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水表管理条例
自来水水表管理规定范本

自来水水表管理规定范本一、立法目的及依据本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对自来水水表的管理,确保水表的精准测量和公平计费,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
本管理规定依据国家《水法》、《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
三、水表安装和维护1. 水表安装(1)水表应由供水企业统一安装,不得私自更换或拆卸水表。
(2)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配合供水企业进行水表的安装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和场地。
2. 水表维护(1)水表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水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供水企业,并积极配合维修工作。
(2)使用过程中发现水表计量不准确或损坏情况,应通知供水企业进行维修或更换。
四、水表读数和计费1. 水表读数(1)水表读数应由供水企业定期进行,供水企业有权进入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场所进行水表读数工作。
(2)使用单位和个人应配合供水企业进行水表读数工作,确保准确记录实际用水量。
2. 计费方式(1)水费计算采用按量计费方式,即根据水表读数确定实际用水量进行计费。
(2)供水企业应公示水费计算方式和收费标准,确保计费公开、透明。
五、水表检定和质量监控1. 水表检定(1)水表应按照国家计量法规定的规程和程序进行检定,确保计量准确性。
(2)检定结果应报送供水企业备案,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2. 质量监控(1)供水企业应定期进行水表质量监控工作,对出现问题的水表及时处理或更换。
(2)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表质量监控机制,加强对水表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
六、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1. 违规行为(1)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或拆卸水表;(2)故意破坏或损坏水表;(3)拒绝或妨碍供水企业进行水表读数工作;(4)提供虚假水表读数或使用水表作弊;(5)其他违反水表管理规定的行为。
2. 处理措施(1)对违规行为轻微的,供水企业可给予警告或者限期整改的处理;(2)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供水企业可暂停供水服务,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自来水公司供用水管理章程

自来水公司供用水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用水管理,规范供用水行为,维护供用水秩序,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来水供水、用水及相关活动,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安全、高效、经济、便民”的原则,提供安全、优质的自来水。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二章供水管理
第六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压力和流量向用户提供自来水。
第八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改造。
第九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供水服务热线,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报修。
第三章用水管理
第十条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水费标准和水表显示的用量及时缴纳水费。
第十一条用户认为水表损坏或者计量不准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申请检测和校准。
第十二条用户不得私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盗用自来水。
第十三条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自来水。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用水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违反本章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二)供水压力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的;
(四)未建立供水服务热线或者处理投诉、报修不及时。
供水有限公司抄表工作管理规定

XXXX供水有限公司抄表工作管理规定为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保证抄表工作准确无误,确保水费按时足额回收,特制定本规定,望相关人员严格执行:一、工作规范1、每月6-10日为客服中心、海水淡化站、山前水厂抄表时间。
2、各抄表部门小组每月10日17:00时前,将所有表卡和水表间钥匙上交营业厅。
3、抄表定两人为一组。
完成当日抄表工作、抄表准确率100%、抄表到位率(表卡上全部用户)100%、水表数据录入准确率100%o4、各部门抄表人员在抄表期间遇到雨雪天气或接到通知个别小组人员参加抢修时需暂停抄表,其他抄表人员一律回原岗位上班,不得脱岗。
抄表期间,上下班可不到公司和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解释单,月末报考勤时,一并报公司办公室考勤时查用5、爱护表卡,不能随意乱放,避免丢失和掉坏;不得在表卡上乱写乱画,填写表卡字迹要正规、清晰;及时更换写满和破损的表卡;抄表用手电要及时充电。
二、表卡领、退1、每月抄表期间各抄表小组到营业厅签字领取表卡和相应的水表间钥匙。
2、营业厅人员向抄表人员交待清楚用户变更、增减用户、需签字用户等事项。
3、按规范到营业厅退还表卡和水表间钥匙,报告抄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上交《查表维修一览表》。
三、抄表1、抄表人员必须到表位;读表人和记录人相互配合,避免表位和表卡不符;逐卡填写抄表日期;抄表结束关闭好水表间门、窗,盖上水表井盖。
2、抄私人表时,现场直接计算并记录用水量,避免读错和记错表数。
3、抄单位表时,抄表人员要熟记表卡对应的表位,按表卡提示必须找用户签字(特别是有物业的居民小区和社区),完成当天抄表任务并计算、填写用水量。
4、抄表人员对抄表期间发现的问题如:水表、阀门明漏;水表间门、锁损坏,水表间内水表、管道脱落;表井、阀井无盖,井破损、填埋;盗用水户;表卡、表位不符;有表无卡或有卡无表户;沿途管道有开挖动土等等要详细填写《查表维修一览表》。
5、表井深度超过2米时,抄表人员要借助扶梯下井,防止跌伤等事故发生。
水表抄表管理制度

