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所得计算过程说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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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说明怎么写

清算所得计算过程说明怎么写

一、清算所得的相关规定及其原理分析

企业清算是因为企业破产、经营到期、被兼并、合并等原因终止经营,而对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清查核实、清收偿付、处置变现、剩余分配等一系列活动。无论清算结果是亏是赢,都应该履行一系列注销登记手续,其中包括清算所得的汇算清缴、注销税务登记和注销工商登记等程序,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第54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第55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按上述规定,企业清算所得可以用公式来表述:

、企业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变现值-资产净值-清算费

用-相关税费

而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用公式可以表述为:

:企业清算所得=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各项清算费用-清算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公积金-实缴资本

两个公式表面看有了很大变化,不过我们需要通过分析来认识一下公式中的各个量的含义。公式2中所采用概念相对明晰,其思路就是从清算开始时点的资产价值算起,是典型的动态描述。而对公式1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如可能采用以下几种起算时点:①清算开始时,②清查调整后,③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后。我们来具体分析

以企业正常经营终止而非破产等非常情况下的清算为例,只有可供分配资产价值大于应偿付的债务、缴入资本及已纳税但尚未分配给投资者的所有者权益的数额,才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清算所得的,用公式表示就是:

可分配资产价值>应偿付的债务+缴入资本+已纳税但尚未分配给投资者的所有者权益

只有这样,清算所得数额才为正,而相反情况下可能导

致剩余资产不足偿付债务及返还所有者权益的情况,清算所得将为零或负数,应纳税所得额为零。换句话并进一步来说,只在清算所得为正即企业可变现资产时,才有可能在偿付债务、支付清算费用、交纳税费,还有剩余资产用于返还股东缴入资本、分配已经缴纳过所得税的权益后,并能产生清算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实际清算时,当可供分配的财产大于应偿付的债务时,企业依法依理都要先全额偿付账面债务,仍有剩余的,才考虑对股东的分配。如果企业经营期间会计核算及时规范,终止经营时按规定进行了汇算清缴,那么企业应偿付的全部债务、应返还股东缴入资本及已纳税而尚未分配的权益金额的合计就是进入清算时点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在数值上等于“资产总额”,也就是“企业全部资产的账面净值”。由此我们可以推知,在以清算开始时点为起算时点时,“资产净值”是指清算企业账面资产总额。我们以此为基础来进行推演:企业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变现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全部资产变现值-企业资产账面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全部资产变现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全部资产变现值-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如果公式2中的“清算损失”实际上可以视为是对资产变现价值小于账面值的调整项目,则推演公式中的“全部资产变现值”就相当于公式2中的“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清算损失”,如果再将所有者权益项目分解开来列示,那么上述公式与公式2内涵相同,换句话说,在同样以清算开始时的资产负债状况为起算点时,公式1与公式2在理论上是一样的,只是表述方式以及所隐含的时态有所不同。从结果来看,应该得出相同的数值。

而公式中的“偿还的全部负债”就是公式2中的“负债”再加上负债清算调整额,这里的负债清算调整额调没有对应位置,但就公式2的原理看,它包含在公式的“负债”项目中?换句话说,在公式2中,负债的调整不影响其他项目数额。不过,以公式2来计算清算所得,其某些项目尤其是“清算损失”难以实际对应确定,即使能确定也要经过比较麻烦的分析,但事实上确定下来也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相反,用公式1即新的计算口径,不需要单独考虑所谓的损失,而是将其视为资产或者负债项目的正常变现因素调整,更容易确定清算所得。

但按照规定,企业进入清算程序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的清查、审计,在实际清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诸如资产盘盈盘亏、负债调增调减的事项,在清偿债务过程中也可能遇有不需要偿付或确实无法偿付的负债。如果只考虑清查、审

计的调整数,从而调整相应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不考虑变现资产时发生的损失,那么以清查调整后资产负债状况为起算点与以清算开始时点为起算点原理完全相同,各项目含义无异。

还有一个起算点就是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后。这时资产基本变现,负债已全部清偿,剩余财产除了需要缴纳相关税金外,全部归所有者分享。在资产变现和债务清偿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损失或收益,如资产变现值大于或小于账面值,发生一些不需要偿付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负债等。这些情况从税务角度看,在持续经营期间是调整相应资产负债和应税所得额的,而在清算期间,这些项目要么会影响到所偿付的负债总额,从而影响公式1中的“资产净值”,要么影响“全部资产变现值”,归根结底会影响“全部资产变现值-资产净值”。反言之,如果以清算开始时点为起算点,“全部资产变现值-资产净值”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发生较多的调整,那么所有的调整事项都落实以后,通常就到了资产已变现、负债已清偿完毕这一时点。这时,“全部资产变现值-资产净值”已经确定,而且两个变量也具有了确定的但与以前时点不同的含义和数值,即“全部资产变现值”是企业清理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完成清算后,所剩余的全部资产折算的价值。而所谓“资产净值”,是指企业的资产总值减除所有债务后的净值,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价值。

