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管理改革专题二:金融国资管理共40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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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金融制度汇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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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金融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金融业务的规范管理,提高金融资产运营效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金融业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金融业务活动应遵循合规、稳健、创新、效益的原则,实现金融业务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金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金融业务管理部门职责,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确保金融业务稳健运行。

第二章金融业务管理第五条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金融业务规划,明确金融业务品种、规模、期限、风险控制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金融机构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金融资产投资管理,合理配置金融资产,实现金融资产结构优化,提高金融资产质量。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金融资产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确保金融资产安全。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金融业务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清算和结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金融业务进行审计,评估金融业务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金融风险防控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明确金融风险防控责任,加强金融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预警。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金融风险源头治理,规范金融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金融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金融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金融合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防范合规风险。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在金融业务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金融业务财务核算,确保金融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金融业务财务分析制度,定期对金融业务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优化金融业务财务结构。

中国的国有企业与金融体制改革1

中国的国有企业与金融体制改革1
香港经济目前处于困境之中,而随着中国加入 WTO 和内地经济的进一步开放,香港所扮 演的大陆经济的“窗口”角色必然会被削弱,香港需要重新思考她与大陆经济关系的定位。 我们认为,香港与大陆经济关系的发展方向是从“中介”走向融合——香港未来的经济发展 有赖于同内地经济的进一步“一体化”。
与此同时,对于金融系统的长期发展,我们还必须关注金融体系的结构性问题。金融体 系,无论是它最初的产生还是后来的发展,都来自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我们在考 虑最优金融结构时,就不能不考虑实体经济的发展阶段和各种金融安排的特性。对于处于起 步阶段的中国经济而言,劳动力相对富余、资本相对稀缺的要素禀赋结构短期内不会根本改 变,而劳动密集性的中小企业也必然成为经济中最富有活力的部分,为经济增长做出主要贡 献。而同大型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相比,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中小银行,在向中小企 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具有更多的优势,所以,建立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应该 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金融体系发展的目标。
这份报告对中国的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改革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回顾、描述和分析。报告 的主要内容包括:利用具体的统计数据,对国有企业和金融体系的现状进行了描述;按照改 革的发展阶段,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下,对中 国国有企业和金融体系的诸多问题的根源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在同样一个框架下,对国有企 业和金融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思路和建议;同时,作者也分析了内地的国有企业与金 融改革带给香港经济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章 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 ................................................................21
第一节 中国金融体系概览 ....................................................................................21 第二节 中国金融改革的历程 ................................................................................25 第三节 金融体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第四节 金融体系问题的根源 ................................................................................37

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的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有或控股的资产,包括自然资源、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股权和其他国有产权等。

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为宗旨,保证国有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1. 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原则:国有资产归国家所有,但由金融公司依法享有国有资产的合法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

2.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原则:金融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合理的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

3. 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原则:金融公司应当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国有资产,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挪用、侵占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变相担保或抵押。

4. 国有资产的流动管理原则:金融公司应当通过合理的配置和灵活的运用,保证国有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5. 国有资产的信息透明原则:金融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架构1.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金融公司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增值情况,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2.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金融公司应当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包括资产规划、投资管理、资产评估、资产审计等工作。

3. 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金融公司应当聘请专业化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金融、财务和法律知识,责任明确,承担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1. 国有资产的评估金融公司应当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包括自然资源、国有企业股权和其他国有产权的评估,以确定国有资产的价值和增值空间。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改革模式设计与政策匹配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改革模式设计与政策匹配
FINANCE&ECONOMY 金融经济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改革模式设计与政策匹配
赵懿凯
摘要:现行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模式,以汇金模式为主, 在帮助政府行驶金融机构的所有权上,提供了积极的作用。 但其自身模式也面临着体制、结构上的矛盾性,需要根据经 济体制的改革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便更好的实现国家所有权 的集中,打造更好的出资人平台,增加国家金融资产的管理 透明度。
一、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规划与战略布局 首先,在理论依 据 上 存 在 着 深 度 不 够 的 问 题,需 要 在 重 点金融机构股权的理论上进行深化研究。其次,在中央控股 的金融机构中,控股的区间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划,尚未明确 区分出来。第三,在现有的政策性机构中,权责划分不明显, 职能边界存 在 模 糊 的 情 况,而 相 应 的 约 束 机 制 也 没 有 完 善 到位。 (二)金融机构治理问题 治理问题首先体现在股权的董事制度上,大部分董事都 是强制任命,由财政部、央行等退休的官员任职,缺少一线的 管理经验,不能很好的发挥出岗位作用。同时,在监事的监 督上也存在问题,经常出现监事与董事职位重合的现象,不 利于监督工作发挥效果。另外,董事会的整体结构存在 漏 洞,中小股 的 的 发 言 权 相 对 较 少,也 没 有 形 成 有 效 的 代 言 机制。 (三)业绩监控与评价不完善 在国有的金融 机 构 中,针 对 业 绩 的 监 控 措 施 行 对 匮 乏, 虽然在制度中,无论是汇金公司还是财政部,都要对国有的 金融机构实行监控措施。但是,这两个部门的监控过程中, 都没有合理有效的机制来保证目标的落实。 (四)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息公开 第一,在现有上 市 的 国 有 金 融 机 构 中,大 多 数 公 司 所 公 开的信息内容都存在着不足性的提点,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第二,国家对于非上市的国有金融机构的管控力度不够,没

