科学规范的抽象程度或强弱程度,可以将科学规范分成七大类十六种:调整科学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调整科学活动中人与物之间关系的规范,调整科学活动中各种知识之间关系的规范;指导科学研究的规范,指导科学成果评价的规范,指导科学成果应用的规范;科学认知规范和科学伦理规范;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科学原则与科学规则;提倡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等。 [关键词]科学规范科学规范的类型科学规范的功能 [作者简介]徐梦秋(1954-),男,江苏省射阳县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科技哲学研究。 李永根(1976-),男,江西省赣州市人,厦门大学博士

研究生,主要从事科技哲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6)11―0018-06 社会生活中的各项活动要正常有序地进行,不能没有规范的调控,科学活动也不例外。但是,科学家从事的科学活动又有别于其他社会活动,它是以追求真理、造福人类为使命的。这就决定了调控科学活动的规范有别于调控其他社会活动如经济活动的规范。这种调控科学活动的规范我们称之为科学规范。科学规范为科学家的行为提供指导,它告诉科学家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对科学家的行为起到引领、纠偏和授权的作用。科学规范又能转化为一种标准,为科学共同体和社会各界评价科学活动和科学家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与创新性提供评价的尺度。作为引导科学家行为的指令,科学规范不同于个别的指令,而是一种针对全体或多数科学共同体成员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长期有效性的指示或指示系统。它不是调控科学家作为普通人的行为的规范,而是调控其科学活动的规范。因此,可以将科学规范定义为:指导和调控科学共同体成员行为的、具有普适性和长效性的指示或指示系统。科学规范的形成,有的是约定俗成的,有的是科学共同体制定的,还有的是权力机关制定的。

传播学概论

1.传播学: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 2.动物社会传递信息的常见信号:气味、发光、超声波、动作、声音 3.动物传播的局限性(动物传播与人类传播有本质区别)1.动物的信息传播行为是一种先 天的本能行为,其能力更多的取决于体内的信息功能与遗传基因,而不是后天的系统学习2.动物传递和接受信息的过程是基于条件反射原理的过程,而不是伴随复杂的精神和思维活动 4.人类传播的发展进程1.口语传播 300万年2.文子传播 3000BC3.印刷传播 1045年4. 电子传播1844年5.网络传播1969年至今 5.文字是人类掌握的第一套体外化符号系统 6.印刷传播1.蔡伦2.毕昇3.古登堡的印刷术标志印刷时代的新纪元 7.印刷传播时代:印刷术的发明标志着人类已经掌握了复制文字,信息技术原理,有了对 信息进行批量生产的观念 8.能动性和创造性是人类语言区别于动物界信号系统最根本的特征 9.哈特的媒介分类示现的媒介系统(口语、表情、动作)再现的媒介系统(绘画、文子) 机器媒介系统(电信、电话、电影) 10.麦克卢汉的著名观点:媒介即讯息冷媒介与热媒介 11.传播学集大成者(施拉姆)四大奠基人(拉斯韦尔-政治学家卢因-心理学家拉扎斯菲 尔德-社会学家霍夫兰-社会心理学家) 12.符号定义:是信号外在形式或物质载体,是信号表达传播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要素, 传播学中是广义的符号,形态多种多样,只要它们能够指代特定事物表述特定意义都属于符号,其功能是携带与传达意义 13.符号分类-信号、象征符、语言符号、非语言符号 14.信号的特点 1.信号与其表示的对象事物之间具有自然的因果性,所以一切自然符号都 是信号(大雨…) 2.信号与其表示事物之间通常具有一对一的固定对应关系(萤火虫) 15.象征符的不同性质:1.必须是人工符号,是人类社会的创造物2.象征符不仅能够表达观 念、思想、抽象的事物2.象征符不是遗传的,而是通过传统,通过学习来继承的4.象征符是可以自由创造的,这就是说象征符在于其指代的对象事物之间不要有必然的联系,它们的关系具有随意性 16.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非语言符号1.伴生符(副语言)2.体态符号3.物化、活动化、 仪式化的符号 17.符号基本功能:表述和说明、传达、思考即引发思维活动 18.传播过程中的意义:传播者意义:传播行为,传播者通过符号传达他所要表达的意义即 从事符号化的操作;受众者的意义:对同一个或同一符号构成的文字,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同一时代的不同个人也有不同理解或解释情景意义,意义并不仅仅促在于符号本事这个观点,不仅与符号和意义的统一这个命题,说明人类的符号和意义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19.符号意义的分类:明示性和暗示性意义,外延意义和内涵意义,指示性意义和区别性意 义 20.象征能力是人类独有的能力,象征行为指的是用具体事物来表示某种抽象概念或思想感 情的行为,是通过使用象征符来传达象征意义实现的 21.象征性互动理论创始人:米德 22.米德的主我和客我理论“自我”是主“主我”和“客我”的统一。“主我”是个人的主 题意识,“客我”是从周围观察他人对自己的态度,评价和角色期待。