从而,我们对公式1应该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理解:⑴如果以清算开始时点资产、负债为基础,“全部资产变现值”是以清算开始时企业全部资产为起点,并对处置变现过程的价值变动予以调整,最终反应全部资产的实际变现和可折算价值。当然,变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直持续到清算终结,会涉及一些调增调减项目,而相应的“资产净值”应该是以企业账面资产总额为起点,进一步对清算变动情况予以调整,但其调整跟资产变现情况无关,而是跟负债的清偿有关;⑵以清查、审计调整后资产负债为基础,这一基础主要是在⑴的基础上,对资产盘盈盘亏和负债调增调减有关,通过这些调整就会与⑴的情况取得一致;⑶对资产进行变现、并清偿应该偿付的全部负债后资产负债状况为基础。这时,“全部资产变现值”就是剩余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而资产净值实际上就是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价值。这与前述两个基础也有联系,但中间调整变化较大,即在两个起点基础上调减偿债资产的偿债损益,并调整所付出资产以及相应减少的负债。进行了上述调整后,最终剩余的资产除了支付清算费用、缴纳相关税金外,均归所有者享有。三种起点具有不同的计算基础,相应概念应该口径一致,这样理应得出相同的结果,而统一的申报表会以哪一种起点为基础,尚需期待。

不过还需要提醒的是,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尤其是资本公积项目中,如果含有税法上不认可的项目或者应该缴纳

企业所得税而未缴纳的项目,如尚未纳税的资产评估增值、已确认资产价值但尚未纳税的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等,应该作为“资产净值”的调整项目。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前述1、2两个公式都可以以清算开始前企业资产负债表数值为起点,对企业清算期间的资产变现和债务清偿予以概括描述。从原理上说,它们都是对所得税“只对苹果征税不对苹果树征税”的理念的体现,不过,公式2是一种动态描述,公式1则是一种具有动态内涵静态的描述?而这种表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由收入费用观更向资产负债观的演进。

还需要说明一点,为分析方便,我们曾假设是一般的终止经营且可变现资产价值大于应偿付的债务,实践中可能存在破产以及其他一些可变现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情况,通常除了清算费用等以外,只能按比例部分清偿债务,那么清算所得的计算与前述有没有矛盾呢?通过前述分析,我们知道,公式1中的前半部分即“全部资产变现值-资产净值” 是为了计算可用退还股东缴付资本以及可分配给股东的金额。所以其中的“全部资产变现值”在不足清偿情况下也就是企业可以用来偿付债务的资产价格,“资产净值”项目则是实际得以偿付的债务数额,它是在资产总额的基础上减除未偿还的负债数额以及无法抵补的所有者权益数额后的余额。所以,“资产净值”=与全部资产变现值相应时点的账面资产

总额+应该调增的负债-不需要偿付的负债-应纳税而尚未纳税的资本公积数额-不足以抵偿账面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二、案例分析

例1:A企业出资500万元、B企业出资300万元共同设立了C有限责任公司,今年5月份双方决定终止经营,C 公司遂进入清算程序。清算中发生清算费用30万元,应缴纳流转税等120万元,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经清查,C公司账面资产及变现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及变现偿付情况表

资产

负债及权益

项目

账面余额

变现值

项目

账面余额

偿付额

货币资金

100

100

流动负债200

200

存货

600

400

长期负债400

400

应收款项150

100

实收资本800

固定资产650

500

公积金200

无形资产

500

1200

未分配利润

400

资产总额

2000

2300

负债及权益

2000

分析:这种情况下,全部资产变现值=2300万元,而资产净值=2000万元,那么对应的各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金额的,共2000万元,即应该全额偿还的负债600万元,以及由以前企业经营期间税后利润形成的公积金和为分配利润合计400万元,还有投入资本800万元。故清算所得=2300-2000-30-120=15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50×25%=万元。

如果上述负债账面价值中有未计利息、确实无法支付以及不需要支付的负债项目,在计算清算所得时应该作为计算资产净值的调整项目。

例2:在案例1的基础上,清算过程中发现少计有1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确实无法支付,还有一笔预提费用5万元,而长期负债少计借款利息50万元的款项确实无法支付,资本公积中有以前接受捐赠资产价值15万元,尚未缴纳企业所得税,资产项目可变现值无变化,在进行了调整后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及变现偿付情况表

