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篇一:放射诊疗制度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自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2、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相关证件齐全后方可开展。

3、医院综合办负责《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办理、校验等工作,《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悬挂在χ光机房,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5、本院每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年放射诊疗设备、人员变动、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等情况。

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本院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

某某医院

20XX年4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医院办公室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的委托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获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资质认证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

某某医院

20XX年4月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度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本院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的人员。

2、医院办公室负责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检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院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工作人员应至少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有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90天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该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字。

某某医院

20XX年4月

1、本院的放射诊疗设备和监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2)定期进行稳定性监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监测;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监测仪表;

(4)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别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5)不合格或者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2、本院遵守与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3、本院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种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4、本院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时,制定周密计划,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5、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注意选择胶片,以保证摄影质量,避免重复照射。

某某医院

20XX年4月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

本制度。

1.警示告示

⑴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⑵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温馨提示语。

⑶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之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2.屏蔽防护

⑴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当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⑵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保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所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3.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判断

⑴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射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⑵不得将X射线检查列入婴幼儿及少年儿童检查的常规检查项目;

⑶对育龄妇女腹部或者骨盆进行X射线检查前,应当问明是否怀孕;

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⑷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⑸实施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⑹每次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篇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6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6月2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一)放射治疗;

(二)核医学;

(三)介入放射学;

(四)X射线影像诊断。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

员: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

3、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具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一)放射治疗场所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三)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下列设备和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一)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四)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

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第三章放射诊疗的设置与批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见附件)。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

(一)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

(二)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

(三)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歇业或者停止诊疗科目连续一年以上的;

(五)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第四章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篇三:放射诊疗管理系列制度样例

放射诊疗管理系列制度样例

XXX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院医务科(或设备科等)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

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

年月日

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

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XXX医院

年月日

(XXX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样列)

为及时有效的调查处理放射事件,减轻事件造成的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及职责:医院成立辐射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院长,联系电话:XXXXXXX),副组长:XXX、XXX(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写明联系电话),成员:XXX、XXX等。领导小组具

体负责放射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处置及解除。

二、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当发生人为失误或放射诊疗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或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诊断、治疗实际用量/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超范围;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等情形)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三、放射事件应急响应处置:

1、当射线装置发生人员超剂量照射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封锁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查室,通知设备生产厂家,并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电话号码)、卫生部门(电话号码)/涉及同位素丢失被盗的还应当报告公安部门,配合上述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2、立即转移受照射人员,送至XXX医院(指定的或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3、配合行政部门查明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检修。

(其他事件根据相应的特点进行补充处置方案)

四、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解除:

当发生辐射事件的射线装置修复后,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状态检

测合格并报环保部门批准方可解除应急预案。对事件有关资料及时收集,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并采取妥善的预防类似事件的措施,对有关

责任人作出处理。

XXX医院

年月日

(XXX医院)放射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样例)

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开展的工作实际,制定放射诊断质量保证大纲,包括:影像质量评价;

胶片废弃分析;

患者剂量评价;

在投入使用时和投入使用后定期对辐射发生器的物理参数(如千伏电压、毫安秒、线形波动、焦点大小)的测量以及对显像装置(如洗片机)的检查;

定期检查患者诊断中使用的相应物理、临床因素;

书面记录有关的程序和结果;

剂量测量和监测仪器、相应校准及操作条件的核实;

纠正行动、追综及结果评价的程序。

(XXX医院)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样例)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

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

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1 一、每日上班后应先开机、开空调。检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预热,不允许在未预热状态下检查病人。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情况也应记录。 二、进行X线摄影检查前,应仔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和会诊单,检查号码是否准确,严防错号、重号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属、膏药等物品。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与临床取得联系。 三、摄影操作时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病人或怀疑脊椎骨折病人应有临床医生陪同,协助移动病人和摆位,以免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四、非本机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操作使用。 五、保持机房内整洁,下班前要及时关机、关灯和空调,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2 一、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二、放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工作时必须采取时间、距离防护措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掌握X 线检查适应症,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三、放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诊断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

