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破产角度分析证劵投资保护基金公司的法律地位
2023年证券从业之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证券从业之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下列关于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有()。
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③④D.②③④【答案】 A2、—般来讲,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答案】 C3、股价平均数是采用股价平均法,用于度量所有样本股()的平均值。
A.总体价格水平B.经调整后的价格水平C.价格水平D.加权价格水平【答案】 B4、以下()类股东及其行动人持股超过5%的股份,不会被视为非自由流通股本。
A.公司创建者B.证券投资公司C.国有股份D.战略投资者【答案】 B5、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是()权益的代表。
A.基金监管人B.基金管理人C.基金份额持有人D.基金发起人【答案】 C6、(2020年真题)港股通股票包括()A.Ⅰ、ⅡB.Ⅲ、ⅣC.Ⅰ、Ⅱ、ⅢD.Ⅰ、Ⅱ、Ⅲ、Ⅳ【答案】 C7、《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应当向()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A.全部股东B.配售当日登记在册的C.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D.目前登记在册的所有【答案】 C8、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关系,表达最准确的是()A.普通股包含优先股B.普通股和优先股没有关系C.优先股包含普通股D.优先股股东相对于普通股股东,有些权利是优先的,有些权利又受到限制【答案】 D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属于()。
A.操纵市场行为B.欺诈客户行为C.内幕交易行为D.虚假陈述行为【答案】 A10、下列机构投资者中,相对而言,投资方向受到较为严格限制的是()。
A.证券投资基金B.社保基金C.企业年金D.社会公益基金【答案】 B11、下列关于资产证券化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证券公司可以无条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B.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C.根据证券化产品的金融属性不同,可以分为股权型证券化、债权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D.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须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且具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答案】 A12、无限售条件股份包括( )。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如果基金公司倒闭,作为投资者,你的资金可能面临一定风险。
但是否能够完全获得退款,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投资的基金类型、投资者所处的法律体系以及基金公司倒闭原因等。
根据不同的基金类型,基金公司倒闭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后果。
在开放式基金中,投资者可以随时赎回自己的份额,因此即使基金公司倒闭,你至少可以拿回你的投资金额。
但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无法获得全部的盈利,尤其是当基金公司的资产无法覆盖所有投资者的份额时。
相比之下,封闭式基金通常有一定的锁定期,你必须等到期满后才能赎回。
如果基金公司在期满前倒闭,你可能面临损失。
在选择基金时,了解基金的类型和赎回规则对于降低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投资者所处的法律体系也会对基金公司倒闭的后果产生影响。
在大多数国家,基金公司都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这些机构会对基金公司的运营进行审查和监督。
如果基金公司出现财务问题,监管机构通常会介入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他们可能会要求基金公司进行资产清算,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一些国家还设立了投资者保护基金,用于赔偿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具体的保护措施和赔偿金额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基金公司倒闭的原因也会对投资者的退款产生不同的影响。
如果基金公司倒闭是因为经营不善或违法行为导致的,投资者可能会向监管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以追回自己的损失。
如果基金公司的倒闭是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投资失误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的,那么投资者的损失可能无法得到有效补偿。
基金公司倒闭对投资者可能带来一定风险,但具体情况因地区、基金类型和倒闭原因而异。
作为投资者,了解基金的类型、法律体系以及监管机构的保护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分散投资风险、选择信誉好的基金公司也是降低损失的一种方式。
最好在投资前,对基金公司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基金公司倒闭是许多投资者担心的一件事情。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投资者可能会忧心忡忡地问自己的钱能否被追回。
在许多国家,基金公司倒闭的风险得到了一定的保障,针对基金公司倒闭的情况,国家设立了基金保护制度,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我国的《基金法》规定基金公司必须设立基金资产专户,保障基金公司和基金资产的独立性。
这也就意味着,即使基金公司出现了财务问题,资金也不会被用于弥补公司的债务。
此外,在中国,基金护照也被设立用来保护投资者利益。
基金护照是中国基金业协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该基金已经过审并获得许可,以及该基金管理人的审核结果、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
具有基金护照的基金产品在中国境内上市,并且可以享受相应的投资者保护政策。
同样对于基金产品的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也有一定程度的保障。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投保基金”),是中央政府设立的专项基金,旨在保障证券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的专项基金。
如果客户在场外交易平台上收到财物损失,可以向投保基金申请理赔。
当然,除了投保基金,投资者还可以考虑在选择基金的同时仔细了解基金托管方的情况。
基金的托管方需要按照规定来管理和监管基金的资产,如果基金公司出现问题,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托管机构来追回资金。
总的来说,如果基金公司倒闭,投资者的钱并非没有希望被追回,政策法规和投保基金都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措施。
