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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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新型建材与施工技术领域)编者按:建设部于2004年3月18日以第218号文发布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公告共分7个领域,208项,分别是:①城乡规划7项,全部为推广应用技术;②城乡建设54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46项,限制使用技术8项;③工程勘察测量8项,其中推广使用技术7项,禁止使用技术1项;④住宅产业化技术29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24项,限制使用技术1项,禁止使用技术4项;⑤建筑节能技术32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19项,限制使用技术5项,禁止使用技术8项;⑥新型建材与施工技术71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48项,限制使用技术10项,禁止使用技术13项;⑦电子政务与行业信息化技术7项,全部为推广应用技术。

该公告的生效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下期公告发布本类技术之日止。

1 推广应用的技术1.1 地基基础施工技术(1)强夯法处理大块石高填方地基适用于填料粒径大(最大可达800mm)的高填方地基分层强夯处理。

与碾压法相比,可减少填料破碎和分层铺填费用,分层出来厚度可达4m,可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在山区和丘陵地区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适用于大面积、大块石高填方地基,如开山填谷、开山填海、西部机场和道路工程。

(2)深层喷射搅拌法施工技术通过深层搅拌法与高压旋喷法的组合,实现了搅拌与旋喷的有机结合,达到一机多用,提高了水泥与土的拌和均匀度和水泥土强度,当桩径500-600mm,桩身强度可达3-20MPa。

可用于复合地基加固体。

如作成实体或格栅式,可插入型钢等加筋材料,用于边坡支挡,具有挡土和挡水双重功能。

适用于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

(3)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技术对于施工场地狭窄、工期要求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可采用逆作或半逆作法施工。

工程从地面开始,作地下连续墙,在柱子位置向下作支承桩,然后,自上而下一层一层地挖土逆作施工。

地上部分也可同时由下而上正作施工。

高层住宅人工挖孔桩质量安全控制应用

高层住宅人工挖孔桩质量安全控制应用

浅析高层住宅的人工挖孔桩质量与安全控制应用摘要:本文结合某高层住宅楼人工挖孔桩工程实例,在复杂施工条件下进行人工挖孔桩的施工技术应用,并就施工中采用的处理措施所取得工程效果总结分析。

关键词:人工挖孔桩;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控制0 前言人工挖孔桩在建筑领域上属传统施工工艺,其优点较钻孔或冲孔灌注桩经济、直观,较能保证质量,加上施工机具操作简单,占用施工场地小,无需泥浆处理,对周边建筑物影响小,工期短,造价较低等。

但由于该类型桩基的挖孔时井下作业条件差、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 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更要注意施工技术的控制,确保施工的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1、工程概况某高层住宅楼工程地处老城区中心,是一座集商业、住宅、停车场为一体的现代化住宅楼。

本工程由两栋塔楼组成,底部三层裙楼,四层及以上为住宅,用防震缝分为两塔,左塔共二十四层,右塔共二十二层。

首层主要用作商铺,二三层用作停车库。

地下室共一层,主要用作车库、设备用房、水池等,地下室面为-4.8m,地下室底板厚400mm。

总建筑面积33824m2,建筑物总高度为78m,总用地面积为5050m2,其中地下室1层共2744m2,裙楼部分3层,建筑面积7788m2,塔楼部分22/24层,面积为23292m2,塔楼单层面积约1160m2。

主体结构采用框支—剪力墙结构体系,中心筒剪力墙沿全高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下采用矩形框架柱,以上采用短肢剪力墙,大部分剪力墙与框架柱一一对应,局部采用转换主次梁进行二次转换。

基础形式为钻冲桩,直径为0.8m、1.2m、1.4m、1.6m,有效桩长为15~20m,入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层为1.5m、3.5m、4.5m、6.5m。

2、施工特点2.1水文地质条件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质特征自上而下描述如下:1)素填土层(),厚度3.90~7.40m,稍湿,具高压缩性,fk = 120kpa。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要求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要求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要求一、一般安全要求1。

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下同)适用于工程和地质和水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

如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沙土、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2.挖孔桩的深一般不宜超过40m.当桩长≤8m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0 8m;当桩长为8m<L≤15m 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1.0m;当桩长为15m<L≤20m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1.2m;当桩长超过20m时,桩身直径应适当加大。

当桩间净距小于4.5m时,必须采用间隔开挖。

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也不得小于4。

5m.3.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护壁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0。

3~1m。

4.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桩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和软弱夹层存在。

5。

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殊情况纪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6。

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

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二、施工安全措施1。

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沙、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3.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

