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论课程教学大纲
民法前沿问题专论课程教学大纲

《民法前沿问题专论》课程教学大纲一、《民法前沿问题专论》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130062(二)课程英文名称:Special Lecture for Civil Advanced Problems(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四)课程性质:本课程是法学学科各专业的专业任选课程。
(五)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让学生了解和初步掌握民法学的前沿理论课题,进一步培养学生对民法学的学习热情,并培养其发现法律问题、分析法律问题的法律思维能力。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系统讲授民法学的前沿理论问题,主要包括:民法法典化的前沿问题、民法总论中的前沿问题、物权法的前沿问题、债法的前沿问题等。
(七)教学时数教学时数:32学时学分数:2学分(八)教学方式本课程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
以传统教学手段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形式。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考核方式为考试。
学生成绩考核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评成绩的40%和60%。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第一章民法典制定的前沿问题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各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所发生过的一些著名理论论战;能够从民法史的角度、比较法的角度、法学方法论的角度对民法法典化有初步的认识。
教学时数:6学时教学内容:一、民法法典化及各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所发生过的一些著名理论论战二、从民法史的角度看民法法典化三、从中外民法比较研究的角度看民法法典化四、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看民法法典化第二章民法总论的前沿问题教学目的和要求能够从民法哲学以及法律逻辑的角度对要不要制定民法总则、如何安排民法总则的结构以及民事权利的性质等问题有初步的认识。
教学时数:6学时教学内容:一、民法规范理论二、民事基本权利的性质及其救济三、民事主体论四、民事行为理论的重新定位第三章物权法的前沿问题教学目的和要求能够从增强人民创造财富并合理分配财富的高度认识物权法的重要性;能够从各国不同的发展角度理解物权法律制度应与其他法律制度相互协调;了解物权立法过程中的主要理论分歧。
中央党校2008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第一教学计划学期

中央党校2008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法学基本理论前沿问题研究》教学计划
(2008年7月)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介绍法学基本理论的前沿、难点问题,深化对法理学前沿问题的认识,掌握研究基本问题的方法。
二、教学时间
2008年9—12月
三、教学方法
专题讲授、研讨。
四、教学内容(见课表)
五、考核方式
撰写论文
六、参考书目
[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余履雪、封丽霞、廖德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由各授课老师在课堂上指定的其他参考书。
政法教研部法理教研室
中央党校2008级博士研究生课表
(2008年7月)。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一、《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120001(二)课程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三)开课对象:非法律专业本科学生(法政类基础课)(四)课程性质: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体系中一门重要的学科,属于理论法学,居于法学体系的最高层次。
研究和学习法学基础理论,不仅对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同时也是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准备或入门“向导”。
(五)教学目的通过教学,力求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提高其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学习其他部门法打下基础。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法与法律、法律结构、法律分类、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实现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几个部分。
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
习题课是重要的教学环节,教师必须予以重视。
(七)教学时数教学时数:54学时学分数:3学分教学时数具体分配:(八)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要教学方式,辅之以实践教学。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考核方式为考试。
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占60% 。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导论法学与法理学教学要点:通过学习,要求对法学和法理学有基本的认识和把握,充分理解法学和法理学研究对象的不同,明晰法理学与法学其它分支学科的关系。
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一、法学简说二、法理学简说考核要求:1、法学简说(领会)2、法理学简说(领会)第一章法学历史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对中西方法学的历史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增进法学知识,又要尽可能的形成法律学习的历史感和整体把握法律的思想意识,培养法学思维,增强对现实法律现象的洞见能力。
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中国法学的历史一、先秦诸子的法哲学思想二、儒家化的古代律学三、走向“现代”的中国法学第二节西方法学的历史一、古希腊的正义和法治观念二、罗马法学三、欧洲中世纪法学四、西方近代法学的开新五、西方现代法学的多元格局考核要求:1、中国法学的历史1.1先秦诸子的法哲学思想(识记)1.2儒家化的古代律学(识记)1.3走向“现代”的中国法学(识记)2、西方法学的历史2.1古希腊的正义和法治观念(识记)2.2罗马法学(识记)2.3欧洲中世纪法学(识记)2.4西方近代法学的开新(识记)2.5西方现代法学的多元格局(领会)第二章法学体系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体系的概念和类别,明确法学各分支学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法学的整体性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2315015【英文译名】Jurisprudence【适用专业】法学本科专业【学分数】4.5【总学时】72【实践学时】0一、本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和法理学的基本理论,为进一步的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
学习本课程关键在于把握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通过教学,掌握法学基本概念、理论、方法,了解法学思想的基本背景和问题,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法律观和分析法律现象的理论框架,旨在使法律的研习者领悟并初步掌握法学或法律思维方式的特殊品质,即从权利义务的视角来洞察和分析社会生活过程的机理,并借助于制度化的理性规则来缩小现实与理想之间的距离。
