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人事[200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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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0.11.18
•【字号】湘人社通字[2010]69号
•【施行日期】2010.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湘人社通字[2010]69号)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湘政法发〔2010〕15号)的要求,我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废止《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通知》等40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确认《关于印发〈湖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等1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重新公布《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施行)〉的通知》等23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上述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
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告。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呈批表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呈批表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呈批表被审核人工作单位领导批示:审核人审核时间主要问题:年月日年月日处理结果: 干部档案管理处室负责人意见:年月日年月日编号:-1-档案整改要求和存在问题处理办法一、年龄问题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进行规范。

即“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事项,对个别干部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

二、工龄(履历)问题1(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档案中的基本材料~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缺失的~不再补充填写,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缺失的~应该补充填写。

2.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中央最近一次统一布臵的履历材料~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要求所填写的涉及干部“三龄一历”、奖惩、培训、学历学位、职务变动等情况应与档案中相关材料的记载保持一致。

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应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审核中着重把握以下几点:,1,审核填表人是否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填表说明?,组通字…1999?1号,逐项填写。

,2,审核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盖章等项目是否有遗漏。

,3,对填写不规范的地方~应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如审核人签字和审核单位盖章两项未履行相关手续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干部履历表?审核后~本人签字~组织盖章。

-2-三、党龄问题缺少•入党志愿书?的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按照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规定办理。

处理办法是由其原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县级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

现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入党时间的确认: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69年4月1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职员职位(雇员岗位)分类与设置

职员职位(雇员岗位)分类与设置

整体效能优化原则
意义一:有利于加强工作人员的协作,形 成合力;
意义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意义三:有利于提高学校的效益,促进学
校的发展。
怎么做?
职位分类的主要工作内容
职位调查 职能分解 职位评价 编制职位说明书 撰写职位设置方案
职位调查
职位调查的内容 1、现有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学历、资
历、职称、任职等情况); 2、现有岗位及职能分布情况; 3、现有岗位及人员工资分配情况; 4、现有岗位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职
责大小、难易程度及任职条件等。
职位调查
职位调查的方法: 1、填表法。(问卷调查法) 2、访谈法。(个别谈话、座谈会) 3、文献法。
职位评价
在职位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基本分 类因素的比较,对拟设职位的职类、职 系、职级进行区分。
(人的因素?事的因素?)
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是说明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
盐田区沙头角中学和田心小学;
第二批共30多家。 2001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深发〔2001〕11号) 2002年,《批转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深府 〔2002〕175号) 2004年,《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 施方构编制部门 批准设立,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或 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但企 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既有利于稳定,又有利于引入科学的竞争激 励机智。 体现规范性、法定性。
职员制和雇员制
雇员制
对事业单位中承担后勤服务、辅助工作的岗 位和一些因应工作需要而阶段性设置的过度性岗 位,工作不复杂,可以逐步推向社会,在改革中 划为一类,对其任职人员实行雇员制。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的公告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告
人社部公告〔2023〕1号
关于发布现行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点窜局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我们对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规章名称不标准、引用法律法规名称不一致的规章进行了点窜。

其他内容需要点窜的规章,将在此后立法工作中统筹考虑。

现将已于2023年11月1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现行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安监总局废止文件

安监总局废止文件

劳部发〔1995〕398号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劳部发〔1995〕186号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类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
80
安监总管一字〔2005〕166号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关于调整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单位安全生产 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 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相关适用安全生 产技术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考 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 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 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 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 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属非金 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办法 海洋石油铺管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物探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 则 海洋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海洋移动式钻井(平台)作业许可办法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安监总厅字〔2005〕184号 安监总厅字〔2005〕84号 安监总海油函〔2006〕195号 安监总管一〔2006〕246号 安监总厅管一〔2006〕96号 安监总管一〔2007〕122号 安监总厅管一函〔2007〕171号 安监总管一〔2007〕145号

内蒙古卫生副高级职称考试评定条件

内蒙古卫生副高级职称考试评定条件

内蒙古卫生副高级职称考试评定条件内蒙古卫生副高级职称考试评定条件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政策(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4〕4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5〕32号)办理。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其中有新修订的,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

(三)除国家有明确规定之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均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使用,按《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办理。

公安机关从事刑侦、技侦和国家安全机关从事技侦的公务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事厅文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9〕109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严格执行属地报名的原则,不得跨区域、跨部门进行报名,对个别因特殊情况确需异地报名的,须经自治区人事部门批准,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五)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内卫发〔2006〕23号)、《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医师下乡工作的通知》(内卫发〔2007〕6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内卫发〔2009〕17号)的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内蒙古城市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表》或《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师支援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转发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内卫人字〔1999〕267号)精神,从业医师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证)和医师资格证书,申报材料中须附证书的复印件。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滁州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较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需求,整合聚集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多途径建设师资队伍,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构建一支数量适中、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教师是指根据我校较高水平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受聘于我校教学、教辅、及科研等岗位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遵循“按需选聘、任务明确、权责对等、合约管理”原则,根据兼职教师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性质、责任及聘期考核结果等确定其薪酬待遇。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拟聘兼职教师总量控制在专任教师总量的25%以内,各教学单位结合缺编、空岗情况及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分期、分批外聘适量兼职教师。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我校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或专职管理人员,主要从事理论与实践教学、产学研合作及学科专业建设指导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基本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能够承担我校相关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或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2、具有较强的学术引领及科研攻关能力,能够加强我校的学科专业及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指导中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3、长期在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具有我校急需的相关技术,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工作技能,能担任应用型课程或实验实训任务的指导,其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要求。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每年1月和6月向学校申请下一学期兼职教师聘用计划,学校集中研究。