4.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全岩地质条件下冲孔灌注桩与人工挖孔桩的施工比较

全岩地质条件下冲孔灌注桩与人工挖孔桩的施工比较

范 的要求 , 最后的工程 桩质量才 会被认 为是达到要 求。其 中
包括 自控和监控 两个环节 , 具体表现 为施工 队在施工过 程 中 按规定及时填写各项施工记 录, 在当天施工完成后上报 , 并 现 场应有管理人员进行 旁站监督 ; 施工技 术管理 人员可根据 施 工记 录了解工程质量 及进度情况 , 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 。
1 工程概 况
某工程设计有 3层 地下室 , 工程桩施工 前基坑 已开挖至
基坑底设计标高。设计基坑底相对标 高 一1.0 I, 5 1 工程桩全 n 部从基坑底或承台底 开挖 , 设计最短桩 身长度 6 I, 以微 风化 n 岩层做为桩端持力层 。由于某些 客观原 因, 总共 12根工 程 0 桩中有 6 6根采用 冲孔灌注工艺施工 ,6根采用 人工 挖孔 灌注 3
图 1 基坑 平 面 布 置 图
() 1 冲孔桩 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较多不可预见 的因素 , 因
此, 在现场施工管理 中要重 点加强事 中控制。只有对 施工过
程 的每 一 步 都进 行 行 为 约 束 和 监 督 控 制 , 足 设 计 和 施 工 规 满
基坑底除 了东南角 小部分 面积为强风 化岩 , 大部 分面积 为中风化或微风化岩 。岩性主要有两种 : 粗砂岩和砾岩 。
在全岩地质条件下施 工, 施工进 度会较慢 , 不断撞 击 、 切削坚
硬 的岩层对桩锤 的磨损也较大。为 了加强桩锤对岩层 的冲击 力, 加快施工进度 , 需要 在桩锤底部 加焊三 角铁 , 在施工过 并
[ 收稿 日期]0 6—1 0 20 0—3 [ 者简介 ] 曲波( 9 2~) 男 , 学本 科 , 作 杨 17 , 大 工程 师 ,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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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表

查勘表

编号:番建安监查监督登记号建设工程项目申办施工许可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查勘表工程名称:监督站(盖章):查勘日期:年月日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制表(第三版)现场查勘表说明一、制表依据及查勘内容㈠本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市建委“穗建筑[2004]139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资料的通知》而编制。

㈡查勘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当前阶段的安全专项措施(方案)等方面,同时进行工地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

查勘可与安全监督交底等工作内容结合一起进行(各区站、专业站可灵活掌握)。

㈢现场查勘应与现场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工作结合起来,操作的前后时间不能相隔太长(不宜超过10个工作日),否则应重新查勘。

㈣本版的现场查勘表从2006年10月16日开始使用,以前的版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填表须知㈠本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端正,不得涂改,若需修改,可采用划改方式并在旁签名。

㈡由建设方负责填写“工程概况栏”和“各责任主体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栏,其他部分由查勘人员填写。

㈢有关单位对所提供查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经报验后如有重大改变应及时报告。

㈣建设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接受检查,查勘后,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在本表签字确认。

㈤本表的编号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查勘人员填写),1、2位为年份,3、4位为月份,5、6位为日子,7、8位为当天查勘工地的次序。

例如:“穗建安监查05081502”,表示2005年8月15日市安监站当天查勘的第二个工地。

㈥本表一式两份,由安全监督站领导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如属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开工、不办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则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安监站存档一份。

三、表中栏目内容释义或检查方法凡表中栏内有附注“见栏目说明”的均在本表附后编写了有关栏目说明,请对照编号查阅。

安全监督站查勘部门负责人(签名):查勘表中的栏目说明一、工程概况1.1安全监督登记号是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申报手续后,由安监站给予的一个编号(属市站监督的工程其安全监督登记号可能不同于质量监督登记号)。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人工挖孔灌注桩(以下简称挖孔桩)作为一种传统的成桩施工工艺,具有造价低、所需施工设备简单、成桩直径大、成桩质量容易保证等特点,同时也存在受地质条件限制,工人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容易对周边建筑物造成影响等缺点,特别是井下作业环境恶劣,工人随时有可能受到涌水、涌沙、塌方、毒气、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的安全威胁,已成为一种落后的施工工艺。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严格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挖孔桩,采用先进的基础施工技术,改善施工安全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挖孔开挖工作面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挖孔桩:(一)地基土中分布有厚度超过2m的流塑状泥或厚度超过4m的软塑状土;(二)地下水位以下有层厚超过2m的松散、稍密的砂层或层厚超过3m的中密、密实砂层;(三)溶岩地区;(四)有涌水的地质断裂带;(五)地下水丰富,采取措施后仍无法避免边抽水边作业;(六)高压缩性人工杂填土厚度超过5m;(七)工作面3m以下土层中有腐植质有机物、煤层等可能存在有毒气体的土层;(八)孔深超过25m或桩径小于1.2m;(九)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可能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危害。