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是指将国有资本投资于金融领域的一种管理体制。

这种管理体制的实施可以促进国有资本的增值和优化国有资本结构,进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效益。

在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中,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得到了重新定义,政府不再直接经营企业,而是通过国有资本的运作来实现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国有资本也不再单一地投资于传统行业,而是积极开拓金融领域,拓展国有资本运作空间,提高资本运作效率。

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的实施还需要完善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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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政策

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政策

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政策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政策一、政策背景国有金融资本是指由国家控股的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资本。

国有金融资本的集中统一管理政策是指政府对国有金融资本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以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政策的出台,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国有经济和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推动金融领域改革和发展而提出的。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完善国有资本布局、促进金融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内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有金融资本的整合与优化政府将对国有金融资本进行整合和优化,促进国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与共赢,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的战略性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打造国有金融资本的“钢铁长城”。

2. 国有金融资本的统一管理和运营政府将设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委员会或国有金融资本投资公司,负责对国有金融资本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实现国有金融资本的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

3. 国有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政府将通过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的投资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实现国有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4. 国有金融资本的社会责任政府将要求国有金融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民生建设,促进经济稳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

三、政策意义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金融产业健康发展、增强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提高金融市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实现金融领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金融资本是国家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集中统一管理将有助于提高国有金融机构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

国有金融资本的集中统一管理,有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随着金融业的高速发展,国有金融资本的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也暴露出许多治理和管理上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的作用,需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首先需要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制。

这体制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完善的国有金融投资决策制度,加强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监管和管理,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二是严格国有金融资本使用及回收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及考核制度;三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的规划和对外投资的管理,确保安全、稳健和可控。

二、强化国有金融资本投资主体的监督和管理国有金融资本投资主体是国有金融企业,应该加强对其的监督和管理。

首先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对国有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机制;其次,应加强政府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监督,建立起市场导向的监管机制,避免政府干预过度;同时,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为国有金融企业提供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导向。

三、坚持政府与市场并重,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的市场监管国有金融资本虽然是政府的重要资本,但是市场监管同样重要。

政府应该切实履行作为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的监管,防止公共资源滥用;同时,国家也应该鼓励市场机制的发展,适时引入非国有金融资本进入市场,探索形成多元化的金融资本市场体系。

四、完善国家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体系,保障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国有金融资本的安全保障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完善国家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体系,对国有金融资本进行评估,控制风险,切实保障国家安全。

同时,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国有金融资本的权利与义务,为国有金融资本的安全保障提供法律保障。

总之,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不仅是金融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安全的需要。

政府应该在市场导向和监管监督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国有金融资本的安全和稳健运营。

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4.23•【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2024年4月2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逐一分解细化,研究提出完善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一、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功能定位和战略布局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银行业机构“一枝独大”、政策性金融功能近年来有所弱化等问题,财政部、金融管理部门推动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各行业的比重,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大政策性金融供给,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差异化发展。

(一)加快推进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研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有效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作用。

深入研究通过资本补充、利润转增等方式,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适时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