水表抄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表抄表工作,提高抄表准确率和效率,保障用户权益,优化供水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表抄表工作。
三、抄表人员1. 抄表人员应具备相关抄表技能和知识,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抄表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制服,携带工作证上岗。
3. 抄表人员需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四、抄表设备1. 公司应提供标准化的抄表工具和设备,确保抄表准确。
2. 抄表设备需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 抄表设备严禁个人私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上报公司。
五、抄表流程1. 抄表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抄表计划,前往用户住宅进行抄表工作。
2. 在抄表前,应与用户沟通,告知抄表时间,并得到用户的配合和协助。
3. 抄表人员应仔细核对水表读数,确保准确无误。
4. 抄表完成后,应及时录入系统,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5. 如遇用户拒绝抄表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六、抄表考核1. 公司应根据抄表准确率和效率进行抄表考核,定期评选优秀抄表员。
2. 抄表员考核结果将作为其晋升和薪资调整的依据。
七、抄表奖惩1. 公司将根据抄表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优秀表现者将获得奖励,表现不佳者将受到惩罚。
2. 奖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加薪、警告、停职、辞退等。
八、附则1. 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抄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本制度如有变动,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是《水表抄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各位抄表人员严格遵守,履行职责,确保水表抄表工作的准确和顺畅。
自来水水表管理规定范文

自来水水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来水水表管理工作,保障自来水水表使用安全和公平,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城市自来水供水单位管理的自来水水表的安装、维护、计量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自来水水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选用符合计量法规定的合格自来水水表,确保计量准确。
第五条自来水水表的安装、维护和检定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操作。
第六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自来水水表档案,记录有关水表的安装、维护、检定和计量等情况。
第二章自来水水表的安装第七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用户用水总入口处安装自来水水表。
第八条自来水水表的安装位置应当方便用户查看和维护,并有相应的防盗措施。
第九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将自来水水表安装时的相关信息录入自来水水表档案。
第十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在自来水水表上设置防伪标志,以防止水表被私自拆卸和更改。
第十一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在自来水水表附近设置防止泄漏的设备,确保自来水水表使用安全。
第三章自来水水表的维护第十二条自来水用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清洗自来水水表,保持水表清洁。
第十三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定期对自来水水表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对新安装的自来水水表进行试验和验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对年限超过规定的自来水水表进行更换,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十六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自来水水表维护记录,记录维护情况、维护人员和维护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自来水水表的计量第十七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定期对自来水水表进行检定,确保计量准确。
第十八条自来水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自来水水表计量验证制度,对新安装的自来水水表进行验证。
供水公司表务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表务管理制度一、概述为提高水务公司表务管理水平,规范水务公司表务管理行为,保障水资源有效利用和客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务公司表务管理工作,包括表具安装、抄表、计量计费、用户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表具安装1. 表具安装应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安装准确、稳定。
2. 安装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禁非法安装或篡改表具。
3. 安装完成后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表具型号、安装位置、安装时间等。
四、抄表管理1. 水务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抄表计费体系,确保抄表准确。
2. 抄表人员应按时到达用户现场进行抄表,如遇无法进入用户房内抄表的情况,应及时与用户联系并协商解决。
3. 抄表数据应及时录入系统,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五、计量计费1. 水务公司应依法按规定计量计费,确保用户用水量的准确记录和计费。
2. 如遇用户对账疑问,水务公司应及时解答并协商解决,确保用户权益不受损害。
六、用户管理1. 水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用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用户信息的准确记录和保密。
2. 对于违规使用水资源或拖欠费用的用户,水务公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水务公司的利益。
七、表务管理监督1. 水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表务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表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如发现表务管理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1. 水务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表务管理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 水务公司应建立良好的用户服务体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争取用户的信任和支持。
九、附则本制度由水务公司制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水务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水务公司表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为水务公司表务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规范,确保水务公司表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和客户的满意度。
自来水公司水表管理办法

