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样本
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书写样本

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书写样本在民事诉讼中,当被告面临原告的起诉时,如果认为原告的请求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就可以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
以下是为您提供的一份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书写样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首部1、标题: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正文1、答辩事由首先,应当明确说明答辩的事由,即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指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例如:“答辩人就原告_____(姓名)诉答辩人_____(案由)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2、事实与理由接下来,详细阐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和理由。
(1)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简要介绍案件的背景情况,包括原被告之间的关系、纠纷的起因、经过等。
(2)说明诉讼时效的规定引用相关法律条文,说明该案件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以及起算点。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分析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因结合案件事实,说明原告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或者原告主张权利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例如:“在本案中,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_____(纠纷事项)发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应当自该日起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
然而,原告直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
”(4)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应当在答辩状中予以列举,并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和证明目的。
劳动合同无效的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无效的司法解释一、背景及意义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实际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合同无效进行了司法解释,以便为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和处理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合同无效作出如下解释:1. 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1)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3)用人单位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劳动合同;(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8)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但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未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不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4)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
(5)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劳动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1)劳动者发现劳动合同无效,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劳动合同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度计件工资劳动合同标准样本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计件工资劳动合同标准样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劳动者)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合同起始日期2.2 合同终止日期第三条:工作内容3.1 乙方的工作岗位3.2 乙方的工作地点3.3 乙方的岗位职责第四条:计件工资标准4.1 计件工资的计算方式4.2 计件工资的支付标准4.3 计件工资的支付时间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1 乙方的工作时间5.2 乙方的休息休假安排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6.1 甲方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6.2 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第七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1 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7.2 甲方的福利待遇第八条:劳动纪律和考核8.1 乙方的劳动纪律要求8.2 乙方的绩效考核标准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9.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9.2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9.3 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甲方违反合同的责任10.2 乙方违反合同的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1.2 合同争议的解决程序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双方的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13.1 合同的生效条件13.2 合同的修改程序13.3 合同的解除程序第十四条:双方签字盖章14.1 甲方签字盖章14.2 乙方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2 乙方(劳动者)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合同起始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2.2 合同终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第三条:工作内容3.1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请填写具体工作岗位),负责(请填写具体工作职责)。
诉讼时效案例分析

诉讼时效案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时效是指起诉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起诉权的期限。
如果起诉权利人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行使起诉权,其起诉权利将会丧失。
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将通过具体案例对诉讼时效进行分析,以期加深对诉讼时效的理解。
案例一,小明与小红合同纠纷案。
小明与小红曾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小明在一年内向小红支付一定金额的货款。
然而,小明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导致小红提出起诉要求。
然而,小红在合同约定的一年内未提起诉讼,直到一年零三个月后才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定,小红的起诉行为已超出诉讼时效期限,因此驳回了小红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小红未能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行使起诉权,导致其起诉权利丧失。
案例二,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纠纷案。
某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与公司从事竞争性的活动。
然而,员工在离职后不久即与公司从事了竞争性的活动。
公司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员工停止竞争性活动并赔偿损失。
然而,公司在劳动合同约定的一年内未提起诉讼,而是在一年零六个月后才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的起诉行为已超出诉讼时效期限,因此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未能及时行使起诉权,导致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诉讼时效期限,及时行使起诉权,以免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严格依法审理诉讼时效案件,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案例分析能够对诉讼时效有所启发,引起大家对诉讼时效重视的重视。
任茂省、兰州安定医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任茂省、兰州安定医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30【案件字号】(2019)甘01民终46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石林刘桂刚李淑琴【审理法官】石林刘桂刚李淑琴【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任茂省;兰州安定医院【当事人】任茂省兰州安定医院【当事人-个人】任茂省【当事人-公司】兰州安定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冯进萍甘肃韬合律师事务所;贾海宁甘肃众炀律师事务所;火高发甘肃众炀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冯进萍甘肃韬合律师事务所贾海宁甘肃众炀律师事务所火高发甘肃众炀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冯进萍贾海宁火高发【代理律所】甘肃韬合律师事务所甘肃众炀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任茂省【被告】兰州安定医院【本院观点】以上两组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不予采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权责关键词】无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撤销代理实际履行合同约定证据不足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撤诉开庭审理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二审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任茂省起诉安定医院的本案纠纷是否超过仲裁及诉讼时效。
任茂省为证明本案存在仲裁时效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提交了《关于给付工资的请求》(2014年8月12日)、《请求医院补发拖欠本人承包费及工资的申请》(2016年11月28日)、《请求予以补发拖欠工资的申请》(2017年6月3日),据以证明其多次向安定医院主张权利。
经审查,《关于给付工资的请求》左下方案外人周国梁明确告知任茂省,其无法兑现相关请求,并告知任茂省直接向安定医院及宋积信要求解决,但任茂省并未提交其向安定医院主张权利的证据。
保密协议诉讼期

