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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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物资管理制度

银川电力效劳物资管理方法2021年7月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目录1. 物资管理目标 (4)2. 物资仓库的设置及管理 (4)3.设备管理 (6)4. 材料管理制度 (8)5.物资部内部管理方法 (14)6.物资部职责 (15)7. 物资部主任岗位职责 (16)8.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7)9.物资方案统计员岗位职责 (18)10.仓库平安管理规定 (19)物资管理制度汇编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工程物资管理制度一、物资管理目标严格按物资需求方案、采购方案进展物资采购,确保物资采购的正确率为100%。

按规定对采购物资进货检验或配合试验,保证所使用的产品合格率为100%。

切实做好设备、材料的保管、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产品防护控制程序?,确保设备、材料完好率100%。

确保业主投诉率为零。

二、物资仓库的设置及管理1、按贮存物资的要求和种类可将物资仓库分为:一般设备仓库、标准材料仓库、简易仓库〔棚仓〕、露天仓库等。

2、物资仓库的一般要求:2.1 地基夯实,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通道畅通,照明充足。

2.2 各类仓库均需按一定的规定进展编号,划分区域用于存放物资。

2.3 露天堆放场地必须平整、不积水、无杂草,设置围护栏,有吨位足够的起重机械自由进出的道路,以满足设备材料装卸的要求。

2.4 各类仓库均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供水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

2.5 仓库内配置的消防器具应放在醒目和取用方便的位置,做到经常检查,保证其完好。

2.6 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各类消防器材,懂得其使用方法和必要的消防知识,一旦出事能正确处理。

3、进出物资仓库的管理规定:3.1 仓库区域24h设专职保卫值班人员,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

3.2在任何情况下,进入物资仓库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公司物资管理人员陪同。

3.3 进入物资仓库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的各种管理规定,严禁携带火种。

仓库内严禁吸烟、烧电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3.4 严禁与物资仓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仓库区域。

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汇编

WORD 格式整理社会管理学院施工现场资料物质管理制度为使施工现场资料物质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散工期、降低耗费,提升效益,拟订本规定;1.合用范围凡施工所需资料物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保留、使用直至工程完工,余料清退出现为止的全过程,均属施工现场资料物质管理的范围。

2.管理要求:资料的进场、寄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管理;现场一定设专职资料员,资料员均经过查核,持证上岗;现场资料员实时登记资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现场资料核算员实时做好资料核算工作,数据正确齐备有剖析。

进场考证:项目资料物质部编制资料物质进场检验计划(依照检验试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赞同后实行,产品检验由项目部资料员配合试验员达成;采买员在大宗资料物质抵达前一天通知有关资料员(库管员),由库管员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用具等,熟习资料物质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规划堆放场所 ;3.资料物质进场,项目库管员会同采买员对资料物质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包装完满状况、数目、规格、产品表记进行考证并作好《资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考证应做到:① 查对进场资料物质能否切合采买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WORD 格式整理产品的外观质量能否与合同商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切合,考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才赞同卸货;② 需复试的资料进场时,库管员进行数目和外观质量查收,查收合格后即可卸货,并做好待检表记,实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③ 一般状况下,项目库管员对资料物质应全数进行查收,查收方式依照国家标准、合同或采买前商定进行 , 对包装或齐整捆绑资料物质,库管员依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目控制在进货数目的 5%之内 ;④考证数目与到货凭据不符 ,采买员应立刻通知供给商出席从头确认后赞同卸货,如抽查样质量量、数目与到货凭据或已封存样质量量、数目不符 ,考证人员加倍抽样检验 ,仍发现不切合,库管员拒绝收货、表记并填写《不合格材料物质记录单》,由采买员通知供给商退货⑤装饰资料的考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 10 项强迫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饰工程质量查收规范》要求履行。