科学社会学

默顿与科学社会学 ------刘延达 科学社会学作为社会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相比于其他社会学学科起步较晚,根据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一书,科学社会学逐渐于科学的发展之中形成,最早并逐渐成为一门被独立切分出来的社会学科。其将科学社会学视作一种包含特定成员的社会结构,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是组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与科学的进步,科学家们开始意识到科学社会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结构存在的必要性,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研究也更受到社会学家们的重视。此时,科学社会学的提出也就成为了时代的必然选择,而为此研究做出巨大贡献的就是默顿,他在1938年发表的著作《17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确立了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使得科学社会学出现在社会学研究的面前,标志着科学社会学学科的产生。 科学社会学的主要体系包括两部分:科学制度的规范结构和科学制度的运行。在他的著作《论科学与民主》中,他对科学的社会规范制度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其中主要包含四条制度性规范: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 普遍主义指的是关于科学成果的评价标准及科学界的准入规范。当一个主张被提出之后,是否将该主张划归科学界,与提出该主张的个人品质或社会属性无关,与其相关的是其是否能够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性的标准:要观察是否和以前被证明的知识相一致。即使处于各种压力或与其他主义相冲突时,作为科学研究者,也应坚持普遍主义的标准。在评价科学家是否能够进入在科学社会体系中时,也应该以他们的才能作为制度等级的评价标准,而不是根据其他的条件进行非民主的政治调节,在变化的条件下,需要建立一个符合民主精神的专业组织来维护普遍主义标准,以此保证那些有才能的人可以进入科学家体系,以人才的准入制度来促进科技的发展。 按照公有主义的表述,科学上的重大发现是社会协作的产物,那些用名字命名的定律与理论并不是被发现者与其后代独占,它们属于整个社会所有。默顿认为承认和尊重是科学家对自己的发现唯一的权利,用发现者的名字命名是用来表示记忆性和纪念性的方式。而关于科学的优先权的关注引发的争论也会促进科技发现的公有化,其并不会与这些发现属于整个社会的关系相悖。在整个社会规则中,科技的发现者应当将其发现进行充分与公开的交流,这应成为一种科学界的道德要求,而敝帚自珍的科学家,因其违反了科学财富共享的社会道德准则,则应受到科学界的谴责。公有主义的标准有助于科学的合作与交流,可以使得后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发扬,不断发展。牛顿的名言:“如果我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也是该规则益处的体现。 那么无私利性指的是什么呢?它强调的是科学活动进行的唯一目的是发展科学,既不是利己主义也是利他主义,从事科学研发活动的人不应以科学为谋取个人或群体的私利的手段。默顿认为制度标准与动机标准是不同的,不论科学家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具有何种的个人动机,当其处于无私利规范性的制度要求之下时,遵守相应的规范同时也是符合科学家的利益的,用这种制度去约束科学家们的心理欲望是有效地。科学研究成果的证实需要经过同行专家的严格审查,这样的科学社会环境会使得科学家对其同行更加负责,有利于制度的稳定。因此一位科学家的科研声誉更多的来自于同行业科学家的评价,而不会由外行人对一位科学家的见识、依赖作为其在科学社会中地位的评价标准。 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指的是在科学的领域内应保持一种怀疑精神,不论事实问题来源何处,也不论其与任何特定的组织或领域相关,在面对自然和社会科学问题时要用科学的精神去判断,按照经验和逻辑的标准进行公平的审视。因为这样的怀疑精神对于权力分配是不利

