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改善发展环境和政府形象

合集下载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问题与对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问题与对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问题与对策□申来津,邹逸(武汉理工大学,湖北武汉430070)摘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仅能够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而且对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范行政腐败、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都起着重要作用。

由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时间不长,经验相对不足,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因而需要从思想认识、审核机制、审核方式、审核标准以及保障条件等方面,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治政府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9)03-0054-07收稿时间:2019-01-16作者简介:申来津(1965—),男,河南郑州人,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邹逸(1991—),男,湖北汉川人,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法。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相继颁发的《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重要意义,提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具体要求,这既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试点和推广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必要性(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是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缺乏合法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随时可能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在行政管理实践中,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时并非是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为出发点,其制发文件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追求行政效率或规避行政风险甚至为了追求所谓“政绩”,这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极有可能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是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和意义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行政执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大和公众对行政执法的关注度的提高,由此带来的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也开始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文提出一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以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市场环境的公平竞争。

2. 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和范围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职权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处罚的种类、数量和程度的权利。

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包括:罚款金额的确定、处罚种类的选择、处罚的严重程度、是否公开处罚内容等方面。

3.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遵循公正、透明、合法、合理和程序有序等原则。

具体来说:•公正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得因人、因案制宜,更不能随意“一刀切”。

•透明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处罚决定,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公告、听证等手续。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应的行政法规标准,不得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

•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合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道德良知,考虑案件的基本事实、公众利益和社会影响等,合理判断处罚的类型和程度。

•程序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程序性的工作,如立案、调查、听证、讨论等。

4.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措施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需要拟定一系列的措施。

包括:•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行使原则。

•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自由裁量权的决策机制。

•完善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和披露。

浅谈我国企业诚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企业诚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今,经济与科技的迅速发展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良好的企业形象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最根本实力,诚信的形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潜力和保障。

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以提高企业信用,推进企业的诚信建设,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一、企业诚信建设的必要性诚信已经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诚信是企业的灵魂.有了诚信,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创造长足发展的条件,使企业的发展长久不衰。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备要素,是一种无形资产,是“资本价值中的核心成本"。

一个成功的企业,卖给顾客的不仅是商品本身,往往还隐含着商品背后的文化。

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市场经济中,失信会使自己、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失信会使企业倒闭,失信等于自弃。

无数事实证明,以诚信去创办企业、聚集财富,企业就会越办越好,财源也就会越开拓越广阔.相反,丧失诚信的企业必然是茫茫商海中的过眼云烟,最终将使财源枯竭。

因此,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势在必行。

企业诚信建设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有利于企业自身建设,并实现与相关行政机关双赢企业诚信建设是一个企业与行政机关相关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中,双方逐渐实现利益最大化。

如工商、税务实行企业等级评定、分类管理,有利于激励诚信企业更加诚信,能够帮助其树立良好形象,增加其无形资产,制约并引导失信企业,使其走上诚信之路.同时,也有利于工商、税务机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优化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配置.(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交易机会,规范市场秩序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中,有关诚信信息予以公开,这样便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了交易效率,同时使失信企业增加交易难度,而使诚信企业增大交易机会。

如在银行贷款、工程招标时,可参考申请企业诚信信息,签订合同时,可考虑诚信度高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

(三)有利于推动社会整体诚信,提高全民族道德水平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可使失信者受损,守信者得益,这样企业在分析利害得失之后,会纷纷走诚信之路,进而可以影响到全社会,都讲诚信、守诚信,有利于净化社会空气,提升我们全民族的道德水平。

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这个权力让执法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有了自由裁量的空间,但是也容易被滥用,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是很紧迫和重要的。

首先,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需要严格规定执法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执法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擅自行使权力。

如果执法人员超出了自己的职权范围,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会被视为违法行为,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

监管机制应该包括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对执法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对执法工作的评估和监督。

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够实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化。

另外,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执法人员应该具有执法能力和执法意识,同时也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只有这样,执法人员才能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公平和人民利益。

最后,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我们还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申诉机制。

申诉机制应该让被执行对象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上诉,使他们的诉求得到公正处理。

这不仅仅可以有效防止执法人员的滥用权力,也可以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总的来说,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上,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制度。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有效应对执法人员的滥用权力、避免不公正问题的发生,实现社会的长远稳定发展。

遵义市常务副市长曾永涛2012年5月9日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遵义市常务副市长曾永涛2012年5月9日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遵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永涛(2012年5月9日)同志们: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是为了传达3月12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步政府法制工作。

