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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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与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互利共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承包商,是指为公司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供应商,是指为公司提供原材料、设备、配件等物资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公司对承包商与供应商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双方的长远发展与共同利益。

二、承包商管理第五条承包商的资格预审1. 承包商参与公司项目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2. 资格预审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审查合格的承包商纳入供应商库。

第六条承包商的合作协议1. 公司与承包商签订合作协议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合作协议应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

3. 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承包商的施工管理1.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 承包商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八条承包商的考核与评价1. 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2. 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对承包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双方后续合作的重要依据。

三、供应商管理第九条供应商的资格预审1. 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等。

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与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与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与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人的健康安全,维护环境的良好状态,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建立和完善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并制定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二、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1.选择合格的承包商与供应商(1)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及时按照承包商与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和能力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2)对供应商进行入库登记,实行分类管理,及时清退不合格供应商。

(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奖惩。

2.签订合同及管理协议(1)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强调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重要性。

(2)定期与承包商进行管理协商,并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和计划。

(3)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加强对承包商的培训和指导(1)针对承包商存在的问题,制定培训计划,并对承包商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组织承包商参加相关的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升承包商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定期对承包商进行考核,评价其施工质量和安全环境管理水平,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4.建立承包商管理档案(1)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基本信息、信用状况、施工业绩等内容。

(2)对承包商进行分类管理,将信用状况较好的承包商纳入优质供应商库,对信用状况较差的承包商进行限制或清退。

(3)对承包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1.健康管理(1)承包商必须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承包商必须确保施工人员的饮食卫生,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的健康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人员的健康情况,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

2.安全管理(1)承包商必须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2)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工地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制定应急措施。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3篇)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3篇)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确保工程和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和采购项目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

第三条安全责任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负有保障现场安全的责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安全周期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在工程和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中,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全培训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参与工程和采购项目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安全组织机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别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安全信息报告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及时向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报告安全信息,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等。

第八条安全记录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工程或采购项目中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九条安全检查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责任人。

第十条安全考核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应当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安全规章制度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施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根据工程或采购项目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操作规程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作业流程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应当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执行。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的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身财产安全和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所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本企业进行工作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是防范事故、保障安全的基本规程,是保障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必须严格实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第四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接受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五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必须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生产实践能力。

第六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必须加强对员工特别是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工作。

第七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设置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发现违规操作和安全隐患立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手套等,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装备。

第九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合理配置、使用和保养各项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存在磨损、老化等危害安全的设备和用品。

第十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进入工作场所前须向企业报备工作内容及工作场所,企业根据工作性质提供相应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装备,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工作场所内必须严格按照企业的要求和规定操作。

第四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责任和职责,出现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受伤者及时得到处理,并妥善处理现场及周边环境。

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9篇

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9篇

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9篇【第1篇】承包商供给商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1、目的为规范承包商、供给商的挑选程序,加强承包商和供给商的平安管理,削减承包商和供给商对公司平安生产的不利影响,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易燃易爆危急场所担当新建、扩建、技改、检修、修理、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全部承包商,为公司危急化学品生产装置提供原、辅料、备品、备件及其它物料的供给商的管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用的、暂时工的平安管理。

3、职责3.1 平安科全面负责公司承包商、供给商的选定和管理工作。

4、管理规定4.1 承包商、供给商的选定4.2.1 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担当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2.2合格供给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急化学品的供给商应具备平安生产许可证或平安经营许可证。

4.2.3 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暂时工应是具备自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担当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养。

4.2 承包商的管理4.2.1 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详细负责的人员按照其担当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重的平安事项,所担当工作持续时光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平安协议。

4.2.2在公司生产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平安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平安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3 供给商的管理4.3.1 供给商送货进入生产区内前,应有选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的防火防爆平安规定。

4.3.2 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生产区,应配防火帽,进入厂区的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进入乙炔生产区域的人员应事先手机。

4.4暂时工的管理4.4.1暂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用部门对其举行平安培训,较长久雇佣的,培训后应举行书面考核。

4.4.2 进入生产区的暂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平安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平安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在合作过程中,为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双方共同遵守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合作前的安全审核:合作前,承包商和供应商应进行互相的安全审查和评估,确保对方有足够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措施。

2. 安全策划和管理:双方应制定安全策划和管理计划,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制定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应急事件的应对措施。

3. 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承包商和供应商应确保其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要求其获得相应的安全培训证书或资质。

4. 安全监督和检查:双方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双方应立即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 安全责任和合规要求:承包商和供应商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遵守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确保合作过程中的安全合规。

7. 安全意识和文化建设:双方应加强安全意识和文化建设,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8. 紧急救援和灾难恢复:承包商和供应商应制定应对紧急情况和灾难恢复的紧急救援预案,并进行相关演练和培训。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根据合作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风险进行补充和完善。

每个企业都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合作过程中的安全。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企业与供应商、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实现供应链的高效运作,订立本《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与企业有供应商和承包商合作关系的相关人员。

二、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准入•企业将依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只有通过评估并获得准入许可的供应商方可与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供应商准入评估重要考察供应商的组织结构、生产本领、质量管理体系、价格和合作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企业将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和业务合作细节。

2. 供应商绩效评估•企业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指标包含但不限于交货按时率、产品质量、服务响应速度等。

•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评估供应商的紧要依据,对绩效较差的供应商,将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警告、惩罚、停止合作等。

3. 供应商合规要求•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违反商业道德,保证供应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供应商应确保其品牌声誉和质量信誉无可挑剔,如有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 供应商更改管理•供应商如需更改其组织结构、股权结构或其他紧要事项,应及时通知企业,同时供应相关的证明料子。

•企业将重新评估更改后的供应商情况,并依据评估结果决议是否连续与其保持合作关系。

三、承包商管理1. 承包商准入•企业将依据业务需求和承包商的资质要求,对承包商进行评估和筛选,只有通过评估并获得准入许可的承包商方可与企业合作。

•承包商准入评估重要考察承包商的组织结构、施工本领、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

•企业将与承包商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和工作布置。

2. 承包商绩效评估•企业将定期对承包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掌控、安全管理等。

2024年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2024年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2024年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引言1.1 背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和供应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重要的角色。

承包商为企业提供各种工程、设备、劳务等的承包服务,而供应商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的供应服务。

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对企业的成本和效益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和完善承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制度是企业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产品质量稳定的重要保障。

1.2 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原则,规范承包商与供应商的管理行为,优化合作关系,提高合作效益,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章承包商管理2.1 承包商资质认定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经过企业认定并获得相应证书才能与企业合作。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质认定程序,包括资质申请、审核、评审等环节,确保承包商有能力完成所承担的工程项目。

2.2 承包商评估与评价企业应定期对承包商进行评估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合作态度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选择合作承包商的依据,并提供给承包商改进的参考。

2.3 承包商管理要求企业应对承包商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双方的权责,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项目管理和验收、费用结算、安全生产等方面。

企业应制定承包商管理手册,明确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3.1 供应商准入管理供应商必须符合企业的准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

企业应制定供应商准入评审程序,确保选择的供应商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

3.2 供应商评估与评价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交货周期、服务质量、商业信誉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选择合作供应商的依据,并提供给供应商改进的参考。

3.3 供应商管理要求企业应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双方的权责,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产品质量要求、供货计划和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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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供应商与承包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供应商与承包商。

3、职责
1)安全科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

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技术科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科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科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技术科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科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科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科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

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科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科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安全科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科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科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科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

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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