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前修课程:无。
后继课程:民法学、刑法学。
四、课程内容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课时安排】1学时【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教育、法学与相邻学科。
理解:法学体系的划分。
掌握:法学的定义。
【主要内容】(一)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定义、法学体系的划分(二)法学与相邻学科法学与哲学的关系、法学与政治学的关系、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法学与历史学的关系、法学与逻辑学的关系(三)法学教育法学教育的功能与目标、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重、难点内容】法学的定义。
【学习建议】1、学生应该做好课前预习工作;2、课后注意理解法学的定义。
【思考题】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如何理解?第二章法学的历史【课时安排】2学时【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西方法学的历史、中国法学的历史、马克思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主要内容】(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
(三)马克思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重、难点内容】中国法学的历史。
【学习建议】1、学生应该做好课前预习工作;2、多看课外书籍补充相关历史知识,推荐书目《西方法学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第一章导论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及范围一,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对象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我国法学界曾有过较大的争论,如有的学者认为;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国家与法的理论,这观点以前苏联维辛斯基为代表,在我国建国后一段时期内被视为正统法学观点;也有的认为法学研究对象是法律规范;有的学者认为法学应当研究人们的法律行为。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我国学者普遍认为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它具有鲜明的科学性,阶级性和实践性。
二,法学的研究范围法学的研究范围又被称为法学体系,它是指法学的各门分支学科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在我国法学体系一般可做以下划分;1,依照各类别的法律这一角度出发,法学可分为;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
2,从法律的制定到实施这一角度出发,法学又可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和法律社会学。
3,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法学又可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4,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相互关系着一角度来看,法学又可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三,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法学与哲学。
2,法学与经济学。
3,法学与社会学。
4,法学与语言修辞学。
5,法学与自然科学。
第二节法学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一,法学的产生法学在世界各国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产生的时代也各不相同。
一般认为法学的产生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成文法的出现,即立法已发展到相当熟练的程度;二是社会上已出现一批以研究法律为职业的法学家集团。
二,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西方法学的发展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1,古希腊时期。
这一时期的法学代表人物主要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智者学派等。
2,古罗马时期。
这一时期法学的代表人物是西塞罗,盖尤斯,乌尔比安等人。
3,西欧中世纪。
这一时期西方法学的特点就是法学与宗教混杂在一起,出现了神学法学。
代表人物是奥古斯丁,阿奎那。
4,17---19世纪资产阶级的三大法学流派。
从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到19世纪西方进入帝国主义时期,西方出现了著名的三大法学流派,它们是;第一,古典自然法学派。
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

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科学研究方法、法律科学研究对象和法律科学研究规律的学科。
它不仅关注研究方法,还关注法学研究的内容和规律。
在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中,存在一些前沿问题,本文将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是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问题。
法学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门实践科学。
法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保护人权和公正司法。
因此,如何将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成为了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实践中,法学的理论需要能够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同时,实践也会对法学的理论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
因此,法学方法论需要研究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使法学理论能够为法律实践服务,同时又能够不断吸纳实践的经验和成果,确保法学的发展和创新。
其次,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是法学的跨学科研究。
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与其他学科有着紧密的联系。
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而解决法律问题也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因此,如何实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跨学科研究,成为了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跨学科研究中,需要明确各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规律,并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相互交叉和融合,以促进法学的学科交叉和创新。
另外,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是法律科技的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法律科技已经广泛应用于法律实践中。
比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已经开始在司法领域有所运用。