刚才誉敏同志传达了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及法制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工业强市、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及“三化”同步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政府法制工作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制度建设趋于完善,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

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1‟3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

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0‟12号)和《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遵府发…2011‟17号),制定完善了依法行政的一系列制度,并明确了执行单位和责任单位。

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就及时修订了《政府工作规则》,为市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出现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可喜局面。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精简压缩。

去年,在2009年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203项的基础上,精简压缩行政许可项目52项,只保留了151项,取消调整率为25.62%;且所有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均比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了30%。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保留13项,取消调整11项,与2009年公布实施的24项相比,取消调整率为45.83%。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

众对行政执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06
结论与展望
结论总结
提升行政执法形象
通过实施规范化服务措施,行政执法的形象得到有效提升,执法过 程更加公正、公开和透明,增强了公众对行政执法的信任和支持。
增强执法效果
规范化服务措施使行政执法的流程更加科学、规范,提高了执法效 率和质量,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漏洞和失误,增强了执法效果。
推进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
务。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
通过规范化的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 限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确保行政执 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必须遵循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 律规定或超越法定职权范围。
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标准和 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使当事人 了解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过程。
,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 和执法水平。
建立执法人员考核机制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机制,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 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和素质。
鼓励执法人员自我学习
鼓励执法人员自我学习,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 力。
保障公民权益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有助 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不公和 滥用权力现象。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有助 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 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 社会公平正义。

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合法、合理行政,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1〕4号)及《汉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汉府法发〔2011〕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强调:“要抓紧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

”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仅直接影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广大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随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行,执法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健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事项基本清理完毕,但在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中还存在一些轻犯重罚、重犯轻罚、不分情节一律按上限处罚等现象。

这些执法行为背离了立法的宗旨和目的,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因此,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限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既是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关键环节。

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方案的意见建议

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方案的意见建议

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方案的意见建议1. 引言1.1背景介绍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方案的意见建议背景介绍:行政执法是政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涉及广泛的领域,包括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

然而,在实际执法中,由于执法人员素质、执法标准失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执法不规范、执法主观、执法不公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信力和执法效力。

为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确保执法公正、规范和高效,我们建议制定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方案。

该方案旨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培养、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朝着科学、法治、高效的方向发展。

具体建议如下: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针对不同领域的执法人员提供专门的培训课程,提升其执法水平和专业素养。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编制,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机制,强化绩效考评,激励执法人员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的研究和制定,确立一系列适用于不同领域的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化执法,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建立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执法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偏差和不公。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测和评估,研究执法数据,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权利,鼓励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民众满意度。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方案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方案,旨在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效能。

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我们有信心能够实现行政执法质量的整体提升,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与市场秩序,保障公民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1/2009限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善发展环境和政府形象何卫东摘要:在我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新形势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根据执法需要由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一种合法权力,它的存在是合理的、必要的。

然而有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仍然存在随意执法的情况,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

探析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的原因和弊端,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制定出规范、具体的自由裁量权使用范围、实施程序、监督措施,尽量限制、缩小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以减少公共权力被滥用,保证社会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中正常运行。

关键词: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发展环境作者简介:何卫东,中共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邮政编码 250014)中图分类号:D9261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359(2009)01-0092-03 法律法规是规范公民和法人行为的准绳,是维护公民和法人权益、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性保证。

执法行为的随意性过大,就会形成公共权力的滥用或私用;执法行为的随意性被有效约束,才能保证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然而,在我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新形势下,有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仍然存在随意执法的情况,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行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规范、严密的程序规定,而且对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部门和人员处罚不力。

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制定出规范、具体的自由裁量权使用范围、实施程序、监督措施,尽量限制、缩小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以减少公共权力被滥用,保证社会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中正常运行。

一、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及其存在的合理性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对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只作原则性授权,具体如何处理由执法人员视当时情况而定的一种行政酌情处理权。

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行政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权。

即行政执法机关在对行政管理对象作出行政处罚时,可以对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酌情选择使用。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列举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这条规定中,包括了在不同种类处罚(警告、拘留、罚款)和同一处罚种类中处罚幅度(罚款在200元以下或500元以下)的可选择性。

二是处理方式的自由裁量权。

即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处理的方式上,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自主选择。

如《道路运输条例》第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729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执行该条款时,可以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可以吊销经营许可,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以何种方式对行为人进行处理,由执法者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三是对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

