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税务代理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标 签】税务代理业务收费【颁布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湘价房字﹝2000﹞317号【发文日期】2000-11-08【实施时间】2000-11-0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代理综合类各市(州)县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规范税务代理服务行为,合理确定税务代理收费标准,促进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湖南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税务代理业务收费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湖南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湖南省税务代理业务收费标准(略)湖南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湖南省税务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境内依法进行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执业资格并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的自主执、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税务代理中介机构。
不具备上述资质条 件的,不得依照本办法开展税务代理业务和收费。
第三条 税务代理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确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统一管理。
第四条 税务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服务。
第五条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有关涉税事宜既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
税务代理机构开展涉税代理业务和收费,应当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
委托和代理双方必须按委托协议履行职责,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代理范围、付费方式和收费具体标准等。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183号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10)196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人及其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我省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省内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服务费;在省外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可按照本办法或当地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我省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外设立的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外省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我省境内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服务费。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收费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
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三,最低收费1500元。
超过100万元-500万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
元部分
。
超过500万元-1000万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
元部分
五。
对全年应纳所得
超过1000万元-5000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
超过10亿元部分
JEr—零点二-
企业所得税税
对税前亏损弥补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的收费标准,按每一个亏损年
2
前弥补亏损鉴
单项审核,出具鉴
度单独收费。
证
证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
按营业收入或
税进行审核,按
万元部分
三。
苗&主倔亦础rb
资产总额(分档
1
算清缴纳税甲
相关规定出具鉴
超过5000万兀-1亿兀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报鉴证
累计计费)
证报告。
部分
-二-
超过1亿元-5亿元部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
分
-一一
超过5亿元-10亿元部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
分
零点五
审计验资业务、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

1—5亿元5-10亿元部分部分1财务报表审计年收费标准2000元2‰0.9‰0.7‰0.5‰0.3‰0.15‰0.1‰0.08‰货币出资收费标准1200元 1.5‰0.4‰0.3‰0.2‰0.15‰0.1‰0.08‰0.06‰其他出资收费标准3合并、分立、清算审计4经济责任审计5清产核资6外汇收支审核7特殊目的审计8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盈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审计计时收费注:1.财务报表审计按被审单位资产总额与销售收入孰高分档累进计费;2.资本验证按实收资本分档累进计费。
如同时存在货币出资及其他出资情况,可分别计算后再相加计费;3.表内的计件收费标准可下浮不超过30%;4.表内的计时收费标准可上下浮40%。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及大型金融企业鉴证业务可上浮60%;100-500万元部分500-1000万元部分1000-5000万元部分初级助理:300元/小时;助理:6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1000元/小时;项目经理:1500元/小时;部门经理:2000元/小时;合伙人(主任)会计师:3000元/小时。
2资本验证次按货币出资方式收费标准的120%计收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50万元 以下部分10亿元以上部分50-100万元部分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1〕313号)计件收费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50%计收,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超过三年的年度可以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20%计收。
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50%计收,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超过三年的年度可以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120%计收。
按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2倍计收。
按计时收费,不低于1000元。
5000万元-1亿元部分序号参照4、5收费标准计收或按计时收费。
定期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部分按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下浮10%计收,资产总额1亿-5亿元部分下浮20%计收,资产总额5亿元以上部分下浮30%计收;专项审计报告按财务报表审计标准计收。
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执业收费标准

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执业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项目
基准费率(‰)
备注100万元以
下
(含100万
元)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含
500万元)
5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含1000万
元)
1000万元以上-5000
万元(含5000万
元)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含1
亿元)
1亿元以
上
验证资本 2 1 0.6 0.45 0.16 0.08 清算审计、经济责任
审计
3 2 1.5 0.5 0.25 0.12 会计年报审计 2 1.5 1 0.45 0.2 0.1 单项资产评估 5 2.5 2 0.8 0.3 0.08 整体资产评估 5 3 2.5 1 0.5 0.2 无形资产评估 5 3 2.5 1 0.5 0.15
房产价格评估(含拆迁分类评估) 5 2.5 2 0.8 0.3 0.08 拆迁分户评估可提
高1个百分点
地产价格评估 4 2 1.5 0.8 0.3 0.06
基建预、结算审核
会计咨询服务事务所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50—500元/小时
说明:1、计件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2、计费基数:(1)验证资本金按注册资本,审计按资产总额。
(2)单项资产评估按帐面原值,整体资产评估按资产总额,无形资产、无帐面值资产按评估值。
3、涉及证券相关业务或与外国、港澳台地区事务所合作办理业务的收费,可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2.07.11•【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司法厅公告2022年第4号•【施行日期】202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司法厅公告2022年第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湖南省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司法厅2022年7月11日湖南省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党建引领第三章实名登记第四章信用评价第五章协同合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税收精诚共治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各级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湖南省范围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进行监管。
第三条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第四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国家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国家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01.26•【字号】湘价费[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税收征管正文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国家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1〕12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全省国家税务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重新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国家税务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二、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执收场所的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范围(含减免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公示,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全省国家税务系统内举办(含各级机关和机关授权或委托的事业单位)三个月以内的培训班的收费,由主管部门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规定办理。
四、省国家税务局接本通知后,应及时督促各执收单位执本通知到同级物价部门重新办理收费许可证,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非税收入票据领购手续,建立收费台账,配备专兼职收费人员,实行亮证收费。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一:湖南省国家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二:湖南省国家税务系统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表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附件一:附件二:。
湖南省评估收费标准

湖南省评估收费标准湖南省评估收费标准是指对于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评估服务是指对于某一特定对象进行评估、鉴定、检测等活动的服务,通常包括评估对象的性质、价值、质量、技术指标等方面的评定。
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评估服务的公平性、透明度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保障评估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首先,湖南省评估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服务的实际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评估服务的成本包括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应当进行全面综合考虑,避免定价过高或者过低。
同时,也应当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对于不同类型的评估服务,可以采取差异化收费,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其次,湖南省评估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歧视性收费。
评估服务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定对象的特定属性或价值,因此收费标准也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同的评估对象可能具有不同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定价,避免因收费标准不公平而影响评估服务的公信力。
另外,湖南省评估收费标准还应当注重透明度和规范性,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估机构在执行评估服务时,应当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相收费,确保评估服务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最后,湖南省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需要,促进评估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评估服务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行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评估对象的类型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与时俱进,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促进评估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湖南省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成本和市场需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评估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评估服务的质量和公信力,推动湖南省评估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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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计价单位
收费
标准
备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所得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下
3‰
1、按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
2、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
2‰
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注:本标准系由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湘价服[2009]43号)联合下文规定,自2009年4月20日起执行。
2%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1%
5000万元以上
0.5%
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鉴证
企业申报的扣除金额
3%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房地产企业纳税申报毛利差异调整鉴证
每个项目总收入
1亿元及以下
1‰
1亿元以上至5亿元
0.4‰
5亿元以上至10亿元
0.2‰
10亿元以上
0.04‰
个体户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户
500元
1‰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
0.5‰
1亿元以上
0.2‰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鉴证
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
500万元及以下
2‰
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1‰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
0.5‰
1亿元以上
0.2‰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
企业申报的扣除金额
100万元及以下
3%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