自来水公司水表管理办法在用水表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进行更换:1. 水表使用达到其使用期限。
具体规格和使用期限如下:DN15至DN25规格:使用6年DN25以上规格:使用4年2. 水表因坏损、滞行、停行等故障无法修复。
水表的拆换程序如下:1. 生产管理中心与计量中心协同确定需更换水表数量,按年度拟定换表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2. 采购办根据公司批准的申购计划组织采购,确保水表供货时间,并负责采购水表的质量。
3. 水表计量中心根据核准的换表计划上报生产管理中心,由生产管理中心传达更换水表任务,客服中心负责向用户填发折换水表通知书。
4. 管网所与客服中心负责按计划拆换水表,要求及时并尽快恢复供水。
5. 计量中心负责对水表拆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实,并对拆换入库的水表进行登记造册。
客服中心在首次抄表时,检查水表工况,确定水表工况正常、无计量问题可继续使用。
经检查确定水表故障应立即更换。
故障水表是指因水表停走、计量失准、文字盘发黄发黑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影响抄表计量需更换的水表。
水表的不匹配是指公司在用水表的口径大小、类型等与实际用水情况不相符,影响水表的正常运转,造成计量失准的现象。
户表故障由客服中心现场认定,非户表故障由客服中心组织现场认定。
服务及特行用水性质、DN100及以上口径的故障水必需由水表计量中心和城市供水监察大队组织现场认定。
经认定的故障贸易结算水表由客服中心通知用户,现场核对数据后更换。
客服中心每月将故障水表的更换情况上报生产管理中心及水表计量中心。
水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口径和水量不匹配的现象,由生产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换表方案。
客服中心每半年将报废水表报表汇总后上报生产管理中心,经审核报废水表。
水表计量中心依据审核后的报废水表资料接收报废水表,并负责各类水表的报废处理。
DN40及以下口径的故障水表进行报废处理,不再修理。
DN50及以上口径的水表更换后,送水表检修单位检修、清零计,经水表计量中心检定合格后,周转再用。
2023年自来水水表管理规定