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视野"进行工作。 四、X线检查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当受检者确需他人扶携时,除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还要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 五、严格控制孕妇及婴幼儿的检查适应症。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孕妇的下腹部检查。 六、放射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X线机、工作指示灯等设备,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机房内严禁堆放与诊断无关的杂物。 七、有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射线装置使用、维护、监督监测等档案。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3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三、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科工作管理制度篇4 一、设备定期维护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装置检查,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二、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是医疗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对放射线的应用、管理和控制,目的是保障医疗工作者和患者的安全。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介绍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放射诊疗管理制度 1.医院放射诊疗中心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放射诊疗中心,负责管理和行使放射诊疗工作。放射诊疗中心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2.放射诊疗操作规程 放射诊疗中心应制定放射诊疗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要求。规程内容应包括:放射诊疗机房的使用和维护;放射线设备的校准和质量控制;患者的放射线检查和治疗操作等。并要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确保操作规程的有效实施。 3.质量保证和监控 医院放射诊疗中心应建立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确保患者接受到准确和安全的放射线诊疗。质量保证和监控措施包括:放射线设备的定期校准和质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质评估;放射线图像的质量评估等。 4.急诊放射诊疗

医院应设立急诊放射诊疗室,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放射线检查服务。急诊放射诊疗室应设备齐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保持与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的紧密配合。 5.放射诊疗设备和材料管理 医院放射诊疗中心应建立放射诊疗设备和材料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和维护,以及放射线造影剂和逆行性介入治疗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等。 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放射防护责任人 医院放射防护工作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放射防护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2.放射防护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放射防护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要求。规程内容应包括:放射防护措施的采取和使用;放射线工作区的划定和标识;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等。规程要与放射诊疗操作规程相衔接,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的密切配合。 3.放射防护设施和设备 医院应配备相应的放射防护设施和设备,包括:辐射防护屏蔽墙、防护门和防护屏幕等。这些设施和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和验收,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4.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放射科规章制度

放射科规章制度 第一篇:放射科规章 一、制度 1.健全科室各级管理,制定各的工作制度,加强医德教育,确立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效劳的思想,提高诊疗质量。 2.科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各级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胸牌。 4.推行放射诊断的全面质量管理〔qa〕,执行影像诊疗规程。检查完毕,等观察照片合格后,方嘱患者离开。 5.每天集体读片与评片,解决疑难病例的诊疗及评定照片质量优劣,诊疗报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复核后发出。 6.定期评定诊断符合。同时,应对漏诊、误诊病例进行集体讨论,不断总结提高。 9.专人负责设备、仪器、物质和药品领取、保管及账册注销工作。 10.医技人员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按国家规章制度,安排每年一月的放射休假。严禁在科室内吸烟。 11.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2.职工病假及事假按院部规定办理。 13.健全会议制度,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二、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在方案购置设备前,科主任及仪器设备的主管人员应充分考虑科室 医疗的开展需要,做好调研、论证工作。 2.科内仪器设备应统一建立分户帐卡,做到账账〔院设备科、器材科 与放射科账〕、账物、账卡相符。 3.大型设备应指定由专人管理,从仪器到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等 过程,都应安排专人到场,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工作,熟悉仪器的安装过程 及操作规程。建立《机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本,要有详细的使用、故障、修理更换元器件品种及数量、线路改动等情况记录。操作使用人员要经过 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4.大型设备应储藏一定量的易损零配件和消耗品,材料物资要求妥善 保管,建立换用和消耗情况记录。 5.对使用已到寿命、性能指标明显下降且无法修复的仪器,应遵守医 疗设备的报废制度,使用科室应及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调剂审批表〞, 办理申请报废手续。 三、保卫制度 1.应有专人负责,科室领导应定期检查落实平安措施。 2.科室在一楼底层时,对外门窗应安装铁栅栏门。 3.非办公和节假日期间,机房及工作室应锁闭〔除急诊所用机房及暗 室外〕。值班人员应负全科保卫责任。 4.机房内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安装火炉,以防火灾和腐蚀设备。

医院放射科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职责、操作规程 及放射防护管理 放 射 线 科 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一、在院级领导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实施放射科主任对放射科各个部门(包括普通*线诊断、CT等)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科主任一般应由学科带头人、高年资医生担任。 二、可分设副主任或组长协助科主任工作。 三、住院医师应参加不同影像学方法的轮转学习,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的优势。科室应鼓励高年资主治医师按人体解剖系统分专业深入钻研,以期成为*一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应相对固定,定期轮转;应能够掌握放射科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一专多能。 四、全面抓好科室的各项质量管理和优质服务。科主任要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专业培养和提高业务水平。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各项*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二、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三、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四、*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五、*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六、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 一、对值班组要求 1、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放射科规章制度