默顿规范

一、什么是默顿规范 “默顿规范”是美国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1942年在《科学的规范结构》一文中提出来的。由于二战中出现了对科学家的迫害和对科学研究的干涉,基于对科学家和科学命运的思考,默顿提出了科学作为社会中的一个部分,科学家的行为是受特定规范制约的,这些规范指的是普适性(Universalism),"共有性”(“Communism"), 去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 有条理的怀疑(Organized Skepticism),简称UCDOS。 (1)普适性即是对科学成果(或假说)的检验,只能诉诸于这样的一种先定的、非人为的标准——科学成果与观察和已经证实的知识相一致,而不管科学活动主体的个人属性和社会属性,更不应该将评价者的喜好甚至参与评价的过程之中。(2)共有性即科学知识的占有、分配实行公有主义。科学是公众知识、做出新发现的科学家应该公开自己的成果,科学界则以人名命名,引证、荣誉奖等形式奖励知识的贡献者,承认科学发展的优先权。 (3)去私利性即科学家献身科学活动要严守“为科学而科学”的信念,目的是在现有知识的基础上增添新的正确无误的知识,而不考虑其他利己或利他的因素。在行为上要诚实,无欺诈和弄虚作假,禁止在竞争中采用不正当手段。(4)有条理的怀疑即无论在知识被确证之前还是之后,也不管其来源如何,科学家对所以知识都要保持审慎的怀疑态度,而不是无条件的接受。怀疑的尺度则是经验证实和逻辑一致。 二、现代科学规范能否和超越默顿规范 答:能。 1.默顿规范产生的背景及现代科学规范背景的变化 默顿规范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世界战争状态在人类社会中的非常态性,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科学研究也不可避免地卷入战争机器中,较以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科学研究遭到政治当局的粗暴干预,这一点在轴心国中表现尤其明显;另一方面,科学研究与国家政治紧密联系,出现了由国家政权组织的大规模的科研活动,如曼哈顿工程。二战以后,美苏冷战格局出现,国家政权组织的大规模科研活动模式得以延续。科学发展知识基础也较二战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以电子计算机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在全球掀起了新一轮科技竞赛的浪潮。冷战结束之后,科学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紧密联系,科学技术的竞争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默顿规范的内容在科学界也引发了一场大讨论,这场讨论的时代背景变化不容忽视,讨论不仅丰富了默顿规范的内涵,也提出了一些新的修正意见,构成现代科学规范的主体框架,是对默顿规范在一定程度上的的超越。 2.新科学研究的高速发展需要新的科学规范 在现代社会,科学发展日新月异,默顿规范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科学发展的需要,对默顿规范的批评也日益深入,令现代科学规范呼之欲出。例如,默顿规范要求科学行为去私立性,显然,这在现代社会环境下是难以做到的,况且,科学行为的私利性与科学研究的贡献相比并不总是相冲突,恰恰相反,在一定程度上私利性会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有利于鼓励更多有识之士和组织投入科研行列,

浅谈我所理解的“科学的精神气质”

浅谈我所理解的“科学的精神气质” 【摘要】在科学社会领域,默顿的科学精神气质是科学共同体的习俗、惯例等不成文规范形成的基础;也是科研规章制度、律令等成文规范制定的指导原则。对这一基本概念的解读,有助于对科学共同体与社会的关系形成一个整体框架性的把握。 【关键词】默顿科学的精神气质中国传统文化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精神 1942年的论文《科学规范结构》中,默顿系统的提出了“科学精神气质”(the ethos of science),亦称默顿规范(Mertomian norms)。他是这样界定这一概念的:“科学精神气质是有感情情调的一套约束科学家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这些规范用命令、禁止、偏爱、赞同的形式来表示,它们借助建制性的价值而获得其合法地位。这些通过格言和例证来传达、通过称许而增强的规则,在不同程度上被科学家内在化了,于是形成他的科学良心,或者用现在人们喜欢的术语来说,形成他的超我。虽然科学精神气质未被明文规定,但是从科学家在习惯中,在无数论述科学精神的著作中,在由于触犯精神气质而激起的道德义愤所表现出来的道义上的意见一致方面,可以推断出科学精神气质。”在默顿看来,科学精神气质包括普遍性、公有性、非牟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规范。这是一个没有主次和逻辑结构的规范集合。默顿在《科学的规范结构》一文中对前述的四类科学精神气质进行了比较详尽的阐述。他认为:所谓普遍主义,即科学是客观的,非个人的。其含义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第一是评价科学知识的唯一标准是其与观察和早已被证实了的知识相一致的客观原理,而与知识发现者或创造人的个人属性和社会属性无关;第二是科学向一切有才之人开放,即任何人都等同的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机会,科学职业选择和评价的唯一标准是从业者的表现及其研究成果质量。所谓公有主义,即科学发现是全社会协作的产物,它们是科学共同体和全社会的公有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发现者对知识“财产”的要求仅限于获得“承认”和“尊重”,而没有任何特权,不能随意使用和处置它们。也就是说,科学界对科学创造的“产权”与当代主流经济学界所主张的“产权”含义大相径庭。所谓无私利性,即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是发展科学知识而不是任何个人利益。所谓有组织的怀疑主义,即科学家对于自己和别人的工作都不要轻信,而应该持一种有根据的怀疑和批判态度。默顿认为,这一条既是科学方法论的要求,也是科学体制的要求。这也与我们科学研究活动中倡导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怀疑探索精神一脉相承。 尽管默顿及巴伯、斯托勒、米特罗夫、齐曼等后人又分别对科学规范进行了补充,增加了比如创新性、谦虚、理性精神、情感中立性、客观性、概括性和无偏见性等条目。但是总体来说,默顿最初搭建的科学的精神气质的框架及其内涵并没有改变。即“普遍主义”规范规定科学及科学人适用普适的普遍标准;“公有主义”规范防范个人及由个人组成的社会对科学的干扰;“非谋利性”规范调控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的动机;“有组织的怀疑主义”规范告诫科学者要始终一种批判的精神来对待自己及他们的科学成果。

