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15. 讲课人:黄荣

(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3)急救药品的种类各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用封条管理。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8)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2)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3)定期检查毒、麻、限剧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临床科室所有毒、麻、限剧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5)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补充基数。6)毒、麻药品必须用专用处方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安瓿。7)各临床科室、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8)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贴剂时,应当要求患者将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废贴数量。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规定销毁处理。(四)危害药物及高危药物管理制度

1)危害药物: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对生育有损害作用以及在低剂量下可产生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

瘤化疗药品和细胞毒药品。高危药物:包括危害药物,以及血管活性药物及刺激性、高渗性(PH>9)、低渗性(PH<4.1)药物、阳离子药物肌肉松弛剂等。2)高危药物要单独存放,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标识清楚明显、醒目。3)高危药物使用前要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输注前护理人员在注射单及输液单的药品名称前,用红笔标注高危药物符号(G)。4)高浓度的电解质溶液(10%KCL、10%NAcl),用于临床治疗时,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和医嘱要求使用,并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5)护理人员应定时巡视患者,根据患者病情调整滴速,静滴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按照规范要求予以处理。6)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的科室及工作人员,按医院相关的规定,填写不良反应表报临床药学室。7)高危药物使用科室,定期组织科内人员讨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停止、淘汰、更换高危药物的建议。不用的高危药物如肌松药要退回药房。

治疗、用药的安全工作程序和措施

1、“三查八对”、“一注意”

(1)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的内容。

(2)八对: 床号、姓名、药名、药物浓度、用法、剂量、时间、有效期。

(3)一注意: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2、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2)临时医嘱药药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查问清楚后方可执行。(3)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诉一次确认无误才可执行,保留用过的

瓿,患者病情稳定后经两人核对方可丢弃。

(4)整理医嘱后,需经理两认查对,护士长每周查对两次。

3、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2)摆药前要仔细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裂缝、瓶口有无松动,查对有无松动,有效期及批号。

(3)摆药后经二人核对才可执行。

(4)易导致过敏的药物,用前询问过敏史,如有过敏,应在床头悬挂醒目标记,使用毒、麻、限制药物时要反复核对,多种药物共同使用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如患者提出疑问,需再次查对清楚。

特殊检查护理观察及应急处理预案

一、胃肠镜检查护理观察要点及应急处理流程

(一)护理观察要点:

1.观察大便颜色,如患者出现黑便应及时报告医生。

2.患者腹痛、腹胀难忍应及时报告医生,对症处理。

3.如患者出现咽痛,要劝告病人不能用力咳,以免引起黏膜破损,必要时,可用漱口或含片含服,以减轻症状,便于恢复。

(二)处理应急流程:

1.穿孔

2.患者轻度腹痛,为胃镜下治疗后常见症状,6-8小时后缓解;如患者出现剧烈上腹痛,

应立即报告医生,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必要时请外科急会诊,出现穿孔应立即联系手术室行急诊手术。

3.黑便

出现少量黑便,一般不需要止血药物,应遵医嘱卧床休息,2-3天后逐渐减轻,出现大量柏油样便应嘱患者绝对卧床休息,立即报告医生,观察出现情况,遵医嘱使用止血药物。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做好交班。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5)高警示药品应存放在相对固定区位,并粘贴有高警示药品标示。 4. 备用药品的使用 (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急用时按医嘱使用,抢救车药品为患者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3)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132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六、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各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8)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 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他用。严格按规定控制适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瓶的容器回

急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顺序(从右到左)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物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及物品须经科室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交接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登记本。做到账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药品、器械配备登记本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药品、器械配备登记本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两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账物相符。 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1、护理人员书写护理病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最新要求执行。

