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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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WORD13页)

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WORD13页)

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本着贯彻落实“人才强校”的战略思想,本办法着力解决上一轮改革中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校内岗位津贴分配机制,使之更为科学合理,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学校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基本原则(一) 津贴分配要重实绩、重贡献、重质量,要形成向优秀拔尖人才、优秀团队、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

(二) 继续贯彻在全员岗位聘任的基础上,实行岗位津贴的制度。

要因事设岗,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按工作质量定酬。

将津贴分配与岗位、职责、贡献挂钩,强化岗位,淡化身份,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 合理调整收入差距,实行津贴分配的动态管理。

(四) 学校对岗位津贴分配实行分类分层和宏观管理。

学校将津贴总额核拨到各学院(含体育教育部,下同),各学院再制定分配细则,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教师岗位设置(一)教师岗位设置依据教师编制总量,设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类教师岗位。

(二)教师岗位级别及分布教师岗位分为9级,另设学校特聘岗位(年薪制)。

教授岗7-9级;副教授岗5-6级;讲师岗3-4级;助教岗1-2级。

(三)岗位职数1.全校教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20%左右,依据条件确定津贴档次。

2.全校副教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6级控制在副教授的30%以内。

3.全校讲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4级控制在讲师的30%以内。

4.全校助教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20%左右,其中2级控制在助教的30%以内。

三、教师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及聘任程序(一)任职资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团结协作,身体健康,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到教书育人。

(二)上岗条件三年年均科研工作量达不到上岗条件所规定量的10%的教师,需申报教学型岗位;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不到上岗条件所规定量的10%的教师,需申报科研型岗位。

教师工资计算方法及岗位定级工资标准

教师工资计算方法及岗位定级工资标准

教师工资计算方法及岗位定级工资标准教师工资计算法:教师涨工资套改,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代替原来的职务工资、津贴工资,其他原享受的各种津贴如物福补贴、生活补贴、适当补贴等不变动。

1、岗位工资的套改: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七级岗位,即930元,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

不分获得职称先后。

2、薪级工资的套改: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本次工改增加额。

博士见习8450845博士见习岗位工资硕士见习7700770硕士位研究生岗位工资双学见习7100710双学位、非硕士研究生班岗位工资本科见习6850685大学本科见习岗位工资大专见习6550655大学专科见习岗位工资中专见习5900590中专毕业见习岗位工资高中见习5900590高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初中见习5700570初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专业技术类人员JSG0128002803080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一级JSG0219001902090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二级JSG0316301631793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三级JSG0414201421562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四级JSG0511801181298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五级JSG0610401041144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六级JSG0793*******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七级副高级起点JSG0878078858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八级JSG0973073803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九级JSG1068068748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级中学一级起点JSG1162062682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1级JSG1259059649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2级中学二级起点JSG1355055605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3级管理人员GLG01275002750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一级GLG022********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二级GLG0316*******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三级GLG0413*******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四级GLG0510*******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五级GLG068500850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六级GLG077200720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七级GLG086400640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八级GLG095900590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九级GLG105500550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十级以李**为例: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为15年,任职年限5年。

【最新版】高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办法

【最新版】高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办法

高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办法岗位晋升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公司职层划分 (1)第三章各层级晋升条件 (1)第四章晋升程序 (3)第五章晋升考评内容 (4)第六章晋升例外管理 (5)第七章附则 (6)附件1:《员工晋级申请表》 (6)附件2:《员工晋升考评流程》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依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员工晋升制定了明确、严格的标准和依据,确保员工晋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进而鼓励员工辛勤劳动、努力学习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作为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配套性文件,与薪酬管理制度一同使用。

第二章公司职层划分第四条公司的岗位分为四个序列(一)管理序列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长、副部长三个职层。

(二)行政事务序列包括主管、专员和助理三个职层(三)生产操作序列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副值、主值、值长/专工六个职层。

(四)工程技术序列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四个职层。

第三章各层级晋升条件第五条各层级纵向晋升方向和条件(一)各层级纵向晋升以逐级晋升为原则,各岗位根据所在序列的不同,有相应的岗位晋升时间要求,每一岗位在职时间为申请晋升的初始条件,员工根据各自序列岗位时间要求的满足程度,自行决定晋升方向。