工程物资钢筋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物资钢筋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物资钢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钢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钢筋的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物资钢筋管理应遵循“先进技术、科学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钢筋采购管理第五条工程项目所需的钢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采购。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在采购前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资质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生产资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合理确定钢筋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保证符合工程实际需求。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采购的钢筋进行抽检,确保产品合格。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钢筋采购档案,包括供应商信息、采购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采购的钢筋应标注生产日期、规格、批号等信息,以方便追溯和管理。

第三章钢筋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钢筋的存储地点,确保存储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存储地点应设立明显的标识,标注钢筋的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第十三条存储地点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及时清除杂物和积水,确保钢筋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存储地点应有专人负责,确保钢筋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钢筋使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合理使用钢筋,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钢筋的承载能力、延伸性等指标合理安排焊接、切割等作业。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钢筋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钢筋进行验收和登记,确保钢筋的使用和管理有据可查。

第五章钢筋追溯管理第十九条工程部门应建立钢筋追溯管理台账,记录钢筋的采购、存储、使用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追溯管理台账应包括钢筋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第二十一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钢筋使用情况进行复核,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物资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工程现场物资的计划、采购、验收、存储、发放、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充足,满足工程质量与进度的需要,同时通过有效的管理减少损耗,降低成本。

二、物资计划管理1. 物资需求计划应依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制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并报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审核。

2. 物资采购计划应根据需求计划编制,明确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到货时间等要求。

三、物资采购管理1. 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或询价等方式进行。

2. 采购合同签订前,需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3. 采购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四、物资验收管理1. 物资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组织验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标准进行检查。

2. 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入库,不合格的物资应立即隔离,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五、物资存储管理1. 物资存储区域应合理规划,确保安全、整洁、便于取用。

2. 物资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六、物资发放管理1. 物资发放应严格执行领用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领取。

2. 领用人员应按照实际需要领取物资,严禁浪费。

3. 物资发放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和管理。

七、物资使用管理1. 物资使用应遵循节约原则,合理安排,防止浪费。

2. 对于特殊物资,应提供相应的使用指导和培训。

3. 使用过程中发现物资质量问题,应立即上报并停止使用。

八、物资报废管理1. 对于损坏、过期或无法使用的物资,应及时报废。

2. 报废物资应按照公司规定和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九、监督与考核1. 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均应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

2. 对于物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定期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以激励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总结:。

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管理,确保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物资利用率和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物资管理工作,细化具体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2. 物资管理员负责现场物资的接收、验收、存储、发放和统计等工作。

3. 现场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物资需求,确保施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4. 所有相关人员应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履行好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四、物资采购管理1. 项目经理与物资管理员共同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根据实际需求量、工期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和规格。

2. 物资采购应按照采购管理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项目要求。

3. 采购人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物资管理员报告采购进度和情况,做好采购台账和记录。

五、物资接收与验收1.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采购标准和要求,组织接收和验收物资,确保物资完好无损。

2. 对于有破损或质量不合格的物资,应立即向供货商反馈情况,及时处理。

3. 物资接收后应及时存储,标明物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制定相应的存储计划。

六、物资存储管理1.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存储要求,将物资分类、分开存放,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

2. 定期检查物资的储存和保管情况,做好物资清单和库存记录。

3. 特殊易腐、易损物资应单独存放,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七、物资发放管理1. 项目部各部门应提前向物资管理员提出物资需求,经过审核后统一发放。

2. 物资发放应按照领用单、出库单的形式,由领用人签字确认,确保物资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3. 物资发放后应做好出库记录,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物资使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八、物资统计与汇报1. 物资管理员应定期做好物资台账和库存统计工作,分析物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物资管理策略。

2. 报送物资管理报告,对物资使用情况、库存量等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物资保管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保管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保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物资的保管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所有物资保管管理工作,包括进货、储存、使用、报废等所有环节。

第三条物资保管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规范,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物资保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四条物资保管管理工作由项目部设立专门的物资保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应配合做好物资保管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物资保管管理方案,并不断加强物资保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物资进货管理第六条物资的进货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流程进行,由专人负责跟进及验收物资。

第七条进货物资应具备合格证书和相关检验报告,质保期在有效期内,凭物资进货单据及时登记入库。

第八条物资入库前需进行验收,对于品质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退货,严禁将不合格物资入库。

