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流程管理的规定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第一条合同的制定1.1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签订流程,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明确合同签订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2.1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和附件。
第三条合同签订的原则3.1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
3.2合同签订应当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害。
第四条合同签订的权限4.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订合同。
4.2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4.3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的程序5.1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2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合同起草人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
5.3合同起草完成后,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5.4法律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
5.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归档保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纠纷处理7.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7.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保密8.1合同各方应当保守合同内容、合同签订过程等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合同各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附件9.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合同附件应当与合同一并签订、备案和归档。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10.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一、引言合同签订管理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签订流程、审批权限、签订主体、合同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降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效益。
二、合同签订流程管理1.合同立项:合同签订前,需进行合同立项,明确合同签订的目的、内容、金额等信息。
合同立项由业务部门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批。
2.草拟合同:合同立项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负责草拟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包含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3.合同审核:草拟的合同文本需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等方面。
法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合同审批:审核通过的合同文本,需提交给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风险等方面。
审批通过后,合同签订流程方可继续进行。
5.合同签订:合同审批通过后,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对方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前,应核实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资质、信用等情况,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报送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等。
三、审批权限管理1.合同立项审批权限:合同立项审批权限原则上由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行使。
对于金额较大或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可设立专门立项审批委员会,由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合同审核审批权限:合同审核审批权限由法务部门行使。
法务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审核结果负责,对于重大合同或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可邀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3.合同签订审批权限:合同签订审批权限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行使。
对于金额较大或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需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批。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对外签约行为,保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公司员工,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对外签约行为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维护公司声誉与利益,不得擅自签署未经授权的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公司业务。
第二章授权范围第四条公司授权的主管领导人员对外签约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授权范围内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授权的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程序执行外部协议。
第六条公司授权的员工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签约程序第七条员工在签署公司授权的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
第八条员工应当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合同条款,准确表达双方意图,保障合同达成顺利。
第九条员工在签署合同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归档备案,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签约管理第十条公司将建立统一的签约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签约行为,确保签约程序的规范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签约行为进行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签约行为,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监控员工的签约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员工的签约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签约行为的真实合规。
第十五条员工发现其他员工存在违反规定的签约行为,应当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第六章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存在违反规定的签约行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资产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七条对恶意违反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降职、调岗、辞退等严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并进行相应培训。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现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要求以及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做出以下规定。
一、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未经授权对外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贯彻“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得恶意串通损坏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三、除即时清结的合同外,合同尽量采用书面格式。
合同标的达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必须采用书面格式。
内容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避免纠纷的产生。
四、合同标的达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含2000元)书面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务审查。
五、合同审批流程
(1)合同提请部门起草并审核合同。
(2)财务部审查合同中关于金额、支付等内容。
(3)由法务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严谨性。
(4)分管副总审核合同。
(5)总经理审核合同。
(7)盖章签订合同,原件存档。
(8)重要合同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对外签订协议规章制度

对外签订协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对外签订协议的工作,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尊严,促进国家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确保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第三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工作应当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维护国家的自主权和独立性。
第四条外交部是我国对外签订协议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对外签订协议的工作。
第二章协议的签订程序第五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签订,未经授权的个人或机构不得签订协议。
第六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立项、研究、起草、审批等环节,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对外签订协议的主体机构应当对协议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评估,确保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第八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按照程序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审批程序应当规范和透明,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开性。
第九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尽可能考虑国际惯例和国际法规,使协议更具有公信力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协议的内容第十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尊严和国家形象。
第十一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国际合作的需要,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对外关系的良好发展。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三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内容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确保协议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协议的履行和监督第十四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和规定履行,保证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执行。
第十五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履行应当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情况符合协议的约定。
第十六条对外签订协议的执行机构应当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对外签订协议的履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确保协议的履行符合规定。
第五章协议的效力和变更第十八条对外签订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对外合同管理办法

对外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流程1. 部门需要与对方进行业务洽谈,并达成意向后,需将合同草案提交给企业法务部门。
2. 法务部门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和修订,并把修订后的合同交还给提交草案的部门。
3. 部门在与对方最后确认并同意修订后,将合同交回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负责最终的签订。
4. 签订后的合同将由法务部门进行归档。
2.2 合同执行流程1. 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与相关人员共同制定合同执行计划,并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
2. 执行计划的进展需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务部门。
3. 如遇到合同执行中的问题,相关人员需及时向法务部门汇报,并寻求法务部门的指导和协助。
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需求,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批。
2.3 合同评估和风险管理1. 所有合同在签订之前,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和管理流程。
2. 法务部门会进行合同条款的法律性质评估,并根据合同的性质和金额,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3. 风险评估结果需要随合同一同归档,并与相关部门共享。
3. 合同管理工具2. 合同提醒和预警工具会在合同到期前提醒相关人员,并发送邮件提醒合同续签或结束。
3. 合同查询工具支持关键字搜索,便于快速查找合同信息。
4. 合同统计和报表工具提供合同执行情况的统计和报表,帮助管理层及时了解合同的执行情况。
4. 监督与纠纷解决机制1. 定期内部合同审查法务部门将定期审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 监督措施对于有违反合同管理办法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关处罚。
3. 纠纷解决如发生合同纠纷,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立即向法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法务部门处理和解决纠纷。
5. 员工培训和宣贯1. 新员工入职培训公司将对新员工进行对外合同管理办法的培训,确保每位新员工明确相关规定。
2. 定期培训和分享会公司将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相关的培训和经验分享会,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
业务合同签约流程规章制度

