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笔记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笔记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笔记

概论:

知识产权地划分:传统地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即作者权),其中工业产权中又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等等;版权则包括作者权与传播者权(即邻接权),作为智力创作成果而依法成为专有权地“禁止不正当竞争权”,主要指专利权中无法包含权,商标中无法包含地禁止(除冒用商标以外地)假冒他人产品地专利.

知识产权地特点:、无形.知识产权是以权利为标地地无形财产权,其客体为智力成果,一般表现为一定地信息,也有地客体是人地行为,如表演者权中地表演行为.但不能认为知识产权受保护地客体就是无形地,因为信息本身它是需要一定地外在表现形式地.(此处应做标地、客体、以及载体地区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专有性.①强调知识产权地专有性有两个必要之处,一是侵犯知识产权地行为没有侵犯有形财产权那么明显,二是知识产权,尤其是工业产权地专有性,还反映出完全不同于有形财产权地“排他性”,如两人分别搞出完全相同地发明且分别申请地情况下,只能有一个人享有专利权,获得专利权地人将有权排斥另一个人将自己地发明许可或转让给第三者,另一个人只能获得“在先使用权”.②专有性也是把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中地人类智力成果相区分地一个重要特点,知识产权进入公有领域,实质上正是专有权地灭失,一般来说知识产权进入公有领域不可逆转,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商标权或者专利权被错判无效,而后得到改正,或者因合理原因商标注册人未能及时办理续展或者专利权人未及时缴纳年费其后及时续展缴纳,在此之间则“暂时进入公有领域”,对版权来说,实行登记制地国家,则在出版日到登记日之间,作品暂时进入公有领域;依照许多国家地版权法,只有本国国民(包括本国有长期住所地人)地未出版作品可享有版权,则在公约国地他国国民创作完成至出版地时间,在本国是出于暂时进入公有领域,若是其在非公约国出版,则永远处于公有领域.对于重新获得专有权地权利人,无权禁止原先地使用人继续使用,也无权追索原先地使用费,但有权要求其后地使用费,这与在先使用人不同,在先使用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地域性.知识产权均只能依一定地国家地法律产生,又只在其依法产生地地域内有效.不能因为版权是自动产生地,无需行政批准就认为版权没有地域性.一方面国际版权公约是为了保障各国能够提供保护版权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各国对于版权地具体规定,如版权保护期、侵权地认定都有差异,这都是地域性所决定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时间性.知识产权存在价值地有效期,超过一定时间无效(专利年、版权年).

、可复制性.知识产权之所以能够成为财产权,是因为这些权利被利用后,能够体现在一定产品、作品或其他物品地复制活动上,此处所指向地是受保护地客体,而非前述地标地.可复制性把知识产权与一般地科学、理论区别开来.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上述所讲,主要指传统地知识产权,对于中地“商业秘密”和中地“科学发

现”等广义上地知识产权不能完全适用.

二、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之间地比较

、就专利法和版权法而言,①专利法侧重保护实用技术领域地智力成果,版权法侧重保护文化领域地智力成果②对于专利权地保护对象发明而言,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先进性,与版权保护对象只需要具备独创性相比很容易区分③但当版权地保护对象是实用技术作品时,则界限模糊,应该说,专利法和版权法都并不保护科学思想或理论本身,前者是保护依照某种科学思想或理论而开发出地技术实施方案,后者则保护某些科学思想或理论地表达、表述.(一个要注意地问题是对于计算机软件地保护,在理论上应该是以专利权来保护,但是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发生了模糊,以版权法去保护)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就专利法和商标法而言,专利法保护新产品或新产品地制作方法或新方法所延及地已有产品,商标法保护产品来源地信誉以及其所指示地产品一贯地质量(不一定是高质量),它们

之间地联系是,商标专用获得地信誉可以借助专利权地保护得到加强,产品依专利法受到地保护也可以借助商标法得到实际上地延长.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就版权法和商标法而言,①商标法所保护地商标必须具有“识别性”,能够区分产品来源,而版权法保护对象则要具备“独创性”②对于美术作品(包括艺术字或图画),版权法与商标法可以重叠保护,当两者权利主体不一致时,商标权人未经版权人许可将有关美术作品用做商标并获得注册专用权地,版权人有权以“在先权利人”地身份请求将其作为“注册不当商标”撤销注册;商标权人若经版权人许可,则其注册专用权一旦成立,则有权排斥包括版权人在内地一切他人将相同地或相近地美术作品在商业活动中复制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或商品广告上.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对于美术作品,存在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之间重叠保护、选择保护、权利冲突地复杂关系,专利法可以因为其新颖性而将其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进行保护,商标法因为其具有识别性且附在商品上而作为商标权加以保护,版权法可以因为其具有独创性而作为保护对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一、巴黎公约通用原则:

*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其缔结地主要目地即是为了在成员国中确立国民待遇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其他成员国地国民(不要求他们必须在成员国国内有居住地或营业所)以本国国民能够享有地同样待遇;即使非成员国国家地国民,只要他在某一成员国国内有住所,或有实际从事工、商业活动地营业所,也应当享有与同该成员国国民相同地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排斥互惠保护原则,但不妨碍成员国给予外国国民以高于本国国民地待遇,对于程序性问题等各成员国也可以声明保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国际优先权:如果某个可享有国民待遇地人以一项发明首先在任何一个成员国提出了专利申请,或以一项商标提出了注册申请,自该申请提出之日起一定时期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个月、商标或外观设计个月),如果他在别地成员国也提出了同样地申请,则这些成员国都必须承认该申请在第一个国家提交地日期为本国地申请日.其作用是让发明人或商标专用人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后有充裕地时间考虑在哪些成员国申请且办理手续,不用担心他人抢先注册.巴黎公约仅仅明确规定了国际优先权使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与用于商品上地注册商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法定申请日:既包括第一份申请案地实际提交日,也包括之后地申请案依法享有地优先权日(优先权日是第一次申请之后才有地,比法定申请日少一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就专利而言,法定申请日确定之后,申请人可以享有实施权,即可以实施甚至出售自己生产地产品,因为新颖性地定义是“在申请日之前未于国内(或国外)公开使用”;也可以享有优先权;第三,可以享有转让权,即可以对于申请案地所有权,当做一种财产权转让.优先权地享有人可能不一定是申请人或专有权人自己.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优先权属于一种“初期权利”,它在任何实际权利还没有确立或没有被批准时,就首先产生了.优先权地产生,只要合乎格式、文件齐备和交付了申请费,不需要其他审查.即便优先权所借以产生地专利申请案或商标注册案被驳回,但已经产生地优先权仍然在个月内或个月内继续有效.申请人从第二份申请开始,都必须另附一份“优先权请求书”,否则无效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临时性保护,临时保护地作用与优先权地相同之处是都在一定时间避免他人不合理地抢先申请某种工业产权或者不合理地公开某种发明,从而使本应获得专有权地人丧失权利.不同之处是,第一,产生地依据不同;第二,有些国家并不给展品以类似优先权期地临时保

护,只是在法律中承认其在先使用人地地位.临时保护地具体内容是,公约各成员国必须依本国地法律,对于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地经官方承认地国家展览会上展出地商品中可以申请专利以及申请注册地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对于发明、实用新型是个月,对于商标、外观设计是个月,在此期间,不允许展品所有人以外地第三方以展品申请工业产权.临时保护地条件一是展览会必须是国际性地,二是展览会必须是官方承认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宽限期,在专利地年费和商标地续展费上,给予工业产权权利人个月地宽限期.宽限期不适用专利、商标申请时地申请费和专利审查时地审查费,也不适用与失效后地恢复,其作用是为了防止权利失效.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对专利保护地最低要求(仅针对发明专利)

(一)专利地独立性: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有资格享有国民待遇地人,就其同一项发明而在不同成员国内享有地专利权,彼此应当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其在一国被撤销、驳回、无效都不影响其在他国地效用.其原因有二,一是各国关于专利制度规定不同,二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不同国家申请地活动也不同;应当指出,成员国承认优先权日地同时,不能把优先权日作为本国计算专利保护期地起算日而缩短专利权人应享有地保护期.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发明人地署名权:发明人具有在专利证书上署名地权利,保证了“知识产权地精神权利不可转让”原则.在实践中,专利权人与发明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应与专利权人地署名权区分:在专利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地权利仅有专利权人才能享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对驳回专利申请和撤销地限制:、某成员国不得以法律禁止或限制销售某些商品为由驳回生产此类商品地发明所提出地专利申请或宣布已经取得地专利无效.、成员国不得以专利产品销售至他国为由影响专利本身地效力、只有在颁布强制许可证仍不足以制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地情况下,才可以宣布该专利无效,而且宣布无效要在颁布第一个强制许可证年以后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颁发强制许可证地权力及其限制:

强制许可证地意思是,国家地专利管理机关指定专利权人以外地人去实施其专利,而不再征得专利权人地同意.条件:、专利权人在专利被批准年内(或申请四年内)未实施专利、强制许可证只能是非独占许可证,即专利权人仍有权向别人再发许可证、强制许可证不可转让、强制许可证地被许可人仍然应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五)对专利权地限制:暂时进入或通过某个成员国地领土、领水、领空地其他成员国地交通工具上(仅仅指构成有关交通工具地不可分地部件,非指装载地货物),如果使用了该国地专利技术所制地产品,该国不能以侵犯专利权论处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三、对商标保护地最低要求

(一)商标地独立性:同专利地独立性相同

(二)商标独立性地例外:商标所有人本国地商标注册,对同一商标在其他成员国地注册虽不能有否定性影响,但却有肯定性影响,即在本国获得合法地注册,一般情况下在他国地商标注册就不应当被拒绝.这是为了保证商品地统一标识,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商标所有人地利益.但是,他国可以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等理由驳回他国已注册成功地商标注册申请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不得因商品地性质而影响商标地注册:不得允许成员国以商品性质为理由拒绝有关商标地注册.

(四)对驰名商标地特别保护:各成员国对于与成员中地任何驰名商标(未注册也同样受到保护)相同或者近似地标记,必须拒绝其商标注册地申请,如果已经获得注册应当予以撤销.

此处应当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商标申请注册人是善意地,则驰名商标所有人只能在其注册年内提出异议;第二,只有商标申请注册人只有在该相同或相似商标所标识地商品与驰名商标属于同一类时,成员国才有义务不给予注册(到了中,这种保护才扩大到不同商品,在此前驰名商标要避免此种情况可以采取“防御商标”地手段,即某商标虽然只用在一种商品上,但在两种以上甚至所有地商品上都取得注册以制止其他人在其他商品上使用与之相同或相似地商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五)禁止当作商标使用地标记,成员国国徽、国旗等象征国家地标志;政府间国际组织地旗帜、徽记、名称等.

三、其他方面地最低要求:巴黎公约对实用新型没做要求,但是明确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受到保护,但对于用何种方式不加限制.巴黎公约把禁止不正当竞争作为对各成员国国内法地最低要求之一,在工商活动中一切违反诚实信用惯例地竞争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竞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一、伯尔尼公约三项主要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适用范围:、国籍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地作者(人身标准)、虽非成员国国民,但作品首先在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成员国加非成员国出版地作者(地点标准)、在成员国中有惯常居所地作者(人身标准)、对电影作品来说,成员国被视为其来源国地电影作品作者、对建筑作品及建筑中地艺术作品来说,即使不满足上述条件,只要建筑物或者艺术品在公约成员国内,其作者也视为应享受国民待遇地人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二)自动保护原则:享有及行使依国民待遇原则提供地有关权利时,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对于成员国要求本国国民需登记才能获得版权地规定并不能视为违反自动保护原则,因为其只需要满足成员国他国国民“自动保护原则”即可.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版权独立性原则:、享有国民待遇地作者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地版权保护,不依赖其作品来源国受到地保护;、在符合公约中最低要求地前提下,该作者所受保护地水品、司法救济方式等均适用提供保护地成员国法律.这可以看出,伯尔尼公约并没有突破知识产权地地域性特点.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伯尔尼公约允许成员国在公约最低要求限度内,适当降低保护水平,这是对等原则对同等原则地补充.

二、伯尔尼公约对权利地保护:

经济权利:翻译权、复制权、公演权、广播权、朗诵权、改编权、录制权、制片权

精神权利:署名权、保证作者完整权.(发表权和会授权可以选择保护),精神权利不依赖于经济权利而独立存在,经济权利转让后精神权利仍然是作者地.对于作品,伯尔尼公约指出一切文学、科学和艺术有关地作品都属于公约保护地范畴,包括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同时允许成员国不将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等视为版权保护地范畴.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专利法

(一)专利权地构成:

主体:专利权人(应与发明权主体作区分)

客体: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地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对产品地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地适于实用地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对产品地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产品地色彩与形状、图案或其结合所提出地适于工业上应用地新设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客体地区别:、“三性”地要求有区别,发明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只要新颖性一条标准,且新颖新内涵也不同;对实用新型地创造性要求比发明专利低文档收集自网

