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材料学院--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纳米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各院系专业目录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011数学与统计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012物理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2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学位招生目录(2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22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271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1中国语言文学系)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3法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7公共管理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8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09历史研究所)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11外国语学院)
学术学位招生目录(450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材料加工工程博士培养方案

材料加工工程博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材料加工工程博士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材料加工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科研和创新能力,能够在材料加工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培养学生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学素养,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实际工程技能,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能力,能够在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或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学科设置材料加工工程博士培养方案的学科设置应包括材料科学、机械工程、控制工程等相关学科。
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可以开设不同的专业方向,如金属材料加工、非金属材料加工、复合材料加工等。
三、培养体系1. 课程教育:培养学生掌握材料加工领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包括材料结构与性能、材料加工原理、加工工艺与设备、材料力学、热力学等方面的知识。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科研训练: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包括学术论文写作、科研项目申报、实验设计与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成果评价与论证等方面的能力。
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3. 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实际工程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实验室操作、设备维护与管理、工程设计与改进、质量控制与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四、培养环境1. 实验室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验室条件和设备,包括材料加工实验室、材料分析实验室、机械加工实验室等。
2. 导师资源:为学生提供优秀的导师资源,包括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背景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导师,以及在企业和科研机构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
3. 学术交流:为学生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机会,包括学术会议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参与、实习交流等。
五、培养周期材料加工工程博士培养方案的培养周期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进度确定,通常为3-4年,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训练、论文撰写等环节。
六、质量管理为保障培养质量,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对学生的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实践能力、导师指导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和评估,确保学生的全面成长和科研成果的高水平。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同济医院的病房里,我坐在办公桌前,脑海中浮现出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构思。
这已经是我第十个年头参与这项工作了,对于如何培养出优秀的研究生,我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一、目标定位二、课程设置1.基础课程:包括生物学、医学伦理学、临床医学概论等,旨在为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2.专业课程:根据研究生所选择的学科方向,设置相应的专业课程,如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等,以培养学生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素养。
3.实践课程:安排研究生到临床科室轮转,亲身参与临床诊疗工作,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科研课程:教授科研方法、统计软件应用等,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5.选修课程:开设跨学科、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三、师资力量1.教师队伍:选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临床经验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同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讲座。
2.导师制度:实施导师责任制,每位导师负责指导一定数量的研究生,确保培养质量。
3.学术交流: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提升学术水平。
四、培养过程1.选拔机制:通过选拔考试,选拔具有潜力的研究生进入培养计划。
2.学术评价:实施学术评价制度,对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进行量化评价。
3.实践能力培养:通过临床轮转、科研实践等方式,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4.综合素质培养:组织各类活动,如学术沙龙、社会实践等,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毕业要求1.学术成果:研究生需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以体现其学术水平。
2.实践能力:研究生需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和科研能力,以满足毕业要求。
六、展望未来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培养模式,为我国医学事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看着手中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心中充满了期待。
这个方案凝聚了我十年的经验与智慧,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它将助力无数同济医院的研究生踏上辉煌的医学之路。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适用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材料学(08050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信息功能材料(080520)微纳米技术(080521)纳米材料与技术(0805Z1)材料结构失效与安全工程(080524/0805Z2)二、培养目标在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全面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发展动向;注重材料成分和结构、制备和加工、性能与服役性能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基本规律的研究;掌握本学科相关方向先进的实验设备、测试手段及评价技术;至少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撰写科技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培养方向1.高性能结构材料与制备技术2.特种功能材料与制备技术3.非平衡材料与快速成形技术4.材料腐蚀科学与防护技术5.新型结构与功能高分子材料6.先进树脂基复合材料7.纳米材料与能源材料8.材料失效分析及预测预防四、培养模式及学习年限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根据人才培养和发展需要,主要为一级学科内培养,结合跨学科培养、国际联合培养及校企联合培养等模式。
实行导师或联合导师负责制,负责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遵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本学科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4年;其它类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在攻读学位期间,要求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依据培养方案,获得知识和能力结构中所规定的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鼓励研究生从入学起就开始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工作;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五、知识和能力结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要求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知识结构,以及材料加工与控制方面知识背景。
