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资料--税务稽查方法-税务检查基本方法(DOC 48页)
税务检查的一般方法与技巧培训资料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税务检查的一般方法与技巧第三章税务检查技巧一、货币资金账户常见的问题及检查技巧(一)1、存在问题: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取得销售收入,款项存入银行,但账务处理未记收入。
2、账务表现:(1)由于款项存入银行而银行存款日记账未予反映,所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银行对账单余额大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2)由于企业隐匿收入而据实反映支出,所以,货币资金账户可能会出现红字余额。
3、检查方法(以银行存款为例):(1)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期末余额,如果期末余额出现红字,应进一步检查有无隐匿销售收入的问题。
(2)以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果二者的余额不符,首先应调整未达账项。
(3)经调整未达账项后,如果二者的余额仍然不符,应以银行对账单反映的收入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反映的收入逐笔核对。
(4)如果某笔收入银行对账单上有而银行存款日记账未见反映,说明该笔收入为企业隐匿的收入。
★当前讲授★(二)1、存在问题: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取得销售收入,寄挂往来账户,未反映收入。
2、账务表现:(1)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发生额与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账户贷方发生额对应。
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2)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账户会出现长期挂账的贷方余额。
3、检查方法:检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账户贷方余额,如果企业以上账户有长期挂账的贷方余额,应通过检查贷方发生额及对应账户,检查企业有无将收入记入应付款账户。
★当前讲授★(三)1、存在的问题: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或接受其他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存货成本。
2、账务表现:企业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或接受其他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账务处理为:借:物资采购(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在以上账务处理中,企业以开具阴阳支票(支票存根记账,正文作废)的方式虚假付款,导致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小于银行对账单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可能会出现红字余额。
税务稽查有哪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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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有哪些方法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是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查账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
(一)查账方法
查账方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线索,取得税务稽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
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
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1)会计资料的审阅
(2)记账凭证的审阅
(3)账簿的审阅
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
(4)会计报表的审阅
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
税务稽查方法

一、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进 行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线索,取得税务 稽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 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于有数据逻辑 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内 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 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 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 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 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四)会计报表的审阅
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 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 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
(五)其他资料的审阅
对于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 一般是为了获取全面信息。
主要包括:经济合同、生产记录、统计资 料、审计报告、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等。
1、会计报表的审阅分析 2、账表核对 3、账账核对 4、账证核对 5、原始凭证的审查分析 6、账实核对
第二节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是指运用不同分析技术,对与企 业会计资料有内在联系的财务管理信息, 以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系统和重点的审核 分析,以确定涉税疑点和线索,进行追踪 检查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包括控制计算法、 比较分析法、推理分析法、技术经济分析 法、经济活动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趋势 分析法等方法。
(三)账簿的审阅
审阅会计账簿包括审阅稽查对象据以入账的原 始凭证是否齐全完备,账簿记载的有关内容与 原始凭证的记载是否一致,会计分录的编制或 账户运用是否正确,货币收支金额是否正常, 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是 否符合检查目标的其他要求等。
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 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 类账。
[税务规划]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材料--税务稽查方法-企业所得税检查方法(DOC 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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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检查方法本章主要介绍企业所得税的一般规定、收入总额、扣除项目、资产税务处理、税收优惠及应纳税额的政策依据、常见涉税问题及其主要检查方法,重点内容包括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的检查,难点是扣除项目的检查。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一般规定一、纳税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3.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4.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5.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地,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二、扣缴义务人1.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aah09-19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材料--税务稽查方法-税务检查基本方法