浅谈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论文

浅谈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论文 论文关健词:双顿科学社会学知识社会学知识观 论文摘要:双顿科学社会学在对知识社会学批判的基础上开创了一种对科学的新的研 究路径,其研究基.氛是对科学知识的实证一功能主义分析,在这种知识观的基础上,形 成双顿传统。 一、知识杜会学的知识观 “知识社会学是科学社会学的前身或发展的最初阶段。知识社会学一般是指考察观念 与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关系,或知识与社会实在之间的相互影响的学科。“知识社会学 是与这样一种假说一起出现的,这个假说认为:即使是真理也可以从社会方面加以说明, 因为它们与它们出现于其中的历史上的社会有着联系。默顿说,“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 学的风暴中心”。马克思的认识论对知识社会学产生了重大影响。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存在 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命题。人类对自然的改造中创造自己的生存 方式,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社会关系,同时也创造了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知识作为一种处 理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工具,它依赖于人的存在,反映了人的利益。马克思说:“随着经 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这些变革时,必须时时刻 刻地将下面的两者区分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用自然科学的 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民借以意识到的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 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对知识 做了两种区分:自然科学和意识形态。 曼海姆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形成知识社会学中的马克思一曼海姆传统。曼海姆认 为:“实际思想的出现和结晶在许多方面受各种各样纯理论因素影响,这些因素与纯理论 因素相反,可以被称作存在的因素。这种存在决定思想,也不得不被看作是事实。曼海姆 拓展了马克思存在的概念,由此涵盖世代教派、职业群体等因素;取消经济因素在决定人 类思想结构中的独一无二的地位。在这之后,曼海姆又将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关注扩大至 一般知识。认为:“人类思想结构本质上都含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任何有关真理的声称不 过是一种自欺。 曼海姆主张在自然科学和文化间区分,自然世界的现象及其之间的关系是永恒不变的,对这类客观现象的正确知识只能凭借超然观察对感性事实的信赖,以及精确的测量获得。 文化知识则依赖于一个时期的群体对文化现象的理解。这样曼海姆的知识观实际上区分了 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两种知识状态。把自然科学看作是知识社会学的特例,知识社会学的 主要任务只是对文化知识做社会性的考察,去说明像美学、道德、哲学体系等这类专门知识。 二、默顿科学杜会学的认识论 默顿在批判知识社会学范式的基础上开创了科学社会学,形成了新的研究“范式”。

浅析默顿对科学社会学发展的影响

今日南国 THESOUTHOFCHINATODAY2008.02MANAGEMENTSCIENCERESEARCH 管 理学研究 2008年2月(总第82期) 今日南国 THESOUTHOFCHINATODAY NO.2,2008 (Cumulatively,NO.82) 默顿(1910-2003),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科学社会学的创始人,曾担任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科学社会学研究会主席,并成为国家科学院院士、国家教育科学院院士、美国艺术和科学研究院院士、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他的博士论文《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开启了当代科学社会学研究的先河。不同于科学史和科学哲学,默顿站在社会学家的角度对当代社会的科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对科学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相关研究回顾 科学社会学自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以来,学界对科学社会学的主要创始人默顿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从论文发表情况来看,主要的研究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介绍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思 想。例如周华以社会结构对科学的影响为重点,概述了默顿在一些代表性作品,如《科学的规范结构》、《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等中所表述的思想,认为默顿理论的前提为科学是一种社会体制,默顿理论的框架为科学在社会结构中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2.对默顿科学社会学思想进行了 评论或比较研究,并加入了学者个人的观点。代表性的有谢鸿昆的《默顿科学社会学述评》、樊春良的《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新探》、林聚任的《默顿科学社会学思想发展的阶段特征》、王大明的《大科学时代的小社会学———对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的再思考》、谭萍的《贝尔纳与默顿:科学社会学研究纲领比较》等。 3.将默顿科学社会学的有关理论 和新时期的科学实践背景相结合,进行反思。代表文章有马来平的《另眼看科学社会学》、王民选的《论新时期的无私利性规范———默顿规范重提》、张华夏和张志林的《论新时代科学精神气质的坚持与扩展———对默顿规范的拓广研究》等。 通过回顾我们发现,学界对默顿的思想介绍和评述是较为深入全面和细致的,但缺乏专门的探讨其对科学社会学的贡献的相关文章,即便有也并未作为文章的中心,例如欧阳峰在《无私的探索共有的财富———“科学社会学之父”默顿的生平和成就》一文中对他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时简单说明了他对科学社会学的贡献。但笔者认为,默顿作为科学社会学的主要创立者,他对这一领域的影响是巨大的,有着多方面的贡献。 二、默顿对科学社会学的贡献 (一)创立了社会学新的分支学 科 默顿对于科学社会学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创立了科学社会学,为社会学增加了一个新的分支学科。虽然默顿的学术兴趣广泛,但正如他自己所说:“在各种社会学主题中,只有一个特别的领域———科学社会学持续 地吸引着我的兴趣”① 。从他1938年发 表《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时科学社会学还处于一个未被承认领域的地位,直到20世纪50年代科学社会学作为一门专业学科的地位得以确立,他一直站在这一领域的最前沿,参与、引导和支持着它的发展。由此,默顿也被人称为“科学社会学之父”,即使是他的对手卡林?诺尔塞蒂纳也承认他是科学社会学的创始人。此外,默顿还通过培养大量学生来传播科学社会学的思想,而且他自己也多次为科学社会学受到学界忽视而大声疾呼,以此来唤起人们对该学科的重视。经过默顿和他的学生以及受他影响的众多学科内外的学者们多年的努力,科学社会学终于从初期的一篇论文发展成为一门成熟的学科。 浅析默顿对科学社会学发展的影响 李晓雨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南京210024) [摘要]默顿作为科学社会学的主要创立者,在科学社会学的学术思想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其对科学社会学发展的 影响是巨大的。本文在回顾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认为默顿对科学社会学的影响有:创立了科学社会学、提供了研究课题、开创了默顿传统、确立了研究方法、形成了默顿学派等几个方面的贡献。 [关键词]默顿;科学社会学;贡献[中图分类号]C9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190(2008)02-0009-02 [作者简介]李晓雨 (1984-),女,河南安阳人,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9