资产

负债及权益

项目

账面余额

变现值

项目

账面余额

调整后

货币资金

100

100

流动负债

200

185

存货

600

400

长期负债400

450

应收款项150

100

实收资本800

800

固定资产650

500

公积金200

185

无形资产500 1200

未分配利润

400

400

资产总额

2000

2300

负债及权益

2000

2020

分析,此例中全部资产变现值=2300万元,而资产净值=资产账面净值+负债调增额-负债调减额-资本公积调减数=2000+50-15-15=2020万元,则清算所得=2300-2020-30-120=13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为了理解方便,例1中未涉及负债和资本公积调整。如果以清算开始时点账面资产负债情况为起算点,那么在表中就会体现调整项目,即资产净值=2000+50-15-15。如果以调整后资产负债情况为起算点,则直接以本例的调整后数值为基础,即资产净值=2020。所以,两种起点会取得相同的计算结果。

例3、在案例2的基础上,企业实际变现资产和清偿债务后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清算费用和税金等同上:资产负债及变现偿付情况表

资产负债及权益

项目

账面余额

变现偿债后

项目

账面余额

偿还负债后

货币资金

100

800

流动负债

200

存货

600

100

长期负债

400

应收款项150

实收资本800

800

固定资产650

500

公积金

200

185

无形资产500

300

未分配利润400

400

资产总额2000

1665

负债及权益

2000

1385

与案例2相比,资产方面各类资产价值因变现或转移而发生了变化,资产总额因偿付债务而发生了变化,负债方面已经全部偿付完毕,所有者权益暂无变化。这种情况就是我们所说的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后,这时,全部资产变现值=1665万元,而资产净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385万元,清算所得=1665-1385-30-120=130万元,与例2结果相同。

三、剩余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其分析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投资方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股息所得,另一部分属于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这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

失。

以上述例3为基础,C企业清算完成后可供分配的剩余资产=1665-30-120-130×25%=万元。AB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以A为例,占有C公司%的股权,其应分配的剩余中,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即相当于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部分=×%=万元;相当于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的部分为×%=万元。以投资成本500万元为基础,实际转让净所得为万元。

废水总量计算过程说明(模板).doc

*****公司 ***** 项目总量计算说明 (废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行业类别,建设地点,属于省(市、县)审批,新(改扩建)工程。企业人口数,年生产天数,日人均用水量。全厂总用水量,全厂总排水量(包括清静下水)、厂界 COD、氨氮排放浓度,执行排放标准。 二、废水总量计算过程 (一)现有工程总量计算(新建项目省略该项) 1、现有工程项目名称,审批时间,属于省(市、县)审批,当时环保部门 核定总量(厂界、外环境)。 2、现有工程出厂界总量排放情况(厂界) (1)废水排放量 =日排水量( m3/d )×生产天数( d)=年排放水量(m3/a )COD排放量 =废水量×浓度 = 氨氮排放量 =废水量×浓度 = (2)现有工程进外环境总量排放情况:(进污水处理厂的,按照污水处理 厂一级 A 排放浓度计算,小于一级 A 排放标准的,按照企业出厂界浓度算)废 水排放量 =日排水量( m3/d )×生产天数( d)=年排放水量(m3/a) COD排放量 =废水量×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一级A)= 氨氮排放量 =废水量×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一级 A)= 3、现有工程整改后排放总量 整改措施,整改后总量排放情况(厂界) (1)废水排放量 = 年排放水量(m3/a ) COD排放量 =废水量×浓度 = 氨氮排放量 =废水量×浓度 = (2)现有工程整改后进外环境总量排放情况: A 排放标准进污水处理厂的,按照污水处理厂一级 A 排放浓度计算,小于一级 的,按照企业出厂界浓度算) 废水排放量 =年排放水量(m3/a) COD排放量 =废水量×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一级A)= 氨氮排放量 =废水量×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一级 A)= (二)、本工程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 1、本工程出厂界总量排放情况(厂界) 废水排放量 =日排水量( m3/d )×生产天数( d)=年排放水量(m3/a) COD排放量 =废水量×浓度 = 氨氮排放量 =废水量×浓度 = 2、本工程进外环境总量排放情况:(进污水处理厂的,按照污水处理厂一 级A 排放浓度计算,小于一级 A 排放标准的,按照企业出厂界浓度算)废 水排放量 =日排水量( m3/d )×生产天数( d)=年排放水量(m3/a) COD排放量 =废水量×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一级 A)= 氨氮排放量 =废水量×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一级 A)=项 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情况