aah09-19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材料--税务稽查方法-税务检查基本方法税务检查差不多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检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觉税收违法咨询题,收集有关证据,依法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的总称。
本章要紧介绍账务检查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盘存方法、电子查账等内容。
第一节账务检查方法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
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批阅法和核对法。
本节重点介绍上述六种常用账务检查方法。
一、顺查法顺查法,又叫正查法,是指按照会计业务处理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
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治理和财务治理纷乱、存在严峻咨询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专门重要项目的检查。
(一)批阅和分析原始凭证批阅和分析原始凭证,确实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原始凭证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定,以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
1.审查原始凭证上的要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审查时应注意凭证上是否注明了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章、同意单位名称及其真实性,经济业务的内容、商品物资的数量、单价、金额等。
2.将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形进行比较,分析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是否相符,包括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用于经济活动的物资、劳务等数量和规模,是否与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一致;原始凭证记录物资或劳务的单位价值是否符合当时公允标准;物资或劳务的购入是否符合当时企业的经营需要等。
3.对比分析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有关事项,查找相同事项之间的差异。
如果分析发觉来自同一外来单位、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变动较大,又无合懂得释时,则存在咨询题的可能性较大。
4.分析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
税务稽查方法培训

二、核对法
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 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核对, 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
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 用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一定 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 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时,必须 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方法的运用,才能达到 检查目标的要求。
(四)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将会计凭证和有关明细账、日记 账或总账进行核对。通过账证核对可以判断企 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发现和 查证有无多记、少记或错记等问题。
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 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发生 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 凭证进行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问题。
(三)账簿的审阅
审阅会计账簿包括审阅稽查对象据以入账的原 始凭证是否齐全完备,账簿记载的有关内容与 原始凭证的记载是否一致,会计分录的编制或 账户运用是否正确,货币收支金额是否正常, 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是 否符合检查目标的其他要求等。
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 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 类账。
主要包括:核对账单、核对其他原始记录、 核对审计报告、核对税务处理决定。
(三)证证核对
证证核对是指原始凭证与相关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与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与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汇总凭证之间的核 对。
证证核对的方法:核对凭证份数、核对经 济内容、核对数量金额、核对凭证日期、 查看记账凭证附件、核对汇总记账凭证与 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
核对时,稽查人员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企业 生产经营的主要和重要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通过核对发现的差异,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实 和审查,并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 果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算 盘。
税务稽查程序方法与技巧培训

应耗材料数量=(当期某产品产量×该产品耗料定额)
[案例]瞒报自制半成品产量,偷逃税款案例 某酒厂酿酒车间自制原酒。根据税务人员掌握的原料出
酒率,一般为42%,即投入100千克高梁大约可出原酒42千 克。检查某月份高梁投料量与以往月份投料量基本持平,为 25,000千克,但自制半成品(原酒)明细账入库数量仅为8, 750千克,实际出酒率为35%,与正常情况下42%的出酒率 差距较大。
(四)分析检查方法
指对各项经济业务的数字或指标进行比较,结合账内账外 的资料,根据事物间的内部联系、会计核算原则和各因素变 化的规律,分析研究其增减变化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的一种方 法。
1、比较分析法 2、因素分析法 3、控制分析法 注意:采用以上方法所得到的测定结果,只能说明存在问 题的可能性,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还必须借助其它方法, 查明原因,取得可靠数据,方可定案。
函询是指通过向有关单位发函来了解情况取得涉税证据 的一种方法,一般用于核实纳税人收入的查证。
3、外调法 指对发生怀疑的外来凭证或外地往来款项,通过到发
生地外调以取得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外调法可以分为函 查和异地调查两种方式。
函查与函询在要求上有相通的地方,但也有区别,函 询是直接发函给被询问人,函查则是发函给被询问人所在 地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请求当地税务机关协助调查有关 问题。
所差15,000元(2,500X10-10,000),即为多转的耗料成本。 点评 材料明细账的账面结存异常有多种表现形式。如:
结存数量为0或负数,金额为正数;结存数量为0或正数,金 额为负数;结存数量、金额均为负数等。这类明显的异常, 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但结存数量和金额同为0或同为正数 时,金额是否为异常,需要通过各月材料单价对比来发现。 而结存数量是否异常则要通过与定额定储备量的对比来发现。 当然最终还要通过“复盘”来落实。并且账面结存异常,并 不能简单确认就是由于错转发料数量和金额所致。有些可能 是账务处理不及时(如借入、借出材料未及时入账,暂估料款 发票账单到达后末及时冲账等)或账务处理先后顺序有误(如 先发生的收料放在发料后记账)所致,应先分析排除各种其他 因素后才能做出结论,且不可“妄言”之。
税务检查基本方法讲解

第一章税务查抄底子方法税务查抄底子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查抄人员实施税务查抄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收集相关证据,依法采纳的各种手段和办法的总称。
本章主要介绍账务查抄方法、阐发方法、查询拜访方法、盘存方法、电子查账等内容。
第一节账务查抄方法账务查抄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
账务查抄方法按照查账挨次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查对法。
本节重点介绍上述六种常用账务查抄方法。
一、顺查法顺查法,又叫正查法,是指按照会计业务处置挨次,依次进行查抄的方法。
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打点和财政打点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出格重要工程的查抄。
〔一〕审阅和阐发原始凭证审阅和阐发原始凭证,就是按照必然的方法和程序,对原始凭证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阐发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
1.审查原始凭证上的要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审查时应注意凭证上是否注明了填制单元名称、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章、接受单元名称及其真实性,经济业务的内容、商品物资的数量、单价、金额等。
2.将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阐发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是否相符,包罗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用于经济活动的货物、劳务等数量和规模,是否与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一致;原始凭证记录货物或劳务的单元价值是否符合当时公允尺度;货物或劳务的购入是否符合当时企业的经营需要等。
3.比照阐发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相关事项,查找不异事项之间的差别。
如果阐发发现来自同一外来单元、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变更较大,又无合理解释时,那么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
4.阐发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
如反映的商品物资的数量及单价变更有无不合理现象,日期有无异常或涂改,出据单元的业务范围与凭证上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单据台头与受票单元是否一致、笔迹和印章是否正常、经办人的签章是否正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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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务检查基本方法
税务检查基本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检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收集相关证据,依法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的总称。
本章主要介绍账务检查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盘存方法、电子查账等内容。
第一节账务检查方法
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
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
本节重点介绍上述六种常用账务检查方法。
一、顺查法
顺查法,又叫正查法,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处理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
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一)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
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就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原始凭证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
1.审查原始凭证上的要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审查时应注意凭证上是否注明了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章、接受单位名称及其真实性,经济业务的内容、商品物资的数量、单价、金额等。
2.将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是否相符,包括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用于经济活动的货物、劳务等数量和规模,是否与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一致;原始凭证记录货物或劳务的单位价值是否符合当时公允标准;货物或劳务的购入是否符合当时企业的经营需要等。
3.对比分析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相关事项,查找相同事项之间的差异。
如果分析发现来自同一外来单位、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变动较大,又无合理解释时,则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
4.分析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
如反映的商品物资的数量及单价变动有无不合理现象,日期有无异常或涂改,出据单位的业务范围与凭证上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票据台头与受票单位是否一致、笔迹和印章是否正常、经办人的签章是否正常等等。
5.分析和比较原始凭证本身的特性。
如比较票据纸面的光泽、纸张的厚度、印刷的规范性、纸质、底纹(水印)及其他防伪标记等。
6.复核原始凭证上的数量、金额合计,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以判明有无问题。
(二)证证核对
证证核对,既包括原始凭证与相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与原始凭证汇总表的核对,也包括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汇总凭证之间的核对。
证证核对的方法如下:
1.将记账凭证注明的所附原始凭证的份数与实际所附的份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有无不相符的会计错弊。
2.将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所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原始凭证上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进行核对,判明有无会计科目适用错误或故意错用会计科目。
3.将记账凭证所反映的数量与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上的数量与金额合计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数量和金额是否相符。
4.将记账凭证上的制证日期与原始凭证上的日期进行核对,以判明是否存在通过入账时间的变化,人为调节会计收益和成本的现象。
5.查看记账凭证附件的规范性。
一般情况下,除了结账(俗称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所有的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核对时应注意查看记账凭证有无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的现象。