传播学学派整理

哥伦比亚学派:拉扎斯菲尔德、莫顿、赫佐格、斯诺 耶鲁学派:霍夫兰 芝加哥学派(单独说) 语用学学派 法兰克福学派:本雅明、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哈贝马斯、 弗洛姆 政治经济学派:默多克、斯密赛、文森特、史麦兹、阿芒·马特拉、 赫尔曼、乔姆斯基、麦克切斯尼 文化研究学派:霍尔、莫利、费斯克 意识形态学派:葛兰西、阿尔都塞 女权主义学派:伍尔夫 英尼斯:传播偏向论 麦克卢汉:媒介的延伸论、媒介讯息论 尼尔波兹曼:媒介即隐喻 保罗莱文森:媒介进化论 梅罗维茨:媒介情境论 经验学派

注: 哥伦比亚学派: 主要人物: 拉扎斯菲尔德(美)、《人民的选择》 主要贡献:主持伊里调查(美总统大选)、提出“二级传播理论”、“意见领袖”、“选择性接触”、倡导并确立“实地调查法”。 否定“子弹论”,开创“有限效果论”的传统;他认为绝大多数广播电视节目及书刊都以消遣为目的,对大众鉴赏能力造成了影响,受众的平均审美水平下降,对精英文化而言是一种堕落。 默顿(美)亦作“莫顿” 与拉扎斯菲尔德共同提出功能观(结构功能主义)。 内容:社会地位赋予功能;社会规范强制功能;作为负面功能的“麻醉作用” 耶鲁学派: 主要人物: 霍夫兰(美):传播学耶鲁学派的核心人物,致力于态度的形成和转变的研究,他的“劝服理论”对于劝服艺术和传播技巧的研究推动了传播学的发展。 主要贡献:一是吧心理实验方法引进了传播学领域;二是他的研究揭示了传播效

果形成的条件性和复杂性,为否认早期“子弹论”效果观提供了重要依据。 芝加哥学派: 重要人物: 库利:初级群体、镜中我 米德:主我与客我;符号互动论(象征互动论) 帕克:社会互动理论 杜威:实用主义哲学 芝加哥学派认为传播是人类关系的本质,远远超出单纯的信息传递和交流,传播创造和维持社会,探讨大众媒体在一个健全的民主制中的作用。芝加哥学派对于传播理论与研究的影响: 1.它代表着社会科学在美国的第一次繁荣,就那些重要的欧洲理论来说,特别是德国社会学家西梅尔的理论来说,它起到了思想登陆点的作用。 2.它使美国有关社会问题的社会科学研究有了强烈的经验主义方向。3.芝加哥学派的学者构成了一个以人类传播为中心的人格社会化的理论概念体系。他们攻击对于人类行为的直觉解释,取而代之强调一种观点,即后来被称为符号互动理论的观点。