即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管理对象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和对情节轻重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执法者在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和违反国家规定的程度上,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根据执法需要由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一种合法权力,它的存在是合理的、必要的。

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我国的社会关系具有多样性、多变性的特征,而法律、法规需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这就决定了法律、法规不可能对所有的情况都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而必须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来保证其普遍适用性。

二是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相对于随时变化着的具体情况来说,必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这就决定了在具体执法中必须给执法者留有一定的自由处置空间,以便对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加以适当的弥补和调整。

三是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

在这种情况下,既要保证行政机关有效行使权力,又要保证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必然要允许执法者能够在法定的范围内灵活机动地处置具体事件,赋予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的原因和弊端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必须符合合法性、适当性、公正性等基本要求,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就会造成对公共权力的滥用。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犹如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适当,可以灵活处理各类事件,提高行政效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果使用不当,则可能影响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和在公众中的形象,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

这里所说的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不当,不包括超出法律法规允许而采取的违法行为,而是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过度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主要表现为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和私用两种情况。

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是指行政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因对案件的性质、违法程度、处罚幅度等方面的认识和把握不准确,从而做出过轻或过重的处理,影响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自由裁量权的私用,是指行政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为获得部门或个人的利益,有意对案件做出过轻或过重的处理,影响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自由裁量权滥用和私用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非故意的处理不当,后者是故意的处理不当;前者是在对法律法规认识和实施上的无意失误、失准,后者是对法律法规的有意违犯和侵害。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私用,背离了法律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初衷和目的,使其不能在调整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弥补法律规定的空白、实现行政执法的灵活性和能动性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对社会的公正、稳定、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

这种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背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精神,影响了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的体现,干扰了依法治国方略在实践中的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了行政执法机关的特权思想,导致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借助手中的权力捞取自己的利益,助长了腐败现象的孳生蔓延。

三是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发公民、企业和其它组织的不满,破坏了党和政府的社会政治基础。

四是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的或者行政的纠纷、诉讼,浪费政府和当事人大量的精力和人力、物力、财力,降低了行政效率和行政效能。

五是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能力,恶化了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是法制不健全的突出表现,也是我国传统的以政府为社会管理主体、围绕政府需要实施社会管理39这一基本指导思想的集中体现。

现在,中央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在社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的巨大转变。

要实现这种转变,就要在社会管理理念上从过去的以满足政府需要为主转变为以满足公共需要为主,从过去的以执法者为本位的社会管理模式转变为以公民和法人单位为本位的社会管理模式,从而实现由管制型政府向体现责任、服务和法治理念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保驾护航。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尽快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加以具体限制,有效控制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执法者的自由裁量行为。

三、限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使用程序,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环境 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最广泛、最直接、最普遍联系的行为,它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带来最直接、最显著的利益影响。

针对我国目前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和约束规定过少的实际情况,对自由裁量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对执法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使其在合理的区间内发挥正向效应,是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途径。

11要制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政府规章和实施细则,保证有关执法规定、执法程序的可操作化和公正公开。

要由政府牵头,会合相关执法部门、吸收非政府研究机构参与,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各个部门享有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本级政府规范执法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的相关文件。

各执法部门要依据政府统一的政策规定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对其所享有的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范围、裁量幅度和实施程序逐项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把所有执法行为均覆盖其中,保证法律法规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政府和各执法部门制定的文件和实施细则要提交本级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示,在获得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按照规定所限制的范围实施自由裁量。

对需要集中进行的行政检查监督,应事先在适当范围内公开通报;对定向实施的检查监督,应提前告之相对人。

21抓住容易发生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关键环节,用程序控制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执法人员分散执法,给执法者个人或少数人随意作出处理决定提供了机会,在执法者个人素质不高或遇到熟人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作出畸重畸轻的处理;各执法部门分头执法,给谋求部门利益提供了机会,当本部门为增加罚款返还而提出罚款指标时,极易出现处罚过严的现象。

各级政府和各执法部门应尽量实行相对集中执法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实现执法过程中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和减少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是使用自由裁量权的具体体现,也是容易出现滥用或私用自由裁量权的关键环节。

应实行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部门领导和执法监督人员共同审批的工作程序,使调查与审批分开,减少执法人员在现场匆忙作出决定可能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减少处理对象对处理决定正确性的疑虑,树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31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机制,畅通被处罚对象诉求的表达渠道。

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是减少执法随意性的重要保证。

政府应责成行政监察部门,把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及时了解相关部门的执法情况,征求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改进执法部门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