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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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引言大学生就业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每个大学生个人发展的关键一步。

然而,就业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对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大学生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就业过程中的知法懂法能力。

劳动法劳动法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就业法律法规之一,它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下是劳动法中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重要规定:1.劳动合同签订:大学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劳动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劳动关系建立时签订。

2.试用期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大学生签订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雇主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适应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试用期期间,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义务。

3.工资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大学生在工作中应注意核对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

4.工时和休假: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大学生的合法休假权益,如年假、病假、婚假等。

同时,劳动法规定了每天工作的最长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安排。

人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人才市场是大学生求职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对其管理和监督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些人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主要内容:1.信息发布规定:人事人才市场必须如实发布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

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歧视性的招聘信息或限制性的就业要求。

2.招聘中介服务管理:人事人才市场应当合法、规范地开展招聘中介服务。

招聘中介机构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收取大学生求职者费用,不得发布违法违规的招聘信息。

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人事人才市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如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非法中介收费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在当今社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大学生在劳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和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就业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大学生劳动就业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旨在帮助大学生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宪法保障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劳动收入、住房等利益不受侵犯。

”这一条款为大学生的劳动权益提供了宪法保障。

大学生在劳动就业过程中,有权享受合理报酬,不受歧视和侵犯。

二、劳动合同大学生在就业时经常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条款。

当雇主违反合同内容时,大学生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资待遇大学生在劳动就业中,工资待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大学生支付劳动报酬。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大学生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大学生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投诉。

四、工作时间与休假大学生在劳动就业中,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劳动法》规定,工人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对于加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此外,大学生还享有法定的带薪休假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大学生合理休假。

五、社会保险大学生在就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是保障大学生在劳动就业中享受相应保障的重要手段,大学生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结语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话题,本文只是对其中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简要解读。

大学生兼职中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认定

大学生兼职中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认定

大学生兼职中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认定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大学生兼职工作中,劳动法也适用于保障其合法权益。

大学生作为兼职工作者,在兼职工作中享有主体资格的认定,即享有与正式雇佣劳动者相同的权益和保护。

本文将从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认定原则和实践案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认定原则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认定原则主要包括工作目的一致性原则、劳动合同约定原则、劳动报酬原则和职业安全健康原则。

1. 工作目的一致性原则根据工作目的一致性原则,只要兼职工作与该大学生的学习目的相一致,并没有侵犯其学习权益,该大学生就被认定为具备劳动法主体资格。

2. 劳动合同约定原则劳动合同约定原则指兼职工作与大学生之间存在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方面的约定,即双方达成劳动合同。

有明确的劳动合同作为依据,大学生的劳动法主体资格得到认定。

3. 劳动报酬原则根据劳动报酬原则,大学生兼职工作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

只要存在劳动报酬,并符合劳动法关于报酬的规定,该大学生就被视为劳动法主体。

4. 职业安全健康原则根据职业安全健康原则,兼职工作应当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范,对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没有明显威胁。

只要兼职工作符合职业安全健康原则,大学生就具备劳动法主体资格。

二、劳动法主体资格的实践案例1. 劳动报酬未达到最低标准小明是一名大学生,他兼职在某快餐店工作,每个月的劳动报酬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兼职工作则无法认定为劳动法主体资格。

2. 兼职工作拖欠工资小红是一名大学生,她在某公司兼职工作,但公司多次拖欠她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兼职工作虽然存在,但由于公司拖欠工资,该兼职工作无法认定为劳动法主体资格。

3. 兼职工作违反职业安全规定小李是一名大学生,他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兼职工作,但这个工地违反了职业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兼职工作存在职业安全隐患,该工作无法认定为劳动法主体资格。

学生寒、暑假期间打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学生寒、暑假期间打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大学生利用暑假打工,确实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劳动者”和“职工”均是指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

大学生利用假期打工,尚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故彼此的权利义务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万一发生纠纷,如用人单位不发工钱,或者发生伤害事件,大学生可以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来维权:在单位打工时,最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及条件、劳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

这样,一旦工钱被拖欠或克扣,就可以依据《合同法》维权。

另外,大学生打工期间,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虽然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毕业的大学生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未毕业的大学生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未毕业的⼤学⽣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年满⼗六周岁的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未毕业的⼤学⽣⾃然符合《劳动法》关于年龄条件规定就应依法享有劳动权。