一、保密协议诉讼期的起算1. 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离职后,若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可自发现或应当发现违反保密协议行为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
2. 劳动合同期限内违反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可自发现或应当发现违反保密协议行为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
3. 保密协议履行完毕后:若保密协议履行完毕,但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可自保密协议履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
二、保密协议诉讼期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三、保密协议诉讼期的时效中断在保密协议诉讼期间,若出现以下情况,诉讼时效中断:1.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履行保密协议的通知或者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通知。
2.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交履行保密协议的承诺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诺。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保密协议纠纷。
四、保密协议诉讼期的延长在特殊情况下,保密协议诉讼期可以延长。
例如:1. 因不可抗力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自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 用人单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劳动者涉嫌犯罪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自犯罪嫌疑人被释放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总之,保密协议诉讼期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言,都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在保密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避免因违反保密协议而引发诉讼。
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起诉几次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起诉几次?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起诉几次呢?一、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的次数限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在一审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上诉成功,则可以进行二审;如果上诉失败,则需要执行一审判决或者裁定。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纠纷的起诉次数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需要遵循“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也就是说,对于同一个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已经在仲裁阶段或者一审阶段提出过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在二审阶段不能再提出。
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或者新的诉讼请求,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二、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的条件1. 诉讼请求明确:当事人提起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应当明确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
2. 证据充分: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合法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
3. 符合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当事人应当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仲裁申请或者诉讼请求。
三、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的注意事项1. 选择合适的诉讼法院: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应当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 注意诉讼时效: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当事人应当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请求,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3. 充分准备证据: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胜诉关键在于证据。
当事人应当充分准备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4. 合理选择诉讼请求:当事人应当在提起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合理选择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
总之,劳动合同纠纷可以起诉多次,但需要遵循“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和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法法律规定时效(3篇)

第1篇一、引言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它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在劳动法中,法律规定时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它规定了劳动争议的提起、仲裁、诉讼等程序的时间限制。
本文将从劳动法规定的时效制度入手,详细阐述其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及法律意义。
二、劳动法规定时效概述1. 时效的定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定期间内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权利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
劳动法规定时效,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劳动权利,导致其劳动权利丧失的法律制度。
2. 时效的分类根据劳动法规定,时效可分为一般时效和特殊时效。
(1)一般时效:指劳动法对劳动争议的提起、仲裁、诉讼等程序所规定的时间限制。
(2)特殊时效:指劳动法对特定劳动权利的保护所规定的时间限制。
三、劳动法规定时效的具体内容1. 一般时效(1)劳动争议提起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逾期申请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特殊时效(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经济补偿请求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请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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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样本
Sample of limitation of action in labor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样本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劳动合同诉讼时效】《劳动合同法》存诉讼时效盲点
孙先生1998年9月进入北京某物业公司做电梯维修工。
按照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以及电梯维修工的职责,孙先生从事的工作全年无休,24小时不间断在岗。
但是进入公司工作11
年来,公司却没支付过他任何加班费和经济补偿。
去年孙先生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其1998年9月1日
至20xx年2月29日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17万余元。
近日,北京市一中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要求北京某物
业管理公司支付孙先生11年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共计6万
余元。
负责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案
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60天,但是像孙先生这种一直在一个企业连续工作如何认定诉讼时效,在《劳动合同法》中却没有明确规定。
目前,法官审理这类案
件只能根据北京市高院的精神,对于职工翻老账索要加班费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的案件,两年以内部分由企业举证,两年以上部分由职工举证。
如果职工能够证明企业10年或者20年一直拖欠加班费,法院应该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
近来,北京各法院受理大量类似案件,北京房山法院一庭长说,如果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来追溯10年甚至20年前的企业用工制度不科学,这么判下去有些企业将不堪重负甚至被判垮。
希望最高法院在出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时,考虑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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