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国债管理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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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债的发行机制研究

中国国债的发行机制研究

中国国债的发行机制研究导言中国国债作为一种政府债务工具,是中国政府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债的发行机制对于实现政府借款的精确定价、有效发行和合理分散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中国国债的发行机制进行研究,探讨其发行程序、发行方式以及发行策略等方面的内容。

1. 国债的发行程序中国国债的发行程序包括立项、审核、批准、发行和流通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1 立项国债发行前需要经过立项审批程序。

相关的部门或机构按照国债发行计划,提交立项申请,经过审查和论证后获得立项批复。

1.2 审核立项通过后,相关的部门或机构会对国债发行申请进行审核。

这包括对发行主体的资信情况、债务规模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1.3 批准审核合格后,国债发行申请还需要经过批准程序。

相关的审批部门会对申请进行终审,决定是否批准该国债的发行。

1.4 发行国债申请获得批准后,发行程序正式开始。

发行主体可以选择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开发行的国债可以通过招标发行或固定利率发行的方式进行。

1.5 流通国债发行后,可以通过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流通和交易。

一般而言,国债在发行后具有流动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买卖交易。

2. 国债的发行方式中国国债的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

2.1 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主体面向公众广泛发行债券的方式。

发行机构会将国债发行的信息和条件公布给投资者,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认购国债。

公开发行的国债可以采取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的方式。

公开发行的优点是信息透明度高,能够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从而实现分散风险的目的。

同时,公开发行也能够为市场提供一个参考利率,对于定价具有重要意义。

2.2 私募发行私募发行是指发行主体针对特定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

一般而言,私募发行的对象是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也可以是个别投资者。

私募发行的优点是发行成本相对较低,发行程序简单,能够更加满足特定投资者的需求。

中国地 方政府 债务管 理

中国地 方政府 债务管 理

8:45~9:15
安志勇
(上海财经大学助理教授) Default Costs, Debt Centralization or Debt Decentralization, and Soft Budget Constraint (SBC)
9:15~9:45
邓淑莲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与《预算法》修改
4:15~4:45
张海星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范运作与风险控制
4:45~5:15
郑春荣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之外的风险
5:15~5:45 6:00
自由发言与提问 晚宴
会议联系人:郑春荣 021-65908957 zhengchr@ 潘 洁 021-65903686 13816745845 panjie@
11:30~11:45 全体学者合影
12:00
午餐
1
研讨主题二: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创新与规范
下午 2:00~5:45 主持人:龚仰树(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2:00~2:30
宋健敏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 日本地方债与垃圾处理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2:30~3:00
王 闻 (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 基础设施现收现支融资方式的决定因素:关于美国州政 府的实证研究
2
安志勇
anzy2008@
邓淑莲
dengshulian@
傅蔚冈
welgume@
龚强
qgongpku@
学者简介
(按姓氏拼音排序) 2007 年毕业于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 经济系,现任
济与管理学院任教。主要研究兴趣包括财政透明度,公共预算 的理论与管理。在《财政研究》等国内刊物上发表论文 30 余篇, 在 OECD Journal on Budgeting 发表论文一篇。专著 2 部,译著 2 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 项,省部级课题 1 项。

中国证券业的创新与发展

中国证券业的创新与发展

中国证券业的创新与发展一证券业IT的发展历程、现状与挑战中国目前的证券体系肇始于改革开放。

从1981年我国政府发行国库券,1984年北京天桥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乐音响两只股票公开发行开始,各地逐步形成了区域性的证券交易市场。

1990年底,在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始营业,次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营业,后续逐步补充了中小板(2004年)、创业板(2009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2013年)。

为了支持中国证券这个庞大市场的稳定运行和蓬勃发展,证券业也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IT系统。

2017年末股票市场概览见表7-1。

|Excel下载表7-1 2017年末股票市场概览(一)证券业IT的发展历程中国证券市场与欧、美、日、韩、加、印等地的证券市场相比,起步相对较晚,中国证券市场有着很强的后发优势,历史包袱小,在信息时代到来时,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了信息化的改造,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构建了一套完整的IT体系,并在随后的20余年不断适应监管要求和市场创新需求加以改进和完善。