渣土量计算规则

第三部分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一、土(石)方场外运输 (一)说明 1.土方开挖按照《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2.土(石)方场外运输执行11-16土方场外运输子目,仍不能满足运距要求的,配合11-17运距每增减5km子目使用。 3.本标准中的其他机具费,以人工费为基数按“%”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人工装车、苫盖、运输、卸车及清理等。单位:m3 二、弃土(石)方、渣土运输和消纳 (一)说明 1. 弃土(石)方、渣土运输执行11-18渣土外运子目,仍不能满足运距要求的,配合11-19运距每增减5km子目使用。原定额子目11-13、11-14、11-15停止使用。 2. 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场外运输土(石)方,经专家论证须消纳处置的弃土(石)方,消纳数量按专家论证通过的弃土(石)运输处置方案和弃土(石)方的密度计算确定。弃土(石)方或渣土消纳单价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3〕2662号)的规定执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人工装车、苫盖、运输、卸车、清理及消纳 等。单位:m3 施工中拆除的渣土废弃材料,按照表中渣土发生量计算简表进行换算,表中未说明的渣土量按照各分项工程渣土实际发生量计算; 渣土发生量计算简表 计量单位:m3

续表

续表

三、施工垃圾运输及消纳 (一)说明 施工垃圾运输及消纳按《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措施项目中的第三章其他措施费3-37、3-38、3-39相应子目执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建工程以除税预算价(不含措施费)为计算基数。 安装工程及古建筑工程以人工费(不含措施费中相应部分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2.其他措施费 注: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用中的人工费占28%。

资料分析常用计算方法与技巧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分析试题,有相当一部份考生能够理解了文章意思后,列出相应的表达式,但由于计算过程的相对复杂,使得不少考生因此而失分。同时,计算类题型在资料分析试题中所占的比重也比较大,因此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计算,是最终取得好成绩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基于这一问题,曾老师通过实例说明了在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分析题中实现快速计算的技巧。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料分析常用计算方法与技巧 "十五"期间某厂生产经营情况

第一章资料分析综述 第一节命题核心要点 一、时间表述、单位表述、特殊表述 无论哪一种类型的资料,考生对于其时间表述、单位表述、特殊表述都应特别留意。因为这里往往都蕴含着考点。 常见时间表述陷阱: 1.时间点、时间段不吻合,或者涉及的时间存在包含关系; 2.月份、季度、半年等时间表述形式; 3.其他特殊的时间表述。 【例】资料: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09年4月份中国汽车产销量数据显示,在其他国家汽车销售进一步疲软的情况下,国内乘用车销量却持续上升,当月销量已达83.1万辆,比3月份增长7.59%,同比增长37.37%。 题目:与上年同期相比,2009年4月份乘用车销量约增长了多少万辆? 常见单位表述陷阱: 1.“百”“千”“百万”“十亿”“%”等特殊的单位表述;

2.资料与资料之间、资料与题目之间单位不一致的情况; 3.“双单位图”中务必留意图与单位及轴之间的对应关系。 【例】资料:2008年,某省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为7.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2%。 题目:2008年,该省的对外贸易总额约为多少亿美元? 2008年,该省的绿茶出口额约为多少万美元? 常见特殊表述形式: 1.“增长最多”指增长绝对量最大;“增长最快”指增长相对量即增长率最大; 2.凡是不能完全确定的,则“可能正确/错误”都要选,“一定正确/错误”都不能选; 3.“每……中……”“平均……当中的……”,都以“每/平均”字后面的量作分母; 4.“根据资料”只能利用资料中的信息;“根据常识”可以利用资料外的信息。 二、适当标记、巧用工具;数形结合、定性分析;组合排除、常识运用 资料分析答题的过程当中需要做“适当标记”,一切以便于自己做题为准。适当合理地运用直尺、量角器等工具辅助答题。 直尺使用法则: ◆在较大的表格型材料中利用直尺比对数据。 ◆柱状图、趋势图判断量之间的大小关系时用直尺比对“柱”的长短或者“点”的高低。 ◆在像复合立体柱状图等数据不易直接得到的图形材料中,可以用尺量出长度代替实际值计算“增长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调减注意事项

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浅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 增调减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 现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归纳 如下: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的事项有: (一)工资薪金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 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2、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经管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审核人员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是否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否有序的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针对以上情形,作为审核人员在操作时,应该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以及相关的考情表等相关资料来核实企业工资薪金发放的真实性,合理性。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41条、42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列》第34条规定的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工资薪金”应当按实际“发生”数在税前列支,提取数大于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应调增应纳税