放射科规章制度 医院放射科规章 1、各项放射线检查,要经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查; 2、重危病人检查时,须有经治医生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3、放射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写出描述准确的论断报告,签名后发出; 4、各种放射线检查均要作好登记,放射线照片要统一编号;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外 借或给病人带走; 5、坚持每天集体读片制度,研究解决诊断和投照上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放射线机器要定期保养、维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7、放射科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放射科工作 一般X线诊断、CT、MR、介入放射均须有值班、交接班、晨会、科务会、各级各类 人员职责、医疗差错登记,总结报告以及干部考核等制度,另外须有其本专业特有的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放射影像科大型设备均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建立和使用故障记录簿,供定期维修参考。一般3个月小检修,半年至一年大检修,除定期检修外,每日工作开始,技术人员应对每台运行的设备巡回检查,以了解可动部件的有无异常,对于设备的非正常耗损或破坏,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害应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理。 二、人员管理:技术人员和诊断人员均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值班制度,以保证使病人及时的得到检查和诊断。定期进行劳动纪律和服务态度以及医德医风检查。 三、会诊和评片:每日晨会在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下,对前日或当日的疑难病例、摄片进行分析讨论,提出诊断或处理意见。在主任技师或主管技师的主持下,分析讨论照片的质量和技术问题。同时进行差错、废片登记,为照片的诊断正确率、优质率等统计提供依据。 四、诊断报告和报告签发:一份X线诊断报告至少应有两名医师签字,以其正确的 描述和结论签发给临床科室,疑难病例由主管医师以上职称签发。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范文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店铺为你整理了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欢。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一)放射治疗; (二)核医学; (三)介入放射学; (四)X射线影像诊断。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员: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 3、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放射科规章制度

放射科规章制度 放射科规章制度1 1、建立疑难及误诊病例随访制度,指定临床科室住院医师成立随访小组,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病例进展定期随访并比照、分析、统计。 2、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的病例,以月为单位进展统计,并计算出每月的放射手术病理符合率。 3、以影像诊断和病理诊断比照,用符合、根本符合、不符合作为统计结果。最终以符合病例数加根本符合病例数比总随访病例数,计算出手术病理符合率。 4、利用以上随访病例进展回忆性读片。读片一般一月一次,读片由指定随访的住院医师主读,科主任主持读片,科室全体诊断医生、进修医生、实习医生参与。 5、读片内容:进一步回忆原影像片,公布手术病理结果,分析误诊缘由,提出今后阅片留意点。 6、读片内容、主读医生、读片时间及参与人员均需做书面记录及签名。 放射科规章制度2 名目 1.放射科防护平安责任制度 2.放射科平安操作规章制度 3.放射科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4.放射科个人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5.放射科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 6.关于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后安康检查制度 7.放射科环境场所防护设计及监测公示制度 放射科防护平安责任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各级行政机构公布的放射防护法规。全部从业人员必需经过正规的放射防护专业培训,考核合格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前方可上岗工作。 2.进机房必需配带热释光剂量仪或放射报警器,每日开机前由当班技术员检查各连锁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机房温度和湿度。 3.严格遵守放疗设备的各项操作规程,在未完全熟识操作技术前不允许上机操作,照耀时操作人员要全神贯注。在发生紧急意外状况时马上停顿照耀,并赐予妥当处置,做好记录,向上汇报。 4.放射物理人员和设备修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对治疗设备、剂量仪表和放射防护设施进展定期保养,修理和测量。各类剂量仪应按规定送有关部门定期校验。 5.各类放疗设备在常规检查、修理状态时严禁使用,待修理人员确认设备正常后才能使用。 6.放疗医生在设计治疗打算时应削减患者不必要的照耀为原那么,技术人员在执行照耀前应仔细核对治疗方案。 7.消失放射事故时,应马上停机准时组织检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放射治疗规章制度及质量控制制度