在法学方法论研究中,如何利用法律科技提高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效率和质量,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法律科技的应用不仅可以在案例搜索、法律文书撰写、司法决策等方面提供帮助,还可以在法律政策制定、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法学方法论需要研究法律科技的应用规律和方法,以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
《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论》课程教学大纲

1、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的"正名"意识(领会)
2、法律实证主义传统中的批判理路(应用)
3、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一种可能关系(领会)
专题四、程序公正与法治社会研究
教学要求:
法律程序是法学理论中的重要论题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
(八)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
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
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占40%
考试卷面成绩占60%
二、讲授大纲与各专题的基本要求
专题一、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问题研究
教学要点: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
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法律程序的价值、功能以及法律程序与法治社会的关系
教、 法律程序的功能
3、 法律程序与法治社会
考核要求:
1、法律程序的价值(识记)
2、法律程序的功能(识记)
3、法律程序与法治社会(应用)
专题五、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2、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
3、中西法律文化现代转型若干动因考察
4、 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焦点分析
5、 中西法律文化之综合比较分析
考核要求:
1、中国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应用)
2、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应用)
3、中西法律文化现代转型若干动因考察(应用)
(七)教学时数:
教学时数:32学时
学分数: 2学分
教学时数具体分配:
教 学 内 容 讲授 实验/实践 合计 专题一 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问题研究 4 4 专题二 权利与权力问题研究 4 4 专题三 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一种可能关系研究 4 4 专题四 程序公正与法治社会研究 4 4 专题五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4 4 专题六 司法的悖论兼论司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研究 4 4 专题七 安乐死的权利基础研究 4 4 专题八 法律的简约性问题研究 4 4 合计 32 32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适用专业:法学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它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法理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学习使学生对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较深刻的认识,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学习部门法学和研究法律问题奠定基础。
二、教学内容与要求第一章法的概念教学内容:法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作用。
教学要求:理解法的概念,掌握法的基本特征和本质,深刻认识法的作用。
第二章法的价值教学内容: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教学要求:理解法的价值的概念,掌握法的价值体系的内容,了解法的价值冲突的表现及解决方式。
第三章法的要素教学内容:法的要素的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教学要求:理解法的要素的概念,掌握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的含义、特征及分类。
第四章法的渊源与效力教学内容:法的渊源的概念;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的效力。
教学要求:理解法的渊源的概念,掌握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了解法的效力的概念、范围和分类。
第五章法律体系教学内容: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教学要求: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掌握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六章法律关系教学内容: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教学要求: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掌握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了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七章法律责任教学内容: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分类;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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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论》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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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论》课程教学大纲
一、《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论》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64
(二)课程英文名称:Special Lecture for Problems of legal theory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
(四)课程性质:
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论是法学体系中研究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的重要阵地
属于理论法学的范围
(五)教学目的:
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在较好的掌握了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后
再来系统的、较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法学理论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以期在较高水平上提升自己的法学理论和方法知识
为今后进一步研究法学作较好的铺垫
(六)教学内容:
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论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问题研究、权利与权力问题研究、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一种可能关系研究、程序公正与法治社会研究、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司法的悖论兼论司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研究、安乐死的权利基础研究和法律的简约性问题研究八个专题