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实例解说

[实例解说]A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实收资本390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28.47万元。2009年9月30日根据公司章程期满,企业准备清算。2009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流动资产577.90万元,非流动资产12.72万元,流动负债40.28万元,非流动负债为0,所有者权益540.33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90万元,本年利润21.85万元,未分配利润128.47万元)。 一是经营期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及申报。股东同意企业提前解散的股东会决议签署日期是2009年9月30日,并在当日成立清算组,则2009年1月1日~2009年9月30日为经营期未满12个月的一个纳税年度。按规定进行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09年1~9月企业会计利润总额为21.85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率为25%),企业应按规定进行该经营期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缴纳企业所得税5.46万元。 二是清算期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及申报。2009年9月30日为清算期开始之日,2009年12月20日申请税务注销,即清算期为2009年9月30日一2009年12月20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1)资产可收回金额(或称可变现金额)为582.05元。

(2)资产计税基础为590.62万元(假设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一致)。则资产处臵损益= 582.05-590.62= - 8.56(元)。 (3)债务偿还金额为19.09万元;假设负债计税基础与负债账面价值一致,则:处理债务损益=40.28-19.08=21.20万元(4)清算费用合计5万元,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1.7万元。其他所得或支出付略不计。 (5)清算所得= 资产处臵损益-清算费用-相关税费+(或者-)处理债务损益 =-8.56-5-1.7+21.20=5.93万元 因此,需要缴纳清算企业所得税=5.934×25%=1.48万元 三是股东取得剩余资产的涉税事宜。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假设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为20万元,以前年度欠税5.46万元剩余资产=资产可收回金额一清算费用一职工工资等相关税费一清算所得税一以前年度欠税-债务偿还金额 =582.05-5-20-1.7-1.48-5.46-19.08=529.32万元

清算所得计算过程说明怎么写

清算所得计算过程说明怎么写 一、清算所得的相关规定及其原理分析 企业清算是因为企业破产、经营到期、被兼并、合并等原因终止经营,而对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清查核实、清收偿付、处置变现、剩余分配等一系列活动。无论清算结果是亏是赢,都应该履行一系列注销登记手续,其中包括清算所得的汇算清缴、注销税务登记和注销工商登记等程序,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第54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第55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以下简称“全部资产变现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按上述规定,企业清算所得可以用公式来表述: (公式1)、企业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变现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而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第44条规定,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用公式可以表述为: (公式2):企业清算所得=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各项清算费用-清算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公积金-实缴资本 两个公式表面看有了很大变化,不过我们需要通过分析来认识一下公式中的各个量的含义。公式2中所采用概念相对明晰,其思路就是从清算开始时点的资产价值算起,是典型的动态描述。而对公式1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如可能采用以下几种起算时点:①清算开始时,②清查调整后,③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后。我们来具体分析 以企业正常经营终止而非破产等非常情况下的清算为例,只有可供分配资产价值大于应偿付的债务、缴入资本及已纳税但尚未分配给投资者的所有者权益的数额,才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清算所得的(数值为正),用公式表示就是: 可分配资产价值>应偿付的债务+缴入资本+已纳税但尚未分配给投资者的所有者权益 只有这样,清算所得数额才为正,而相反情况下可能导致剩余资产不足偿付债务及返还所有者权益的情况,清算所得将为零

A.1土(石)方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一、土壤岩石分类,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综合取定,表中的Ⅰ~Ⅲ类土为定额中的一般土;Ⅳ类土为定额中的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Ⅵ~Ⅷ为定额中的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的普坚石;Ⅺ~ⅩⅤ类为定额中的特坚石。 二、根据实际情况,挖土方和挖基础土方项目合并。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挖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土、土方运输和凿桩头等。 挖石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石方、摊座和石方运输等。 管沟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沟槽、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 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土方运输、回填夯实,如现场无余土时,还应包括在他处挖土方或买土。 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 。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 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 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如大于40% 时,另行处理。 四、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平整场地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与实际不同时不能换算。计算挖土方时,也不扣除场地平整的厚度。 六、桩间挖土(不含空桩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表1的对应系数。 七、人工土方: 1. 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 时,以相应的4m 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 以内为1.1 ,8m 以内为1.15 ,10m 以内为1.2 ,10m 以上为1.25 ,同时每100 m 3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 台班。

(整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及重点.