下面从交易模式、结算模式、数据存储和技术架构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1.交易模式的改变从交易模式来讲,中国证券市场主要经历了证券无纸化改造、集中交易改造、网上交易改造三次重要的改造。

无纸化改造。

20世纪80年代,我国和国外的证券市场一样,主要采用纸质证券的形式,通过电话委托等形式在场内实现人工报单,但整体体系不够健全,从业人员相对较少。

随着计算机和通信的飞速发展,由于市场新、固有势力影响小,国内证券市场积极引入了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信息技术。

20世纪90年代初沪深交易所在成立之时均采用了电子化报单的技术系统,并着手开始推进无纸化改造,随后在1993年底沪深两市完成了证券的无纸化改造,开始发行无纸化证券,最终实现了交易结算等核心业务的全面电子化,完成了证券市场的第一次飞跃,也完成了证券IT体系的一次重大变革。

论中国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中国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中国国债法律制度的完善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的债务也在逐年上升。

国债是指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所借的债务。

国债的发行和管理对于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话题展开讨论。

与现状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债发行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早已得到了建立,此处作为非详细阐述。

这里我们整理当前最为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法等等。

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强债务管理的通知》;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债市场发展支持政策的意见》等等。

虽然以上法规及政策文件相对完整,但问题依旧存在。

比如有些国债条款过于繁琐,包含了太多条款限制,影响了国债的流通性,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应在建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法律制度。

对于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议1.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在国债发行期间,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应成立一支专业的监督机构,对于国债流程各个环节的审核,以确保整个国债的安全和公平。

2.改进国债条款国债条款应简洁明了,并且排除繁琐的限制条款,以增强国债的流通性。

此外,条款不应过分追求高投资回报,而是应采取较为稳健的收益水平。

3.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是保证国债安全性的关键,应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国债风险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国债的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

4.创新债务融资方式中国的国债市场应当进一步创新,提供一系列各种类型的债券,比如,绿色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等。

这些不同类型的债券有利于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同时也将推进其他一些经济领域的发展,如环保、科技等。

未来展望国债的发行和管理应该遵循规范性制度,国家应组建金融监管机构,对国债市场进行细致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必须根据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创新国债发行和管理方式,提高国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论完善我国国债市场

论完善我国国债市场


利 率 市 场 化 需 要 完善 的 国债 市 场
。 瓣 麓 誓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的经验 表明 , 由国债市场的发展 来 经
推进 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 是比较有效 的改 革路 径之一 。十 多年
来 的中国国债的市场化 改革对 利率 的市场化 改革起 到了重要 的作用 。国债二级市场及其收益 率的形成 、 国债一级市场 引入 竞争性 的招 标机制 、 国债 回购利率 的市场化 、 国债 期货 交易 的

个市 场 基 准 利 率 来 引 导市 场 利 率 。
所谓市场基准利 率, 是在 多种利 率并存条件下起 决定作用 的利 率 ,是金融 市场 上所有 金融产 品价格 确定 的重要参考 依
来决定利率 的期限结构 。而国债的发行主体 是政府 , 一般不存
在违约风 险 , 其利 率结 构也就不受 违约风 险 的干 扰 , 因而 可以
利率差别的原因。非 国债 ( 如企业债券 ) 不同期限利 率的决定虽
然 也可 以 用 以 上理 论 解 释 , 由 于 存 在 违 约 风 险 , 而 无 法 用 但 因

国债 市场 的 利 率 。 文 章提 出 完善 我 国 国债 市 场 的 建议 与措 施 。
【 关键词 】 国债市场 货 币政策
据, 是人们公认 的并普遍 接受的具有 重要 参考价值 的利 率。 目
前, 中国中央银行对 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 率实际上起着基 准利
较 好地反映不同期限利率 的差别 , 能够成 为基准利 率的最 好选 择。同业拆借利率虽然也是 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的利率 , 在 市场交易规 模 、 交易者数 目和规范化程度 上与国债市场 也有可 比性 , 同业拆借 市场毕竟 只是一个短 期拆 借市场 , 但 同业拆借

