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立德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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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是: 。

邮政编码是:,电话是:。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是个人出资自愿从事非营利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严格遵守《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税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方向,立足创建一流学校。

第六条学校业务主管机关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市民政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三)决定出资办学的数额、方式及办学费用支出的项目和资金数量;(四)决定独立办学或联合办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举办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所需资金,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三)按规定的程序推选首届理事会成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学校开办场地约㎡,开办资金万元。

出资人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学校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第十条学校的办学规模为年培训人;办学层次为:。

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第十一条学校的业务范围: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四级、三级),物流师(四级、三级)。

电子商务师(四级、三级)等。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法定代表人、校长、教工代表及有关业务主管单位推荐产生。

其中三分之一的理事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一家规模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致力于培养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诚信、创新、卓越、服务”,以诚信为本,不断创新,追求卓越,提供优质服务,为学员提供最好的职业培训体验。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独立性。

第五条公司管理结构本公司设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管理机构,为公司全面管理和监督提供保障。

(一)公司董事会1.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董事长;3.董事会职责:–决定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决定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和筹资事宜;–认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公司监事会1.公司监事会是本公司监督机构;2.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监事会主席;3.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工作,评价其运营管理绩效;–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安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

(三)经理层1.经理层是本公司具体执行机构;2.经理层由总经理、分支机构经理等管理人员组成;3.经理层职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和政策计划;–组织实施公司的计划、决策和规定;–负责公司经济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规划咨询、职业人才招聘等。

第七条公司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场实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证书培训、职业规划咨询等。

第四章公司资本和股权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股权1.本公司的股权共计1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2.公司股权结构:董事长持有20%、副董事长持有15%、董事持有20%、独立监事持有5%、普通股东持有40%。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根据《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是培训学校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培训学校依法享有自主办学权和办学自主权,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培训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面向社会培养具备良好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合格公民。

第四条培训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应符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五条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教育机构合法合规,具备相应的教学条件和教育教学人员。

第六条培训学校按照教育教学的需要,可以设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个教育阶段。

第七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并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培训。

第八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课程体系,合理设置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师资队伍第九条培训学校应当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培训学校应当对教师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教师的专业背景和岗位要求进行分类培训和评价。

第十一条培训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二条培训学校应当依法制定学科教学大纲,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

第十三条培训学校的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注重个性化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

第十四条培训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评价,实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十五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明确教学、科研、管理等职能部门,健全学校领导体制。

第十六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和权益。

第十七条培训学校应当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外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第六章:质量监控第十八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教育教学过程进行评估和监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的运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职业培训学校指经注册并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机构,旨在为学员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在本校就读的学员。

第四条:职业培训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确保办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学校宗旨第五条:职业培训学校的宗旨是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培养应用型人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各行业人才的需求。

第六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七条:学校制定学员的学习管理制度,明确学员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要求。

第八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学习期间应认真听讲、完成作业和实践实习。

第九条:学员须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第十条:学校鼓励学员之间的互助学习和合作,发挥集体智慧,共同促进学习效果的提高。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学校建立专业化师资队伍,选拔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教师担任培训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尊重学员,热爱教育事业,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五章学员权益第十四条:学校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学员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学习权。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和成绩等,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的内容、学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保障双方的权益。

第六章校园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八条:学校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保障学员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员的学习生活,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七章质量保障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培训质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办学的基本规范和行动指南。

第三条学校名称:______职业培训学校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五条学校地址:______第六条学校宗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第二章教育教学第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第八条学校设置的专业及课程设置,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实践操作能力。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四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以下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教务、考试等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就业指导等工作;(三)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等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五)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学生第十八条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入学新生符合国家招生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对在校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按学期进行注册。

第二十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服务;(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三)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四)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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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管理权限和责任,保障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以提高社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目标,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办学性质与任务第六条本校为非营利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主要从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就业指导等服务。

第七条本校的主要任务:(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二)提供职业资格认证服务,为社会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三)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员顺利就业;(四)开展校企合作,促进学校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三章办学规模与范围第八条本校办学规模:在校生人数为XX人。

第九条本校办学范围:涵盖XX、XX、XX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第四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十条本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十二条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教学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五条本校实行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第十六条本校设置专业教学部门,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第十七条本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章资产与经费第十八条学校资产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九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一)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二)政府资助;(三)学费收入;(四)社会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培训学校办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基本管理规范,是学校教学和管理的依据。

本章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推动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隶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

第四条学校的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学校管理结构第五条学校设立董事会,由学校行政负责人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并对学校的发展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学校设立行政部门、教务部门和后勤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2. 教务部门负责教学计划制定、教师招聘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3. 后勤部门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工作、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生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三章学校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的教学目标是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案,确保学生的学业发展和能力提升。

第九条学校的教学内容以课程设置为基础,符合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和要求,同时根据学校的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学校的教学管理包括教师管理、教学评估和学生管理等方面:1. 教师管理:学校通过招聘、培训和考核等方式,确保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并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待遇;2. 教学评估:学校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以提高教学质量;3. 学生管理: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招生、学籍管理、纪律管理等方面,保障学生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四章学校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和透明。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学校是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经过批准设立。

本学校的目的是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青年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学校的任务是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教育与创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职业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法律地位本学校依法独立存在,并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校训本学校的校训为:“敬业、创新、服务、卓越”。

第五条办学层级本学校办学层级为中层级。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进行学校日常管理。

1.校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学校的最高权力,由校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

校董事会决策事项有:学校的发展规划、法律财务事务、重大经营事项等。

2.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代表学校对外联络,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负责具体落实校董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学校机构第七条教务部门本学校设立教务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

1.教学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评价标准等与教学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

2.教务工作:负责招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管理、教材管理等教务事务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行政部门本学校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行政管理:负责管理学校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的日常管理。

2.后勤保障: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学校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校园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等。

第四章师资队伍本学校的师资队伍包括来自社会的聘请教师和本学校的专职教师。

聘请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师资配备本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配置师资,建立科学、严格的师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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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立德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第1条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2条学校名称:娄底市立德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筹)
第3条学校性质:本校为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4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企业需要的技能人才,帮助再就业。

第5条法定代表人由黄静担任。

第6条校址:娄底市大科办事处黄泥社区服务中心七楼。

第7条学校接受审批机构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8条办学范围:茶艺师、评茶员、育婴师、保健按摩师、电子商务师。

第9条办学形式:短期面训。

第10条招生对象:贫困户及其子女、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伍军人等。

第11条办学规模:1000人/年。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12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

第13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2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2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14条董事会的职权: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
(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15条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16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4)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17条校长负责学校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开展培训,科研等活动,保证培训质量;
(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董事会的其它授权事宜。

第18条根据情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19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20条学校资产:由董事长出资50万元。

第21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

第22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23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五章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24条变更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形式,校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以及学校分立,合并,应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或审核,经同意后变更。

第25条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26条学校终止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附则
第27条本章程经2019年11月18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28条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生效。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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