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时,必须已经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方向/研究方向的历史发展过程与学科前沿问题。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校训: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4)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15)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 (16)一、研究生培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 (23)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 (31)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3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 (46)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 (53)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基本身份信息变更管理办法 (6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6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73)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84)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99)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 (10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规定 (10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 (11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22)二、研究生管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13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 (136)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40)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145)关于《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解释 (15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15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160)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165)关于毕业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表彰奖励的实施细则 (174)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176)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 (187)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 (19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 (19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 (195)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办理退学手续的规定 (196)华中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198)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实施细则 (206)三、学位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1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22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试行) (230)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 (233)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 (245)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重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251)华中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253)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257)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参与国防科技研究的保密管理规定 (260)华中科技大学参与国防科研项目研究生保密守则 (269)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一九八○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0501 授工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2.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4.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1.信息功能陶瓷结构及物性2.纳米光电子材料与器件3.纳米薄膜材料与器件4.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与器件5.材料设计与计算材料学6.磁功能材料及磁电子学三、学习年限1.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博士生毕业时间由博士生导师决定。
提前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向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系主任批准。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则作肄业处理。
2.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全日制博士生总学分要求≥32学分;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总学分≥54学分。
学分分配如下表:五、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览表:见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六、培养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一)培养方式和方法1.导师负责制。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根据研究方向特点,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首的博士生指导小组,进行定期指导。
指导小组成员要尽可能地吸收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参加。
由博士生导师和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2.博士生导师应把博士生思想教育和业务培养统一起来,为博士生创造良好的学术和育人环境。
3.鼓励博士生参加科研实践,如项目申请、现场调试、总结、评审、鉴定等工作。
4.鼓励博士生参加教学实践,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博士生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讲课、指导毕业设计等),培养博士生的综合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以拓宽博士生的知识面,促进综合素质提高。
5. 鼓励参加专业学术实践,专业学术实践是指到国内外重点大学或实验室或企业进行科研活动与专业实践,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6. 按照学校有关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制定进行交叉学科研究计划,为高水平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三年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Si based Semiconductors and Optic Micro-fabrication Technology 2 40 李宝军教授
考试 0805011205 固体的滞弹性和内耗
Inelasticity and Internal Friction in Solids 3 40 张进修教授 考试 0805011206 超导电性与高Tc超导材料
First foreign language 1 160 外语学院 考试 0000001103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Theory of Maxism 1 60 哲学系 考试 专业课 08050111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Materials Physics and Chemistry 1 80 各位导师 考试 0805011102 材料制备结构与表征
Principles and Technology of Solar Cell 1-4 40 沈辉教授 考试 0805011221 电子显微镜
Electron Microscopy 1-4 40 沈辉教授 考试 0805011222 晶体生长的物理基础
Physical Fundamental of Crystal Growth 1-4 40 杨国伟教授 考试 0805011223 纳米科学基础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延长一至两年。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整个学习年限的三分之二。
四、课程设置
类别 编号 课程名称 开课
学 学时 任课教师
(职称) 考核方式 必
修
课
公共课 0000001101 第一外国语
2020年华中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公示(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

专业理论 知识测试
综合面试
总分
(20 分)
(50分)
(30 分)
17.6
28
45.8 91.4
16.4
25.8
45.6 87.8
17.4
25
43.6 86
16.4
23
45.6 85
16.4
22.2
46.2 84.8
15
23.6
45.8 84.4
15.8
24.2
44.4 84.4
16.2
23.4
43.8 83.4
16
22.2
43.8 82
15.8
23.2
42.8 81.8
17
21
43.2 81.2
16.4
19.2
43.8 79.4
16
21
42.4 79.4
16
20
43
79
16
22.2
40.4 78.6
15.8
19.4
41.6 76.8
17.2
20.6
38.4 76.2
13.8Biblioteka 20.441.6 75.8
15.2
20 104870101100012 刘尹 材料物理与化学
21 104870101100014 汤臣 材料物理与化学
22 104870101100056 杨成
材料学
23 104870101100025 黄成浩 材料物理与化学
24 104870101100018 杨庆 材料物理与化学
25 104870101100002 尹蒙蒙 材料物理与化学
17 104870101100045 王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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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报告的1学分。 4. 论文选题报告,通过开题得1学分。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 (1)课题的来源、意义; (2)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3)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 (4)预期成果; (5)主要参考文献。 5. 论文中期报告 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前,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专 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待创造性研究成果 获得认同后,方可撰写论文。 6.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和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或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1) 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分; (2) 完成论文选题报告; (3) 完成论文中期报告; (4) 在刊物上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 (5) 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 (6) 通过校内外专家的评审。 7. 博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 作者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包括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外文学 术论文1篇以上。博士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 重要组成部分,并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 材料学院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我院 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本学科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必需满足以 下条件之任意一条: (1) 在校人事部门规定的B类以上刊物(含B类)上发表论文 1篇; (2) 在校人事部门规定的C类以上刊物(含C类)上发表论文 2篇,且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是以外文全文在C类及 以上刊物上发表; (3) 在校人事部门规定的C类以上刊物(含C类)上发表外文 论文1篇,且作为境外国际会议正式论文第1作者并参加 该境外会议;