关于默顿规范研究的简述

关于默顿规范研究的简述 摘要:默顿规范被提出之后就受到了学界的关注。在默顿工作的基础上,默顿学派的其他成员又对这一科学规范做出了不同程度的修正与补充。但随着科学自身发生变化以及科学哲学新思想的出现,学界开始对默顿规范进行反思与批评。笔者在所掌握的资料的基础上,试简述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 关键词默顿规范继承拓展批评 默顿(R.K.Merton)的博士论文《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开启了当代科学社会学研究的先河,因此默顿也被尊称为“科学社会学之父”。1942年,默顿在《论科学与民主》一文,从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视角,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的精神特质即科学活动应遵循的四条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学界将这四条规范统称为默顿规范。作为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默顿规范自被提出之日就在学界引起了巨大而广泛的影响,得到了默顿学派不同程度的继承与扩展,可是随着科学和科学哲学新思想的发展,也有学者对默顿规范进行了质疑与否定。本文试图在所掌握的资料的基础上,整理学界对默顿规范的发展、和对默顿规范的质疑及默顿学派的回应的相关思想。 一默顿规范的提出背景与内容 (一)默顿规范提出的时代背景 在1938年的《科学与社会秩序》一文中,默顿就认为对科学的敌意可能产生于两类条件,“第一类条件属于逻辑性的,尽管不一定是经验证实的结论,即认为科学的结构或方法不利于满足重要价值的需要;第二类条件主要包括非逻辑性因素,它基于这样一种感觉即包含在科学的精神特质中的情感与存在于其他制度中的情感是不相容的[1]”。并指出“1933年之后的纳碎德国的情况即表明了改变或消弱科学活动的逻辑和非逻辑因素共同作用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科学的妨碍是政治结构和民族主义信条变化出乎意料的副产品[2]”。纳粹主义“按照种族纯洁性的信条,在大学和科研机构中强行规定了这样的政治标准,即必须:出身于‘雅利安’家族并且公开赞同纳粹的目的,实际上所有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1] R.K.默顿.鲁旭东、林聚任译.科学社会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45 [2] R.K.默顿.鲁旭东、林聚任译.科学社会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45

普遍主义规范

普遍主义规范”的经验性研究 ——默顿学派对默顿科学规范论的丰富和发展(三)“科学在多大程度上是按照普遍主义规范运行的”?这是默顿学派长期所关注的问 题。一个有效运行的奖励系统应该遵循普遍主义原则,即根据科学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来分配承认,科学家个人的各种社会属性不应对承认的分配产生影响。默顿学派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集中体现在默顿和朱克曼对期刊文章的评议模式的研究,科尔兄弟对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议制度的研究,以及加斯顿对英美科学界的奖励系统的研究。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检验了普遍主义规范的运行情况。 一、默顿和朱克曼对期刊文章的评议模式的研究 1.科学和人文学科评价模式的差异与普遍主义规范 在对评议系统进行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朱克曼和默顿开始把注意力转向现已被广泛采用的评议系统。他们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在主要的科学和学术领域中,不同学科的杂志的编辑和评议人对论文的评价过程和结果,不同学科的评价系统是否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别是偶然的还是模式化的。其核心问题是,在评价过程中,普遍主义标准和特殊主义标准被运用的程度如何? 朱克曼和默顿考察了自然科学杂志和人文学科杂志的稿件拒用率的差异及其原因。他们收集了作为样本83种杂志的稿件拒用率资料,发现人文科学的稿件拒用率最高,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居中,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稿件拒用率最低,只有人文科学的1/3。[1]朱克曼和默顿指出:“学科领域之间及学科内部的差异模式,可用一个经验法则来描述:杂志越偏重于人文方面,稿件的拒用率就越高;杂志越偏重实验和观察方面,越强调观察和分析的严密性,稿件的拒用率就越低。” [2]拒用率高的杂志所偏好的决策原则是:当有疑问时,拒绝;而采用率高的杂志则相反:当有疑问时,采用。 对于上述模式化差异的产生,朱克曼和默顿认为,除了文理杂志的容量有差别这一原因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各学科的共识程度的不同。他们指出:“学术杂志的制度行为中的这些差异,还可能部分地反映了不同学科就学术标准达成一致的程度方面存有差异。” [3]稿件拒用率较高的杂志所在的学科往往缺乏对学术标准的共识。“作为一方的编辑和评价人与作为对应方的撰稿人双方本应有基本相同的学术标准,在这一确切的意义上来说,这些学术领域(指稿件拒用率高的杂志所在学科——引者)没有得到充分的制度化”[4]。在此,朱克曼和默顿把不同学科的杂志的稿件拒用率的明显差异,部分地归因于,不同学科对合格的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的共识程度不同。某些学科由于共识程度低,缺乏共同的评价标准,普遍主义规范的适用就受到影响。与朱克曼和默顿有所不同,S"科尔似乎更强调文理学科杂志的容量不同。他指出:“在社会科学中稿件的拒用率与自然科学相比是相当高的。我