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0年8月28日实施日期:2000年8月28日)修改*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发布日期:2008年2月22日实施日期:2008年2月22日)废止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投资〔1999〕8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计委、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人民银行分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发财政债券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技术改造的重大决策,加强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规范化管理,使财政资金切实发挥引导支持作用,现将《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增发财政债券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发展进口替代产品,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决策,加强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是指:用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的由国家组织安排的技术改造贷款项目。

第三条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确定,必须坚决防止重复建设,不变相扩大生产能力,不乱铺摊子,不搞填平补齐,按照“质量、品种、效益”和替代进口的要求选择企业和项目;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取得标志性的效果;以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目标,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对所选择企业进行系统的改造,提高工艺装备水平;重点选择产品有市场、有竞争力、有效益的续建项目和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当年可以开工的项目。

我国国债立法研究的论文

我国国债立法研究的论文

我国国债立法研究的论文我国国债立法研究国债法国债是指中央政府基于履行公共职能等目的以其自身信用为担保而依法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并按约定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一种债。

国债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以及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国债与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公司发行的企业债相比,具有信用度高、流动性高以及抵押代用率高的特点,因此国债又被称为“金边债券”。

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国债发行的规模增长迅速,2011年我国国债发行额为亿元,到2011年底,我国国债余额限额已达到亿元,国债市场发展如此迅速,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加以规制,而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也严重滞后,导致国家对国债市场的规制并不完善,本文将从立法现状和实践状况出发,为《国债法》的制定提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国债立法现状我国自90年代初开始建立国债市场以来,相继颁布了很多规范国债市场的法律规定。

主要有:国务院每年颁布的《国库券条例》、《特种国债条例》;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与确认实施办法》;财政部每年颁布的《国库券发行工作若干具体事项的规定》、《到期国债还本付息办法》;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的《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颁布的《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公安部《关于打击国债券非法交易活动的通知》。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有关国债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以下不足:首先,国债法律体系不完善,国债法律制度总体的法律层次非常低,无法树立起国债规制的权威性,与国债市场发展的要求相距甚远。

其次,国债立法的质量不高,对某些问题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并且存在漏洞,从而影响到执法的可操作性,比如对于国债发行的主体,《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第22 条第4款规定,“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第4条规定“每年国库券的发行数额、利率、偿还期等,经国务院确定后,由财政部予以公告。

论中国国债管理制度的系统改革

论中国国债管理制度的系统改革

论中国国债管理制度的系统改革导言中国国债是中国境内发行的政府债券,用于筹措国家财政所需资金的重要方式。

国债的发行和管理是国家财政运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国债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国债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改革。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中国国债管理制度的系统改革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一、改革背景中国国债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改革前,中国国债管理制度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市场透明度低、风险管理不足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国债市场发展的困境,限制了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运作。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国债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改革。

二、改革内容1. 市场化发行为了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中国国债管理制度改革中引入了市场化发行机制。

市场化发行意味着国债的发行和定价不再由政府一家独大,而是根据市场需求和供求关系确定。

这样做可以使国债市场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动和投资者需求。

市场化发行机制的引入,提高了国债市场的透明度和竞争性,促进了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2. 完善交易制度为了提高国债市场的交易效率和便利性,中国国债管理制度改革中对交易制度进行了完善。

改革中引入了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了国债交易的电子化,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此外,改革还提高了国债交易的灵活性,允许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国债交易,促进了国债市场的活跃度。

3. 加强风险管理为了保障国债市场的稳定运行,中国国债管理制度改革中加强了风险管理措施。

改革中引入了风险评估机制,对国债市场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此外,改革还加强了对国债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和监管,提高了债券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

4. 增加投资者保护措施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中国国债管理制度改革中增加了投资者保护措施。