第九条入库时应根据物资种类和规格进行分类储存,并按照规定的标识、编号进行登记和标识,确保物资进出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物资的保管地点应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殊物资要单独储存,并设立相应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物资保管库房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检查仓库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确保物资库房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物资使用应按照项目规划和计划进行,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进行物资的调配和使用。

第十三条物资保管部门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了解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库存量,确保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物资使用时应注意物资的保养和维护,严禁私自改变物资的用途和规格,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物资的使用。

第十五条物资使用应注重节约和合理利用,避免浪费和滥用,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报废的物资要进行及时处理,做好相应的登记和清理工作,严禁私自处理报废物资。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2篇)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2篇)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1)周转材料进场后,现场材料保管员要与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共同按进料单进行点验。

(2)周转材料的使用一律实行指标承包管理,项目经理部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指标承包合同,明确责任,实行节约奖励,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失按损失价值赔偿,并负责使用后的清理和现场保养,赔偿费用从劳务费中扣除。

(3)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现场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

(4)严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严禁任意切割架子管;严禁在周转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严禁将周转材料垫路和挪作他用。

(5)周转材料停止使用时,立即组织退场,清点数量;对损坏、丢失的周转材料应与租赁公司共同核对确认。

(6)负责现场管理的材料人员应监督施工人员对施工垃圾的分拣,对外运的施工垃圾应进行检查。

避免材料丢失。

(7)存放堆放要规范,各种周转材料都要分类按规范堆码整齐,符合现场管理要求。

(8)维护保养要得当,应随拆、随整、随保养,大模板、支撑料具、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时清理、整修、刷油。

组合钢模板现场只负责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随意焊接。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2)1. 目的和范围: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的采购、使用和退库过程,确保材料的安全、合理使用,并提高施工现场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管理。

2. 定义:2.1 周转材料:指在施工现场需要暂时使用的非固定资产、消耗品和其他工程用品,如钢筋、脚手架、模板、木工材料、水泥等。

2.2 监理单位:指施工工程的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核。

2.3 施工队:指承接施工工程的施工方。

3. 采购管理:3.1 施工队对周转材料的采购需提前编制采购计划,并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

3.2 采购计划应包括材料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等信息,并在采购前向供应商提出询价,确保采购的价格合理。

3.3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包括材料的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

工地仓库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仓库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仓库材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仓库材料管理,提高材料利用率和安全性,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地仓库材料管理工作,包括材料的接收、存放、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

第三条工地仓库材料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仓库设置与管理第四条工地应设立专门的仓库,统一管理材料,确保材料的安全、整洁、方便取用。

第五条仓库应有专门负责人,负责管理、统计材料的数量、品种、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各类材料应根据不同性质、用途存放在不同的仓库区域,做到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取用。

第三章材料的接收与入库管理第七条所有材料必须有合格的合格证明和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入库时应认真填写入库单,清晰标注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有专人验收确认。

第九条入库后的材料应立即进行分类、包装、编号等处理,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易于管理。

第四章材料的存放与保管第十条各类材料应根据其特性和用途进行合理的存放,确保材料不受损坏或变质。

第十一条常用的材料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且要做好标记,避免混淆。

第十二条仓库内应加强安全措施,防止盗窃、火灾等意外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各类材料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期限,过期的材料应及时报废或处理。

第五章材料的使用与分发第十四条材料使用应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严格控制用量,避免浪费。

第十五条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质量达到要求,严禁使用劣质材料。

第十六条分发材料时应填写领用单,并有专人监督和确认。

第十七条临时需用的材料应提前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分发使用。

第六章材料的报废与处理第十八条材料经过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损坏,应及时报废,并填写报废记录。

第十九条超过期限的材料应及时处理,避免对其他材料造成影响。

第二十条材料报废后应进行统一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乱扔乱放。

第七章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与监督第二十一条各项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由仓库负责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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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1 总则1.0.1 为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2.0.1 凡施工所需材料,进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为止的全过程,均属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 管理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材料的进场、存放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管理;3.1.2 现场必须设专职材料员;3.1.3 现场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3.1.4 现场材料核算员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数据准确齐全有分析。

