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权利
涉继父母子女权利义务案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涉继父母子女权利义务案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日趋多化的价值观、婚恋观对传统家庭伦理观产生巨大冲击。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持续走高,再婚重组家庭不断增多,随之而来,涉及继父母子女间抚养、赡养、继承的案件逐年增加。
目前我国关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制以是否形成“扶养关系”为核心判断标准,但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此类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仅依靠该标准难以有效判断,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形成“扶养关系”的主体范围尚须明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关于此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范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特指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的未成年人子女,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当包括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的未成年继子女和成年继子女。
实践中,很多情况下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时已经成年的继子女也长期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尤其是对一些在校学生,继父母很可能长期履行了教育扶养义务,而在继父母年老时继子女也履行了赡养扶助义务,此种情况下双方能否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成年继子女是否必然不享有、承担拟制血亲间的相关权利义务一直存在争议,明晰主体范围对于该争议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2.认定形成“扶养关系”的构成要件尚须明晰。
司法实践中关于认定“扶养关系”的客观要件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考察范围,主要包括“长期共同生活”、“日常生活照顾”、“生活和教育费用负担”、“关系产生时继子女所处阶段”等要素,但是关于认定“扶养关系”是否包含主观要件,是否考虑当事人主观意愿要素仍存在较大争论,也就是说,是否要考虑继父母具有像对待亲生子女一样对待继子女的意愿,继子女是否有接受继父母作为自己父母的意愿。
审判实务中不少当事人,尤其是一些比较富裕的继父母愿意对继子女承担抚养、教育等责任,但是不愿与之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甚至签订内容为不形成扶养关系、相互不享有继承权的相关协议。
明确形成“扶养关系”的构成要件,对于此种协议的效力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关系来源:/info/hy/jichengfa/jcrsx/作者:找法网导读: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对妻或夫的后婚配偶而言为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真正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这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拟制血亲关系。
因此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法律地位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带子女后形成的。
我国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分成两类:(1)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2)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直系姻亲关系。
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相同。
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由于本身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当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解除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也解除。
但如继子女已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如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子女尚未成年,而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仍应由生母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解除。
如离婚时,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则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
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因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解除。
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
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无继承权。
如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离婚,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或生母一方带走而继父或继母又终止抚养的(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的除外),原已形成的抚养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无相互继承权;如离婚时继子女已被继父母抚养成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仍具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继父母对继子女有遗产继承权。
继子女继承权如何确定,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继⼦⼥继承权如何确定,继⼦⼥能继承遗产吗继⼦⼥继承权如何确定,继⼦⼥能继承遗产吗?下⾯店铺⼩编就对此整理⼀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继⼦⼥继承权如何确定根据《民法典》第⼀千⼀百⼆⼗七条的规定,与继⽗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对继⽗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与继⽗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亲关系,继⼦⼥也就能象婚⽣⼦⼥⼀样继承被继承⼈的遗产,成为被继承⼈的法定继承⼈。
那么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个⽅⾯:(1)继⽗母对未成年的继⼦⼥履⾏了抚养义务:继⼦⼥受继⽗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受继⽗母⽣活上的抚养、教育;(2)继⽗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为能⼒或⽆⾏为能⼒的继⼦⼥履⾏了抚养义务;(3)继⼦⼥对继⽗母履⾏了赡养义务:继⼦⼥在经济上供养继⽗母;继⼦⼥在⽣活上扶助继⽗母。
若继⼦⼥在其⽣⽗或⽣母再婚时,继⼦⼥已经长⼤成⼈,分居另过;或其⽣⽗、⽣母再婚后,继⼦⼥未与继⽗或继母共同⽣活,⽽由祖⽗母或外祖⽗母抚养教育成⼈,继⼦⼥对继⽗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与继⽗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也就不能继承继⽗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母对继⼦⼥的抚养和继⼦⼥对继⽗母的赡养的情形之⼀,就可认定为继⼦⼥与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与继⽗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继⼦⼥能继承遗产吗继⼦⼥在现代社会⼗分常见,由于⽗母⼀⽅离婚或死亡,双⽅或⼀⽅再⾏结婚,⼦⼥同其⽣母或⽣⽗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母⼦⼥关系。
确认继⼦⼥的继承权应从以下⼏个⽅⾯考虑。
(⼀)继⼦⼥的继承权条件。
继⼦⼥继承继⽗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受到继⽗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才有继承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与继⽗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个:1、继⼦⼥受继⽗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受继⽗母⽣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在经济上供养继⽗母;4、继⼦⼥在⽣活上扶助继⽗母。
我有继承继父遗产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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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

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换言之,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都是有继承权的。
但要是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其实并没有形成抚养、教育、照顾的关系,此时继母自然也就不能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一、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二、后妈有继承权吗《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这是《婚姻法》第26条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
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另外,有观点认为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认定为双方形成抚养关系,但是这一理解大大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成年继子女对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行赡养扶助是符合社会道义的,但成年继子女并没有接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条件,而且此时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不是法定义务,不能因此认定形成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一旦认定就等于双方形成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种赡养义务便成为法定义务,显然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在这种情况下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的,这恐怕会大大打击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事实赡养的主动性。
▲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虽然如前所述有观点认为判断标准是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但单纯的给付一定钱财,而不在一起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的生活、学习没有任何关心照顾、培养,不宜认定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继女可继承继父部分遗产吗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 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1158条 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 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4,继女,可以继承人亲生父母的各项遗产;
5,在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继女是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女可继承继父部分遗产吗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就没有继承权了;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继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女有继承权;
3,如果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就没有继承权。即:继女在其母亲与继父结婚时已成年,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 养关系,此时无权继承继父的遗产;
继承权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 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 下三类:
如果丈夫去世继子和继母如何继承财产?