(二)纵向晋升方向和初始时间要求向高档位的晋升,横向晋升以逐档晋升为原则。

第七条各序列岗位晋升采取控制总额的方法,原则上根据考评情况,使适合晋升的员工正常晋升。

各序列岗位晋升比例如下: 季度为晋升时间要求外,各序列岗位的纵向晋升按年度进行。

第九条 巡检岗位的晋升的特殊规定(一)初级巡检从薪酬1级1档开始,在转正定档后的半年内,每个月经过考试合格晋升一档,半年后,每三个月经过考核合格晋升一档。

(二)在初级巡检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巡检员工,须向公司提出晋升中级岗位申请,经过公司组织考核合格,按照一定比例晋升第2薪酬等级,按照就近就高的原则套入第2薪酬等级的相应档位。

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制度

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制度

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制度是指用于评价和区分高校教师职称级别的一套规定和标准。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制度可能存在差异,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制度:
1. 初级职称:
-助教:通常是高校的研究生或博士生,从事教学和科研助理工作。

2. 中级职称:
-讲师:通常是博士学位的持有者,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副教授:通常需要具备一定年限的教学和科研经验,能够独立进行科研项目。

3. 高级职称:
-教授:通常需要具备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研究员:通常是在研究机构从事科研工作的高级职称。

在评定高校教师岗位等级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学历和学位:通常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例如硕士、博士等。

-教学经验: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包括执教课程、指导学生以及参与教育改革等。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成果和专利等。

-学术声誉和影响力:通常会考虑在学术界的认可、引用率、学术活动和学术组织任职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制度可能因国家、地区和高校而异。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制度有着自己的规定和标准。

因此,在了解具体的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制度时,建议您参考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政策和高校的具体规定。

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尊敬的全体教师:近日,我校经过深入调研和综合评审,结合实际需求和财务状况,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进行了重新确认。

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重新确认的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根据教师岗位的职责、能力和业绩等因素,我校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进行了细致认定。

经过评审,重新确认了教授级、副教授级、讲师级、助教级等4个层次,具体标准如下:1. 教授级: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主要担任高水平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和学科带头人。

2. 副教授级: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够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和科研项目,积累较为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3. 讲师级:具有硕士学位或本科学位,主要从事课程教学、实验指导等工作,能够较好地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4. 助教级:具有本科学位,主要从事课程辅助、实验室管理等工作,能够积极参与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重新确认的教师岗位校内津贴标准针对不同等级的教师岗位,我校对校内津贴标准进行了重新确认,具体标准如下:1. 教授级:校内津贴为每月800元。

2. 副教授级:校内津贴为每月600元。

3. 讲师级:校内津贴为每月400元。

4. 助教级:校内津贴为每月200元。

以上标准均为税前收入。

三、重新确认的教师岗位校内津贴实施方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入职教师及升级教师的校内津贴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等级和标准进行确认。

对于已经在岗教师,根据岗位职责、能力和业绩等实际情况,将逐步核定并重新确认津贴等级和标准,并在后续的年度考核过程中进行落实。

四、注意事项1. 本通知中所述的教师岗位校内津贴仅为我校内部分配津贴,并不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津贴、补贴等。

2. 教师在享受校内津贴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教学工作纪律,认真履行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职责,保证教学质量和学校形象的提升。

3. 对于对我校工作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学校将提供更为丰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以上通知,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严格遵守。

学校教职工岗位补贴及奖励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岗位补贴及奖励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岗位补贴及奖励实施方案1. 前言学校教职工是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们制定了学校教职工岗位补贴及奖励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学校教职工岗位补贴及奖励的发放标准、范围、程序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补贴及奖励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公认和规范。

2. 岗位补贴的实施2.1 补贴标准为了有效地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新意识和职业道德,根据个人的基本情况,学校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