2、护理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3、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4、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具体到分钟。 5、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记录项目齐全;文字工整,字迹清晰,版面消洁;表达准确,语句通顺,简单扼要:格式及标点正确,无错别字。 6、书写过程中出现错误时,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淸楚、可辨,修改人签名,并注明修改时间,续写正确内容,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每页面修改不超过两处,否则由原来记录者及时重抄(上级修改除外)。 7、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或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审阅并签名。 8、进修护士由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认定其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9、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记录的责任,修改时,使用红色双线画在错误上,书写修改内容,签名并注明修改时间。 10、体温单、医嘱单、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应按时归档。 突发事件管理预案 忻城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护理应急管理组织 在紧急状态下全院护理人员必须听从护理部统一指挥与调动,各科护士长应积极配合护理部抽调护理人员组建救护小组,护理人员必须服从护理部协调与安排,并发扬“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积极认真投入到抢救工作中。 成立领导小组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 (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三)摆放药品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1、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做好抢救物品、药品仪器的管理与保养,并熟练使用。 2、抢救车设专人管理,并做到定期清洁和检查。 3、急救车、抢救物品、仪器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更换位置。各班人员要熟悉急救车备用的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能够熟练掌握抢救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熟记常用抢救药品的剂量。 4、抢救仪器和药品管理,严格执行“四定”制度,即定量储存、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时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5、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在使用、补充登记本上记录所使用的药品、物品及用法,并(24小时内)及时补充、清洁,如因药房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急救车内药品、物品齐全,性能良好,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仪器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100%。 6、急救车上的急救药品和仪器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物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品、仪器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帐物必须完全相符,每班交接并签全名。封存科室每月清点,封存前由两名护士按基数清点,核对无误后封存,并注明封存时间,双人签名,护士每天检查封条情况,并做好交班,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封存。

7、实行药品及物品失效期预警制度,设制急救车药品、必备物品的一览表。表内标明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的名称、基数、有效日期、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护士在检查药品时如发现即将过期的药品,即在相应位置用笔注明,以提示在失效期前优先使用;在检查一次性医疗物品时同样用此方法。(看看是否要注明具体时间,比如药品是近3个月内过期注明,物品是一周。) 9、备用活动氧气装置一套(氧气瓶、流量表、湿化瓶、一次性吸氧管),备用活动吸痰机一台,清洁、标签清楚、性能良好、无过期失效,吸痰机需注明责任人及操作流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10、主管急救车护士每周检查2次,护士长检查每周1次,并签名。 护理部 2017-5-22修订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药品一般管理 1.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督促科室药品管理。病区治疗护士负责药品的 领用、保管和清洁工作,全面检查病区药品。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注射类、口服药、外用药等有明显标识,标签应完整、规范、清晰,并分区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胃肠药品分区放置;外观相似(看似)、药名相近(听似)的药品分开放置,有特殊提示标识;同类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3.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拿取的地方,性质不稳定的药品,如需避光及低温保存的按药品 说明书合理存放和使用。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存放,药瓶或药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品。 4.药柜每周清理一次,包括清洁药柜、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发现过期药 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清点记录。对在有效期在 6 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避免过期。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5.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 二 )病区药品基数管理 1.病区应根据专科病种的需要,经护士长、临床药师、专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 审核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以便 于临床应急使用。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四份,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病区 各保存一份。 2.建立《药品管理登记本》,每周清理基数药品的种类、数量及质量,做好记录 并签名。 3.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分类摆放。 4.治疗护士每日及时清理领取的药品,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使用。 ( 三 )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规定》管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保险柜存放,做到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且口服药品与注射射类药品分拒放置。药柜外要有明 显的标示;“麻醉药品管理专柜” 、“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药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药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5、管理要求:制订封存式管理制度,专管护士每日上班后,就检查封存卡的完整情况。封存卡完好无损,说明急救物品未动用,就在急救物品检查本上签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四川病区药品储存和使用管理检查细则.docx

附件 2: 四川省医疗机构病区药品贮存和使用管理检查细则(500 分)项目考核指标分值得分备注有麻、精药品管理制度5 有高危药品管理制度5 有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5 有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5 制度规范( 50 有病区备用药品审核、领用、补充流程5分) 5有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有静脉药物配制操作规程5有输液反应应急预案5有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5有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与药害事件应急预案5基本要求( 100 分)病区药品专人管理5 病区药品定期检查有记录5 药品按规定离地离墙存放5 避免阳光直射药品,避光品种应按规定避光保存5 内服药、注射剂和外用药分区存放10 药品贮存( 300分)同一包装盒内药品无混装10 药品无混堆、混放10 无过期失效药品10 注射剂安瓿印字清楚、无脱落5 药液无变色、无浑浊5 开零口服药装置瓶为原装瓶(盒)5