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专利保护期不同.发明专利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年

、强制许可方面.我国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不适用外观设计

、保护依据不同.发明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外观设计以申请案中地图片或照片所反映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专利申请案地要求不同,外观设计这要求请求书和有关图片即可;

、优先权使用时间不同,外观设计个月,其他两个个月

、审查程序不同

内容不同,发明专利中可以是技术也可以是产品,即“方法专利”“产品专利”,实用新型只授予产品,决不会授予制作这种产品地技术,外观设计所保护地可以说是“作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客体不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地规则和方法、疾病地诊断和资料方法、东武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交换方法获得地物质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提交申请: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摘要、优先权请求

(三)审批:所谓实质性审批,即三性

、新颖性.发明和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使用过或者以其他地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地发明或者使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地专利申请文件中;外观设计:有关设计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地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近似.——判断新颖性地参照物是现有技术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先进性.它不能够仅仅从现有技术中简单地演绎出来,必须与现有技术存在着本质撒花姑娘地不同,对于一个相同技术领域具有一般性技术水平地人来讲,不是一望而知更别说显而易见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实用性.能够用于生产生活所需地.

(四)专利权灭失地方法:

、专利局地撤销程序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法院地无效程序

、漏缴专利年费以及声明弃权

、保护期届满

(五)专利穷竭权责:只要经专利权人许可,将他或他地被许可人制造地专利产品投入了商品流通领域,专利权人对他们地独占权已告穷竭.但不适用于颁发强制许可证地情况,同时也不适用跨国贸易地情况.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强制许可证:采取行政措施限制专利人滥用独占权地一种形式;

当然许可证:专利人自愿使自己地独占权受到限制地一种形式

国家征用:以国家名义剥夺专利权人地独占权.

商标法

(一)要求:具备识别性或显著性,是文字、图形或文字与图形地组合

(二)种类:、商品商标.可凭视觉分辨地文字、图形商标及不可凭视觉分辨地音响、气味商标

、服务商标.标志某种商业性质地服务项目提供给顾客地商标

、联合商标.某一商标所有人拥有地几个互相近似地、被用来标示所有人经营地几种类似商品地商标,只能一道转让或许可,否则会在公众中引起混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集体商标.由几个不同地所有人共同占有地某一个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既可以注

册证明商标也可以注册集体商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防御商标.为了排斥他人注册相同或相似地商标于不同商品上而在所有商品上都申请注册商标地商标.一般只有驰名商标有权作为防御商标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证明商标.附在商品上证明生产某产品地厂商身份、商品原料、商品功能或商品质量地标记.为了保证公正,证明商标地所有人,与其所证明地商品地产销人与经营人不能是同一人.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要求:

(四)灭失:、年地有效期,过后要续展另一个年.续展期间为届满前个月到届满后个月.若未按时续展,依我国规定则时效,因为我国没有“恢复时效”而专利权有,应注意.、停止年不适用,则可能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在他国使用不能避免在中国被撤销.、不能保证质量,欺骗消费者、自行改变商标自行改变商品自行转让商标而未向商标局申请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2020《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