(二)持续强化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和加大供给力度。

明确政策性金融应聚焦服务国家战略,主要做商业性金融干不了、干不好的业务。

实施政策性银行业务改革,推动其聚焦主责主业、严控商业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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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课程
应当指出,目前金融国资分割混战的局面,不利于金融国 资的保值增值,也不利于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尽早确定 金融国资的出资人代表仍是当前紧迫的任务。
财政部:政资职能分开,不适合担任金融国资的出资人 中央汇金:从法律主体上最适合担任出资人,操作手段也比
较接近市场化,但也有先天不足 利用外汇储备资产注资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遭到了社会质疑 “央行血缘”导致了中央银行间接代行了金融企业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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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的成立是加入WTO后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
2019年12月16日 ,中央银行用外汇储备资产注册成立了中 央汇金公司,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2019年底,中央汇金利用外汇储备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进行 了注资,帮助它们成功股改产实现了上市。从此,中央汇金一 路过关斩将,先后注资近5000亿元,控股了建设银行、中国银 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 行等国内主要国有控股银行,同时,还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了宏源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等十家左右的证券公司。中 央汇金管理着全国近50%的国有金融资本,与财政部平分秋色。
一、金融国资有多少?
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金融企业近8000家,我国包括 央行资产在内的金融资产总量已经达到80多万亿元,约占 GDP的3倍,已从10年前的占世界金融资产总量份额的 1%,上升至4%—5%。
金融国资的政府管制:
政府绝对控股:我国金融资本总额约2.4万亿元,其中,国 有资本占全部金融资本的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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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国资管理的体制变迁
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国有金融资产的经营 者,也是金融业务的行政监管者,承担着“老板+婆婆” 的职能。
1978-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缓慢:国 有金融企业根本没有所谓的“出资人”或“所有者”的概 念,金融国资实际上由国务院集中管理,清产核资等基础 管理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国资局隶属财政部。银 行资本金的补充也大都来自财政部。
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国资份额占绝大比例 :到2019年12月 底,36家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总额约为1.45万亿, 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仅为2000亿元,中央金融企业资 本占全部国有金融资本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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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具有国资背景的中资金融机 构再次表现出其独特的优势,在2019年全球银行 市值排行榜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包揽世界前三名;金融机构的高额利润 也令人垂涎: 2019年,仅工、农、中、建四大国 有控股银行净利润总额超过3000亿元,约占当年 国资委下属138家中央企业净利润总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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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资法》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 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 出资人职责。”
同时该法在附则中还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 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
由此可见,该法在金融国资出资人代表方面仍然再 留悬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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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财政部负责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基础 管理工作,履行着出资人的一部分职能;此外, 财政部通过发行特种国债向银行补充资本金,理 论上成为当时绝大多数国有金融机构的出资人。 例如,2019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种国债, 为四家国有银行补充资本,并成立四大资产管理 公司。
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撤销,金融国 资的基础管理职能由财政部金融司负责。同年,中央金融 工委成立,统一行使中央金融机构的人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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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阶段,实际形成了金融工委管人事、财政部 管财务、央行管业务、计委管投资的“多龙治水” 局面。此后,金融工委被撤销,主要人员划入银 监会,有关央属金融机构的中共组织关系管理分 别放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原外部监事会 成为金融机构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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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认为
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关系复杂,是不能截然分开 的,金融与产业交叉持股是一个大的趋势,这种趋 势在国内也已经出现
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就持有宝钢、国家电网、三峡等企业 的股份,同时,许多央企也参股和控股了银行、证券、保 险等众多金融机构,因此完全可以成立一个统一的“大国 资委”,将金融国资与非金融国资都纳入其中,而不能是 成立多个国资委。事实上,在各级地方政府,国资委已经 被授权管理金融国资。
协和学院《国有资产ຫໍສະໝຸດ 理》课程我国金融国资管理体制经过多次改革与调整,至 此,实际上形成由财政部与中央汇金共同担任金 融国资出资人代表的局面,同时,国资委也通过 产融结合掌控一部分金融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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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国资法》再留悬念
谁适合担任金融国资的出资人,各方分歧很大
财政部认为由自己担任金融国资的出资人既符合现 实情况,也符合国际惯例
第三种方案在承认中央汇金现有独立地位的条件下, 设立一个“小金融国资委”,只将财政部下属的金 融企业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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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
将中央汇金升格,直接归国务院管理,把中央汇金 办成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国有金融资产,国务院、 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委派董事的形式参与中 央汇金的公司治理,实现对金融国资的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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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负责对国有非金融 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但对国有金融企业的出资 人代表由谁来担任,一直没有明确说法。当前的 实际情况是,财政部与中央汇金都不程度地承担 了中央直属金融国资出资人职责,而国资委也通 过产融结合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部分金融国 资。
中央汇金认为自己担当出资人最能体现市场化原则 而国资委认为自己担任出资人符合“产融结合”的
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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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曾经抛出三种不同的方案:
第一种方案在财政部金融司的基础上,将其发展成 为我国金融国资的出资人,这种方案改革成本最小。
第二种方案是,由财政部主导成立金融国资委,将 中央汇金也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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