各项补贴执行年度制度。

2.1.1 教学科研类补贴教学科研补贴根据个人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经验水平和学科地位等条件因素确定,考虑到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所在地区的物价、环境等因素,将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中层领导、高层次人才等教职工的补贴标准根据职称、学历和其他综合因素进行划分,以确保补贴标准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根据个人不同的情况,教学科研类补贴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教授级教学科研补贴:每年为3万~6万元不等。

•副教授级教学科研补贴:每年为2万~4万元不等。

•讲师级教学科研补贴:每年为1万~2万元不等。

•其他人员教学科研补贴:每年为1000元~5000元不等。

2.1.2 教育改革与教学改进类补贴学校将会给相关的教育工作者发放教育改革与教学改进类补贴,以激励他们在学校教学改革和教育改革中的积极贡献。

教育工作者根据完成任务的需求,但不低于每年3000元。

2.1.3 教学管理类补贴学校除了在教学科研中发放补贴,还将在教学管理方面进行补贴。

鼓励管理人员勇于承担重要职责,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益。

对于管理人员根据职位等级进行补贴,但最低补贴也不应低于人民币500元。

相关管理人员清晰的职责将由教务处进行制定并明确,并向全教职工进行通报。

2.2 补贴对象学校教职工均为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将根据每位教师的职称、学历、工作年限、教学和科研绩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各单位:我校从2005年起实施的校内津贴分配方案,为鼓舞宽敞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教学与科研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依照方案规定,现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进行重新确认,重新确认后,所有教师岗位人员均按新的等级发放校内津贴。

一、执行条件此次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确认仍执行“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及《中国医科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医大人字[2006]4号)及“关于2008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申报与审核程序⒈申请教授岗位二级以上津贴、副教授岗位一级津贴、讲师岗位一级津贴人员依据“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中“享受各级岗位津贴条件”所列条款,填写“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申请表”,并提供业绩佐证材料,报所在院系部。

业绩材料时限界定以正式批准日期或出版日期为准。

教授岗位:2004年底往常聘任者,提供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2005年1月以后聘任者,提供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副教授岗位:提供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讲师岗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或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⒉各院系部对申请人的业绩材料审核后,填写“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

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名单和津贴发放安排。

三、时刻安排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为布置工作和个人预备材料时期;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各院系部审核时期;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学校最后确认时期。

四、从现在起至年底之间取得的业绩材料,暂不做认定,等材料出来后,再汇总确认各岗位津贴等级。

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医科大学教授岗位津贴等级申请表(申请教授岗位二级以上津贴者填写)中国医科大学副教授岗位一级津贴申请表姓名:所在学科:受聘职称及时刻:行政职务:中国医科大学讲师岗位一级津贴申请表(非学位条件申请者填写)姓名:所在学科:受聘职称及时刻:行政职务:中国医科大学教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中国医科大学副教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中国医科大学讲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

等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等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等级岗位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

为了更好地激励和奖励公司员工的工作表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决定对各级别岗位的员工实施等级岗位津贴政策。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各级别岗位的员工。

三、政策内容。

1. 等级划分。

公司将员工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资深和专家级别。

2. 津贴标准。

(1)初级岗位,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5%;(2)中级岗位,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8%;(3)高级岗位,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2%;(4)资深岗位,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5%;(5)专家岗位,每月津贴为基本工资的20%。

3. 津贴发放。

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实际岗位等级,在每月工资发放时将相应的岗位津贴一并发放给员工。

4. 津贴调整。

员工的岗位等级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进行评定,公司将每年对员工的岗位等级进行一次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对员工的岗位津贴进行调整。

5. 其他福利。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为其提供相应的其他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机会、晋升机会、健康保险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将成立专门的岗位津贴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五、监督和评估。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岗位津贴的发放和调整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对公司内所有员工具有约束力。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并及时向员工进行通知。

七、结语。

公司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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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为逐步建立起以竞争为核心,以有利于优秀拔尖人才成长和创新性成果产生、有利于学科梯队建设为目标的新型用人机制,不断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坚持以德为基础,以水平和贡献为主要内容,特制定我校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