类别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 普通博士研究生
按硕 博连 读、 直攻 博研 究生
总学分
≥53学分
≥29学分
的要 求培 养, 符合 课程 免修 规定 的, 可申 请免 修。
修课 学分
≥34学 分,其 中:高 水平课 程≥6学 分(全 英课程 ≥2学 分,国 际一流 课程≥2 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10学分,其中: 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2学分;中国马克思 主义2学分;辩证法/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 硕士一外2学分;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 校级公共选修课≥1学分:人文类或理工类 或其它类课1学分 学科基础与专业课≥24学分,其中: 一级学科基础课8学分(必修) 二级学科基础课4学分(限定选修) 硕士专业课4 学分(任选) 跨一级学科课4学分(任选) 博士专业课4学分(任选)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 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研究 环节
≥19学 分
≥19 学分
五、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代 课程 码 课程名称 学 学 季节 开课单位 时 分 备注
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 其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408.601 理论与实践研究 408.550 自然辩证法 411.800 英语论文写作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 代 011.500 矩阵论 011.501 数理统计 固体物理 (国际一 110.510 流) 材料热力学 (全英 110.504 语) 现代材料分析与测 110.515 试技术 408.801 一 级 学 科 基 础 课 学 位 课 程 ( 注 明 全 英 文 课 程 和 国 际 一 流 材料化学 (国际一 流) 110.507 纳米材料导论 纳米尺度材料模拟 110.805 (全英 语) 高分子物理和化学 110.505 (国际一 流) 110.512 陶瓷材料 材料分析与表征技 110.514 术 纳米材料制备技术 110.502 (国际一 流) 110.506 纳米器件导论 110.503 二 级 学 科 基 础 课
二、本学科设置如下研究方向
1. 非平衡态与纳米材料 2. 纳米生物材料 3. 纳米陶瓷材料 4. 高分子基纳米复合材料 5. 纳米光电材料、封装技术与器件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专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硕博连读、直攻博 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四、学分要求
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29学分。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 总学分要求≥53学分。 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32
2
单年 材料学院 秋 所有博 单年 材料学院 士生必 秋 修≥4学 分 单年 材料学院 秋 单年 材料学院 秋 材料学院 本科非 材料类 材料学院 的硕士 生必修 材料学院 ≥19学 材料学院 分,所 有博士 材料学院 生必修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32 32 32 96 48
2 2 2 6 3 1 1 1 1 15
32
2 1
秋 秋 春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秋
公 共 课 程
36 18 32 36 48 48
2 1 2 2 3 3
40 2.5 48 3
40 2.5 40 2.5 32 32博必 修≥6 马克思主 学分。 义学院 人文学院 外国语学 所有博 院 士生必 马克思主义 修 学院 数学系 数学系 硕博连 读、直 材料学院 攻博必 修≥8学 材料学院 分(数 学选一 材料学院 门)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硕博连 读、直 攻博必 修≥4 材料学院 学分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4学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分
跨一级学科学科课 程
32
2
所有博士 生必修≥2 学分(硕 博连读 生、直博 生需另增 加跨学科 课程2学 分,共计4 学分。)
晶体材料结构和性 能 110.801 (全 博 英语) 士 先进功能材料 (全英 专 110.802 语) 修 纳米尺度材料模拟 课 110.805 (全 程 英语) 透射电子显微分析 110.804 技术 非 补 材料科学基础 学 修 位 课 材料物理性能 课 程 文献阅读和选题报 650.801 告 研 650.802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究 或国内重要学术会 环 议并提交论文 节 650.803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650.804 发表论文 650.805 学位论文
六、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
1.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 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2. 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 (1)跨一级学科课程指材料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必须跟班听课 并同堂参加考试。 (2)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相同。 3. 参加国际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论文 博士生在3-5年的学业期间应该参加本院组织的学术报告10次以上 并公开作一次以上学术报告方可获得研究环节中参加学术会议或作学
32 32
2 2
秋 秋 秋 秋 秋
40 2.5 32 32 2 2
硕 士 专 业
课 选 110.501 电子制造技术 程 修 110.511 固态相变理论 ) 课 110.513 表面工程学 程 110.508 粉末材料制备学 跨 一 级 学 科 课 程
32 32 32 32
2 2 2 2
秋 秋 秋 秋
≥10 学 分, 其 中: 全英 课程 ≥2学 分或 国际 一流 课程 ≥2学 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4学 分,其中: 中国马克思主义2学 分; 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
跨一级学科课2学分 (任选) 专业课4学分(任选) 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 计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 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并提交论文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 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材料学科(纳米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培 养方案 (学科代码: 080520 授 工学 学位)
一、培养目标
1. 具有坚实宽广的本学科和主要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 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向; 2.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 出创造性的成果; 3. 熟练掌握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读、写、听、说的能力。
(4) 在校人事部门规定的C类以上刊物(含C类)上发表外文 论文1篇,且作为第1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申请 答辩前要获得受理通知书)。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是其学术论文审查的第一责任人,申请人的学 术论文必须由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 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申请的发明专利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 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或 申请的发明专利,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对于"同 等贡献作者"排名的认定,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 〔2008〕28号文)执行。 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 文,如作为申请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的学术论文之一,则必须以申 请人为第一作者,并应明确注明作者的双重身份,即国(境)外某大 学或研究机构访问研究生、华中科技大学在读研究生等字样,华中科 技大学可以不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8. 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经导师评阅同意,方可送同行评 阅人评阅。博士学位论文经评阅后,根据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博士 生应在1~6个月内完成对博士学位论文的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 申请论文答辩。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按《华中科技大学 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9. 学位论文的要求。博士学位论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应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科技发展或社会发展有理论意义或应用价 值,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 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10. 博士论文的答辩,一般由不少于5位教授组成答辩委员会,其 中要求至少有一位是来自校外的教授,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为博士导 师,客观公正地评价博士生的能力及博士论文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