第七条聘用兼职教师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约定聘期(全年按10个月计算),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以协商续聘。

第八条各教学单位拟聘前一个月向人事处提交兼职教师聘用方案,包括聘用目的、工作任务要求、考核管理措施、拟聘人选具体情况(附:《滁州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表》、各类学历和资历证书等)、及兼职待遇建议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工商总局对各类职业资格进行了清理规范,拟分批向社会公告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结果。

现就第一批职业资格予以公告。

本公告所列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中,第1项至第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第34项至第3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

本公告所列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中,第1项至第2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设置的;第27项至第22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设置的。

特此公告。

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第一批公告目录
一、职业准入类(36项)
二、职业水平评价类(22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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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事局文件
安人事[2010]150号
福安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闽东赛岐开发区、福安畲族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完善技能型人才评聘体系,调动技能型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宁德市人事局《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人发[2010]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福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转正定级的在岗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初、中、高级工报考条件: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且完成政府人
事部门规定岗位继续教育的报考对象,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根据下列报考条件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职务)考核。

1、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含新调入),未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的考核。

2、已取得初级工证书,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已取得中级工证书,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技术工种工作15年以上(其中从事本工种工作6年以上)的中级工;或从事本工种20年以上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技师报考条件:已取得高级工证书,在本工种本等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并取得大专(高职)或同等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申报技师的考核。

对于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工龄满28年的高级工,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学历可行当放宽。

(三)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其他在岗人员,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业绩良好,经单位同意,也可根据以上条件自愿参加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三、报名方式
2010年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网络报名
凡申报晋升上一技术等级岗位及技师职务的工勤人员都可以进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于5月10日至5月31日直接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网站(),进行报名。

2、报名步骤
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站,根据要求注册,提交个人信息,通过电脑初审后上传一张规格为50K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省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各设区市、县(市、区)单位经同级人事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审核管理服务费及专业理论、公共课程考试费,网络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建设银行龙卡付费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好网上支付卡。

具体业务向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

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及购买教材。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信息确认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培训点进行信息确认;没参加培训的请于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的人事工考部门进行确认。

确认时,报名参加升级考核的人员须带以下材料: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要经单位考核合格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⑵现岗位技术等级证书;⑶继续教育证书(须签2006—2009年参加岗位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

申报技师进行信息确认时需带以下材料:⑴学历证书的有效复印件一份;⑵高级工岗位证书有效复印件一份;⑶《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任职申报表》一式两份;⑷《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一式十份;⑸技术经验总结或论文一篇。

技术经验总结即本人对从事多年技术工作的经验总结或对解决工作中技术难题及实践操作问题的理论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⑹继续教育证书(须签注2006—2009年参加岗位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

(二)现场报名
凡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1日—6月15日。

2、个人报名
报考者本人需如实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涂《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并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证书》(须签注2006—2009年参加岗位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

现场申报技师需另附材料同网络申报技师进行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

3、单位审核阶段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时间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造册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其中升级考核报名花名册与技师考评花名册分开。

《登记表》、《信息卡》、《花名册》填写的内容必须与考生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如报考人员中有新录用、转岗以及上年度考核未通过,本年度重新考核等情况,应在备注栏说明。

其中申报技师人员的材料应专人专袋,并在袋上注明申报材料情况。

4、现场报名人员随附同版2寸彩色照片4张。

四、考核方式
(一)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
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8-11月。

共设置三门课程: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公共课程,其中专业课程、公共课程采用闭卷考试,技能考核以动手实践考核为主。

(二)技师评审
技师评审参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9]4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项考核
对于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工作业绩突出且两年内退休的技术工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在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
中,可适当降低成绩合格线,增加考核等程序,具体考核办法另文下发。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07]346号),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考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时直接收取报考审核服务费每人80元,同时收取公共课程考试费每人30元,专业课程考试费每人30元。

申报技师人员进入评审后收取综合评审费350元(以上不含教材费用)。

所有报名费用先由福安市人事局代为收取,待宁德市工考办统一开具发票后再通知领取发票。

六、证书发放
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和公共课程考核都合格的人员(申报技师的人员需通过评审),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相关规定颁发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发证日期一律核定为2010年12月31日。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通过技术等级考核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后,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参加竞聘。

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通过技术等级考核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后,从2011年1月起工资就近就高进入所取得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技师的聘任按《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中聘任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涉及到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主管部门在工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把握政
策,严明工作纪律,要树立群众观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相互协作与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工作中遇有问题,请与我局工资福利股联系,联系电话6382557或可登入福安市人事人才网,网址:。

附件一:《2010年度技师评聘工种范围及职数》
附件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请到福安市人事人才网下载)
福安市人事局
二0一0 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工考升级考核通知
附件1:
2010年度技师评聘工种范围及职数

1.2:1的比例重新确定该工种职数。

2、申报某工种岗位的人数与该工种的岗位职数比例超过4:1的,则按申报人数
与职数4:1的比例重新确定该工种职数。

3、各类技师应综合掌握较全面的技术概论与技能。

4、特有工种如无损探伤工、雕刻工等特殊工种。

附件2: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注:本表由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填报。

请放大至A3纸规格填报。

单位通讯地址(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填表人:邮编: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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