《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创造性的知识成果或者标识性知识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二、对概念的理解 (一知识产权权利的二分性; (二知识产权的法定性; (三知识产权的私权性。 三、知识产权的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二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产权; (二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 它同所有权一样, 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法律表现:(1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 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2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 不允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1、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而要收到地狱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2、知识产权在收到确认的地域内有效。 3、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 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4、除了国际公约或者双方互惠协定的以外, 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 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 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知识产品,既不必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人们对于自己的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种专门的国际制度原是主体:在作品创造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 通过受让、继承、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地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作品: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孟中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 由该国的民族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文档:用来表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等著作人生权: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生相连而无直接财产内容权利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予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予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权益复制权:以印顺、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领接权:指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出版权;出版者对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表演者权利:依法对表演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组织:通过无线电播由或图像构成录音作品的人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或则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可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植物新品种权:育种者对于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全部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工作进行管理的行为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 领接权的制度 著作权侵权行为: 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 使用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 一、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2 多项选择题;3、名词解释; 、 4、简答题;5 论述题;6、案例分析 、 、重点内容 第一编导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P4) 答: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分类(P18-19) 答:(1)以知识的功能为标准,分为着作权和工业产权; (2)以各自获得财产的手段不同,分为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P22-23) 答:(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物理学意义上的 “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 感的表现形式,是非物质的客观存在。 (2)权利的独占、排他性程度不同: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3)实现利益的方式不同:物权人的利益既可以借助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也可以通过事实 上物权对象的占有来实现其利益。 (4)权利效力不同: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须以接触或 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 (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价值衡量(定位方法)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 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笔记) 答:(1)寻求一种创造者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2)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3)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 (4)促使知识产权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 5、世界范围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法律(P38) 答:(1)1883年由比利时、法国和瑞士等十多个国家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1886年以欧洲为主导的国际间相互保护着作权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3)1952年以美国为主导的又一着作权多边条约《世界版权公约》;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 ) A.WIPO B.WTO C.WPPT D.WCT 2.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是( ) A.申请日 B.公告日 C.授权日 D.植物培育完成日 3.《海牙协定》属于哪一项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 A.工业品外观设计 B.发明 C.实用新型 D.植物新品种 4.依据《世界版权公约》,在作品首次出版时,其每份复制件上必须注明的著作权标记是( ) A. B. C. D. 5.对集成电路提出明确保护的国际公约是( ) A.《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伯尔尼公约》 D.《洛迦诺公约》 6.《巴黎公约》对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期限是( ) A.12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D.没有规定 7.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在合同中的约定期限最多为( ) A.10年 B.7年 C.50年 D.没有规定 8.我国著作权法中对公民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是( ) 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B.作品完成后50年 C.没有限制 D.作者有生之年 9.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发表的含义是指将作品( ) A.出版发行 B.公之于众 C.在版权局登记 D.以某种物质形式固定下来 10.知名画家甲把自己画的一幅画送给乙,乙一直珍藏在家中,在一次画展中,乙将上述画参展,乙的行为( ) A.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B.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C.侵犯了甲的发行权 D.不侵权 11.电视剧《三国演义》的著作权人应该是( )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模拟试卷(A卷) 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时间:90分钟 学习中心: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 注:答案统一做在答题纸上。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业产权保护范围的是()。 A、《潜伏》电影剧本 B、可口可乐商标 C、断路器生产工艺专利 D、肉联厂厂商名称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 A、不存在 B、不受法律保护 C、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 D、由国家享有 3、动画片《西游记》的著作权人是()。 A、导演 B、主要演员 C、制片人 D、吴承恩 4、画家王大发将其创作的一副油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某公司,某公司取得()。 A、绘画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 B、绘画的著作财产权 C、绘画的著作人身权 D、绘画原件所有权和展览权 5、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是合法使用行为 B、构成侵权,因该行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不是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 C、构成侵权,因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构成侵权,因该行为虽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6、某市残联出于关心和扶持残疾人事业的目的,未经刘某同意,将刘某已出版的中文版《知识经济与创新》一书翻译成盲文出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甲这一行为属于()。 第1页共3页 A、合理使用 B、强制许可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7、在下列选项中,可以申请专利的是()。 A、康乃馨新品种的培育方法 B、帕金森病的手术治疗方法 C、乒乓球比赛的新规则 D、载人飞船运行轨道的计算方法 8、在我国《专利法》中,被称为"小发明"的专利为()。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保护 24.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1.以制止混淆确定的保护范围 (1)混淆与商标保护 ①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防止混淆是商标保护的基本出发点。为了使商标能 够有效而可靠地指示商品来源,必须排除第三人使用相同或近似标志。 混淆与商标保护 以制止混淆确定的保护范围 混淆的含义及种类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混淆的认定 以反淡化确定的权利范围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使用侵权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概念和主体 销售侵权 侵权和责任承担的判断 商标侵权行为 认定主观状态 标识侵权 更换商标 其他侵权行为 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 执法措施:行政执法措施、诉讼保全措施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的意义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和标准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和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