2、是否以就业为⽬的。

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利⽤业余时间勤⼯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需要注意的是,在校⽣去⽤⼈单位实习是以学⽣的⾝份实习的,⽬的只是勤⼯俭学,不以就业为⽬的,⾃然不能视为就业,在校⽣与⽤⼈单位未建⽴劳动关系,也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未毕业的⼤学⽣虽然还是在校⽣,⾝份依然还是学⽣,但他们已经学完全部课程,去⽤⼈单位实习不是勤⼯俭学,⽽是以就业为⽬的,可以视为就业,在校⽣可以与⽤⼈单位建⽴劳动关系,也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3、是否⾝体健康。

⼀般来说,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要求劳动者进⾏体检或组织劳动者进⾏体检,⽬的就是为了确认劳动者是否⾝体健康,是否能胜任⼀定劳动强度的⼯作。

4、是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有权利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犯罪嫌疑⼈或在押犯被排除在劳动权利义务主体之外。

综上所述,如果未毕业的⼤学⽣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附赠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甲⽅(⽤⼈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订⽴本合同。

第⼀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固定期限/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______年______⽉______⽇起⾄⽌。

其中,试⽤期(有/⽆),⾃______年______⽉______⽇起⾄______年______⽉______⽇⽌。

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与劳动法的适用

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与劳动法的适用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仅作为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与劳动法的适用
一、背景
在校大学生兼职现象日益普遍,成为越来越多学生群体获取实践经验、提高合素质的途径。然而,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往往面临着一系列劳动权益问题。为确保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的合法权益,本合同针对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与劳动法的适用进行明确。
二、适用范围
1.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指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研究生等学历教育阶段的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等时间,为获取报酬而从事的短期、临时性劳动。
4.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应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兼职学生的身心健康。
5.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在校大学生缴纳工伤保险,并根据实际情况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6.休息休假:在校大学生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侵犯。
7.保密协议:如在校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双方可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四、违约责任
1.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校大学生违反合同约定,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在校大学生毕业、休学、退学等特殊情况,可申请解除本合同。
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等,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大学生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劳动就业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解读大学生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问题,帮助大学生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基础,签订合同是大学生就业的首要步骤。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学生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大学生应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和双方的工作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2.注意薪资及福利待遇:大学生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约定薪资及福利待遇,并留存相关证据。

3.注意保密义务:针对某些具有商业机密的岗位,大学生需要明确遵守保密义务,尽量避免因对公司机密的泄露而引发法律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大学生需要了解的重要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等方式进行解除。

大学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了解法律规定,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工资和工时问题工资和工时是大学生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劳动过程中,大学生需要了解以下内容:1.合法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如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2.加班和调休:加班工资是大学生经常关注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大学生加班工作时,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者提供相应的调休机会,大学生应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

3.工时限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超过规定的工时限制安排大学生工作,大学生需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工作时间合法权益。

三、职场权益保护在职场中,大学生的权益需要得到有效保护。

下面是一些相关内容:1.平等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因大学生的性别、年龄、民族等非工作上的特征而歧视。

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如果遭受合理就业权的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答案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答案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在毕业后面临着诸多的就业问题。

在就业的过程中,大学生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本文将对大学生在劳动就业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帮助大学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1. 劳动合同问题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1.1 手写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或者其他形式的。

但是,对于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十分容易导致纠纷和风险。

因此,建议大学生与雇主签订书面合同,以确保权益受到保护。

1.2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结束日期或者工作任务完成日期,否则将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赔偿,保证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1.3 合同变更和解除问题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

大学生应该了解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条件,以及解除合同的法定原因和程序。

同时,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防止个人权益受到损害。

2. 劳动报酬问题大学生在工作中,应当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以下几点需要注意:2.1 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各地区都设定了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要关注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确保自己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标准。

2.2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也是大学生关心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加班时间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大学生应当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

2.3 薪资支付方式大学生需了解薪资支付方式,以免个人权益受到侵害。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采用非法手段扣除工资或者延迟支付工资,大学生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与用人单位沟通、寻求法律援助等。

3. 工作时间和休假问题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享受法定的休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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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法律保护
大学生利用课余闲暇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取报酬或社会实践经验,因而大学生勤工助学的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却被忽视的社会问题,但目前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大学生应提高鉴别能力,增强对诉讼途径的重视,把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才是最终的治本之策。