当然,投资者应该谨慎选择基金产品,了解基金公司、托管方和基金产品的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如果基金公司倒闭了,作为投资者,你的钱并不一定能够全部返还。
这取决于基金的类型、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多种因素。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1. 基金资产被清算:基金公司倒闭后,监管机构通常会对基金进行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基金的资产将被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基金的债务。
如果基金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基金资产的价值可能足以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部分收益。
清算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可能存在争议和不确定性。
2. 转移基金管理权:在某些情况下,监管机构可能会将倒闭的基金转移给其他管理公司。
这样,投资者的钱可能会进入新的基金管理公司,但也可能面临不同的投资策略和风险。
3. 投资者赔偿计划:一些国家或地区设立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或投资者赔偿基金,用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基金公司倒闭时,这些机构可能会提供一定的赔偿,帮助投资者回收一部分损失。
这些机构通常有最高赔偿限额和申请条件,不能保证投资者能够完全获得赔偿。
4. 个人破产申请:如果基金公司倒闭导致你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你可能需要考虑个人破产申请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个人破产申请能够帮助你减轻或免除一部分债务,但也会对你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降低基金公司倒闭的风险,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选择知名的基金公司:知名的基金公司通常拥有更好的财务实力和更严格的监管合规。
投资者可以通过研究基金公司的历史业绩、规模、声誉以及监管机构的评级来评估其风险。
2. 多元化投资:投资者应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基金或资产类别,以降低个别基金倒闭的风险。
多元化投资可以通过购买不同类型、不同风险水平的基金来实现。
3. 定期监测基金的风险状况:投资者应该定期关注自己所持有的基金的风险状况和基金公司的财务报告。
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如转移资金或减少风险敞口。
尽管基金公司倒闭的风险是存在的,但投资者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基金公司和合理的投资策略来降低风险。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基金公司倒闭后,投资者的资金是否能够安全回收取决于该基金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一般来说,基金公司以独立法人身份存在,倒闭不会对投资者的资金造成直接影响,但仍
然有一定风险存在。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因素和方法。
2.破产清算程序:如果基金公司宣布破产,其破产清算程序将启动。
在中国,破产清
算程序由相关监管机构和法院进行监督和实施,其中包括评估资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
资产等步骤。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基金公司的资产不得用于偿还其债务,主要用于清
偿投资者的权益。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资金可以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得到部分返还。
3.投保机构保险保障: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我国设立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
并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进行管理。
如果基金公司倒闭,投
资者可以向中基协申请索赔,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4.行政干预和政策支持:如果基金公司倒闭涉及大量投资者和资金,政府可能会采取
措施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例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的设立,以接管处置倒闭基金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基金公司倒闭后,投资者的资金仍有潜在的风险,但也有保障措施,例如基金资产独
立性、破产清算程序、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行政干预和政策支持等。
投资者应密切关
注基金公司的风险情况,选择信誉良好的基金公司进行投资,并做好风险控制和分散投资。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考虑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来降低风险。
基金公司破产的问题

基金公司破产的问题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基金已经成为了投资者广为接受和参与的一种金融产品。
然而,就像任何其他商业机构一样,基金公司也面临破产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基金公司破产的问题,并提供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基金公司破产的原因基金公司破产的原因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下面列举几个常见的原因:1. 投资失误:基金公司负责管理投资组合,并通过投资获得资金回报。
然而,如果基金公司的投资失误,或者因为市场波动导致投资组合贬值,这可能导致基金公司资金流动性不足,最终导致破产。
2. 内部腐败:基金公司管理层的腐败行为也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可能存在操纵基金资产、贪污挪用资金的情况,这将严重损害公司的财务状况。
3. 法律诉讼:基金公司可能会因为违法行为或投资者对其提起的其他法律诉讼而面临巨额赔偿,这可能超出了基金公司的财务承受能力。
二、基金公司破产的影响基金公司的破产将对多方面产生影响:1. 投资者损失:基金公司破产将导致投资者损失资金,尤其是那些无法及时追回已投资资金的投资者。
这对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都是巨大的打击,特别是对那些依靠基金获得退休金或其他收入的人来说。
2. 金融市场震荡:基金公司破产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大规模震荡。
基金公司破产将导致投资者的恐慌性抛售,可能引发股市下跌、股票价格暴跌等影响。
3. 经济影响:基金公司破产将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基金公司通常拥有大量的资金,并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于各种经济活动。