一、岗位津贴等级设置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学校设置教师岗位10级津贴。

分别为:院士岗位津贴、教授岗位特级津贴、教授岗位一级津贴、教授岗位二级津贴、教授岗位三级津贴、副教授岗位一级津贴、副教授岗位二级津贴、讲师岗位一级津贴、讲师岗位二级津贴及助教岗位津贴。

二、享受各级岗位津贴条件⑪基本条件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恪守学术规范。

⒊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协作,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

工作中顾全大局,服从领导。

⒋连续三年工作考核合格。

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⑫业绩条件[以近三年的学术业绩为准]⒈教授岗位特级津贴在完成年均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⑵资助经费500万元以上单项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指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重大科研计划项目,但不包括该类课题的子课题)的负责人;⑶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⑷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在影响因子之和不少于30的SC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包括论文摘要,下同)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一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计1人次,通讯作者特指由本人担任指导教师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下同);或多篇论文被他引超过200次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影响因子大于15的SCI源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单篇论文被他引超过100次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⑸以中国医科大学为研究单位申报获得新药证书、新产品证书、职务性专利或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并通过生产或转让为学校获经济收益300万元以上的第一研究者;⑹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第一获奖者;⑺以下条件中任意两项。

①资助经费120万元以上单项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指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重大科研计划项目,但不包括该类课题的子课题)的负责人;②获资助经费总额300万元以上的各类纵向科研课题或400万元以上各类纵横向科研课题(其中至少有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级别资助强度类似的课题或1项资助金额60万元以上的部委级课题)的负责人;③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④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二、三获奖人或二等奖的第二获奖人且其他研究成果获得1项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如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等,下同)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或1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该成果同时获得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的第一获奖人;⑤不同研究成果分获2项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1项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1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⑥一项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且另两项科研成果获得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⑦署名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在国外SCI、EI、SSCI源期刊发表或被ISTP收录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不少于10篇。

2篇国内SCI、EI源期刊论文可视同于1篇国外发表的论文;单篇论文发表于国外SCI源期刊的影响因子以1.5为起算点,在不同的增加值范围内可视同于不同篇数国外SCI源期刊论文(详见附表);单篇国外SCI源期刊论文被他引15次或国内SCI源期刊论文被他引20次,可视同于另一篇国外SCI源期刊论文;10篇CSCD、CSTPC或SCSCD源期刊论文可视同于且只可视同于一篇国际SCI、SSCI源期刊论文。

在全部论文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国外SCI、EI、SSCI源期刊论文或ISTP收录论文至少4篇;⑧署名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在影响因子大于10.0的SCI源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⑨以中国医科大学为研究单位申报获得新药证书、新产品证书、职务性专利或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并通过生产或转让为学校获得经济收益150万元以上的第一研究者;⑩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

⒉教授岗位一级津贴在完成年均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符合特级教授标准7中任一项者;⑵资助经费50万元以上单项国家科研课题(指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的科研计划项目,但不包括该类课题的子课题)的负责人;⑶获资助经费总额180万元以上的各类纵向课题或250万元以上的各类纵横向课题(其中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资助金额40万元以上的部委级课题)的负责人;⑷ 1项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⑸ 1项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该成果同时获得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的第一获奖人;⑹ 2项不同研究成果获得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⑺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在国外SCI、EI、SSCI源期刊发表或被ISTP收录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不少于6篇。

2篇国内SCI、EI源期刊论文可视同于1篇国外发表的论文;单篇论文发表于国外SCI源期刊的影响因子以1.5为起算点,在不同的增加值范围内可视同于不同篇数国外SCI源期刊论文(详见附表);单篇国外SCI源期刊论文被他引15次或国内SCI源期刊论文被他引20次可视同于另一篇国外SCI源期刊论文;10篇CSCD、CSTPC或SCSCD源期刊论文可视同于且只可视同于一篇国外SCI、SSCI源期刊论文。