二、采用挖孔桩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和承担风险责任:(一)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含可行性报告);(二)施工单位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监时,须附上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凭证,该方案由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和现行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编制,详细列明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教育、检查制度以及施工机具清单等;(三)监理单位必须编写专项监理方案,并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专项监督计划加强监督;(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必须承担因挖孔桩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而产生一切未能预见风险的相应责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2011-02-28 上午11:47:31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数:5粤建质〔2011〕13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为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粤建管字[2003]49号

粤建管字[2003]49号

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人工挖孔灌注桩(以下简称挖孔桩)作为一种传统的成桩施工工艺,具有造价低、所需施工设备简单、成桩直径大、成桩质量容易保证等特点,同时也存在受地质条件限制,工人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容易对周边建筑物造成影响等缺点,特别是井下作业环境恶劣,工人随时有可能受到涌水、涌沙、塌方、毒气、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的安全威胁,已成为一种落后的施工工艺。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严格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挖孔桩,采用先进的基础施工技术,改善施工安全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挖孔开挖工作面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挖孔桩:(一)地基土中分布有厚度超过2m的流塑状泥或厚度超过4m的软塑状土;(二)地下水位以下有层厚超过2m的松散、稍密的砂层或层厚超过3m的中密、密实砂层;(三)溶岩地区;(四)有涌水的地质断裂带:(五)地下水丰富,采取措施后仍无法避免边抽水边作业;(六)高压缩性人工杂填土厚度超过5m;(七)工作面3m以下土层中有腐植质有机物、煤层等可能存在有毒气体的土层;(八)孔深超过25m或桩径小于1.2m;(九)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可能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危害。

二、采用挖孔桩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和承担风险责任:(一)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含可行性报告);(二)施工单位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监时,须附上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凭证,该方案由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和现行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编制,详细列明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教育、检查制度以及施工机具清单等;(三)监理单位必须编写专项监理方案,并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专项监督计划加强监督;(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必须承担因挖孔桩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而产生一切未能预见风险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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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
(2003年5月7日)
[2003]49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人工挖孔灌注桩(以下简称挖孔桩)作为一种传统的成桩施工工艺,具有造价低、所需施工设备简单、成桩直径大、成桩质量容易保证等特点,同时也存在受地质条件限制,工人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容易对周边建筑物造成影响等缺点,特别是井下作业环境恶劣,工人随时有可能受到涌水、涌沙、塌方、毒气、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的安全威胁,已成为一种落后的施工工艺。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严格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挖孔桩,采用先进的基础施工技术,改善施工安全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挖孔开挖工作面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挖孔桩:
(一)地基土中分布有厚度超过2m的流塑状泥或厚度超过4m的软塑状土;
(二)地下水位以下有层厚超过2m的松散、稍密的砂层或层厚超过3m的中密、密实砂层;
(三)溶岩地区;
(四)有涌水的地质断裂带;
(五)地下水丰富,采取措施后仍无法避免边抽水边作业;
(六)高压缩性人工杂填土厚度超过5m;
(七)工作面3m以下土层中有腐植质有机物、煤层等可能存在有毒气体的土层;
(八)孔深超过25m或桩径小于1.2m;
(九)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可能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危害。

二、采用挖孔桩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和承担风险责任:
(一)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含可行性报告);
(二)施工单位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监时,须附上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凭证,该方案由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和现行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
性条文等编制,详细列明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教育、检查制度以及施工机具清单等;
(三)监理单位必须编写专项监理方案,并严格实行旁站监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专项监督计划加强监督;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必须承担因挖孔桩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而产生一切未能预见风险的相应责任。

三、挖孔桩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护壁必须由设计单位设计,护壁厚度不得小于150mm;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二)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每天掘进深度不得大于1m;
(三)护壁混凝土不得人工拌合,每节护壁均须由监理单位验收;
(四)孔内作业时,上下井必须有可靠安全保障措施,严禁乘坐吊桶上下。

须配备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保证上下通讯畅顺。

施工中应有可靠通风措施,同时应配备有毒气检验测仪器,定时进行气体检测;
(五)禁止孔内边抽水边作业;
(六)孔口和孔壁附着物(包括不到孔底的钢筋笼、串筒、钢爬梯、水管风管等)必须固定牢靠。

(七)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应定期进行变形观测,并作好记录。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限制使用挖孔桩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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