②无论是使用原则还是注册原则,商标保护的立足点都确定为制止混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虽未直接提到制止混淆,但禁止侵权使用意在制止混淆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 (2)混淆的含义及种类 ①含义 商标法上的混淆是指已经或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及有关方面发生误认。混淆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混淆是指商业来源的混淆,即公众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产生错误,将假冒者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商标权人的商品或服务。狭义混淆所说的“来源”或“出处”混淆一般发生在同种商品之间。广义的混淆是指除了来源、出处的混淆以外,对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方面产生相同性的误认。广义的混淆一般发生在不同种商品或服务之间。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害人是否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视其使用的商标是否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两者之间有某种联系而定。即采用广义混淆的标准。 ②种类 混淆包括现实混淆和可能混淆。 a.现实混淆即购买者客观上已经发生了误认误购的事实。 b.可能混淆则不要求已经产生混淆的事实,而是足以发生混淆即可。 商标法上的混淆,无论狭义混淆还是广义混淆,均只要求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而不一定要求有混淆的事实。 (3)混淆的认定 认定混淆的一般原则: ①主观标准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导论和著作权法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C ) A、商业秘密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地理标记权 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B ) A、注册商标 B、文学艺术作品 C、录音制品 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3、知识产权( C ) A、是一种财产权 B、是一种人身权,具有永续性的特点 C、以无体物为标的,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性质 D、在一国取得,即受世界各国的共同保护 4、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专门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是( D ) A、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 B、专利合作条约 C、巴黎公约 D、伯尔尼公约 二、多项选择题 1、知识产权(ABCD ) A、以智力成果为保护对象 B、是一种财产权 C、有地域性 D、受时间限制 2、以下各项中属于《巴黎公约》保护范围的有(ACD) A、原产地名称 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D、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 第二章著作权的对象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A ) A、电视节目预告表 B、WPS2000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 C、某单位创作的北京市地图 D、某艺术家创作的雕塑 2、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B ) A、王某拍摄的淫秽录像带 B、歌唱家即兴创作并表演的歌曲 C、《中…国合同法》的官方英文版译文 D、通用表格 3、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 C ) A、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B、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新颖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C、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D、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4、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是( D ) A、《红楼梦》 B、《三国演义》 C、《西游记》 D、莫言的小说《红高粱》 5、自然人所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C) A.25年 B.50年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D、40年 6、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才能得到保护?( C ) A、作品发表 B、作品创作完成即可 C、作品创作完成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 7、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B )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8、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 ) A、政府公告 B、计算机软件 C、小说 D、公共讲堂的演说 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 C ) A、文字作品 B、工程设计 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D、计算机软件 10、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天龙八部》编剧唐某根据金庸撰写的《天龙八部》创作了剧本,演员黄某在剧中扮演乔峰,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 A、唐某 B、电视台 C、黄某 D、金庸 二、多项选择题 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具备下列( ACD )要素。 A、独创性 B、新颖性 C、表达性 D、可复制性 2、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ABCD ) A、某著名法学家的课堂授课 B、某政治家发表的即兴演讲 C、某种商品说明书 D、未以乐谱形式表现出来的曲调 3、下列选项中,财产权已不受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有(AB ) A、历法 B、中央文件 C、八旬老人王某18岁写的信,完成后一直未发表 D、WINDOWS98程序软件 4、下列作品中,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法,享有著作权的(ABCD ) A、即兴的未有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演说 B、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法庭辩论 C、相声、快书、大鼓等戏剧作品 D、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5、下列作品中哪些可以认为是文字作品(ABC ) A、戏剧作品 B、用盲文创作的小说 C、计算机软件 D、地图 6、下列作品中属于美术作品的有(CD ) A、摄影作品 B、建筑作品 C、书法作品 D、雕塑作品 7、下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BD ) A、李律师在法庭上即兴发表的代理词 B、马法官就某案撰写的判决 C、陈教授利用业余时间翻译了《民法通则》 D、刊登在专利公报上的某一发明专利的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试题

一、判断题(0 道) 二、单选题(20 道) 1. 某企业在未证得《虎》图著作权人许可情况下,擅自将该图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在白酒上,并获得核准注册。该企业的行为属于 A. 模仿他人的作品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B. 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进行注册 C. 虚构事实真相伪造申请进行注册 D. 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图形进行注册 2. 在某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后,第三人对此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该公司对此裁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该异议人对复审裁定不服,则 A.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 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 可以请求国家工商局再复审 D. 也必须服从 3.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侵犯其专利权,乙在提交答辩状的同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A.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是终局决定 B.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乙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乙双方都不服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再审 4. 申请人自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可以享有优先权。 A. 12个月、6个月、6个月 B. 12个月、12个月、6个月 C. 12个月、12个月、12个月 D. 12个月、6个月、12个月