放射治疗规章制度及质量控制制度 放射治疗是一种常见的临床治疗方式,它通过放射线来杀死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控制疾病的目的。但是,由于放射治疗涉及到放射线等辐射危害,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规章制度,以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本文将就放射治疗的规章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探讨。 一、放射治疗规章制度 1. 放射治疗前准备工作的规定:治疗前必须对病人进行详细的临床病史和体格检查,了解病人的总体状况和肿瘤的类型、大小、位置及深度。同时还需要对病人进行骨骼造影、CT、MRI等检查,确定治疗的目标。在治疗前必须告知病人治疗的内容、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并征得其同意。 2. 放射治疗设备的规定:放射治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同时还要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治疗,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 3. 放射治疗剂量的规定:放射治疗剂量必须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肿瘤的特点进行调整,不能盲目增加剂量。在治疗过程中,必须动态监测病人的反应和剂量,及时进行调整。治疗剂量必须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不能超出国家规定的剂量极限。 4. 放射治疗期间的安全措施:放射治疗期间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护病人和医护人员免受辐射危害。必须配备适当的防护设备,如铅衣、手套、护目镜等。治疗期间必须定期监测病人的生命体征和放射剂量,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制度 放射治疗质量控制制度是保障治疗的重要环节,包括如下几点: 1. 治疗计划的制定:为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必须根据临床病史、体格检查和影像学资料等多方面数据制定治疗计划。同时,治疗计划必须经过多位放疗专家审核后才能执行。 2. 治疗剂量的监测:由于放射治疗的剂量与治疗效果密切相关,因此治疗剂量必须动态监测,确保每次治疗剂量准确无误。此外,医护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治疗设备,保证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3. 治疗后反应的评估:在治疗完成后,必须对病人进行严格的复查和评估。评估结果将影响治疗后的后续计划和后续治疗方案,因此必须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分析。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放射诊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医学检查和治疗方法,它可以帮助医生诊断疾病、制定治疗方案,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监测和评估。然而,放射诊疗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良反应,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确保其安全性和质量。 一、放射诊疗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是保障放射诊疗安全和质量的基础。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放射诊疗中的不良事件和事故,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规章制度也可以规范放射诊疗的流程和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准确、及时、可靠的医疗服务。 二、放射诊疗规章内容的介绍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管理:放射诊疗设备是保证诊疗效果的关键,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校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度。 2. 人员管理:放射诊疗人员是保证诊疗质量和安全的关键,人员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员的资质认证、岗位职责、技术培训、职业防护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3. 操作规程:放射诊疗操作规程是保证诊疗过程安全和准确的关键,操作规程包括患者准备、设备调试、影像获取、图像处理、报告撰写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安全防护:放射诊疗中存在一定的辐射风险和生物危害,安全防护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辐射防护、生物安全、化学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5. 质量控制: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是保证诊疗效果和质量的关键,质量控制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影像质量、技术指标、报告质量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诊疗效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总结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是保障放射诊疗安全和质量的基础,它包括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放射治疗规章制度及质量控制制度

肿瘤放射治疗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三级责任制度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放射诊断管理规定》旳有关规定,为贯彻放射防护旳安全责任,制定放射防护三级责任制度:放射防护实行医院(医务科)、科室、使用及维护人员,并定期对放射诊断操作人员、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教育和指引,并对直线加速器室旳放射防护工作、放射机房现场等定期或常常进行督查,检查防护装置,配合有关部门检测防护效果。 二、放射物理室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旳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院内及科内组织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中做好与有关部门旳协调和配合。 3.计划设计,由医生填好《治疗计划单》并经上级主管医生确认靶区签字后方可执行。计划设计按《放射治疗计划旳设计、实行规范》来执行。治疗计划实行三签字制度:《治疗计划单》上有计划设计人(剂量师)、计划组负责旳物理师和主管医师旳签字。 4.特殊照射,应由医师与放射物理师和技师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5.物理室人员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保证完毕。如应准时完毕计划设计和放射治疗技术旳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以及放射防护监督等工作。 6.保持工作环境及机房整洁、清洁,在机房内严禁吸烟。 7.各机房保持安静,不得在机房内会客,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人参观。 8.操作各放疗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严肃、认真、负责,爱惜设备。 9.每周做一次机器维护,保养。各机器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10.科室财产和设备,专人保管。 11.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应关闭用电设备,关好门窗。 三、CT模拟定位室工作制度 定位室工作人员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医生对病人治疗方式旳选择进行对旳旳定位。 1.负责定位室设备器材旳保管及常规维护; 2.掌握机器旳性能和纯熟应用;

放射科规章制度(精选11篇)

放射科规章制度(精选11篇) 放射科规章制度(精选1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放射科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放射科规章制度篇1 1、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建议摄片检查。 2、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3、各种造影必须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4、精神病人检查时,必须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5、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6、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7、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9、暗室保持整洁干燥不漏光。 10、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11、保持片子不过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2、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3、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4、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