在全部论文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国外SCI、EI、SSCI源期刊论文或ISTP收录论文至少3篇;⑻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在影响因子大于7.0的SCI源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⑼以中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获得新药证书、新产品证书、职务性专利或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并通过生产和转让为学校获得经济收益100万元以上的第一研究者;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⑾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⑿国家一级学会或中华医学会二级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任职;⒀国家级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⒁二级教授条件中⑴-⑼的任两项或⑴-⑼中的任一项及⑽-⒂中任一项。

⒊教授岗位二级津贴在完成年均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资助经费30万元以上单项部委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⑵ 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负责人;⑶获资助经费总额100万元以上各类纵向科研课题或150万元以上各类纵横向课题的负责人;⑷ 1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⑸ 1项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二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⑹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在国外SCI、EI、SSCI源期刊发表或被ISTP收录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不少于3篇。

2篇国内SCI、EI源期刊论文可视同于1篇国外发表的论文;单篇论文发表于国外SCI源期刊的影响因子以1.5为起算点,在不同的增加值范围内可视同于不同篇数国外SCI源期刊论文(详见附表);单篇国外SCI源期刊论文被他引15次或国内SCI源期刊论文被他引20次可视同于另一篇国外SCI源期刊论文。

在全部论文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国外SCI、EI、SSCI源期刊论文或ISTP收录论文至少2篇;⑺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在影响因子大于5.0的国外SCI源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⑻以中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获得2项新药证书、新产品证书、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或3项职务性发明专利且已实施的第一研究者。

2项职务性实用新型专利可视同于1项发明专利;⑼以中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获得新药证书、新产品证书、职务性专利或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并通过生产或转让为学校获得经济收益60万元以上的第一研究者。

⑽国家一级学会理事或中华医学会二级学会常务委员;⑾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⑿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学术刊物的主编;⒀ 1部著作获国家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或中国图书奖的第一主编或获国家图书奖各门类专科图书奖一、二等奖的第一主编;⒁ 1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⒂以下条件中①-③中任两项或①-③中任一项及④-⑨中任一项或①-⑤中任一项及⑧-⑨中任一项:① 1项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② 1项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三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③ 1项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④ 1项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的第一获奖人;⑤省级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⑥由卫生部教材办公室和/或全国高等医学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出版的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的主编。

⑦国家级精品课程第二负责人或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二、三获奖人或国家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第二获奖人或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副主编;⑧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二、三获奖人或二等奖的第二获奖人或全国行业性一等奖的第二获奖人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该成果同时获取全国行业性科学技术奖)的第二获奖人;⑨单项资助经费达到100万元的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项目和“973”计划子课题的第二负责人;⒃各系部主任、副主任。

⒋教授岗位三级津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年均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⑵年均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的60%,按三年内每发表四类(自然科学各学科)或六类(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以上刊物第一作者论文2篇折合年均10%的标准工作量计算累计达到年均工作量标准(2篇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可视同于1篇第一作者论文;获各级各类科学技术奖励和教学成果奖奖励证书、获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表彰、参编专著或教材、多媒体课件出版或获奖、获得专刊授权等可按文被他引的次数可按职称聘任文件中规定的方法折算为四类或六类刊物论文)。

⒌副教授岗位一级津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在完成年均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三年内取得的学术业绩符合教授职称聘任条件中减少一篇第一作者论文要求的任一项者。

⑵各系部主任、副主任。

⒍副教授岗位二级津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平均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⑵年均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的60%,按三年内每发表四类(自然科学各学科)或六类(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以上刊物第一作者论文1篇折合年均10%的标准工作量计算累计达到平均工作量标准(2篇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仅可视同于1篇第一作者论文;获各级各类科学技术或教学成果奖励证书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表彰、参编专著或教材、多媒体课件出版或获奖、获得专刊授权等可按职称聘任文件规定的方法折算为四类或六类刊物论文;二类以上刊物论文或论文被他引的次数可按职称聘任文件中规定的方法折算为四类或六类刊物论文)。

⒎讲师岗位一级津贴在完成年均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基础医学、生物学、预防医学各学科中已取得博士学位者;⑵公共基础、人文社科各学科中已取得硕士学位者;⑶三年内取得的学术业绩符合副教授职称聘任条件中减少一篇第一作者论文要求的任一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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