3.2 物资验证3.2.1 进场验证3.2.1.1 项目物资部根据物资进场检验计划(依据检验试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产品检验由项目部材料员配合试验员完成;3.2.1.2 采购员在大宗物资到达前一天通知有关材料员(库管员),由库管员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器具等,熟悉物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规划堆放场地;3.2.1.3 物资进场,项目库管员会同采购员对物资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包装完好情况、数量、规格、产品标识进行验证。

验证应做到:①核对进场物资是否符合采购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符合,验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才允许卸货;②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库管员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并做好待检标识,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③一般情况下,项目库管员对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或采购前约定进行, 对包装或整齐捆绑物资,库管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控制在进货数量的5%以内;④验证数量与到货凭证不符,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允许卸货,如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验证人员加倍抽样查验,仍发现不符合,库管员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表2),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商退货⑤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3.2.1.4 在供应商处验证物资①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项目物资部应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②项目物资部采购负责人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方面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

3.2.2 进场物资的复试3.2.2.1 物资的复试的范围①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必须进行复试的物资,如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砼添加剂、轻集料、砖、砂、石子、室内大理石、安全玻璃、人造木板、外门窗、外墙面砖等;②原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项、数据不清的物资;③超出保质期、规格型号混存的物资。

3.2.2.2 试验由项目材料员通知试验员取样,材料员、库管员配合,试验员送交指定试验室试验并记录《试验台帐》,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3.2.2.3 电梯、电器使用功能检验、电线电缆的绝缘试验、管材和阀门压力试验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必要时可送交具有法定资质检测单位鉴定;3.2.2.4 商品砼进场检验,由试验员按照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和塌落度试验,并作好取样和塌落度试验结果记录;3.2.2.5 装饰材料的复验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和记录;3.2.2.6 有见证要求时,按监理要求取样、送检和传递试验报告。

3.2.3 验收手续:进场物资经过验证、检验,属外观易识别性质检验的材料,验收应于一日内完成;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应于合理时间内完成,复试合格后,由采购员与库管员办理验收手续,双方在验收凭证上署名。

3.2.4 收集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资料3.2.4.1 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材质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的物资有:钢筋、水泥、商品砼等材料;3.2.4.2 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物资有:有压力要求的管材、轻质墙体材料、特殊要求的油漆化工材料和涂料、粘接材料、保温等材料;3.2.4.3 必须收集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的物资有:预制构件、钢构件、各种金属门窗、电器产品、各种阀门及水暖零件、电焊条、高压瓷件、灯具、高强紧固件、各种开关箱柜、绝缘材料、计量器具等材料;3.2.4.4 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收集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3.2.4.5 所有原始质量文件由采购员负责索取并经库管员传递给项目资料员,项目资料员负责保存,并提供交工资料;3.2.4.6 所有产品复试的质量检验结果报告由项目试验员负责索取后传递给项目资料员,同时将检验结果反馈材料员和库管员,试验员应作好检验结果报告传递记录。

3.3 紧急放行物资3.3.1 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证,可对有些物资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对于那些不能追回或更换的物资(如砼),不允许紧急放行使用;3.3.2 所有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材料员做好记录,并在放行物资上做出明确标识,保证一旦发现其不合格时,能立即追回或更换时,才准放行使用, 《物资紧急放行记录》(表6)。