一旦基金公司破产,这些资金将无法继续流入市场,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其他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解决基金公司破产的方案为了防止基金公司破产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1. 加强监管: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基金公司的监管,在公司运作过程中进行全面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公司在投资决策和资金管理方面遵守规定,防范公司破产风险。
2. 法规完善:加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规定基金公司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责任制度。
《新证券法解读》

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
•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 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 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 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 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 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 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 结算资金和证券。
整理课件
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 《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 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 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这样的规定,是昔日在严防金融风险的背景下制定 的。但目前实行严格分业经营的做法在实践中已经 开始被突破,实际中已经出现在集团控股下分设银 行、证券、保险机构的模式。比如中国工商银行等 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了基金公司。这确实需要法律上 给予支持。
整理课件
专栏之一:美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公 司
•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美国于1970年通过《证券 投资者保护法》(The 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Act),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 (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 SIPC)。
• 按照现行证券法规定,股票只能采取现货方式 交易,禁止买空卖空行为。从而导致证券市场 单边性特点突出。
• 《证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 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 《证券法》第二条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 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 定。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如果基金公司倒了,我的钱还能回来吗基金公司倒闭对投资者来说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投资基金的资金是有保护机制的,因此你的钱还是有可能能够回来的。
下面我将详细解释基金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如何保护投资者的钱。
基金公司与基金资产是存在隔离的。
基金公司与基金资产之间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基金公司的倒闭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基金资产。
这意味着即使基金公司破产,基金资产仍然存在并由受托机构进行管理和保管。
基金资产包括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这些资产的价值并不会因为基金公司倒闭而消失。
投资者的资金是由受托机构进行托管的。
基金公司通常会委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合法机构作为基金资产的托管人,他们将负责管理和保管基金资产。
这些资金与基金公司的自有资金是相互独立的,受托机构有责任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确保基金资产不会被滥用或挪用。
投资者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基金公司倒闭并不意味着投资者的权益就会失去保护,相反,法律制度和监管机构通常会设立一系列的规定和机制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中国,基金投资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China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Association,简称"中基协")监管。
中基协会会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基金公司依法经营,并在基金公司发生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如果基金公司确实无法继续经营,投资者的钱将会进行清算。
清算是指将基金资产转化为现金,并按照相应的份额进行分配给投资者。
清算由专业的清算机构负责,他们会根据基金份额的规模和投资者的份额比例进行公正、透明的分配。
通常,清算会按照基金份额的净值进行结算,投资者将根据自己的份额比例得到相应的退款。
虽然基金公司倒闭对投资者来说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投资基金的资金是有保护机制的。
投资者的钱存在基金资产中,由受托机构进行管理和保管,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保护,如果基金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投资者的钱将会进行清算,并按照基金份额进行公正、透明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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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与社会 2014年4月下 第12期总第558期一、证劵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基本概述20世纪70年代,证券经纪商破产案件屡屡发生使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进而丧失了对证券市场的信心。
为了保持证券市场的稳定,也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证券投资者赔偿制度”应运而生。
在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指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它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的主要载体,也是该制度能够顺利实施的保障。