2023年自来水水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来水水表的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供水质量,并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自来水水表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来水水表的管理包括水表购置、安装、使用、维护和更新等环节。
第四条自来水水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水表购置第五条自来水供应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选择合格的水表供应商,定期进行产品认证。
第六条水表供应商应提供合格产品,并提供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质量证书等信息。
第七条水表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更换等。
第三章水表安装第八条自来水供应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表安装队伍,确保水表安装工作的质量。
第九条自来水供应企业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对新建、改建的用水设施进行水表安装。
第十条水表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和操作技能,确保安装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水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做到不影响用户正常生活和生产。
第四章水表使用第十二条用户应按照自来水供应企业的要求,正确使用水表,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或改动水表。
第十三条自来水供应企业应定期对水表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自来水供应企业应建立用户用水档案,记录用户的用水情况和水表使用情况。
第五章水表维护第十五条用户应定期对水表进行清洁,保持水表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自来水供应企业应定期对水表进行维护inspection,修理,确保水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自来水供应企业应建立水表维护档案,记录水表的维护情况。
第六章水表更新第十八条水表使用寿命达到规定标准的,自来水供应企业应及时更换水表。
第十九条水表更换应提前告知用户,并确保更换过程中不影响用户正常用水。
第二十条水表更换后,自来水供应企业应重新对用户进行计费。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自来水供应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制止、整顿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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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水表管理条例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水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表的使用管理,遵守计量为企业服务的原则,确保各类水表完好和准确计量,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表,包括贸易结算水表和考核表。
贸易结算水表即立户注册水表,根据用户性质分为户表和非户表。
户表是指居民生活用水性质的一户一表。
非户表是指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之外的所有注册贸易结算水表。
考核表是指与用户贸易结算水表进行水量数据比对,并考核该区域漏损率的水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管辖范围内各类水表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水表选型、采购、首检、发放和安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各类水表的选型,并提出水表购置计划。
第五条企划部负责组织各类水表的统一招标,物资供应处按照中标结果进行统一采购。
第六条所用各类水表由计量测试中心进行首次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不准使用;所用各类水表由计量测试中心统一发放。
第七条新增用户及其他各类水表的安装工程由设计院设计;一户一表改造(以下简称户表改造)水表的安装工程由户表工程管理部设计。
第八条新增用户水表的安装工程由供水发展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户表改造水表安装工程由户表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供水发展部负责新装水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户表工程管理部负责户表改造水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并将最终相关资料转交营业处和管网处。
营业处负责立户抄表,管网处负责将相关资料录入GIS系统。
第三章水表的防盗铅封(表扣)管理
第九条DN15—DN25居民生活用水性质贸易结算水表须使用塑料防盗表扣;其他贸易结算水表及考核表须使用防盗钢丝铅封。
第十条技术部负责防盗铅封(表扣)的选型、监督和管理工作;新装水表防盗铅封(表扣)安装工作由供水发展部负责监督;户表改造水表防盗铅封(表扣)安装工作由户表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计量测试中心负责防盗铅封(表扣)的发放、更换工作。
第十一条计量测试中心按照需求将防盗铅封(表扣)种类及数量上报技术部,技术部审核后列入总公司购置计划,按公司规定购买。
第十二条发放防盗铅封(表扣)时,计量测试中心负责登记铅封(表扣)序号、使用工地、水表口径和领取人等信息。
第十三条塑料防盗表扣安装时须将尼龙线穿过水表表头,并将表扣扣在水表进水方向的接管螺母上;防盗钢丝铅封安装时须将钢丝穿入表头和水表两端接管螺母和法兰上,顶丝断封在封体中。
第十四条没有安装防盗铅封(表扣)的贸易结算水表,营业处在换表同时加装防盗铅封(表扣)。
第十五条新户报装和户表改造施工合同中须包含如下内容:
(一)施工单位须在安装水表的同时安装防盗铅封(表扣)。
(二)新户报装和户表改造施工中铅封(表扣)破损或丢失,施工单位须统计破损或丢失的铅封(表扣)序号,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计量测试中心以旧换新或补发。
第十六条营业处定期检查防盗铅封(表扣)在线状况,对防盗铅封(表扣)损坏或丢失的水表重点监控,若发现水量异常,两日内上报城市供水监察队。
第四章水表的周期更换
第十七条技术部负责编制年度水表周期更换计划和抽检计划。
第十八条营业处负责水表的更换工作,按照年度水表周期更换计划进行季度任务分解,并上报技术部备案,每月向技术部上报计划完成情况。
每年10月份营业处将下一年度到期水表的数量及参数上报技术部。
第十九条周期更换水表时,营业处须提前3日告知用户,换表当日和用户共同核对新、旧表水表指数,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再行拆换表。
营业处更换水表时,应在现场对原表防盗铅封序号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换表;如发现铅封序号不符、铅封明显人为破坏、用水量异常,两日内上报城市供水监察队。
第二十条水表的检定周期按照JJG 162-2009《冷水水表检定规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DN25及以下口径的居民生活用水性质贸易结算水表经首检合格后,使用期限为6年,期满后,逐步更换。
DN25及以下口径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性质贸易结算水表,检定周期应按6年,结合用户用水情况,也可缩短更换周期。
第二十二条营业处首次抄表时,检查水表的工况并做记录,确定水表工况正常、无计量问题可继续使用;经检查确定水表故障应立即更换。
第五章故障水表的更换
第二十三条故障水表,是指因水表停走、计量失准、文字盘发黄发黑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影响抄表计量需更换的水表;水表的不匹配,是指公司在用水表的口径大小、类型等与实际用水情况不相符,影响水表的正常运转,造成计量失准的现象。
第二十四条水表故障认定:户表故障由营业处现场认定;非户表故障由营业处组织现场认定,其中服务及特行用水性质、DN100及以上口径的故障水表由城市供水监察队组织现场认定。
第二十五条经认定的故障贸易结算水表由营业处通知用户到场核对指数后更换。
第二十六条营业处每月将故障水表的更换情况上报技术部。
第二十七条水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口径和水量不匹配的现象,由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换表方案。
第六章水表的检修和检定
第二十八条DN40及以下口径的故障水表进行报废处理,不再修理。
第二十九条DN50及以上口径的水表更换后,送水表检修单位检修、清零计,经计量测试中心检定合格后,周转再用。
第七章水表的报废处理
第三十条营业处每半年将报废水表报表(四联单)上报技术部;技术部负责审核报废水表;物资供应处依据审核后的报废水表资料接收报废水表,并负责各类水表的报废处理。
第三十一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报废水表的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