第三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流程 确定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 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现场完成工作底稿 完成初稿 与企业沟通三级复核 完成定稿 注意点: 确定审计时间和人员外出审计时告知单位外出地点时间,单位需登记。 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址、纳税情况、上年度底稿等。 现场审计时先给企业财务负责人审计需要的资料,两人审计一人做底稿一人翻凭证,遇到问题先询问财务,不要起争执,遇到不理解的不懂的涉及业务水平的情况把资料要齐带回来研究。审计过程中不要玩手机聊天,抓紧时间。 所有企业提供的资料要盖章,工作底稿Z6~Z12盖章。 现场审计完成后立即出报告不得积压。 与企业沟通注意技巧和原则,在不违背税法大环境的条件下允许合理避税,在企业面前不要胆怯,用事实和税法说话,企业要求的调增调减数不要当即答应,回所里请示后再做决定。原则上给钱再给报告和发票,视具体情况而定。收费制度分摊到个人谁去审计谁负责收钱。经过三级复合后方能出正式报告,一式三份,企业两份,留存一份。 审计需要资料: 1、全年总账明细账凭证,12月份科目余额汇总表明细到末级科目 2、12月份财务报表(报税务局所得税的报表) 3、纳税申报表(12月份增值税,第四季度所得税) 4、上年度年报纳税申报表主表 5、固定资产清单 6、合同(房屋贷款租赁等) 7、员工花名册社保情况说明 8、税收优惠减免税务局文件

汇算清缴审计要点 一、收入的审核 (一)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核 1、取得或编制收入项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核对(详)。 2、查明收入的确认原则、方法,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略)。 (二)投资收益的审核 根据“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明细账与有关凭证及签订的投资合同与协议,审核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方式和金额,了解该企业对投资单位是否拥有控制权,核算投资收益的方法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复印相关文件。 (三)营业外收入的审核 1、结合固定资产科目,审核固定资产盘盈、清理的收益是否准确计算入账。 2、结合存货、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科目,审核是否存在营业外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的情况。 3、审核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转让的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 4、审核营业外收入是否涉及需申报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情况。 5、审核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收到补价一方所确认的损益的正确性。 6、审核罚款净收入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注意纳税人是否将内部罚款与外部罚款区别,是否将行政处罚与违法处罚区别。 7、复印所有营业税收入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四)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的审核 复印所有相关文件,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三、成本费用的审核 (一)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 1.审核明细账与总账、报表(在产品项目)是否相符;取得或编制成本项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核对经营成本口径是否一致。 (二)营业外支出的审核 1.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税收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重点审核: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所担保贷款的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9)复印所有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2.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按税法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1)审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非正常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是否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赔偿后的余额是否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是否已经

(完整版)关于PDE计算过程说明

关于PDE计算过程说明 一、相关概念 LOEL: 最低观察反映剂量 NOEL: 无可见作用剂量水平 NOAEL:无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 PDE:成人日最大摄入剂量 二、数据查询网站 http://apps.echa.europa.eu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1117047.html,/美国环保署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1117047.html, FDA官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1117047.html,/食品伙伴网(数据不权威) 以上网站数据首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三、计算方法: PDE=NOEL*体重调整/(F1*F2*F3*F4*F5) 体重调整: 通常指成人体重,假定一个任意的成人体重(不论性别)为50kg, F1 为考虑种类之间差异的系数。 F1=5 从大鼠剂量推断人用剂量的系数。 F1= 12 从小鼠剂量推断人用剂量的系数。 F1=2 从狗剂量推断人用剂量的系数。 F1=2.5 从兔剂量推断人用剂量的系数。 F1=3 从猴子剂量推断人用剂量的系数。 F1=10 从其他动物剂量推断人用剂量的系数。 F1考虑相对体表面积:有关动物种类与人的体重比。 体表面积计算式:S=kM (2) 其中M=体重,常数k为10,方程中所用的体重见表A3.1(FDA-ICH_Q3C指导原则)。 F2系数考虑到人个体检差异 一般为10,参考FDA-ICH_Q3C指导原则一律用10。

F3为短期接触急性毒性研究的可变系数。 F3=1 研究时间至少为动物寿命一半(鼠、兔1年,猫、狗、猴7年)。 F3=1 器官形成的整个过程的生殖研究。 F3= 2 对啮肯动物6个月研究或非啮齿动物3-5年的研究。 F3=5 对啮肯动物3个月研究或非啮齿动物2年的研究。 F3=10 更短时间的研究。 在所有情况下,对研究时间介于上述时间点之间的研究,应用较大的系数,如对啮齿类动物9个月毒性研究;其系数用2。 F4为用于产生严重毒性情况的系数, 如:非遗传致癌毒性、神经毒性或致畸性,研究生殖毒性时,用以下系数:F4= 1 与母体毒性有关的胎儿毒性。 F4= 3无母体毒性的胎儿毒性。 F4= 5受母体毒性影响的致畸反应。 F4= 10 无母体毒性影响的致畸反应。 F5= 一个可变系数可用在没有建立不产生反应的量(NOEL)时。当只有刚产生反应的量(LOEL)时,根据毒性的严重性,系数可达到10。 以双二五硫化剂为例: NOEL=20mg/kg/day NOEL=200mg/kG/day 计算: PDE=NOEL*体重调整/(F1*F2*F3*F4*F5) PDE=20mg/kg/day*50kg/5/10/10/1/1=2mg/day 参数选择说明: F1=5 实验动物为大鼠 F2=10 人个体间差异 F3=10 动物研究时间为28天 F4=1 未发现明显毒性 F5=1 已有明确NOEL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08)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土方工程 (3) 第二章石方工程 (5) 第三章土石方运输工程 (5) 第四章回填及其它 (6)