一、大学生勤工助学中的问题随着我国高校扩招和收费制度的改革,贫困生群体也越来越庞大。

目前在校生中的贫困生比例为20%,特困生比例为8%,这就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加入到勤工助学的队伍中。

但是,不断扩大的勤工助学大军,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在勤工助学已经变得非常普遍的大学校园里,无法顺利拿到全部打工报酬成了较为普遍的现象。

大学生勤工助学是法律保护盲区。

一些公司对雇佣在校大学生打工“情有独钟”,主要是因为“成本”低,他们通常会极力压低工钱,甚至有的从开始就没有打算给钱。

在他们眼中,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又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比较好“坑”。

2.学生维权意识不足。

首先,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不深,虽然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但多数学生学得不深,特别对一些部门法,如《劳动法》等缺乏了解。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甚至不知道该向哪个机构投诉。

在实际中也缺乏法律实践,学用分离,重学轻用,最明显表现为多数大学生在勤工助学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相应的书面用工协议,是采用口头协商的方式,在出现纠纷后较难举证。

其次,在校大学生虽有维权意识,但付之于行动的不多。

参加勤工助学的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劳动群体,其特殊性在于:①是勤俭生劳动者主体资格不明,期合法权益无法从源头上进行保障;②是其同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不明,权利救济不畅。

勤俭生权益亟待立法保护。

二、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法律属性
1.从雇用者的法律身份区分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形式。

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内容多样,形式不一,雇用在校大学生者的法律身份各异。

根据雇用者的法律身份,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①自然人雇佣的勤工助学。

家教属于该种类型。

家教是大学生从事最多的勤工助学工作。

有的学生利用周末时间,有的同学利用晚上时间,一次一两个小时,通常按照小时计算工钱,寒暑假也有部分学生按月计酬,雇主提供食宿,陪小孩读书、画画、练琴等,即充当所谓的高级保姆的角色②企业雇用的勤工助学。

大型国际连锁企业如肯德基等,常年大量使用在校大学生廉价的劳动力;一些超市、企业也喜欢雇佣在校大学生从事发单、促销等工作。

由于这些岗位对学生的专业素质要求不高,即使没有相关的经验也可以很快上手。

还有,在旅游业发达的地区,不少在校大学生也利用业余时间在旅游公司从事导游工作。

③个体经济组织的勤工助学。

如小餐馆雇用大学生送餐、小服装店的店员等。

由于在校大学生是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因此工作时间有较强的时段性,计酬方式也多采用计时工资,具有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

在校大学生的勤工助学究竟是否适用《劳动法》,关键在于是否与雇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建立劳动关系的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适用劳动法
①受雇于家庭、自然人的勤工助学不适用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的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劳动合同法》虽然将用人单位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家庭、自然人仍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受雇于家庭、自然人的在校大学生仍被排除适用劳动法。

根据民法理论,在校大学生与雇主建立的民法上的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他们权益的保护适用相关民事法律。

②受雇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且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勤工助学适用劳动法。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属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适格主体用人单位一方,只要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无条件适用劳动法。

用人单位和在校大学生
之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应根据双方是否存具有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去判断。

实践中不乏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法的适用与勤工助学的在校大学生签订劳务合同。

但判断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是属于何种法律关系不能单纯以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格式合同为依据,而必须考察其具体的、真实的法律关系的内容。

只要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满足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有偿性特点,就应无条件遵守《劳动法》。

三、完善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法律保护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勤工助学作为丰富学习内容、开阔视野的重要途径。

但是,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法律规定存在缺陷等方面的。

大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十分普遍。

所以应当不断完善法律规定,对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予以更全面的保护。

1.从法律规定而言,有必要加大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保护力度。

《劳动法》保护的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除了《劳动法》的保护以外,广义上的劳动者就没有其他法律来保护。

如公务员虽然不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但是却受到《公务员法》的特别法保护。

大学生作为参与生产实践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在校学生,因此,应在特别法如《高等教育法》中对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给予特别法的保护。

2.地方各级政府应重视对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行为的保护。

从法理上而言,地方人大有权在不违反上级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因此,地方人大可在权利范围内,在不违反上级法的前提下,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

四、总结
勤俭生合法权益的的维护,除了完善立法保护外,还需积极引导在校大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规范劳动市场以及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等辅助措施。

由于目前调整用人关系的法律体系还不尽完善,劳动法与民法并行调整的局面还将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

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地加快,勤俭生权益的维护,必将纳入到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由完善的劳动法典进行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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