业务合同签约流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业务合同签约流程,加强合同管理,促进业务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遵守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公司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合同制定相应的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章进行适当调整并报领导审批。
第二章合同签约流程第六条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主要包括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业务合同的起草应当由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完整、合法。
第八条业务合同的审批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审批程序规范、透明。
第九条业务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签约主体的合法性及权利义务清晰。
第十条业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合同文本归档,便于日后查询、维权。
第三章合同类别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业务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各类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管理。
第十二条销售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注重交易双方的权益平衡,确保销售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注重供应商的选择和资质审核,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服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注重服务内容的明确和服务质量的监控,确保服务合同的执行效果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五条其他类别的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管理,确保业务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业务合同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业务合同的签约流程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的业务合同签约流程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公司业务合同签约流程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领导,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于涉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业务合同签约流程问题,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对外合同管理办法

医院对外合同管理办法签约方:甲方(医院):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合同对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办法制定旨在规范医院对外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医院合法权益和对外履约能力,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合同对方)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
第三条基本原则对外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合法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 公平性: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
3. 效益性: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4. 规范性:遵循合同管理流程,规范合同文本和管理程序。
5. 风险性:识别和评估合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签订流程包括:需求提出、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签署、合同执行、合同变更和解除。
第五条合同审核所有对外合同均应由医院指定的法务部门进行审核。
法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条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医院利益等方面。
第六条合同签署合同应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授权代表须具备有效的授权书。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监督医院应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合同变更合同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经法务部门审核后生效。
第九条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
乙方违约时,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条合同分类管理医院应根据合同类型、金额等因素将合同分为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合同档案管理医院应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对外合同进行统一归档和保存。
第十二条合同风险评估医院应定期进行合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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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流程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合法有效,避免市场经济中的风险,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明复印件等证照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
2、公司经办人参考有关合同文本底稿,并结合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
3、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数量;
〔3〕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情况下约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订合同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必须准确、清楚,如果对方是公司,公司的名称必须是全称同时与该公司的公章相一致。
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对标的的约定应明确无误。
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数量等要具体;对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劳务、工作成果等尽量描述准确明白。
〔3〕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首先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按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必须约定质量保证期;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行业规定。
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
采购合同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
〔4〕合同价款。
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订合同时,合同的价款应得到公司财务部及分管副总、总经理的批准。
〔5〕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具体明确。
涉及到公司对外给付价款义务的,应参
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留有较充分的时间余地,尽量避免我公司违约。
〔6〕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一般采用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不应采用罚款的形式。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1、经办人将合同文本底稿报送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审核合同,并对其负责。
3、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应当从公司风险方面审核合同底稿,并提供建议,供公司总经理参考。
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财务部和总经办应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
4、合同底稿按程序审核审批定稿后,经办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经办人应留存一份合同复印件备查。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应由经办人负责跟踪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办人负有下列责任:
〔1〕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文字、来往信函等资料。
〔2〕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行为或重大争议时,及时向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法务处汇报,并研究决定应对措施。
〔3〕合同履行终结,应将合同复印件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装订成档案,交公司总经办(文控中心)、归档。
2、公司财务部门对合同中的付款义务具有监督权和按合同付款的职责,尽可能地避免我公司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合同履行中,经办人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合同生效后,发现合同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补充协议。
(2)合同生效后,发现我公司对订立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或对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应在知道后立即行使撤销权。
(3)合同约定对方当事人应先履行而未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双方应同时履行,对方未履行而要求我公司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我公
司应先履行的,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C、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我公司可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担保时,我公司应恢复履行。
(4)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经我公司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我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5)买卖合同约定检验期的,我公司是买受人的,应当在检验期内检验,并立即将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我公司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或者收到标的物后的两年内通知出卖人。
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两年的规定。
(6)以样品作为买卖合同质量验收标准的,我公司当时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对方交付的标的物虽与样品相同,我公司仍可主张对方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8)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也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发生纠纷的,可由公司领导协商解决;最终可上报公司请求协调解决。
(9)合同履行中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准备完整的合同及履行资料和书面报告,
向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咨询;财务部和总经办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地提供书面意见,为
公司领导决策服务。
(10)合同履行中遇有紧急情形,需立即采取措施的,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后,邀请财务部和总经办人员参加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