开零口服药药袋有批号效期标注5 开零口服药品无变色、裂片、粘连、霉变等5 按照药品效期做到先进先用、先产先用、近期先用10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单独加锁存放,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5麻、精一药品( 40 分)专柜(保险柜)加锁,粘贴统一标识5 专人管理5 使用专用处方5 固定基数管理(固定品种和数量及交接记录)5 实行批号管理(批号登记记录),药品可溯源5 未固定基数的病区对当日尚未使用的药品专柜加锁管理并有交接使用记录5 各项记录齐全规范(含交接记录、使用登记、残余药品处置登记等)10高危药品( 30 分)全院统一的高危药品目录5 全院统一的高危药品警示标识5 备用高危药品存放区域贴有警示标识5 急救药品内放置的高危药品贴有警示标识5 冰箱内高危药品存放区域贴有警示标识5 高危药品应有警示信息提示措施(危害防范要点明确提示)5冰箱药品( 25 分)内服药、注射剂和外用药分区存放5 冰箱温度每日有监测记录5 冰箱温度在 2~ 10℃(如贮存温度有特殊要求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5 药品离箱壁存放,药液无冻结5 药品包装未受潮或污损5急救药品( 35 分)统一储存位置5 统一规范管理5 统一清单格式(包括药品目录、药品排序)5 有急救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5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

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一、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二、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职人员要对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三、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3)根据药品种数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逐班清点交接,保证备用状态并及时记录。 (4)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一.急救车管理 ①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 ②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③抢救车配备物品清单、药品有效期说明卡,按统一规定放置。 ④急救药品应按药物使用有效期排列(由近及远)。可根据各科特点增加药物品种。 ⑤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 ⑥急救车内物品平时不能随便取用,抢救用后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⑦每日班班交接时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消毒包有效期,保证物品使用。 ⑧抢救物品如:压舌板、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①无中心供氧科室氧气吸入装置上放置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吸氧鼻导管、蒸馏水等。

②氧气袋按规定放置,充氧饱满。 ③中心供氧科室备氧气装置用物盘,备齐物品,用后及时补充,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④吸引装置清洁、消毒备齐用物,待用。每日交接时核对,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功能良好状态,无积灰。 ⑤插座照明性能良好。 ⑥胸外心脏按压板置于抢救车背面的凹槽内,随手易取。 ⑦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3)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保养方法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是指为满足临床急救或及时使用,药房临时存放在各病区的急救药品、基数药品、麻醉药品、液体等。为做好病区药品的管理,特定如下制度: 1、住院药房负责病区药品的管理工作,各病区应设专管员配合住院药房做好病区药品的管理,负责药品的备案、保管、有效期、领取等具体工作。 2、接受住院药房对病区药品的定期检查(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3、病区药品的配备以满足临床需要的最小量为原则,并在住院药房备案,要求统一标识,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此类药品应定期周转,不适合长期存放。病区内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4、各病区专管员应定期检查病区备用药的有效期,按有效期的远近顺序进行摆放及使用。药品过期后不得使用。发现药品有杂质、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住院药房处理。 5、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详见附表。 6、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封条管理,一经使用,应在24小时内补充并做好交接。对于即将过期及标签模糊的药品进行补充时,应提前提请药品明细单、内部转账支票(支票可每月提交一次),由护士长签字,到住院药房领取。 7、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应及时退药。 9、病区药柜的注射药、内服药、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 10、病区麻醉药品的管理、使用和储存按我院药剂科颁发的《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执行;病区高危药品的管理、使用和储存按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执行;需冷藏药品按我院《冰箱储存药品管理制度》执行;需避光储存或避光输注药品按我院《避光储存和避光输液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1、各病区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如出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时,由各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员负责按《山西大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报药