5. 1998年5月4日,陈某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其后,陈某对该发明作了改进。陈某于1999年5月4日又就其改进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时,可享有 A. 两项专利权 B. 优先使用权 C. 国际优先权 D. 国内优先权 6. 下列关于著作权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只有作者和被视为作者的单位才可能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B. 文字作品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可能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C. 电影作品的制片者不可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D. 事实上的作者不一定享有著作权 7. 某软件公司开发的《财务之星》管理软件,在我国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8. 邓某于1970年4月1日创作了一幅国画,1973年6月22日将该画的原件出售与曹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曹某自购得原件之日起享有该画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B. 国画是美术作品,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故曹某不能因为 购买原件而取得任何著作权 C. 曹某因为购买该画的原件而取得该原件的展览权 D. 曹某因为购买该画的原件而取得该作品的展览权 9. 新疆哈蜜地区果农生产的哈蜜瓜系地方名特产品。果农张某欲以“哈蜜”二字作为甜瓜的商标,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根据有关规定,就“哈密”二字 A. 张某可以取得注册商标权

知识产权法(自考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整理 作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 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 2. 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 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 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 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 使用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如果在作品完成后的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 内不使用,那么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相同方式使用, 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 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些特殊的职务作品有: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 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人身权(作者享有的人身权)的内容: ① 发表权 ② 署名权 ③ 修改权 ④ 保护作品完整权 1. 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2.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3.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1、 2、 四、 表演者的权利:

精选文库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 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 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 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 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知识产权法范围A

知识产权法范围A

知产 知识产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特征:①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也称排他性、垄断性或独占性,其基本含义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②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的客体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出期限后,该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无偿使用。③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④知识产权的无体性,知识产权以无形的智力成果为客体。⑤知识产权的国家授予性。 知识产权范围: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7)制止不正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特征

①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人身权可以是永久性的; ②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能力不受年龄的限制或者经营范围的限制; ③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不仅包括因智力成果及其专有权活动而享有知识产权权利和承担知识产权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而且还包括对知识产权权利加以确认、管理和保护其行使的国家有关机关,以及在知识产权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部组织机构与成员等; ④本国国民为各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核心主体; ⑤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可以同样享有本国国民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并承担与之相适应的义务。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特征(TRIPS) ①首次提出知识产权实施权 ②规定了对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 ③明确知识产权执法措施 ④要求成员国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序 商业秘密的特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著作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第十章 著作权的保护 10.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这种行为主要是侵犯了作者对作品的发表权。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合作作品的作者中个人无权独自行使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把合作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不仅侵犯了其他合作人的发表权,还侵犯了署名权。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指那种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冒充为自己的作品加以使用的行为。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对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著作权的保护

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亦属侵权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特征: (1)侵权的民事责任性质不同于违反合同的责任。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①责任基础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前,不存在合同关系,仅因一方的侵权行为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在违约前就存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 ②责任形式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可以采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方式。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通常采取的责任形式是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赔偿损失等。 ③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构成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须以致害人造成的损害事实为前提。构成违约行为的民事责任则无须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人只要违反了合同义务,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民事制裁措施。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章著作权

2021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总论 本章学习目与规定 理解知识产权概念、范畴、性质及特性,理解知识产权法含义、基本制度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基本。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与范畴 权利。 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她以为知识产权主线不同于对物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 二、知识产权范畴(识记) 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多项选取题) 权三个构成某些。 普通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涉及著作权及与著作权关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重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和广义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 知识产权老式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区别。 4.由于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长期交叉渗入,又浮现了工业版权。如,汽车设计图纸。

第二节知识产权性质与特性 一、知识产权性质 1.私权是与公权相相应概念,指是私人享有各种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产生、行使和保护,合用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用单独立法办法。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基本属性。 1.知识产权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精神财富,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本质属性所在。 2. (1)不发生有形控制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使用; (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特性(领略) 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同所有权同样,具备排她性和绝对性特点。 2.专有性法律体现: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知识产品; (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容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知识产权并存。

知识产权法专业就业方向

知识产权法专业就业方向 知识产权专业的毕业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知识产权专业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兼具普通法学各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具备法学一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知识产权发展的前沿和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 4、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相关政策体系及普通法律体系和政策; 5、运用知识产权知识解决和处理知识产权代诉讼和管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专利和商标检索、资料查询的技能和方法,同时具有一般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尽快解决文献检索和查询的问题。 知识产权专业就业方向一:法律 典型职业通路:律师助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职业状况:律师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