保护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成立的必然产物,在我国对该基金进行管理的机构叫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它主要负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具体的实施者,也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运行的负责人。
二、证券投资保护基金公司的法律性质保护基金公司通过收取会费、进行投资等行为产生收益,但是从其行为的目的与性质来判断还是应属他益性营利组织。
我国建立这个基金的目的就在于利用市场机制来化解证券市场的风险,笔者认为,公司筹集、管理基金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向适格的投资者输送利益,它的这种职能决定了公司的他益性营利性质。
立法者的目的在于设立该组织并用公司作为其名称,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性来规避可能发生的无限风险,同时这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主体的定位。
而由此产生的不协调,不应当从保护基金构架上进行改变以适应公司法的要求,而是应当单独立法,利用特别法来规范这种特别的组织,从而使其在具备合法性的基础上具备合理性。
保护基金公司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
保护基金公司的保护对象不是个别的投资者,而是中国所有参与证券交易的中小投资者。
大量的证券公司所积累的风险极易演化成系统性风险,对投资者的保护问题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稳定甚至社会的安定,一旦投资者的损失不能及时得到赔偿,就很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秩序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
同时,保护基金公司通过大量参与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程序和破产清算程序,对规范我国的行政处置程序和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保护基金公司在破产程序中的特殊性(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破产程序的特殊性。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作为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具有一系列特殊性。
其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通过收购,把大量原本分散的个人债权集中到自己手中。
在破产程序中,其所持债权占总债权的比例很高,很多的时候甚至是破产证券公司的最大债权人。
其二,保护基金公司具有管理人性质。
保护基金公司取得的破产证券公司债权,是一种集合式债权,其并非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参与证券公司破产程序,其对破产证券公司个人债权进行收购,不仅是经营行为,也是管理行为。
保护基金公司既是受偿债权的债权人又是受偿债权的管理者,为了公众的利益而管理受偿债权。
其三,保护基金公司享有特定权利。
由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债权人,它根据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对证券公司中小投资者进行保护,因此我国法律赋予了其一些区别于普通债权人的特有权利,这些权利主要由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予以规定,以便保护基金公司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角色。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与存款保险制度一样,发挥着稳定市场、应对风险的作用。
但是保护基金公司相对于其他普通债权人有着很大区别,具有一定特殊性,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不同阶段,保护基金公司承担着不同的程序角色,在问题证券公司的行政处置阶段,保护基金公司作为证券公司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构,对证券公司的个人债权进行登记和甄别确认,对于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个人债权进行收购。
同时,保护基金公司参与对问题证券公司的托管,弥补证券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缺口,处置证券公司的证券类资产,参与问题证券公司的管理。
问题证券公司进入司法破产程序时,保护基金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对该证券公司相关个人债权的收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的弥补、证券类资产的处置。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受偿债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按照国家政策使用保护基金偿付被处置证券公司个人债权人、弥补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后,保护基金公司依法取得对被处置证券公司的债权,形成受偿债权,并向负责被处置证券公司债权登记机构申报债权。
因此,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依法取得了原本属于被收购的个人债权人对证券公司的债权,成为证券公司新的债权人。
(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权利。
根据保护基金公司作为债权人的特殊性,可以将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权利区分为一般权利和特殊权利。
1. 一般权利,是指保护基金公司作为破产证券公司的债权人,所拥有的与其他普通债权人相一致的权利。
(1)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的权利。
保护基金公司作为问题证券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在证券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申报债权的权利。
人民法院受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有权向破产证券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受偿债权管理办法(试行)》第 9 条规定,托管清算机构应当保障保护基金公司受偿债权足额向负责被处置证券公司债权登记机构申报债权。
(3)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权利。
保护基金公司作为破产证券公司的主要债权人,应成为证券公司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通过债权人会议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对破产程序中的事项进行表决,行使债权人会议的权利。
(下转第253页)从破产角度分析证劵投资保护基金公司的法律地位李旻芮(云南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000)【摘 要】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法律地位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现实问题。