改革中强化了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提高了投资者对国债市场的了解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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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加快推进中国国债管理制度创新的步伐,建立一个开放、低成本、高效率、高流动性的国债市场,加强国债风险管理并增强国债的偿债能力,推动中国国债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的意义。

一、国债发行制度创新(一)推进国债利率市场化。

国债利率市场化既可以降低政府的筹资成本,减轻政府的债务负担,适度扩大国债规模,同时又确保国债顺利发行。

随着国债一、二级市场不断完善,国债期限品种结构日趋多元化,国债的流通转让更为方便,变现能力强,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增大,使得国债利率有条件成为市场的基准利率。

国债一级市场招标结果显示的收益率,反映了整个货币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并对其他货币资产的价格产生指导作用。

近年来,短期国债品种发行增多,同时,短期国债在一级市场上拍卖招标发行,为货币市场利率变动提供了参考指标,也将有利于利率市场化的推行。

因此,应根据市场资金量的变化,创造条件,将国债利率作为市场的基准利率,逐步实现国债利率市场化。

通过扩大国债的招标发行数额,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债的发行价格,实行弹性利率制度等来降低国债发行成本,降低国债利率风险。

(二)实现国债品种多样化。

1.创造合理安排国债品种结构的体制条件。

目前国债品种比较单一,期限偏长,品种之间缺乏梯次,难以满足市场成员不同层面的交易需要,特别是缺少便于金融调控的短期债券。

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是,控制年终累计的国债余额。

政府可以相机抉择,决定发行的数量和时机,只要年终的国债余额不超过界限即可。

这种方式使政府在数量控制上更加灵活,更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政府发行国债的规模受一定制约是必要的,但是,不同管理方法形成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因此,可逐步按照国际惯例,由全国人大负责审批预算赤字或国债余额,而不再审批年度发行规模,赋与财政部更多的发债主动权。

财政部可根据资金需求,实行中长期并存的国债期限结构,做到年内均衡滚动发行,这样困扰国债市场发展的品种单一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2.进一步丰富国债品种结构,如财政债券、建设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储蓄债券等,并以可上市债券为主,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加快推进中国国债市场发展的步伐。

3.增大专项国债发行的比重。

这种做法能收到刺激经济、减少财政债务负担、提高投资的资本化程度,增加国有资产比重和控制力,优化经济结构等多重功效。

现有许多财政性投资对象,如公路、铁路、机场等均可考虑和试行这种筹资形式。

另外,可适度发行凭证式国债,满足个人投资者对国债的需求。

(三)促进国债期限分布平缓化。

1.结合中国国债期限结构的实际情况和中国经济现状,可增发一些期限超5年的国债,并可尝试发行10年以上的长期国债。

在经济衰退期,需求不足,利率下调,增发长期国债,既符合国家投资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周期长、投资量大的需要,又能保证将来利率上升时,政府仍可支付较低利率,从而降低筹资成本,减轻政府负担。

2.加大短期国债发行的比例,活跃国债流通市场,增加国债的流动性,拓展国债的金融工具功能,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

一般来说,短期国债的利率总是低于长期国债的利率,由短期滚动成长期,利率成本随之下降。

另外,国库资金收支在月度间是不均衡的,一般是上半年收大于支,下半年支大于收,有了一定数量的短期国债,便于按照预定的临时资金短缺,有计划地作月度间的调度安排,在国库资金较紧的月份发些短期国债,并在国库资金宽裕的月份归还,从而避免国库沉淀资金过多而造成的资金使用浪费,实现国债发行与国库资金的协调配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推进发行方式竞争化。

1.推行国债拍卖方式发行,提高国债发行的透明度,创新竞争性发行机制,逐步实现国债发行的高效率和低成本,加快推进国债发行市场化的进程。

2.改变目前国债发行的不确定性,建立国债的滚动发行机制,丰富国债市场的交易品种,满足财政的短期资金融资需求。

3.建立有效的国债发行信息披露制度,做到国债发行总额和大致品种结构的滚动公告。

即:在本次国债发行的同时,对下一次国债发行大致情况,通过多种新闻渠道进行公布,使投资者充分准备。

(五)推动国债发行市场投资主体的机构化。

1.根据机构投资者的布局和现状,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承销团制度,进一步明确承销机构的权利和义务,鼓励承销机构建立自己的分销网络,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承销机构的监管,从而建立相对稳定的国债发行机制。