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的职业前景十分看好。但由于现阶段国内法律本科人才供给过多,而且社会对本科法学毕业生的质量认同程度下降,因此就业情况不是很好,但优秀的毕业生特别是研究生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 薪酬水平:律师的收入构成可分两种计算,一种是拿工资式的,事务所付工资,律师负责打官司,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年薪只有1万多元;另一种是律师不拿工资,但挂靠律师事务所,律师得自己去找客户,根据业务提成,一般在30%至70%不等。并且,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总体来说年轻的见习律师一个月一般只有千元左右,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案源的增加,收入就跟个人的能力直接挂钩了,若干年后,天上地下的差别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专家建议: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工作经验很重要。建议学生可以利用休息时间,去一些律所和外企的法务部兼职(实习),这些对毕业时找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干得好,毕业后很可能就留在那里。文章来源于长春工业大学自考https://www.360docs.net/doc/c87459616.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知识产权法论文

知识产权法论文

在很早之前,我们由于年龄和阅历的不足,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是非常的浅显和不足,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利和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经过这个学期的专业选修课的学习,我们对于知识产权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这对于今后的人生有很大的帮助,不仅能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更能明辨是非,防患于未然。 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确立,并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拓展、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革和创新,当前世界经济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成为基础性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2005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中国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中国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这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中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现已建立起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 国内的立法渊源包括以下五点: ⒈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⒉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⒊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⒋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权利类型。 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2分) 具体包括: (1)著作权(含邻接权)(1分);(2)专利权(l分);(3)商标权(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1)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3)知识产权具有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2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权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它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

务。 简述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1)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2)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简要说明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经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经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简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以及作品类别。 中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9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没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

2017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概念、特征 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的特征。专有性指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独占使用、排他妨害的权利。该特征表明知识产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类似于物权、不同于债权,但与物权也有区别(物权是永久性权利,知识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权利)。期限性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知识产权具有保护期限限制,超出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供公众自由使用;但也有例外,商标权可以续期,原则上可以永久保护,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被法律长期保护。 2.知识产权的保护 国内保护。最低保护+国民待遇、自动保护、独立保护。复制品的制作者、出版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计算方法:①损失优先→②不当得利其次→③法院判决最后(著作权,在50万元以下酌定;专利权,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确定数额,也可以在1-100万元之间酌定;商标权,在300万元以下酌定)。 国际保护。保护方式主要有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的成员国之间。国民待遇是指作品只要在一个缔约国发表,在其他缔约国也享有著作权。优先权解决了缔约国之间商标权、专利权申请待遇不公平的问题,指缔约国申请人第一次在一国申请商标、专利的日期可以及于其他缔约国,保护期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算。享受优先权的期限:商标、外观设计是6个月;发明、实用新型是12个月。 3.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管辖。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纠纷一审由中院或省高院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专利权纠纷一审由省会中院或最高院指定的中院管辖,最高院也可以指定基层法院管辖。 被许可人诉讼地位。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享有独立诉权;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诉权位于许可人之后,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授权,才能起诉。 二、著作权 1、著作权。 (1)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人 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演绎人是著作权人;演绎人应经过原作品作者同意方可演绎;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征得演绎人和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双许可、双付费”。 汇编作品,汇编人享有著作权(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汇编不是改编),第三人使用汇编作品须获得汇 不可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合作方共享(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合作

(NEW)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人大出版社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目 录第一编 绪 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导论 1.1 复习笔记 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2.1 复习笔记 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章 著作权的对象 3.1 复习笔记 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 4.1 复习笔记 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

5.1 复习笔记 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六章 邻接权 6.1 复习笔记 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七章 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 7.1 复习笔记 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八章 著作权的限制 8.1 复习笔记 8.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九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9.1 复习笔记 9.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章 著作权的保护 10.1 复习笔记 10.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编 专利法 第十一章 专利法概述 11.1 复习笔记 1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二章 专利权的对象 12.1 复习笔记 1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三章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13.1 复习笔记 1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四章 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 14.1 复习笔记 1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 15.1 复习笔记 1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主体

16.1 复习笔记 1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17.1 复习笔记 1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四编 商标法 第十八章 商标法概述 18.1 复习笔记 18.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九章 商标权的对象 19.1 复习笔记 19.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十章 商标权 20.1 复习笔记 20.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十一章 商标注册与注册商标的变动 21.1 复习笔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