病区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病区药品根据种类、性质定点分类分柜放置,指定专人管理,福泽庆典和保管,保证药柜清洁,药品摆放整齐、帐物相符、标签清晰,无变质、混放、过期、失效。 2.普通药品标签采用白底黑/蓝字,外用药用红框标记,内服药用篮筐标记。 3.各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伤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不得私自服用。 4.药物标签与瓶中药品必须相符,标签模糊或涂改不得使用。 5.药品每天清点,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护士长每周一次督促检查药品管理并签名。 6.需要冷藏的药品应置于病区专用冰箱内,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应避光保存。 7.拆封后有效期≥1年的口服药有效期暂定为一年,有效期<1年的按实际有效期计算,并在药品容器上标明;未拆封的口服药和针剂的有效期按包装所示。 8.药品近失效期应及时更换。 9.药材科和护理部定期对病区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符合,有无过期、变质

药品,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结果纳入护理质量考评。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存放管理要求 1.使用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必须请具有麻醉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开具麻醉药的医嘱和处方,护士确认伤病员已签署麻醉药使用知情同意书,方可执行医嘱。 2.使用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后,保存空安瓿,凭空安瓿和麻醉处方到药房领药。 3.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及其使用后的安瓿要求班班清点并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4.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双锁保管,钥匙随身携带。 5.护士长应每月检查麻醉药和精神药品的登记、使用、清点情况。 (三)特殊药品的存放要求 1.高危药品单独存放,并且有醒目的标识,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品标签采用白底红字。 2.抢救药品应固定放置在抢救车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及时补充。封存管理的抢救车,如未启用可每月清点一次,为封存管理的抢救车需每班和查清点。 3.贵重药品放在专用抽屉内上锁管理,帐物相符,每班清点并签名。

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规定: 1、抢救车清洁、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 2、抢救仪器“五定两及时”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完好率100%,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所有药品及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无过期。 4、急救物品齐全、保证处于功能状态,每班清单有记录。 5、抢救药品保证基数,标签清楚,无过期,用后及时补充,每日清点有记录。 6、抢救药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 7、抢救药品及物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8、护理部质控组定期检查抢救物品、药品。 抢救车 急救药品剂量、用法、副作用 抗休克升压药—正肾、付肾、异丙肾、多巴胺、间羟胺 呼吸兴奋剂---可拉明、洛贝林 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西地兰、利多卡因 扩血管降压类药物---硝普钠硝酸甘油 利尿及脱水药—呋塞米、甘露醇 激素药—地塞米松 解痉平喘—氨茶碱多索茶碱 解痉镇痛—阿托品、6542 其他 镇定剂类药物—地西泮、苯巴比妥

解毒类--氯解磷定

1.盐酸肾上腺素(1mg)(1ml) 用法:皮下注射 用量:1mg 作用:抢救过敏性休克: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心脏骤停;支气管哮喘;与局麻药合用;鼻粘膜齿龈出血 副作用: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 心律失常;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用量过大或皮下注射误入血管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出血 2去甲肾上腺素(2mg)(1ml) 用法:静滴 用量:4—10ug/min 作用:用于急性心梗、体外循环引起的低血压以及CPR后的血压维持,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消化道出血所致休克 副作用:药物外漏可引起局部坏死,头痛、眩晕、血压高、呕吐、抽搐 3异丙肾上腺素(1mg)(1ml) 用法:静滴 用量:1mg 用法:用于增加心肌收缩力,心跳骤停,房室传导阻滞,抗休克 副作用:心悸,头痛,头晕,喉干,恶心,软弱无力及出汗 4多巴胺(20mg)(2ml) 用法:静脉注射 用量:1—5ug/kg 作用:用于心肌梗塞,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 副作用:胸痛,呼吸困难,心悸,心律失常,全身软弱无力感 不得和碳酸氢钠等碱性药物合用 5阿拉明(间羟胺)(10mg)(1ml) 用法:肌内注射,静推,静滴 用量:10—20mg 作用:用于升高血压,各型休克与多巴胺合用比例是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4.1.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各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8)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2)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3)定期检查毒、麻、限剧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音响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5)临床科室所有毒、麻、限剧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分享

备用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 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应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护理部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六、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七、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九、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一、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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