2.调整国债所有权结构,允许商业银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原则持有国债,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部署和国债市场的发展程度,有步骤、有选择地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参加国债承销团,推动国债市场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国债流通制度创新(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债流通市场的流动性。

1.加快发展具有做市功能的国债自营商,培育为投资者服务的经纪商。

做市商制度是指券商持有某些证券的存货,并以此承诺维持该证券买卖的交易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保持市场足够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并能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对投资者有较强的吸引力。

应根据中国国情,逐步建立做市商制度,同时,参照国际运作规则引入同业经纪人制度,提高市场的流动性,进一步促进国债现货交易,提高市场的效率。

2.努力打通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国债市场,逐步建设统一的国债市场。

设想国债市场应该是一个有两元结构的统一市场。

第一元是银行间的国债子市场,这是一个批发性的场外市场,有经过政府准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中央银行参与。

第二元是交易所的国债子市场,这是国债的零售市场。

两个子市场既独立运作,又相互沟通。

两个子市场进一步放开准入,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一般投资者将熨平子市场之间的价差,从而把两个子市场融为一体。

实现两个市场逻辑上的统一,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体系,恰当发挥两个市场各自的优势,减少因体制原因造成的投机现象。

3.逐步引入衍生品种。

国际经验表明,衍生品种的多少既是市场繁荣的标志,又是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催化剂。

目前中国国债市场除了现货交易外,衍生品种只有“封闭式回购”,即所谓的“质押式回购”,但这种“质押式回购”项下的债券在回购期间内不能被再次使用,虽然有利于控制结算风险,但对市场流动性有一定消极影响。

可以在严格的风险管理和统一托管系统的前提下,依次、逐步引入“开放式回购”(及回购首期与到期均按买断关系进行结算)、远期、掉期以及期权等衍生品种。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恢复国债期货交易。

(二)推进流通市场中介结构化,提高国债市场运行效率。

1.扩大金融机构在国债市场上的中间业务份额。

取消对商业银行购买国债的某些限制,允许商业银行更大规模地直接进入国债市场。

逐步将国债市场扩展为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体,各类机构投资人均可参与的批发性大宗债券市场。

同时,从提高市场效率,减小市场交易结算风险的角度考虑,应当积极发展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交易结算代理人或经纪人的中间业务,使住房、社保、医疗等基金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代理人或经纪人进入市场。

2.大力培育包括投资基金、退休养老基金、国债投资基金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设立中外合作投资基金,吸引外国投资者,促进国债市场的扩大和深化国债市场的改革。

3.在保持央行持有一定比例国债的同时,允许国外投资者持有一定比例的国债,这样可以扩大国债的循环范围,也可大幅度扩大国债市场的发行空间。

(三)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活跃国债现货交易。

发展场外交易市场能有效弥补单一结构的不足,尤其是为个人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买卖提供了便利的场所和途径,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国债的需求。

应正确对待场外市场,使各种投资者各种规模的国债交易都有机会完成,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交易环境,力促债券交易市场的充分活跃。

进一步扩大债券登记体系的覆盖面,完善债券市场结构。

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扩大市场参与者。

发展场外市场可分为两个阶段,先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步形成全国性场外自动报价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形成全国统一的交易信息网络,使包括现货市场、回购市场、期货市场等市场形态在内的国债流通市场能够较快发展。

(四)推进法制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发展国债流通市场。

1.加强国债流通市场法制化建设,在充分吸取国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比较严格、健全的市场法制规范体系,发挥好交易场所、托管结算机构的一线监督和信息报告职能,逐步形成高效、灵敏的监督体系。

2.加快国债流通市场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设高效的国债信息系统及报价系统,培育专业信息服务商,提高市场信息集散与揭示的水平,促进国债市场监督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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