放射科规章制度篇2 1、建立疑难及误诊病例随访制度,指定临床科室住院医师成立随访小组,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病例进行定期随访并对照、分析、统计。 2、对有手术病理结果的病例,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并计算出每月的放射手术病理符合率。 3、以影像诊断和病理诊断对照,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作为统计结果。最后以符合病例数加基本符合病例数比总随访病例数,计算出手术病理符合率。 4、利用以上随访病例进行回顾性读片。读片一般一月一次,读片由指定随访的住院医师主读,科主任主持读片,科室全体诊断医生、进修医生、实习医生参加。 5、读片内容:进一步回顾原影像片,公布手术病理结果,分析误诊原因,提出今后阅片注意点。 6、读片内容、主读医生、读片时间及参加人员均需做书面记录及签名。 放射科规章制度篇3 1、入室处有专人管理,凡进入导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换鞋、更衣、戴帽及戴口罩。 2、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干燥,专人负责定期更换消毒液,定期空气消毒。 3、患者入室应在清洁区更换推车。步行者应换鞋由患者通道进入手术室。 4、室内各种物品、药品要定量、定位放置,用后物归原处,药品定期检查。 5、应严格遵守无菌原则,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无菌操作技术,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6、施行介入治疗的患者应详细登记,逐月统计。 放射科规章制度篇4 1、各项放射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临床各科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

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

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放射科规章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本科室的科学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特殊造影的病人,必须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生写的诊断报告,应经 上级医师签名。 5.x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由放射科登记、刻录光盘,统一保管。 6.每天集体读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的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要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 行检查。 二、x线摄影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后影开机,开空调检查患者之前,先将球管预热,不许 在未预热的状态下检查患者,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 情况应记录。 2.进行x线摄影检查前,应仔细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检查号码是否正确,严防错号,重 名重姓;应出去病人身上的金属物、膏药等物品,对检查又不明之 处应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上级医师或技师,或与临床医生取得联系。 3.摄影操作时,应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患者或怀疑脊椎骨折的患者应有临床医师陪同,协助移动患者和摆位,避免患者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4.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5.非本机器操作人员未经 许可严禁操作使用。

放射治疗规章制度

放射治疗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三级责任制度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落实放射防护的安全责任,制定放射防护三级责任制度如下: (一)医院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对放射防护实行医院(医务科)、科室、使用及维护人员三级管理,定期对放射诊疗操作人员、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教育和指导。 (二)分管领导及医务科、防保科对影像科、肿瘤科直线加速器室的放射防护工作,放射机房现场等定期或经常进行督查,检查防护装置,配合有关部门检测防护效果。 (三)科室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放射设备、配套防护设施进 行检查,对不按防护制度操作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四)放射诊疗设备使用及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放射诊疗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次操作前认真检查、评估防护设施,做好患者指导及告知,落实放射防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及患者的安全,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 (五)防保科负责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送省职防所检测放射剂量),组织放射诊疗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针对体检结果提出休假意见。 (六)放射设备使用及维护人员对设备仪器应进行日常的使用和维护,定期维修及保养,各项记录完整,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处理。 (七)对因管理不善出现的放射防护问题,除对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外,对各级防护负责人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放射物理室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无故缺旷、迟到、早退 物理师应持证上岗并佩带工作牌。 2.积极参加院内及科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中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3.计划设计,由医生填好《治疗计划单》并经上级主管医生确认靶区签字后方可执行。计划设计按《放射治疗计划的设计、实施规范》来执行。治疗计划实行三签字制度:《治疗计划单》上有计划设计人(剂量师)、计划组负责的物理师和主管医师的签字。 4.特殊照射,应由医师与放射物理师和技师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5.物理室人员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保证完成。如应按时完成计划设计和放射治疗技术的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以及放射防护监督等工作。 6.保持工作环境及机房整齐、清洁,在机房内禁止吸烟。 7.各机房保持安静,不得在机房内会客,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带人参观。 8.操作各放疗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严肃、认真、负责,爱护设备。 9.每周做一次机器维护,保养。各机器负责人必须认真完成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10.科室财产和设备,专人保管,如需借用,必须写借条并经相关领导同意方可借用。 11.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应关闭用电设备,关好门窗 三、CT模拟定位室工作制度 定位室工作人员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医生对病人治疗方式的选