3.4 物资搬运3.4.1 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物资要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并正确保护产品的标识;3.4.2 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和有毒的物资,以及甲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人员制订专门的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3.4.3 现场内搬运应考虑,从材料堆场、库房到作业现场的距离、路面情况、搬运设备、工具的能力及搬运工人的水平等, 对价值较高、易损坏的物资和设备, 项目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3.4.4 场外搬运应考虑,路面情况,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高度、宽度,天气情况,搬运时间等,对超限设备的搬运,供应商或分包方或项目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3.4.5 搬运由供应商或分包方承担时,在选择供应商或分包方时,项目物资部/局工程项目管理部应对其搬运能力(包括搬运设备能力、搬运工人的培训和资格等)进行评价和考察,现场监督;3.4.6 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处理:3.4.6.1 对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物资,负责搬运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作好标识以确保不被混用;3.4.6.2 因自行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时,由当事人书面报告物资采购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处理;3.4.6.3 因供应商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物资部要求供应商及时作退货或更换处理;3.4.6.4 因分包方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工程部应要求分包方写出书面报告,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

3.5 物资收发、贮存3.5.1 业主提供的物资和项目经理部采购的物资由物资部负责保管,分包方采购的物资由分包方负责保管,物资保管员对已进场验收合格的物资建立台帐,记录规格、数量、进出库情况;3.5.2 物资的接收与领取前应办理交接手续,库管员应保存验收入库、出库交接记录;3.5.2.1 项目库管员依据领料单发放材料,领料单必须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并有项目工长签字,缺少任何一项均不能发料;3.5.2.2 产品质量有保质期限要求的,要标明进场时间,做到先进先出;3.5.2.3 月末25日前库管员应将当月材料消耗量、库存量统计出来,报送项目现场经理及材料计划员。

3.5.3 物资的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3.5.3.1 按施工组织总平面图与产品性能、形态,合理堆码,保持库区整齐规范,大宗物资要支垫、齐头、分层堆放,散料要成堆成丁,受大气影响怕潮以及易散失、变质的物资要入棚、库贮存;3.5.3.2 贮存物资应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应相符,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3.5.3.3 物资堆场和库房必须地面平整、排水畅通,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漏、防尘、防冻、防霉、防腐、防晒、防锈、防虫、防毒规定;3.5.3.4 贵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特别标识并安排专人、专库分开存放保管, 配备必要的器具及消防用品,并要有安全隔离措施。

3.6 物资的标识3.6.1 砂、石、加气砼块等品种单一、不易混淆的物资和有外包装标识的物资,可不作产品标识,只作待验、已检合格标识;3.6.2 水泥、防水材料等不作产品标识,要求作保质期限、待验、已检合格标识,标识内容要注明进场时间和检验状态;3.6.3 钢筋应作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钢筋的材质、规格、待验或已检验合格;3.6.4 进入库房或作业面的物资均为合格,用合格卡或合格库作标识;3.6.5 危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标识用红色标记;3.6.7 用挂牌或用记录或堆放区域作标识。

3.7 不合格物资的处置3.7.1 评价物资是否合格时,既要考虑质量标准,也要考虑环境标准;3.7.2 不合格物资分为可让步接收的和不可让步接收的两类,返修后可接收的、可降级使用的、可改作它用的不合格物资为可让步接收的物资,其余的均为不可让步接收的物资;3.7.3 不合格物资处置3.7.3.1 发现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物资记录上,将不合格物资单独堆放或采取可靠措施使其与合格品隔离,在其堆放处或其包装上(没有包装时,在物资上)设置明显的不合格标识牌,以防止处置前的误用;3.7.3.2 检验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物资进行评审,以判定该不合格物资是可让步接收的还是不可让步接收的;3.7.3.3 对于判定为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写让步接收单,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业主/设计/监理批准;只有在得到业主/设计/监理同意后,才能将让步接收物资发放使用;3.7.3.4 对于判定为不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退换或作报废处理,并将处置结果记录于《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表2)上;3.7.3.5 对于返修后或已退换的物资,检验人员应重新进行验证,如仍不合格则应重新进行处置并制定纠正措施;3.7.3.6 项目物资部负责保存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让步接收单、纠正措施。

3.8 对分包方采购物资的控制3.8.1 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分包方采购物资的范围、样品/样本报批、供应商评价、采购合同签署等内容;3.8.2 分包方采购的物资,由分包方负责验证,项目物资部对分包方验证情况进行监督;3.8.3 分包方负责提供质量证明、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文件,物资部予以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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