6.核对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
通常是按照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的方法,依据审阅无误的记账凭证由检查人员重新进行编制,将重新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与企业原有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进行对照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或线索,明确需进一步检查的重点和项目。
注意:应用证证核对法的基本前提是检查人员在审阅账户或其他会计资料时发现了疑点或线索,或有证据证明企业在某些方面存在舞弊嫌疑时,或者为了某些检查特定目的(如为了查清某些问题)的情况下,才对相关科目的账簿进行核对。
(三)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就是将会计凭证和有关明细账、日记账或总账进行核对。
通过账、证核对可以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发现并据以查证有无多记、少记或错记等会计错弊,帮助检查人员节约检查时间,简化检查过程,提高检查效率和正确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账、证核对之前,首先应确定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如果发现存在错误,必须先纠正后才能进行核对。
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的发生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会计错弊问题。
(四)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就是将总账与相应的明细账、日记账进行有效性核对,其目的在于查明各总账科目与其所属明细账、日记账是否一致。
验算总账与所属明细账、日记账的一致性是进行总账检查不可缺少的步骤。
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账核对前,必须进行账簿记录正确性的审查和分析,借以发现有无不正常现象和差错舞弊行为。
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诸如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在建工程耗用自产货物或外购货物未记销售或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记销售的问题等涉税问题。
进行账账核对,需要将存在对应关系账簿中的业务逐笔逐项进行核对,核对时不仅要核对金额、数量、日期、业务内容是否相符,还要核查分析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
(五)账表核对
账表核对,是指将报表与有关的账簿记录相核对,包括将总账和明细账的记录与报表进行相符性核对,也包括报表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
其目的在于查明账表记录是否一致,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但是,账表相符不表明不存在问题。
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成品资金占用,从理论上讲应与存货类(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总账余额相等,然而,即使相等也不能完全排除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如对增值税应税企业而言,如果存在存货的虚进(虚假的购入)、虚出(虚假的销售)或多转销售成本等问题,都会造成成品资金占用不实,但是,这并不影响账表之间的相符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表核对之前,必须对报表本身进行正确性和真实性审查和判断。
(六)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就是采用实物盘存与账面数量比较、金额计算核对的方法,核实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其目的在于查明实物是否安全、数量是否正确,实物的存在价值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相符,各种债权、债务是否确实存在。
账实核对是重要的检查方法之一。
账实核对是以实物盘点与账项核对为前提和基础,既可以根据经审阅核对过的账簿记录与现存的实物进行核对,也可以根据检查人员实地盘点的结果与其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核对时,税务检查人员不仅要有计划,而且要有重点,应该将
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和关键的财产物资作为盘点和核对的重点。
通过核对发现的差异,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实和审查,并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复盘。
(七)对会计年末结转数进行审查
审查会计年末余额结转数,就是对企业年末过新账的账户余额进行相符性审核,目的是防止企业利用年末过账隐瞒存在的问题,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审查时,主要是将上年年末会计账户余额、会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和新开账户年初余额进行比较,看是否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二、逆查法
逆查法,亦称倒查法或溯源法,是指按照会计记账程序的相反方向,由报表、账簿查到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
从检查技术上看,逆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在排疑的基础上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
逆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和危险项目的检查。
(一)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总括反映纳税人一定时期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状况的书面报告。
通过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及变化情况,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确定稽查对象或确定账、证检查的重点。
审查、分析会计报表时应注意:
1.搜集的会计报表资料要齐全,以便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
只有一个时期或某种报表,往往不便于分析,难以全面发现问题。
2.要搞清各种会计报表各个项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各项目数据来源如何进行核算,以及与哪些税有关系。
否则,难以通过会计报表分析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3.要选择与税收有关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以提高检查效率。
会计报表的项目较多,但有些项目与税收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所以审查时应抓住与税收有关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
4.可与实际调查研究搜集的相关纳税指标参数进行对比,以发现会计报表的各项指标有无异常问题。
(二)进行账表之间的核对,见顺查法。
(三)进行账账核对,见顺查法。
(四)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
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并在此基础上抽查核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是运用逆查法的必经步骤。
逆查法为了弥补审查分析报表的不足,还可以运用审查分析明细账的方法,借以发现问题,并通过抽查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或者其他资料(如成本计算单、企业购销合同等)来澄清问题。
(五)审查分析原始凭证
对企业任何经济业务的审查,最终都离不开对原始凭证的检查,在运用逆查法查明问题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时,必然要审查和分析原始凭证,借以查明问题的来龙去脉。
(六)进行账实核对,见顺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