默顿科学规范再思考-Sinoss

默顿科学规范再思考 ——重读默顿《科学界的规范结构》 马来平 (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 济南 250100) 摘要:《科学界的规范结构》一文所做的工作对于默顿学派科学规范的研究是开创性的和奠基性的。该文所提出的四条规范旨在从不同的侧面堵塞人和社会因素污染科学知识内容的渠道,进而规定了科学家的行为方式,塑造着科学家的整体形象,形成了科学的独特“精神气质”。有人批评默顿的科学规范是主观的、不真实的,其实,默顿的本意在于强调,按照科学体制性目标的要求,科学家就“应当”按照科学规范行事,而批评者恰恰忽视了“应然”和“实然”的界限。此外,科学家的行为受多种因素支配,科学界出现某些失范现象是正常的和难免的,不过,从主流和根本上看,科学家还是基本遵循科学规范的。 关键词:科学规范;科学规范的内在联系; 真实性;“应然”;“实然” 最近,惊闻素有科学社会学之父之称的美国社会学家默顿已于今年2月23日溘逝,嗟叹不已。沉痛之余,撰成此文,略表哀悼之情。 随着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和他的老师帕森斯(Talcott. Parsons,1902—1979)的结构主义社会学的诞生,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纲领发生了一次重大转变:由运用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自然科学在体制化过程中与文化、经济、军事等社会因素的互动关系,转变为基于社会学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与方法,着力分析科学体制的规范结构、社会关系和运行机制等。通常以这一转变为界河,人们把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思想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的代表性成果是其博士论文《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38年),后期的代表性成果是《科学界的规范结构》(1942年)和《科学发现的优先权》(1957年)两篇经典性论文。以这两篇论文为肇始的科学规范研究和科学奖励制度研究,是默顿学派科学体制社会学的核心内容。科学社会学所开展的科学规范研究,不仅对于深刻理解科学共同体的本质,以及从社会体制的角度理解科学的本质发挥了基础性作用,而且,在科学道德研究等方面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如何准确、深入地理解默顿的科学规范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里,仅将我最近重新研读《科学界的规范结构》一文的初步理解和粗浅体会奉献给读者。 一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和随后接连发生的经济危机,充分暴露了科学的负面作用。在战争手段的全面升级和化学武器的使用,以及机器生产所造成的生产过剩和工人失业中,科学所扮演的角色给人们留下了强烈的印象。于是,在大众层面,批评、谴责甚至反对科学的声浪四起;而在思想文化界,以生命哲学、存在主义等为代表的具有程度不等的反理智主义和反科学主义色彩的思潮更是其势汹汹。这些情况严重干扰了科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使科学界强烈感受到了社会对科学发展的制约作用。十六、十七世纪近代科学刚刚诞生的时候,为了争取科学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科学界以及一切关注和热心科学的有识之士

科学社会学

什么是科学社会学? 19世纪后期,英国社会学家、哲学家H.斯宾塞在其《社会学原理》(1876~1896)一书中就将科学列为社会学研究的内容。 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于1919年发表了《作为一种职业的科学》的论文,突出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自主性,论述了科学的社会功能。该文被看作是科学社会学研究的起点。美国社会学家R.K.默顿在《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博士论文中,第一次提出科学作为一个社会系统,有其独特的价值观的观点,并对科学系统进行了功能分析。 科学社会学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研究。宏观的科学社会学主要研究、探讨科学对社会的影响,社会对科学的控制,以及科学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后果;微观的科学社会学主要研究科学家们知识生产中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以及科学作为一个社会系统的内部运动规律。具体说,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有:①对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包括科学的社会功能,科学进步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造成的问题,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与其他社会建制的关系,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等要素对科学的影响。②对科学本身的研究。研究构成科学的基本科学思想、科学方法论、科学的作用、科学的动员和奖励制度4个要素。③对科学界的研究,包括科学共同体、科学界内部的人际关系和行为规范、科学家的社会角色等。④对科学技术政策研究。 中国大陆社会学的重建自酝酿实施至今已20 年,作为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科学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也历近15 年。与家庭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城市社会学、社区研究等一些成熟的分支学科或领域的发展有所不同,科学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前后受到了不同学科的推动、渗透以及挑战。直接从反映学界、学者的动向和成果最为迅捷的相关专业学术刊物入手,有所侧重、有所取舍地厘清科学社会学既往的历程,包括其内容特质,当有助于人们明确这一学科未来在中国的发展方向,尤其社会学家在其中的任务和作用。 中国社会学自1979 年得以恢复重建之后,从一开始即顺应本土社会的现实需求,重视以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为对象的经验研究,如小城镇研究、城市婚姻家庭研究、社会发展指标研究等等,取得了一系列