总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 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告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告年度 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章):

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桐庐环宇箱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于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其中周文校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月日在报纸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产情况。截止年月日清算基准日,公司资产总额元,其中,净资产元,负债总额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情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

清收等情况)债权已清收完毕。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债务已清偿完毕。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已分配完毕。.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由负责保存。 八、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公司已清全部税款并办理完毕税务注销,公司已全部清偿。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章):

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清算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类行项金 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1 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2 应纳税所得清算费3 计清算税金及附4 其他所得或支5 清算所得1+2-3-4+6 免税收7 不征税收8 其他免税所9 弥补以前年度亏10 应纳税所得额6-7-8-9-111 应纳所得税12税率25 计应纳所得税额1131 14减(免)企业所得税 应补(退)境外应补所得税15 得税额计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13-14+116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17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18 纳税人盖章主管税务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盖章 受理专用章 清算组盖章: 受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及执业证件号码: 经办人签字: 申报日期:代理申报日期:受理日期: 年月年日月日年月日

工程量计算方法及顺序

1、分部工程量计算程序 对于一般土建工程,确定分部工程量计算顺序的原则是方便计算。其一般顺序如下: 建筑面积和体积→基础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饰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其他工程 (1)计算建筑面积和体积 建筑面积和体积都是土建工程预算的主要指标。它们不仅有独立概念和作用,也是核对其它工程量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首先计算出来。 (2)计算基础分部工程量 因为计算时,基本上不能利用“统筹法计算”的四个基数而需独立计算。又因基础工程先施工,价值表先列项,在结构施工图中排在前面,根据工程量计算要少翻图纸、资料,以求快的原则,故宜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二步。 (3)计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通常分为现浇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等工程。它同基础工程和墙体工程密切相关,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有制约,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三步。 (4)计算门窗工程量 门窗工程既依赖墙体砌筑工程,又制约砌筑工程施工。它的工程量还是墙体和装饰工程量计算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四步。 (5)计算墙体分部工程量 主要是在利用第三、第四步某些数据的同时,又为装饰抹灰等工程量计算提供某些计算数据。例如,在计算墙体体积时,列出墙体面积(包括分层分段),可在后来的装饰抹灰工程量计算中加以利用。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五步。 (6)计算装饰工程量 主要是在充分利用第三、第四、第五步有关数据的同时,为楼地面等工程量计算提供数据。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六步。 (7)计算楼地面分部工程量 首先要计算出设备基础及地沟部分的相应工程量等,这样在计算楼地面工程量时,可以顺利地扣除其相应面积或体积(工程量)。在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过程中,既要充分利用上述第五、六步所提供数据,也要为屋面工程量计算提供相应数据。因此应将其排在计算程序的第七步。 (8)计算屋面分部工程量 计算时可充分利用第一、七步所提供的数据,简化计算。 (9)计算金属结构工程量 金属结构工程的工程量,一般与上述计算程序关系不大。因此可以单独进行计算。 (10)计算其他工程量 其他工程又分为:其他室内工程和其他室外工程。其他室内工程如:水槽、水池、炉灶、楼梯扶手和栏杆等;其他室外工程如:花台、散水、明沟、阳台和台阶等。这些零星工程,均应分别计算出:预制、现浇、砌筑、抹灰、油漆和铁件等工程量。 对于脚手架工程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规定,在墙体砌筑工程量计算时就便计算出来。 2、分项工程量计算顺序 (1)不同分项工程之间 在计算一般土建工程量时,不仅要合理确定各个分部工程量计算程序,而且要科学安排同一工程内部各个分项工程之间的工程量计算顺序。为了防止重算和避免漏算,通常按照施工顺序进行计算。 例如带形基础,它一般是由挖基槽土方、做垫层、砌基础和回填土等四个分项工程组成,各分项工程量计算顺序就可采用:挖基槽土方→做垫层→砌基础→回填土。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 《土壤及岩石 ( 普氏) 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 ( 降) 水方法; 土方、沟槽、基坑挖 (填) 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 30c m 以内及找平。挖、填土 方厚度超过± 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3m 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 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 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 )计算;内外突出部分 (垛、附墙烟囱等 )体积并 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 A1.4-1