When I was young, happiness was a thing, and when I got it, I felt happ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如果丈夫去世继子和继母如何继承财产?导读:如果丈夫去世继子和继母是可以继承财产的,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度执行即可。
很多人认为继子女是没有权利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其实要是双方之间存在一个抚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话,那么在继父母去世之后,继子女也是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一、如果丈夫去世继子和继母如何继承财产?如果丈夫去世继子和继母是可以继承财产的,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度执行即可。
很多人认为继子女是没有权利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其实要是双方之间存在一个抚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话,那么在继父母去世之后,继子女也是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二、继子有财产继承权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
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
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三、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尊老爱老是我国传统美德之一,赡养老人不仅是个人义务也是法律规定,下面是小编推荐的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欢迎阅读!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子女: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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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权利
在这个飞速变化的世界,一切的发展都很迅速,婚姻也一样,对现代人而言,离婚已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了。
父母带着孩子各自再婚的也是很常见了,组合家庭也越来越成为现主流家庭之一的了。
所以关于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是否有继承的权利?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份额是多少,是否享有与继父母亲生子女同等的份额?下面我们就来一一探讨这两个问题。
要知道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权利首先要知道婚姻继承法中子女和父母相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不同与其他父母与子女关系,它是由于父或母再婚。
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凭借生父母再婚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也有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形成扶养关系或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
但何为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又有哪几种关系呢?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又是怎么样定位的呢?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所以只要是和继父母一起生活,且有生活,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就可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一定得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就应对继父母的财产有一定得继承权。
了解了如何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有扶养关系后,以及知道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有继承的权利,那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其他关系将如何定位他们之间
的权利与义务,那时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的财产有继承的权利?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三
种关系: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收养型;形成法律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型。
1.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生父(母)与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独立
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用,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没有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义务,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
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其并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扶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
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这种继子女没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只有继承其亲生父母财产的权利。
2.收养型,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养该子女为其养子女,同时,
该子女与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为直系血亲关系,而不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权利义务则随之消灭。
就收养型而言,继父母子女之间已经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形成了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收养法》的规定。
而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适用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所以此种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继子女也能对继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的权利。
即被收养后的继子女即使在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也适用未自然解除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对继父母的财产。
3.形成法律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型。
生父(母)或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他们随生父(母)一方与继母(父) 共同生活时,继母(父)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及父母的财产有继承的权利。
我们已经知道了继子女享有对继父母的财产继承的权利有两种情况:一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二是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而不是单纯的姻亲关系。
那这两种情况下的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份额是多少,是否享有与继父母亲生子女同等的份额呢?
根据《婚姻法》规定知道不论是继子女还是继父母的亲生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继承都
应考虑到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继子女对继父母的婚前财产没有继承的权利,只可以继承
其生父(母)的财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继承也适用该法。
由该条知道: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继承适用子女对父
母财产继承,但是继子女只能在继父母和其生母父的婚后财产里享有同婚生子女对其父母
财产继承的同等权利。
所以继子女财产继承份额包括继父(母)与其生母(父)婚后财产
按比例分配所得以及享有对自己生母那部分的财产的继承。
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只是挖掘了他的冰山一角,我相信对这个问
题的探讨与研究还要继续坚持下去,因为在以后讲究高效的生活中,婚姻也将变为高效婚
姻,再婚,继子女,以及再婚后又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将会高频率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
所以研究这方面也是非常必要以及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