科学社会学结业论文

默顿对科学社会学学科建制的理论贡献概述 摘要: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以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学科——科学社会学诞生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专注于研究科学与社会关系的科学社会学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而在其创立之处,作为科学社会学之父的默顿对科学社会学的学科建制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将以默顿对科学社会学学科建制的理论贡献加以探讨。 关键词:科学社会学;默顿;理论贡献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和生物工程的发明和应用为主要标志第三次科技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以此给社会生活各方面带动了的巨大变化,我们已经离不开科技的发展了。而科技的快速发展也促使一批学者开始研究科学技术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开始关注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并最终以此建立了一门新学科——科学社会学,其中作为“科学社会学之父”的默顿做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 20世纪30年代,默顿开始从社会学和科学史的视角来研究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他的博士论文《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一次提出了科学、技术与社会概念, 他从科学与其他社会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的角度,探讨了近代科学首先在英格兰制度化的社会文化背景,开启了当代科学社会学研究的先河,对科学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使科学社会学成为社会学新的分支学科 默顿是科学社会学的创立者,他建立起来的科学社会学成为了社会学的一个新的分支学科,这位社会学的研究和科学社会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虽然默顿的学术兴趣广泛,但正如他自己所说:“在各种社会学主题中,只有一个特别的领域——科学社会学持续地吸引着我的兴趣”。[1]他于1938年发表了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之作《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开启了科学社会学的理论研究。 [2]虽然在当时科学社会学还并不为许多学者所接受,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科学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认识才被认可,但默顿一直在研究相关理论,始终处于 [1] George Ritzer,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 [M]. McGw - Hill,2004,109.

重温默顿:科学家的精神特质

打铁要趁热。在科学网上“科学与政治”的话题慢慢升温的时候,我这里再给它加一把火,讨论一下科学家的精神特质。 说是讨论,其实我没有什么新的思想。如同鲁迅感概一切好诗在唐代已经做完一样,我觉得关于科学家的精神特质问题,还有其它一些经典的科学社会学的大原则问题,在默顿时代,就已经被他和他的弟子们解决了。我们要做的,就是时不时地重温一下默顿的思想。 默顿的全名是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ing Merton),生于1910年,活了92岁,于2003年去世。他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是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人和结构功能主义流派的主要代表性人物。科学社会学成为社会学的一个有影响的分支,恐怕一半是托了默顿的福。他的博士论文《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和社会》(1935年,国内走向未来丛书有中译本)首次把科学作为一个具有独特价值观的社会系统来研究,被认为是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之作。 默顿的博士学位是在哈佛拿的,他也曾在哈佛教过几年书。不过,他的学术生涯的绝大部分时间,是跟哥伦比亚大学联系在一起的。他1941年进入哥伦比亚,直到1979年退休。以哥大为基地,默顿培养了一批很有影响的学者。我们科学网的曹聪博士,其博士导师就是默顿的亲传弟子。算下来,曹兄算是默顿的再传弟子。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在科学网介绍默顿,还真有班门弄斧的嫌疑。 搞社会科学的人,如果一生能够提出一个令学术界广泛接受并使用的专有名词就算很不容易了。比如,那个写了《科学革命的结构》的托马斯·库恩,提出并阐述了一个“范式”(paradigm)的概念,就足以让他名垂青史了。默顿对科学社会学的开创性贡献,则足以令他在科学社会学领域名垂青史好多次。例如,1968年,默顿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科学的马太效应”一文(Robert Merton, “The Matthew Effect in Science,” Science, 1968,159, pp.56-63.),首次揭示了科学共同体当中对科学家的奖励与承认存在着“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不公平现象。默顿说,在宏观上马太效应显然已经渗透到社会选择的各个环节过程中,这使得科学资源的分配过于集中。今天,“马太效应”已经是大家在讨论科技资源分配问题的时候耳熟能详的一个专有名词了。 默顿的贡献,远远不止发现了一个“马太效应”现象。他在1942年提出的关于科学家的精神特质的论述,至今仍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这也正是本文专门要讨论的话题。 默顿1942年的文章,最初发表在《法律和政治社会学杂志》上,题名为“科学与民主笔记”("A Note on Science and Democracy," Journal of Legal and Political Sociology ,1942,1: 115-26),在本文收入其专著《科学社会学》时,改名为“科学的规范结构”(The Normative Structure of Science), 后来又曾经改名为“民主次序下的科学与技术”(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a Democratic Order,1949)。他在1969年发表的“科学家的行为规范”一文("Behavior patterns of scientists," American Scholar, 1969, 38: 197-225),再次强调了他关于科学家精神特质的概括。这里,之所以把这篇文章的题名变动的渊源交代一下,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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