放疗科规章制度

放疗科规章制度 【放疗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以病人为中心,提高诊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密切与其他科室的联系,积极开展医教研工作。 二、执行各类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相对固定,个别岗位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轮换。 三、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要求,制定科室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每月、每季度小结,年终总结。 四、每周召开科会,传达周会内容,小结一周工作,研究和安排下周工作。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 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 六、开设专科门诊,应当派中、高级职称的医师担任。 七、严格掌握放射治疗适应症。实施放射治疗的病人应先经病理学或细胞学明确诊断,并经诊断确属放射治疗疾病。 八、建立新病人、疑难病例放疗前集体讨论制度,并记录在专用本。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诊疗质量。 九、治疗前认真核对治疗计划,选择合适的照射条件,保证靶区吸收剂量的均匀性,对患者非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十、对拟行放射治疗的病人应当要求病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十一、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互通信息,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十二、物品和药品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 十三、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放疗科仪器管理制度】 一、建立科室仪器设备的帐册,专人负责,做到帐物相符。 二、每台仪器应有操作规程,使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新来人员和进修人员在未掌握使用方法前,不得单独操作仪器。 三、使用中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应当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尽快修理,并记录在

案。 四、仪器技术档案(说明书、线路图、故障及维修记录)应保存良好。 五、直线加速器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5℃;相对湿度20%-65%,做到防寒、防热、防潮、防尘和防火。 【放疗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科室大门及房门钥匙,防止丢失;一旦不慎丢失,应及时报告,并做紧急处理。 二、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仪器、水、门及关窗锁门。全科人员应知道电源总开关位置,并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非工作需要,科室内不得使用电炉。 四、未经科室同意,本科工作人员不得在科内留宿。 五、提高警惕,杜绝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汇报领导。 六、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放疗科资料管理制度】 一、放疗申请单项目应填写齐全(姓名、部位、物理条件、剂量),治疗结束后治疗单应保留归档。 二、各种登记簿应保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每年度更换,妥善保存。 三、模拟定位片、磁带要按规定地点存放。医生借阅模拟定位片应办理手续,经借医生应签名并按期归还。 四、建立随访制度,由门诊护士负责随访,填写随访登记卡片、统计报告与疾病诊断符合率。 五、使用计算机管理数据、资料的,应当及时拷贝备份文件。 【放疗科查对和交接班制度】 一、接受放疗申请单时,做到五查:查姓名、部位、物理条件、剂量及交费。 二、查对放疗申请单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有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审签。 三、查对治疗剂量是否经过物理师计算核对。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交接各班尚未结束的工作和特殊情况。 【放射治疗计划质量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

放射诊疗规章制度【篇一:放射诊疗制度】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1、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自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2、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相关证件齐全后方可开展。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5、本院每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年放射诊疗设备、人员变动、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等情况。 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本院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 某某医院 2013年4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医院办公室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的委托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放射科规章制度

放射科规章制度 放射科规章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本科室的科学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特殊造影的病人,必须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生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由放射科登记、刻录光盘,统一保管。 6.每天集体读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的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要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查。 二、X线摄影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后影开机,开空调检查患者之前,先将球管预热,不许在未预热的状态下检查患者,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情况应记录。 2.进行X线摄影检查前,应仔细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检查号码是否正确,严防错号,重名重姓;应出去病人身上的金属物、膏药等物品,对检查又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上级医师或技师,或与临床医生取得联系。 3.摄影操作时,应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

患者或怀疑脊椎骨折的患者应有临床医师陪同,协助移动患者和摆位,避免患者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4.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5.非本机器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操作使用。 6.保持机房内的整洁,下班前及时关机,关灯及空调,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三、造影检查制度 1.检查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 造影前告知患者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使用碘剂造影前,必须进行碘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常规进行检查。 5.造影时,应备有急救药品和抢救需要用的器械并熟悉急救方法。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迅速对患者进行抢救处理,并请出有关可以协助抢救的医师。 6.造影后,应妥善交代注意事项。 四、综合读片制度 1.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每天组织全科医生,进修医生,实习医生读片. 2.由值班医师事先准备挑选前一天中较为疑难的,典型的或具有科教意义的病片 3.读片时由值班医生汇报病例,作出初步印象,并提出需解决或存在的疑问。上级医师进一步分析病例,综合各种影像馆和其他相关信息,相互印证,做出最终结论。 4.记录读片讨论结果。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影像设备均为价格昂贵、高精尖大型设备,是进行医疗检查和稳定影像质量的基本条件,为此,设备的安全管理尤显重要。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放射科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 _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_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____周至_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____线等机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江阴市东方女子医院____年____月 目录 1、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 2、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3、放射科主任职责 4、放射科医师职责 5、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6、医用诊断____射线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7、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8、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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