(七)教学时数:
教学时数:32学时
学分数:2学分
教学时数具体分配:
教学内容
讲授
实验/实践
合计
专题一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问题研究
4
4
专题二权利与权力问题研究
4
4
专题三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一种可能关系研究4
4
专题四程序公正与法治社会研究
4
4
专题五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4
4
专题六司法的悖论兼论司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研究
4
4
专题七安乐死的权利基础研究
4
4
专题八法律的简约性问题研究
4
4
合计
32
32
(八)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
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
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占40%
考试卷面成绩占60%
二、讲授大纲与各专题的基本要求
专题一、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问题研究
教学要点: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
要让学生了解传统的法哲学研究范式的界定和特点
并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1、传统研究范式的界定和特点
2、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研究:阶级斗争范式到权利本位范式
考核要求:
1、传统研究范式的界定和特点(识记)
2、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研究:阶级斗争范式到权利本位范式
(领会)
专题二、权利与权力问题研究
教学要点:
权利与权力从来是法学理论中的核心问题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
要求学生真正了解什么是权利
什么是权力
以及权利与权力相互牵制的焦点是什么
同时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掌握法学理论中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1、权力的权利化
2、权力的法律规制化
3、权利的自觉与权力的自省
考核要求:
1、权力的权利化(领会)
2、权力的法律规制化(领会)
3、权利的自觉与权力的自省(应用)
专题三、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一种可能关系研究
教学要点:
本专题学习的目的是掌握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分析问题的进路
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法律与道德的一种可能关系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1、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的"正名"意识
2、法律实证主义传统中的批判理路
3、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一种可能关系
考核要求:
1、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的"正名"意识(领会)
2、法律实证主义传统中的批判理路(应用)
3、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视野中法律与道德的一种可能关系(领会)
专题四、程序公正与法治社会研究
教学要求:
法律程序是法学理论中的重要论题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
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法律程序的价值、功能以及法律程序与法治社会的关系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1、法律程序的价值
2、法律程序的功能
3、法律程序与法治社会
考核要求:
1、法律程序的价值(识记)
2、法律程序的功能(识记)
3、法律程序与法治社会(应用)
专题五、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教学要点: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包括中国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中西法律文化现代转型若干动因考察、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焦点分析、中西法律文化之综合比较分析等内容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
学生要努力掌握以上知识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1、中国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
2、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
3、中西法律文化现代转型若干动因考察
4、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焦点分析
5、中西法律文化之综合比较分析
考核要求:
1、中国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应用)
2、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体系及现实价值分析(应用)
3、中西法律文化现代转型若干动因考察(应用)
4、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焦点分析(应用)
5、中西法律文
化之综合比较分析(应用)
专题六、司法的悖论兼论司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研究
教学要点:
司法问题一直是法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
法理学界也不例外
通过本专题的教学
要让学生从一定的理论高度了解司法的相关知识
如司法的民主化问题;司法的精英化问题;司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以及司法的民主化与精英化之矛盾问题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1、司法的民主化
2、司法的精英化
3、司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
4、司法的民主化与精英化之矛盾探究
考核要求:
1、司法的民主化(应用)
2、司法的精英化(应用)
3、司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问题(应用)
4、司法的民主化与精英化之矛盾探究(应用)
专题七、安乐死的权利基础研究
教学要点:
本专题着重从四个方面分析安乐死问题
通过学习
学生要对这四个方面了解和掌握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1、安乐死的法文化分析
2、安乐死的权利基础分析:生命权对生命权避险问题研究
3、安乐死合法性问题专题研究
4、夫妻间见死不救定性问题专题研究
考核要求:
1、安乐死的法文化分析(识记)
2、安乐死的权利基础分析:生命权对生命权避险问题研究(应用)
3、安乐死合法性问题专题研究(应用)
4、夫妻间见死不救定性问题专题研究
专题八、法律的简约性问题研究
教学要点: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
学生要了解法律简约的相关理论知识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内容:
1、什么是简约与简约是什么
2、法律为何简约
3、法律怎样简约
考核要求:
1、什么是简约与简约是什么(识记)
2、法律为何简约(领会)
3、法律怎样简约(应用)
三、推荐教材及参考资料:
1、《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学理论前沿论坛》
张文显编
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3、《法律与中国--法学理论前沿论坛》邓正来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