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 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 运输。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 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 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10 截(凿)桩头: 1 )人工凿桩头在编制预算时 (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除外 ),其长度从交付施工 场地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 结算时按实调整。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 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乘 1. 2 计算。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 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 I 深度(以内)1 2m 4m 6m I 工日 /100m3| 4.72 I 14.96 I 22.24 I 表二 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I 深度(以内)I 2m I 16m I18m I 4m I 6m I 8m 10m 12m I 14m I I 工日 /100m3| 2.50 I 23.33I 27.18 I 31.03 I 34.88 7.92 I 11.77 I 15.62 I 19.48I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内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范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

(完整)四年级数学简便运算方法归类及公式

小学数学简便运算方法归类 一、带符号搬家法(根据:加法交换律和乘法交换率) 当一个计算题只有同一级运算(只有乘除或只有加减运算)又没有括号时,我们可以“带 符号搬家”。 (a+b+c=a+c+b,a+b-c=a-c+b,a-b+c=a+c-b,a-b-c=a-c-b;a ×b ×c=a ×c ×b, a ÷ b ÷c=a ÷ c ÷b,a ×b ÷c=a ÷c ×b,a ÷b ×c=a ×c ÷b) 二、结合律法 (一)加括号法 1.当一个计算题只有加减运算又没有括号时,我们可以在加号后面直接添括号,括到括 号里的运算原来是加还是加,是减还是减。但是在减号后面添括号时,括到括号里的运算, 原来是加,现在就要变为减;原来是减,现在就要变为加。(即在加减运算中添括号时,括号 前是加号,括号里不变号,括号前是减号,括号里要变号。) a+b+c=a+(b+c), a+b-c=a +(b-c), a-b+c=a -(b-c), a-b-c= a-( b +c); 2.当一个计算题只有乘除运算又没有括号时,我们可以在乘号后面直接添括号,括到括 号里的运算,原来是乘还是乘,是除还是除。但是在除号后面添括号时,括到括号里的运算, 原来是乘,现在就要变为除;原来是除,现在就要变为乘。(即在乘除运算中添括号时,括 号前是乘号,括号里不变号,括号前是除号,括号里要变号。) a × b ×c=a ×(b ×c), a ×b ÷c=a ×(b ÷c), a ÷b ÷c=a ÷(b ×c), a ÷b ×c=a ÷(b ÷c) (二)去括号法 1.当一个计算题只有加减运算又有括号时,我们可以将加号后面的括号直接去掉,原来 是加现在还是加,是减还是减。但是将减号后面的括号去掉时,原来括号里的加,现在要变 为减;原来是减,现在就要变为加。(现在没有括号了,可以带符号搬家了哈) (注:去掉 括号是添加括号的逆运算) a+(b+c)= a+b+c a +(b-c)= a+b-c a- (b-c)= a-b+c a-( b +c)= a-b-c 2.当一个计算题只有乘除运算又有括号时,我们可以将乘号后面的括号直接去掉,原来 是乘还是乘,是除还是除。但是将除号后面的括号去掉时,原来括号里的乘,现在就要变为 除;原来是除,现在就要变为乘。(现在没有括号了,可以带符号搬家了哈) (注:去掉 括号是添加括号的逆运算) a ×( b ×c) = a ×b ×c, a ×(b ÷c) = a ×b ÷c, a ÷(b ×c) = a ÷b ÷ c , a ÷(b ÷c) = a ÷b ×c 三、乘法分配律法 1.分配法 括号里是加或减运算,与另一个数相乘,注意分配 24×(1211-83-61-3 1) 2.提取公因式 注意相同因数的提取。 0.92×1.41+0.92×8.59 516×137-53×13 7 3.注意构造,让算式满足乘法分配律的条件。 257×103-257×2-25 7 2.6×9.9 四、借来还去法 看到名字,就知道这个方法的含义。用此方法时,需要注意观察,发现规律。还要注意 还哦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嘛。 9999+999+99+9 4821-998 五、拆分法 顾名思义,拆分法就是为了方便计算把一个数拆成几个数。这需要掌握一些“好朋友”, 如:2和5,4和5,2和2.5,4和2.5,8和1.25等。分拆还要注意不要改变数的大小哦。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范本说明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范本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

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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