文章从保护基金公司作为债权人的特殊性为出发点,对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过程中应具有的权利义务进行探讨,并对明确我国保护基金公司主体法律地位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证劵投资保护基金公司;法律地位;破产程序2014. VOL. 558. NO. 12·146·青年与社会 2014年4月下 第12期总第558期随着改革的深化,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家庭作为人们的“避风港”,对人们有序生活和社会稳定和谐的价值越加突显。
首先,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意思是说“治国”的前提是“齐家”,即打理好家政才能治理好国家。
再有“国以家为基,家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这些都彰显了家庭和谐对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
家庭是社会的缩影。
今天,家庭仍然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
家庭和谐并不是说家庭生活没有矛盾,而是在一个和谐的家庭里,可以更好地化解家庭矛盾,更好地缓解家庭成员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心理压力,从而为社会和谐创造健康的社会心理环境。
其次,家庭和谐对子女健康成长产生直接的影响。
自从我们呱呱坠地便有了家、有了家人。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伴随孩子到成人最长的学校。
家庭既承担着对孩子的启蒙,也承担着对孩子长久性的教育任务,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可以潜移默化到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环境,它为成长中的孩子注入正能量,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正如卢梭所言:“家庭是个人来到世界上赖以生存的第一个社会群体,是个人成长的摇篮,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人才的培育,首先要在家庭并通过家庭教育才可能充分实现。
”再次,家庭和谐有利于推动民族优秀传统的发展。
优秀传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
追求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一大优良传统。
这种和谐在家庭生活中指夫妻相互关心和体贴,长辈关爱晚辈,晚辈尊重长辈,晚辈之间友好相处。
即《礼记·礼运》所云:“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
”正是这种和谐推动着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
在当代,家庭和谐既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基础,又是构成和谐社会的一部分。
家庭作为文化传承的一个单位,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利于推动民族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浅谈影响家庭和谐的主要因素及应对措施赵延阁(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摘 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文章分析了影响家庭和谐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家庭和谐;和谐社会;措施(4)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权利。
保护基金公司作为破产证券公司的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对破产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并实际取得分配的破产财产。
(5)进行诉讼的权利。
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对于债权有异议,对于其他债权人或者管理人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的救济。
2.特殊权利,是指保护基金公司在参与证券公司破产程序过程中,因其特定管理性因素产生的、与其他债权人权利不同的特定权利。
(1)向人民法院推荐破产管理人。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受偿债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的要求,保护基金公司可以向其推荐破产管理人或其组成人员。
(2)监督的权利是保护基金公司拥有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利。
保护基金公司作为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主要债权人,具有管理人的性质,依法可以对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及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四)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义务。
(1)及时、如实申报债权的义务。
(2)报告的义务。
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过程中,如若发现有法定应该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情形,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报告。
(3)勤勉的义务。
保护基金公司参与证券公司破产程序应当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基金的利益,不得擅自处置资金,不得违规处置资产。
(4)保秘的义务。
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应该保守其因参与破产程序而知悉的秘密,不得泄露受偿资产处置信息,不得泄露在证券公司破产过程中知悉的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
四、明确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主体法律地位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设立,是为了达到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性风险的目标。
想要充分发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法律作用,我国应立足国情,借鉴国际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的成功经验,努力完善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
首先,应明确保护基金公司的法律地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基金公司主体地位的规定较为抽象和简单,缺少实际可操作性。
我国在保护基金公司于证券公司行政处置程序中的角色、职能、程序权利等方面缺少配套的法律规定,在保护基金公司于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法律地位、职责、权利义务等方面更加缺少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